第一篇:vis設計常規項目
常規VIS 導入內容列表
成都摩品廣告設計有限公司VIS列表—( 常規通用 )
VI手冊包含內容:
封面
VI目錄
VI導入前言
VI導入項目—基本要素系統(A)
VI導入項目—應用要素系統(B)
VI導入項目—印刷輔助工具(C)
封底
VIS 導入項目列表(常規通用)
A基本要素系統開發
1標志(logo) :
□ 標志結構規范 / 標志釋義
□ 標志結構規范 / 方格制圖規范
□ 標志結構規范 / 網格制圖規范
□ 標志結構規范 / 陰陽圖樣
□ 標志結構規范 / 標志與其他因素的分離及最小比例規范
2標準字建立:
□ 標準字 / 標準中文
□ 標準字 / 標準英文
□ 標準字 / 印刷專用中文字體
□ 標準字 / 印刷專用英文字體
3標準色彩系統:
□ 標志色彩規范 / 標志標準色(cmyk模式)
□ 標志色彩規范 / 標志輔助色(cmyk模式)
□ 標志色彩規范 / 標志在不同色彩環境中的應用規范(cmyk模式)
□ 標志色彩規范 / 標志在不同明度背景中的應用規范(cmyk模式)
□ 標志色彩規范 / 標準色與輔助色(cmyk模式)
□ 標志色彩規范 / 屏幕顯示器標準色RGB參數(RGB模式)
4輔助圖形:
□ 輔助圖形結構規范 / 方格制圖規范
□ 輔助圖形結構規范 / 網格制圖規范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97號現代之窗7F-18電話(028)8666852266250900傳真(028)66250900 網址http://E-mail:mopin@vip.163.com
□ 輔助圖形結構規范 / 陰陽圖樣
□ 輔助圖形結構規范 / 輔助圖形應用示例
5吉祥物開發:
□ 吉祥物基本造型(平面)
□ 吉祥物基本造型(三維)
□ 吉祥物基本造型黑白稿
□ 吉祥物基本造型線描稿
□ 吉祥物情節類應用開發
□ 吉祥物表情衍生開發
□ 吉祥物動作衍生開發
□ 吉祥物情節類衍生應用開發
6標準組合方式:
□ 標準組合 / 標志與標準字組合
□ 標準組合 / 標志與輔助圖形組合
□ 標準組合 / 標志與吉祥物組合
□ 標準組合 / 標準字與輔助圖形組合
□ 標準組合 / 吉祥物與輔助圖形組合
7錯誤組合方式:
□ 錯誤組合 / 錯誤的圖形組合
□ 錯誤組合 / 錯誤的文字組合
B應用要素系統開發
1事務用品;
□ 名片-中式
□ 名片-英式
□ 名片-中英合一式
□ 名片夾(臺)
□ 國內DL信封(國內郵政通用)
□ 國內C5信封(國內郵政通用)
□ 國際DL信封(國際郵政通用)
□ 信封(內部通用)
□ 信箋
□ 便箋
□ 傳真紙表頭
□ 卷宗袋
□ 光盤盤面及光盤封套
□ 工作證(掛式吊牌)
□ 胸牌(別針式小牌)
□ 來賓證(掛式吊牌)
□ 紙杯
□ 杯墊
□ 資產標簽
□ 筆記本封面
□ 合同書封面
□ 各式表格表頭
□ 聘書
□ 薪金袋
□ 辦公用筆
2包裝用品:
□ 手提袋
□ 包裝紙
□ 包裝膠帶
□ 包裝標簽
3指標系統:
□ 直式招牌(標示)
□ 橫式招牌(標示)
□ 立地招牌(標示)
□ 入口銘牌(標示)
□ 大樓樓號牌(標示)
□ 部門標示牌(標示)
□ 室內指示系統 (指示)
□ 總區域看板 (指示)
□ 分區域看板(指示)
□ 指標系統標準符號(指示)
□ 指標系統標準符號(指示)
4環境/展示風格:
□ 形象墻
□ 接待前臺
□ 玻璃門提示帶
□ 桌牌
□ 信息公布欄
□ 室內精神標語墻
□ 懸掛吊旗
□ 樣品展臺/展板
□ 樣品展臺/展板資料架
5旗幟:
□ 公司旗幟
□ 桌上旗
6服裝風格:
□ 行政系列-男(按級別區分)
□ 行政系列-女(按級別區分)
□ 職能系列-男(按店員、保安、清潔、電工等職能區分)
□ 職能系列-女(按店員、保安、清潔、電工等職能區分)
□ 相關配件-帽
□ 相關配件-領帶
□ 相關配件-徽章
7媒體規范:
□ 電視廣告信息排布基本規范
□ 報紙廣告信息排布基本規范
□ 雜志廣告信息排布基本規范
□ 戶外廣告信息排布基本規范
□ 幻燈文件信息排布基本規范
□ 網站首頁信息排布基本規范
8交通運輸工具類:
□ 商務用車
□ 員工客車
□ 運輸車輛
□ 特殊車輛
9公共關系用品:
□ 煙灰缸
□ 標識傘
□ 鼠標墊
□ 邀請卡(封套)
□ 各式贈品
C印刷輔助工具
□ 標志標準色彩清樣(cmyk模式)
□ 標準印刷色彩清樣 (cmyk模式)
□ 輔助圖形清樣
□ 標準字體清樣
□ 吉祥物清樣
*注:
以上為摩品根據對大量客戶需求的統計分析以及豐富的VIS導入執行經驗制定出的常規通用VIS導入項目列表,供您參考選擇。根據您的具體需要,我們可為您定制更符合您企業或品牌實際情況、更具實效性的VIS導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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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凱晨 企業VIS項目詳單
凱晨電氣集團有限公司
企業VI設計項目詳單
第一部分:VI基礎設計項目
1、企業標志設計
□ 企業標志及標志創意說明
□ 標志墨稿
□ 標志反白效果圖
□ 標志標準化制圖
□ 標志方格坐標制圖
□ 標志預留空間與最小比例限定
□ 標志特定色彩效果展示
2、企業標準字體
□ 企業全稱中文字體
□ 企業簡稱中文字體
□ 企業全稱中文字體方格坐標制圖
□ 企業簡稱中文字體方格坐標制圖
□ 企業簡稱英文字體
□ 企業全稱英文字體方格坐標制圖
□ 企業簡稱英文字體方格坐標制圖
□ 企業全稱英文字體
3、企業標準色(色彩計劃)
□ 企業標準色(印刷色)
□ 輔助色系列
□ 背景色使用規定
□ 色彩搭配組合專用表
□ 背景色色度、色相
4、企業專用印刷字體
□ 企業專用印刷字體
第二部分:VI應用設計項目
1、辦公事物用品設計
□ 名片
□ 信封
□ 信紙
□ 便箋
□ 傳真紙
□ 票據夾
□ 檔案盒
□ 文件袋
□ 紙杯
□ 茶杯、杯墊
□ 筆記本
□ 企業旗、
□ 桌旗
2、公共關系贈品設計
□ 專用請柬
□ 手提袋
□ 小型禮品盒
□ 禮贈用品
3、員工服裝、服飾規范
□ 管理人員男裝(西服禮裝白領領帶領帶夾)
□ 管理人員女裝(裙裝西式禮裝領花胸飾)
□ 員工男裝
□ 員工女裝
□ 工作帽
4、企業車體外觀設計
□ 公務車
□ 班車
□ 大型運輸貨車
□ 小型運輸貨車
5、標志符號指示系統
□ 企業大門外觀
□ 企業廠房外觀
□ 布告欄
□ 歡迎標語牌
□ 門牌
□ 生產區指示牌
□ 室內企業精神口號標牌
□ 警示標識牌
VIS標準化手冊及VIS實施計劃建議
□ 1. VIS手冊
□ 2. VIS手冊電子光盤
備注:
1、整體規劃方案的規范系統并不獨立成項,但是始終貫穿“基礎”和“應用”兩大系統,引導并有機的結合這兩大系統,以保證企業形象的規范、統一;
2、客戶可根據自身實際需要來選擇服務項目;
3、針對客戶的特殊要求,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篇:VIS設計合同書
甲方(委托方):揚州人家國際大酒店
乙方(執行方):南京誠品廣告有限公司
一、合同內容和要求
為提高揚州人家國際大酒店知名度,創建品牌視覺長遠的規劃及有效的對甲方VIS(企業視覺識別系統)有效的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通過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為其酒店導入視覺識別系統,并用一個月的時間對其視覺識別系統進行有效的執行(執行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其他與VIS相關的項目,如年報等相關設計,費用需另計);
2、乙方需在簽定合同后一個月內整理一套符合甲方酒店的視覺識別系統手冊一套交付甲方在未來的運營中作執行參考依據;
二、費用
該項目視覺識別系統的導入費用為: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基礎系統、應用系統導入確認完畢付項目總額的60%即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3、VI手冊整理完成;印刷裝訂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元整);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酒店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有權要求簽訂著作權轉讓合同。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經濟糾紛全部由甲方承擔;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乙方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項后一個月內,需提供數碼輸出成品手冊兩本及可修改電子文檔光盤兩張給甲方。
五、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乙方可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需另行簽訂轉讓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乙方有權將設計作品收入公司及個人業績介紹,教學引用,展評或其他非直接商業用途。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因VI策劃是乙方智力成果整體的體現,其工作特點并沒有明顯的階段性,乙方在開始著手策劃時就已經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鑒于此,甲方承諾如提前終止合同,仍承擔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義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的除外)。
乙方如違約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
七、其它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揚州人家國際大酒店乙方:南京誠品廣告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時間:二○○六年月日時間: 二○○六年月日
注:南京誠品廣告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賬號:本地客戶 0334 8108 6010 4000 5908;外地客戶 10108 6010 4000 5908
第四篇:品牌VIS設計系統說明
“某女鞋”品牌VIS的設計系統說明
品牌VIS主要由兩大系統組成,其一爲企業設計系統中的「基本設計系統」;另一個則由基本設計系統,擴張到企業視覺項目的「應用設計系統」;VIS系統即是將上述的兩大系統在視覺項目上予以統一,並以此做爲基本設計藍圖。以下茲就構成VIS的要素做簡單說明:
一.基本設計要素的種類
1~2.品牌標誌:代表品牌的視覺符號,也是品牌與消費者溝通的橋樑。通常有圖形標誌、字體標誌或由兩者組合。
3.品牌名稱標準字:品牌對外名稱,規劃時以中文加上英文設計爲主;字體大都從印刷體中選擇,並予以細部修正,即成爲獨立又有特色的品牌名稱標準字。
4.專用印刷字體:公司對外宣傳用的字體,應用於廣告、傳單及海報文字上,可從既有印刷字體中選出形象相符的,也可重新設計字體做爲宣傳。
5.品牌色彩:它代表品牌的形象色彩,通常使用一種顔色爲主;以品牌標誌爲首,廣泛應用於視覺項目上;輔助色彩則用於商業宣傳上的配搭使用。
6.品牌廣告語:將品牌經營理念、思想及未來方針用簡短有力的字句表現。與標誌、品牌名稱標準字同時出現。
7.標誌禁用示範:防止品牌標誌不規範使用而影響其形象。
二.應用設計要素的種類
1~2.辦公事務用品:採取統一設計模式,內容以簡潔能代表公司基本設計系統爲主。
3.店面標幟:標幟是品牌的辨認系統;包括表示品牌存在的招牌,指示店面各功能設施的使用說明等。設計上力求統一,以提升、完善品牌形象。
4~5.廣告、宣傳、促銷:廣告代表品牌門面,也是內部設計的水平點,對形象産生具很大助益。商品廣告、品牌宣傳、活動促銷皆屬於此項。 6:商品包裝:商品常藉著包裝設計來提升它的價值。包裝是商品的面子,是消費者選擇商品的參考依據,也是形成品牌形象有利的工具。
7.公司制服:制服是形象的表徵,對外可建立企業統一形象,對內則可提高員工士氣。
第五篇:品牌策劃VIS委托設計合同
甲方:簽訂日期:
乙方:簽訂地點:
甲方委托乙負責公司命名、徽標等全系列企業形象設計(簡稱VIS設計)。在真實、充
分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本著精誠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簡稱“本
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本合同委托作品的要求:
(1)VIS設計作品的內容(如填寫空格不夠,可另作附件):
(2)VIS設計作品的用途及使用范圍(如填寫空格不夠,可另作附件):
(3)VIS設計作品的工期及交付時間: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設計要求,雙方可就設計費的調整、設計成果
的交付時間等相關事宜另行簽訂協議。
3.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設計作品具有獨創性、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
權瑕疵,否則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 基礎資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基礎資料清單:
(2)提供時間和方式:
(3)其他協作事項:第1頁
(4)本合同履行完畢后,前述基礎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
2.甲方保證所提供的基礎資料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瑕疵,否則
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
3.乙方在收到基礎資料后應立即檢查簽收。如乙方認為基礎資料不符合本條要求,應向
甲方說明理由,要求甲方盡快重新提供。
4.在設計過程中,如果乙方發現基礎資料存在錯誤或前后不符的情況,應當及時通知甲
方。如確屬基礎資料存在錯誤或前后不符而產生的延誤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5.無論乙方是否書面通知甲方,告知基礎資料存在錯誤或前后不符的情況,均不免除甲
方就其基礎資料存在錯誤或前后不符應承擔的責任。
第三條 工作計劃
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內向甲方提交設計工作計劃。設計工作計劃應包括以
下主要內容,乙方應嚴格按照工作計劃開展設計工作:
(1)第一階段
(2)第二階段
(3)第三階段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提交書面工作進度報告,以使甲方及
時了解設計工作的階段性進展。
第四條 設計建議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以使乙方設計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
的建議,如果構成一個新的設計要求,雙方可就設計費的調整、設計成果的交付時間等安排
另行簽訂協議。
第五條 交付方式
1.VIS設計作品交付時間:年月日前交付。
2.VIS手冊(紙質精裝本)
第六條 評審驗收
第2頁
1.雙方同意將驗收委托設計作品的評審標準、評審人員組成、評審程序作為本合同的附
件,另行約定。
2.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乙方完成的委托設計作品進行驗收:
(1)對任一階段的設計成果,甲方應在收到后[15]日內將評審意見提交乙方,如甲方認
為不符合要求,應提供書面修改意見。雙方另行約定完成修改并交付的時間,屆時再次評審。
對任一階段的設計成果,如甲方在收到后[15 ]日內未提出評審意見,即視為該階段的設計成
果已通過驗收。
(2)甲方應在收到任一階段的設計成果后[15]日內安排雙方召開評審會議,具體時間和
地點由甲方安排,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由甲方負擔,評審意見應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對任
一階段的設計成果,如甲方在收到后[15]日內未安排評審會議,即視為該階段的設計成果已
通過驗收。
如果評審確認設計成果不符合要求,雙方另行約定完成修改并交付的時間,屆時再次安
排評審會議。
第七條 合同價款
1.甲方按以下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1)設計完成的作品的著作權歸甲方所有的,價款總額為人民幣:元整
(大寫),即RMB:(小寫)。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支付總價款50%啟動費人民幣:元整(大寫), 即
RMB:(小寫)。剩余價款按下列方式分階段支付。
甲方應按下表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各階段價款:
3.乙方賬戶信息為:
第3頁
第八條 誠信保密
雙方應遵守的誠信義務和保密義務如下:(1)對本合同的內容、雙方的合作關系、來往的任何協議、文件、信函、通知中的內容
及任一階段的設計成果予以保密。雙方同意,即使是本方管理人員和員工,也只能是在為履
行本合同而必須知道的基礎上知悉上述信息;
(2)雙方同意,在甲方足額支付全部合同價款前,甲方應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成果嚴格保
密,除為評審設計成果外,甲方不得使用,也不得披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在接受委托作品
設計過程中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遵守保密義務,否則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
損害賠償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遲于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應按階段支付價款的百分之(百
分之一至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遲于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委托作品的,每日按未交付作品階段應收價款的百分
之(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因乙方遲于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
委托作品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應返還已收取的價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
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
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和補充均應由雙方另行簽署書面文件,變更和補充后的內容若與原
合同有沖突的,以修改后的文件為準。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4頁
(1)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延遲交付任一階段的設計成果,經甲方催告后[30]
日內仍未履行的;
(2)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設計成果未經甲方同意披露給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的。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甲方延遲交付任一階段的設計費,經催告后[30]日內仍
未履行的;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為評審設計成果以外的目的使用本合同項下的設計成果或違反
本合同的約定披露乙方設計成果的。
第十二條 項目聯系
1.雙方之間的所有聯絡均可通過項目聯系人進行,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3)
2.聯絡信息如果以郵寄方式發送的,以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如果以專人
送達方式發送,交收件人簽收后即視為送達。聯絡信息如果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發送,發件人
應立即用其他聯絡方式通知收件人。除非收件人在傳真或電子郵件發送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
確認收到該傳真或電子郵件,該聯絡信息視為未送達。
3.任何一方如更改項目聯系人、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應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未盡事宜)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1.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5頁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如下: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授權簽字人:聯系電話:
傳真:
聯系電話:傳真:第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