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項目評估報告范文第1篇
1.1 組織與技術準備
1.1.1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以縣級主要領導為掛帥的縣級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下稱“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政策和確定工作計劃;研究協調解決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和方案編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查方案并上報審批。
1.1.2 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方案的具體編制工作。各有關部門和涉及村要指定聯絡員,負責向辦公室提供有關資料,反映用地需求和村民意愿或意見,參與方案的研究與協調。
1.1.3 制定工作計劃。包括規劃設計指導思想、工作步驟與方法、工作人員組成與分工、工作經費籌措等。
1.1.4制定技術方案。包括規劃設計依據與目的、方案編制和工作步驟與方法、技術路線,方案成果與要求等。
1.2 宣傳發動,村民參與
綜合整治工作涉及項目區內的家家戶戶,關系到每一戶、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鄉級以上政府和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認真宣傳浙委辦[2010]1號、浙土資發[2010]14號的文件精神。在宣傳發動過程中,重點宣傳“政府主導,市場推動;統籌規劃,整體推進;村為主體,惠及農民;土地節約,人口集聚;注重實效,量力而行。”精神的貫徹與解讀,使村民了解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使村民自覺、主動地參與綜合整治工作中去;在方案編制和項目實施過程中,始終貫徹“整治前農民樂意、整治中農民參與、整治后農民滿意”的原則,切實保護村民的切身利益。
1.3 部門協作,共同編制
方案是對項目區內的土地進行“全域規劃、全域設計、全域整治” 的編制,其內容豐富、涉及部門多,是一項跨行業、跨部門的綜合性工作。因此,在編制方案過程中,縣級綜合整治領導小組應充分發揮協調作用,對涉及行業的各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在符合浙土資發[2010]14號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承擔編制方案的單位應認真吸收各部門的方案意見與建議,并將其納入方案的編制成果之中,完善方案編制的成果。
1.4 收集資料
1.4.1 基礎資料。
1.4.1.1 自然條件包括氣候、地貌、土壤、水文、自然災害等;
1.4.1.2 資源狀況。包括鄉鎮、村域礦產資源、生物資源、景觀資源等;
1.4.1.3 人口資源。包括鄉鎮、村歷年總人口、人口自然增長、人口機械增長、非農業人口、流動人口、暫住人口等;
1.4.1.4 經濟發展資料。包括歷年鄉鎮、村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產業結構等;
1.4.1.5 集鎮、村莊建設及基礎設施狀況;
1.4.1.6 鄉鎮、村主要產業發展狀況;
1.4.1.7 農業普查資料;
1.4.1.8 鄉鎮、村域生態環境狀況;
1.4.1.9 鄉鎮、村莊歷史資料。
1.4.2 土地資源與土地利用資料
1.4.2.1 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資料,包括數據、圖件和報告;
1.4.2.2 歷年土地統計資料;
1.4.2.3 歷次非農業建設用地清查資料;
1.4.2.4 待開發土地資源調查及其他專項用地調查資料;
1.4.2.5 土地評價、土壤分級資料。
1.4.3 有關土地利用的規劃資料
1.4.3.1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1.4.2.2 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資料;
1.4.2.3 土地利用專項規劃資料;
1.4.2.4 國土規劃、縣域規劃、城鎮規劃、開發區規劃、農業區劃、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及林業、交通、水利等各專業部門涉及土地利用的規劃資料。
1.5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
1.5.1 影響土地利用的自然與社會經濟條件分析:對氣候、地貌、土壤、水文、植被、礦藏、景觀、災害等自然條件、自然資源,人口、集鎮化(或中心村)發展水平、產業結構、主要農產品產量與商品化程度、基礎設施建設等社會經濟條件進行分析、比較,明確本鄉鎮、村級土地利用的有利條件與不利因素。
1.5.2 土地資源數量、質量及動態變化分析:根據土地詳查、變更調查、土壤監測及人口、土地、農業、城鄉建設統計年限,分析、比較各類土地的面積、人均占有量和質量,以及土地利用近10年的變化情況,研究引起土地利用變化的原因,評價土地利用變化對經濟、社會、環境的影響。
1.5.3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分析:結合土地資源條件,分析各類土地比例關系及各類土地在全縣范圍內的分布是否合理,總結土地利用的特點和規律。
1.5.4 土地利用程度與效益分析:計算土地開發利用率、各類用地實際利用率、集約利用水平和土地產出率、生產率相比較,評價土地利用程度與效益的高低。
1.5.5 歸納土地利用現狀分析中反映出土地利用特點和各種土地利用問題,分析規劃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影響因素,分清輕重緩急,提出規劃要重點解決的土地利用問題。
1.6 土地供需預測
1.6.1土地供需預測的步驟與方法
1.6.1.1提出對人口和各部門用地的要求;
1.6.1.2 分析土地利用潛力,測算各類土地供給量;
1.6.1.3 各部門根據預測要求,測算規劃期間的人口和用地數量、類型,提出用地布局要求;
1.6.1.4 對部門用地預測結果進行初步審核,凡不符合預測基本要求的,由有關部門修改或重新進行預測。
1.6.1.5 匯總各類土地的供給量與需求量。
1.6.2 土地供給量測算
1.6.2.1 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的遠景潛力分析
一是在分析各類農用地實際利用水平、集約程度的基礎上,測算農用地整理和集約利用增加農用地有效利用面積、提高土地單產的能力。
二是在分析各類建設用地實際利用水平、集約程度的基礎上,測算各類建設用地調整改造的能力。
三是調查各類廢棄地的面積、分布,評價廢棄地適宜復墾利用方向合數量。
1.6.2.2 土地整理、復墾與開發規模預測。根據國家合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要求合投資能力,通過投入產出合費用效益分析,預測規劃期間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為各類用地的數量合預期效益。
1.6.3 人口預測
1.6.3.1 預測采用的總人口基數與政府正式公布的人口數一致。
1.6.3.2 規劃期總人口的預測分為人口自然增長和人口機械增長預測。
1.6.3.3人口機械增長預測宜由計劃生育部門為主進行。人口自然增長率應根據計劃生育政策,分析多年來的自然增長情況予以確定。
1.6.3.4 人口機械增長預測應根據公安部門統計的多年人口實際凈遷入(出)數量,并分析影響人口機械增長的因素予以確定。
1.6.4農業用地需求預測。耕地需求量一般由農業部門為主預測。
1.6.4.1 規劃期耕地需求量應在保證各類農產品需求量,合理預測作物播面單產和耕地復種指數的基礎上確定。各類農產品需求量包括當地基本需求量、國家訂購和調出(入)量,其中:當地基本需求量根據1.6.3條預測的人口總規模和計劃要求達到的人均農產品占有標準確定;保證努力減少調入量,增加調出量。作物播面單產和耕地復種指數根據多年實際變動和規劃變動和規劃期內物質投入和技術進步情況預測。
1.6.4.2 耕地需求量如采用統計數預測,應將其結果按土地利用現狀二次調查(下稱“二調”)或二調成果進行修正。
1.6.4.3 人口高峰年不在規劃期內的,尚應根據人口高峰年各類農產品需求量和作物單產、復種指數變化趨勢,預測人口高峰年耕地需求量。
1.6.5 村莊建設建設預測。村莊建設用地需求量一般由建設部門為主進行預測。
1.6.5.1 新建區用地選擇。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新建區用地選擇范圍,必須同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建設規劃”(下稱“二規”)的要求。
1.6.5.2 新建區用地規模的確定。應符合浙土資發[2010]14號文件的規定,即項目新建區總用地規模不得超過項目撤、遷、并原村莊的建設用地規模和需占用耕地面積不得超過通過項目撤、遷、并后原村莊建設用地復墾耕地的面積。
1.6.5.3 鄉鎮村建設用地預測。村莊建設用地總規模(包括新建區、盤活區和保留區的用地規模)應在符合浙江省城鄉建設廳編制的《浙江省實施<村鎮規劃標準>的有關技術規定》(浙建鄉[1994]224號)和不超過當地政府制定的鄉鎮村建設用地的標準的前提下進行預測。
2 項目方案的研究廣度與深度
2.1 方案研究的內容
根據浙土資發[2010]14號文件的要求,本輪開展的方案編制的主要內容有:
2.1.1 項目區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現狀分析。
2.1.2 擬定項目區產業規劃與布局。
2.1.3 確定項目區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相關工程規劃及布局。
2.1.4 擬定項目區農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方案。
2.1.5 擬定項目區權屬調整方案。
2.1.6 擬定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保障措施。
2.2 方案目標的確定
2.2.1 確定方案目標的依據
2.2.1.1 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或上級下達項目區涉及鄉鎮、村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標。
2.2.1.2 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和十年規劃。
2.2.1.3 土地利用現狀、利用潛力和各部門對土地的需求。
2.2.1.4 需要解決的土地利用問題。
2.2.2 方案目標。為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規劃期土地利用所要達到的目標。主要包括:耕地保護;統籌安排各業用地;推進土地整理和復墾,適度開發宜農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土地生態環境。
2.3 方案研究的廣度
綜合整治是對項目區范圍內的土地利用結構進行布置與調整。因此,方案研究的廣度主要包括:
2.3.1 土地整理開發與原村莊建設用地復墾規劃與設計方案;
2.3.2 新建區用地規模與布局調整方案
2.3.2.1 搬遷農居建房用地(包括:五保戶、孤寡老人等集中供養集體用房與配套用房等)調整與規模與布局方案。
2.3.2.2 休閑娛樂公園或活動場所(包括:老年活動室等)規模與布局方案。
2.3.2.3 教育(包括:幼兒園、小學及其配套用房等)用地規模與布局方案。
2.3.2.4 項目區域內三產業(包括:商店等)用地規模與布局方案。
2.3.2.5 村內污水排放(包括:垃圾集中收集處理場、生活污水收集與處理、沼氣池建設)集中處理場用地規模與布局方案。污水排放走向,污水集中點的分布與布局。
2.3.2.6 村內外綠化用地規模與布局方案。
2.3.2.7 村內外交通道路(包括:公交車??空?、場等)規模與布局方案。
2.3.3 村民飲用水水源地及其設施規模與布局規劃方案,規劃飲用水源地及取水范圍,設計引水管道的走向等。
2.3.4 排水防洪工程規模與布局規劃方案。
2.3.5 項目區域內土地權屬調整方案與一產業的發展綱要。
2.3.6 項目區域內一產業的加工業用地規模與布局方案。
2.4 方案研究的深度
2.4.1 土地整理開發與建設用地復墾方案編制深度
土地整理開發與建設用地復墾項目工程的范圍、拐點及拐點座標明確、清晰,地類清楚、數據翔實,新增耕地圖斑及范圍、面積準確,工程布局科學合理,明確項目工程的布局與走向,并附有項目工程施工設計圖(施工工藝及其材料的使用與說明)和該項目工程的預(概)算及其單價的預測等。
2.4.2 新建區用地方案編制深度
新建區用地總量安排需符合浙土資發[2010]14號文件的要求,其范圍、拐點及拐點座標明確、清晰;新建區用地圖斑及范圍、面積準確,地類清楚、數據翔實;農居建設用地安排需符合相關建房用地標準;公共設施(如:休閑娛樂公園或活動場所、教育、綠化、交通等)及其用地,要切合項目區的實際及相關用地標準,以及該項目工程的預(概)算等。
2.4.3 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與布局方案編制深度
根據當地的地理環境和農耕習俗、自然資源和勞動力資源等,已經存在或將來可能培育符合國家和人民群眾食膳和生活所需農副產品發展方向的產業,編制其產業的發展和土地利用結構的調整方案。方案應當包括農業產業發展的方向、產業用地的落地和范圍,預測農副產品的培育、農業技術力量的支撐、產品銷售渠道和最終落戶城市等、以及農副產品的深加工(即農副產品加工業)用地規模等。
2.4.3 相關工程方案編制深度
2.4.3.1 村民飲用水工程。根據當地的人口和用水的習俗,編制村民飲用水的水源地及其保護的范圍與措施,引水管道的大小與走向等方案。方案應包括預測村民日飲用水水量及引水支管道大小與走向;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和節約用水措施及其水源地取水設施規模,以及該項目工程的預(概)算等。
2.4.3.2 防洪排澇工程。根據當地的集雨面積、多年平均降雨量及其雨量的分布規律,原有的防洪排澇標準及危及當地村民或農田的情況等,編制防洪排澇方案。方案應包括防洪排澇工程的規模與布局,工程設施的使用與維護以及項目工程的預(概)算等。
2.4.3.3 對外交通工程。在分析項目區域內現有的對外交通道路及其等級、今后的區位條件變化(如從基層村升格為中心村或集鎮等)及對外交通道路的需求(如農副產品及其加工產品的外運)等基礎上,編制對外交通工程用地規模與布局方案。方案應包括項目工程的預算等,農村聯網公路及提升道路的等級等內容。
2.4.3.4 農村電氣化工程。預測并編制項目區內的用電量(包括居民用電量、農業生產用電量和加工業用電量等)及其輸送電能的設施規模與布局,項目工程的預算等內容。
2.4.3.5 其他工程。根據項目區的現狀與今后的發展方向,預測和并編制相應的其他內容(如污水排放與處理等)的工程布設方案,以及項目工程的預算等內容。
3 方案編制方法與要求
方案編制應包括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文本及其說明、規劃設計方案的相關圖件等內容。
3.1 規劃設計原則
3.1.1 統籌規劃原則。在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結合建設、交通、水利、林業等部門的規劃,編制農村土地整治規劃;在確?;巨r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建設用地數量不增加的基礎上,田、水、路、林、村、房綜合考慮,統籌規劃生產、生活、居住、建設、生態用地,科學合理布局。
3.1.2 因地制宜原則。合理確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塊和居民點布局,保持傳統村莊建設風格,尊重農耕習慣,充分利用現有基礎設施,切實解決農民生產生活中亟待解決的具體問題,確定符合當地實際的產業發展規劃與布局,將規劃工作做實做細,以更好地指導實施。
3.1.3 以民為本原則。尊重農民意愿,自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讓農民提前知情和全程參與,實行陽光操作,做到整治前農民樂意,整治后農民滿意。
3.1.4 有序推進原則。綜合整治規劃期限一般為3年,在規劃期限內,可根據需要做出分期實施的安排。
3.2 規劃設計理念。
3.2.1 村民建房位置的意愿與政府規劃引導相結合理念。綜合整治新建區應不占或少占耕地,盡量利用坡地等非耕地建房、建新村的理念。
3.2.2 自然地形地貌與公共設施用地相結合理念。即盡可能結合河灘地、田園等自然或現有景觀,將農村新村設計成與自然景觀相融合的理念。
3.2.3 基礎配套設施建設與經濟發展水平相結合理念。結合目前農村、農民解決急需解決問題與實際經濟承受能力相結合的理念。
3.2.4 突出重點與“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相結合理念。
3.3 方案文本編制內容與要求
3.3.1 總則。明確規劃設計的目的、范圍、建設期限,采用的基礎數據來源,指導思想、原則、依據和任務。
3.3.2 規劃目標。明確耕地保護目標、建設用地控制目標、人口控制目標和規劃設計的其他目標。如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推進基本農田建設,加快村鎮改造建設,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優化配置土地資源等目標。
3.3.3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明確土地利用結構調整的原則、農用地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建設用地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
3.3.4 產業規劃分區與布局。明確產業區劃導向、規劃分區與布局。
3.3.5 綜合整治規劃。明確項目區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具體規劃布局;明確農村居民點用地規劃、房屋建筑整治規劃、環境整治規劃、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基礎設施規劃等相關內容。
3.3.6 綜合整治工程設計。
3.3.6.1 土地整理暨基本農田標準化建設、復墾和開發數量,新增耕地面積、基本農田標準化率;
3.3.6.2 新建、改建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駁岸以及市政上下水數量;
3.3.6.3 新建、改建主干路、支路以上道路數量;
3.3.6.4 新建、改建主干道、主干渠林帶及村內綠化數量;
3.3.6.5 舊居民點的改造及新村建設數量;
3.3.6.6 農戶集中居住率;
3.3.6.7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率。
3.3.7 土地用途分區及用途管制。明確土地用途分區劃定的原則、方法;明確基本農田保護區、居民點用地區、開發復墾整理區等區域分布和用途管制措施。
3.3.8 農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方案。明確綜合整治后農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方案。
3.3.9 權屬調整方案。明確綜合整治后權屬調整方案。
3.3.10 規劃實施措施。包括法律的、行政的、社會的、技術的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等。
3.3.11 附則。明確規劃成果組成、實施日期、規劃實施和解釋。
3.4 方案說明書編制內容與要求
3.4.1 前言。說明編制規劃的緣由及主要過程等。
3.4.2 現狀基本情況。
3.4.2.1 規劃范圍及土地利用現狀結構。說明項目區的地理位置、行政區劃、四至關系,土地資源數量和質量、土地利用現狀結構和布局。
3.4.2.2 自然條件及資源狀況。說明項目區的氣候條件、地形地貌、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及地質條件。
3.4.2.3 人口狀況。說明項目區所涉及的行政村(自然村)、人口分布等情況。
3.4.2.4 經濟產業發展狀況。說明項目區產業發展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發展的利弊條件。
3.4.2.5 土地流轉狀況。說明項目區農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狀況。
3.4.2.6 權屬狀況。說明項目區有關建設用地、農用地權屬現狀情況。
3.4.2.7 田、水、路、林基本狀況。
田:說明項目區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生產路、田間道、灌排渠建設情況,分析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潛力情況。
水:說明項目區內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駁岸以及市政上下水情況。
路:說明項目區內現狀通村公路、村內公路及總長度。其中土路、己硬化路、原有石板、碎石路寬度及總長度,道路通暢情況等。
林:說明項目區內綠化情況,主干道、主干渠林帶建設狀況。
3.4.2.8 村莊建設狀況。
村莊情況:說明村內各自然村的分布情況,包括宅基地規模以及新農村建設規劃中的自然村撤、擴、并計劃;說明村內房屋總幢數、人均占地面積、人均建筑面積、容積率以及建筑新舊情況;分析村莊的用地結構、各類用地布局、復墾潛力狀況。
景觀和形態:說明現狀村莊空間景觀狀況,對建筑物的功能、用途、面積、建設年代、建筑質量、建筑風格及特色進行匯總與評價。
公共配套設施:說明現狀衛生所、文化站、小學等公共配套設施分布情況、數量及規模。
環境保護:說明村莊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類型,對環境狀況進行分析評價。
3.4.2.9 村民發展意愿。通過對村民現場走訪、發放調查表等形式,收集行政村的基本情況和村民意愿,對各種意見和建議進行歸納匯總。
3.4.3 規劃編制的主要過程。說明規劃編制的工作步驟、技術方法。
3.4.4 綜合整治方案面臨形勢。說明規劃編制的有利條件和限制因素。
3.4.5 土地利用結構優化與布局調整的依據和方向。說明土地利用結構優化與布局調整的人口依據、政策依據、規劃依據等。
3.4.6 產業規劃分區及布局
3.4.6.1 產業區劃與要求。與當地產業發展規劃相銜接,因地制宜合理確定產業發展方向與重點。
3.4.6.2 產業規劃布局及相關建設內容。應根據當地自然、地理、環境、交通、人才、資金以及傳統優勢產業等因素來進行產業規劃布局,明確產業化經營相關工作內容。
3.4.7 土地利用規劃分區及布局。按照功能分區的要求在現狀分析結論的基礎上,明確基本農田保護區,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地塊,明確保護面積和保護責任人;劃定耕地范圍,明確耕地保有量;對集體建設用地進行合理布局,明確公共配套設施的類型、級別、數量、規模和分布情況;明確綠化的布局要求,綠化面積、苗木種類等。
3.4.8 土地整治規劃設計
3.4.8.1 說明土地整理范圍及填土、挖土、駁坎及與之配套的生產路、灌溉、排水等工程量內容和要求。
3.4.8.2 說明項目區內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駁岸以及市政上下水的長度、用材及凈化方式和布局。
3.4.8.3 說明主干路、支路以上道路布局、等級標準、長度、路面材料等內容。
3.4.8.4 說明主干道、主干渠林帶建設及村內綠化的布局情況,明確綠化面積、苗木種類等。
3.4.8.5 說明撤、擴、并自然村的數量、宅基地面積,明確新村建設的位置、規模、總用地面積、人均用地面積。
3.4.8.6 說明公共配套設施:電力工程、電信及有線電視工程、管線綜合、消防、衛生所、文化站、小學等公共配套設施分布情況、數量及規模。
3.4.8.7 說明村莊整體風格與景觀環境應與村鎮環境和諧統一,與村鎮的歷史文脈應相聯系,符合當地的自然氣候條件,符合當地村民的審美情趣及和行為心理等。
3.4.9 規劃的影響分析。明確規劃對社會經濟發展、土地利用、社會公眾的影響。
3.4.10 規劃若干問題的說明。關于計量單位、圖件的說明。
3.5 方案圖件編制方法與要求
3.5.1 土地利用現狀圖編制方法與要求
3.5.1.1 編制方法。將土地利用現狀二調成果的標準分幅圖直接拼接成一張圖,并在拼接圖上畫定項目區的范圍線和判讀土地利用現狀的土地分類及相關數據;在圖框外的正上方居中添加項目名稱(項目申報的名稱的全名)的圖名;在圖框內的左上方添加項目的區位示意圖和圖右下方添加圖例;在圖框外的正下方居中添加比例尺及其右下方添加編制單位的名稱(全稱法定名)。
3.5.1.2 編制要求。比例尺選擇一般以1:2000—1:10000為宜,我市可直接選用1:10000。圖面保持整潔、清爽,添加線條、字體等粗細、大小勻稱。
3.5.2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編制方法與要求
3.5.2.1 編制方法。在新一輪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可直接下載項目區范圍內的土地利用規劃信息與內容。所需添加的其他內容和要求與3.5.1.1相同。
3.5.2.2 編制要求。選用比例尺應與項目區土地利用現狀圖所選用的比例尺相同,圖上應標明并相對突出分區及各類用地規劃。其它要求與3.5.1.2相同。
3.5.3 綜合整治專項規劃圖編制方法與要求
3.5.3.1 編制方法。在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做好與項目區涉及村的村莊規劃對接,并根據項目區的調查與民意要求,在有關部門協調的基礎上,編制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圖。明確項目區內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建新區塊的范圍和主要工程的布局與要求。所需添加的其他內容和要求與3.5.1.1相同。
3.5.3.2 編制要求。選用比例尺應與項目區土地利用現狀圖所選用的比例尺相同,圖上應標明并相對突出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建新區塊的范圍與內容。其它要求與3.5.1.2相同。
3.5.4 綜合整治工程規劃設計圖編制方法與要求
3.5.4.1 編制方法。根據項目區綜合整治規劃的內容與要求,將整治工程中的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等工程,分項目與區塊分別獨立進行編制。
在編制的過程中,應根據整治項目的地形、地貌和資源等特點,充分體現整治項目范圍內的田塊整理工程(田塊整理范圍及填土、挖土、駁坎及與之配套的生產路、灌溉、排水等內容)、水利設施工程(村內各類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駁岸及村鎮上下水等內容)、道路工程(各類支路以上道路的布局、等級標準等內容)和綠化工程(各類林帶建設及村內綠化的布局等內容)。所需添加的其他內容和要求與3.5.1.1相同。
3.5.4.2 編制要求。工程布置要合理,符合村民的意愿,方便村民的生活與農業生產的要求,達到省國土資源廳《浙江省土地整理開發工程建設標準》和《關于切實加強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質量管理的通知》(浙土資發[2009]25號)、市國土資源局《麗水市墾造耕地項目驗收標準(試行)》的要求,可直接指導整治項目工程設計方案的實施與施工。土地復墾項目的比例尺,一般選用1:500;土地開發項目的比例尺,一般選用1:1000—1:2000;土地整理項目的比例尺,一般選用1:2000—1:5000。其它要求與3.5.1.2相同。
3.5.5 項目區建新地塊現狀圖編制方法與要求
3.5.5.1 編制方法。依據預測項目區的人口、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以及項目區村莊等級、建設用地盤活情況等,測算出新建區的用地規模和范圍。在“二規”銜接的基礎上,采用在二調成果圖上編制并劃定新建區塊,確定該區塊的地類及分類面積。其他所需添加的其他內容和要求與3.5.1.1相同。
3.5.5.2 編制要求。根據城鄉建設部門的要求進行編制。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需標明各類地形要素、建新區范圍線、拐點座標和區塊地類分類面積等內容。其它要求與3.5.1.2相同。
3.5.6 項目區建新地塊建設規劃圖編制方法與要求
3.5.6.1 編制方法。在項目區建新地塊現狀圖上,根據新建區塊的用地規模、內容和要求,將規劃的建筑與道路及其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進行編制。所需添加的其他內容和要求與3.5.1.1相同。
3.5.6.2 編制要求。根據項目區當地的特色與發展的需求預測,并符合浙建鄉[1994]224號要求進行編制。需標明各類建筑數量分布、層數、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位置及數量、建新區范圍線、拐點座標和區塊面積等內容其它要求與3.5.1.2相同。
4 方案編制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4.1 基本要求
4.1.1 坐標系。圖件和野外實測整治區塊邊界及拐點坐標,統一采用西安80大地坐標系,高斯克呂格投影,選擇120度經線作為中央子午線。
4.1.2 土地利用地類分類。方案編制所涉及的土地利用現狀地類分類,應符合《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國家土地分類標準GB/T 21010-2007)
的標準。
4.1.3 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的采集或引用。編制方案所涉及有關土地的數據,應直接引用二調成果。為保證項目的可實施性,對復墾新增耕地與建設用地占用耕地是否平衡進行初步計算,數據參考二調和2005年土地利用更新調查的調查數據。
4.1.4 新建區塊用地范圍。在編制方案時,應做好“二規”的銜接,不得突破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允許建設區或有條件建設區的范圍。
4.2現狀分析要具體
4.2.1 重點分析村民對宅基地的占有情況、復墾潛力、其他新增耕地來源潛力、標準農田建設情況、現有溝渠路和基礎設施建設情況。范圍明確,分類準確,面積翔實
4.2.2 復墾要落實到戶,開發、建新要落實到地塊??紤]節余指標時,要考慮農戶必需的宅基地面積,留足村集體
二、三產業用地。
4.3 新增耕地質量
4.3.1 土地開發復墾區塊要單獨編制復墾后地類表,需指出開發復墾的耕地質量。如水田、旱地等。
4.3.2 補劃基本農田或標準農田。在綜合整治過程中,通過采用工程和生物手段后,將預期能達到基本農田或標準農田標準的新增耕地,納入基本農田或標準農田的補充(或調整)方案或儲備庫中。
4.4 方案中幾個指標關系
4.4.1 占用耕地。新建區地塊如需占用耕地的,在原有村莊撤、并建設用地復墾(下稱“復墾區塊”)中所新增耕地面積一定大于或等于相當于建新區塊所占用耕地的數量與質量。
4.4.2 新建區用地規模。復墾區塊面積一定大于或等于建新區塊面積。即項目區建新區塊面積=復墾區塊面積-復墾新增耕地面積+項目區建新區塊占用的耕地面積。
4.4.3 整治后耕地面積。應等于整治前耕地面積與復墾、開發、整理新增耕地面積之和減去建新地塊占用耕地面積。
4.4.4 整治后建設用地面積。應等于整治前建設用地面積減去拆舊復墾區塊面積加上建新區塊新增建設用地面積(即申請周轉指標面積)。
土地整治項目評估報告范文第2篇
關鍵詞:土地整治,評估標準,研究分析,可持續性
可持續性發展是當前我國土地整治工作的重點, 同時也是一大主題內容。自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開始, 我國的土地整治工作就已經得到了多方面的關注和種植, 而當前土地整治的可持續性發展應當滿足以下幾個方面的需求:保護土地資源環境并且避免出現水土退化、不斷增強土地的生產功能、全面降低土地生產與開發工作的風險性、全面增強土地整治工作的社會可接受性、實現土地整治的經濟可行性。上述幾個標準可以細致的概括為土地整治的穩定性、保護性、生產性、可接受性以及可行性。當前我國的土地整治正面臨一個全新并且重要的階段, 在此階段的工作當中應當嚴格的關注環境可持續性建設和生態景觀發展的問題, 以健全的工作體制, 來為土地整治確定全新的標準, 進而促進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全面發展。
1 土地整治可持續性的判定標準研究
針對相關工作的判定標準進行細致的分析, 是全面的開展后續各項工作項目的重點環節。我國開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目的, 是為了全面的實現土地和資源狀態的合理化控制, 是一種科學化的手段, 并且通過對土地的強度、基本結構和利用方式進行綜合性的評估, 全面的得出土地在不同時間段之內的目標, 促進環境和資源的可持續性發展。當前土地的利用狀態, 指的是在資源代價以及環境代價最小化的基礎之上, 獲取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所以, 通過土地整治工作, 可以全面的改善土地的利用程度, 并且妥善的解決當前土地使用過程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增強土地利用的效率。而針對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判定標準, 應當重點的分析措施是否增強了土地在單位面積之內的生產能力、是否提升了土地的利用效率、通過措施的施行是否合理的解決了傳統工作當中存在的問題, 并且還應當對土地資源和環境資源利用過程之中的生產潛力進行綜合性的判定。所以, 從整體上來進行分析, 判定土地整治工作是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應當從產能的提升、抗災害能力的增強、生態環境的改善以及經濟社會的可接受性等幾個方面來進行衡量。
1.1 土地產能的提升
首先是土地在單位面積之內的產能。當前合理的開展土地整治工作, 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力求提升土地的產能。我國目前的國情比較特殊, 而在這樣一種特殊的情況之下, 只有全面的增強了耕地的有效利用面積, 才能夠全面達到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目的。而從事實上來進行分析, 在土地整治工作之中, 將一些已經荒廢了的渠溝、道路以及防護林等進行重新的設計和建設施工, 可以起到非常有效的增加耕地面積的效果, 而通過土地整治工作, 還可以全面的開展土地平整等項目, 全面的增加耕地有效面積, 促進環境和資源的可持續性發展。
1.2 土地抗災害能力的增強
同時, 在土地整治工作之中, 針對土地的康災害能力進行評估, 也是一個重點的指標項目。我國當前排水系統的缺乏以及灌溉系統的諸多缺陷是導致土地災害抵御能力較差的一個重點原因, 而一些災害的發生不僅會進一步的導致洪澇事故, 同時還會使得土地出現干旱的現象, 嚴重的影響到了正常的農業生產和土地開發。所以在實踐的土地整治工作之中, 還應當將土地抗災害能力的提升作為一個重點的衡量指標, 加強國家戰略的建設, 在日常的整治工作之中應當開展水源型的水利工程建設, 逐步的針對農田水利的灌溉和排水系統設施進行完善, 力求建設出排澇能力強大以及抗干旱能力突出的標準化的農田, 另外, 還應當加強農田的防護林建設, 這樣可以全面的抵御自然災害, 避免干旱、風害霜凍等惡劣的氣候現象對農田生產產生不利的影響。
1.3 對生態環境的改善效應
由于土地整治中需要借助一系列生物、工程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等進行綜合整治, 在此過程中將不可避免地會對土地整治區域及其背景區域的環境要素及其生態過程產生諸多直接或間接影響。按照土地整治對生態環境影響的結果可分為正向影響和逆向影響:正向影響是指土地整治在實施過程中, 對區域中各種自然生態環境要素產生的積極的、正向的作用。逆向影響是指在土地整治的實施對區域各種自然生態環境要素產生消極、逆向的作用??沙掷m的土地整治應積極擴大土地整治給生態環境帶來的正而影響, 并且盡量避免負而影響或者將負而影響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和程度。
1.4 經濟以及社會的可接受性
土地整治一般以項目的方式開展, 通過大量資金和勞力的投入, 改變整治區域中的土地利用狀態, 從而會對整治區域中的農戶產生深刻的影響。土地整治后田塊集中, 農業基礎設施健全, 農業生產條件改善, 為規模經營和機械化作業提供條件, 這必然會影響到農戶的勞動成本和生產物資投入, 改變農戶投入與產出的比例關系。從經濟社會角度來說, 土地整治可持續表現為土地整治應該能夠提高農戶的收入, 從而使農戶接受或支持土地整治的開展, 并增強農村地區的經濟活力。
2 土地整治可持續性標準與評估的效應分析
土地整治擴大了田塊規模、規整了田塊形狀、完善了農田道路, 從而提高了田塊的質量, 改變了傳統的種植模式, 增加了可機械化耕種的農田而積, 提高了農業機械的使用效率。這使得農業生產活動包括施肥、耕種、物質運輸都更方便有效, 減少了農業生產成本。因此, 農戶的產投比和純收入都得到提高, 增強了經濟活力。土地整治的一項重要活動是產權調整, 使分散的田塊集中, 這不僅可減少農戶往返于不同田塊的時間和交通成木, 而且減少了產權的糾紛。這些土地整治的結果都可以使農民樂意接受并支持土地整治活動的開展。
結束語
綜上所述, 當前的土地整治工作對于我國資源和環境建設的可持續性建設發展有著重大的價值和深遠的意義, 所以應當對相關工作引起足夠程度的重視, 全面的增強土地整治工作的效應和實際操作的效果, 注重土地整治工作之中的各項衡量指標和評估的具體性標準, 增強實際工作的效果, 實現工作預期的目標, 力求為我國環境建設和生態資源的建設工作作出必要的貢獻。
參考文獻
[1]張正峰.土地整理中的生態服務價值損益估算[J].農業工程學報, 2008 (9) .
[2]張正峰.國外可持續土地整理的發展特征及對我國的啟示[J].生態經濟, 2007 (10) .
土地整治項目評估報告范文第3篇
開標時間:2013-02-26
所屬行業: 房屋建筑
標訊類別: 省內
項目概況
項目總體情況介紹:泰寧縣城西新區綜合體(丹霞之城)項目開發是縣委、縣政府為拓展城市發展空間,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豐富城市內涵的重要戰略部署。新區開發按照“樹立新城形象標桿,引導改善城市舊區面貌,完善城市整體功能結構,打造跨越式發展”的泰寧城市新形象要求,圍繞建設“中國旅游主導型縣域經濟樣板區、世界級丹霞旅游目的地、國際安養休閑小城”發展戰略,以項目建設為載體,做靚老城、做大新城、做精管理。堅持高起點、寬視野、新思路、新機制有序推進,逐步凸顯城市張力,拉開城市框架,努力打造“海西最美的山城、三明最靚的看點”。
城西新區綜合體(丹霞之城)項目的建設將以“基礎先行、拉開框架;滾動開發、分期推進;突出特色、做優環境”為開發原則。計劃10年時間分三期完成新區開發,把城西新區綜合體(丹霞之城)項目傾力打造成依托山水景觀優勢,完善各項配套設施,融養生、旅游、觀光、休閑、度假、居住為一體,具備生活慢城節奏的“國際安養休閑度假區”。
土地整治項目評估報告范文第4篇
開標時間:2013-02-26
所屬行業: 房屋建筑
標訊類別: 省內
項目概況
項目總體情況介紹:泰寧縣城西新區綜合體(丹霞之城)項目開發是縣委、縣政府為拓展城市發展空間,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豐富城市內涵的重要戰略部署。新區開發按照“樹立新城形象標桿,引導改善城市舊區面貌,完善城市整體功能結構,打造跨越式發展”的泰寧城市新形象要求,圍繞建設“中國旅游主導型縣域經濟樣板區、世界級丹霞旅游目的地、國際安養休閑小城”發展戰略,以項目建設為載體,做靚老城、做大新城、做精管理。堅持高起點、寬視野、新思路、新機制有序推進,逐步凸顯城市張力,拉開城市框架,努力打造“海西最美的山城、三明最靚的看點”。
城西新區綜合體(丹霞之城)項目的建設將以“基礎先行、拉開框架;滾動開發、分期推進;突出特色、做優環境”為開發原則。計劃10年時間分三期完成新區開發,把城西新區綜合體(丹霞之城)項目傾力打造成依托山水景觀優勢,完善各項配套設施,融養生、旅游、觀光、休閑、度假、居住為一體,具備生活慢城節奏的“國際安養休閑度假區”。
土地整治項目評估報告范文第5篇
立項的請示
區發改委:
為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生態強省和美好鄉村建設,實現皖北地區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我公司計劃在宿州市埇橋區蘄縣鎮、桃園鎮實施采煤塌陷區村莊搬遷土地整治項目。
項目拆舊區土地總面積為42.4109公頃,建新區土地總面積為37.1265公頃。項目規劃總建筑面積272200.00平方米,包括低層住宅140000.00平方米(2F,磚混),多層住宅80000.00平方米(6F,磚混),集貿市場3200.00平方米,商鋪24000.00平方米(2F,磚混),小區配套5000.00平方米,居民休閑活動場所20000.00平方米,并預留幼兒園建設用地300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設道路、給排水、消防、安防、變配電、燃氣工程及綠化亮化、環保等設施。
項目總投資35000.00萬元,其中建設投資34000.00萬元,開發費用1000.00萬元。所需資金全部由項目單位自籌。
項目建成后,預計總收入49108.70萬元,利稅總額14108.70萬元,內部收益率為3.20%,盈虧平衡點74.80%,投資回收期11.73年(含建設期)。
如無不妥,請給予批復。
宿州市埇橋區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土地整治項目評估報告范文第6篇
錄
一、開工資料
1、中標通知書
2、施工合同
3、企業資質
4、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
5、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6、開工報告
7、施工設備(材料)進場報驗單
二、施工資料
1、分部工程驗收簽證表
2、報驗申請表
3、施工測量報驗表
4、工程計量報驗表
5、現場簽證單
6、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表
三、竣工資料
1、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2、工程竣工自檢報告
3、工程竣工預檢報驗單
4、竣工驗收證明書
5、竣工報告
6、工程款支付證書
7、工程款支付申請
8、竣工結算
9、竣工總結
10、竣工圖
四、其他資料
1、影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