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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制度范文

2023-10-05

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制度范文第1篇

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

為了認真落實依法行政責任制,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切實提高行政處罰案卷的制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制訂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縣各行政執法機關(包括經法定授權或受委托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案卷適用本制度。

二、總體要求

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做到:

(1)主體合格。行政處罰必須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或法定授權組織或受委托組織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或法定授權范圍內或委托范圍內實施;

(2)被處罰對象確認準確;

(3)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即基本事實與情節認定準確,具備主要證據; (4)適用法律正確。即行政處罰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要求,法律、法規、規章及其條款引用準確;

(5)程序合法。主要包括①立案審批程序規范;②先調查取證,后決定處罰;③決定處罰前向當事人告知其具有陳述和申辯權利;④符合聽證要求的告知當事人聽證權利,并按規定舉行了聽證;⑤有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了該程序,如責令改正程序、重大處罰集體決定程序等;⑥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符合法定程序;⑦符合其他法定程序。

(6)合理行政。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不偏私、不歧視;行使自由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

(7)屬于行政處罰范圍。對構成刑事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評查方式

每年二次由縣政府法制工作機構組織抽查或互查。

四、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處理

對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結果的處理應根據不同的評查結果作出不同的處理,將評查結果根據分數劃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統一公布。對評查優秀的單位應給予通報表彰,對評查優秀的個人應給予必要的物質獎勵;對評查不合格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取消其當年評優受獎資格,對存在重大違法問題的具體案件,應當責令糾正,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附件1:

南沙區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試行)

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部門辦理行政處罰案件的質量和水平,

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省政府有關規定,制定本標準。

一、基礎標準部分 (一)主體合法

1.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具備法定資格。

2.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3.被處罰主體認定準確。 (二)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1.違法事實與情節認定清楚,表述準確。

2.認定違法主體和違法行為的證據充分,并且主要證據具有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

(三)適用法律正確

1.實施行政處罰有明確的、有效的法律依據。 2.適用法律正確,且引用條、款、項、目準確、完整。 3.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四)程序合法 1.按照立案、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的步驟、順序實施行政處罰。 2.由兩名以上執法人員進行調查取證。

3.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向當事人履行告知義務并聽取其陳述和申辯。 4.對符合聽證條件的,告知當事人聽證權,當事人要求聽證的,依法舉行聽證。

5.行政處罰決定經過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履行集體討論程序,

依法應由上一級行政機關批準或決定的行政處罰案件,必須上報。 6.應當送達的法律文書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時間送達,并有送達回證。 7.依法應當移送其他機關的案件,必須移送。

二、文書規范標準(100分)

(一)立案階段(共5分) 立案審批文書

(1)有案件來源,即注明案件是來自現場檢查、舉報、交辦還是移送等內容;(1分) (2)有案情記載;(1分) (3)有承辦人意見,應注明當事人可能違反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名稱;(1分) (4)有行政機關負責人的審批意見、簽名和日期; (1分)。 (5)在規定時間內立案。(1分)。

(二)調查取證階段(共35分)

1、檢查(勘驗)筆錄(共10分) (1)有現場檢查的起止時間、場所記載;(2分) (2)現場檢查的內容清楚;(2分) (3)有被檢查人的基本情況; (2分) (4)現場檢查情況記錄準確、客觀、全面;(2分) (5)有被檢查人對筆錄的意見及簽名(被檢查人不在現場或拒絕簽名的,應有見

證人或兩名以上執法人員簽名并說明原因)。(2分) 2.詢問筆錄(共10分) (1)有詢問的起止時間、地點;(1分) (2)一份詢問筆錄針對一個被詢問人;(1分) (3)被詢問人基本情況完整;(1分) (4)詢問筆錄記錄的內容完整;(2分) (5)有兩名執法人員的簽名;(2分) (6)筆錄有被詢問人逐頁簽名(被詢問人拒絕簽名的應有兩名以上執法人員簽名并說明原因);(2分) (7)筆錄中有涂改之處時,應有被詢問人壓指印、蓋章或簽名。(1分) 3.調查取證與保存證據文書(共10分) (1)完整記錄被調查取證人的情況;(1分) (2)調查取證事由正當;(1分) (3)調查取證的地點準確具體;(1分) (4)提取的證物應與案件有關;(1分) (5)調查取證物品的性狀描述完整準確(包括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等);(1分) (6)應當有兩名以上執法人員的簽名;(1分) (7)有被調查取證人簽名或蓋章(被取證人不在現場或拒絕簽名的,應有見證 人或兩名以上執法人員簽名并說明原因); (1分) (8)有行政機關的印章和日期;(1分) (9)采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須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1分) (10)先行登記保存的物品應在法定期限內做出處理決定。(1分) 4.鑒定文書(共5分) (1)有申請鑒定的單位或個人;(1分) (2)有申請鑒定的時間及內容;(1分) (3)有明確的結論性意見;(1分) (4)有鑒定部門印章、日期及鑒定人員姓名。(2分) (三)審查決定階段(共40分) 1.案件處理的審批文書(共5分) (1)案由和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記載準確;(1分) (2)違法事實記錄完整,證據確鑿、充分,處罰依據明確;(1分) (3)承辦人的意見明確、具體,有簽名和準確日期;(1分) (4)有法制機構的審查意見;(1分) (5)行政機關負責人審批意見明確、具體,有簽名、日期。 (1分) 2.違法行為處理告知文書(共5分) (1)當事人名稱準確;(1分) (2)載明違法事實和法律依據;(1分) (3)明確告知擬給予行政處罰的內容;(1分) (4)明確告知當事人行使陳述權、申辨權和要求聽證權的期限;(1分) (5)處罰機關的印章、日期完整。(1分) 3.聽證通知書(共4分) (1)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具體、準確;(1分) (2)明確告知聽證主持人的姓名;(1分) (3)注明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聽證和有要求聽證主持人回避的權利,告知

當事人無故不按時參加聽證視為放棄聽證權;(1分) (4)處罰機關的印章、日期完整。(1分) 4.聽證筆錄(共4分) (1)準確記載舉行聽證的起止時間、地點;(1分) (2)載明聽證主持人、記錄入、當事人、代理人、案件調查人員的基本情況;(1分) (3)載明當事人對案件涉及的事實、證據、依據方面的陳述和申辯的內容;(1分) (4)有當事人的簽名。(1分) 5.聽證報告(共4分) (1)載明案由;(1分) (2)載明聽證的時間、地點、參加人情況;(1分) (3)當事人針對處罰機關認定的違法事實、情節、適用法律等提出的理由和依據

及從輕、減輕或不予行政處罰的要求及依據;(1分) (4)載明聽證結論。(1分) 6.行政處罰決定書(共18分) (1)有當事人基本情況(公民: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法人: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2分) (2)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事實和依據;(4分) (3)有行政處罰的依據和種類;(4分) (4)有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并告知若逾期繳納罰款加處罰款的規定;(3分) (5)有告知當事人如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2分) (6)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處罰機關印章、日期。(3分)

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制度范文第2篇

一、自查情況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

高度重視案件自查工作,由主管領導任組長,司法所、村委會、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評查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人民調解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對人民調解卷宗進行了一次徹底評查,就受理案件程序是否規范、辦理案件是否合法、案件文書是否完整、檔案管理是否規范等方面進行了認真細致質量檢查評查。

(二)規范評查方式、落實評查標準

1、端正工作態度,強調工作方法。在評查每件案件時,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去發現問題,客觀地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2、嚴格評查標準,明確評查范圍。在案件評查上,突出一個“嚴”字,把好質量關,嚴格依照案卷質量標準執行,逐項對照。既全面評查,又突出重點,確保案件評查工作取得實效。

3、嚴格人民調解文書和檔案管理的規范完整。采取“一看、二改、三講”的方式對調解文書種類、內容、語言進行查改,達到文書種類正確,內容完整,語言表達規范。檔案管理專人、專室,裝訂規范嚴格保密,確保檔案完整和規范。

(三)按照要求,開展自查

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通過自查,大部分案件基本符合要求,其主要特點:一是調解程序合法規范;二是取證程序合法,證據合法有效,材料確實充分;三是調解依據充分,人民調解協議效力明確、解決方案合理;四是文字表述清楚,文書、印章使用正確,歸檔符合要求。目前各項工作開展順利,未發生違法違規現象。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調解文書用語表述不嚴謹

一是案卷封面的案由表述不規范。案由要反映案件的本質特征,它是案件分類、登計的依據。有的隨意表述,卷名和卷內案由名稱不統一,案由名稱、糾紛簡要和協議內容等表述不規范,案件中當事人和糾紛事實描述的不概要、不全面。

二是由于部分調解人員業務不夠精通,文化程度較低,調解記錄書寫潦草,用語不規范,只重視調解成效輕視理論學習和經驗總結。

(二)執法案卷歸檔質量不高。從檢查的情況來看,突出表現在:一是沒有案卷號,卷內目錄不規范。雖然一案一卷,但卷內材料編寫頁碼、排列無序雜亂。二是書寫不工整。個別調解員的書寫潦草,字跡難以辨認。三是案卷紙張不統一,目前我所案卷為A4紙、有其他類型的證據、證明、回執的未使用規范的粘貼紙張整理粘貼,看起來很不美觀、不協調。四是有些文書歸檔和裝訂未按照統一標準進行,案卷封皮制作、目錄填寫、文書順序、

2 頁碼編寫、案卷裝訂等不規范,有的案卷掉頁散卷,有的案卷僅用復印文書入檔。

對于自查中出現的問題,我們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嚴肅對待,認真處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改進解決和防范。

三、今后加強的幾項工作

(一)高度重視案卷評查工作。強化人民調解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每年都將組織一次案件評查,不斷推進和完善規范人民調解行為,提高調解水平。

(二)嚴格執行人民調解程序。結合案件評查的結果,圍繞相關要求,嚴格執行調解程序,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三)認真規范調解案卷制作。案卷是人民調解機關依法實施調解行為的主要體現和載體,案卷文書制作質量的好壞,代表著調解水平的高低,也關系到人民調解組織的形象、法律的威信。

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制度范文第3篇

尊敬的各位領導:

下午好!首先我謹代表xxxxxxxx對各位領導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誠摯的問候。下面我就xxxxxxxx,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為了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xxx按照省、市《xxxxxxxxxxxx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統一安排布署,結合xxxxxxx勞動保障監察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實際,我xx集中時間于xxxxxxx日,根據勞動監察案件質量評查標準,進行了認真的自查自評。

一、基本情況

根據文件要求,我局針對xxxxxxxxx辦理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自查自評。共辦理勞動保障監察案件xx件,辦結xx件,結案率達xxx。其中工資支付類案件xx件;社會保險類案件xx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類案件xx件;其他類型案件xx件。工資支付類案件占總案件數的xx為勞動者追回拖欠工資等xxxxx元,維護了xxx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二、主要做法

在此次案件質量評查活動中,我xxxx嚴格按照xxx勞社函xxxx號文件《xxxxxxxx評查內容和標準》進行自查自評。在整個案件自查自評工作中,我們主要自查了基礎標準部分:舉報 - 1 -

投訴案件的主體是否合法,違法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程序是否合法;文書標準部分:是否有明確的被投訴單位,法律文書填寫是否標準,調查筆錄制作是否真實有效,取得證據是否與案件有關,適用法律條例是否準確,案件歸檔是否標準等。從案件受理到結案,依照評查內容和標準對所有案件進行逐案評查,我局嚴格遵照標準進行自評,在案件處理上能夠做到執法主體具備法定資格,依法行使職權,被監察主體認定準確,事實認定清楚,證據充分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填寫法律文書標準,調查筆錄制作規范,案卷歸檔標準,符合案卷評查標準。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一是注重主動監察,并結合專項檢查,自查等活動,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及時糾正、責令限期改正。二是受理舉報投訴案件后及時派監察員深入用人單位了解情況,堅持以人為本,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正確適用法律規定,以協商調解為主,巧用辦法,使雙方當事人心平氣和的解決問題,使當事人心服口服,達到雙滿意,不落后遺癥,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工作中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使矛盾不發生或少發生,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盡量不激化矛盾,極大的穩定了本地的良好環境,推進了經濟的有序發展。四是特別在法律宣傳教育上下功夫,采用不同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地深入用人單位進行教育活動,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善于學法,熟悉法律知識,正確運用法律,一旦發生糾紛,一經

調查了解,指出問題所在,對照法律條文,能夠便民高效的處理案件。在受理舉報投訴案件和信訪案件及人大、政協議案、上級交辦的案件中,受理及時,答復、回復及時,辦理及時,不拖不推,適用法律準確,工作效率高。五是在處理突發性群起事件中,采取特事特辦,集體協商原則,及時、高效、便民、果斷的處理案件。辦結的xxxx件案件,自查自評全部達到xxxxxx以上等次。

三、存在問題

在這次的案件質量評查自查工作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相關證據、材料收集有待進一步完善,表現為勞動者在進行舉報、投訴時,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齊全,只能提供書面舉報、投訴材料,舉報、投訴人身份證明,很難提供勞動合同、工資欠條等相關證據材料,而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制作職工工資表、沒有給職工寫過工資拖欠欠條等,這就為認定拖欠勞動者工資數額造成了一定的困難,所以在相關證據、材料的收集上有待加強。并且因財力有限,辦案無成本,我們一直在交通和調查取證設備等硬件設施上,還存在一定困難,執法監察手段上難以奏效,影響著工作效率。

四、整改措施

針對這次案件質量評查中發現的問題,我xxx將認真梳理、分析,主動查找原因,對照評查標準,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切

實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將不斷總結經驗,做到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提高工作效能。對涉及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案件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要在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上狠下功夫,提高自身素質,把理論知識運用到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中去;進一步規范法律文書使用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能力;努力提高辦案水平,公平、公正、公開、公信執法,做到及時受理,及時辦結;積極參加上級舉辦的勞動保障監察業務培訓,提高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能力。為xxxx的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以上匯報,如有不妥之處請各位領導批評指正。

xxxxxxxxxxxxxxxxxxxxx

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制度范文第4篇

阿克塞縣司法局

關于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活動自查報告

市司法局:

為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不斷提高我縣執法執業人員辦案水

平和工作責任心,促進我縣執法辦案規范化建設,根據《酒泉市司法局關于深入開展案件評查活動實施意見》(酒市司發[2011]47號)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5月17日起對2010年以來的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人民調解案卷進行了全面評查,現將評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狠抓落實,認真進行各項組織工作

根據市局的要求和本局年初工作計劃,我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及時組織公證處、法律服務所、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召開了案卷評查會議。要求全體法律服務工作者、調解員、法律援助工作人員一定要切實在思想上認識到案卷質量評查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堅決做到思想上重視,行動上落實,嚴防走過場。要嚴格按照上級的各項工作部署,按計劃、分步驟的完成各項自查任務。特別是要以本次活動為契機,認真學習各項法律法規和辦案程序規定,完善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切實解決法律服務所、調解委員會、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進一步提高基層法律服務所、調解委員會、法律援助機構的辦案質量監控水平和防范風險的能力。

為了保證此次自查活動的順利進行,有計劃、有步驟的完成各項自查任務,我局及時制定實施方案,成立案卷評查領導小組,由局長賈爾斯同志任組長,古麗、馬漢同志任副組長、成員有趙妍玲、慕玉玲、毛林、劉治民,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趙妍玲同志擔任辦公室

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本次案卷質量自查活動。

二、嚴格措施,不走過場,切實開展自查工作

根據我局制定的實施方案,自查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1日-30日):由公證處、法律服務

所、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全面自查。自查范圍為個人辦理的2010年至2011年5月期間辦結的公證、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裝訂歸檔情況,對發現問題的案卷認真填寫《案卷質量自查登記表》并及時進行重新訂檔。

第二階段(5月1日至15日):由案卷質量評查小組

進行檢查。案卷質量評查小組對公證處、法律服務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自查的案卷再次進行了認真檢查,重點在案卷質量檢查、審批程序中存在問題并要求糾正的案卷是否已糾正,同時要對本局案卷質量等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進行整改,并對具體經辦人進行批評教育。

第三階段(5月15日-20日):案卷質量評查小組對

優秀案卷進行評選。根據檢查標準對案卷進行評選,選出優秀案卷報市局進行評選。

這次自查是以《人民調解文書格式》、《律師和基層

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暫行辦法》、《律師業務檔案立卷歸檔辦法》和《律師業務檔案管理辦法》為自查依據,《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案件百案質量評查標準》

為檢查標準,質量等次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類。 在對案卷質量進行自查的同時,還對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特別是案卷質量檢查制度、重大矛盾糾紛聯合調解制度、調解協議書的制作和協議書的執行情況、訴前確認情況進行了自查監督。

三、自查結果及整改情況

這次質量檢查中,重點檢查各類矛盾糾紛調解協議書93件,其中民間糾紛23件,各類合同經濟糾紛70件,經統計:合格卷為89件,占總數的95.7%;基本合格卷4件,占總數的4.3%;未發現不合格卷。重點檢查去年到今年3月法律援助案卷10件,合格卷10件,占總數的100%,未發現不合格卷。

我局在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指派、審批環節中,能

夠嚴格遵守程序規定和相關制度,堅持原則,認真審查,起到了堵漏把關的作用,使一些存在的問題得以在制作前被發現并糾正。在各項程序環節中能夠嚴格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堅持按章辦事,保證了各項程序規定的真正落實。

在自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一是個別調解人員為省事,調解后不回訪,不填寫回訪記錄等;二是個別調解員草擬調解協議書時粗心大意,出現語法、語句錯誤;三是在案卷歸檔時的分類不明,不利于查閱;四是談話筆錄制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如談話不能緊扣主題、切準要害,談話針對性不強,談話文字書寫不規范等。

針對在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局及時糾正,并進行了整改。首先是結合自查情況,組織調委會主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員進一步學習了調解協議書的制作與《法律援條例》,要求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應當進一步樹立質量意識、程序意識,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辦案規則的要求,在辦案程序上必須做到嚴格執行,一絲不茍。其次,再次強調辦案人員對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注重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的進一步提高。同時,要求嚴格按照制度辦事,堅決克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問題。針對在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經辦人員立即采取補救措施予以補充糾正。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制度范文第5篇

近年來,各地基層法院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積極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評查機制亦日趨完善,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評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這些不同程度錯誤或瑕疵的存在,影響了對案件的正確定性,影響了對案件的公正處理,從而影響了案件的質量和其應達到的社會效果。筆者以此文淺析在案件評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以及應采取的相應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夠更加完善這項制度,促進案件評查工作更上一層樓。

一、案件質量評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來,各地基層法院主要由資深法官、審監庭審判員和紀檢監察人員組成評查組,針對不同類型案件開展質量評查工作。評查組按照《案件質量評查標準》,采取常態評查與重點評查、專項評查與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案件流程管理、審執程序、實體處理、社會效果、法律文書質量、檔案裝訂等方面開展評查驗收工作。評查結束后,評查人員分別對每一個參評案件評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問題。評查組將發現的問題匯總并報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形成情況通報,再反饋給各審判業務部門及主辦法官。

二、案件質量評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對評查工作重視不夠,認識不到位。對案件質量評查普遍存在兩個方面的誤解:一是將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簡單地定位為糾錯,認為評查就是糾錯,通過糾錯達到確保質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質量評查功能定位不準確。目前基層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為評查對象,即實行事后監督,雖然對有重大影響或領導過問的案件提前介入監督,但也是極個別案件,對事前和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質量評查不夠重視。案件質量管理應是預防勝于糾正。

2、案件評查制度欠缺依據,設置部門不統一,影響評查工作的開展。法院對所審結且已生效的案件進行事后評查,其目的是提高辦案質量,增強辦案人員的工作責任感。但現行法律框架內及法院組織內部設置上沒有設置案件評查內容和機構,法律上僅規定通過上訴程序或再審程序對案件質量進行監督,而通過案件質量評查方式確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錯則無法律上的依據。另外由于認識不同,各地基層法院雖然都成立了案件質量評查部門,但具體做法不一,有的認為它應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級機構,下設于審委會,這樣才能加強評查力度;有的認為應下設于某個部門如審監庭、研究室、監察室等作為二級機構,這樣更符合基層法院實際情況。

3、案件質量評查的規程和標準不統一,實踐中很難操作。根據基層人民法院自身的特點,雖然制訂了一系列的《評查細則和標準》,采取了自查自糾、全面評查、重點評查、交叉評查等各種形式對案件進行評查,并將評查結果予以通報,要求業務庭及承辦人針對存在的問題限期予以說明、檢討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質量評查中,法院沒有形成統一的質量評查標準,評查結果并不能全面反映辦案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案件質量水平,還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評查,產生不同的結果。

4、評查激勵和保證機制不健全,未能充分發揮評查應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標管理實行積分制,根據每個案件疑難繁簡程度和結案方式等進行評分。雖然對案件存在的差錯程度進行了量化、細化,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給承辦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觀地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但是改為現行的百分制,缺乏獎懲機制。另外,評查人員不愿“評”與被評查人員不愿“受評”的心態仍然存在。案件評查工作本來是對事不對人,但由于評查法官與承辦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評查對象不理解,認為跟自己過不去、“挑刺”。而年底的考核以及競聘上崗等采取的是民主評議測評,評查法官因顧慮將來對自己評議時可能產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難情緒,在評查過程中束手束腳,應付了事,不能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能動性,影響了評查工作發揮應有的作用。

5、評查人員不固定以及評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制約了評查工作的開展。多數基層法院已經成立了專門的案件質量評查組,但是,由于評查人員不固定,而且個別臨時抽調的評查人員評查工作經驗以及全面處理各類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無法及時發現。

6、缺乏必要的監督和檢查,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個別法院對存在問題的整改不重視,往往只是把評查結果通報各業務庭或主辦法官,并未對是否認真剖析問題、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時整改等進行監督,致使評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反復出現。

三、完善案件質量評查的對策與建議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要全面疏理匯總、分析總結,制定相應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1、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各基層法院要牢固樹立爭辦“精品案”的意識,確保所辦案件經得起“質檢”。首先,評查人員要履行好職責,嚴格按照各項標準開展評查工作,杜絕不負責任與應付了事的工作態度。其次,作為被評查的案件主辦法官則要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克服不服氣、抵觸等思想情緒,自覺接受評查。

2、建立評查標準系統,制定明確、規范、細致的涵蓋案件質量評查各個環節的具體量化標準,使評查工作有章可循。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層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質量評查實效,除了執行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外,進一步明確評查范圍、規范評查程序,由評查到問責,環環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評查問責工作方法。在評查標準上,進一步向細化延伸——通過看、聽、議、評、報、講等多種形式,把握好評查的每一個細節,正確處理好以“查”促“評”的關系。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為一體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層層把關,讓評查貫穿案件質量運作的全過程。改變過分注重規范文書的做法,從實體到程序,從事實證據到法律適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對案件的立、審、執、查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評查。對先予執行、財產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變更強制措施等對案件質量有重大影響的執法活動實行重點監管和異體監管,進行全程跟蹤、專項審查。堅持常抓不懈,通過“普查、抽查、專項案件評查、集中案件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評查長效機制,定期分析通報全院各部門案件質量運行情況,全面提升案件質量水平。

4、調整和充實評查力量,確保評查工作常規性開展。首先明確評查主體的地位,不能凌駕于審委會之上,評查工作必須向審委會負責和服務,這樣才能保證審委會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的職能得以實現。其次主張建立獨立的質量評查部門。從整合法院審判資源出發,由審監庭作為負責評查工作的日常機構,進一步調整和充實評查力量,選派一些政治素質高、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資深法官參與案件質量評查并保持相對穩定,以確保審判監督管理更具有權威性。各基層法院審管辦要全面負責好案件質量評查、管理、協調工作,并指導評查組開展評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質量監督管理職能。

5、加強培訓,熟練掌握評查標準。不但評查人員要熟悉掌握評查標準,所有被評查案件主辦法官也應知曉。通過舉辦培訓班等方式,要求基層法院審判人員全面學習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同時將評查標準以文件形式下發至各業務庭,引起全體審判人員高度重視,杜絕差錯發生。

6、加強審判監督管理,切實抓好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堅決改變以往將案件評查結果通報反饋后不注意監督檢查的工作態度,要進一步加大審判監督管理力度。一是業務庭或者辦案法官要在通報評查情況后限期撰寫關于剖析存在問題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材料交案件評查組、審管辦(或審監庭)備案;二是審管辦組織審監庭、監察室等職能部門對落實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是若再次出現類似的瑕疵、質量問題時應依照《法律文書差錯責任追究規定》等制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四是對屢有問題,工作明顯不負責任,且經多次幫助、指導、培訓仍不改正的人員,將其調離審判崗位。

7、建立和完善獎懲激勵機制,將評查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盡快制定出《審判績效考評辦法》,嚴格按照制定的《審判績效考評辦法》加大對案件評查結果的運用,通過嚴格案件質量獎懲制度,不斷完善審判管理各項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質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質量通報制度,使案件評查結果公開透明,強化評查的警示作用。將案件質量評查結果寫入部門和法官執法檔案,納入績效考核范圍,進一步強化執法責任過錯追究,真正發揮案件質量評查對審判質量的促進作用。提高評查人員待遇,考慮對評查法官由院黨組單獨考核評定,而不與其他法官共同評比、考核,從而消除評查法官在民主評議時的影響和顧慮。

四、評查結果的運用

首先,通過案件評查,進一步增強了法院干警的工作責任心,改進了工作作風,干警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其次,促進了法院審判質量管理制度的落實,進一步提高了法官的業務能力。再次,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通過辦理高質量案件,提高當事人服判率,上訴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權威和公信力。

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制度范文第6篇

審判管理辦公室依據《案件評查辦法》,積極組織開展案件評查通報活動,對案件逐個進行分析、研究,仔細剖析了案件辦理過程中的法律適用、程序合法性等,對部分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的爭議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并提出了相關的建議。

案件質量評查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優秀、不合格四個等級,評查結果每月通報一次,并督促整改。根據評查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優秀裁判文書評比,典型案例講評活動。

通過案件評查,糾正了辦案中的瑕疵,提高了辦案人員的案件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同時將案件評查的過程轉化為有效預防涉檢信訪新案發生的過程,推進了司法規范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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