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投資理財方式的選擇范文

2023-09-20

投資理財方式的選擇范文第1篇

這里所謂的教育投資方式的合理選擇, 主要是指在不同的教育需求主體之間如何分配投資負擔的問題。簡單地說, 主要是指在受教育者本人及其家庭與國家或地方政府之間如何分擔教育成本的問題。教育本是一種人力資本塑造過程, 通過教育可以使受教育者增長技能或人力資本, 進而提高其未來收益。根據誰受益、誰投資的原則, 顯然受教育者本人及其家庭應當承擔必要的教育投資成本。但是另一方面, 教育本身又具有明顯的公共 (或準公共) 物品特性, 其收益具有較強的外溢性, 這又要求政府承擔起公共教育支出的重要職能。如果一國的教育投資完全由私人方面來承擔, 勢必會導致教育發展的嚴重不足。而如果一國的教育投資完全由政府包下來, 則有可能導致教育需求的過度膨脹從而導致投資效率的低下。因此, 必須在受教育者及其家庭與政府之間實行教育投資的某種合理分配。

2教育投資方式的選擇原則

第一, 收益與投資相對等的原則。

一種教育的外溢性收益越大, 或者說, 受教育者本人的直接獲益占其教育總收益中的比重越小, 其投資成本就越應該主要由政府的公共教育支出來承擔;反之, 一種教育的外溢性收益越小, 或者受教育者本人的直接獲益占其教育總收益中的比重越大, 則此種教育的投資成本就應當更多地由受教育者本人及其家庭來承擔。

第二, 均等化的原則。

一種教育的發展越有利于促進整個社會的均等化, 縮小社會既往的貧富差別和不均等程度, 其投資就越應當主要由政府來承擔;反之, 一種教育越側重于培養和發展個人的天賦特長, 而與促進整個社會均等化的目標相距較遙遠, 那么其投資就越應由受教育者本人或其家庭來承擔。

第三, 支付能力原則。

個人與政府之間承擔教育投資成本的格局應當與國民收入在個人家庭可支配收入與政府財政收入之間的分配格局相對應。當居民個人的可支配收入較高時, 其對教育投資承擔的比重就可以大一些。反之, 則比重不宜過大。除了上述各項原則之外, 教育投資成本的合理分配還應當有利于教育投資資金的有效籌措與高效使用等等。

3優化我國教育投資選擇

首先要加大初等教育投資力度。政府對于初等教育的投資依然嚴重不足, 影響了初等義務教育的正常健康發展。20世紀80年代以后, 我國的初等教育的經費改由地方財政支付, 這一改革的主旨是在于擴大地方對于初等教育的管理權, 形成較為分散的投資體制。但是, 由于地方財政能力的有限, 再加上有些地方政府特別是縣、鄉、鎮政府的行為不規范, 時常發生挪用、擠占教育經費的現象, 使得近年來政府對于初等教育的投資欠賬較多。

其次要調整對高等教育的投資。政府對于高等教育的投資在總投資中的比重仍相對過大, 盡管近年來隨著高校收費制度的改革, 學生家庭承擔的教育成本比重日益遞增, 但就整個公共教育支出的分配結構來看, 在初、中等教育方面的支出仍然是相對不足的。而在初、中等教育尚未得到成熟或高質量發展的情況下, 公共教育支出過度地向高等教育傾斜, 將難以保證教育的發展格局與經濟社會對人才的需求結構相吻合。

再次要優化中等教育結構。中等教育的投資結構不盡合理, 主要是普通高中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之間的投資結構不合理。我國目前仍嚴重存在職業技術教育與普通中等特別是高中教育不同步、嚴重地落后于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問題。不僅規模不夠, 而且層次較低, 質量較差。產生這種狀況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主要原因還是一個投資需求不足的問題。首先是國民個人普遍對職業技術教育的評價不高, 即對于接受職業技術教育后的社會地位以及預期的經濟收益看法不樂觀。另外, 各個行業、部門或企業近年來雖然對于職業技術教育的投人有所增加, 但總體水平仍然很有限。近兩年來, 面對技術工人短缺從而形成技校畢業生開始成為“香餑餑”而大學生供給過剩從而就業機會日漸困難的勞動力市場形勢, 應當說上述不協調的情況已經有所改變, 但是尚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總的來說, 中國目前的教育投資在總量上仍然不足, 結構上也不近合理, 而這與投資方式或機制不順有關。因此需要調整投資方式。按照市場經濟體制的慣例, 基本的思路應當是變原有的政府單一主攬教育投資的模式為政府、國民個人、社會各界多元化的投資格局。政府應當進一步增加對初等教育的投入, 真正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普通高中教育的規模。至于職業技術教育, 一方面應當貫徹教育成本主要由受教育者或企業用人單位來承擔的原則, 刺激個人或企業增加對職業技術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 在職業教育尚未獲得市場支撐的條件下, 仍須由政府采取適當的扶助措施以促其健康發展。對于高等教育, 雖然由于歷史的欠賬等原因在投資總量上仍然要不斷增加, 但是其在整個國家公共教育支出中的比重應當逐步趨于合理。同時, 要有步驟地增加公民個人對于高等教育成本支出的比重。

摘要:受教育者本人及其家庭與國家或地方政府之間如何分擔教育成本的問題關乎一國教育成敗。我國教育投資在總量上仍然不足, 結構上也不近合理, 而這與投資方式或機制不順有關, 因此需要調整投資方式, 并提出了相應建議。

投資理財方式的選擇范文第2篇

1.1 加拿大商業性探礦權投資方式選擇的經驗

加拿大國土面積排在俄羅斯之后居世界第二位,超過998萬平方公里,人口3,300萬(2007年)。行政區劃為10個省和3地區。加拿大是世界地質勘查、采礦和吸引外國投資的領導者,同時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礦產資源國、礦產生產國和礦產品出口國之一,是世界最大和最活躍的礦業金融、信息和交易中心之一。加拿大礦業在其經濟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礦業活動對全球礦業的發展有著重要影響。從1990年到2003年,僅金屬礦產和金屬而言,加拿大就吸引超過了1600億加元的外國直接投資,平均每年的增長率為6.7%。這些外國投資有力地促進了加拿大礦產工業的繁榮和發展。加拿大是全球最大的探礦國,2006年的探礦支出占全球探礦支出的19%;緊隨其后的是澳大利亞,占11%;第三是美國,占8%。加拿大擁有全球最主要和最成功的礦業證券市場,是礦業上市公司最集中的地方,這里的礦業融資超過世界其他地方。全球礦業股票融資總量的45%和礦產勘查資金的20%來自加拿大證券交易市場。成功的礦業融資大大地促進了加拿大的礦業發展。

在加拿大投資開發礦產,必須取得礦業權和地面所有權。礦業權由勘探許可、勘區證和采礦租約組成,這些權證反映了在加拿大取得礦業權的程序。地面權即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與采礦權可分開處置。如果地面權為私人所有,采礦權人進入需經其同意;如果私人不同意,法律規定了采礦權人的程序。如果地面所有權國有,則采礦權人可直接進入,不用花費??碧皆S可:類似中國的資格證,有效期五年,要求低,只收取名義費用??眳^證:打樁或在地圖上確定勘探范圍。只有權勘探,但有下一步工作的優先權??眳^證有效期一年,可申請延期。要求最低投入(很容易做到),每年要向政府交勘探工作報告。延期期間,勘探許可證有效??眳^證可轉讓給其他勘探許可證持有人,費用20-50加元。采礦租約:為最高租約,包括采礦權和處置權。一般申請要求:做了足夠的工作,進行了地面測量,證明已進行了地面權補償(安大略省)。一般21年,可延期21年。申請費用也很少,1英畝1加元或總共75加元。申請采礦租約,申請者不一定向政府出示礦產儲量資料。在租約末期,權屬收歸政府。但如果沒復墾完,政府不收回權屬,直到礦山企業復墾完。加拿大各省的礦業法都規定了礦業權申請程序。申請者須先申請取得勘探許可,再確定一定范圍申請勘區證。經批準的礦區范圍有的需要打樁,有的只需到政府有關部門在地圖上圈出即可。采礦租約證獲取后的開發工作完全由投資者決定,政府只介入礦山開發后的復墾工作。礦山在開采前要提交復墾報告,由礦業公司與政府達成有關協議并繳納足夠的復墾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由政府與礦權人商定,并可根據情況變化進行調整。采礦許可證到期后,礦區由政府收回,但如果礦山沒有完成復墾,政府將不予收回。政府對礦山的監督工作由政府派出的觀察員承擔,觀察員有權命令關閉礦山。在加拿大進行礦業開采之前,一般還需要以下一些批文。環境評估證書:由環境評估部門審批,最主要的是環境許可。如果沒有環境規章許可,開采工作將被停止。開采與回收許可:由能源與礦藏部門審批開采計劃或規劃即為地下作業進行的地質評估和工程設計(礦坑、工廠、開礦道路、主要水壩、其他關鍵設施)、采礦操作規程,還有酸物排泄系統和管理計劃以及回收計劃。廢物管理許可:由水、土地和空氣保護部門(WLAP)審批固體廢物處理計劃(液體排污、結構設計、廢物管理和監測計劃包括污水排出池、尾料滲流、污水等),還有空氣散發標準裝備、粉塵控制以及其他管理和監測計劃。水證書:由WLAP審批進行收回和轉移等用水計劃。水壩安全許可:基于充分的安全分析和風險管理計劃的主要水壩設計。土地使用權許可:獲得權利—土地占用包括地下作業的煤礦租約、深坑、工廠選址(主管部門為MEM);其他所需的許可??撤ピS可:由林業部門批準。道路使用許可:由林業部門批準使用林業部門的道路。其他許可、證書:由健康部門批準,包括飲用水供給、沙石采挖、一些設備的具體操作等。加拿大礦業權可以進行轉讓?;疽笫堑V業權轉讓按法規規定的樣式,以書面形式由當事人執行。礦業立法特別強調書面形式,否則沒有強制力??眳^證(Mining Claim)的轉讓則不要求法規同意,一些管理當局,包括安大略省則要求簽發采礦租約的權威部門的書面認可。所有的管理當局都有礦權轉讓的登記機制??笨耸∫竺總€轉讓到由能源和礦山部管理的公共登記部門進行登記,而勘區證、勘探許可則不需要。其他當局,如安大略省和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登記是可選的。在加拿大,首先獲取礦權的往往是個人或小礦業公司。小公司由于資金有限,往往只做一些初步的勘探工作,一旦發現礦體,便將礦權轉讓給大的礦業公司?,F在,大礦業公司越來越依賴于從小礦業公司收購礦權。政府對礦權轉讓不予干預,礦權轉讓所得一部分是現金,一部分從利潤中分成取得(最高可達50%)。目前,加拿大比較流行大礦業公司與小礦業公司組建合資企業,因為這樣大礦業公司可以通過用勘探費抵扣稅前收入達到避稅的目的。

加拿大礦業權轉讓市場發達,交易依法進行,手續比較簡便。一是礦權的轉讓都必須得到礦業行政管理部門的書面認可,勘區證的轉讓則不要求法規同意。交易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樣式,以書面形式執行。沒有書面形式,就不具強制力。二是各省管理部門都有礦權轉讓的登記機制??笨耸∫蟮V業權的轉讓到由能源和礦山部管理的登記部門進行登記。

加拿大商業性探礦權投資市場最主要的市場主體是初級勘查公司,它是礦產勘查的主力,這類公司一般只從事礦產勘查,擁有可能發現礦產的探礦權或已控制資源量/儲量的礦產地??辈殡A段的投資屬于風險投資,項目成功率很低,投入與產出關系不大,但一旦發現大儲量礦藏,公司價值就會倍增。國外勘查階段的投資主體是風險探礦基金,目前國內也有機構在學習這種投資模式,開始募集設立這種基金。投資初探礦公司或從這類公司手中收購儲量已經探明的項目,是大型礦業公司獲取資源的主要手段。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加拿大大型礦業公司逐步退出礦產勘查領域后,這種趨勢更加明顯。采礦業的上下游之間正是通過這種資本紐帶鏈接起來的。從已有的案例來看,有相當一部分目標公司是上市的初級探礦公司,但一般是在資源儲量已經探明,風險投資尋求退出的情況下介入的。與國外大型礦業公司相比,介入的時機較晚。目前,大型跨國礦業公司勘查部門的主要就是從全球為數眾多的初級探礦公司的項目中,按公司的發展戰略和開發標準,選取有潛力的項目參與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者收購權益,或者在種子階段通過探礦基金介入,隨著項目的推進分階段逐步追加投資,乃至最終收購初級探礦公司的全部權益。這種做法既可以降低風險,還可以在較少資金投入的情況下,同時運作多個項目,在進行礦業海外投資并購中值得借鑒。國內金融機構和礦業公司等投資者可以考慮與國外在風險探礦基金運作上具有豐富經驗、聲譽卓著的機構合作,成立主要投資于中國的海外采礦項目的風險探礦基金,為介入這類項目提供更多的投資通道。

1.2 澳大利亞商業性探礦權投資方式選擇的經驗

澳大利亞面積769.2萬平方公里,人口1930萬,全國分為6個州和兩個地區,是典型的移民國家。澳大利亞礦產資源豐富,是世界重要的礦產資源生產國和出口國。澳已探明的礦產資源多達70余種,其中鉛、鎳、銀、鉭、鈾、鋅的儲量居世界首位。澳大利亞是世界上最大的鋁礬土、氧化鋁、鉆石、鉛、鉭生產國,最大的煙煤、鋁礬土、鉛、鉆石、鋅及精礦出口國,第二大氧化鋁、鐵礦石、鈾礦出口國和第三大鋁、黃金出口國。上文所述澳大利亞是全球第二探礦國,2006年的探礦支出占全球探礦支出的11%。

澳大利亞在礦業權劃分上采用三分法,在澳大利亞《采礦法》中規定了礦產資源的三種權限:所有權、勘探(包括初步勘探和詳細勘探)權和開采權,其中的勘探權基本上等同于我國的探礦權,其中的開采權等同于我國的采礦權。澳大利亞《憲法》規定,澳大利亞的礦產資源所有權歸屬于國家,具體由各州及地區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因此每個州及地區均有相應的礦產資源法律。如西澳《采礦法》規定,礦產資源歸皇家(聯邦政府)所有,1899年前轉讓的自有土地上的非貴金屬除外。在澳大利亞從事礦產資源勘探和開發活動,要申請并取得許可證。如果暫時不開發,可以申請保留權許可。每個州的審批情況大同小異。其商業性探礦權直接投資程序是:

1.2.1 申請初步勘探許可證

在澳大利亞申請勘探許可時,必須提交工作計劃并詳細說明勘探工作方案和資金預算;工作計劃必須經過主管審查許可的部長同意。在澳大利亞申請礦產勘探許可,需要在政府公報或當地報紙上發布信息。除新南爾士和昆士蘭外,其他五個州/領地在批準發放勘探許可證前還要聽取公眾意見。

1.2.2 申請勘探許可證

獲取程序與初步勘探許可證類似。所有申請勘探許可的地區都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在勘探許可證簽發后批準土地使用期限時,還將進一步增加對環境保護和土地恢復的規劃實施要求??碧皆S可證的有效期一般為二到六年,得到勘探許可證后即獲得勘探權,即獲得在某一特定地區進一步開展地質勘探工作的權利,并有限定的邊界、限定的面積和限定的礦種,這種勘探權具有排他性。申請勘探權人可隨時到州礦產能源部計算機終端查閱要申請勘探地區的土地利用背景情況,以確定申請勘探單元(區塊)個數,進而確定特定的地區,確切的邊界。即使申請勘探的礦種與已擁有勘探權的礦種不同,只要勘探單元有重復,也只能等原勘探權人工作結束放棄租地后,才能申請進入該區進行勘探工作。同時可以視取得的勘查地質成果大小轉讓該勘探權。

1.2.3 辦理保留權許可證

保留權是為了體現勘探者的優先采礦權,鼓勵勘探者進行采礦,給那些完成勘探工作,有意投入開采的礦業公司一段充分的準備時間的權利。在規定的時間內,可以進行開采的可行性論證。經過論證,認為經濟合理還要做開發資金的籌措,進行開發的環保評價,并編制環境影響說明書。申請保留權許可需要提交潛在經濟礦藏的存在證據以及工作計劃。采礦租賃保留權的保留期限一般為2-5年,可以續簽。個別大的礦山可延長保留到7年,如果超期不申請采礦權,別的公司可申請采礦權。租賃保留的面積最大為250公頃,每公頃每年需繳納租金11澳元。

1.2.4 如果不辦理保留權許可證,可以直接申請采礦許可證

辦理采礦許可證后即獲得在確定的開采范圍內,對確定的礦種、礦體進行采礦的權利。采礦申請租地范圍以區塊為單位,有效期一般在21年以內,在開采礦產的同時,還開采石材的,可以延長時間至采完為止。采礦權的批準程序一般是由采礦公司提出申請,申請書內容包括:開采礦區的地質情況,擬采用的開拓方式、采礦方法、資金來源、合作伙伴等。申請書經礦產能源部礦產登記處審查辦礦能力,提出意見,報送部長決定批準。個別州大礦區還要州長簽字批準后才能生效。獲得采礦權后,必須進行開采活動,每月生產不能少于100小時。在澳大利亞大多數州,任何人都可以申請采礦許可證,但勘探許可證和保留權許可證持有人享有優先權。申請人必須提交礦產資源開采規劃或詳細計劃。除塔斯馬尼亞州外的其它地區,均要公布采礦申請,并在政府公報或當地報紙上發布。一旦申請在某地采礦,就要通知公眾、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取得采礦權后,也可進入礦業市場交易流轉。

澳大利亞也是一個成熟的資本市場,具備規模較大而且服務完善的礦業資本市場。商業性探礦權市場主體有找礦人、初級勘查公司及大型礦公司,其中有眾多初級勘查公司在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ASX)上交易,礦業資本運作迅速便捷。

2 國外商業性探礦權投資方式選擇的啟示

2.1 健全的資本市場以及多樣化、靈活的礦業融資政策

西方各礦業大國除了擁有雄厚的資本市場以外,還有專門為本國以及外國礦業投資者設立的創業板市場甚至專業的礦業證券市場,風險投資資本雄厚而活躍。為了鼓勵礦業發展和便利礦業融資,西方各礦業大國均建立的多樣化和靈活的礦業融資政策或措施。以加拿大為例:第一,礦業融資條件容易滿足,特別是在TSxventure交易所,加拿大小礦業公司如勘查公司也能容易地準人加拿大資金市場,募集勘查項目資金。第二,融資途徑多樣。礦業公司既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也可通過發行所謂的全部通過股票而募集資金。第三,融資方式靈活,礦業公司可根據不同階段對資金的不同需求,選擇不同的融資方式,如首次公開發售或風險資本項目或反向收購等,這不僅為礦業公司解決了最重要的資金來源問題,還為礦業公司融資提供了多種選擇,降低了融資風險。此外,加拿大專門建立的TSXventure交易所事實上是更多考慮了小礦業公司的條件和融資要求,為加拿大勘查業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2.2 基礎地質工作程度高,地質信息準入門檻低、獲取便利

眾所周知,較高程度的基礎地質工作意味著政府能為礦業權投資者提供低成本、高質量的地質調查信息服務,既降低了找礦風險,使投資者容易發現新的、開發成本低的經濟礦床,又極大的帶動了商業性礦業權投入。從而在迅速提高本國礦業的競爭力的前提下,最終實現礦業的可持續發展。據加拿大第56屆太業部長年會資料:政府第投入100萬加元可以拉動500萬加元的探礦權投入,從而可以發現原位價值為1.25億加元的礦產資源,并創造40個礦產勘查的就業機會。

2.3 成熟穩定的礦產資源法律體系,高效、透明的管理機構

政府的信譽和效率是投資者建立信心、進行投資的一個重要評判標準。在加拿大,無論是聯邦政府還是省政府,通過高效、規范的服務,負責任的態度,處處為投資者著想的觀念,樹立了加拿大政府良好的信譽和形象,使加拿大成為國際礦業投資的焦點國家之一。

參考文獻

[1]宋國明.加拿大礦業證券市場[J].國土資源情報,2005,(10).

[2]何金祥.加拿大礦業投資與管理政策給我們的啟示[J].國土資源情報,2006,(4).

[3]宋國明.加拿大礦業開發與投資政策[J].國土資源情報,2005,(10).

[4]尚宇.澳大利亞礦業權管理制度及其啟示[J].信陽師范學院學報,2005,(12).

投資理財方式的選擇范文第3篇

一、相關概念及文獻回顧

目前上市公司主動退市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要約收購方式”,二是“股東大會方式”?!耙s收購方式”是指收購人向目標公司全體股東發出購買其所持該公司股份的聲明并付諸實施,若預售要約股份數達到最低要約股份數要求,則收購成功,目標公司主動退市。但為保障中小投資者權益,以“要約收購方式”主動退市的企業前幾大股東要做出不接受要約收購的承諾?!肮蓶|大會方式”是指上市公司擬決定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上市,召開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并經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但為保障中小投資者權益,退市企業要提供現金選擇權給異議股東,為其在無法否決企業主動退市時提供退出渠道。

對于主動退市的研究,相關文獻主要從國內外法律制度和經典案例角度分析我國主動退市制度。張妍妍等(2012)從價值效應、績效效應和治理效應三方面分析了我國上市公司主動退市效應,認為主動退市對企業和投資者都是有利的。喬引花等(2014)通過分析長航油運退市對中小股東的保護舉措,發現在企業退市過程中中小股東一直處于弱勢地位。陳艷利等(2013)以五礦集團旗下*ST中鎢、*ST關鋁資產重組為例,從企業控股結構和經濟后果兩方面分析退市新規對企業資產重組的效力,據此對央企改革提出建議。

對于現金選擇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如何運用現金選擇權和相關法律制度的解析。姚錚等(2013)分析了攀鋼鋼釩資產重組中兩次現金選擇權的不同影響,從峽谷橋效應和增進重組效應解釋現金選擇權如何保護中小股東權益。周巧紅等(2014)從權利性質、適用情形、權利主體范圍、義務主體和實踐可操作性五個方面分析了現金選擇權和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之間的差異。

由上述文獻可知,我國雖然有一些關于企業主動退市和現金選擇權的理論研究成果,但結論存在差異,且沒有深入探討企業主動退市過程中不同退市方式選擇對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影響。

二、案例介紹

*ST二重是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主營機械制造,屬于鋼鐵行業。2010年2月2日,*ST二重在上交所正式掛牌交易。

案例資料來源:(1)2010~2014年*ST二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布的年報以及相關公告;(2)國泰安數據庫上關于公司業績的相關數據;(3)中國聯合鋼鐵網上鋼鐵相關數據。

由圖1可以看出,*ST二重自上市以來,主營業務收入逐年下降,2011~2014年凈利潤一直為負,并呈不斷下跌態勢。根據企業退市規則,*ST二重的退市已是不可避免。

2015年2月26日,*ST二重發布提示性公告稱,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機集團”)自2015年2月26日起向*ST二重全體股東發出全面收購要約。中機集團以每股2.59元的價格收購其全部股份2293449524股,若截至2015年4月3日,社會公眾持股數量占*ST二重總股份的比例低于10%,則要約收購成功。在要約收購期間,*ST二重在2015年3月份連續發布四次提示性公告,提示股民注意因公司被強制退市導致股價下跌帶來的損失。但截至2015年4月3日,*ST二重要約收購數只達到最低要約收購數的65.85%,社會公共持股比例占12.59%,此次要約收購失敗。

2015年4月8日,*ST二重董事會發布關于擬以“股東大會方式”主動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并提出以現金選擇權保護中小股東權益。4月24日,*ST二重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以“股東大會方式”主動退市的決議,并宣布公司在2015年4月28日至30日期間全體股東享有每股2.59元行權價格的現金選擇權。5月5日,*ST二重發布主動終止上市現金選擇權申報結果并進行清算與交割。5月16日,*ST二重終止上市。

三、案例分析

1.“要約收購方式”退市失敗的解析。

從企業利潤結構來看,*ST二重2012~2014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成本均有小幅上升,凈利潤卻急劇下降,主要原因是資產減值損失大幅上升。根據全球鋼鐵行業形勢,2011~2013年全球鐵礦石價格指數不斷攀升,從93.42元/噸升至183.47元/噸,漲幅達到96.39%,遠高于國內GDP增長率,而國內鋼材價格綜合指數卻持續下跌,鋼鐵企業*ST二重存貨減值損失嚴重??梢?*ST二重凈利潤的下跌主要原因是整個鋼鐵行業不景氣導致的資產減值損失大幅上升,但鋼材是剛性產品且存貨減值可以轉回,因此對于投資者來說,國有企業*ST二重仍具有一定的投資價值。

從要約收購價格來看,已有案例的現金選擇權的行權價格一般為上市公司資產重組首次董事會公告前若干個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價格均價。由表1可以看出,*ST二重上市以來所有交易日均價、最高股價、發行價格均高于行權價格且高出幅度較大,超過100%,停牌前30個交易日均價、最低股價低于行權價格,但是幅度并不明顯。從總體來看,2.59元/股的行權價格低于*ST二重歷來的市場表現,低于投資者預期。如果投資者接受2.59元/股的要約收購,對于大多數中小投資者來說將造成巨大損失。

2.“股東大會方式”退市成功的解析。

從股權結構來看,由表2可知,*ST二重前三大股東持股比例占總股份的80%以上,根據每年年報摘要,前三大股東均為國有法人,其中第一大股東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占股一直在70%以上,擁有絕對控制權,說明*ST二重的股權集中度高。在這種股權結構背景下,*ST二重出席會議的股東占全體股東84.18%,以出席會議股東99.54%和持股5%以下股東77.02%的比例通過了“股東大會方式”主動退市方案。

從超額累計收益率來看,由圖2可知,2014年4月4日*ST二重發布企業暫停上市風險警告,當日股價出現大幅下跌,2014年4月17日至25日,*ST二重超額累計收益率出現劇烈波動。在此期間,企業發布兩次暫定上市風險警告和2014年第一季度業績預虧公告。這一方面說明可能由于操縱股價或者信息不對稱等原因,資本市場對企業真實情況并不能做到如實反映;另一方面,說明中小投資者對投資風險的認知不夠理性,并不能客觀地根據企業情況進行投資,存在較強的投機心理和盲從心理。根據之前的分析可知,中小投資者在“要約收購方式”中可以實施重大影響,而“股東大會方式”主要由大股東決定,因此以該方式主動退市更加可行。

3. 退市方式的選擇。

根據以上分析,對于上市公司退市方式的選擇,筆者總結出了如下幾條結論:

(1)股權集中度較高的企業,以“股東大會方式”主動退市更加可行。為了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ST二重前兩大股東(中國二重和中國華融)出具了承諾書,承諾在要約收購期間不接受國機集團要約收購。根據以上企業承諾,本次要約收購實際所能收購的股份不超過401340000股,占其已發行股份的17.50%。雖然*ST二重要約收購期間屢次提醒中小企業退市風險,但是最后要約收購期限結束,社會股份仍占12.59%,未達到退市要求。其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要約收購價格低于投資者心理預期,導致投資者無法承擔損失;二是投資者對于*ST二重仍抱有期望,認為企業發展前景優良,仍希望持有其股份,等待其重新上市。為避免被強制退市,*ST二重采用股東大會的方式主動退市。由于*ST二重股權集中度較高,控股股東所占股份達到71.47%,因此以參會股東表決權為通過要求的“股東大會方式”更加可行。

(2)以“股東大會方式”主動退市的中小股東在退市中的決定權力較小。根據本文分析,為了保護中小股東權益,要約收購期間前兩大股東不接受國機集團要約收購,由*ST二重的股權結構可以看出,除去前三大股東所占股份,剩余股份股權分散,不存在主導股東。在這種情況下,社會股的比例高于10%,充分說明了中小股東對于*ST二重退市條件不滿意。但是,在同等的行權價格下,以“股東大會方式”主動退市,現金選擇權只作為一個輔助工具,并不直接影響企業主動退市的結果。兩者比較而言,中小股東在企業選擇以“要約收購方式”主動退市時比選擇以“股東大會方式”主動退市時起到的作用更大。

(3)以“股東大會方式”主動退市的中小股東兌現自主權更大。若要約收購中收購比例沒有達到最低要求,則企業要約收購失敗,那么想行權的中小股東不能兌換現金,面臨企業被強制退市,股票長期套牢的風險。而以“股東大會方式”主動退市下,中小股東的影響并不顯著,現金選擇權對于中小股東來說,享有更加自主的權利,想兌現的股東可以兌現,想繼續持有的股東也可以繼續持有。

四、結論與建議

*ST二重作為新退市政策出臺后A股第一家主動退市的企業,對其進行案例分析對于政策解讀、企業實施和政府監管都具有重要意義。中小投資者在企業退市過程中處于弱勢地位,企業、政府和監管機構應更注重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盡可能減小其損失?;诖?本文提出以下建議:

1. 選擇適當的退市方式,兼顧企業和中小股東權益。

中小投資者在“要約收購方式”和“股東大會方式”中起到了不同作用。當企業和中小投資者存在利益沖突時,如何平衡兩者的關系?一方面,培養中小投資者更加理性的投資觀念,注重企業價值投資,減少投機行為;另一方面,提高企業保護中小投資者的責任意識,在考慮自身發展的同時,保障中小投資者的權益。

2. 完善上市公司主動退市制度,保護中小股東權益。

我國上市公司主動退市制度本意是使企業更自由地選擇其資本狀態,目前卻給將要被強制退市的企業帶來便利。由于主動退市和強制退市的企業適用不同的重新上市的標準,*ST二重兩次主動退市為未來重新上市創造了便利條件。對于中小股東來說,企業為了主動退市會給予現有中小股東一定利益,但從長遠來看,不良企業更加容易重新上市,這不利于資本市場健康運行,無法給中小股東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建議提高主動退市企業中小股東的通過比例、增加主動退市企業重新上市條件等以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維護資本市場正常運行秩序。

3. 加強對上市公司監管,防止大股東利用企業主動退市套現。

上市企業選擇主動退市的不良動因除了享有重新上市的便利條件,還有大股東退市套現。大股東利用企業主動退市套現不僅損害了企業利益,更加損害了中小股東利益。因此,監管部門應加強對主動退市企業的監管,尤其是對其大股東的監管,防止出現大股東利用企業主動退市外逃或者抽離資金等情況。

參考文獻

姚錚,程越楷,王笑雨.現金選擇權制度作用機理研究——以攀鋼鋼釩為例[J].管理案例研究與評論,2013(2).

喬引花,彭科,游璇.上市公司退市與中小投資者保護——基于長航油運的案例[J].武漢金融,2014(11).

張妍妍,劉錚,周倪波.我國上市公司主動退市的效應分析[J].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2(4).

陳艷利,孫鶴元.退市新規下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以五礦集團旗下的*ST中鎢、*ST關鋁為例[J].管理現代化,2013(5).

投資理財方式的選擇范文第4篇

2、土地使用權劃撥 :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并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3、土地使用權出讓 :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者在足額交納了土地出讓金后,有權取得該土地在一定年限內的使用權利,并可以將該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定條件的前提下轉讓、出租或抵押。

4、土地使用權轉讓 :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5、土地使用權出租 :是土地使用者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租賃合同。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6、土地使用權抵押 :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投資理財方式的選擇范文第5篇

(一)籌資的基本概念

籌資,是指以企業為主體,以當前的經營規模和資本結構調整的要求,通過選擇合理的籌資渠道,選擇適當的方式及時籌集資本和獲取所需資金的一項財務活動。

(二)籌資的方式

企業基本的籌資方式分為兩種:股權籌資和債權籌資。

股權籌資構成企業的股權資本,通過吸收直接投資、公開發行股份等方式獲得債權籌資構成企業的債務資金,通過銀行借款、發行公司債券、利用商業信用等方式獲得。

(三)籌資的意義

1. 優化企業的資本結構

能夠降低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比率越低,則表明企業股東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投資資金越大,企業能夠償還債務的能力越大,企業的信貸資金能力也越大,資本結構較為合理。合理的資本結構能夠使得企業的財務戰略更好的實施。

2. 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

合理的籌資方式能夠使得企業的財務風險減至最低,正確預測市場的變化,合理規劃企業的資產負債比率,排除企業的潛在風險因素,把能預測和控制的風險降至最低,才能給企業帶來最大的效益。

3. 企業價值最大化

持續增大的財務比率必然會對企業的綜合資金成本造成影響,最優的資本結構以及合理的財務戰略能夠使得企業的利益最大化,選擇適當的融資模式,使各種資金來源和資金比率以一定的比例維持,不僅能夠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也是企業財務戰略管理的重要因素。

二、籌資方式的比較

(一)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二)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綜合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時,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是否盈利。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三)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余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三、籌資方式的選擇———以X上市公司為例

(一)X上市公司的籌資方式

X公司采用股權籌資這一融資手段,幾乎沒有金融機構貸款,但對于銀行來說,X公司達到頂級信譽客戶范疇,所以每家銀行都愿意以及其優惠的條件來與之合作,來達到雙方利益最大化。顯然,企業能夠承受的財務風險很大,另外企業的貸款信用較好。

(二)資本結構分析

1. 外部因素對于企業籌資的影響

在市場經濟處于下坡時,企業減少了債權融資和內部籌資的手段,當然,因為外部環境的不利因素使得債權人對于投資考慮的相關因素也就增大,所以更多數股東愿意選擇現金分紅從而減少留存收益這一方式,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市場的影響股東只是想把風險規避在最小范圍內。所以外部因素對于企業融資模式來說會帶來較大的波動。

2. 企業的內部籌資能力較強

由企業的資本結構可以看出企業留存收益比率都達到50%以上,這從一定程度上表明X的內部融資能力相當強大,這也就極大的減少了租金,定期償付利息等籌資成本,提高了企業的籌資效益,當然也不排除是公司減少發放現金股利而將資金繼續用于投資項目,使得留存收益比率較高。

3. 企業的籌資受管理層變動影響

因領導層的變動而影響到企業的重大決定,改變企業的發展形勢,因為最高層領導的變動而導致企業重大問題的結果變更,以及企業規劃的財務戰略和發展方向,使得企業日常運營受到波動,也影響企業的融資效益。

4. X空調的債權融資比例高于權益性融資

在X擴張規模過程中,它的資金需求都是通過資產與負債的方式來達成的,但因為資產負債比率的較高,使得X的潛在風險不能很好的規避,尤其在市場經濟蕭條時期,它的負面影響更為加重。企業要持續發展就必須把風險控制在可控范圍內。

(三)建議及有效的改進措施

1. 建議

企業應該降低其負債比率,提高其股權比重,有利于企業合理規劃資源配置;同時剝離資產,加強核心業務的發展,使得企業快速發展開拓國外市場,最后,企業應該持續擴張規模,使得企業向國際化發展。盡量避免董事會各股東的人事變動,而影響企業的重大決定。

2. 措施

合理的融資模式能夠有效達成資本結構的最優化,從而使得企業實現最大的籌資效益?,F今,X電器剛好處于企業發展的上升期和穩定期,不管是外部融資能力還是內部籌資手段都是較強的,但收益留存率波動幅度還是較大的,企業應該認真分析自身資本結構是否合理,保證企業的資本利潤率持續穩定,進而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經營效率,從而使得企業的籌資效益達到最大。另外,因市場環境的不確定性,企業要生存和發展就離不開財務風險的正確分析,以合適的風險預測與評估工具,對于所有風險進行有效的防范和合理的規避,最大限度地降低財務風險,減少企業的潛在隱患。最后,董事會制度的完善是企業管理結構的核心要素,應該由董事會規劃企業的財務戰略,高層領導負責認真實施。

摘要:在當前的市場經濟體制下,籌資活動已經成為每個企業都重視的環節。本文以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為例,探討目前各種籌資方式的優缺點。以X上市公司當前的發展現狀,根據其資本結構分析其選擇的籌資方式對于企業的改變以及資本結構的影響,提出自己的建議和有效的改進措施,另外,分析其籌資過程中重要的影響因素以及要求。最后,探討籌資方式的意義,選擇一個優化組合的融資模式可以改變企業的資本結構,減少企業的財務風險,使得企業的效益最大化。

關鍵詞:籌資方式,選擇,比較

參考文獻

[1] 李敬.淺談企業籌資存在的問題和對策[J].知識經濟,2016(02):21-22.

[2] 朱佳紅.新經濟.論企業籌資的方式與選擇[J].2017(29):32-33.

投資理財方式的選擇范文第6篇

一、裝備采購方式種類及其特點

裝備采購方式是指裝備采購部門使用裝備采購經費采購裝備時, 根據不同情況采用的法定的采購形式。國外國防采辦中, 在優先采用公開招標進行裝備采辦的同時, 還根據裝備項目的具體特點普遍采用了兩階段招標、兩步招標法、邀請招標、談判簽訂合同、征求建議書、單一來源采購、詢價采購等多種方式進行采辦。我軍《裝備采購條例》規定, 為了促進裝備采購的有效競爭, 滿足不同類型裝備的采購需求, 可以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以及總裝備部認可的其他裝備采購方式來完成裝備采購任務[1]。

公開招標是通過公開采購信息, 廣泛邀請承制單位, 形成公開競爭, 最終實現獲取質優價廉的裝備目的的采購方式和途徑。采用公開招標采購方式, 有助于開展競爭, 打破壟斷, 促使承制單位努力提高裝備質量、縮短周期、降低成本。為此, 這種方式一直作為一種較理想的采購方式被世界主要國家所推崇, 是外軍普遍提倡采用的一種采購方式。如美軍規定除《聯邦采辦條例》特別要求以外, 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承包商。公開招標在其公開程度、競爭的廣泛性等方面具有較大優勢, 但也存在著招標周期較長、費用較高、保密性差等缺點。

邀請招標方式能夠較充分地發揮招標的規范性、公平性等優勢, 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公開招標的不足;但其競爭程度遠遠不能與公開招標相比擬。

在一些情況下, 由于采購對象的性質或采購情勢的要求, 招標采購方式并非實現裝備采購經濟有效性目標的最佳方式, 必須采用其他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采購既能體現競爭, 又具有靈活性的優點, 但規范性不夠強。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是非競爭性的裝備采購方式, 易造成承制單位抬價、阻礙技術進步、產生不公平交易等現象, 而且評審過程難以控制, 人為操作性大, 易造成市場機制失效, 使裝備采購部門處于不利地位, 影響采購效益, 因而, 一般在嚴格符合條件并經上級裝備采購部門審批以后才可以實施。國外實踐已經證明, 國外國防采辦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中, 對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運用采取了嚴格的限制。

詢價采購是一種相對簡單而又快速的采購方式, 邀請報價的承制單位數量應至少有三家, 而且只允許承制單位提供一個不得更改的報價。詢價采購明顯具有方便快捷、費用低廉的優點, 但其規范性、程序性相對較差。

由于裝備采購的每個項目各不相同, 還有其他一些適合的采購方式也是可以采用的, 例如批量采購、小額采購等, 因此為了適應裝備采購在不同情況下的特殊需要, 《裝備采購條例》規定, 經總裝備部批準還可以靈活采用其他裝備采購方式。需要強調的是, 雖然其他采購方式有很多, 但只有經總裝備部認定的方式才可以用于裝備采購。

二、科學選擇裝備采購方式的意義

規范對裝備采購方式選擇行為的管理, 可以克服和減少隨意性, 從制度上確保推進和開展競爭性采購, 并有效降低采購成本, 保證交付進度, 提高裝備質量。

1. 推進裝備采購的競爭水平[2]

推行競爭性裝備采購, 既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要求, 也是高技術裝備發展的需求。規范裝備采購方式的選擇, 積極運用競爭性訂立方式的目的, 就是充分調動各企業積極性, 把裝備科研、生產、維修建立在國家最先進的工業技術基礎之上, 以實現裝備采購效益的最大化。世界各國無論政府采購、還是裝備采購都采取各種方式, 建立了采購方式審定制度, 強制推行競爭性采購。因此, 加強裝備采購方式選擇, 是推行競爭性裝備采購的重要途徑。

2. 提高裝備采購的法治化進程

當前, 裝備采購指令性計劃管理模式的觀念和行為還未得到徹底的轉變和根除, 有意、無意規避競爭, 以及競爭性裝備采購方式應用不規范, 有意選擇競爭程度較小的采購方式等問題時有發生。因此, 科學選擇裝備采購方式, 建立規范、統一的裝備采購方式的選擇標準和方法, 對規范裝備采購工作行為, 避免行政干預、暗箱操作等問題的發生, 將產生重要的監督、制約作用, 提高裝備采購行為的法治化進程。

3. 向政府采購制度看齊

裝備采購屬于政府采購范疇。政府采購相關工作行為、過程都受到嚴格的法律限制和多方的監督;尤其其采購方式的確定已經受到嚴格的法律管制, 任何從事政府采購工作的部門、人員, 在組織實施采購工作時, 必須按照法律規定、針對項目情況選擇合適的采購方式。只有這樣, 才能建立公正、公平、公開的采購秩序, 實現“陽光工程”的目標。因此, 為在裝備采購工作貫徹落實政府采購制度精神, 應加強裝備采購方式科學選擇。

三、科學選擇裝備采購方式的實現路徑

1. 發布采購信息, 平等授予采購機會

裝備采購信息, 如裝備名稱、型號、圖號, 采購數量、采購價格、交付時間, 戰技指標、關鍵技術, 承制單位信息、采購部門信息, 采購合同文本等, 幾乎都可能涉及到軍事秘密。因此, 為了維護國防安全, 必須做好裝備采購的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是裝備采購信息發布最關鍵的把握點。

但是, 不能以保密為借口而規避進行公開招標等競爭性采購方式, 不能以保密作為選擇裝備采購方式的唯一“準星”。對于采購軍選民用類產品, 除軍隊部門信息 (如采購單位、交付單位等) 外, 其他信息均可按非保密信息處理, 可進行公開發布, 以吸引更多的承制單位的參加;對于采購軍隊專用裝備, 涉及裝備總體、主要分系統及含涉密技術的配套件等產品采購信息為保密信息, 可以只向符合相應保密資質的承制單位發布。此外, 還可以根據裝備采購信息密級程度積極進行去密和降密處理, 降低裝備采購信息的獲取成本, 最大程度地吸引廣大潛在承制單位參與到裝備采購市場中來。

2. 統一判定標準, 創造平等遴選規則[3]

影響裝備采購方式的因素較多, 并且各裝備采購項目具體情況不盡相同, 為避免在制度上遺留規避競爭的漏洞, 應對各影響裝備采購方式選擇的要素、判定標準、方法給予統一規范, 并盡可能實現準確的量化管理。裝備采購方式主要由保密要求、采購金額、采購時限、承制單位數量、裝備通用性、配套或服務一致性等要素確定。結合實際, 參照國內外具體做法, 應遵循以下標準和方法進行選定裝備采購方式。

第一, 密級程度。對于無法處理的涉密裝備采購信息只能選擇公開招標以外的裝備采購方式。

第二, 合同金額。各國無論政府采購、還是裝備采購, 都在法律中要求政府或軍隊的不同部門, 對各種裝備采購方式適用的項目經費限額范圍給予專門的規定, 建立全軍統一的裝備采購項目經費計算標準。

第三, 承制單位數量。競爭必須有相應的市場主體環境, 即數量較多的、具備資格條件的承制單位。因此, 承制單位數量也是一個制約競爭性裝備采購方式使用的重要要素之一。

第四, 采購時限要求。采購時限即采購項目所允許的合同訂立時間也成為一個制約采購方式選擇的要素之一。采購方式不同, 所需要的合同訂立時間不同;裝備采購項目不同, 所需要的生產周期、交付時間要求不同。采購時限應按照以

采購時限= (裝備交付時間-裝備采購年度計劃下達時間) -合同履行時間 (按裝備生產周期計算)

按照《招標投標法》規定, 招標公告發布日到開標日, 至少保留20個工作日的時間間隔, 以保證投標人具有充足的時間完成投標書。因此, 采購時限允許的項目方可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的方式訂立合同。

第五, 裝備的通用性。通用性強的裝備, 承制單位較多, 貨源充足, 價格較為穩定, 適合采用招標或詢價方式采購?!堆b備采購方式和程序管理規定》明確, 采用公開招標、詢價采購方式訂立裝備采購合同的項目應具有較強的通用性。通用性一般是指各軍兵種通用, 或軍民通用。從目前的情況來看, 適合公開招標、詢價采購的項目大部分為軍選民用產品。因此, 通用性按照軍選民用市場情況確定。即凡在民品市場中有多家生產的產品就可認為滿足“通用性強”的條件。

3. 嚴格規范程序, 保證公平選擇

制定嚴格的工作程序是規范裝備采購方式選擇行為的重要手段。裝備采購方式選擇可按以下程序和方法執行:

首先, 裝備采購業務部門在擬制裝備采購年度計劃草案前, 應組織領導、專家及負責人員對項目進行調研分析, 綜合考慮項目實際情況, 提出裝備采購方式建議。其次, 裝備采購計劃部門根據裝備采購項目情況組織專家對裝備采購方式建議進行審查, 重點審查檢查業務部門對各要素分析的準確性, 法規、判定標準執行情況, 提出的采購方式建議的合理性等內容。再次, 通過審查的, 裝備采購主管機關應組織專家, 并根據裝備采購項目情況, 對裝備采購方式方案進行審核。對于需調整采購方式的, 依法作出裝備采購方式修改決定;批準下達執行;經審核無異議的, 及時批準下達。

此外, 還需借鑒國內外相關做法, 建立專門的監督檢查機關, 并賦予其相應職權和職責, 從而加強對采購方式選擇的審批監督, 以確保全軍各級裝備采購部門按照法規要求正確選擇、使用采購方式。

參考文獻

[1]魏剛, 艾克武.武器裝備采辦合同管理導論[M].北京:國防工業出版社, 2005:181-182.

[2]白海威, 王偉, 夏旭.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研究[J].裝備指揮技術學院學報, 2005, 16 (2) :6.

上一篇:品牌推廣計劃范文下一篇:老師作文600字范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