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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案和考核細則范文

2023-09-19

考核方案和考核細則范文第1篇

一、護林員是指從事生態公益林資源保護的專職人員,護林員應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熱愛林業事業,責任心強,身體健康,能適應公益林區野外工作環境。

二、公益林林權屬國家所有的,管護責任單位為所在國有林場,其管護人員原則上不外聘,在林場職工中按照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錄用,確定后報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三、公益林林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招聘生態公益林護林員人選由村民委員會討論,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進行。所選護林員一是要熟悉管護責任區的村情、山情、民情;二是在當地說話比較有影響力;三是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事業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四是要有健康的身體;五是了解林業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國家政策;六是能夠服從組織領導。護林員原則上一年一聘,簽訂管護合同,登記造冊,統一管理。管護人員確定后統一登記造冊,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簽章后將花名冊報送縣林業局備案??h 林業局按照管護責任合同,會同當地政府每年對護林員實績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續聘,不合格者解聘。

四、縣林業局和鄉鎮林業站負責組織指導護林人員的選聘工作,并對受聘護林人員進行政策法規、林木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有關生態公益林管護知識的崗位培訓。鄉村管護責任單位負責對護林員進行日常管理,定期組織召開例會,并搞好考勤及巡山日志的檢查工作。

五、鄉村管護責任單位應合理劃分管護區域。國有林場原則上按每6000—8000畝配備1名專職護林員。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生態公益林的護林員數量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配備。

六、護林員的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林業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做好森林資源和相關保護標志、設施的保護工作;

(二)定期巡護責任林區,對盜伐濫伐、亂捕濫獵、亂采濫挖、亂占濫用林地、違章野外用火以及不按采伐許可證規定的內容和要求采伐林木的單位和個人,護林員應當制止并報請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護林員每月巡護時間應不少于22天(防火期內應堅持每天巡護),并據實記錄巡山日志,記載林業生產、管護等方面的情況;

(三)協助鄉村管護責任單位開展森林防火宣傳、火災調查、林木病蟲害測報與防治;及時報告火警和病蟲疫情;

(四)協助有關單位開展責任區內生態公益林的營造、撫育、封育和監測工作。

七、管護合同執行一年期滿,管護責任單位應將護林員花名冊、管護面積及范圍、應兌現的護林員工資以及管護任務完成情況等在相應的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短于1周),由生態公益林所在地群眾評議和監督,并由縣林業局進行績效考核,對考核合格的應優先續簽下一管護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其護林員資格。

八、管護單位應根據合同約定向護林員發放報酬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其報酬從國家和省級生態公益林補償基金中列支。

九、護林員在聘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揚或獎勵:

(一)責任區內無森林火災、盜砍濫伐、亂捕濫獵、侵占林地等案(事)件發生,生態公益林資源管護成績顯著;

(二)勇于制止破壞森林資源行為,使生態公益林資源免遭重大損失者;

(三)在生態公益林營造、撫育、監測等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考核方案和考核細則范文第2篇

備課組是兩名或兩名以上同級科任課教師組成的教學研究小組,其主要任務是研究備課、上課、練習、作業、實驗、測驗、考試等各個教學環節的具體安排,以保證本級本科的教學質量達到規定的標準。備課組長是備課組的負責人,其崗位規范是:

一、根據教材、課程標準以及學校制定的教學質量標準,制定本備課組的學期教學工作計劃(臺歷形式),細化到每一周的主要教學活動。并于第二周交教務處。

考評:滿分5分。臺歷未按時交扣2分,未按要求編制的扣2分。

二、組織和主持備課組每次的集體備課、校外教研和學習活動,研究本備課組教學中的問題。

考評:滿分15分。無故未參加集體備課每一人次扣1分,不按要求進行集體備課一次扣組長1分。(此條由考評人員提供考評結果)

三、組織好本備課組的測驗和考試的命題、試卷分析以及成績統計工作。 考評:滿分10分。未按教務處或年級組安排進行相關工作,每項每次扣2分,扣完為止。(此條由教務處會同年級組提供考評結果)

四、組織備課組老師認真研究教改中的問題,反復實踐,不斷總結新的經驗,每學期交一份具有特色的備課組總結或課題研究報告。

考評:滿分10-15分。交工作總結最高得10分,交課題研究報告最高得15分。未按時交扣2分,總結不合要求扣2分。

五、做好學校(包括部門)交辦的工作。

考評:滿分5分。交辦工作未完成或未做好每次扣1-2分,扣完為止。(此條由交辦人提供考評結果,未提供考評結果視為滿分)

考評總分等于各項得分之和,滿分50分。

說明:

1、以上均指備課組長得分或扣分。

2、此項考評得分作為優秀備課組長評選的主要依據。

3、本組創造性的教學經驗在校級推廣加5分,在區級推廣加7分,在市級推廣加10分,在省級推廣加15分。

南師大附屬實驗學校

考核方案和考核細則范文第3篇

一、考核內容 主要由基礎工作、重點工作和創新工作三部分。

1、基礎工作、重點工作包括組織建設、民主管理、經濟技術與勞動保障、生活保障、工會宣教和信息、法律、女工工作以及財務和經審等八大項25條內容。

2、創新工作包括工會聯合會建設、信息平臺建設、工會活力建設、試點探索農民工工資優先支付制度等項內容。

二、考核辦法

基礎工作、重點工作考核實行百分制。城市、農口分別排序。綜合得分第一名最終評分為12分,其他街道按城市、農口分類折算出具體得分。

1、基礎工作考核 ----組織建設方面 建會任務:完成全年建會任務指標,得10分;每降低10個百分點,扣1分。 3a五好工會創建示范點:開展創建選樹“3a五好工會”示范點活動。要求在去年開展3a五好工會創建活動的基礎上,各街道實現“1a”工會組織標準的達到85%,實現“2a”標準的20%,實現“3a”標準的10%。工會組織類型要求多樣性,采取年初街道自查、申報,年終區總抽查、考評。

開展組織年報:按照市工會要求,及時準確上報工會組織年報報表。 ----民主管理方面

建立民管工作示范聯系點:各街道結合民管工作創建民管示范聯系點,申報3

家不同類型企事業單位作為示范聯系點,開展跟蹤調研、總結經驗、探究方法,確保民管作用發揮。采取年初街道自查、申報,年中市區總調研、考察,進行考評。

民管工作論文征集:按照市工運學會下發命題編撰民管工作論文,要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撰寫,抄襲0分。 開展民管年報:根據市總工會民管部要求按時完成民管年報表。

落實民主管理各項制度:貫徹落實省、市民管文件要求,開展企事業單位的職代會制度、廠務公開制度、職工董事、監事制度檢查工作。 ----生活保障方面 上報報表:按要求上報各種報表失誤一次扣1分。

開展“雙合同月”活動。獨立建會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要達100%,每降低10%扣1分。

困難職工檔案建立、使用。困難職工檔案調整無失誤和漏洞,無困難職工檔案

不得分,操作失誤一次扣1分。

就業工作:沒有按要求開展“春季就業集中”行動用工洽談會,沒有完成就業各項指標,視情況扣分或不得分。 ----工會宣教、信息方面

每月上報本級工會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年內在區級以上媒體發表工會信息不少于6篇。

2、重點工作考核 ----組織建設方面

網絡數據規范化行動:組織開展網絡數據規范工作,要求網絡數據與年報數據一致并保證錄入數據真實準確,采取年初和年終評審。

創建總工會及規范化行動:開展街道總工會創建及規范工作,完成機構創建得4分,規范化得1分。

推行“會員評議職工之家”制度:率先建立街道、社區評議制度,逐步推廣到轄區獨立工會組織。 ----民主管理方面 廠務公開問卷調查:配合市總工會,開

展好市非公有制企業廠務公開問卷調查活動。

----經濟技術與勞動保障方面

勞動競賽街道級工會組織職工參加第四屆勞動技能大賽報名參賽面達100%,得2分。沒有報名參賽不得分。各街道獨立建會企業參賽面要達到50%以上,得3分。參賽面每降低10%扣1分。 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全力推進“安全社區”建設。每個街道至少要組織2個企業參賽,得2分。缺少一個企業參賽扣1分;沒有參與“安全社區”建設扣1分。 ----工會法律工作

試點探索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工會宣教、信息方面

年內上交1篇本轄區內工會工作調研報告。

建標準化職工書屋1家以上。

組織開展各種職工文化體育活動不少于5次

----財務和經審方面

財務賬簿、報表、憑證齊全,足額及時上交經費、財務管理規范2分,不足額、及時上交經費0分;經審工作規范,程序嚴謹2分。

----工會女工工作

女職工專項合同簽訂達標,完成女職工健康檢查、“安康保險”指標。

3、創新工作考核 工會活力建設、工會聯合會建設、信息平臺建設、試點探索農民工工資優先支付制度等方面創新經驗,將按照《區街道工會工作創新成果和優秀成果評選方案》要求進行評選認定,年終將額外給予獎勵。

三、幾點說明

1、考核以日??己藶橹?。

2、日??己?、年終考核與街道自評相結合。

3、街道自評分數超過日??己?、年終考核5%以上,該街道考核成績為二檔;超過日??己?、年終考核10%以上,該

考核方案和考核細則范文第4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我州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與管理工作,根據《湘西自治州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與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的縣市、州直部門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及其他正副處級領導干部。

第二章 領導班子績效考核

第三條 領導班子績效考核分八個類別組織實施(具體分類見管理辦法)。

第四條 領導班子績效考核由平時實績考核、年度實績考核、自身建設考核和外部評價四部分構成,各部分均以百分制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按權重折算計入績效總分(具體權重見管理辦法)。

第五條 考核指標設置依據和程序。

(一)設置依據:

1、全州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

2、全州黨代會工作報告,州委全會和州委經濟工作會議工作部署。

3、州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全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州財政預決算報告。

4、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決策部署。

5、縣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工作重點。

6、部門主要職能職責。

(二)設置程序:

1、指標草案制定。各被考核單位通過績效考核管理系統申報指標建議方案。方案包括本單位年度實績指標和根據單位職能需對其他被考核對象進行考核的績效指標兩方面內容。按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任務目標、評分細則、權重、責任人、考核主體的指標體系規范進行填報。由州績效考核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州績效辦)匯總后,提出指標草案。

2、專家組評審。州績效辦邀請考核主體單位、專家學者和相關人員組成專家組,對指標草案進行評審。

3、分管州領導審核。通過評審的指標草案經被考核單位確認后,由其報分管州領導審核。

4、領導小組審定。分管州領導審核后的指標草案報州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州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5、公布下發。審定后的考核指標以州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文件下發,并在績效考核管理系統上公布。

第六條 平時實績考核。

(一)考核內容。主要考核重點項目和職能工作進展情況;其它階段性工作和臨時工作完成情況;績效考核月度工作計劃、季度工作總結、信息資料報送情況等內容。

(二)考核主體。主要由州績效辦、績效工作聯合督查組、分管州領導進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1、制定月度計劃。被考核單位每月初召開工作會議,研究制定月度工作計劃,并在考核系統內對照班子實績工作和自身建設指標項,逐項填報計劃內容。此項工作每月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

2、季度紀實性小結。被考核單位每個季度要對月度工作計劃、階段性工作及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執行情況進行小結,并按照考核系統相關報表要求逐項填報。此項工作要在每季度末的次月前15個工作日內完成。

3、分管州領導講評。每季度末,分管州領導結合工作實際,通過考核系統對所分管的被考核單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講評。講評內容包括四方面內容:一是總體評價,分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等次;二是做得好的工作;三是做得不足的工作;四是改進意見和要求。講評結果作為分管州領導對被考核單位平時實績考核的評分依據。

4、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州績效辦建立臺帳,及時記載被考核單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工作計劃、工作小結及相關資料報送情況。平時,根據工作需要,州績效辦不定期對被考核單位績效工作進行抽查,原則上全年開展兩次綜合性督查。具體從考核主體責任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合督查組,從項目進度、工作效果、季度紀實真實性等方面,對重點項目、職能工作、臨時工作進行督查。根據督查情況形成督查小結,并以百分制進行評分,存入相關單位績效考核檔案,年底,作為績效考核組對被考核單位平時考核的評分依據。

(四)考核計分。

1、平時實績計分。領導班子平時實績得分=分管州領導計分×40%+績效考核聯合督查組計分×60%-平時實績總扣分。

2、分管州領導計分。半年和年底,分管州領導根據所掌握實際工作情況和各被考核單位的季度小結,以百分制對所分管考核單位的平時實績進行計分,取兩次評分的平均值作為分管州領導對被考核單位的平時實績計分。

3、績效考核聯合督查組計分。州績效辦匯總各被考核單位督查得分,取平均值作為績效考核聯合督查組對被考核單位的平時實績計分。

4、平時實績總扣分。年底,州績效辦對被考核單位平時實績指標完成情況和月度工作計劃、季度工作總結及相關資料信息報送情況進行綜合,核算各被考核單位平時實績總扣分。其中月度工作計劃、季度工作總結和相關資料信息每遲報1次,扣0.5分,每少報1次,扣1分。

第七條 年度實績考核。

(一)考核內容。根據被考核單位年度實績指標體系進行考核。

(二)考核主體。明確考核主體的考核指標,由相關考核主體考核評分;未明確考核主體的考核指標,由州委、州人民政府績效考核組考核評分。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1、培訓動員。每年從12月初開始,州績效辦制定年度績效考核驗收工作方案;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建考核組,進行集中培訓;召開績效考核聯席會議,明確考核主體單位考核任務;向各被考核縣市和州直單位下發年度績效考核驗收通知。

2、單位自查。接到考核驗收通知后,各被考核縣市和州直單位通過績效考核管理系統,對考核指標逐項自查評分,自評結果在年度考核開始前報送州績效辦。

3、考核驗收。各考核主體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對相關實績指標進行數據采集和考核。州績效辦從相關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考核驗收組,與州委、州人民政府其他單項或綜合考核項目驗收相結合,對被考核縣市和州直單位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對照評分細則進行評分。主要方法及程序:①聽取情況匯報;②查看相關現場、臺帳及其它材料;③根據考核評分標準進行評分。

(四)綜合計分。州績效辦匯總各被考核單位各項實績考核指標評分結果,綜合核算年度實績得分,報州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年度實績最終得分。

第八條 自身建設考核。

(一)考核內容。根據自身建設考核指標體系進行考核。

(二)考核主體。明確考核主體的考核指標,由相關考核主體考核評分;未明確考核主體的考核指標,由州委、州人民政府績效考核組考核評分。

(三)考核程序。與年度實績考核同步進行。

(四)綜合計分。根據評分細則,參照年度實績考核計分辦法施行。

第九條 外部評價。包括服務對象評估、同級部門評估、州級領導評估和機關干部評估四個方面。

(一)評估內容。

1、縣市評估內容。主要包括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發展環境與發展前景、社會治安與社會穩定、自身建設與干部作風、領導班子執政能力與水平五個部分。

2、州直單位評估內容。主要包括履行職責與轉變職能、服務質量與工作效率、工作實績與社會效果、依法行政與政務公開、公正廉潔五個部分。

(二)評估主體與權重。

1、縣市評估主體與權重。

(1)服務對象(60分):縣市本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00人);轄區企業負責人(50人);轄區村(居)民(500人)。

(2)同級部門(20分):州直部門和其他縣市工作人員(100人)。

(3)州級領導(10分):州委、州人大常委會、州人民政府、州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及其他州級領導干部。

(4)機關干部(10分):縣市直單位工作人員、鄉鎮街道工作人員、村級組織負責人(100人)。

2、州直單位評估主體與權重。

(1)服務對象(60分):州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00人);與被評估單位有業務聯系的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人);全州轄區內村(居)民(500人)。

(2)同級部門(20分):縣市和其他州直單位工作人員(100人)。

(3)州級領導(10分):州委、州人大常委會、州人民政府、州政協班子成員及其他州級領導干部。

(4)機關干部(10分):單位工作人員、縣市對口單位工作人員、下級機構工作人員(100人)。

(三)評估方法。外部評價主要采取無記名問卷調查、網絡投票、個別訪談、短信調查、座談會等方式進行。針對評估主體特點,設置不同的評估項目,每個評估項目分設“好”、“較好”、“一般”、“差”四個評分檔次,分別對應系數

1、0.8、0.

6、0.4,由評估主體逐項評估。

(四)組織實施。州級領導評估主體的評估由州績效辦采用問卷調查的方式組織實施;同級部門和機關干部評估主體的評估由州作風評議辦采用問卷調查、網絡投票、座談會等方式組織實施;服務對象評估主體的評估由州統計局采用問卷調查、個別訪談、短信調查等方式組織實施。

(五)綜合計分。評估結果匯總由州績效辦負責,綜合計算得分。計分公式為:

1、評價主體評估分=(“好”個數×1+“較好”個數×0.8+“一般”個數×0.6+“差”個數×0.4)/有效評估項目個數×100。

2、領導班子評估得分=服務對象評估分×60%+“兩代表一委員”評估分×20%+州領導評估分×10%+下級組織評估分×10%。

第十條 領導班子績效得分。由州績效辦牽頭匯總被考核單位績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辦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分公式為:

(一)縣市領導班子績效得分=平時實績考核得分×20%+年度實績考核得分×45%+自身建設得分×20%+外部評價得分×15%。

(二)州直單位領導班子績效得分=平時實績考核得分×15%+年度實績考核得分×50%+自身建設得分×15%+外部評價得分×20%。

第三章 領導干部績效考核

第十一條 考核層次。領導干部分三個層次進行考核。

(一)班子正職??h委書記(鳳凰縣除外)、縣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縣市人民政府縣市長和縣市政協主席;州直被考核單位黨政正職。

(二)班子成員??h市委常委(黨政正職除外)、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人民政府副縣市長、政協副主席;州直被考核單位班子成員(正職除外)。

(三)其他正副處級領導干部。除班子正職和班子成員以外的正、副處級領導干部。

第十二條 領導干部績效考核內容及權重。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總分100分,包括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個人德才素質測評情況兩部分內容,分別占70分、30分。

第十三條 履行崗位職責情況考核。

(一)考核內容。

1、班子正職履行崗位職責情況考核內容。主要考核所在班子年度績效。

2、班子成員及其他正副處級領導干部履行崗位職責情況考核內容。包括班子年度績效和個人分管工作兩部分內容,分別占50分、20分。其中班子年度績效按所在班子年度實績得分進行折算,個人分管工作主要考核領導干部崗位職責和年初分工任務完成情況。

(二)考核主體。主要由分管州領導、黨政正職和州績效辦進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1、制定月度計劃。班子正職、班子成員和其他擔任領導職務的正副處級領導干部每月初制定月度工作計劃,并按照考核系統相關報表要求逐項填報計劃內容(擔任非領導職務的正副處級干部不做硬性要求)。此項工作每月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

2、季度紀實性小結。班子正職、班子成員和其他擔任領導職務的正副處級領導干部每個季度對月度工作計劃、階段性工作及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執行情況進行小結,并按照考核系統相關報表要求逐項填報(擔任非領導職務的正副處級干部不做硬性要求)。此項工作每季度末的次月前15個工作日內完成。

3、領導講評。每季度末,結合工作實際,分管州領導通過考核系統對所分管的被考核單位班子正職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講評;班子正職對班子成員和其他擔任領導職務的正副處級領導干部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講評。講評內容參照本細則第六條第三款第三項相關規定。

4、工作督查。州績效辦建立臺帳,及時記載被考核對象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工作計劃、工作小結及相關資料報送情況,年底,作為被考核對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扣分依據。

(四)考核計分。

1、班子正職履行崗位職責計分公式。班子正職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得分=所在班子年度績效得分×70%-履行崗位職責總扣分。

2、班子成員及其他正副處級領導干部履行崗位職責計分公式。班子成員及其他正副處級領導干部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得分=班子年度績效得分×50%+分管工作考評分-履行崗位職責總扣分。

3、班子成員及其他正副處級領導干部分管工作評分方法。

單位正職配備到位的,年底,由班子正職根據分管工作完成情況對班子成員和其他正副處級領導干部進行評分,總分20分。單位黨政正職分設的,由黨政正職分別對領導干部分管工作考核評分,取平均分;正職未配備到位的單位,由主持工作的副職對領導干部分管工作考核評分。

4、履行崗位職責總扣分。年底,州績效辦對納入考核的領導干部績效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月度工作計劃、季度工作總結報送情況進行綜合,核算各被考核對象履行崗位職責總扣分。其中月度工作計劃、季度工作總結每遲報1次,扣0.5分,每少報1次,扣1分。

第十四條 個人德才素質測評。

(一)測評內容。主要測評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內容。分若干主題進行測評。

(二)測評主體。

1、班子正職測評。由州級領導、班子成員、單位或系統干部職工分別進行測評,分別占10分。

2、班子成員及其他正副處級領導干部個人德才素質測評。由班子成員、單位或系統干部職工進行測評,分別占10分、20分。

(1)州級領導: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會正副主任、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州政協正副主席、其他正副州級領導干部。

(2)班子成員:縣市委常委、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人民政府副縣市長、政協副主席;州直被考核單位黨組成員(正職除外)及其他副職、直屬縣級單位正職。

(3)單位或系統內干部職工:縣市為鄉鎮正職,縣市直部門黨政正職,50名左右縣市本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村干部代表。州直單位干部職工在50人以內的,原則上全部參加;50人以上的,班子成員以外的副處級及以上干部、科室負責人、直屬單位負責人參加,其他人員由考核組在單位干部名冊中隨機抽取,總數不低于50人。

(三)測評方式及程序。

1、制作測評表。領導干部個人德才素質測評表由州績效辦根據測評內容統一設計制作,其測評項目包括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檔次,分別對應系數

1、0.8、0.

6、0.4,由測評主體逐項進行測評。

2、組織實施。州級領導測評,由州績效辦統一組織實施。班子成員、單位或系統干部職工測評,由州委州政府績效考核組在對被考核單位進行年度實績考核時召開測評會議組織實施。

(四)匯總計分。州績效辦匯總測評結果,綜合計算得分。計分公式為:

1、各測評主體測評分=(“優秀”個數×1+“良好”個數×0.8+“一般”個數×0.6+“較差”個數×0.4)/有效測評項目個數×100。

2、正職個人德才素質測評得分=州級領導測評分×10%+班子成員測評分×10%+單位或系統干部職工測評分×10%。

3、班子成員及其他正副處級干部個人德才素質測評得分=班子成員測評分×10%+單位或系統內干部職工測評分×20%。

第十五條 領導干部績效得分。州績效辦匯總領導干部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個人德才素質情況,計算領導干部績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辦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分公式為:

領導干部績效得分=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得分+個人德才素質測評分。

第四章 結果運用

第十六條 州績效辦統計被考核對象績效得分,按管理辦法第十六條、二十條、二十四條、三十七條規定確定考核等次。

第十七條 考核等次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獎懲依據,按管理辦法第三十

五、三十六條規定實施獎懲措施。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按以下辦法進行考核。

(一)提任被考核單位正職的領導干部和9月30日前提任副處級職務的領導干部,按新任領導職務考核。10月1日后提任副處級職務的領導干部和試用期副處級職務的領導干部,委托單位黨組(黨委)考核,考核結果報州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二)當年考核周期內被考核對象借調至州內單位的,根據其擔負的主要工作進行考核,由調入單位提供考核資料,出具考核評分意見,經調出單位領導班子審核,報州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三)兼任兩個或兩個以上職務的被考核對象,根據其擔負主要工作的職務進行考核。

(四)當年考核周期內被立案查處但尚未作出結論,或已作出處理,但未受到撤職以上處分,未被組織免職的干部,按規定進行績效考核。

(五)州外單位干部掛職擔任被考核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納入績效考核,但只計分不排隊。

(六)因學習、外派掛職、公派出國、身體健康等原因離崗超過6個月的干部,按公務員年度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七)州直被考核單位副縣級及以上二級機構黨政正職按其歸口的主管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考核。

第十九條 本細則由州績效辦負責解釋。評論,觀念,各有不同做好自己那份就好

考核方案和考核細則范文第5篇

一、學籍檔案管理:

1、 及時建立建全電腦學籍管理檔案+0~5分;

2、 及時建立建全入學新生花名冊+0~5分;

3、 及時與新班主任或更換班主任簽定班級學生數(班級花名冊),在班主任認可的前提下落實各班學額數+5分;

4、 對上級“普九”檢查中要做到“一口清”,上級檢查滿意+5分;基本滿意+0分;不滿意-5分;

5、 能夠做到每天各學年、各班級出勤人數、缺席人數、請假人數有記錄+5分;

6、 輟學生檔案、輟學生家訪筆錄建全+5分;

7、 轉、休學、借讀(借出、借入)手續、檔案建全且合理每項+5分(共20分);

二、值周長工作:

1、 值周要求完善合理+5分

2、 扣分準確+5分;

3、 按本周扣分值+0~10分;

4、 值周總結客觀公正+5分;

5、 值周學生安排有序,工作有成效+5分;

6、 做學生思想轉化工作+0~5分;

三、學校工作:

1、 以身作則(領導形象),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積極參加政治及業務學習+0-5分;

2、 主動配合學校整體工作,協調好各部門間聯合開展工作+0-5分;

3、 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服從學校對中層領導的臨時安排,并認真負責,努力

完成任務+0-5分.

4、 年度內普九及分管工作被區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評為先進單位的,分別加

5、

考核方案和考核細則范文第6篇

一、考評原則

1、發展性原則:教師發展性評價是以促進教師專業能力不斷發展為目的的過程性評價,它要求教師根據學校規劃、教師發展計劃以及學生發展的需求,使不同層次的教師在原有的基礎上都有所發展。

2、自主性原則:教師發展性評價要充分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挖掘教師自身發展的潛能,開拓發展時空,發揮教師發展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教師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能力。

3、激勵性原則:教師發展性評價改變以往只注重橫向比較的評價方式,要注重教師自身發展的縱向比較,鼓勵教師在不同階段,不同基礎的情況都能不斷獲取成功的體驗,以形成自我發展的動力。

二、考評項目及權重

思想政治表現占10%,出勤情況占15%,教學常規占25%,教研教改占20%,教學成績占30%。

三、具體考評內容及辦法 第一部分: 思想政治表現

一、目標:依據師德建設的基本要求,從思想品德、教學行為、教育思想、工作紀律四個方面進行考評。

1、思想品德

①、學習和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

②、自覺遵守《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遵守國家各項法律和社會公德,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教育路線方針政策。

③、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維護學校榮譽;盡職盡責,教書育人愛崗敬業。

2、教學行為:

①、熱愛學生,尊重學生,建立和保持平等的師生關系。

②、發現和鼓勵學生的積極因素,嚴格要求學生,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私自讓學生停課、停學。

③、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④、堅守高尚情操,發揚奉獻精神,廉潔從教。不收取學生的禮物,不利用師生關系向學生家長索取利益;不向學生推銷商品,獲取利益;不利用職責之使貪占公共財產,謀取私利。

3、教育思想

①、樹立優良學風,認真學習教育理論,積極參加各項進修和教研活動,提高教研水平。

②、認真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每人每學期學習一本教育叢書,有讀書筆記。

③、積極進行課堂教學改革,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突出個人專長,形成自己教學特色。

4、工作紀律

①、認真備課,嚴格遵守上課制度,認真批改作業,無錯批,漏批,有條件時盡量面批,嚴格遵守教學常規,不敷衍塞責。

②、不遲到、早退、中途離開課堂,不帶手機進課堂。

③、不隨意發牢騷,說怪話;不傳播封建迷信、資產階級自由化等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④、團結協作,青年教師和老師要互相學習,互相關心??迫闻c班主任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教育教學工作。要向先進學習,對積極要求上進的教師給予熱情支持,不諷刺、不挖苦,不說怪話。

⑤、維護每一位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在學生面前不說笑打鬧,不直呼姓名,不說有損其他教師聲譽的話。

⑥、尊重家長,主動與家長聯系。每學期組織一次家長會,認真聽取意見,取得支持與配合。做好家訪工作,每學期普訪一次,做好普訪記錄。圍繞家教主題,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集體活動。

第二部分:出勤情況

一、目標

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大事少請假,小事不請假,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考勤管理

1、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2、建立會議點名、學習點名、集體活動點名、考勤簽到制度。

3、建立領導干部考勤值班制度,每天的考勤由當天的值日領導負責。

4、考勤每周一公布,每月一匯總,每學期一總計。采取值日組考勤統計與考勤機自動統計相結合的辦法,每天分上午、下午兩次公布并將匯總表一式兩份,自存一份,交政教處一份。

6、考勤每天按8節計算,每月按四周計算。

7、考勤列為教職工綜合考核的一部分,記入綜合考核成績,作為評先樹優、職稱評聘及確定績效工資(在實行以后)的重要依據。 第三部分:教學常規

一、計劃:

1、具體要求: 新學期開始,任課教師要制定好學期教學計劃、輔導計劃。教學計劃主要內容有:目的要求、教材分析、學情分析、相關措施、教學進度等。計劃要注重實效,可行可檢,經過努力能夠完成,貴在有個人獨到的分析、見解、措施,有創新意識,能初步符合新課改要求。

二、備課:

1、具體要求:

(1)、實行超周備課,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 歷史、地理、生物統一編制導學案,并且要有單元備課;作文備課、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及地方課程使用原備課本。

(2)備課數量標準:

七、

八、九年級:語文、數學、英語各5課時,物理3課時,化學2課時,政治、歷史、地理、生物各2課時;

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各5課時,科學、思品和社會各2課時;

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及地方課程:每周每年級1課時。

(3)同年級同學科任課教師達2人或2人以上的,應提前一周進行集體備課,填寫好集體備課記錄卡,在此基礎上分頭編制導學案,導學案總數符合要求;同年級同學科任課教師只有1人的學科以及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地方課程不再進行集體備課,但備課數量要符合要求。

(4)編制導學案時,要使用學校統一印制的表格,按照集體備課討論設計的方案進行備課。導學案應體現主體性、導學性、探究性、層次性、開放性和創新性,環節齊全,粘貼內容不能超過1/3。編制

好后交年級主任復核簽字,學校統一安排印刷,師生共用,教師在上課前要填寫好導學案中的空白處,并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補充有關內容,課后填寫好“教學反思”。使用原備課本備課,環節要全,內容要充實。

(5)跨年級、跨學科的教師要備全所教學科的所有備課。

三、上課:

1、具體要求:

教師要按照“以學定教,學案導學”教學模式的要求,認真上好每一堂課。課堂教學要體現新課改精神,積極貫徹“學為主體,教為主導,疑為主軸,動為主線”的教學原則。教師課前做好充分準備,備齊各教具,按時上下課,不隨意走出課堂。不坐著上課,提倡用普通話教學,板書工整,并做到服飾整潔,舉止文明、態度和藹。

四、作業:(滿分20分)

1、具體要求:

(1)作業布置要精心設計,重點突出,數量適中,體現層次性和可選擇性,所有作業盡量在課內或本學科的自習課上完成;

(2)音樂、體育、信息技術教師使用輔導記錄代替作業,項目要全,書寫要工整;其他學科提倡使用統一下發的作業本,也可使用配套練習冊、綜合能力訓練做作業,使用配套練習冊或綜合能力訓練上的題目做作業,一般一頁記做一次作業,美術除作業外,同時要有輔導記錄,九年級第二學期復習階段也可用試卷代替作業(每張試卷全批全改后可算2次作業);

(3)教師要認真批改學生作業,實行等級評價:A、B、C、D,并鼓勵在作業后寫上批語或激勵語,屬自測性、考察性作業,可打分數。作文實行大小作文間周布置,大作文要精批,小作文可略批,批閱后要進行恰當評分并寫出評語。對作業中出現的錯誤要進行二次批閱,每次作業批改必須注明日期。

(4) 要重視作業講評,對學生出現的普遍問題,進行集體講評,對個別學生出現的問題,可進行個別指導。把作業講評的內容記在錯題檔案上,每兩次作業至少講評一次,同時要上交錯題檔案。

(5)作業數量標準:語文每篇課文每班1次,大作文、小作文提倡多寫,一般間周一次,數學、英語每周每班各4次,物理、化學每周每班各2次,政治、歷史、地理、生物每周每班各1.5次,美術每周

每班1次,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教師的輔導記錄每年級每周至少1次。

五、測試:

1、具體要求:

測試是檢查學生學習情況和激勵學生學習的重要方法,也是教師對自己教學進行反思改進的重要手段。教師或學科組對本學科每個單元都要安排單元測試,閱卷時可打分數并謄寫在成績單上,同時對試卷進行分析和講評,提倡對部分學生進行面對面分析講評。每次測試都留存所教班的所有試卷、成績單、試卷分析、講評教案。

六、聽評課:

1、具體要求:

聽評課是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重要途徑,在積極參加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聽評課活動以外,提倡教師主動聽、評本年級及本學科教師的課。聽課時要認真寫好詳細的聽課記錄,并隨時記下聽課的感受,特別是值得自己學習和需要改進的地方,每周至少1節。

第四部分:教研教改

一、評價內容及標準 (一)校本教研情況:

1、學科組日常教研活動: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各學科組每兩周進行一次教研活動,教師須按照各科規定的時間,按時參加教研活動,并能按分工保質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作好記錄。每次記2分,遲到、中途早退者記1分,只參加討論無記錄者記1分。

2、學校組織的各種教研活動:積極參加市教育局視導檢查及學校安排的各項聽評課、錄像觀摩、優質課比賽等活動,并做好有關記錄,積極參與評議交流,每次記2分,聽課與評課分別計算。記錄不詳實、有缺項者,每次扣1分。

3、業務學習:加強業務學習,是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水平的重要途徑。學習時可摘抄教育理論,也可粘貼業務知識,在粘貼的內容下寫上自己的看法或選擇的的理由,記錄教學實踐中的反思感悟、心得體會,每學期不少于5000字。符合要求并按時上交的可得10分,字數每少于1000字扣2分,筆記內容陳舊的,扣1分,用舊筆記本或不是自己書寫的一律記0分,書寫認真或有較多的個人反思體會的,加0.1--0.5分。

4、教學反思: 每學期結束,認真進行教育教學工作總結,撰寫一篇教育反思,內容符合實際,書寫認真,字數不少于1000字,按要求及時上交級部,然后匯總教導處評定記分。達到目標記4-5分,延后補交質量符合要求的記2-3分,總結不認真,潦草應付的記1-2分,沒有總結的記0分。

(二)課程開發情況:

積極參加學校校本課程開發,依據學校課程開發實施方案,自己單獨或小組集體開發,每開發一門校本課程并在校內使用記5分,在縣級獲獎記8分,在市級以上獲獎記10分。

(三)課題研究情況:

積極參加課題教改工作,承擔省、地、市、校級課題研究的分別得

4、

3、

2、1分

(四)個人獲獎情況:

1、本受表彰的各種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等,省、地、市、處、校級分別計

5、

4、

3、

2、1分,同一學期受到多級表彰,不重復記分,只取最高分。

2、優質課、說課、觀摩課、公開課、創新課:優質課評選獲省、地、市、校級一等獎分別記

5、

4、

3、

2、1分,省、地、市二等獎分別得

4、

3、2分。

3、教育教學論文(僅限教研室、教科所、課改辦等組織的),省、地、市、處校級一等獎,一篇分別記

5、

4、

3、2分,同一篇論文按級別最高的只記一次分,省、地、市二等獎分別記

4、

3、2分(學案、經驗介紹按 同級論文記分);在國內統一教育刊物以上發表或正式出版部門出版的教育教學論文,國家、省、地、市級教育教研刊物,分別記

5、

4、

3、2分。

4、指導學生教師獲得獎項者,教師一等獎級別加分,國家級4分,省級3分,地級2分,市級1分,等次遞減1分。

5、“三層三步”課堂教學達標升級課評定結果。校級2分、市級4分。

6、學校組織的重大業務活動或承擔學校任務,表現突出者、獲得上級獎勵者參照以上獎項酌情加分。(如:作業展覽、優質教案評比、各種比賽等)

注:所有獲獎僅限當學期,以獲獎證書為依據,未列出的其他獲獎情況參照上級有關精神執行。

二 、計分方法:以上各項得分之和為教師個人原始得分,原始得分最高的記滿分100,其余教師的得分=(教師個人得分/教師個人最高得分)×100 。

第六部分:教學成績(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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