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教師安全教育論文范文

2023-04-15

教師安全教育論文范文第1篇

關鍵詞:體育教師;安全教育能力;培養

學校體育是我國教育事業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我國體育工作的重點,而安全則是學校體育教學存在的必要前提。加大體育教師安全教育能力的培養,提高教師的安全素質,能積極有效地減少學校體育事故的發生,提高增強學生體質的安全保障能力,這也是促進社會穩定,保證社會經濟持續穩定快速發展的重要條件之一。[1]

一、學校體育安全及體育教師安全教育能力的現狀

(一)學校體育安全的現狀

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經常發生,大多都是因為學校、老師以及學生對安全問題沒有足夠重視,致使學校體育工作出現了一些疏漏。目前,我國學校教育的素質教育推廣實施還不夠,應試教育為主的現象仍然較為普遍,中小學尤為嚴重,過分注重學生的升學率,忽視了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導致很多學生缺乏安全素質,安全防范意識與能力差。學生進入高校學習后,高校一般會在新生入學階段開展安全教育,但真正落于實處、注重學生安全教育實際效果的高校很少,重視程度不高、工作流于形式的高校卻很多,大學生對于安全知識的學習也基本上是出于應付,沒有實實在在達到安全教育的作用和效果。

(二)學校體育教師安全教育能力的現狀

學校體育安全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除學校體育設施硬件建設方面和學生自身因素外,還有一個軟件建設——體育教師隊伍建設的問題,這也是關鍵所在。目前,學校體育教師存在素質參差不齊,職前職后培養未成一體化,缺乏系統的培訓,整體安全教育素質不高,安全意識薄弱,組織與管理能力不強,責任心還存在缺失等問題。

二、體育教師安全教育能力

(一)體育教師的體育安全意識的防范能力

在體育活動中對學生進行安全意識教育與預防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是學校體育工作中的重要內容之一。體育教師除教授學生科學地進行體育鍛煉外,還肩負著各項學生安全教育活動與安全監督的責任。在實施體育教學活動中,能把體育安全知識融入到學生體育教學活動中的體育教師為數不多,故導致學生安全意識防范能力不強。體育安全意識防范能力強的體育教師是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與能力的重要前提,因此在體育教師安全教育能力培養的同時,要提高體育教師的安全意識,提升安全技能,增強防范能力。

(二)體育教師的體育安全問題的識別能力

體育教師體育安全問題的識別能力主要包括重大安全問題的識別能力和一般安全問題的識別能力兩大方面。怎樣識別學校開展的學生體育工作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或風險問題,是對安全隱患或風險問題進行評估的基礎。重大安全問題主要是指出現了重大安全事故而導致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身體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甚至死亡等。鑒定時,鑒定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規定,保守案件秘密,按有關規定操作,應依據人體損傷時的傷情及其損傷的后果或者結局,全面分析,綜合評定。[2]一般安全問題包括輕傷和輕微傷。輕微傷是指造成人體局部組織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傷或者短暫的功能障礙。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于輕微傷害的損傷。如:骨折、休克、關節脫位等。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托的主治醫師以上的人員擔任。

(三)體育安全知識的宣傳能力

學校體育教師應具備較強的體育安全知識、技能的講解能力和組織演示能力,且有意識地將體育安全知識融于日常體育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學生的體育安全知識,有效拓寬體育安全知識的渠道。體育教師具備很強的講解能力,能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不斷強化學生對安全問題的重視程度,達到培養和提升學生安全意識的效果。體育教師安全知識的講解能力可以通過學習體育安全問題的相關理論知識和法律法規,掌握許多體育安全事故、問題的典型案例和應對的方法與技巧,以及學生在體育活動中的各類安全問題等多方面來有效提高。另外,學校體育新課標明確提出,學生要學會應對各種不同情況下的安全問題,提高對各類安全情況的辨別能力。為了更好地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規避學校安全風險,增強處理和解決各種體育安全問題的能力,演練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演練時,主要涉及有設計、組織、講解和討論等環節,體育教師須具有相應的演示能力。要使體育教師掌握這些能力,需通過全面、系統的專門培訓方能使體育老師的能力得到全面有效提高。

(四)體育安全理論的把握能力

強化學校體育運動的有關安全教育是體育教師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在學校體育課程活動實施過程中,運動風險時刻存在,體育安全問題的來源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三類:一是課堂、課外體育活動和課余訓練;二是場館、器材、服裝準備或保護不當,師生、學生間沖突,校內、外突發事件;三是顯性可控的和隱性難控的。作為一名學校體育教師,擁有豐富的體育安全理論知識,掌握好生命教育理論和運動安全理論,具備良好的體育安全理論把握能力是非常有必要的。把握能力強的體育教師,能更好地把生命安全教學與常規體育運動中的各項動作融入生命安全教育中進行,通過學校體育教學方式來鍛煉和培養在危險情況下自護自救的能力,不斷強化學生的安全素質,提升學生的安全保護意識,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技能,這也是解決學生自身存在安全困惑的重要舉措。

(五)體育安全方法的掌握能力

學校體育教師掌握好教育方法,并能科學合理地運用到實踐教學過程中,是提升教學質量和效果的重要因素。課堂教學常見的教育方法主要包括教學設計方法、教學活動組織方法、課堂管理方法、語言表達方法、知識組織和傳授方法、人際交往方法、教學研究方法以及教學反思、監控和改進方法。為使廣大體育教師更好地掌握和運用好教育方法,提高體育教學的整體效果,須全面系統地強化體育教師培訓工作,如開辦專題培訓班、舉行教學競賽活動和實施傳、幫、帶等。規避方法的體育安全能力也是一種很重要的安全素質,體育教師應根據學校的整體工作要求,結合學生實際,立足體育課堂,經常通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種形式的體育教育教學活動對學生進行有時效性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使學生從內心深處意識到傷害事故的后果和嚴重性,更好地幫助學生提升安全素養,自覺形成防范事故的主動性和警覺性,樹立強烈的自我保護意識,規避風險。

(六)體育安全問題的處理能力

體育教師除掌握豐富的體育安全知識外,還應具備處理學生體育安全問題的能力,針對所發生的體育安全問題能做到科學合理應對,及時妥善處理,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體育安全問題的處理能力主要分為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和一般安全事故的處理兩種。體育教師在處理學生體育安全問題時,須高度重視,慎重對待,要本著以學生為本的原則,尤其在處理學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更要把學生的生命安全置于第一位,然后再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相應工作。重大安全事故處理一般步驟為:首先是防止或阻止次生傷害。第二步,分兩種情況對待:第一種情況即聯系120、110等,對不能送醫院者要保持現場空氣流暢,等待救護車—匯報學校領導、聯系輔導員(班主任)和家長—保持和傷者談話溝通;第二種情況即聯系120、110等,能送醫院者主動送醫院—匯報學校領導、聯系輔導員(班主任)和家長。最后是護送去醫院,課堂后續安排。一般安全事故處理一般步驟為:防止或阻止次生傷害—送學校醫務室作簡單處理(送學校醫務室作簡單處理、課堂后續安排)—聯系輔導員(班主任)和家長—送去醫院進一步檢查處理、課堂后續安排。

三、培養體育教師安全教育能力的途徑與方法

針對體育教師的群體結構特點,應從樹立體育教師的敬業奉獻精神、更新學校體育教育教學觀念等方面拓展體育教師安全教育能力的培養途徑與方法。

(一)樹立體育教師的敬業奉獻精神與教育教學熱情

作為體育教師必須具備教書育人的教師情懷和無私奉獻的精神,待學生真誠,富有熱情、愛心和關懷;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熱愛自己所從事的體育教育事業,與時俱進,具有勇于開拓的頑強意志,這是培養體育教師道德品質的重要因素。

(二)創新學校體育教育教學觀念

在學校體育教育教學活動中,體育教師應堅持把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符合學生的特點和體育安全教育的教育教學觀念,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在組織實施上認真踐行,把學校體育安全教育貫穿于體育教育教學的全過程中。

(三)建立健全學校體育教育教學評價體系

學校體育教育教學評價體系是對體育教師教育教學成績的檢驗,對體育教師的教育教學起著很強的誘導和強化作用。因此,評價體系應注重體育教師安全教育成效的權重、導向,形成人人樹“健康第一”的思想,營造安全教育的氛圍。

(四)加強體育教師培訓

要加強體育教師的培訓力度,完善培訓體系,拓展體育教師的培訓渠道,融合好體育教師職前與職后的培訓,健全體育教師安全教育能力的培訓內容,改善體育教師的知識結構、教育方法與手段,提升體育教師在學校體育教育教學中的安全教育能力。

參考文獻:

[1]姜華.建筑安全生產多媒體輔助培訓系統設計與開發[D].中國地質大學,2002-12-14.

[2]郭斌.多個標準的附錄(使用說明)適用及沖突解決原則[Z].中國法醫學會全國第十二屆法醫臨床學學術交流會,2009-17.

教師安全教育論文范文第2篇

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未來。教育和培養好青少年,是我們中華民族永葆生機和活力的根本大計,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基礎工程,是全黨全社會共同的社會責任。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培養教育,為青少年成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長。一切為了孩子,給青少年營造一個和諧、平安的學習氛圍,也是我們學校一直所重視的,更是我們教師德育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學校將中小學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護、財產安全教育等內容列為教育重點,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選擇合適的法制教育內容,將法制教育與課堂教學、課外活動、學生假期社會實踐活動緊密結合,進一步增強了學校法制教育的針對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無遺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師組織班會教育,學校組織觀看相關座談,學校還充分利用、校園網等宣傳媒體,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園”的宣傳力度,廣泛開展了各種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動,確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實效性。

當然,法制教育不僅要向青少年宣傳遵紀守法的重要意義,更重要的是讓他們認識到:法律不僅是對自制行為的約束,更是捍衛尊嚴、權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應傳達這樣一個信息:法律就在身邊,我們學習、生活的學校、家庭、社會有一個強大的法律保護網,時時刻刻規范著我們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調整著各種社會關系,只有自覺遵紀守法,才能健康順利的成長,并有一個良性發展。

換個角度講,法制教育是一個普法的過程。我們應當告訴學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針對他們的陷阱,如何識別、自救、求助等。還要讓他們明白有哪些權利,如人格權、受教育權等等,如果這些權利受到侵害應當采取何種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價??傊?,開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的觀念,讓青少年認識到法律不是約束行為的鎖鏈,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義會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勢群體也能得到法律陽光的普照,從而自然地產生對法律的信仰,提高他們明辨是非的能力。這些才是他們真正缺少的,是他們從單純的課堂教育中學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價值所在。

遵紀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潛移默化地從青少年身邊的事件起,從他們身邊的事做起,通過科學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強有青少年的國家意識、權利義務意識和守法用法的意識,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和諧、向上的法制環境。

興義市萬屯鎮興化中心學校

教師安全教育論文范文第3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通過)是中國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中,《教育法》是《憲法》之下的一部國家基本法律。在中國教育法律體系中,《教育法》處于“母法”的地位,又有“教育憲法”之稱。對國家興辦教育事業起著總綱的作用,是教育法律、法規產生的直接依據。

《教育法》包括十章84條: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三章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第四章 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五章

受教育者 第六章 教育與社會 第七章 教育投入與條件保障 第八章 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則

一、《教育法》頒布與實施的意義:

《教育法》的頒布與實施,是關系到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和社會主義社會歷史命運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國教育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它標志著中國教育工作進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時期。對于進一步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堅持中國教育的社會主義性質和辦學方向,鞏固和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和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加快教育法制建設的進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在中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過程中,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并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二、《教育法》的立法宗旨:

《教育法》第一條規定:“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素質,是制定《教育法》的重要立法宗旨。

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質”。所謂“素質”,是指人在其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包括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兩大方面的一系列基本的素養和品質的總和。素質就其構成的要素來說,包括身體素質、思想素質、政治素質、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心理素質等。所謂素質教育,就是提高人的身體的、思想的、政治的、道德的文化的和心理的等諸方面素質而進行的基礎性教育?!督逃ā愤@一規定,是把《憲法》規定的 “提高全國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進一步上升為“提高全民族素質”,這是中國教育的辦學指導思想在立法上的重大進展。它將使中國長期以來形成的“應試教育”從立法上保障轉變到“素質教育”的軌道上來。

三、中國教育的基本原則

有9項原則:

1、重視德育的原則

2、繼承和吸收優秀文化成果的原則

3、符合國家和社會利益的原則

4、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

5、教育機會平等原則

6、特殊扶持和幫助原則

7、中國的教育改革和發展以及支持和鼓勵教育科學研究的原則

8、運用漢語言文字和推廣普通話的原則

9、獎勵原則

《教育法》第六條規定:“國家在受教育者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制、國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這一條是關于德育工作的規定,體現了國家對德育的重視。

四、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教育法》中的“學校”,是指經主管機關批準或登記注冊、以實施學制系統內各階段教育為主的教育機構,包括具有頒發學歷證書資格的成人學校,以及其他專門實施學歷性教育的教育機構。“其他教育機構”是指經主管機關批準或登記注冊,實施非學歷性教育的教育機構,如各種職業與技術培訓機構、培訓中心,以及實施掃盲教育、文化補習教育、社會文化教育的教育機構等。習慣上,人們常把“其他教育與機構”也稱作“學校”,如“書法學校”、“老年大學”等。一般情況下,學校與其他教育機構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是相同的,只有在設計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國家對學校有特殊的優惠政策和特別要求時,學校與其他教育機構相區分才具有實際意義。

(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享有的權利

《教育法》第28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3、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5、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

6、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7、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8、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履行的義務

《教育法》第29條規定了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履行的義務,我們主要學習其中的第三項和第四項。

第三項規定:“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這一義務首先要求學校自身的行為不得侵犯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如不得克扣、拖欠教職工工資,不得拒絕合乎入學標準的受教育者入學等;其次,當學校以外其他社會組織或個人侵犯了本校人員的合法權益時,學校應以合法方式,積極協助有關單位查處違反行為的當事人,維護其成員的合法權益。這一規定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學關系,保持穩定的校園秩序。

案例:

某校初二班學生林某,一天下午課間休息時,在操場上和本班同學瘋鬧,扔小石子時打到了本班同學孫某身上,孫某不容解釋,就給了林某兩拳,林某非常生氣,中午放學告訴了家長。下午正當老師興致勃勃講課的時候,林某的家長駕著酒勁來到學校,騙過門衛來到班級,不容分說把孫某叫到室外,對孫某拳打腳踢,致使孫某的臉部受傷。經老師和同學們多方勸解,林某的家長才住手。這時,老師及時報告校長,校長叫林某的家長到辦公室解決問題,林某的家長說:“不用你們管”,隨后揚長而去。為了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學生的人身安全,校長在解決不了問題的情況下立即報案。并且安排相關的教師和學生把孫某送進了醫院。此時孫某的家長知道了孩子被打的情況之后也糾集一伙人來到學校實施報復,被(已到校)公安人員及時制止,沒有釀成大患。事后,孫某的家長認為林某的家長私自闖入班級,這是學校管理上的失誤,并以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學校賠償經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案件的起因是孫某在課間休息時與林某發生摩擦,并且不容解釋就打了林某,責任在于孫某。林某在沒有向老師匯報之前告知家長,致使林某的家長到學校實施報復;林某的家長已經在學校門衛簽字(說是找自己的孩子有急事),學校管理上不存在漏洞。案發后,校長及時安排老師和同學將其送往醫院救治并且及時報案,致使孫某的家長的報復計劃沒有得逞,學校已盡到監護和照顧的職責。這個突發事件,從案發到結束,學校相關的領導和教師都各盡職責,把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的限度。事實證明學校在管理上并無不當之處。孫某的身體受傷,并非學校的過錯,鑒于雙方對于事故的發生均有責任,造成的損失可由雙方當事人公平分擔。在法院的調節和學校領導耐心的說教下,林某的家長終于承認了錯誤,愿意承擔孫某的經濟損失。

本案中,校長依法維護了學校的合法權益。 本案例是學生傷害案件。所謂學生傷害案件,是指在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內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傷害或死亡的各類事故。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學生傷害事故可分為三種:學校責任事故、學校意外事故、第三方過錯事故。從本案的過程來看,屬于學校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但長期以來,社會上一直認為,凡學生在學校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學校都要承擔責任。理由是:學校是學生的監護人。所以學生一旦在學校發生傷害事故,不管學校有沒有過錯,家長就要求學校進行賠償,把學校推上被告席,這是不正確的。2001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第十七條規定: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但法律有規定的或者學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擔監護職責的除外。”由此可知,學校不是學生的監護人。本案中,學生與學校也沒有委托責任。所以學校不承擔責任。另外,學校在這起案件中,沒有過錯,學生的傷害是在教師的間接管理之下由于自身的過錯造成的,事故的發生是老師和學校無法預料和及時制止的,學校和老師已盡到了管理、保護的責任,事件的發生是由孫某的違紀行為造成的。所以,法院認可了校長的辯護,判學校無過錯即無責任。

《教育法》第29條第4款:學校有“以適當的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 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的義務,這是我國教育史上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學生的學業成績受法律保護 。

“以適當方式”,如組織教師家訪,與學生個別談話,學校設立“家長接待日”、“家長會議”等合法的、正當的方式。不得采用非法的、不適當的方式,如采取“考試成績排隊”、“公布學生檔案”等。 所謂“提供便利”,首先學校不得拒絕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學業成績、在校表現等情況的要求;其次,學校要把此項工作視為自己必須履行的義務,要提供便利條件幫助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行使此項知情權。

五、受教育者

是指在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登記注冊、正在接受教育的學生和其他公民,包括中國公民和來華留學的外國公民;包括青少年兒童,也包括中年人和老年人。教育對象始終是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教育活動的積極參與者。在教育法律關系上,受教育者區別與其他教育主體,享有特定的權利,履行特定的義務?!督逃ā酚脤U掳咽芙逃叩臋嗬土x務法定化,并規定了國家對各類受教育者權利的保護義務和保障措施。這對普及教育、保障受教育者健康成長具有重要的教育意義。

(一)受教育者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教育法》第9條:“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

《教育法》第36條第一款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這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權的一條重要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受教育者在教育過程的各個環節享有平等的權利。 受教育權的含義:受教育權是指公民為接受教育,要求國家做出相應的行為的權利,即公民獲得均等的受教育條件和機會的權利。包括上課權、教學設施使用權、獲得公正評價權。

案例2:2000年11月20日,河南省南陽市社旗縣社旗鎮13歲的男學生小趙,上數學課時不遵守課堂紀律并與數學課老師頂撞,該老師把他交給班主任處理,班主任又把他交學校黨支部書記處理,書記對小趙進行了批評后,班主任又把他送回其爺爺。次日和第三日,小趙多次找學校要求返校上學,學校雖未明確表示不讓小趙上學,但也未同意小趙立即上學,而是把小趙向數學老師認錯作為上學的前提條件。小趙家長向縣教委上訪,該校仍未明確表態讓小趙上學。2001年春季,小趙將學校告上法庭。社旗縣法院判決學校向小趙書面賠禮道謙,賠償小趙經濟損失500元。本案受理費290元,其他訴訟費200元,原告負擔190元,被告負擔300元。

案例3:陜西省銅川市某中學高一年級二班學生王文生,6月2日到學校上課時,內套一件被青年們稱為“一把火”的紅襯衫,被班主任孫澍發現,當即責令脫掉。自尊心很強的王文生堅持不當眾脫衣,孫澍把其趕出課堂,并未向家長通報情況。直到6月14日晚入睡前,王文生才對奶奶說:“老師欺負我,我找他講理去。”次日早7時半左右,王文生在銅川市公園投湖身亡。

本案中,孫老師是否應承擔責任呢?如需承擔,又應承擔怎樣的責任呢?先來看看孫老師的管理依據,在《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第一條第四款規定:“穿戴整潔、樸素大方,不燙發,不染發,不化妝,不佩戴首飾,男生不留長發,女生不穿高跟鞋”??梢钥闯鲆l事件的誘因是“一把火”的紅襯衫,孫老師認為其違背了“樸素大方”的原則,勒令其脫掉。目前,我國學校為了達到一定的教育目的,大多都對在校學生的服飾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如:不準穿“奇裝異服”等諸如此類的規定。在校學生有遵守這一規定的義務,并且,這種標準是全靠老師自己來把握的,由于老師和學生對服飾審美視角的差異,極易引發此類“摩擦”。正是這種差異致使孫老師把學生“趕出”了課堂,至此,事件開始發生“質”的改變,孫老師的行為侵犯了學生王文生的受教育權。受教育權是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督逃ā返谒氖l第一款規定:受教育者享有“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受教育權包括許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聽課的權利。只要學生沒有擾亂課堂秩序,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那么,該生就有權聽課,就不能剝奪該生的受教育權。在本案中,學生王文生穿了一件紅襯衣,這一行為并不影響課堂秩序,以此為由,孫老師在未履行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不讓學生上課,其做法無疑是侵犯了學生王文生的受教育權。因此,孫老師應承擔侵犯學生受教育權的責任。其行為并非是學生王文生自殺的主要原因。王文生自殺主要是他自己心理承受能力太差,不能正確對待教師的要求。即使教師的要求不合理,他完全可以通過其他渠道去解決,根本不必走自殺的絕路。因此,不能把王文生的自殺完全歸咎于孫老師。對孫澍可以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試想,若當初孫老師有高度法律意識,再講究一點教育的藝術性,就可以避免侵權行為的發生,如:先讓學生上課,等下課后再找該生單獨溝通、交流認識,使問題化解在“隱蔽”狀態下,既有效解決了問題,又避免了悲劇的產生。再若,在平時的教育管理中始終保持暢通的學生“申訴”通道,試想結果又會怎樣呢?

受教育權還包含:受教育的選擇權。

(二)受教育者的權利

《教育法》第42條規定了受教育者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4、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公訴。“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其中第3項是受教育者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學校必盡的義務。受教育者的這種要求公正評價的權利,是促進其學習積極性和提高思想品德修養的基本法律保障。

案例1:《自作自受案》

1995年夏,四川某市3名小學生,以其公正評價權受到侵害為由狀告市教委:

在小學語文畢業考試中,一道“加注拼音題”被判錯:自作自受中的“作”,音調為四聲,但錯讀音一聲被判對。這就使那幾名學生的成績離重點初中分數線相差1分或不足1分。后來他們雖被重點中學錄取,但為此每人付出600元的“捐資助學金”。

要求市教委做出糾錯的書面答復,補發重點中學錄取通知書,賠償損失各一萬元。經長期訴訟,法院最終判定原告勝訴,保護了其受教育權。

案例3:

著名哲學家黑格爾當年從神學院畢業的時候,他的老師給他寫過一則評語:“黑格爾,健康狀態不佳。中等身材,不善辭令,沉默寡言。天賦高,判斷力健全,記憶力強。文字通順,作風正派,有時不太用功,神學有成績,雖然嘗試講道不無熱情,但看來不是一個優秀的偉道士。語言知識豐富,哲學上十分努力。”

黑格爾的老師的評語,以比較藝術的方式,讓孩子和家長知道缺點與不足的地方,這樣有利于孩子的進步,這評語從平靜的語氣,力求寫出了“這個人”來,教師要公正評價學生,應遵循以下三個原則:

1、寫給學生看。

2、寫出“這個人”。

3、寫“這個人”的“新起點”。應運用發展的眼光,通過鼓勵的方式讓學生交流,對學生的發展和取得成績表示認同,使學生形成健康的心理,能自我認識,更好地把握自己未來的發展,更體現一定的“教育性”。

(三)受教育者的義務

《教育法》第43條規定了受教育者應當履行的四項基本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

2、“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4、“遵守所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的管理制度。”

學校及其他教育管理機構為了完成教育任務,實現培養目標,要制定大量而具體的有關規章制度,以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對這些規章制度,學生有義務遵守。

案例:

1994年5月,某校初三學生李某上語文課時,不聽講,發怪聲,擾亂課堂秩序,經老師多次提醒后仍不改錯,還頂撞老師,劉老師遂讓其出教室去教導處,李不從。劉老師叫一學生去教導處找來張主任。張問清情況后命李到教導處接受批評教育,李仍不從,并當眾罵人。此時,張揪其衣服走出教室,李仍在罵,這時,張氣極之下,打了該生。

事后,該生家長找到學校,稱該生不能參加中考,要求保留學籍,并要求賠償醫療費、營養費5000元,還向縣局提出申訴,據查,該生被打并不重,有醫院證明為證,為能影響繼續學習能力。經做工作后,縣局作出以下處理意見:

1、學校校長及張本人向該生道歉。

2、張寫書面檢查,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賠醫療費。

3、對該生予以校通報批評。

該生擾亂課堂秩序,罵人違反了學生義務和學生守則,是違法行為。學校將該生逐出教室,表面上侵犯了其受教育權,其實不然,如不驅逐出教室,其則會侵犯其他學生的受教育權,這種做法是為了維護正常秩序,是合法的。教師在管理學生時,對違法違紀的學生實施體罰的手段則是違法行為。該生不論是否有理,均有權提出申訴。

學校和學生在具體的教育管理和教學活動中形成的關系是權利和義務的關系,學生有受教育的權利,學校和教師要履行其教育學生的義務。但是,學校卻不應該隨意擴大自己的權力,對學生的名譽權、人身權等權利進行侵害,哪怕是以教育和關愛的名義。學生進學校接受學校的管理,失去一部分自由,比如要遵守學校的一些規定,但并沒讓渡其他權利,而學校擅自擴張了自己的權力,導致侵害學生權利的事件屢見不鮮。所以我們要謹記:切勿過度“放大”學生的義務。

六、法律責任

《教育法》制定以后,關鍵在于實施?!督逃ā返膶嵤┚褪峭ㄟ^一定的制度、程序、方式在教育活動中具體適用教育法的活動。通過教育法的實施使教育法產生實效,即發生效力的教育法在實際上被執行、適用和遵守。教育法的制定以及對其效力的說明,不等于教育法在教育活動中產生了實效?!督逃ā吩趯嵤┑倪^程中,有些方面還沒有得到徹底落實。為了落實《教育法》的精神,確保我國教育改革和發展,必須進一步明確法律責任,提高依法治教的意識,加大實施力度。

這里所說的法律責任,包括行政法律責任、民事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

(一)有關教育經費法律責任的認定及處理辦法

1、不按照預算核撥教育經費的法律責任認定及處理辦法。 《教育法》第71條第一款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不按照預算核撥教育經費的,由同級人民政府限期核撥;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教育經費是教育事業發展的前提條件,是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進行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保障,教育經費的各項財政預算內撥款,是教育經費來源的主要渠道。違反《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的規定,不按照預算核撥教育經費的行為,會嚴重影響和阻礙教育事業的發展。因此,有關部門和責任人應承擔法律責任,承擔法律責任的實現方式是:限期核撥,行政處分。

2、挪用、克扣教育經費的法律責任認定及處理辦法。 《教育法》第71條第2款規定:“違反國家財政制度、財務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經費的,由上級機關責令,限期歸還被挪用、克扣的經費,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小學校長挪用教育經費,造成校舍倒塌師生死亡 某地一所農村小學,學校的房舍由于年久失修,房舍損壞嚴重,上級主管部門為其專門撥出經費2萬。讓他們完善整修校舍,而校長張某卻把此款用來為其情婦小翠仙修建了房屋。在一個陰雨天,校舍倒塌,致使三個學生和當堂教師死亡,10人受傷。案發后,引起了上級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對其立案審判。地方高級人民法院從重判處他有期徒刑20年,沒收一切非法所得。 案例中張校長的行為兼有侵占教育經費與玩忽職守的性質,且情節嚴重,已經構成貪污罪與玩忽職守罪兩項罪名。地方高級人民法院從重判處他有期徒刑20年,沒收一切非法所得。

(二)關于教育秩序與學校財產的法律責任認定及處理辦法

1、擾亂教育秩序與破壞學校財產的法律責任認定及處理辦法。 《教育法》第72條第1款規定:“結伙斗毆、尋釁滋事、擾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秩序或者破壞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女兒被留家觀察 父親擾亂學校教學秩序被拘留 2003年5月,西安市閻良區關山鎮孫家村村民鄭某,在各方全力防治非典的緊要關頭,滋事擾亂當地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被西安市公安局閻良分局關山派出所治安拘留。

孫家村鄭某的兒子從疫區返鄉,因與在孫家村小學上學的妹妹有接觸史,校方依照通知規定,在例行對學生的身體檢查中,要求女兒在家留觀14天。其父對此不滿,5月6日一大早就到學校問緣由。校方作出解釋后,鄭某仍然不理睬,在學校內撥通關山鎮教育組的電話,破口大罵教育組工作人員,還當場撕毀了區教育局文件,連續吵鬧1個多小時。

案例中鄭某在校方做出解釋后,仍然不理睬,并在學校內撥通關山鎮教育組的電話,破口大罵教育組工作人員,還當場撕毀了區教育局文件,連續吵鬧1個多小時,擾亂了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秩序。關山派出所依照《教育法》第72條第1款規定,將鄭某傳喚至派出所,并對其治安拘留14天處罰。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主要有:警告、罰款、拘留等。

2、侵占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法律責任認定及處理辦法。 《教育法》第72條第2款規定:“侵占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教育法》第73條規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校舍供人非法經營 液化氣釀成慘劇

某小學教學大樓底層原用于值班,3月份借給外地某燃料廠,該廠用其作為駐此小學所在地的辦公室。6月8日下午,房間里發生可燃性氣體爆炸,造成9人燒傷的重大事故,其中有2名教師,2名學生。據了解,該燃料廠未經市有關部門批準,就擅自在此地非法經營燃料液化氣,并將易燃易爆的危險品放臵于學校教學樓處。

事后,有關部門對該廠駐此地辦事處進行了嚴肅處理,取消了其營業執照,并責成其在經濟上對受傷師生做出賠償,學校也為此受到上級部門的批評。

對于這樣一起重大惡性事故,該廠當然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該廠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即擅自經營燃料液化氣,本身已屬違法行為;該廠將辦事處設在學校,侵占學校場地,并且將易燃、易爆品放臵于學校教學樓處,尤其危險,加之管理不善,最終釀成惡果。顯然,該燃料廠的行為已構成違法。同時,學校方面在這場事故中同樣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學校作為人員集中之地,不能將校舍、場地隨意出租他人,尤其是非法無證經營者;學校內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 因此,學校同樣違反了《教育法》第73條規定。

近年來,關于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使用方面出現了很多問題,例如:校園內非法擺設攤點,非法改變學校場地用途,進行放牧、種植作物、打場、堆物、取土、在校園內建造恢復祠堂等。這些行為均從不同程度擾亂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因此,教育行政部門、公安部門、工商管理部門應按照各自的管理職責,采取有效的措施,使責任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三)關于校舍與設施的法律責任認定及處理辦法

《教育法》第73條規定:“明知校舍或者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學生因教室倒塌而受傷

某鄉是個遠近聞名的貧困鄉,該鄉的一所小學設在兩間破舊的土坯房中,校長多次向鄉政府反映校舍問題,可由于鄉財政嚴重不足,一直無力解決。1997年秋天,當地連續幾天下大雨,本已破舊的土坯房墻體開裂,門窗變形,情況更為危險。為了趕教學進度,學校仍然讓學生們上課,終于釀成悲劇,其中一間土坯房倒塌.一名學生牛某被埋在廢墟中。好在校長及老師們奮力搶救,將其送往縣醫院救治,牛某方獲救,但傷勢較為嚴重。誰應該為牛某的受傷承擔責任,牛某應該怎么辦? 牛某有權獲得學校賠償。某鄉雖是貧困鄉,但不能因此而讓學生在危房中上課,在校舍發生嚴重危及師生安全的情況下,學校沒有采取及時有力措施,讓學生撤離教室,仍然組織上課,對事故的發生應承擔責任。鄉政府未能及時解決學校危房問題,也要承擔責任。牛某有權要求學校和鄉政府承擔責任,并有權要求縣級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處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學?;蚱渌逃龣C構中供學生、教師及其他員工學習、教學、居住、鍛煉的校舍、場地、教具、體育設施等,在結構、功能上,具有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不能確保使用安全等,這些均屬于教學設施有危險。

《教育法》規定的明知校舍或者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1)負責房屋維修及教育教學設施購買、保管、維護的單位和個人,不認真履行職責,發現隱患不及時報告或者通知有關人員。(2)設計、建筑校舍及設計、生產教育教學設施的單位和個人,在設計、建筑、生產過程中因設計失誤、粗制濫造及偷工減料造成不安全的隱患,已發現、察覺有危險而不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故意隱瞞真相、欺騙學校及有關人員。(3)學校及其他機構的負責人,教師及其他員工,已經知道或發現校舍、教育教學設施不安全,可能發生危險事故而不及時報告或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預防和修繕。(4)教育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當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負責人員,在得知有關部門事故隱患或隱情報告后,推脫搪塞,久議不決或有其他玩忽職守及嚴重官僚主義等。

(四)關于違法向學校和學生收費的法律責任認定及處理辦法

《教育法》第74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學?;蛘咂渌逃龣C構收取費用,由政府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78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義務教育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9條規定:“義務教育階段除收取雜費,借讀費之外,未經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家教委聯合批準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不得再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對超出規定的收費,學生有權拒交。”《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治理中小學校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不準把社會對學校的亂攤派轉嫁到中小學生頭上,對違反規定的地區和學校,要給予內部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給予有關責任人員以紀律處分并公開通報。

一些地區和部門,不依據或違反有關收費標準、范圍、用途和程序的要求,向學?;蚱渌逃龣C構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或征收應減、免的稅款,這些均屬于違法收費范圍。這種行為無疑加重了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負擔,減少了教育經費的實際投入和使用,影響了正常的教學活動的開展,甚至會造成一些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向學生轉嫁費用負擔的不良后果。對此,要由政府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與行政處分。

(五)關于教師、學生、學校民事權益法律責任的認定及處理辦法

《教育法》第42條規定:“受教育者有對學校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教育法》第81條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蛘咂渌逃龣C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案例:全國首例教案官司——教案享有著作保護權

1990年1月,高麗婭調入重慶市南岸區四公里小學從事小學語文教學工作。根據該校的管理規定,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必須在課前備課,編寫教案,并在每學期期末向學校上交教案。從1990年至2002年,高先后交給四公里小學教案本48冊。在高要求返還教案本后,四公里小學曾返還給高教案本4冊,其余44冊記載高麗婭教案的孤本已經被四公里小學以銷毀或者變賣等方式處理,現下落不明。

2002年5月30日,高麗婭向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歸還44冊教案本或賠償損失。2003年10月24日,該院以高麗婭不享有教案本所有權為由判決駁回原告高麗婭的訴訟請求。高麗婭不服,上訴至重慶市一中院。2004年3月29日,重慶市一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04年11月25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重慶市一中院決定再審,并于2005年5月23日判決維持該院二審民事判決。2005年12月13日,高麗婭在4次敗訴后,一改從前“侵犯所有權”的訴訟理由為“侵犯著作權”,以四公里小學私自處分自己的教案原稿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為由,再次提起公訴。

在第五次官司中終得勝訴,從而第一次在法律上確認了教師對教案享有知識產權。法院審理認為,48本教案具有獨創性,屬于一般職務作品,著作權由高麗婭享有。四公里小學的過錯行為致使高麗婭享有的著作權無法實現,侵犯了她的教案著作權,學校應依法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認定四公里小學私自處臵教師高麗婭教案原稿的行為侵犯了她的著作權,判定學校賠償高麗婭經濟損失5000元。

高麗婭的教案官司的意義決不在于她打贏了這場官司,更重要的是,它表明了公民維權意識的提高,對于全國上千萬教師和中國的教育事業,她的教案官司也注定要在中國教育法制化進程中留下濃重的一筆。通過這個案件,我們也可以發現,官司觸及了現行法律和政策的一個盲區。盡管法律界很多學者從學理上推論教案的著作權屬于教師,但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并未對教案的著作權問題作出明文規定,這就給法官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權空間。因此,只有著作權法更加完善,人民教師的權利才能得到更好的發展。

[案例] 學生中獎卻被學校占有

1999年,16歲的彭某和她的同學在某中學的組織下參加了電視臺舉辦的“快樂老家”節目。參加活動前.學校讓每位學生交了25元活動費。學校還規定,如果中了獎由學校統一安排?;顒又?,彭某成為幸運觀眾,并摸到了6800元的大獎,但學校說按照事先約定,大獎應由學校統一安排。彭某該怎么辦,她有權擁有獎金嗎?學校這樣做違法嗎?

彭某可向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案中,彭某交了25元活動費,并成為幸運觀眾自己摸到了6800元的大獎,彭某是該大獎的合法所有權人。學校讓其交出該6800元獎金,侵犯了彭某的財產權。至于學校所依據的與彭某事先就獎品的歸屬所達成的協議,因彭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該協議未經過彭某父母的同意,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無效?!段闯赡耆吮Wo法》第4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訟”。彭某年僅16周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處理自己或者家庭較大數額財產的民事行為能力。這6800元屬于數額較大的財產,彭某不能獨立實施處分行為。其相應權利需要由她的父母行使。因此,學校與彭某的約定獎品歸學校所有,其行為是無效的。

據此,彭某可就學校侵犯其合法權益,向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級各類教育,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

第四條 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國家保障教育事業優先發展。全社會應當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

第五條 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六條 國家在受教育者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制、國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

第七條 教育應當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吸收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切優秀成果。

第八條 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第十條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國家扶持邊遠貧困地區發展教育事業。國家扶持和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

第十一條 國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推進教育改革,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建立和完善終身教育體系。

國家支持、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推廣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提高。

第十二條

漢語言文字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教學。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進行教學,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

第十三條 國家對發展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領導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

教師安全教育論文范文第4篇

校長新學期動員講話---2012年2月5日

尊敬的老師們:

經過一個平安、祥和與愉快的寒假,我們滿懷著新的希望迎來了充滿挑戰的2012年。

新的一年開啟新的希望,承載著新的夢想。我想對大家說, 2011已成為歷史,千秋功罪任后人評說,我在這兒也不再細總結了。新的一年已經開始,我們應緊緊抓住2012這一機遇,我們都應有所作為,有所擔當,不辱使命,再振雄風,實現第四中學新的跨越。

一年之計在于春。2012年是第四中學能否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實現發展、步入良性循環的關鍵之年,是能否實現學校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關鍵年,每一個四中人都不能置身局外。我們這一批四中教職員工承擔著第四中學振興的歷史重擔。四中興旺,人人有責!我們有信心、有能力實現第四中學的振興。

2012年學校工作的總體目標和思路是:堅決打贏中考這場硬仗,繼續嘗試進行課堂教學改革,以飽滿的熱情,昂揚的斗志,聚精會神抓質量,腳踏實地抓落實,不折不扣嚴管理,一心一意謀發展。千方百計實現管理再上新水平,質量再上新臺階,課堂改革再出新舉措,發展再添新亮點。(這不是口號,是實實在在的硬任務)。

本學期具體工作目標:

1、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以學生的全面、健康發展為中心,以學生綜合素質提高為本,以教師的專業化發展為本。

2、進一步加強學校規范管理,繼續推行“以行政班子管理為核心,以年組管理為主體,以班級管理為基礎”的管理模式,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打造和諧校園。

3、增強服務意識、責任意識、質量意識,提高教師的專業化水平和班子的管理水平。

4、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實效性。繼續打造安全文明校園。

5、以實施課堂改革為抓手,以探索課堂教學模式改革為途徑,以打造“有效課堂”為目標,讓素質教育惠及每一個學生,實現教學質量的飛躍。 工作重點:

1、加強有效管理和精細化管理。常規管理規范,注重績效。堅持“德治”與“法治”相結合的人本管理,努力做到責任職責明確。

2、教師要“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人”,“要做學生喜歡的教師”,“要做幸福的教師”。

新的學期,對于全體教師意味著嶄新的開始。學高為師,身正為范,博學為本。四中能有今天,是我們全體教師奮斗、努力、辛勤耕耘的結果。老師們,我們必須清楚:不僅教書是我們的責任,育人更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以高尚的人格感染學生,以文明的儀表影響 2 學生,以和藹的態度對待學生,以豐富的知識引領學生,以博大的胸懷愛護學生。

3、集中精力,抓好兩個常規管理:

一是學校德育常規管理。培養學生良好行為習慣,樹立成人、成才思想,規范辦學行為。繼續打造“好學、安全、文明、衛生”校園; 二是抓好教學常規管理。教學是學校工作的中心工作,這項工作做不好,便失去了生存力和生命力。

4、有效推進高效課堂。把精彩留在課內,把補困放在課間,自覺、積極潛心研究如何推進有效教學。繼續大膽地、全面的推進課堂教學改革,實踐“有效課堂”,繼續強力推進“三段六式教學模式”,全面鋪開,力爭出經驗、出成果。力爭通過一個時期的探索實驗,我校的課堂改革再創新亮點,發生大變化。堅決不允許搞形式化,假演、假唱,只有匯報材料,沒有成效、沒有成績!

5、抓好初三畢業班工作。發揚團隊精神,形成強大的備考合力,實現2012中考目標。

策略:各學科組:科學制定復習規劃:時間、內容、進度、模擬等

各科教師:錘煉基礎、狠練基本功,小拓展、后放眼界 學校級部:開好動員會、備考會、研討會

重視小三科備考,適時做好充分的準備。

6、 加強后勤管理。堅持勤儉節約,創建節約型校園;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加強部室管理,發揮各功能部室的育人功能。

3 下面,我就新學期乃至今年的工作,從整體思路上圍繞三點要求談一些想法,請大家依照總體工作思路做好自已的具體工作:

1.審時度勢,提振精神,順應當前教育發展的新形勢,推進學校的新發展。

今年,正值我們共同奮斗的第五年,恰逢《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在“十二·五”第二年啟動實施,學校新教學樓也將竣工投入使用。新時期展現新面貌、新面貌迎來新氣象、新氣象促進新發展、新發展呼喚新努力。面對教育發展的新形勢,面對學校的新發展,我希望全體同事一定要順應學校發展,創新工作思維,提升專業素養,提高工作質量,抓好開學初各項工作,抓好畢業班和招生工作,恪盡職守,履行教師承諾和黨員承諾,以良好的工作態度和績效辦出有內涵的精品教育,以專業的教育精神努力向一流方向追求和邁進。我們不能等到所有條件都具備時再去實現我們的愿望,因為等到條件都具備時或許我們已失去發展的機遇。所以,做好今天的事、做好最普通的事、精細化從事自己的工作,就是在做最重要、最偉大的事,因為這些工作都是在為學校的明天在建承重墻,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2.強化自身素質,重規范、抓常規,力促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學校的發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只有內強了專業素質、鍛造了進取精神、自覺規范地展現執行力,才能不斷提升工作境界,不斷戰勝工作倦怠和各種困難,使每一個教師、學生與學校共同發展。在這里,我們重點要強調做好內功的重要性。

4 古代善于用兵作戰的人,總是先創造條件,有所作為,使自己處于不可戰勝的地位,然后再等待可以戰勝對方的時機。自己不可戰勝,關鍵在于自己創造了有利的條件;能戰勝對手,關鍵看對方是否有隙可乘。因而善于用兵作戰的人,能做到不被對手戰勝,但也不必強求對手一定會被我們戰勝。所以說,勝利可以預測,但不必強求。

這段話,強調了三個原則:1.把握不敗給競爭對手的條件,保持自己不敗;2.抓住機遇,待時而動,跨越發展;3.預測獲勝的戰機和可能,不蠻干。這體現了把握機遇、轉換戰機的勝負觀。在現代教育發展的博弈中,要為學校贏得一席之地,成為教育共同發展的獲益者之一,必須根據情勢隨時應變,創造不被戰勝和淘汰的條件。正如上述所說,那就要做到“先為不可勝”。結合每個人的具體工作,那就是為了學校的發展和大家的整體利益,每一位同事都要嚴格遵守教學常規,自覺遵守工作紀律,認真開展教學研究和集體備課,努力建構自己的教學特色,以有效教研和教學的有效性達成高效課堂。最基本的環節務實做好了,我們就能增強競爭力,掌握競爭的主動權,讓學校立于不敗之地。

當前,學校正處于向上發展的關鍵時期。機遇和有利因素共同呈現,困難和制約條件依然存在。我們就是要根據學校發展前景、資金、師資、設備、生源、競爭環境等條件的特點,揚已之長,腳踏實地、埋頭苦干、專業從教、立志高遠,抓住一切有利時機,群策群力,促進學校的不斷發展。

3.以德為本,誠信從教,促進我校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5 從事教育工作要講師德,這是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是學校提倡的對學生進行做人教育的保障;也是使學校長期穩定發展的必然需要。我們從事教師工作就一定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就不能太計較個人得失,就要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并講求師德。這,就是講誠信,這也是誠信理念在教師職業上的具體呈現。一些己經發生了的真實事例或許給我們留下了太多的回味和思考,很值得我們反思自己、改進自己、提升自己。

印尼有家銀行,當10年后經濟陷入了困境,不少大銀行宣布破產時,但這家銀行則完全就靠著吸收大量的家庭存款堅強地挺了下來,而且還得到了壯大的故事告訴我們:

學校事務和銀行儲蓄是有相通的地方的,它們都是通過中介創造、職業服務和核心價值創造,來完成社會所賦予的特殊功能。學校從教人員只有提高境界、放眼長遠、用心施教、規范從教,才能把握規律,積累誠信,積蓄力量,不斷戰勝各種困難,厚積薄發,促進學校穩定發展。

教師安全教育論文范文第5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扎實開展好安全教育活動,以“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為主線,突出“安全伴我在校園”的主題,通過宣傳教育,使全體學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培養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避免事故發生,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二、工作要點

一學期以來,我對本班的安全高度重視,平時擠出時間給學生講述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不厭其煩地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學生太小,我在對他們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的同時,還在課余時間注意去觀察他們的活動,只要發現了某個學生有不安全的行為,就及時進行教育。

開學第一周,我詳細地制定了本學期的工作計劃。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上學、放學不準在學校和路途中逗留、玩耍,并要求家長按時接送學生。在校內外,不允許學生做危險的游戲。如;互相追打、奔跑等。還教育學生不買三無食品,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不喝不衛生的水和飲料,不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不踐踏學校的草坪,不損壞學校的花草樹木。不爬墻,不爬樹,不爬學校的籃球架,不爬陽臺上的欄桿。不玩火、不玩電、不玩爆竹。不帶危險的物品到學校(如:木棒、小刀、匕首、氣槍等利器進入校園。)不在井邊、變壓臺旁、高壓電線下等危險的地方玩耍。不在上學和放學路上玩耍、逗留。無論是集體活動還是體育課,都必須在教師的帶領下進行,不得隨意離開集體自己活動或不聽指揮,遇到他人生并遇險等,要及時報告老師。并且指導學生學會使用各種求救電話。

以活動為載體,增強安全教育的效果。充分發揮主題班會等陣地的作用,以學?!吨行W生安全教育教材》以及《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內容》為素材,大力加強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克服麻痹思想,讓學生牢固樹立“時時講安全、處處講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

本學期,在同學們和老師的努力下,全年級無一例安全事故發生。但是,安全工作是班務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需要我們做到天天講、時時講,警鐘長鳴才能杜絕一切不安全的事故發生。

上一篇:漢語國際教育論文下一篇:高職學生管理論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