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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貨運輸安全操作規程范文

2023-09-15

危貨運輸安全操作規程范文第1篇

車床安全操作規程

面。

2. 機床開動前應檢查機床各部位是否正常,并按潤滑圖表要求加注潤滑油。

3. 機床開動后,嚴禁將頭身和手伸在機床回轉行程內或進行潤滑系統的檢修和清掃 工作。

4. 加工件如超出機床尾部時,必須加設托架,偏心較大時應附架均衡鐵塊,并應緊 固牢靠,低速運轉,制動不應太猛。

5. 車削脆質金屬時,如銅生鐵等應戴防護眼鏡,按切削飛射方向加設擋板,車削生鐵時必須戴口罩。

6. 車床在運轉中,應注意是否有不正常響聲,走刀時工作人員不準離開操作崗位,中途停電時退出刀具并切斷電源。

7. 調整刀具、變速、潤滑、修理、檢查工件尺寸必須停車進行。 8. 機床本體上裝備的照明電源(設備)其電壓不得超過36伏。 9. 機床所有電器設備如有故障,應立即通知電工修理。 10.床體外裸露的傳動皮帶、齒輪、皮帶輪等必須裝保護罩。

1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運轉記錄,當班人必須向接班人交待機械運轉情況注意事項、工件要求等情況,否則發生事故要追究責任。 12.操作人員要愛護車床,經常保養,定期檢修。

1. 操作人員應穿工作服,操作時不得戴手套,女工必須戴工作帽,發辮不準露在外

銑床安全操作規程

1. 安裝夾具和工件,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松動。

2. 開始切削時,銑刀必須緩慢向工件進給,切不可有沖擊現象,以免影響機床精度 3. 或損壞刀具刃口。

4. 銑削中,手和頭不得靠近銑削面,高速切削時應設防護擋板。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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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加工件要墊平、卡緊,以免銑削過程中發生松脫造成事故,機床進刀時嚴禁使用快速手柄或按扭。

6. 清除鐵屑應在停車后用毛刷進行,不得用手抹、嘴吹。 7. 銑工工作時不準戴手套,女工必須戴工作帽,發辮不準露外。 8. 對刀時,必須慢速進刀,當刀接近工件時,應換用手動搖進。 9. 進刀不宜過猛,自動走刀時必須脫開手輪,不得突然改變進刀速度。 10.銑削進給應在刀具與工件接觸前進行,并應預先調整好限位撞塊。 11.快速行程,要在各有關手柄脫開后方可進行。

12.調整速度或變向以及校正工件,工具時,必須停車后方可進行。

13.床各給油部位要經常加注潤滑油,沖洗油路必須暢通,發現機床運轉不正常時,要及時停車檢查或修理。

刨床安全操作規程

1. 刨床起動前,應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并在各注油孔加注潤滑油,運轉過程中如發現不正常響聲時,應及時停車進行檢查。

2. 刀具要夾緊,工作前刀鋒與工件之間應有一定的間隙,首次進刀不要太深,以免碰壞刀刃傷人。

3. 操作時不準站在牛頭刨床的正前方,更不得在牛頭前面低頭檢查工件,以免發生事故。

4. 調整好機床的行程,擰緊控制行程的螺栓,嚴禁將扳手或其他工件留在床身上或工作臺上。

5. 刀具不得伸出過長,裝卡必須牢固。

6. 刨工操作機床時,要穿工作服,女工要戴工作帽,頭發不準露在外面,以免發生事故。

7. 刨工在工作過程中,隨時用毛刷清掃鐵屑,嚴禁戴手套操作機床。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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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機床各給油部位,要經常加注潤滑油,如發現機床運轉不正常要及時停車檢查或修理。 鉆床安全操作規程

1. 使用鉆床時不準戴手套操作,并嚴禁用手清除鐵屑。

2. 鉆床開動后,操作者的頭部不可離鉆床太近,以免發生事故。

3. 鉆孔前工件夾安裝必須牢固可靠,找好中心后要將搖臂固定緊方可開機鉆孔。 4. 使用搖臂時,橫臂必須卡緊,橫臂回轉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 5. 鉆床在運轉過程中不準變速,如需調整轉速時,必須停車后方可進行。 6. 在工件鉆孔和工件快要鉆通時,切不可用力過猛以免發生事故。 7. 排屑困難時,進鉆、退鉆應反復交錯進行。

8. 鉆頭上繞有長鐵屑時,應在停轉后用鐵勾或刷子清除,嚴禁用手拉和嘴吹。 9. 鉆床各給油部位要經常加注潤滑油,發現鉆床運轉不正常時,要及時停車檢查或維修。

10.女技工操作鉆床時必須戴工作帽,保護頭發,以免發生事故。

鋸床安全操作規程

1.開車前檢查冷卻活節與滑塊等機構部位是否正常,一切正常后方可開始鋸工件。 2. 鋸片必須平整,鋸片尖銳鋒利,不得使用有連續缺兩齒的鋸片或有裂紋的鋸片。 3. 工件夾緊后先空車運轉,待運轉正常后再開始鋸料,嚴禁用手持料進鋸。 4. 操作時不宜過分接近正在運行的鋸子,以免鋸條突然折斷后鋸片飛出傷人。 5. 加工的材料要夾緊,較長的材料要有托架。

6. 鋸切重而長的材料,應用起重裝置吊裝于夾鉗或支撐架上,要求操作者互相配合, 7. 防止砸壞設備和傷人。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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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鋸床在運轉時,禁止松動工件和調整切割距離。 9. 鋸床運轉不正常時,要及時停機檢查或修理。

10.操作鋸床時嚴禁用重物錘打鋸片。鋸床工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1.常檢查工作油箱油位是否正常,各給油部位注意加添潤滑油。

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

1. 使用砂輪前要認真檢查砂輪表面有無裂紋或損壞,禁止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砂輪。 2. 夾持砂輪法蘭盤的直徑不得小于砂輪的三分之一,砂輪安裝的間隙以及法蘭盤與砂輪夾緊力應合規定。

3. 新砂輪投入使用前,應先進行試運轉,待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4. 砂輪應保持干燥,防止受潮而降低強度。

5. 使用砂輪研磨工件時,應帶好防護眼鏡,禁止在砂輪機上研磨大的工件,禁止磨削銅、鋁、塑料工件。

6. 砂輪軸上的緊固螺絲的旋向,應與主軸的旋轉方向相反,以保持緊固。 7. 砂輪片磨損到1/3以上時,必須更換,不得勉強使用,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8. 砂輪要安裝防護罩,防護罩要有足夠的強度,以擋碎塊飛出傷人。 9. 使用砂輪機時,使用人員要站在砂輪機的側邊操作。

折彎機安全操作規程

1. 折彎機應有專人負責,操作者必須熟悉折彎機的使用安全規程。 2. 開機前要檢查各部是否處于正常狀態,確認正常后方可使用。

3. 定量柱塞油泵不準許載負荷或無油啟動,油壓調整不能超過規定范圍,經常注意油溫,發現異常應停機檢查。

4. 根據板料折彎壓力表,正確選用噸位檔,不允許超載運行。 5. 調整滑塊位置時應使滑塊處于上死點,以免損壞機具。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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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機工作臺比較長,操作者應照顧全面,不管誰的手未離開滑塊下落位置時,禁止踩動腳踏開關。

7. 滑塊壓力大于160噸時,在滿負荷情況下,板料寬度應大于1.6m,不論是否滿載都不能單邊載荷。

8. 本機電氣接線要牢靠,切勿兩相運行。

9. 應經常清理上下模的鐵銹,并保持機器外觀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10.各給油部位要經常加注潤滑油,注意日常保養定期檢修。

剪板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剪板機嚴禁二人同時剪兩塊材料,大型剪機啟動前應先盤車啟動后要空車運轉1~2分鐘,確認正常后方可剪板。

2. 啟動前應檢查各部潤滑油緊固情況,切刀不得有缺口、松動或錯位。 3. 剪切時勿將手和工具伸進剪板機內,以免發生事故。

4. 剪切鋼板的厚度不得超過剪板機規定的范圍,以免損壞機械發生事故。

5. 剪切窄板材料時,應在被剪板上壓一塊較厚鋼板,使垂直壓緊裝置下落時能壓牢被剪板材。

6. 根據剪板材料厚度,調整上、下切刀間隙,切刀間隙不得大于板材厚度的5%,斜口剪切時不得大于7%,調整后應用手轉及空車運轉試驗。 7. 送料時應放正、放平、放穩、手指不得接近切刀和壓板。 8. 剪板機停車后,離合器應放在空擋的位置上。

9. 剪床的各給油部位要經常加注潤滑油(劑)保持機床的潤滑,如發現機床運轉不正常,要及時停機檢查修理。

10.機床馬達要安裝保護罩,電氣設備故障,由電氣人員修理。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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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床安全操作規程

1. 起動前,檢查離合器,制動器應靈敏、可靠、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牢靠,傳動齒輪中應無雜物,并用手轉動確認正常后方可起動。 2. 不得沖剪已淬火及強度超過沖床性能的鋼材。

3. 起動后,先空轉1~2分鐘,確認各部正常后方可操作。

4. 更換沖頭漏盤時,必須將操作沖頭的手柄放在空檔位置,停機后進行。

5. 沖模四周間隙必須相等,沖模及被沖工件均應保持清潔,調節沖程時應防止沖模沖入過深損壞沖頭。

6. 要把工作臺上不必要的物件清理干凈,以防工作時震落到腳踏開關板上,造成沖床突然起動而發生事故。

7. 沖小工件時,不得用手進料,應設有專用工具進料,最好安裝自動進料裝置。 8. 操作者對腳跳開關的控制必須小心謹慎,裝卸工件時腳應離開腳踏開關,一人以上作業時,應有專人指揮,做到協調一致。

9. 如工件卡在模子里,應立即停機并用工具取出,不準用手直接去拿。

10.機床各給油部位要經常加油保持潤滑,如發現機床動轉不正常要及時停車檢查修理。

卷板機操作規程

1. 人員應了解本機的結構、性能、熟練控制系統的操作方法和工件彎卷過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事項。

2. 在開車和停機前,電控系統的所有按鈕必須置于原始位置。

3. 開車前各給油部位要加注潤滑油(劑)在連續運轉過程中每二小時應加注潤滑油一次。

4. 在運轉過程中,如發現不規則的噪音,沖擊、擺動或漏油,應立即停車檢查修理。 5. 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各傳動機構和連接部位,保持無松動、無損壞。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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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彎卷過程中,板材必須隨同上、下輥滾動,不允許有打滑現象。

7. 在卷制過程中,必須在主傳動機構停車后,才能進行下輥,側輥的升降和倒頭翻轉。 8. 上、下輥夾住鋼板后,方可起升支承輥。 9. 在彎制過程中,下輥的側輥不允許同時升降。

10.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工件的兩側,工件上嚴禁站人,不得站在已滾好的圓筒上找正圓度。

11.滾卷較厚、直徑較大的筒體或材料強度較大的工作時,應少量下降動軋輥,并應經多次滾卷成型。

12.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各部的溫度,滑動軸承溫度不得超過75℃,滾動軸承溫度不得超過60℃。

13.液壓傳動系統要定期檢查,失效的液壓元件要及時調整更換,齒輪箱要保持規定的油位,離合器分合靈活可靠。

14. 油箱要保持規定的油位,盡量減少液壓油的污染,至少半年檢查一次液壓油的劣化程度,如超過規定應及時更換。

15.電氣系統所有帶電部分均應妥善接地,電氣元件要定期檢查,除塵,及時更換損壞失效的元件。

16.工件進入軋輥后,應防止人手和衣服被卷入軋輥。

平板機安全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應了解本機的構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平板過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2. 起動前,應檢查各部潤滑,緊固情況,按鋼板厚度調整軋輥。

3. 平整鋼板時,操作人員應站在機床的兩側,嚴禁站在機床前后或鋼板上面。工件表面應保持清潔,不得有熔焊的金屬。

4. 機床起動后空轉數圈,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平板,如發現異常響聲,應立即停車檢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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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或修理。

5. 平整小塊或長條工件時,應在兩輥前放一塊符合設備規格的鋼板,作為墊板,將待平整的小塊或長條工件放在墊板上進行平整,注意墊板距離軋輥應不少于300mm,并不得偏斜。

6. 在墊板上放置的待平整的工件應相互錯開,不得放置成一直線,兩工件間的前后距離不得少于100mm。

7. 平整工件時,應少量下降動軋輥,每次降下量以1~2mm為限,并注意標尺指針位置。

8. 作業后,應放松軋輥,取出工件與墊板。

磨擦壓力機安全操作規程

1. 操作前,必須檢查錘頭定位裝置,緩沖墊應完好,模具應夾緊。

2. 裝模前,必須檢查模具閉合高度,調整沖頭上下行程,使用保持在規定的范圍內。 3. 起動后,空轉數分鐘,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沖壓。

4. 經常注意檢查油壓壓力空氣是否正常,各給油部位按規程加注潤滑油。 5. 經常檢查兩側磨擦輪鎖緊螺帽,制動、傳動控制機構螺栓應緊固可靠。 6. 操作機構,撥叉必須靈活,準確。發現異常應停機檢查或修理。

7. 更換模具時,必須將壓桿螺栓升起,切斷電源、停機后將操作桿放在空檔位置方可更換。

8. 操作與送料人員之間應按規定信號、密切配合。

鏜床安全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應了解鏜床的結構、性能、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 2. 起動后,應低速運轉3~5分鐘,確認正常后,方可進行作業。

3. 作業前,檢查機床各系統應安全可靠,各手輪、手柄位置的限位擋鐵的安設應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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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進刀應無障礙。

4. 鏜刀和工件裝卡應牢固,壓板必須平衡,支撐壓板的墊鐵不宜過高,塊數不宜過多。 5. 嚴禁突然起動快速移動手柄。每次移動部件和進給前,刀具和各手柄應放在需要的位置上,確認移動部位正確后,方可作業。

6. 嚴禁在運轉中測量工件,對樣板或手模加工面,不得將頭靠近加工孔觀察進刀情況,不得隔著轉動中的鏜桿遞取物件。

7. 使用平旋刀盤或自刀盤鏜削時必須鎖緊螺絲,不得站在刀具對面或伸頭觀察,操作時不準帶手套,女工需戴工作帽,特別注意防止衣物被絞發生事故。 8. 起動工作臺自動回轉時,必須將鏜桿縮回。

9. 各給油部位應按規定加注潤滑油。發現機床運轉不正常時要及時停機檢查修理。

空氣錘安全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必須穿好保護用品,禁止赤膊、赤腳進入車間作業場地??諝忮N周圍不準堆放易燃和雜物,謹防造成事故。

2. 作業前,應檢查受振部分無松動,錘頭無裂紋,潤滑良好,油泵供油及管路系統工作正常。

3. 操作前,應先空轉1~2分鐘,冬季應先用手轉動,然后起動。較長時間停用的鍛錘,起動前應先排出汽缸中的積水,并加注潤滑油后方可起動。

4. 工作時汽缸不準漏氣,如發現漏氣時,應當及時停車維修,不準機械帶病作業。 5. 掌鉗人員手指不得放在鉗柄之間,并應牢牢夾緊工件,鉗柄不得正對胸腹部。 6. 鍛打前,應先將工件表面和砧子上的氧化鐵皮清除后方可鍛打。 7. 司錘人員在工作中必須聽從掌鉗人員的指揮,不得隨意停開機械。

8. 鍛件未達到鍛造所需溫度時,鍛件放在砧上的位置不符合要求,鍛件夾持不穩或不平時,均不得進行鍛打。

9. 提外錘頭的操作桿,不得超過規定位置,應被免打空錘,不得冷鍛或過燒的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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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作業后,應將錘頭提出,并將木板放在砧子上再將錘頭落在木板上。

坡口機安全操作規程

1. 作業前,應先空載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操作。

2. 切割的管口要清除氧化鐵屑,管口應平整,初次進刀要緩慢,嚴禁跳刀。 3. 切削管件堅固可靠,刀排、刀具必須壓緊穩定牢固。

4. 管件較長時應加裝輔助托架,五十公斤以上的管件裝卸,應用起重機械作業。 5. 改變切削角度時,必須先將走刀架托板退到根部,以防刀架與總成碰撞。 6. 切削時對口不準,刀架不同心應及時調整,確保兩者同軸。 7. 每加工一個坡口,要及時清理絲桿及滑動部位的鐵屑、雜物。

8. 作業中,不得俯身近視工件,嚴禁戴手套操作,嚴禁用手摸坡口及擦拭鐵屑。 9. 各給油部位要按規定加注潤滑油。

彎管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彎管機在使用前,必須安裝平穩牢固,作業場所應設置欄桿。

2. 彎管前,應先空載運轉,確認正常后,再套模彎管。不準載負荷試車。 3. 嚴禁彎制本機額定直徑和壁厚外的管子。 4. 必須按加工管徑選用管模,并按順序放好。 5. 彎管時,不得在管子和管模之間加油或潤滑劑。

6. 夾緊機件,導板支承機構應按彎管的方向及時進行更換。 7. 電氣部分應按規定接地或接零。

8. 愛護機械,轉動部分定期加油,定期保養。

套絲切管機安全操作規程

1. 作業前,機具應安裝在固定的基礎或基架上。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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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機具安放后,應先空載運轉,進行檢查、調整、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套絲作業。 3. 按管徑選用絞盤和板牙,板牙應按順序放入,套絲時應用油潤滑板牙。 4. 工件伸出卡盤端面的長度過長時,后部要裝輔助托架,并調整好高度。 5. 切斷作業時,不得在旋轉手柄上加長力臂,切平管端時,不得進刀過快。 6. 套絲管徑橢圓度較大時,必須分多次進行。 7. 作業中,清除鐵屑應用刷子,不準敲打震落。

四輥卷板機安全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應了解本機的結構、性能、熟練控制系統的操作方法和工件彎卷過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事項。

2. 在開車和停機前,電控系統的所有按鈕必須置于原始位置。

3. 在開車前各給油部位要加注潤滑油(劑)在連續運轉過程中每二小時應加注潤滑油一次。

4. 在運轉過程中,如發現不規則的噪音,沖擊、擺動或漏油,應立即停車檢查修理。 5. 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各傳動機構和連接部位,保持無松動、無損壞。 6. 在彎卷過程中,板材必須隨同上、下輥滾動,不允許有打滑現象。 7. 不允許未經鏟平焊縫,未經校平的鋼板直接在機床上進行卷制。 8. 鋼板進入機器彎卷時,必須垂直于輥承中心線。

9. 在卷制過程中,必須當傳動停車后,才能進行下輥,側輥的升降和倒頭翻轉。 10.上、下輥夾住鋼板后,方可起升支承輥。 11.卷制過程中,下輥和側輥不允許同時升降。

12.卸料工作是在下輥和側輥下降到一定的位置時,倒頭翻轉至85度,上輥翹起后進行的。

13.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工件的兩側,工件上嚴禁站人,不得站在已滾好的圓筒上找正圓度。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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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滾卷較厚、直徑較大的筒體或材料強度較大的工作時,應少量下降動軋輥,并應經多次滾卷成型。

15.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各部的溫度,滑動軸承溫度不得超過75℃,滾動軸承溫度不得超過60℃。

16.液壓傳動系統要定期檢查,失效的液壓元件要及時調整、更換。

17. 油箱要保持規定的油位,盡量減少液壓油的污染,至少半年檢查一次液壓油的劣化程度,如超過規定應及時更換。

18.電氣系統所有帶電部分均應妥善接地,電氣元件要定期檢查,除塵,及時更換損壞失效的元件。各電磁閥,限位器要經常檢查調整。 19.工件進入軋輥后,應防止人手和衣服被卷入軋輥。

20.卷板機上部平臺蓋板,要盡量蓋嚴,下部周圍及油盤內的棉紗頭及其它雜物要經常清理干凈,防止電火花落入引起火災。

21.工作場地不允許隨便堆放工料,氧化皮要及時清理干凈。

立式車床安全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必須詳細閱讀本機使用說明書,熟悉機床的結構、性能、潤滑、調整及操作規程。

2. 機床起動前,應檢查機床各部位是否正常,并按照潤滑圖表要求加注潤滑油。 3. 操作前擦凈導軌,放松刀架,滑枕等夾緊手柄或螺釘,用手移動看其是否靈活可靠,滑枕不應伸出過長。

4. 加工工件前,車床應空運轉1~3分鐘,注意監聽是否有不正常響聲,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操作。

5. 機床自動進刀時,操作人員不準離開崗位,如遇中途停電,應退出刀具,切斷電源。 6. 加工重大物件,其重量和直徑不準超過機床規定的范圍,不準使用高速擋,制動不應過猛。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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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機床在移動刀架前,必須先松開滑座或滑枕固定螺釘。 8. 操作時,工作臺未停止前,不許變速,不許升降橫梁。

9. 調整刀具、變速、潤滑、修理、測量工件尺寸,必須停車后進行。 10.每班前,必須檢查機床的潤滑系統情況,各導軌面必須清潔有油。 11.機床變速后,如果按鈕站上的信號指示燈不亮,不允許起動工作臺。

12.橫梁升降前,應將橫梁后面的手壓油泵的潤滑開關轉到導軌的位置,推拉手壓油泵,潤滑導軌與橫梁升降螺母。

13.刀架快速移動時,手不得與橫梁上的手輪接觸,以免打傷。

14.工作臺制動時間不宜過快,最好調整到7~10秒左右為宜,以免造成機體損壞。 15.機床所有的電氣設備故障,應立即通知電工修理。 16.機床外露的傳動皮帶、齒輪、靠背輪等必須安裝保護罩。

1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運轉記錄,當班人必須向接班人交待機械運轉情況注意事項,工件要求等情況,否則發生事故要追究責任。 18.操作人員要愛護機床,堅持日常保養,定期修理。

龍門刨床安全操作規程

1. 刨床起動前,應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并作空轉試驗,在運轉過程中如發現異常響聲時,應及時停機檢查。

2. 操作人員必須了解本機的結構性能,熟悉傳動、潤滑、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操作程序。

3. 機床各零部件的有磨擦面,應經常保持充足的潤滑,油路系統的過濾裝置應經常清冼,一般情況下每星期清洗一次。

4. 機床長期運轉的主電動機,每工作2500小時應更換軸承潤滑脂加換的潤滑油、脂必須符合使用要求和保證清潔。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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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操作前,刀具要夾緊,工作前刀鋒與工件之間應有一定的間隙,首次進刀不要太深,以免損壞刀刃或傷人。

6. 調整行程時,刀具不得接觸工件,應用手柄搖動進行行程試驗,滑枕調好應鎖緊并隨即將手柄取下。

7. 操作橫梁按鈕前,須將橫梁壓塊螺栓松開,橫梁升降完畢,應將橫梁兩端鎖緊。 8. 刀具不得伸出過長,裝卡必須牢靠,工件夾裝要牢固,增加鉗口緊固為了用套管,不得敲打板手。

9. 龍門刨裝卡工件的寬度,必須小于龍門架,起動前應檢查工件及夾具能否安全通過,然后調整行程擋鐵位置并緊固好。

10.作業中,頭、手不得伸到車頭前檢查,未停穩前不得測量工件調整行程或清除鐵屑。 11.工件裝卸要小心輕放,較大工件翻身不得在床面進行,同時應注意銳邊、毛刺割手。 12.刨工在工作中,清掃鐵屑時應用毛刷,不得用手摸、嘴吹。

中頻彎管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在彎管進程中,行車及熱控盤要指定專人控制。

2. 操作前應對所有附屬設備(包括行車、油泵、減速箱等)進行檢查,設備如有缺陷應修復后才能使用。

3. 彎管機操作前,所有轉動部份及軌道應加潤滑油。

4. 彎管機操作前,應對電氣聯鎖,保護限位信號裝置進行試驗,合格后才能投入運行。 5. 上述各項檢查合格后,可按下列程序進行彎管操作:

(1) 檢查水箱水位,起動水泵,中頻盤、電容盤、中頻變壓器,冷卻水暢通。 (2) 檢查油箱油位,起動油泵,檢查機械電磁閥,過壓閥是否安全可靠。 (3) 檢查電磁換向閥、主油缸,前夾頭油缸,能正常工作,根據彎管要求,調整所需彎曲半徑。

(4) 管件吊入機中,根據要求調整感應圈間隙,打開感應圈進水閥門,啟動電磁調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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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馬達,調整拐臂前夾頭行走速度。

(5) 起動中頻電源,當鋼管加熱到所需溫度時,即推動主油缸進行彎管,彎管進行中,操作人員必須思想高度集中,注意鋼管加熱溫度與推彎速度的配合。

6. 彎制低碳鋼管加熱溫度為850℃~1000℃,當管壁厚度大于250毫米時采用噴水冷 卻,否則宜采用強迫風冷的冷卻方式,彎后進行熱處理。

7. 彎制合金鋼管時,管子背弧處的加熱溫度不得超過900℃,采用強迫風冷方式冷卻,彎后應進行正火加回火處理。

8. 彎制新鋼種鋼管時,必須對該鋼種彎管的背弧處最大變形進行試驗,確認無晶間裂縫等缺陷后,方可彎制該種鋼管。

H型鋼翼緣矯正機安全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訓練了解該機結構和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養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2. 上班使用前對各滑動部位進行潤滑并檢查。

3. 翼緣板的矯正,超過20mm時,一般需要往返矯正3次以上,當厚度為40mm時,翼緣寬度不小于600mm。

4. 上輥的調節只能在停車后不帶負荷的情況下進行。 5. 注意每側導向輥要與腹板留有1mm的間隙。

6. 矯正孔調節好后,首先要進行空轉,各轉動部位的另件及總成運轉聲音正常,無卡滯、無過熱、無異常聲音方可帶負荷操作。

7. 翼緣板的矯正工藝,按現場的實際情況正確調整壓下量,但必須在停車時進行調整。 8. 設備在工作時,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停車加以檢查并排除。 9. 需要經常注意運動件和固定件結合處的異?,F象,緊固件的松動。 10.機械在運轉過程中,絕對不準許啟動壓下升降裝置。 11.靠近傳動一邊,在工作過程中不得近人,防止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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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各種矯正件不準許在本機輥道上翻轉或堆放。

13.需矯正翼緣板200-400mm時需更換直徑為160mm壓下輥一套,腹板導向輥與壓輥同時更換。

14.使用壓下小輥和小導向輥時,注意導軌面上死點與不死點滑塊不得低于機身臺面,超過臺面范圍容易損壞機件。

15.左右機架的開和攏的調整時,應時時注意每只壓緊螺栓的活動情況,不得憋死,如發現調整絲桿阻力增大時,應檢查每只壓緊螺栓是否憋死。

16.壓下螺桿上部的油杯應每班加機油潤滑,機架窗口與滑塊間也應每班加機油潤滑,左右機架上壓下螺母處的油杯用油槍注油潤滑。

17.壓下絲桿的刻度盤指示為每格0.5mm,壓下的變形量不得大于1.5mm。 18.及時清理機器上的雜物,做好日常維護與保養工作。

HXP6-80x120型鋼拋丸機安全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了解本機結構、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養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2. 嚴格按照本機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3. 本機多數部件都有旋向要求,確認各部件旋向無誤后,方可進行拋丸作業。 4. 針對工件的大小不同,拋丸前應對拋丸器進行適當調整,以確保拋丸器的拋射角度滿足各工件表面的處理要求。

5. 要經常清理電氣柜的控制面板,注意在其清理過程中必須斷開主電路。 6. 定期清理除塵器濾芯表面的塵埃,防止因其堵塞而燒壞電機。

7. 每工作50~100小時需對葉片、控制盤、分配器、防護襯板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1) 葉片表面發生波紋狀磨損時,將葉片正反面更換;葉片換面后,最小厚度處磨損至小于3mm時,應及時更換新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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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控制盤窗口磨損擴大到15mm以上時,應及時更換,注意新的窗口位置與舊的窗口位置相同。

(3) 分配器窗口部分,磨損擴大至4mm以上時,應及時更換。

8. 每工作400~500小時需對提升機皮帶、拋丸室防護板、拋丸器葉輪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調整或更換。

9. 注:提升機皮帶剛開始使用時,每隔50小時就必須進行檢查和調整。 10.緊固螺栓的六角棱磨損至圓角時,需及時更換。

11.定期對各部件進行潤滑,潤滑油與油脂不許溢出,以免弄污其他部位。

注:當改用不同型號的潤滑油時,必須將原有的潤滑油和油脂清理干凈,不同型號的潤滑油不能混用。

數控/直條切割機安全操作規程

1. 使用操作人員應是掌握本機性能特點,熟悉操作方法和保養規程的人員。 2. 氣源應設計在室外,與明火點距離不小于15米,燃氣與氧氣安置距離亦不小于15米,氣源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且應在避光陰涼處。

3. 工作前必須檢查氣路系統、割炬等聯接部有否漏氣現象,一經發現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修復后再使用。

4. 減壓器調節不正常,顯示壓力不正確不得開機工作。 5. 調節壓力、更換氣瓶時,操作者手上不得帶有油類物。

6. 一切檢查無誤后,接通電源、氣源。電源通電時,不得拆任何電器元件,包括插頭。 7. 當被切割鋼板放在切割工作臺上后,適當調整割炬上手輪,使割嘴離開鋼板一定距離。

8. 使用完畢后,必須切斷電源,拔去鑰匙,并將管路內剩余氣體放完。

9. 縱向導軌及橫向導軌的導軌面,在使用后必須擦凈并涂油。嚴禁踩踏導軌面。 10.本機的各減速齒輪箱,半年加潤滑油一次,潤滑油采用二硫化鉬九號油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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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操作者休息或長時間離開機器時,必須關斷電源以免電機及電器元件過熱燒壞。 12.每年應進行一次檢修,檢查傳動部件的磨損情況并加以調整傳動件間的間隙,更換磨損零件。

13.每半年對所有氣管進行一次檢查,視老化情況,作相應更換。 14.使用的氣體、零配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H型鋼自動組立機安全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了解本機結構、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養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2. 開始工作前應先檢查機械傳動位置有否異物。 3. 檢查電源及液壓按鈕是否復位。 4. 檢查液壓泵油箱量是否在油線位置。 5. 目視中板夾緊裝置是否與輥道成180°位置。 6. 操作前應啟動液壓泵電源開關。 7. 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 8. 作業時注意防止工件吊裝碰傷、刮傷設備。

9. 停止使用時,應及時清理設備上的雜物,檢查液壓管連接處是否漏油并加以緊固,檢查機械部分連接是否緊固,保持各滑道、夾緊裝置和鏈輪、鏈條的潤滑。 10.定期檢查各油箱的油量,不到油面線時應及時加到油面線。

11.液壓站的油泵電機要求空載起動,待短暫運行后再加載工作,一般情況下,工作過程中不宜頻繁起動電機。

12.液壓站用油一般采用20#、30#液壓油,最適宜的溫度為30-55℃,當油溫低于15℃或大于60℃時禁止開車,一般4-6個月更換一次,并清洗油箱去除污垢塵埃。 13.按規程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保持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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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Q—3000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 DBQ型起重機實行機長負責制,機長對塔吊的維護、保養及安全使用全面負責。 2. DBQ型吊車的司機及指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技術培訓,掌握吊車的安全使用方法,沒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取得合格證的人員,一律不準上崗。

3. DBQ型吊車司機操作時(尤其是小幅度作業),必須有監護人員在場,以便運行中加強監護,避免失誤,嚴禁司機一人單獨操作。 4. 嚴格執行機械的日常點檢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 5.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正確填寫機械運行日志。 6. 司機工作中必須集中精神,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 7. 吊車工作前必須發出警告信號。 8. 起重臂及重物下嚴禁站人。

9. 所有機構的起動和制動,尤其是回轉、行走機構的起動和制動應該是平穩的,不允許用直接變換操作手柄方向來達到迅速停車的目的?;剞D腳踏制動的動作應平穩,不宜過猛,非危急時嚴禁緊急制動。

10.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或重物接近額定起重量時,應提升離地200mm后,稍作停留,以檢查制動器的制動性能和檢查重物捆綁的牢固性、平穩性及鋼絲繩的受力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起吊。

11.起升接近額定起重量的物品時,必須注意適當收幅,以補償臂架系統的彈性變形所產生的增幅量。

12.在吊裝接近額定起重量的物品時,其下降就位速度一定要緩慢,吊物的放置地點要牢靠穩妥,防止物品產生跌落、傾斜或滑移的可能性,以避免臂架系統產生劇烈的反向擺動。

13.嚴格執行“十不吊制度”,對于重量不明的重大構件或設備,必須經過計算或稱重,求得確切的重量后方可起吊。

14.作業時遇到下列情況,憑安全作業票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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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遇到小幅度范圍作業時(付臂仰角65°一70°)。 (2) 必須與其它吊車配合抬吊或翻轉作業時。 (3) 接近或達到額定負荷時。 (4) 吊裝重大設備、精密設備。 (5) 其它特殊吊裝時。

15.行走、變幅機構只允許單獨動作,其它機構可以允許二個一起動作,但不得同時起動或制動。

16.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起重機,主、副鉤不能同時使用;副鉤工作時,須將主鉤升至最高位置,以減輕付臂頭部的重量,防止主、副鉤互相干涉。

17.主、副臂變幅機構只允許單獨動作,變幅時允許帶載收幅(減幅),不允許帶載伸幅(增幅)。

18.起重機帶載或空載行走時,其臂架應處于沿軌道方向的位置。

19.嚴禁斜拉斜吊。雙機抬吊翻轉作業時,起重鋼絲繩應保持垂直,物體翻轉時應使重心平穩變化。抬吊物件總重量應控制在70%的額定起重量以內。

20.塔式工作狀態,小輻度(付臂仰角65°一70°)工作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 進入小幅度(付臂仰角65°)后.必須先掛鉤后收幅,不準空載收幅;并注意觀 (2) 察副臂撐桿正確進入支座的情況。

(3) 重物就位后,卸載應平穩,嚴禁突然卸載;要求松鉤后,先增幅至副臂仰角接近65°時再脫鉤。

(4) 嚴禁小幅度空載回轉和行走。

21.吊物的捆綁繩必須具有足夠的安全系數(安全系數大于6),多人捆綁時,由一人負責指揮,絕對不允許吊物突然脫落。

22.吊掛時,鋼絲繩之間的夾角一般不宜大于90°,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當重物提升高度不允許使用更長的吊掛繩時,允許該角度加大,但不得大于120°。

23.有棱角或特別光滑的物件起吊時,應在吊掛繩處加以包墊,以防止鋼絲繩損壞或滑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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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不得將安全保護裝置當作工作開關來達到停車的目的。

25.吊車工作時,臂架及重物在其活動范圍內與周圍建筑物應保持大于2m的距離,以免發生碰撞。

26.運轉過程中,應密切注意各儀表的顯示,特別是力距限制器的指示值是否在安全區內,起重量不得超過滑輪倍率允許的起重量。

27.運轉中,應隨時注意各機構、電動機及電器設備的工作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停機檢查,并予排除。嚴禁在起重機運轉中對各運動部位進行檢修和調整。 28.如遇緊急情況需立即停機時,可按緊急JK停機按鈕。

29.當風速超過12m/s時(相當于5一6級風)應停止工作,當起吊受風面積較大的物品時,應按實際受風面積,同時要考慮物品結構體型的風力系數,作出相應降低風力的預防措施。(100t估算受風面積為35㎡;63t估算受風面積為28㎡)。

30.當遇到8一9級大風(2分鐘時距平均風速大于16m/s)時,應放下付臂至軸線與主臂夾角小于90°的位置。

當遇到10—11級大風(2分鐘時距平均風速大于23m/s)時,應將主臂放下,直至付臂頭觸地。

當風速超過11級(2分鐘時距平均風速大于31m/s)時,應將主、付臂全部放倒觸地(即安裝組合位置)。

大風季節前應進行主臂放倒演習。(主變幅絞車在板起或放倒時,手柄要一次到位,中間各擋不要停留)。 31.起重機停止工作后:

(1) 卸下載荷,吊鉤起升到不受障礙的懸空位置,起重臂處于接近最大幅度的位置。 (2) 將臂架轉向順風方向,剎緊回轉驅動裝置的手剎,如塔機回轉不會有障礙時,可松開回轉制動器,使其自由回轉至順風方向。

(3) 將各操縱手柄及按扭置于零位,切斷總電源,保持航空障礙燈接通。 (4) 放下并夾緊夾軌器。

(5) 長時間停用的起重機應將主臂放下直至臂頭部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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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Q-1250自升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 一般操作規程

(1) 司機必須經過專門的訓練,掌握操作技術,熟悉本起重機的機械性能、構造及保養要求,并經過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才允許獨立操作。

(2)司機應了解本起重機力系原理,熟悉保養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遵守執行。 (3)注意當地的天氣預報,如地面風力有可能達到24.5m/s以上和大雷雨來臨時,應使起重機處于停止工作狀態。

(4)嚴禁在運轉過程中對各轉動部分進行檢修或調整工作。

(5)司機應隨時與地面指揮人員保持聯系,聽從指揮人員信號操作,但對指揮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信號, 司機應拒絕執行。 (6)起吊物件時必須垂直提升,嚴禁斜吊或拖拉。 (7)嚴禁超載起吊或拉埋在地下的重物。

(8)在司機室、磁力站、液壓操作室內應備有二氧化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9)非司機人員不得隨意擺弄操作開關。 (10)上機工作人員禁止吸煙。

(11)交接班操作,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

(12)司機接班時, 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13)司機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遇緊急情況時,不論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執行。

(14)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復原后,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15) 起重機工作前,必須鳴鈴報警,操作中接近人群時,亦應給以斷續鈴聲或報警。 2. 機械設備操作規程

(1)工作前合上總電源開關,應檢查電壓表指示是否正常,如電壓低于額定值95%時,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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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進行作業。

(2)檢查各操作手柄是否處于零位。

(3)檢查角度、荷重、力矩指示器及信號應正常完好。 (4)檢查各傳動裝置的潤滑油是否充足,如有不足則需補充。

(5)對各轉動機械空載試轉數分鐘, 檢查啟動、運轉、制動是否正常。 (6)工作中司機思想必須集中, 根據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進行各項操作。

(7)操作手柄換檔動作應正確、可靠, 但當變換各電動機旋轉方向時應將手柄回到零位,稍停后才反向啟動,不允許直接變換電動機旋轉方向。

(8)回轉啟動或停止,應逐檔進行,使其動作平穩, 不允許使吊重過猛搖晃擺動。 (9)嚴禁超載運行,當起吊重量較大或接近額定載荷時,應先使重物提升到離地面約200mm, 稍作停留,檢查制動器工作正常后方可繼續操作。

(10)提升卷揚機的快慢檔變速,只允許在空載時進行; 在進行換檔時,吊鉤處在較安全的地帶,用腳剎車配合換檔。嚴禁帶載荷變速。

(11)允許升降與回轉(或變幅)二個機構先后依次操作運行, 嚴禁超過二個機構同時運行,嚴禁二個機構同時啟動或停止。

(12)起重機在運行中發生故障,應立即停車,并設法安全的卸下起重貨物后進行檢修。 (13)無照明設備,不得進行夜間工作。

(14)司機工作時休息或下班時離開操作室, 不得將吊重物懸掛在空中。

(15)工作時,風速超過16m/s,風速儀應報警鳴笛,司機必須立即進行穩妥卸載,以及使起重機處于停止工作狀態。

(16)工作完畢后,主臂下降到18.6°位置(幅度約52m),并將吊鉤提升到接近最高位置8m左右。

(17)各操作手柄板回到零位,切斷總電源,關閉操作室和磁力站的門窗,底部入口門上鎖。

(18)檢查潤滑油料,棉紗頭等易燃品應集中裝入有蓋的防火箱內,其存放量一般不超過一周的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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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立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安全運行記錄。

(20)當大風來臨時(風速為24.5m/s),應把回轉機構中的液壓推桿制動器的制動抱閘松開, 同時使主臂的受風面積處于大風方向平行的位置,塔機尾部朝風向。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具備高空作業的身體條件,并且經過專門的技術訓練.了解本機的結構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養規程和起重工作信號規則,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

2. 司機不準帶病勉強工作或酒后操作。

3. 起重機工作前應檢查行走軌道有無障礙物或下沉現象。

4. 接通電源后檢查電壓是否正常,電壓表上的讀數不應低于額定電壓的92%,在大型構件吊裝時,電壓不應低于360v。

5. 正式操作前應空車試運轉,檢查各機構的制動器和轉動部分是否靈活可靠。 6. 工作中司機必須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得到明確的指揮信號后方可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發出警告信號。

7. 重物下面嚴禁站人,工作中重物接近人時應鳴鈴報警。

8. 起重機嚴禁吊運人員,吊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重要物件時,必須有專門的安全措施。

9. 操縱控制器時動作應平穩.從第一擋開始,不允許直接推到第二擋。

10.變換電動機旋轉方向時,應待電動機靜止后方可變換,禁止直接變換方向。盡量避免緊急制動。

11.嚴格按照起重機械載荷表來起吊重物,不允許超載工作。 12.嚴禁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或被其它重物卡壓的物體。

13.起吊重物時,升降要平穩,快速下降不宜時間過長。當重物的下降速度大于電動機的同步轉速時,不允許越檔直接進行反制動。重物快速下降時不允許突然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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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起吊物件超過50t時,主鉤提升不許用高速擋。 15.回轉時,操作要平穩,轉動要均勻。無沖擊現象。

16.載荷提升離地面300m/m時,應稍作停留。以檢查制動器的效能,同時檢查重物捆綁的牢固性、平衡性及鋼絲繩的受力情況;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起吊。 17.任何情況下。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5圈。

18.在操作中不允許兩個動作同時起動,更不允許帶負荷增幅。 19.重物提升時不應與吊臂相碰。

20.吊車行走時。臂桿必須平行于軌道方向,連續行走100m應停歇5分鐘。 21.夜間工作時,除塔機本身備有照明外,施工現場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22.起重機必須有良好的電氣接地措施,以防雷擊。雷雨天氣嚴禁在底架附近走動。 23.當風力在五級以上(風速17.8m/s)時,風速儀發出警報應停止作業,并且: (1) 放下載荷,將臂桿降至38m幅度,吊鉤升到最高位置。 (2) 臂桿回轉到與軌道成45°方向。 (3) 控制器回到零位,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4) 將楔鐵塞入行走輪與軌道之間(或夾好夾軌器)。 (5) 切斷總電源。

(6) 環梁上機械限位器必須插入。 24.起重機維修保養時,必須切斷電源。 25.所有傳動零件應蓋好防護罩。

26.電氣部分發生故障,應由專職電工檢修,各熔斷器(絲、片)的額定容量不得超過規定值。

27.工作中突然停電時,所有控制器手柄應放回零位。 28.起重機上嚴禁明火取暖,且應配備滅火器具。 29.氣溫低于-20℃時,應停止工作。

30.重新安裝的塔吊,必須經過負荷試驗后方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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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升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具備高空作業的身體條件,并且經過專門的技術訓練。了解本機的結構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養規程和起重工作信號規則,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

2. 司機不準帶病勉強工作或酒后操作。

3. 非操作人員、維修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攀登塔機。

4. 工作前應松開夾軌器,并檢查行走軌道有無障礙物或下沉現象。

5. 檢查回轉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及觀察工作范圍內是否有妨礙工作的障礙物。 6. 檢查各潤滑油液面高度,不足時應予補充。 7. 確認各操作手柄位置正確后,方可合上電源開關。

8. 接通電源后檢查電壓是否正常,電壓表上的讀數不應低于額定電壓的92%,在大型構件吊裝時,電壓不應低于360v。

9. 正式工作前應空車試運轉,檢查各制動器及轉動部分是否靈活可靠,各保安裝置是否完好無損。

10.司機必須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得到明確的信號后方能操作,操作前必須發出警告信號。

11.重物下面嚴禁站人,操作中重物接近人群時應發出警告信號。

12.操縱控制器動作應平穩,從一襠開始,不允許直接推到第二襠以上的襠位,同時不允許兩個機構同時起動。

13.變換電動機旋轉方向時,應待電動機靜止后方可交換,禁止直接變換方向,盡量避免緊急制動。

14.回轉操作要平穩,轉動要均勻,無沖擊現象。不得使用回轉止動裝置作為臂架的停車裝置。

15.在起重臂架運轉中,嚴禁人員在起重臂、平衡臂上走動。

16.起吊重物時,升降要平穩,當重物的下降速度大于電動機的同步轉速時,不允許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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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反接制動。重物快速下降時不允許緊急制動。 17.在任何情況下,卷揚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5圈。 18.吊車行走時,吊桿必須平行于軌道。

19.夜間作業時,除塔機本身備有照明外,施工現場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20.工作時,負荷提升離地面300mm時,應稍作停留。以檢查制動器的效能,同時檢查重物捆綁的牢固性、平衡性及鋼絲繩的受力情況,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操作。 21.嚴格按照起重機載荷表起吊重物,不允許超載。

22.起吊重物必須垂直起升,嚴禁斜吊、拉吊和吊埋在地下或被其它重物卡壓的物體。 23.對于重量不明的重大物件或設備。必須經過計算或稱重,求得準確的重量后方可起吊。

24.嚴禁在無法看清起吊物或場地時作業。

25.嚴禁在捆綁不牢,吊掛不穩或不平衡等情況下作業。

26.起重機嚴禁吊運人員;吊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重要物件時,必須有專門的安全措施。

27.不得將安全保護裝置當作開關來達到停車的目的。

28.在六級或以上大風時不得進行吊裝作業,同時對起重機采取錨定或其它穩固措施。 29.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 30.起重機維修保養時,必須切斷電源。

31.頂升時不得進行回轉運動,在四級以上風速時不允許進行頂升作業。

32.電器部分發生故障時,應由專職電工修理,各熔斷器的額定容量不得超過規定值。 33.所有傳動裝置應蓋好防護罩。

34.起重機內禁止明火取暖,且應配備滅火器具。 35.工作中突然停電時,所有控制器手柄應放回零位。

36.工作完畢后切斷電源,回轉止動裝置處于松馳位置,關好門窗,夾緊夾軌鉗。起重臂轉止平行軌道方向,吊鉤升起,小車停在距塔身中心約5米處。 37.新安裝的塔吊,必須經過負荷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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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座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司機必須具備高空作業的身體條件,經過專門技術培訓,了解本機的結構、性能、電器布線情況,熟悉操作方法、保養規程和起重工作信號,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2. 起重機必須配備司機一人和助手一人,司機一人不得單獨操作。

3. 在起重機運轉時不準任何人登機,起重機停止工作時,非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擅自登機。

4. 工作前應檢查行駛軌道聯接螺栓是否松動,軌道有無障礙物或下沉現象。 5. 接通電源后應檢查電壓是否正常,要求電壓表上的讀數不低于額定電壓的92%。大型構件吊裝時,電壓不應低于360V。

6. 每天工作前應空車試運轉。以檢查各機構的制動和傳動部位是否靈活可靠。 7. 工作中司機必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得到明確的指揮信號后方可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發出警告信號。

8. 重物下面嚴禁站人,運轉時重物接近人群應鳴鈴警告。

9. 吊運危險物品和精密設備時,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有安全部門人員在場監督。

10.操縱控制器時,動作應平穩,從低速檔開始,嚴禁直接推到快速檔。

11.變換回轉、行走方向時,應待電動機停止后方可變換,禁止直接變換相反方向,盡量避免緊急制動。

12.嚴格按照載荷表起吊重物,不允許超載。

13.嚴禁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不允許斜吊、拉吊。起吊物件懸掛在高空時,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14.起吊物件接近額定起重量時,主鉤提升不準用高速擋,升降要平穩,快速下降時間不宜過長。

15.滿負荷回轉時,操作要平穩,轉動要均勻,無沖擊現象。

16.司機不得利用變幅代替起吊重物工作,不得故意利用各安全防護裝置達到停車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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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允許擅自拆除任何安全裝置。

17.吊鉤下降到最低位置時,卷筒上鋼絲繩不得少于5圈。

18.起重機必須有良好的電氣接地措施,以防漏電和雷擊。電氣部分故障,應由專職電工檢修。

19.風力超過六級,風壓超過3.92×10 Pa時,應立即停止工作。 20.負荷限制器必須安全可靠,定期調整試驗。 21.所有傳動機構電機必須加裝防雨保護罩。 22.門機維修保養時,必須切斷電源。

23.工作中突然停電,所有控制手柄應放回零位。

24.做好日常保養工作,認真填寫運行日記,做好交接班工作。

龍門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司機必須具備高空作業的身體條件,并且經過專門的技術訓練,了解本機的結構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養規程和起重工作訊號規則,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2. 司機不準帶病勉強工作或酒后操作。

3. 作前應空車試運轉,檢查各機構的制動和傳動部分是否靈活可靠。

4. 工作中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得到明確的指揮訊號后方可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發出警告訊號。

5. 重物下面嚴禁站人,操作中重物接近人時應嗚鈴報警。

6. 起重機嚴禁吊運人員,吊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重要物件時,必須有專門的安全措施。

7. 不得起吊超過本機額定起重量的物件,禁止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或被其它重物卡壓的物件。

8. 工作時,升降要平穩,快速下降的時間不宜過長,不允許突然停車。

9. 各動作機構改變運行方向時,必須先將控制器扳到零位,等機構完全停止。物件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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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可進行反向操作,盡量避免緊急翻動。

10.負荷提升離地面300mm時,應稍作停留,以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同時檢查重物捆綁的牢固性和平衡性及鋼絲繩的受力情況,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起吊。

11.大車行走時,應由專人監視電纜的收放和臺車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司機停車。

12.大車行走時,應將起吊重物停留在略偏撓性腳側,以防止大車兩側運行速度不同步而導致龍門架偏斜受扭。如運行中發現不同步造成門架偏扭時,可通過停車、倒車及改變起吊重物位置等方法來糾正偏扭門架。

13.主、副鉤抬吊同一重物時,抬吊重量不得超過主鉤的額定起重量。

14.兩臺同型門機抬吊,必須做好安全措施,統一指揮,并有安全部門人員在場監督,其抬吊重量不得超過雙機額定起重量的75%,每機所分擔的負荷不得超過該機額定起重量的80%,抬吊時要隨時保持鋼絲繩的垂直。 15.起重機工作時,停止進行檢修、調整和潤滑。

16.吊鉤降到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余量應不少于5圈。

17.停機時將起重小車、電動葫蘆開到操作室一側并將吊車停在安全的位置或指定的停機地點、夾緊夾軌器。

18.將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切斷電源。

19.當氣溫超過-4—40℃范圍或遇雷雨、大霧和風壓在16kg/cm2以上大風時禁止作業,大風時吊鉤應升至最高位置后停機,并將夾軌器鎖緊。 20.按規定做好日常保養工作,并做好記錄。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程

1. 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作,操作者應了解電動葫蘆的結構性能,熟悉安全操作規程。

2. 新安裝的電動葫蘆在使用前應進行125%的超載試驗,起重物距地面100mm,停留 時間為1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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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前應空載啟動作正反轉試驗,檢查控制按扭、限位器、導繩器、制動器等設備的工作可靠性,操縱線路應正確,各機構工作應正常。

4. 電動葫蘆工作時,應垂直起吊重物,不得超負荷使用;嚴禁起吊斜度超過10゜的重物和作拖拉工具使用。 5. 嚴格執行“十不吊”制度。

6. 不允許將重物長時間懸吊在空中,以防機件永久變形。

7. 不允許同時按住兩個使電動葫蘆朝正反兩個方向運行的按扭,操作按扭工作頻率每小時不得超過60次。

8. 限位器是電動葫蘆的安全裝置,不能當作行程開關來經常使用,嚴禁無導繩器和限位器操作。

9. 鋼絲繩如果松脫亂繞,要調整好并拉緊。

10.工作完畢,吊鉤應上升到離地面2mm以上的高度,切斷電源。

電動雙梁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司機必須經過專門的訓練,掌握操作技術,熟悉本起重機的機械性能、構造及保養要求,并經過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才允許獨立操作。

2. 司機應熟悉本機的保養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遵守執行。

3. 每班工作前必須檢查鋼絲繩的壓板螺栓有無松動,鋼絲繩在卷筒上有無脫槽現象。 4. 檢查大、小車及起升機構的制動器是否有效。

5. 檢查各傳動機構有無異常,各安全開關是否靈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車限位是否正常。

6. 開車前,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關好門窗,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 7. 行車起動要平穩,操縱控制器時必須逐級加速,嚴禁高檔起動。

8. 每班第一次吊重物時或在吊運重量接近或達到額定負荷的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0.5m后,將重物稍許下降,當確認制動器有效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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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行車中應保持吊物平穩,吊鉤轉動時不準起升,以防鋼絲繩出槽。 10.進行吊運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制度。

11.工作中司機應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12.對指揮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信號,司機應拒絕執行。 13.大、小車行駛接近終點時,應降低速度,嚴禁用限位開關停車或用反向運行制動。 14.行駛中需要變換運行方向時,必須將控制器手輪(手柄)逐級減速至零位,待傳動機構停止轉動后再反向行駛。

15.司機作業中,下述情況應鳴鈴報警: (1) 提升、降落重物和開動大,小車時; (2) 通過視線不清楚處,要連續鳴鈴報警;

(3) 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要避免吊物從人員上方通過,并盡可能避免由設備上方通過。

16.禁止起重機吊著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起重機吊著重物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17.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人員上下,禁止人員在軌道上或行車走臺上走動,也不得從事檢修工作。

18.雙鉤起重機在主、付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必須單鉤工作,以避免兩鉤碰撞。 19.工作中發現有異?,F象或突然停電時, 應將控制器迅速扳到零位,立即切斷電源,查明原因進行檢修。復原后,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20.工作后應將起重小車開至司機室一端, 吊鉤升至接近極限位置的高度位置。 21.全部控制器手輪(手柄)置于零位,切斷電源。 22.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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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司機必須經過專門的訓練,掌握操作技術,熟悉本起重機的機械性能、構造及保養要求,并經過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才允許獨立操作。

2. 司機應熟悉本機的保養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遵守執行。

3. 每班工作前必須檢查鋼絲繩的壓板螺栓有無松動,鋼絲繩在卷筒上有無脫槽現象。 4. 檢查大車、電動葫蘆的制動是否有效。

5. 檢查各傳動機構有無異常,各安全開關是否靈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車限位是否正常。

6. 進行空車運行,檢查有無異常,如發現有不正?,F象,應立即進行調整,檢修,不得遷就使用。

7. 開車前,應將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關好門窗,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 8. 行車起動要平穩,操縱控制器時必須逐級加速,嚴禁高檔起動。

9. 每班第一次吊重物時或在吊運重量接近或達到額定負荷的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0.5m后,將重物稍許下降,當確認制動器有效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 10.行車中應保持吊物平穩,吊鉤轉動時不準起升,以防鋼絲繩出槽。 11.進行吊運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制度。

12.工作中司機應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13.對指揮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信號,司機應拒絕執行。 14.大、電動葫蘆行駛接近終點時,應降低速度,嚴禁用限位開關停車或用反向運行制動。

15.行駛中需要變換運行方向時,必須將控制器手輪(手柄)逐級減速至零位,待傳動機構停止轉動后再反向行駛。

16.司機作業中,下述情況應鳴鈴報警: (1) 提升、降落重物和開動大、小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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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過視線不清楚處,要連續鳴鈴報警;

(3) 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要避免吊物從人員上方通過,并盡可能避免由設備上方通過。

17.禁止起重機吊著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起重機吊著重物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18.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人員上下,禁止人員在軌道上或行車走臺上走動,也不得從事檢修工作。

19.工作中發現有異?,F象或突然停電時, 應將控制器迅速扳到零位,立即切斷電源,查明原因進行檢修。復原后,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20.工作后應將電動葫蘆開至司機室一端, 吊鉤升至接近極限位置的高度位置。 21.全部控制器手輪(手柄)置于零位,切斷電源。 22.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1. 司機在操縱電梯正常行駛前應注意:

(1) 在開啟廳門進入轎廂之前,必須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2) 開啟轎廂內照明。

(3) 每日開始工作前,須將電梯上下行駛數次,檢查有無異?,F象。 (4) 在廳內外不能用手扒啟開門,當廳、轎門未全關閉時電梯不能啟動。 (5) 轎門必須在開門區內,才可在轎廂內用手扒開門。 (6) 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顯著變化。

(7) 清潔轎廂內、廳、轎門及乘客可見部份。 2. 司機在電梯正常行駛時注意事項: (1) 司機如必須離開轎廂時,轎廂停于基站,關閉廳門,斷開電源鑰匙開關。 (2) 轎廂的運載能力,不應超過電梯的額定載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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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允許乘客電梯經常作為載貨電梯使用。

(4) 不允許裝運易燃、爆炸的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5) 嚴禁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行駛。 (6) 不允許用撥動檢修開關,撳按急停按鈕作為正常行駛信訊號。 (7) 不允許開啟轎頂安全窗,轎廂門來裝運長物件。 (8) 勸告乘客勿依靠轎門。

(9) 轎廂頂上部,不得安放其它物件。

(10)如個別情況下,平層準確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可以再平層。 (11)行駛時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將轎廂停止,再換向啟動。 (12)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起動或停止。 (13)載荷應穩妥地安放在轎廂中間,以免在運行中傾倒。

(14)當電梯使用完畢后,司機應將轎廂停于基站,并將操縱盒開關全部斷開,關閉廳門,并將電源鑰匙開關斷開。

(15)如在機房用手輪盤車,使電梯作短程升降時,必須先將主電源斷開。

(16)當電梯在行駛中,突然發生停駛或失控時,司機應保持鎮靜,立即撳按急停按鈕,勸阻乘客切勿企圖跳出轎廂,并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將轎廂用手盤曳引機送到開門區域內,轎內可用手扒開門使乘客安全退出轎廂。

3. 當電梯發生如下故障時,司機應立即撳按急停按鈕,并及時通知維修人員: (1) 廳、轎門己關閉,而未能正常起動行駛時。

(2) 對設有需撳按起動按鈕控制的電梯,當廳、轎門關閉后,而自行起動行駛時。 (3) 運行速度有顯著變化時。 (4) 行駛方向與指令方向相反時。

(5)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和指層信號失靈、失控時。 (6) 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和沖擊時。 (7) 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運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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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接觸到任何金屬部份有麻電現象時。 (9) 當電氣部件因過熱而散發出焦熱的臭味時。

SCD100/100A型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升降機司機必須身體健康,能勝任高空作業。

2. 司機必須受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才能操作升降機,嚴禁非司機開機。 3. 吊籠開動前,主令開關應置于零位;操作主令開關應避免過速, 逐步板向第三擋,三擋是正常運行擋,過渡檔(l、2檔)運行時間不要超過15秒。

4. 接班后第一次開車,應滿載將吊籠升至離地面一米處,停車檢查吊籠是否自動下滑,如發生下滑現象必須調整電磁制動器的間隙。 5. 司機開車時要思想集中,嚴禁與他人閑談。

6. 吊籠不準帶病工作,運行時應注意吊籠行駛速度、振動情況、有否異常響聲,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能恢復運行。

7. 嚴禁超載運行:有吊桿吊籠額定載荷1000kg或12人;無吊桿吊籠額定載荷1200 kg或15人,且必須平均裝載,防止偏重。

8. 隨時注意信號,遇事故和危險時必須立即停車。 9. 升降機在0℃以下溫度工作時,需特別小心。

10.視野很差、大霧、雷雨天氣、滑道結冰和危險條件時嚴禁開車。

11.合閘總起動后司機不準離開吊籠,只有在取走電門鎖匙后,方能離開吊籠。 12.JWZ-200型電磁制動器、安全限制器失靈,或無渦流電流時嚴禁開機。

13.大風條件下應注意安全。當風力達到7級或7級以上時,不準開機,并將吊籠降到最低層。

14.吊籠在無對重向下運行時,應靠吊籠自重分段下行,使吊籠每下降一節標準節距離停車一次,以免發生吊籠超速現象。

15.不管任何原因,安全限速器每動作一次,必須弄清發生動作的原因并在排除故障后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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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復位,復位前嚴禁繼續使用。 16.升降機工作時,必需確保: (1) 電磁制動器工作正常; (2) 蝸輪副和聯軸器工作正常; (3) 導向滾輪和對重滾輪工作正常; (4) 齒條壓輪和齒條工作正常; (5) 限速制動器的微動開關工作正常。

17.加節操作時,必須把操作主令開關盒拿到吊籠頂上操作。

18.每隔二個月應作全面檢修一次,清除電器上的塵埃、油污,緊固所有接線柱和焊點。 19.下班后必須打掃吊籠,作好當班記錄,切斷電源,鎖好控制箱和底籠門。

履帶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履帶式起重機實行機長負責制,機長對起重機的維護、保養及安全使用全面負責。 2. 司機必須經過專門的技術訓練,熟練掌握操作技術,熟悉起重機的機械性能、構造及維護保養要求,并經過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3. 起重機應由專人負責指揮和掛鉤,指揮和掛鉤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熟悉捆綁,吊掛要求和指揮信號,持證上崗。

4. 嚴格執行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日常點檢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如實填寫運行記錄和工作日志。

5. 起重機工作前,發動機必須進行預熱運轉。

6. 起重機工作前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和力矩限制器是否完好、正常 。

7. 起重機工作前必須發出警告信號;司機工作時必須集中精神,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 起重臂及重物下嚴禁站人。

9. 使用加長臂桿時,所有機構的起動、制動,尤其是回轉、行走機構的起動和制動應該平穩,不允許用直接變換操縱手柄方向來達到迅速停車的目的。非危急時嚴禁緊急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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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動。起重機行走時,起重臂的角度最好控制在30°-70°的范圍內。 10.起重臂長度在60米以上作業時,必須使用撐架。

11.嚴格按照重量、幅度換算表作業。帶有副臂的作業應注意扣除主、副鉤的重量。 12.使用加長臂時,起升接近額定起重量的物品,必須注意適當收幅,以補償臂架系統的彈性變形所產生的增量。

13.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或重物接近額定起重量時,應將重物提升到離地200mm后,稍作停留,以檢查制動器的制動性能和檢查重物捆綁的牢固性、平衡性及鋼絲繩的受力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起吊。

14.在起升接近額定起重量的物品時,其下降就位速度一定要緩慢,吊物的放置地點要牢靠穩妥,防止物品跌落、傾斜或滑移,以避免臂架系統產生劇烈的反向擺動。 15.嚴格執行“十不吊制度”,對于重量不明的重大構件或設備,必須經過計算或稱重,求得確切的重量后方可起吊。

16.吊物的捆綁繩必須具有足夠的安全系數(安全系數大于6),多人捆綁時,由一人負責指揮,絕對不允許吊物突然脫落。

17.吊掛時,鋼絲繩之間的夾角一般不宜大于90°,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當重物提升高度不允許使用更長的吊掛繩時,允許該角度加大,但不得大于120°。

18.有棱角或特別光滑的物件起吊時,應在吊掛繩處加以包墊,以防止鋼絲繩損壞或滑脫。

19.作業時遇到下列情況,憑安全作業票作業: (1) 必須與其它吊車配合抬吊或翻轉作業時。 (2) 接近或達到額定負荷時。 (3) 吊裝重大設備、精密設備。 (4) 其它特殊吊裝時。

20.起重機的主、副鉤不能同時使用;副鉤工作時,須將主鉤升至最高位置,以減輕付臂頭部的重量,防止主、副鉤互相干涉。反之亦然。

21.嚴禁用增加平衡重的方法來增加起重機的穩定性;嚴禁隨意減少變幅繩的倍率,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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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滑輪組的倍率不是給定值時,還要注意不超過該倍率下允許的起重量。 22.不得將安全保護裝置當作工作開關來達到停車的目的。

23.吊車工作時,臂架及重物在其活動范圍內與周圍建筑物或電線應保持適當的距離,以免發生碰撞或觸電事故。

24.運轉過程中,應密切注意各儀表的顯示,特別是力距限制器的指示值是否在安全區內,起重量不得超過滑輪倍率允許的起重量。

25.禁止隨意調整液壓元件,工作中應隨時注意液壓回路的異常聲響及發熱現象。 26.運轉中,應隨時注意各機構的工作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停機檢查,并予排除。嚴禁在起重機運轉中對各運動部位進行檢修和調整。

27.工作中,司機離開駕駛室時,應把吊起的負載放落到地上,并按規定將變幅機構鎖定,回轉、行走機構制動,停止發動機。

28.工作中,發動機突然停止時,要立即進行提升制動器。 29.絕對禁止A型架在放低的情況下作業。 30.不得帶負荷行走。

31.在松軟地面或危險地方行走作業時,發須要有領路人指引。

32.起重機應停在堅硬的水平地面,不得已在斜坡上停機檢查。維護時,一定要墊緊履帶,確保安全。

33.使用加長臂作業,當風速超過10m/s時,嚴禁進行起重作業,并使機體與履帶架處于同一方向,并使機體背面受風,鎖定所有制動、鎖定裝置;風速超過15m/s時,應把起重臂下放到地面上。

汽車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司機必須經過專門的技術訓練,了解本機的結構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養規程和起重工作信號規則,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 2. 司機不準帶病勉強工作或酒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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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中司機必須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得到明確的信號后方可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發出警告信號。

4. 起重物下嚴禁站人,操作中重物接近人群時,應鳴鈴警告。 5. 嚴格按照起重機載荷表起吊重物,不準許超載。 6. 嚴格執行“十不吊”制度。

7. 新購或大修后的起重機,必須進行技術性能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 起重機各部總成、零部件、配重、工作裝置等,必須齊全、完整、安全可靠。 9. 工作裝置的吊臂、附臂、吊鉤、支腿等金屬結構,應焊接良好,無裂紋、無變形,滑輪、銷軸等活動部位應靈活、安全可靠。

10.規定裝設的力矩限制器、指示器、聲、光信號、標志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完整有效。

11.各種儀表、燈光照明、按鈕必須齊全完好。

12.各操縱桿、制動踏板方向機等,操作應輕便、靈活可靠。

13.工作時支腿必須伸盡,調整機身水平,如遇地形、條件限制,則應做好防護措施,在有專人監護的情況下施工。 14.做好運行日志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1. 叉車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對叉車的正確使用和維護負責。

2. 凡是轉向系統、制動系統、升降液壓系統和轉向指示燈及喇叭有故障的叉車,必須檢修好后方能使用。

3. 叉車無論空載或滿載,都應以安全速度行駛,在施工現場內其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km/小時, 進出廠房和倉庫大門速度不得超過5km/小時,在車間、庫房或堆垛場地工作時速度不得超過3km/小時。 4. 嚴禁叉齒上載人或在室外塔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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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叉車在啟動前,應查明操縱閥的手柄是否處于適當位置,換向開關應處于空檔位置,停車制動應靈敏可靠。

6. 叉車的運行方向改變時,只有在換向開關的操縱桿處于空檔,傳動軸不轉時才能進行。

7. 禁止用濕手或油手操縱方向盤。

8. 叉車嚴禁超載和超長、超高、超寬載貨,滾動物品必須綁扎牢固,不得搬動與叉車載荷曲線不相符的物件。

9. 叉裝貨物時,物件應盡量靠近起落架,其重心應在起落架中心,確認無誤后,方可提升。

10.裝貨物時,如貨物重量不明,應將貨物叉起離地面10cm后,檢查機械穩定性,當確認無超載現象后方可運送。

11.搬運的貨物龐大時,司機必須事先查明道路是否具有足夠的寬度。當貨物妨礙司機的視線時,叉車應倒退行車.如要前行,則必須有助手協助,為司機引路,以保證行車安全。

12.對禁止在配重上放置附加重物或坐人以及其它類似的方法以克服叉車的失穩。 13.搬運貨物時,門架必須后傾,貨叉要距地面300mm,必要時可將貨物固定,以防翻落。 14.載貨物時,貨叉在上升或下降,前傾或后傾操作時,尤其是在最大起升高度時傾斜門架,動作一定要平穩緩慢,不得有沖擊振動現象。

15.叉車在道路上行駛時,貨叉應盡量放低,不得隨意提升或下降。 16.搬運易燃易爆物品之前,必須向司機介紹安全保護措施。 17.下列情況下嚴禁搬運貨物:

(1) 叉車作業場地凹凸不平,有尖銳硬物時。

(2) 貨叉安裝不對稱,貨物在貨叉上偏載,或貨物在貨叉上不穩定時。 18.叉車不得從事長途運輸,更不得作為交通工具使用。

19.當貨叉提升后,如果沒有安全檔塊或沒有起重設備吊起滑架,嚴禁在貨叉下進行各種維修和調試工作。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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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在離開叉車前,必須查明所有操縱手柄是否處于零位,停車制動是否拉緊, 貨叉應平放在地面上,下車后取走電源鎖匙,嚴禁無證人員使用。

21.叉車停在斜坡路面時,必須在車輪下墊枕塊,嚴禁停在縱坡大于5%的路段上。

空壓機安全操作規程

1. 空壓機的使用必須定人定崗,專人負責。

2. 作業前,必須檢查曲軸箱內的潤滑油油量,應在標尺規定的范圍內。

3. 空壓機起動前必須往齒輪油泵注油孔加足壓縮機油,嚴禁不加油、不檢查盲目起動。 4. 檢查各聯結部位的緊固情況,各運動部位及各部閥門開閉應靈活,并處于起動前的位置。

5. 電動空壓機起動前,先從風扇處盤轉壓縮機3-4轉,然后打開儲氣罐的放氣閥,操縱電動按鈕起動空壓機,使空壓機在無負荷情況下起動,進入無負荷運轉。 6. 空壓機起動后,檢查運轉方向是否與箭頭指示的方向相一致。

7. 空壓機運轉正常后,關閉放氣閥,檢查各種儀表指示值,應符合原廠家說明書的要求。

8. 運轉中須經常注意檢查空壓機的排氣溫度(180℃左右)與壓力,潤滑油的溫度(〈70 ℃〉與壓力(正常為0.2-0.3mpa),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停機檢查或修理。 9. 空壓機工作1-2小時后應打開管路中的放水閥排水,每運轉4小時應排放儲氣罐內的油水一次。

10.停機時,應先打開排氣閥卸荷后,再停止驅動裝置的運轉。

11.停機后關閉冷水閥,打開放氣閥,放出冷卻器、儲氣罐內的油水和存氣,氣溫低于5度時,應將各部存放盡,方可離去。

12.電動空壓機運轉中如遇停電,應立即切斷電源,待來電后重新起動。

13.壓縮機運轉500小時后,更換一次新油。使用新機時,第

一、二次換油的時間均不得超過50小時。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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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應經常注意Ⅰ、Ⅱ級安全閥的靈敏度,空氣過濾器應保持清潔。 15.做好運行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微型空壓機安全操作規程

1. 空壓機的使用應由專人操作,操作者應了解空壓機的結構性能。 2. 工作前應檢查電機的接地、電線的絕緣是否可靠,以防觸電。

3. 檢查皮帶輪的張緊度,在皮帶中部用手指應能壓下10-15mm,過松或過緊應予以調整或更換皮帶。

4. 開機前應用手盤動皮帶輪2-3轉,檢查是否有異?,F象。

5. 開機時應先打開放氣閥,空轉2-3分鐘,并檢查轉動方向與皮帶罩上的箭頭方向是否一致。

6. 工作中應經常檢查壓力開關和壓力表的工作是否正常,壓力開關或壓力表失靈應停機檢修或更換。

7. 壓縮機在無空氣濾清器的情況下禁止使用。

8. 工作中,若不是因壓力開關動作而引起的停機(停電或人為停機),應在儲氣罐壓力低于0.4Mpa時方可重新起動,以免引起電機燒毀。 9. 在運行中如出現異常聲響,應停機檢查。

10.工作中如遇中途停電,應關掉電源開關,以防來電時自動起動。

卷揚機安全操作規程

1. 使用時,卷揚機基座必須平穩牢固,設置可靠的地錨,同時塔設工作棚。 2. 開車前必須仔細檢查各潤滑部位是否有足夠的潤滑油,各緊固件是否松動。 3. 作業前檢查卷揚機與地面的固定情況,防護設施,電氣線路、鋼絲繩等全部合格后,進行短暫的空車試運轉,檢查機器各部運轉情況及制動器是否靈活可靠。 4. 操作人員的位置應能看到指揮人員和拖動或起吊的物件。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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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卷揚滾筒大小齒輪靠背輪應設安全防護罩。

6. 起吊重物時,從低速檔到高速檔,嚴禁從一檔直接推到高速檔。

7. 使用鼓形控制器,變換正反轉方向,必須將控制器手柄扳移到零位,待電機停止后方可變換轉向。

8. 從卷筒中心線到第一個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在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20倍。

9. 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軸心垂直。 10.無論是提升或拖運物件,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3圈。

11.提升或拖運物件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如發現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或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腳去拉、踩鋼絲繩。

12.作業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業的卷揚鋼絲繩,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3.運轉中軸承最高溫度不得超過70℃,不得有漏油現象及強烈噪音,發現不正?,F象應立即停機檢查。

14.作業中如遇停電,應切斷電源,將操作控制扳手扳到零位。 15.工作完畢,拉下電源開關,蓋好防雨具。

彎管機安全操作規程

1. 彎管機必須安裝平穩牢固,作業場所應設置欄桿。

2. 工作前應檢查齒輪箱潤滑油油位,油位高度應符合要求,開式齒輪潤滑應良好。 3. 彎管機的限位開關應靈敏可靠,電氣部分應按規定接地或接零線。

4. 彎管前,應先空載試運轉,確認正常后,再套模具進行彎管工作,不準帶負荷試車。 5. 彎管機工作時,管子的回轉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 6. 嚴禁彎制超過本機額定直徑和壁厚的管子。 7. 必須按加工管徑選用管模,并按順序裝好。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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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彎管時,不得在管子和管模之間加注潤滑劑。

9. 夾緊機構,導板支承機構應按彎管的方向及時進行更換。 10.愛護機械,轉動部分定期加油,定期保養。

坡口機安全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應熟悉坡口機各項工作原理和操作順序,新操作人員必須按機床工安全規程考試合格后方可操作。

2. 作業前,應先檢查各轉動部分是否正常,并在滑動面上注油潤滑,然后開機空載試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帶負荷工作。

3. 切割的管口應平整,并要清除氧化鐵屑,進刀要緩慢。 4. 切屑管件應緊固可靠,刀排、刀具必須壓緊穩定牢固。

5. 管件較長時應加裝輔助托架,五十公斤以上的管件裝卸,應用起重機械作業。 6. 改變切削角度時,必須先將走刀架托板退到根部,以防刀架與總成碰撞。 7. 切削時對口不準,刀架不同心應及時調整,確保兩者同軸。 8. 調換動力頭轉速和差動箱速比應停機進行。

9. 作業中,不得俯身近視工件,嚴禁戴手套操作,清理鐵屑應停機進行,嚴禁用手摸坡口或直接用手拉鐵屑。

10.每加工一個坡口,要及時清理絲桿及滑動部位的鐵屑、雜物。

11.坡口機運轉中發現有異常的現象,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工作完畢,液壓系統內應卸壓,差動箱上的撥叉應移至同步位,切斷總電源。 13.各給油部位要按規定加注潤滑油。

試壓泵安全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應了解本機的結構及使用方法,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 2. 開機前應檢查蝸輪箱潤滑油的油位,油位高度應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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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檢查機上所有承受壓力的螺栓是否旋緊,決不允許在升壓后再旋緊螺栓。 4. 試壓泵使用的壓力表必須是經過校驗有效的,并且表面壓力至少大于最高工作壓力的1/3。

5. 蝸輪減速箱的潤滑油溫度應維持在85℃以下,若連續工作幾小時則應輸入冷卻水。 6. 工作中應密切注意壓力表的壓力指示,高、低壓缸的工作壓力均不得超過本機規定的工作壓力。

7. 工作人員嚴禁站在高壓進、出水管接頭的正對面及附近,以防止發生意外。

三輥卷板機安全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應了解本機的結構、性能,熟悉控制系統的操作方法和工件的彎制過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事項。

2. 在開機前和停機后,電控系統的所有按鈕必須置于原始位置。

3. 開車前各給油部位要加注潤滑油(劑),在連續運轉過程中,每二小時應加注潤滑油一次。

4. 在運轉過程中,如發現不規則的噪音、沖擊、擺動,應立即停機檢查修理。 5. 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各傳動機構和連接部位,保證無松動、無損壞。 6. 板材進入正式彎卷時必須垂直輥子中心線。

7. 在彎卷過程中,板材必須隨同輥子運動,不允許有打滑現象。 8. 不允許未經鏟平的焊縫、未經矯平的鋼板直接在機器上進行卷制。 9. 在彎卷錐筒工件時,錐筒的小端必須在翻轉軸承一端。

10.在卷制過程中,必須在主傳動停機后,才能進行上輥的升降、翻轉軸承的脫開和上輥的翹起。

11.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工件的兩側,工件上嚴禁站人;不得站在已滾好的園筒上找正園度。

12.滾卷較厚、直徑較大的筒體或材料強度較大的園筒時,應少量下降軋輥,采用多次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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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卷成型。

13.在工作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的供油情況,供油要充足;減速箱要保持規定的油位;同時注意檢查各部的溫度,滑動軸承溫度不得超過75℃,滾動軸承溫度不得超過80℃。

14.電氣系統所有帶電部分均應妥善接地,電氣元件要定期檢查、除塵,及時更換損壞失效的元件。

15.工件進入軋輥后,應防止人手和衣服被卷入軋輥。

鉆床安全規作規程

1. 使用鉆床時不準戴手套操作,并嚴禁用手清除鐵屑。

2. 鉆床開動后,操作者的頭部不可離鉆床太近,以免發生事故。

3. 鉆孔前工件夾裝必須牢固可靠,找正中心后要將搖臂鎖緊方好正式鉆孔。 4. 轉動搖臂時,回轉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

5. 鉆床在運轉過程中不準變速,如需調整速度時,必須停機后方可進行。 6. 在工件鉆孔和孔快要鉆通時,切不可用力過猛以免發生事故。 7. 鉆深孔排屑困難時,進鉆、退鉆應反復交錯進行。

8. 鉆頭上纏繞有長鐵屑時,應在停止轉動后用鐵鉤或刷子清除,嚴禁手拉或用嘴吹。 9. 鉆床各給油部位要經常加注潤滑油, 當鉆床運轉不正常時,要及時停機檢查或維修。

10.女工操作鉆床時必須戴工作帽,保護頭發,以免發生事故。

切管套絲機安全操作及維護規程

1. 操作人員應了解本機的結構及使用方法,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 2. 開機前應檢查齒輪箱潤滑油的油位,油位高度應符合要求;如油已變質或臟污應清洗油箱更換新油。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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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檢查使用的電源電壓是否相符;經常檢查電機的接地、電線絕緣是否可靠,以防觸電和損壞電機。

4. 開機前應將變速手柄板到慢速位置,板牙頭、割刀器、刮刀器應放在待用狀態,滑架移到右端。

5. 開機試運轉檢查主軸旋轉方向是否正確(逆時針),油路是否通暢,油路堵塞或無油禁止使用。

6. 嚴禁使用水和皂化液等水質冷卻劑,以免損壞油泵和板牙。

7. 安裝板牙時,板牙上的編號要和板牙頭上的編號一致,當其中一塊板牙損壞時,應更換全副板牙,以免影響套絲質量。

8. 當將要套絲的管子從后卡盤主軸孔內穿入,通過前卡盤時,不可與板牙碰撞,以免損壞板牙;同時管子露出前卡盤的長度應適當,以免影響套絲質量。 9. 將變距仿形裝置調整到相應的套絲尺寸范圍內,以保證套絲質量。 10.割斷管子時應用快速檔。

11.工作中經常檢查機器的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2.定期給中空主軸軸承加注機械潤滑油,每班不少于3次。

13.在套制2″以上管子時,長度超過3.5m應在機后適當位置放一托架,以免損壞機器。

14.經常清除鐵屑, 保持套絲機機體清潔。

聯合沖剪機操作維護規程

1. 工作前按規定要求對各加油點注油,查看各油杯是否有油。 2. 檢查各連接部位的緊固件有無松動。 3. 檢查電器接線和接地線是否良好。

4. 查看各部機構有無異常,各運轉部位有無異物。

5. 工作中根據沖剪型材的規格或板材的厚度,調整刀具。沖模間隙要適當。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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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兩人以上的操作,必須指定帶班負責人,由一人統一指揮,每人要分工明確,并互相協作配合。

7. 操作時,務必思想集中,嚴禁邊操作邊與他人談笑。 8. 發現不正?,F象或異響,要立即停機,查明原因。

9. 工作完畢應切斷電源,清除一切下腳料及雜物,擦拭機床。

壓力濾油機操作規程

1. 壓力濾油機的使用應由專人操作,操作者應了解濾油機的結構性能。

2. 操作前應將沖好孔的濾紙,仔細地夾在每個濾板、濾框之間,每層濾紙的數量為2-3張,在夾放濾紙時,必須使濾紙上兩個通油孔和濾板濾框上的通油孔一致,不要偏移造成泄漏,影響過濾效果。

3. 過濾紙在使用前應進行干燥,干燥溫度在120℃左右。

4. 使用已用過的濾紙時,濾紙必須經過烘干,并應無任何破損,注意有濾渣的一面(臟的一面)應對著濾框放置,不應對著濾板,以免濾渣在過濾時被沖洗下來,污染過濾后的油液。

5. 當過濾壓力較高,發現濾紙有沖破現象時,可以在靠濾板的一面襯以濾布,以增強濾紙的強度。

6. 放好濾紙后,轉動手輪將濾板壓緊,壓濾板時,只許一人操作,并且不能加長壓緊手柄進行壓緊,以免損壞機器。 7. 工作前應將取樣油咀關閉。

8. 接通電動機的電源后,應注意壓力表的壓力指示;濾油機的正常工作壓力隨濾油粘度大小,及排出管道的阻力而變,一般在0.05-0.3Mpa范圍內,當達力達到一定程度時,應更換濾紙。

9. 過濾完畢后,松開壓緊裝置,逐片取出濾紙,清洗濾框后裝好,蓋上油箱。 10.清洗粗濾器后重新蓋好并擰緊螺栓,備用。

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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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機操作規程

1. 工作時挖掘機應停放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以保證其穩定性和回轉機構的正常工作;

2. 挖掘機不應自行移動在距離5公里以上,以免使行駛機構遭到過度損傷; 3. 挖掘機移動時,動臂應放在行走方向,鏟斗距離地面高度不得超過1米,鏟斗滿載時,禁止移動。挖掘機上坡時,驅動輪應在后面;下坡時,驅動輪應在前面,動臂在后面。挖掘機通過鐵道或軟土、粘土路面時,應鋪設墊板;

4. 當鏟斗未離開工作面時,禁止挖掘機轉動。在挖掘機轉動時,不得用鏟斗對工作面等物進行側面沖擊或用鏟側面刮平土壤; 5. 在鏟斗下落時,注意不要沖擊車架和履帶;

6. 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時,應將工作面較大石塊和其它物品除掉,以免其塌下造成事故。如將土壤挖掘成懸空狀態而不能自然塌落時,則需用人工方法處理掉,不得用鏟斗將其弄下,以免造成事故。禁止在危險的撐子面下工作或停放挖掘機。

推土機操作規程

1. 在陡坡(25度以上)嚴禁橫向行駛。在陡坡上縱向行駛時,不能拐死彎,否則會引起履帶脫軌,甚至可能造成側向傾翻;

2. 在上坡途中,如發動機突然熄火時,應立即將推土刀放在地面,踏下并鎖住制動踏板,待推土機停穩后,再斷開離合器,把變速桿放在空檔。如果發生發動機倒轉、空氣濾清器冒煙現象,應立即將推土機停住,然后清潔空氣濾清器內部,并按發動機倒爆后的要求進行處理后再使用;

3. 下坡時,不準切斷主離合器滑行,否則推土機速度將不易控制,造成機件燒壞或發生事故;

危貨運輸安全操作規程范文第2篇

(一)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要求。 (二)車輛的技術狀況必須符合規定的二級車況標準。 (三)車輛必須配置符合安全行駛的標志,并按規定使用。 (四)車輛車廂地板必須平整完好,周圍欄板要牢固,

(五)各種裝卸機械、工具,要有可靠的安全系數;卸貨物的機械及工具,要消除產生火花的措施。

(六)根據裝運貨物性質的需要,必須配備相應的捆扎、防水和防散失等用具。 (七)運輸車輛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保養,發現問題應立即更換或修理。

二、運輸規則

(一)普通貨物運輸車輛嚴禁超范圍運輸。嚴禁超載、超限。 (二)運輸不同性質貨物,其配裝必須按相關規定的要求執行。

(三)運輸貨物必須根據貨物性質,采取對應的遮陽、控溫、防爆。防靜電、防火、防震、防水、防凍、防撒漏等措施。

(四)運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遵守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的管理規定。 (五)運輸貨物的車廂必須保持清潔干燥,不得任意排棄車上殘留物;運輸結束后被污染過的車輛及工具,必須按規范性的方法到具備條件的地點進行車輛清洗消毒處理。 (六)夏季高溫期間限制運輸的貨物,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運輸貨物的車輛不得在居民聚集點、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機關、名勝古跡、風景瀏覽區停車。如需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八)運輸貨物的車輛禁止搭乘無關入員。

三、具體作業要求

(一)通則

1.汽車運輸必須符合汽車運輸普通貨物規則的規定。 2.貨物的裝卸必須在裝卸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3.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裝卸作業區。

4.進入貨物裝卸作業區必須遵守作業區規定。

5.雷雨天氣裝卸時,必須確認雷電、防濕潮措施有效。

6.運輸普通貨物車輛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車速為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每小時80公里,必須確認足夠的安會距離。如遇雨天、雷天、雪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為每小時20公里,并打開指示燈,警示后車防止追尾。 7.運輸過程中,要每隔2小時檢查一次。若發現貨損,必須及時聯系當地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8.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要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9.運輸普通貨物的車輛發生故障需修理時、必須選擇在安全地點和具有相關資質的汽車修理企業進行。

10.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進行維修貨物運輸的車輛作業

(二)出車前

1.運輸普通貸物車輛的有關證件、標志應齊全有效,技術狀況必須為良好,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車輛安全技術情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故障必須立即排除。

2.檢查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配備的消防器材,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更換或修理。 3.根據所運貨物的特性,隨車攜帶好遮蓋、捆扎等防失散工具,并檢查隨車滅火器是否完好,車輛貨箱內不得有與易燃液體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4.裝車完畢后,駕駛員要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啟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后,確認無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三)運輸

1.駕駛員必須根據道路交通控制車速,禁止超速和強行超車、會車。 2.運輸途中盡量不進行緊急制動,轉彎時車輛應該減速。 3.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要注意標高、限速。

4.運輸過程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要向當地相關部門報告。

5.運輸普通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遵守國家有關普通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

6.夏季高溫期間限制運輸的貨物,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7.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改變運輸作業計劃。 (四)裝卸

1.裝卸作業前,車輛發動機熄火,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

2.貨物的裝卸作業必須當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3.貨物裝卸完畢,作業現場要清掃干凈。受到貨物污染的車輛、工具必須按JT617-2004中附錄E車輛清洗消毒方法洗刷和除污。貨物的撒漏物和污染物必須送到指定地點集中處理。 4.裝卸作業現場必須遠離火種、熱源。操作時貨物不準撞擊、摩擦、拖拉;裝車堆碼時桶口,箱蓋一律向上,不得倒置;集裝貨物,堆碼整齊。裝卸完畢,要罩好網罩,捆扎牢固。

四、從業人員

(一)運輸普通貨物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從業人員必須了解所運貨物的物的特征、包括使用特性、防護要求和發生事故和應急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駕駛人員在運輸途中應經常檢查貨物裝卸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四)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改變運輸作業計劃。

五、勞動保護

(一)必須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和現場急救用具;特殊的防護用品和急救用具由托運人提供。

(二)貨物裝卸作業時,必須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具,并采取相應的人身機體保護措施;防護用具使用后,要按照要求集中清洗、處理。

(三)必須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和事故預防、急救知識的培訓。

(四)貨物一旦對人體造成傷害,必須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并迅速送醫院治療。

六、事故應急處理

危貨運輸安全操作規程范文第3篇

機 電 運 輸 各 工 種 操 作 規 程

編制:機電科 二0一七

刮板輸機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刮板輸送司機必須熟悉刮板輸送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通曉本操作規程,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刮板輸送機,懂得回采基本知識和本采面作業規程。經過培訓考試并取得合格證后方能持證上崗。

第2條 作業范圍內的頂幫支護有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必須及時報告班長,處理妥善后,方準作業。

第3條 電動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第4條 不允許用刮板輸送機運送作業規程規定以外的設施和物料。禁止人員蹬乘刮板輸送機。

第5條 開動刮板輸送機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確認人員已離開機器轉動部位,點動二次后,才準正式開動。

第6條 多臺運輸設備連續運行,應按逆煤流方向逐臺開動,按順煤流方向逐臺停止。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第7條 準備:

1、工具:鉗子、小鐵錘、鐵鍬、扳手等;

2、備品配件、材料:保險銷、圓環鏈、刮板、鐵絲、螺栓、螺母等;

3、油脂:機械潤滑液力偶合器油(液)等。

第8條 檢查與處理:

1、機頭、機尾處的支護完整牢固;

2、機頭、機尾附近5米以內無雜物、浮煤、浮渣、灑水設施齊全無損;

3、機頭、機尾的電氣設備處如有淋水,必須妥善遮蓋,防止受潮接地;

4、本臺刮板輸送機與相接的刮板輸送機、轉載機,帶式輸送機的搭接必須符合規定;

5、機頭、機尾的錨固裝置牢固可靠;

6、各部軸承及減速器和液力偶合器中的油(液)量符合規定、無漏油(液);

7、防爆電氣設備完好無損,電纜懸掛整齊;

8、各部螺栓緊固,聯軸器間隙合格,防護裝置齊全無損;

9、牽引鏈無磨損或斷裂,調整牽引鏈及傳動鏈,使其松緊適宜;

10、信號裝置靈敏可靠。

對上班遺留的問題及檢查發現的問題,都必須逐項妥善處理,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要求班長或有關人員處理解決后,才能進行正式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第9條 試運轉:發出開機信號,并喊話,先點動二次,再正式啟動,使刮板鏈運轉半周后停車,檢查已翻轉到溜槽

上的刮板鏈,同時檢查牽引鏈緊松程度,是否跳動、刮底、跑偏、飄鏈等,空載運轉無問題后,再負載試運轉。

對試運轉中發現問題應與班長、電鉗工共同處理,處理問題時先發出停機信號,將控制開關的手把扳到斷電位置并鎖好,然后掛上停電牌。

第10條 正式運轉:發出開機信號,等前臺刮板輸送機開動運轉后,點動二次,再正式開動,然后打開灑水龍頭。運轉中要注意:

1、電動機、減速器等各部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劇烈震動,電動機、軸承是否發熱(電動機溫度不應超過80°C,軸承溫度不應超過70°C),刮板鏈運行是否平穩無裂損;

2、經常清掃機頭、機尾附近及底溜槽漏出的浮煤; 第11條 運轉中發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要立即停機,妥善處理后方可繼續作業。

1、超負荷運轉,發生悶車時;

2、刮板鏈出槽,飄鏈,掉鏈,跳齒時;

3、電氣、機械部件溫度超限或運轉聲音不正常時;

4、液力偶合器的易溶塞溶化或其油(液)質噴出時;

5、發現大木料、金屬支柱、荊笆、假頂網、大塊煤矸等異物快到機頭時;

6、運輸巷轉載機或下臺刮板輸送機停止時;

7、信號不明或發現有人在刮板輸送機上時。 第12條 刮板輸送機運行時,不準人員從機頭上部跨

越,不準清理轉動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調整刮板鏈。

第13條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溶塞、防爆片時,臉部應躲開噴油方向,戴手套擰松幾扣,停一段時間和放氣后,再慢慢擰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溶塞、防爆片。

第14條 檢修、處理刮板輸送機故障時,必須閉鎖控制開關,掛上停電牌。

第15條 進行掐、接鏈、點動時,人員必須躲離鏈條受力方向。正常運行時,司機不準面向刮板輸送機運行方向,以免斷鏈傷人。

四、收尾工作

第16條 班長發出收工命令后,將刮板輸送機內的煤全部運出,清掃機頭、機尾附近的浮煤后,方可停機,然后關閉灑水龍頭并向下臺刮板輸送機發出停機信號。

第17條 將控制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并擰緊閉鎖螺栓。

第18條 清掃機頭、機尾各機械、電氣設備上的粉塵。 第19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升井后按規定填寫好本班刮板輸送機工作日志。

水泵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司泵在開泵前,須詳細檢查: (1)軸承的油位及潤滑情況是否正常、良好。

(2)泵組各部是否完好,螺栓是否牢固。盤根是否密封良好。

(3)用手盤動對輪(不少于2圈)看其是否有異?,F象。

(4)管路、閘門、壓力表、水龍頭等附件是否完好、靈活、可靠。

第2條 檢查無誤方可操作起動。

(1)關閉水閘門,且將水泵灌滿水后起動電機。 (2)待電動機轉速達到穩定速度后。緩開水閘門至全開位置(再回轉半周)。在此同時,應集中精力觀察壓力、電流及聽機器各部的響聲,發現異?,F象,立即停機處理。

(3)泵組在運轉時,司泵應仔細檢查泵體、電機、軸承的溫升。當其超允許值(滑動軸承60℃、電機、滾動軸承75℃)及發現其它異常時,立即停機處理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3條 停機:

(1)必須將水閘門關閉后,方可斷電,停止運行。 (2)突然斷電時,司泵應立即關閉水閘門。

維修電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具備必須的電器知識,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術。并熟悉電工儀表的使用方法,經考試合格,取得由主管部門發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第2條 掌握緊急救護知識,學會觸電急救法和人工呼

吸法。

第3條 遵守勞動記律和各種規章制度。并且必須有2人以上的人員從事檢修工作。

第4條 根據工作任務填寫工作票和停電申請單,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分別送到電力調度、變電所簽證。

第5條 工作負責人向參加本項工作的全體人員宣讀工作方案、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向全體人員布置任務,講清現場情況,具體工作地關及質量標準、檢修工藝等事項。

第6條 準備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儀表及工作中其他的工作。

第7條 穿工作服絕緣鞋攜帶驗電筆和絕緣用具。工作前先進行檢查,經驗電、放電、裝設短路地線后再進行工作。

第8條 檢修工在距離帶電體較近檢修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并設專人監護,否則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工作命令。

第9條 拆卸有瓷件設備螺釘時,如有卡緊現象不準用工具敲打,在搬運有瓷件設備時一定要輕拿輕放,以防損壞瓷件。

第10條 搬運電容器時,不準搬電容器的瓷瓶,要搬電容器扳手,檢修時,要3---5次重復放電后準許工作,在連接電容器母線時,螺絲擰得不宜過緊。

第11條 檢修電抗器時,嚴禁攀登電抗器的線圈,嚴禁用力搖晃,清掃電抗器時,嚴禁用硬的工具清掃,應用毛

刷和吸塵器等工具除塵。

第12條 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時,要防止二次線接地,短路,保障以防保護裝置誤動作。

第13條 在低區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切斷一切可以反送電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

檢修人員工作完后,要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儀表、材料、配件、待送電正常后方可撤離工作地點。

機修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工作時,必須身穿工作服,扎緊袖口和褲角,不得穿肥大袖口、褲角的衣服或半赤裸工作,并應佩戴規定之防護用品,操作機器(空氣錘,剪板機外)人員不準戴手套進行工作,女工在車間工作必須戴帽子、口罩。

第2條 各工種在工作之前均需要詳細檢查自己的工具、機械、開關等無異?,F象時方可使用。

第3條 工作前必須注意周圍環境,有無危險標志。 第4條 不經安全部門批準,禁止拆除或移動安全裝置及設施。

第5條 兩人及三人以上在一齊工作時,必須有專人(只限一人)統一指揮,發出口令,以達到統一行動。

第6條 工廠內(無論車間內外)之危險區域(儲存危險品、易爆、易燃、易觸電之處)應有主管或使用部門負責設置危險標志,任何人不準超越通過危險區域有禁止通行標

志的地方。

第7條 堆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其它物品時,必須整齊牢穩。

第8條 通路上不得堆積材料和其它物品,并應經常保持清潔,暢通,不準站立或坐臥在易轉動的物體上。

第9條 裝配、拆卸各種機械時,必須嚴格按照安裝順序進行,嚴禁強裝、強卸,任何人無權變換與該體型號,規格不一的配件(經批準除外)。

第10條 不準使用高壓氣體如:壓縮空氣、氧氣、蒸氣、當氣管充氣或吹身上之灰塵,更不準戲鬧。

第11條 凡有油類,木材類材料場所,各種倉庫、配電室、資料檔案室應掛“禁止煙火”標志,應備足夠的消防設施。

第12條 工作中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危險時,或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設法排除和搶救。

第13條 每班完工后,必須清理現場、工具、成品、半成品要妥善整理,垃圾倒至指定地點。

第14條 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嚴禁與其它物品倉庫存放,并應嚴格遵守倉庫防火措施

電焊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工作時一定要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2條 在濕地上工作時,必須用絕緣墊。

第3條 嚴禁在油筒或易燃品旁邊工作。

第4條 電焊機開關與保險裝置必須靈活可靠,電焊機外殼在任何時候均須有良好的接地。

第5條 電線電纜嚴禁有破裂之處,勿使其落水,電器回路不準用不規則電纜、電線及裸導線代替。

第6條 電焊鉗必須完好,并要有可靠的絕緣。 第7條 電焊機發生故障時應找電工處理,不準他人擅自動手。

第8條 不論站立或坐著工作,必須墊絕緣墊,或用干木板。

第9條 不準焊接內有壓力之容器。

第10條 在鍋爐或其它容器內進行工作時,必須穿膠鞋,帶絕緣罩,并站或坐于絕緣墊上。

第11條 雨天雪天避免露天工作。 第12條 離開工作崗位時,要切斷電源。

第13條 電焊、氣割在同一場地工作時,電焊工作點與氣割所用氧氣、乙炔發生器等必須相距10米以上。

氣割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工作前檢查:

<1>氣管不準接近熱源,膠管及氣割、閘門各接頭必須嚴密、不露氣。

<2>檢查切割器是否完好、壓力調整器是否可靠。<3>檢

查各氣割件是否完好安全。

第2條 工作時先開放氧氣閥(檢查有無堵塞)以除堵塞物,然后關閉氧氣閥開乙炔閥,點火.最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熄滅時,先關乙炔,后關氧氣,在工作中每次熄滅后重新點火必須按照以上順序執行。

第3條 遇到工作時回火,要急關閉氧氣閥,再另點火。如發生鳴爆時或手感震動時,可能回槍咀溫度過高,應立即將火熄滅,放入水中冷卻。

第4條 不得將燃燒的氣槍放下,應將火熄滅后放下。 第5條 進行切割或焊接工作時,必須戴眼鏡、鞋蓋、手套。

第6條 嚴禁對密閉有壓力的容器及未清理干凈的油污或其它有害氣體液壓容器進行切割和焊接。

第7條 氧氣瓶、乙炔瓶及工作地點三者之間需相距10m以上。

第8條 乙炔、氧氣管不可互用,膠管穿過道路要加保護。

第9條 禁止用柴或其它有明火的火焰點火,應用火繩點火。

第10條 在容器工作時,禁止在內部點火焰槍,以防乙炔散滿容器內,發生爆炸,必須在外面點火后,再進行內部工作。

第11條 工作前應清除工作地點附近的易燃、易爆物,

并與其保持30m以上距離。

第12條 如發生火災應急關閉氣閥,并用黃沙或水撲滅。

第13條 工作人員在關閉、開啟氣瓶的氣門時,應站在氣瓶側慢慢開或關。

第14條 乙炔瓶、瓶咀、瓶身嚴禁沾污油脂,操作人員身上、手上、工具上沾有油脂的,嚴禁接觸氣瓶。

電纜維修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升井維修的電纜,用儀表或測試臺找出故障點并標出故障點部位。

第2條 需修補的電纜,凡是斷線或芯線銅絲折斷15%以上時必須用冷壓方法重新連接芯線,除掉壓接管的“飛邊”,進行絕緣處理和硫化熱補。

第3條 凡是護套破損的電纜,除進行硫化熱補修補外,也可用冷補工藝進行修復。電纜護套修補必須用不延燃材料。

第4條 修補屏蔽橡套時,必須處理好半導體屏蔽層或金屬網屏蔽層,以保證屏蔽層的作用。

第5條 凡修補過的屏蔽電纜,必須對屏蔽層測試;如有中斷的屏蔽層必須查找斷開點,重新修補。

第6條 在芯線接頭的電纜修補后必須做加載試驗;如修補處溫度超過規定值時必須重新修補。

第7條 在井下冷補過的電纜升井后必須進行浸水耐壓試驗。如果冷補處的溫度超過規定值時必須重新修補和試驗。

第8條 井下采掘工作面使用的電纜撤回升井后,必須進行檢查、干燥處理,并經浸水試驗合格后,方可發放使用,沒有經過檢驗的電纜不許下井使用。

第9條 電纜修補,試驗合格后,必須進行長度測量,對長度有變化的電纜,要重新壓好?并更改帳卡和圖板上的數據。

第10條 電纜修補試驗合格后,填寫試驗單,由電纜管理組簽發合格證,入庫儲存待用。

第11條下班前對工作場所進行清掃,清除雜物,保持工 作場所的清潔衛生。

防爆檢查員操作規程

第1條 電氣設備入井前檢查

a)入井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對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間隙及接線引入裝置等隔爆部位進行詳細檢查。隔爆性能必須符合防爆規程要求,失爆設備嚴禁入井。

b)必須填寫入井設備檢查記錄,合格的設備方可簽發入井合格證。

第2條 井下電氣設備的檢查

a)防爆檢查員在井下檢查電氣設備時,應與所在地區

負責人或維修人員一起檢查。

b)需停電檢查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瓦斯濃度在1%以下方準許打開隔爆外殼,經驗電、放電后方可進行檢查。檢查工作完畢后,填寫檢查卡片或檢查記錄。

c)在檢查中發現失爆或其它重大問題時必須責令被檢查單位當場處理。檢查員在現場監督直至處理完后方可離開。

第3條 檢查出的問題當場不能處理時,可通知有關單位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失爆的設備不準送電運行。

第4條 繼電保護整定不合理的裝置,應通知有關人員,重新測試調整。

第5條 防爆檢查員將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向主管人員匯報,并填寫檢查報告單,送交有關單位限期解決。

電氣維修工操作規程

第1條 電氣設備:

1、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停送電要有專人負責,并掛有“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標志牌,檢修時停電后應進行驗電和放電。

2、電氣設備檢修時,對防爆面應妥善保護,不得碰傷損壞,要定期涂抹防銹油。

3、檢查電氣設備時要做到工具配件齊全,拆除零部件時要認真細心,隨時做好標記,嚴禁拆壞和裝錯位置,檢修

后要做好記錄。

4、經常檢查過載、短路、漏電保護的整定及皮帶機保護(低速、煤位、跑偏、緊急停車等)的試驗工作。

5、安全保護設備和零部件要專人負責,按期檢修,當發現任一種保護失靈或甩掉不用時,此設備不準投入運行,各配電點要有接地極。

6、停送電必須有專人執行,不準捎信和委托別人操作,送電時要試送一下,方可正式送電。

7、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和保護試驗記錄等。 第2條 電纜:

1、電纜必須吊掛整齊,盤拖堆放時,應成8字形。

2、電纜吊掛點的距離不大于3米,不準用鐵絲吊掛。

3、拆除移動電纜時,其接頭式插銷應妥善保護,不得敲打或放入水中及不衛生的地方,接頭處不用插銷時應加蓋。

4、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除插銷外)要有相符合的接線盒,不同類型的電纜不能直接連接,相同類型的電纜連接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5、電纜與電纜之間的連接用冷補時應嚴格按冷補工藝進行連接。

配電工操作規程

第1條 變配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2條 必須掌握變電所供電系統圖,了解變電所電流情況,手上開關柜的負荷性質,容易和遲行方式,并掌握操作方法。

第3條 變配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第4條 操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站在絕緣臺上,并且執行唱票監護制,1人操作,1人監護。

第5條 正常停電操作,必須經值班調度或檢修電工通知后,方可進行操作,且停電后掛警示牌“有人工作,禁止合閘”。

第6條 停電的操作順序是:先斷開負荷開關,再斷開負荷側隔離開關,后斷開母線側隔離開關。

第7條 送電的操作順序是:先合負荷側隔離開關,再合母線側隔離開關,最后合負荷開關。

第8條 在檢修停電時,應先驗電后放電,并在檢修線路的負荷側打短路接地線,并掛警示牌,且在檢修后將其拆除。

第9條 在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不準送電,必須向調度室和有關人員匯報,查找原因進行處理,當故障排除后方可送電。

第10條 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并掛“小心反電”的警示牌。

第11條 變配電工在值班時,必須認真做好各項記錄。

第12條 交接班時,應清理好室內衛生,向接班人員講述本班的電氣線路運行情況和設備運行情況。

第13條

鍋爐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本規程適用于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低壓鍋爐。 第2條 鍋爐司爐工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司爐操作證。操作不高于核準類別的鍋爐。

第3條 司爐工在值班時,必須履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

二、點火前的準備工作

第4條 鍋爐點火前應對鍋爐、鍋爐附件和儀表、鍋爐附屬設備進行檢查。

1、鍋爐、鍋筒及內部裝置齊全、完好,污垢清理干凈,無異物遺留在內。主汽管、給水管、排污管道上裝置的臨時隔板、堵頭已全部拆除;人孔蓋、手孔蓋已經封閉,緊固螺絲上好。爐墻、爐拱、隔火墻完好。爐門、灰門、煙道門開啟靈活,關閉嚴密。鍋爐操作臺、平臺、樓梯、圍欄、通道暢通、完好。

2、鍋爐附件和儀表。鍋爐水位表、壓力表、安全閥,

水位警報器和超溫、超壓報警器符合有關規定。溫度、壓力和流量等測量儀表準確、可靠。

3、鍋爐附屬設備。鍋爐風、煙系統及設備正常。汽、水管道、各種閥門按有關規定調整符合要求,給水系統合格。

第5條 鍋爐點火前,應按有關規程進行水壓試驗。檢查有無漏水或異?,F象。

第6條 在上述檢查合格后,即可向鍋爐上水。鍋爐上水時速度要緩慢,水溫應適宜。鍋爐水位升到最低安全水位線時,停止上水,檢查排污閥及排污系統。鍋爐冷爐的水位不應超過正常水位線。

三、點火、升壓、并爐和運行

第7條 鍋爐點火前,將爐膛和煙道徹底通風。自然通風的鍋爐,通風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機械通風的鍋爐,通風時間不得少于5分鐘。

第8條 點火時,將灰門打開,煙道擋板開啟一半,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嚴禁用揮發性強的油類或易爆物引火。

第9條 鍋爐點火應根據爐型,選用不同的操作方法。點火速度不能急促,防止損壞鍋爐。點火時間根據鍋爐制定。

第10條 點火后必須密切注視鍋爐水位。保證水位維持在正常水位。

第11條 當壓力上升到0.05--0.1兆帕時,沖洗鍋爐水位表。沖洗時要戴好防護手套,臉部不要正對水位表,動

作要緩慢,防止損壞設備和傷人。

沖洗水位表的順序是:

(1)先開啟放水旋塞,沖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 (2)關閉水旋塞,單獨沖洗汽通路;

(3)先開水旋塞,再關汽旋塞單獨沖洗水通路; (4)先開汽旋塞,再關放水旋塞,使水位恢復正常。 第12條 當汽壓上升到0.1--0.15兆帕時,應沖洗壓力表的存水彎管,防止污垢堵塞。

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的方法是,將連接壓力表的三通閥門轉向通大氣位置,放出彎管中的存水,待見到汽、水出來時再將三通閥門轉回原來位置。壓力表指針能夠重新回到沖洗前的位置,表明存水彎管暢通,否則應重新沖洗和檢查。同一設備上的壓力表指示應相同。

第13條 當鍋爐內壓力升到接近0.2兆帕時,檢查鍋爐各連接處有無滲漏現象。拆卸過的人孔蓋、手孔蓋和法蘭的連接螺栓,需要再擰緊一次。操作時應側身,用力不宜過猛,防止將螺栓擰斷。

第14條 鍋爐壓力上升到0.2--0.4兆帕時,應試用給水設備和排污裝置。在排污前先向鍋爐給水。排污時注意觀察水位,水位表中的水位不得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將閥門關嚴,不得有漏水的現象。

第15條 暖管,當鍋爐的壓力升到工作壓力的2/3時,應進行暖管工作,以防止管道有負荷時發生水擊事故。暖管

的時間,應根據介質溫度、季節氣溫、管道的長度、直徑和保溫情況而定。

暖管的操作順序是:

(1)開啟管道上的疏水閥,排出全部凝結水,直到正式供汽時再關閉。

(2)緩慢開啟主汽閥,或者主汽閥上的旁通閥半圈,待管道充分預熱后再全開。暖管時應防止發生震動和水擊。注意管道及支架的膨脹情況,及時消除因暖管而發生的故障。

(3)慢慢開啟分汽缸汽閥,使管道、分汽缸的汽壓相等,注意排除凝結水。

(4)分汽缸上的各汽閥開啟至全開后,應回轉半圈,防止閥門受熱膨脹后卡住。

在升溫過程中還應注意不要使非沸騰式省煤器受熱。過熱器得到充分冷卻。

對于熱水鍋爐,在點火前應使整個采暖系統充滿水,然后啟動循環水泵,爐水開始循環后即可點火升溫。啟動大型循環水泵,先開啟旁路閥,或者關小進、出口閥門,防止因啟動升壓快,造成爐體和暖氣片損壞。待鍋爐運轉正常后,可開大主閥門、關閉旁路閥,或者開大進、出口閥門。

第16條 安全閥壓力整定

鍋爐正式投入運行前,必須對鍋筒和過熱器上的安全閥,按“規程”的規定進行調整和校驗。省煤器上的安全閥

也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校驗。

安全閥壓力整定時,應安排專人監視壓力表和水位表,防止超壓和缺水事故的發生。

操作時,戴好防護手套,清理好場地,放妥工具,防止滑倒和汽、水噴出傷人。

安全閥整定后,應在工作壓力下再做一次自動排汽(水)試驗,直至符合有關規定。最后必須將其安全裝置固定牢固,并封印或加鎖。將每個安全閥的開啟壓力、回座壓力、閥芯提升高度、調整日期和調整人員等情況,詳細記入鍋爐技術檔案。

第17條 并爐(也可稱并汽),暖管工作結束后,即可進行并爐工作。并爐時,鍋爐壓力低于運行系統汽壓的0.05--0.1兆帕。

并爐時應保持汽壓和水位正常,使省煤器投入運行。 第18條 鍋爐正常運行

1、水位表中的水位應在水位表中間,運行中應隨負荷的變化進行調整,但上、下變動的范圍不宜超過40毫米。水位表必須每班沖洗一次。

2、鍋爐壓力必須保持穩定,不得超過設計壓力運行。每星期沖洗一次壓力表存水彎管。

3、為防止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發生損壞,每星期至少手動一次安全閥,每月至少作一次自動排汽(水)試驗。

4、鍋爐排污,應在高水位、低負荷時進行。操作時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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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好防護手套,操作方法如下:

先開啟慢開閥,再間斷關、開快開閥,進行快速排污。排污結束,先關閉快開閥,再關閉慢開閥。

5、爐膛壓力符合有關技術要求。

6、鍋爐受熱面吹灰,按有關吹灰程序和要求進行。吹灰時應站在側面操作,防止爐膛火焰由吹灰孔噴出傷人,通常每班吹灰一次。鍋爐停用前一定要吹灰,燃燒不穩定時不能吹灰。

第19條 鍋爐在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7)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8)熱水鍋爐循環不良造成爐水汽化,或鍋爐出口熱水溫度上升到與出水壓力相應飽和溫度的差小于20℃(鑄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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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40℃)時;

(9)鍋水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時; (10)循環泵或補給水泵全部失效時;

(11)補給水泵不斷給鍋爐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下降時;

(12)其它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第20條 緊急停爐的操作步驟: 立即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少引風;

迅速將爐火熄滅,降低鍋爐壓力,加速爐膛冷卻。 因缺水事故而緊急停爐時,嚴禁向鍋爐給水和進行排汽調整。

第21條 臨時停爐

停止給煤,將火壓好,使鍋爐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關小爐門和煙道門,使爐膛內有少量空氣通過,防止可燃氣體的爆炸、燃燒。

有省煤器、過熱器的鍋爐,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22條 正常停爐

停止給煤,減小鼓風、引風,將燃料燃盡。將灰渣除凈,燃燒裝置冷卻后,停止鼓風、引風。

第23條 鍋爐發生事故時,司爐工應根據事故的類別,采取相應措施,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給有關部門和領導。

第24條 鍋爐停爐后,按有關規定進行保養,防止鍋爐發生腐蝕,保養期間應定期檢查和更換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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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尾工作

第25條 司爐工應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保持設備和環境的清潔衛生。

主扇司機操作規程

第1條 操作風機設備必須精力集中,頭腦清醒。 第2條 風機起動前必須先檢查各部螺絲是否松動。風葉是否斷裂。傳動部分是否潤滑良好。轉動是否靈活。

第3條 檢查電器設備。包括電動機、高壓柜、勵磁機、勵磁盤是否符合要求。

第4條 檢查電氣聯接,與變電所進行聯系,確知電源情況,如需要可作適當轉換工作。

第5條 啟動前必須穿戴好絕緣膠鞋、手套。 第6條 電機起動正常后,將風門拉開。 第7條 開車時按下列順序操作:

①合電源隔離開關,同時檢查電壓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②合水阻器降壓起動回路隔離開關。停運轉中的風機。先拉油開關。后拉隔離開關。然后合起動回路的油開關。動作要快、穩、沉著。

③當風機轉速達到同步轉速95%時,投入勵磁。 ④風機起動達到同步速度時,合正常運轉的油開關,再檢查起動回路油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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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風機起動完畢,檢查各部的運轉情況,一切良好時填寫運行記錄。

壓風機司機操作規程

第1條 開車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機械和電器部件是否滿足完好要求,各種固定的螺絲、托架、墊圈是否有松動,損壞現象。

(2)必須人工盤車,且感覺運轉靈活,無撞擊現象。 (3)先打開冷卻水閘,開動水泵,檢查水量是否充足,打開斷水開關。

(4)用手搖動注油泵(45—50轉)檢查油是否進入缸內。

(5)無負荷起動。

(6)合高壓隔離開關,檢查電壓是否平衡正常。 (7)移動磁電阻手把轉到放電電阻上。 第2條 啟動順序:

(1)合高壓油開關,觀察指針是否正常。如儀表指針劇烈擺動或磁力不吸,應立即停車進行處理。

(2)在電機達到同步后,調節啟動電阻,使勵磁電壓為50伏左右。

(3)檢查油壓(包括油泵)以及各壓力表和溫度表的讀數是否在下列范圍內:

A、一級壓力為1.8--2.0kg/cm不低于16kg/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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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二級壓力為8kg/cm不超8.4kg/cm。 C、潤滑油壓力為1.2--2kg/cm。

D、各級排氣溫度不超160℃,機身內油溫不超60℃。 第3條 正常停車:

(1)放出中間冷卻器和儲氣罐的油水。

(2)把勵磁變壓器調到電壓最小值,然后斷開電源。壓縮機進入空負荷運轉而停車,冷卻水停止供給。

(3)在冬季低溫的情況下,應將各地方水路,中間冷卻器內存水全部放出。以免發生凍裂現象。

(4)停車后應及時進行機器的清洗。

第4條 凡遇下列情況,必須立即停車找出原因: (1)冷卻水突然中斷供給,若斷水后開車的時間較長,則切不可立即將氣缸內的水放出,更不應立即注入冷水,須待氣缸自行冷卻后再供水開車。

(2)潤滑油壓力下降或突然中斷。 (3)中間壓力過高或過低。 (4)二級排氣壓力過高。 (5)一級排氣壓力過高。 (6)潤滑油溫度過高。

(7)配電盤電流表所示負荷突然超過正常值。 (8)壓縮機或電動機有不正常的音響。

(9)電動機的滑環和電刷間或線路接頭處有嚴重冒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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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10)壓縮機發生嚴重漏氣或漏水。

第5條 操作壓風設備,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電氣設備,送電時,必須先合隔離開關,后合油開關,停電時,必須先拉油開關,后拉隔離開關。

第6條 壓風機運行過程中,進水溫度不得超過36℃。出水溫度 得超過45℃,電機溫度不得超過60℃。

主排水司機操作規程

第1條 開泵前必須對變阻器,開關柜及機械進行檢查,必須盤車感覺靈活,一切正常完好才能充水開泵。

第2條 主泵充滿水后,關閉閘門,然后進行送電,送電時必須穿戴好絕緣手套、膠鞋。

第3條 送電操作時,要注意儀表指示和信號指示,帶電機運轉不得超過15秒,連續起動不得超過2次。

第4條 水泵達到正常運轉時,要注意壓力表的指示,慢慢打開水泵閘門。

第5條 起動結束,要對壓力表、真空表、電流表、電壓表、電動機、泵軸瓦等部位檢查。發現異常應停泵檢查,通知維修工處理。

第6條 水泵運轉過程,司機必須精神集中,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停機處理。

第7條 停泵時,先把出水閘門和真空表關閉,然后停電把啟動器恢復到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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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在用電解液時,操作人員要戴保護眼睛,口罩及膠皮手套,并系上圍裙,穿上膠鞋。

第2條 配制電解液時,必須使用雨酸器具,或玻璃器具,瓷質工具,一定要將濃硫酸慢慢倒入蒸溜水中。切不可將蒸溜水倒入濃硫酸中,以防發生事故。

第3條 在初充電時,采用定電流并聯充電法,在充電架上進行時,調整硅整流器電壓,使充電電流為0.9安培,以指示表為準,每小時檢查一次,使充電電流保持0.9安培,連續充電72小時,充電足后,再補充一次蒸溜水,再充電2小時,使電解液均勻,電解液比重1.26(300),否則,調整,然后再以0.9安培電流充電2小時,即可使用。

第4條 日常充電采用恒壓并聯充電壓,在充電架進行,礦燈交到燈房以后,將依次放在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并把燈頭充電插頭,插到充電架上的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電路接通。充電指示燈器指示,則表示充電正常。

第5條 正常充電時間不少于12小時,充電完了時,充電電流應低于0.2安培,即可使用。

第6條 當因故障停電時,應將正在充電燈頭,進行時針旋轉180°以免電池自行放電。

第7條 充電室所有動力照明不亮,熔斷器燒壞時,先切斷電源,然后再進行操作,要選擇適當熔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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鉗工操作規程

第1條 磨銷工件前,先檢查砂輪片、防護件等,均無問題時,方可使用。

第2條 磨銷工件時,必須戴防護眼鏡,要站在砂輪側面,利用正面進行加工,過薄、過大的工件,不準在砂輪上磨削。

第3條 不準敲打臺虎鉗口、手柄、手錘面不得有油污。 第4條 不準用大錘在臺虎鉗上猛力打擊工件。 第5條 在攻套螺絲時,應檢查工件和工具規格是否合適,并加注潤滑油。

第6條 要按圖紙要求,對工件進行加工,保證工件的質量。

鉆工操作規程

第1條 使用鉆床前,要檢查每個操作手柄,滑動部分、潤滑系統等,均無問題后,進行空車試轉,一切正常時,方可使用。

第2條 操作時要戴保護用品。

第3條 鉆孔時,要把鉆頭、工件卡正、卡牢。根據孔徑大小,選擇適當的鉆削速度和進刀量。

第4條 鉆孔時,必須澆注冷卻液,孔快鉆透時,不得用力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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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輪機工操作規程

第1條 操作前,先檢查砂輪是否有無缺陷,保護罩等裝置是否可靠安全,均無問題后,進行空運轉至正常速度后一切正常時,方可使用。

第2條 磨削工件時,必須戴防護眼鏡,要站在砂輪的側面,利用正面進行加工。

第3條 過大、過薄的工件,不準在砂輪上磨削。 第4條 磨削要精力集中,握緊工件,防撞擊。 第5條 如發現有異常震動和異常聲響,應立即停電檢查。

第6條 磨削完畢后,應切斷電源。

危貨運輸安全操作規程范文第4篇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刮板輸送司機必須熟悉刮板輸送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通曉本操作規程,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刮板輸送機,懂得回采基本知識和本采面作業規程。經過培訓考試并取得合格證后方能持證上崗。

第2條

作業范圍內的頂幫支護有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必須及時報告班長,處理妥善后,方準作業。

第3條

電動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第4條

不允許用刮板輸送機運送作業規程規定以外的設施和物料。禁止人員蹬乘刮板輸送機。

第5條

開動刮板輸送機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確認人員已離開機器轉動部位,點動二次后,才準正式開動。

第6條

多臺運輸設備連續運行,應按逆煤流方向逐臺開動,按順煤流方向逐臺停止。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第7條

準備:

1、工具:鉗子、小鐵錘、鐵鍬、扳手等;

2、備品配件、材料:保險銷、圓環鏈、刮板、鐵絲、螺栓、螺母等;

3、油脂:機械潤滑液力偶合器油(液)等。 第8條

檢查與處理:

1、機頭、機尾處的支護完整牢固;

2、機頭、機尾附近5米以內無雜物、浮煤、浮渣、灑水設施齊全無損;

3、機頭、機尾的電氣設備處如有淋水,必須妥善遮蓋,防止受潮接地;

4、本臺刮板輸送機與相接的刮板輸送機、轉載機,帶式輸送機的搭接必須符合規定;

5、機頭、機尾的錨固裝置牢固可靠;

6、各部軸承及減速器和液力偶合器中的油(液)量符合規定、無漏油(液);

7、防爆電氣設備完好無損,電纜懸掛整齊;

8、各部螺栓緊固,聯軸器間隙合格,防護裝置齊全無損;

9、牽引鏈無磨損或斷裂,調整牽引鏈及傳動鏈,使其松緊適宜;

10、信號裝置靈敏可靠。

對上班遺留的問題及檢查發現的問題,都必須逐項妥善處理,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要求班長或有關人員處理解決后,才能進行正式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第9條

試運轉:發出開機信號,并喊話,先點動二次,再正式啟動,使刮板鏈運轉半周后停車,檢查已翻轉到溜槽上的刮板鏈,同時檢查牽引鏈緊松程度,是否跳動、刮底、跑偏、飄鏈等,空載運轉無問題后,再負載試運轉。

對試運轉中發現問題應與班長、電鉗工共同處理,處理問題時先發出停機信號,將控制開關的手把扳到斷電位置并鎖好,然后掛上停電牌。

第10條

正式運轉:發出開機信號,等前臺刮板輸送機開動運轉后,點動二次,再正式開動,然后打開灑水龍頭。運轉中要注意:

1、電動機、減速器等各部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劇烈震動,電動機、軸承是否發熱(電動機溫度不應超過80°C,軸承溫度不應超過70°C),刮板鏈運行是否平穩無裂損;

2、經常清掃機頭、機尾附近及底溜槽漏出的浮煤;

第11條

運轉中發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要立即停機,妥善處理后方可繼續作業。

1、超負荷運轉,發生悶車時;

2、刮板鏈出槽,飄鏈,掉鏈,跳齒時;

3、電氣、機械部件溫度超限或運轉聲音不正常時;

4、液力偶合器的易溶塞溶化或其油(液)質噴出時;

5、發現大木料、金屬支柱、荊笆、假頂網、大塊煤矸等異物快到機頭時;

6、運輸巷轉載機或下臺刮板輸送機停止時;

7、信號不明或發現有人在刮板輸送機上時。

第12條

刮板輸送機運行時,不準人員從機頭上部跨越,不準清理轉動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調整刮板鏈。

第13條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溶塞、防爆片時,臉部應躲開噴油方向,戴手套擰松幾扣,停一段時間和放氣后,再慢慢擰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溶塞、防爆片。

第14條

檢修、處理刮板輸送機故障時,必須閉鎖控制開關,掛上停電牌。

第15條

進行掐、接鏈、點動時,人員必須躲離鏈條受力方向。正常運行時,司機不準面向刮板輸送機運行方向,以免斷鏈傷人。

四、收尾工作

第16條

班長發出收工命令后,將刮板輸送機內的煤全部運出,清掃機頭、機尾附近的浮煤后,方可停機,然后關閉灑水龍頭并向下臺刮板輸送機發出停機信號。

第17條

將控制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并擰緊閉鎖螺栓。 第18條

清掃機頭、機尾各機械、電氣設備上的粉塵。 第19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升井后按規定填寫好本班刮板輸送機工作日志。

水泵司泵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司泵在開泵前,須詳細檢查: (1)軸承的油位及潤滑情況是否正常、良好。

(2)泵組各部是否完好,螺栓是否牢固。盤根是否密封良好。 (3)用手盤動對輪(不少于2圈)看其是否有異?,F象。 (4)管路、閘門、壓力表、水龍頭等附件是否完好、靈活、可靠。

第2條

檢查無誤方可操作起動。

(1)關閉水閘門,且將水泵灌滿水后起動電機。

(2)待電動機轉速達到穩定速度后。緩開水閘門至全開位置(再回轉半周)。在此同時,應集中精力觀察壓力、電流及聽機器各部的響聲,發現異?,F象,立即停機處理。

(3)泵組在運轉時,司泵應仔細檢查泵體、電機、軸承的溫升。當其超允許值(滑動軸承60℃、電機、滾動軸承75℃)及發現其它異常時,立即停機處理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3條

停機:

(1)必須將水閘門關閉后,方可斷電,停止運行。 (2)突然斷電時,司泵應立即關閉水閘門。

維修電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具備必須的電器知識,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術。并熟悉電工儀表的使用方法,經考試合格,取得由主管部門發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第2條

掌握緊急救護知識,學會觸電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第3條

遵守勞動記律和各種規章制度。并且必須有2人以上的人員從事檢修工作。

第4條

根據工作任務填寫工作票和停電申請單,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分別送到電力調度、變電所簽證。

第5條

工作負責人向參加本項工作的全體人員宣讀工作方案、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向全體人員布置任務,講清現場情況,具體工作地關及質量標準、檢修工藝等事項。

第6條

準備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儀表及工作中其他的工作。

第7條

穿工作服絕緣鞋攜帶驗電筆和絕緣用具。工作前先進行檢查,經驗電、放電、裝設短路地線后再進行工作。

第8條

檢修工在距離帶電體較近檢修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并設專人監護,否則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工作命令。

第9條

拆卸有瓷件設備螺釘時,如有卡緊現象不準用工具敲打,在搬運有瓷件設備時一定要輕拿輕放,以防損壞瓷件。

第10條

搬運電容器時,不準搬電容器的瓷瓶,要搬電容器扳手,檢修時,要3---5次重復放電后準許工作,在連接電容器母線時,螺絲擰得不宜過緊。

第11條

檢修電抗器時,嚴禁攀登電抗器的線圈,嚴禁用力搖晃,清掃電抗器時,嚴禁用硬的工具清掃,應用毛刷和吸塵器等工具除塵。

第12條

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時,要防止二次線接地,短路,保障以防保護裝置誤動作。

第13條

在低區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切斷一切可以反送電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

檢修人員工作完后,要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儀表、材料、配件、待送電正常后方可撤離工作地點。

機修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工作時,必須身穿工作服,扎緊袖口和褲角,不得穿肥大袖口、褲角的衣服或半赤裸工作,并應佩戴規定之防護用品,操作機器(空氣錘,剪板機外)人員不準戴手套進行工作,女工在車間工作必須戴帽子、口罩。

第2條

各工種在工作之前均需要詳細檢查自己的工具、機械、開關等無異?,F象時方可使用。

第3條

工作前必須注意周圍環境,有無危險標志。

第4條

不經安全部門批準,禁止拆除或移動安全裝置及設施。 第5條

兩人及三人以上在一齊工作時,必須有專人(只限一人)統一指揮,發出口令,以達到統一行動。

第6條

工廠內(無論車間內外)之危險區域(儲存危險品、易爆、易燃、易觸電之處)應有主管或使用部門負責設置危險標志,任何人不準超越通過危險區域有禁止通行標志的地方。

第7條

堆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其它物品時,必須整齊牢穩。 第8條

通路上不得堆積材料和其它物品,并應經常保持清潔,暢通,不準站立或坐臥在易轉動的物體上。

第9條

裝配、拆卸各種機械時,必須嚴格按照安裝順序進行,嚴禁強裝、強卸,任何人無權變換與該體型號,規格不一的配件(經批準除外)。

第10條

不準使用高壓氣體如:壓縮空氣、氧氣、蒸氣、當氣管充氣或吹身上之灰塵,更不準戲鬧。

第11條

凡有油類,木材類材料場所,各種倉庫、配電室、資料檔案室應掛“禁止煙火”標志,應備足夠的消防設施。

第12條

工作中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危險時,或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設法排除和搶救。

第13條

每班完工后,必須清理現場、工具、成品、半成品要妥善整理,垃圾倒至指定地點。

第14條

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嚴禁與其它物品倉庫存放,并應嚴格遵守倉庫防火措施

電焊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工作時一定要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2條

在濕地上工作時,必須用絕緣墊。 第3條

嚴禁在油筒或易燃品旁邊工作。

第4條

電焊機開關與保險裝置必須靈活可靠,電焊機外殼在任何時候均須有良好的接地。

第5條

電線電纜嚴禁有破裂之處,勿使其落水,電器回路不準用不規則電纜、電線及裸導線代替。

第6條

電焊鉗必須完好,并要有可靠的絕緣。

第7條

電焊機發生故障時應找電工處理,不準他人擅自動手。 第8條

不論站立或坐著工作,必須墊絕緣墊,或用干木板。 第9條

不準焊接內有壓力之容器。

第10條

在鍋爐或其它容器內進行工作時,必須穿膠鞋,帶絕緣罩,并站或坐于絕緣墊上。

第11條

雨天雪天避免露天工作。 第12條

離開工作崗位時,要切斷電源。

第13條

電焊、氣割在同一場地工作時,電焊工作點與氣割所用氧氣、乙炔發生器等必須相距10米以上。

氣割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工作前檢查:

<1>氣管不準接近熱源,膠管及氣割、閘門各接頭必須嚴密、不露氣。

<2>檢查切割器是否完好、壓力調整器是否可靠。<3>檢查各氣割件是否完好安全。

第2條

工作時先開放氧氣閥(檢查有無堵塞)以除堵塞物,然后關閉氧氣閥開乙炔閥,點火.最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熄滅時,先關乙炔,后關氧氣,在工作中每次熄滅后重新點火必須按照以上順序執行。

第3條

遇到工作時回火,要急關閉氧氣閥,再另點火。如發生鳴爆時或手感震動時,可能回槍咀溫度過高,應立即將火熄滅,放入水中冷卻。

第4條

不得將燃燒的氣槍放下,應將火熄滅后放下。 第5條

進行切割或焊接工作時,必須戴眼鏡、鞋蓋、手套。 第6條

嚴禁對密閉有壓力的容器及未清理干凈的油污或其它有害氣體液壓容器進行切割和焊接。

第7條

氧氣瓶、乙炔瓶及工作地點三者之間需相距10m以上。 第8條

乙炔、氧氣管不可互用,膠管穿過道路要加保護。 第9條

禁止用柴或其它有明火的火焰點火,應用火繩點火。 第10條

在容器工作時,禁止在內部點火焰槍,以防乙炔散滿容器內,發生爆炸,必須在外面點火后,再進行內部工作。

第11條

工作前應清除工作地點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并與其保持30m以上距離。

第12條

如發生火災應急關閉氣閥,并用黃沙或水撲滅。 第13條

工作人員在關閉、開啟氣瓶的氣門時,應站在氣瓶側慢慢開或關。

第14條

乙炔瓶、瓶咀、瓶身嚴禁沾污油脂,操作人員身上、手上、工具上沾有油脂的,嚴禁接觸氣瓶。

電纜維修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升井維修的電纜,用儀表或測試臺找出故障點并標出故障點部位。

第2條

需修補的電纜,凡是斷線或芯線銅絲折斷15%以上時必須用冷壓方法重新連接芯線,除掉壓接管的“飛邊”,進行絕緣處理和硫化熱補。

第3條

凡是護套破損的電纜,除進行硫化熱補修補外,也可用冷補工藝進行修復。電纜護套修補必須用不延燃材料。

第4條

修補屏蔽橡套時,必須處理好半導體屏蔽層或金屬網屏蔽層,以保證屏蔽層的作用。

第5條

凡修補過的屏蔽電纜,必須對屏蔽層測試;如有中斷的屏蔽層必須查找斷開點,重新修補。

第6條

在芯線接頭的電纜修補后必須做加載試驗;如修補處溫度超過規定值時必須重新修補。

第7條

在井下冷補過的電纜升井后必須進行浸水耐壓試驗。如果冷補處的溫度超過規定值時必須重新修補和試驗。

第8條

井下采掘工作面使用的電纜撤回升井后,必須進行檢查、干燥處理,并經浸水試驗合格后,方可發放使用,沒有經過檢驗的電纜不許下井使用。

第9條

電纜修補,試驗合格后,必須進行長度測量,對長度有變化的電纜,要重新壓好?并更改帳卡和圖板上的數據。

第10條

電纜修補試驗合格后,填寫試驗單,由電纜管理組簽發合格證,入庫儲存待用。

第11條 下班前對工作場所進行清掃,清除雜物,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

防爆檢查員操作規程

第1條

電氣設備入井前檢查

a)入井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對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間隙及接線引入裝置等隔爆部位進行詳細檢查。隔爆性能必須符合防爆規程要求,失爆設備嚴禁入井。

b)必須填寫入井設備檢查記錄,合格的設備方可簽發入井合格證。

第2條

井下電氣設備的檢查

a)防爆檢查員在井下檢查電氣設備時,應與所在地區負責人或維修人員一起檢查。

b)需停電檢查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瓦斯濃度在1%以下方準許打開隔爆外殼,經驗電、放電后方可進行檢查。檢查工作完畢后,填寫檢查卡片或檢查記錄。

c)在檢查中發現失爆或其它重大問題時必須責令被檢查單位當場處理。檢查員在現場監督直至處理完后方可離開。

第3條

檢查出的問題當場不能處理時,可通知有關單位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失爆的設備不準送電運行。

第4條

繼電保護整定不合理的裝置,應通知有關人員,重新測試調整。

第5條

防爆檢查員將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向主管人員匯報,并填寫檢查報告單,送交有關單位限期解決。

強力皮帶機司機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司機必須熟知本規程,要由具有一定生產經驗,經培訓并考試合格的職工擔任。

第2條

每班必須配備正副司機二人,每一小時輪換一次操作,操作時要精神集中,隨時注意信號,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到安全運轉。

第3條

值班司機應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二、運行操作: 第1條

司機按信號操作

(1)機房與機頭、機尾及中間裝載點,除設有專用信號系統外,并應有電話聯系設施。

(2)司機必須熟練掌握信號使用方法。

(3)如果收到信號不正常,不明確或對信號有懷疑(收到信號與口頭聯系不符時)不能開機,必須與機頭、機尾及各裝載點、信號人員聯系,待接到正確信號后方可開機。

(4)信號發出后,機房因故未能及時開機,應與各點信號人員聯系,前信號作廢,再重新發出信號才可以開機,機房因工作需要開機時,必須與機頭、機尾各裝載點聯系,接到開機信號后,方能開機。

(5)運轉中信號燈熄滅或突然出現不明信號時,應接規定停機,并與各點聯系,查明原因,再重新發出信號,才能開機。

第2條

做好起動前準備工作,確認無誤后按信號及操作程序開機,運行中應注意以下情況:

(1)觀察指示儀表(特別是電流表)是否正常。

(2)注意各部件運轉聲音有無異常,觀察操作臺各指示燈。 (3)運行中發現下列情況下,應停機。

A、出現緊急停機信號;B、運轉中出現意外情況; C、其它意外嚴重情況;

第3條

司機應遵守以下操作紀律:

(1)在操作期間禁止與人談話、打鬧、睡覺。

(2)操作時要精力集中,不得擅自離開操作臺; (3)司機在值班期間,不允許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認真執行監護制,在不需要監護時,非操作司機要進行巡回檢查設備等(副司機);

三、巡回檢查

第1條

司機應進行班中巡回檢查:

(1)要有固定的檢查時間(兩小時至少一次); (2)要有固定的檢查線路(按檢查路線圖表內容進行); (3)要有固定的檢查內容;

第2條

巡回檢查應注意以下檢查重點: (1)各高低壓開關柜、儀表指示情況;

(2)各發熱部位溫度(滾筒和軸承不大于75℃); (3)制動器是否正常工作,間隙是否合格; (4)各滾筒運轉有無異常 ,膠帶是否跑偏;

(5)減速機、棒銷聯軸器、滅塵器、液力隔合器是否正常; (6)電動機運轉狀態;

(7)皮帶機保護運轉情況(低速、煤位、跑偏等); (8)除以上各點檢查外,嚴格按照司機巡回檢查圖表進行。

四、安全注意事項

第1條

正常停機時,應提前發信號,停止給煤,待皮帶上煤拉空時,方可停機,避免下次啟動困難。

第2條

發生緊急停機事故,司機應立即查明情況,情況不明時,不能動機,待事故排除方可開機。

第3條

禁止超負荷運行(電流下超限),及時調整煤量。 第4條

處理事故時,司機不能擅自離開崗位,并做好開機準備。 第5條

因停電而停機時,除對向上級匯報外,并將所有電器設備置于停電位置,司機應堅守崗位。

第6條

嚴格門禁制度,做好保衛、防火工作。

第7條

正司機正常操作時,副司機要做好巡回檢查工作。 第8條

禁止用膠帶機運送大體及笨重物品。 第9條

司機離開時,應切斷電源。

第10條

檢修時,要警惕反送電。

五、其它:

第1條

堅持文明生產、服裝整齊、要有正確開車姿勢。 第2條

搞好環境衛生,加強維護和保養。 第3條

精心操作,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第4條

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皮帶維修工操作規程

第1條

維修工必須熟悉設備性能、構造、原理、完成各項任務。 第2條

認真交接班制度,搞好巡回檢查(包括機巷、消防、照明設施和機身運行情況及機頭尾部設備、膠帶情況)。

第3條

清除所修設備表面的油污、雜物等。

第4條

拆卸設備時,認真細致,拆下的零件,打上標記或做好記錄,清洗油污、排放整齊。

第5條

組裝設備時,要按照拆卸的逆順序進行組裝,配齊零部件,加注潤滑油。

第6條

檢修的設備保證達到完好標準。

第7條

起吊更換設備時,必須停機進行,且斷電,嚴格執行專項安全措施。

第8條

認真填寫巡回檢查記錄,將本班巡檢情況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并向隊匯報交接班情況。

電氣維修工操作規程

第1條

電氣設備:

1、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停送電要有專人負責,并掛有“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標志牌,檢修時停電后應進行驗電和放電。

2、電氣設備檢修時,對防爆面應妥善保護,不得碰傷損壞,要定期涂抹防銹油。

3、檢查電氣設備時要做到工具配件齊全,拆除零部件時要認真細心,隨時做好標記,嚴禁拆壞和裝錯位置,檢修后要做好記錄。

4、經常檢查過載、短路、漏電保護的整定及皮帶機保護(低速、煤位、跑偏、緊急停車等)的試驗工作。

5、安全保護設備和零部件要專人負責,按期檢修,當發現任一種保護失靈或甩掉不用時,此設備不準投入運行,各配電點要有接地極。

6、停送電必須有專人執行,不準捎信和委托別人操作,送電時要試送一下,方可正式送電。

7、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和保護試驗記錄等。 第2條

電纜:

1、電纜必須吊掛整齊,盤拖堆放時,應成8字形。

2、電纜吊掛點的距離不大于3米,不準用鐵絲吊掛。

3、拆除移動電纜時,其接頭式插銷應妥善保護,不得敲打或放入水中及不衛生的地方,接頭處不用插銷時應加蓋。

4、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除插銷外)要有相符合的接線盒,不同類型的電纜不能直接連接,相同類型的電纜連接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5、電纜與電纜之間的連接用冷補時應嚴格按冷補工藝進行連接。

給煤機司機操作規程

第1條

開機前的準備:

1、檢查各部螺絲緊固情況。

2、檢查給煤機傳動部分是否完好。

3、電機是否完好,曲柄與減速機聯接銷子是否齊全。

4、檢查電控開關有無故障,信號指示是否正常。

5、檢查膠帶完好情況及有無跑偏現象。

第2條

開機前,合上電源開關手把,當接到開車信號后,按下起動按鈕,給煤機開始運行。

第3條

運行中注意事項:

1、觀察給煤機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機處理。

2、檢查給煤機對輪銷子、連接曲柄及各部緊固螺絲有無松動。

3、注意給煤機工作時聲音有無異常,精神集中,嚴格按信號操作。

4、注意觀察運轉中物料變化情況,要調整好煤量。 第3條

檢修時,要斷開電源開關,并打上閉鎖。 第4條

司機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配電工操作規程

第1條

變配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2條

必須掌握變電所供電系統圖,了解變電所電流情況,手上開關柜的負荷性質,容易和遲行方式,并掌握操作方法。

第3條

變配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第4條

操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站在絕緣臺上,并且執行唱票監護制,1人操作,1人監護。

第5條

正常停電操作,必須經值班調度或檢修電工通知后,方可進行操作,且停電后掛警示牌“有人工作,禁止合閘”。

第6條

停電的操作順序是:先斷開負荷開關,再斷開負荷側隔離開關,后斷開母線側隔離開關。

第7條

送電的操作順序是:先合負荷側隔離開關,再合母線側隔離開關,最后合負荷開關。

第8條

在檢修停電時,應先驗電后放電,并在檢修線路的負荷側打短路接地線,并掛警示牌,且在檢修后將其拆除。

第9條

在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不準送電,必須向調度室和有關人員匯報,查找原因進行處理,當故障排除后方可送電。

第10條

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并掛“小心反電”的警示牌。

第11條

變配電工在值班時,必須認真做好各項記錄。

第12條 交接班時,應清理好室內衛生,向接班人員講述本班的電氣線路運行情況和設備運行情況。

第13條

鍋爐司爐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本規程適用于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低壓鍋爐。 第2條

鍋爐司爐工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司爐操作證。操作不高于核準類別的鍋爐。

第3條

司爐工在值班時,必須履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

二、點火前的準備工作

第4條

鍋爐點火前應對鍋爐、鍋爐附件和儀表、鍋爐附屬設備進行檢查。

1、鍋爐、鍋筒及內部裝置齊全、完好,污垢清理干凈,無異物遺留在內。主汽管、給水管、排污管道上裝置的臨時隔板、堵頭已全部拆除;人孔蓋、手孔蓋已經封閉,緊固螺絲上好。爐墻、爐拱、隔火墻完好。爐門、灰門、煙道門開啟靈活,關閉嚴密。鍋爐操作臺、平臺、樓梯、圍欄、通道暢通、完好。

2、鍋爐附件和儀表。鍋爐水位表、壓力表、安全閥,水位警報器和超溫、超壓報警器符合有關規定。溫度、壓力和流量等測量儀表準確、可靠。

3、鍋爐附屬設備。鍋爐風、煙系統及設備正常。汽、水管道、各種閥門按有關規定調整符合要求,給水系統合格。

第5條

鍋爐點火前,應按有關規程進行水壓試驗。檢查有無漏水或異?,F象。

第6條

在上述檢查合格后,即可向鍋爐上水。鍋爐上水時速度要緩慢,水溫應適宜。鍋爐水位升到最低安全水位線時,停止上水,檢查排污閥及排污系統。鍋爐冷爐的水位不應超過正常水位線。

三、點火、升壓、并爐和運行

第7條

鍋爐點火前,將爐膛和煙道徹底通風。自然通風的鍋爐,通風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機械通風的鍋爐,通風時間不得少于5

分鐘。

第8條

點火時,將灰門打開,煙道擋板開啟一半,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嚴禁用揮發性強的油類或易爆物引火。

第9條

鍋爐點火應根據爐型,選用不同的操作方法。點火速度不能急促,防止損壞鍋爐。點火時間根據鍋爐制定。

第10條

點火后必須密切注視鍋爐水位。保證水位維持在正常水位。

第11條

當壓力上升到0.05--0.1兆帕時,沖洗鍋爐水位表。沖洗時要戴好防護手套,臉部不要正對水位表,動作要緩慢,防止損壞設備和傷人。

沖洗水位表的順序是:

(1)先開啟放水旋塞,沖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 (2)關閉水旋塞,單獨沖洗汽通路;

(3)先開水旋塞,再關汽旋塞單獨沖洗水通路; (4)先開汽旋塞,再關放水旋塞,使水位恢復正常。 第12條

當汽壓上升到0.1--0.15兆帕時,應沖洗壓力表的存水彎管,防止污垢堵塞。

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的方法是,將連接壓力表的三通閥門轉向通大氣位置,放出彎管中的存水,待見到汽、水出來時再將三通閥門轉回原來位置。壓力表指針能夠重新回到沖洗前的位置,表明存水彎管暢通,否則應重新沖洗和檢查。同一設備上的壓力表指示應相同。

第13條

當鍋爐內壓力升到接近0.2兆帕時,檢查鍋爐各連接處有無滲漏現象。拆卸過的人孔蓋、手孔蓋和法蘭的連接螺栓,需要再擰緊一次。操作時應側身,用力不宜過猛,防止將螺栓擰斷。

第14條

鍋爐壓力上升到0.2--0.4兆帕時,應試用給水設備和排污裝置。在排污前先向鍋爐給水。排污時注意觀察水位,水位表中的水位不得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將閥門關嚴,不得有漏水的現象。

第15條

暖管,當鍋爐的壓力升到工作壓力的2/3時,應進行暖管工作,以防止管道有負荷時發生水擊事故。暖管的時間,應根據介質溫度、季節氣溫、管道的長度、直徑和保溫情況而定。

暖管的操作順序是:

(1)開啟管道上的疏水閥,排出全部凝結水,直到正式供汽時再關閉。

(2)緩慢開啟主汽閥,或者主汽閥上的旁通閥半圈,待管道充分預熱后再全開。暖管時應防止發生震動和水擊。注意管道及支架的膨脹情況,及時消除因暖管而發生的故障。

(3)慢慢開啟分汽缸汽閥,使管道、分汽缸的汽壓相等,注意排除凝結水。

(4)分汽缸上的各汽閥開啟至全開后,應回轉半圈,防止閥門受熱膨脹后卡住。

在升溫過程中還應注意不要使非沸騰式省煤器受熱。過熱器得到充分冷卻。

對于熱水鍋爐,在點火前應使整個采暖系統充滿水,然后啟動循環水泵,爐水開始循環后即可點火升溫。啟動大型循環水泵,先開啟旁路閥,或者關小進、出口閥門,防止因啟動升壓快,造成爐體和暖氣片損壞。待鍋爐運轉正常后,可開大主閥門、關閉旁路閥,或者開大進、出口閥門。

第16條

安全閥壓力整定

鍋爐正式投入運行前,必須對鍋筒和過熱器上的安全閥,按“規程”的規定進行調整和校驗。省煤器上的安全閥也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校驗。

安全閥壓力整定時,應安排專人監視壓力表和水位表,防止超壓和缺水事故的發生。

操作時,戴好防護手套,清理好場地,放妥工具,防止滑倒和汽、水噴出傷人。

安全閥整定后,應在工作壓力下再做一次自動排汽(水)試驗,直至符合有關規定。最后必須將其安全裝置固定牢固,并封印或加鎖。將每個安全閥的開啟壓力、回座壓力、閥芯提升高度、調整日期和調整人員等情況,詳細記入鍋爐技術檔案。

第17條

并爐(也可稱并汽),暖管工作結束后,即可進行并爐工作。并爐時,鍋爐壓力低于運行系統汽壓的0.05--0.1兆帕。

21

并爐時應保持汽壓和水位正常,使省煤器投入運行。 第18條

鍋爐正常運行

1、水位表中的水位應在水位表中間,運行中應隨負荷的變化進行調整,但上、下變動的范圍不宜超過40毫米。水位表必須每班沖洗一次。

2、鍋爐壓力必須保持穩定,不得超過設計壓力運行。每星期沖洗一次壓力表存水彎管。

3、為防止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發生損壞,每星期至少手動一次安全閥,每月至少作一次自動排汽(水)試驗。

4、鍋爐排污,應在高水位、低負荷時進行。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操作方法如下:

先開啟慢開閥,再間斷關、開快開閥,進行快速排污。排污結束,先關閉快開閥,再關閉慢開閥。

5、爐膛壓力符合有關技術要求。

6、鍋爐受熱面吹灰,按有關吹灰程序和要求進行。吹灰時應站在側面操作,防止爐膛火焰由吹灰孔噴出傷人,通常每班吹灰一次。鍋爐停用前一定要吹灰,燃燒不穩定時不能吹灰。

第19條

鍋爐在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7)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8)熱水鍋爐循環不良造成爐水汽化,或鍋爐出口熱水溫度上升到與出水壓力相應飽和溫度的差小于20℃(鑄鐵鍋爐40℃)時;

(9)鍋水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時; (10)循環泵或補給水泵全部失效時;

22

(11)補給水泵不斷給鍋爐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下降時; (12)其它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第20條

緊急停爐的操作步驟: 立即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少引風;

迅速將爐火熄滅,降低鍋爐壓力,加速爐膛冷卻。

因缺水事故而緊急停爐時,嚴禁向鍋爐給水和進行排汽調整。 第21條

臨時停爐

停止給煤,將火壓好,使鍋爐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關小爐門和煙道門,使爐膛內有少量空氣通過,防止可燃氣體的爆炸、燃燒。

有省煤器、過熱器的鍋爐,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22條

正常停爐

停止給煤,減小鼓風、引風,將燃料燃盡。將灰渣除凈,燃燒裝置冷卻后,停止鼓風、引風。

第23條

鍋爐發生事故時,司爐工應根據事故的類別,采取相應措施,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給有關部門和領導。

第24條

鍋爐停爐后,按有關規定進行保養,防止鍋爐發生腐蝕,保養期間應定期檢查和更換藥品。

四、收尾工作

第25條

司爐工應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保持設備和環境的清潔衛生。

23

鍋爐水質化驗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本規程適用于固定式低壓鍋爐水質化驗工作。 第2條

鍋爐水質化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取得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第3條

水質化驗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4條

鍋爐水質化驗人員應熟悉本地水源情況及鍋爐水處理系統的工作原理和裝備的技術性能;應配合有關人員對水進行定期檢驗,檢查與評價水處理效果。

第5條

按規定妥善保管各類化學藥品和試劑。

第6條

化驗工作所需的量具,儀器等應按規定定期校驗。

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第7條

根據化驗項目的具體要求,備好適用的器具,使用前應認真洗滌,保證其清潔無污染。

第8條

根據化驗項目的具體要求,備齊所需的化學藥品和試劑,并認真檢查其成份、濃度、純度等級、有效期等,品質參數應符合規定。

第9條

備齊并檢查化驗所需的各種儀器、量具等,應標定合格,保證其準確可靠性。

三、操作

第10條

采集水樣用的容器應是玻璃、陶瓷器皿,采水樣時應先用水樣水沖洗三次后才能采集水樣,采后迅速將瓶蓋蓋好。

第11條

采集原水水樣時,對城市自來水,應先沖洗管道5--10分鐘后再取樣;對井水,應在水面下500毫米處取樣;對江、河、湖及泉的地表水,應將采樣瓶浸入水面下500毫米處并在不同地點分別采集,保證所采水樣的代表性。

第12條

采集鍋爐給水的水樣時,應在水泵的出口處或給水的流動部位取樣。

第13條

采集爐水水樣時,接有水樣冷卻器者,應調節冷卻水

24

量及取樣閥門,使水樣溫度在30--40℃范圍內,流速穩定并控制在500--700毫升/分范圍內;沒有水樣冷卻器者,取樣時應使用耐熱器,并注意緩開取水閥門,取樣人員應避開水流方向正面,防止燙傷。

第14條

采集水樣的數量應能滿足試驗和復核的要求。 第15條

測定水樣中的溶解氧等不穩定成份時,按規定的方法在現場化驗。

第16條

各項水質化驗分析的方法,應按GB1576—85《低壓鍋爐水質標準》附錄A“水質分析方法”執行。

第17條

原水至少每月化驗一次,化驗的項目包括:硬度、堿度、pH值、溶解固形物或氯根等,有條件時,可做水質全分析及相應增加化驗次數。經過混凝、沉淀、過濾的原水,每日做一次化驗,化驗項目有:pH值、懸浮物等。

第18條

離子交換器輸出的軟水一般每2小時化驗一次硬度;每8小時化驗一次氯根。H-Na系統離子交換器的軟水還應增加對pH值、堿度、電導率的測定。除氧器的出水,每班做一次溶解氧的化驗,當除氧器的負荷波動時,相應增加化驗次數。向給水投加Na2SO2進行化學除氧時,還應化驗爐水中的SO2-2含量。

第19條

爐水應每兩小時化驗一次?;烅椖堪ǎ簤A度、pH值。

第20條

根據爐水化驗結果,由化驗人員監督鍋爐排污。

四、收尾工作

第21條

正確填寫水質化驗記錄并及時向有關人員通報化驗結果,提出采取相應措施的建議。

第22條

清洗化驗用的器具,整理并妥善保管化驗藥品及儀器。

25

主扇司機操作規程

第1條

操作風機設備必須精力集中,頭腦清醒。

第2條

風機起動前必須先檢查各部螺絲是否松動。風葉是否斷裂。傳動部分是否潤滑良好。轉動是否靈活。

第3條

檢查電器設備。包括電動機、高壓柜、勵磁機、勵磁盤是否符合要求。

第4條

檢查電氣聯接,與變電所進行聯系,確知電源情況,如需要可作適當轉換工作。

第5條

啟動前必須穿戴好絕緣膠鞋、手套。 第6條

電機起動正常后,將風門拉開。 第7條

開車時按下列順序操作:

①合電源隔離開關,同時檢查電壓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②合水阻器降壓起動回路隔離開關。停運轉中的風機。先拉油開關。后拉隔離開關。然后合起動回路的油開關。動作要快、穩、沉著。

③當風機轉速達到同步轉速95%時,投入勵磁。

④風機起動達到同步速度時,合正常運轉的油開關,再檢查起動回路油開關。

第8條

風機起動完畢,檢查各部的運轉情況,一切良好時填寫運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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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風機司機操作規程

第1條

開車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機械和電器部件是否滿足完好要求,各種固定的螺絲、托架、墊圈是否有松動,損壞現象。

(2)必須人工盤車,且感覺運轉靈活,無撞擊現象。 (3)先打開冷卻水閘,開動水泵,檢查水量是否充足,打開斷水開關。

(4)用手搖動注油泵(45—50轉)檢查油是否進入缸內。 (5)無負荷起動。

(6)合高壓隔離開關,檢查電壓是否平衡正常。 (7)移動磁電阻手把轉到放電電阻上。 第2條

啟動順序:

(1)合高壓油開關,觀察指針是否正常。如儀表指針劇烈擺動或磁力不吸,應立即停車進行處理。

(2)在電機達到同步后,調節啟動電阻,使勵磁電壓為50伏左右。

(3)檢查油壓(包括油泵)以及各壓力表和溫度表的讀數是否在下列范圍內:

A、一級壓力為1.8--2.0kg/cm2不低于16kg/cm2。 B、二級壓力為8kg/cm2不超8.4kg/cm2。 C、潤滑油壓力為1.2--2kg/cm2。

D、各級排氣溫度不超160℃,機身內油溫不超60℃。 第3條

正常停車:

(1)放出中間冷卻器和儲氣罐的油水。

(2)把勵磁變壓器調到電壓最小值,然后斷開電源。壓縮機進入空負荷運轉而停車,冷卻水停止供給。

(3)在冬季低溫的情況下,應將各地方水路,中間冷卻器內存水全部放出。以免發生凍裂現象。

(4)停車后應及時進行機器的清洗。

第4條

凡遇下列情況,必須立即停車找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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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冷卻水突然中斷供給,若斷水后開車的時間較長,則切不可立即將氣缸內的水放出,更不應立即注入冷水,須待氣缸自行冷卻后再供水開車。

(2)潤滑油壓力下降或突然中斷。 (3)中間壓力過高或過低。 (4)二級排氣壓力過高。 (5)一級排氣壓力過高。 (6)潤滑油溫度過高。

(7)配電盤電流表所示負荷突然超過正常值。 (8)壓縮機或電動機有不正常的音響。

(9)電動機的滑環和電刷間或線路接頭處有嚴重冒火時。 (10)壓縮機發生嚴重漏氣或漏水。

第5條

操作壓風設備,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電氣設備,送電時,必須先合隔離開關,后合油開關,停電時,必須先拉油開關,后拉隔離開關。

第6條

壓風機運行過程中,進水溫度不得超過36℃。出水溫度 得超過45℃,電機溫度不得超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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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排水司機操作規程

第1條

開泵前必須對變阻器,開關柜及機械進行檢查,必須盤車感覺靈活,一切正常完好才能充水開泵。

第2條

主泵充滿水后,關閉閘門,然后進行送電,送電時必須穿戴好絕緣手套、膠鞋。

第3條

送電操作時,要注意儀表指示和信號指示,帶電機運轉不得超過15秒,連續起動不得超過2次。

第4條

水泵達到正常運轉時,要注意壓力表的指示,慢慢打開水泵閘門。

第5條

起動結束,要對壓力表、真空表、電流表、電壓表、電動機、泵軸瓦等部位檢查。發現異常應停泵檢查,通知維修工處理。

第6條

水泵運轉過程,司機必須精神集中,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停機處理。

第7條

停泵時,先把出水閘門和真空表關閉,然后停電把啟動器恢復到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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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工操作規程

第1條

在用電解液時,操作人員要戴保護眼睛,口罩及膠皮手套,并系上圍裙,穿上膠鞋。

第2條

配制電解液時,必須使用雨酸器具,或玻璃器具,瓷質工具,一定要將濃硫酸慢慢倒入蒸溜水中。切不可將蒸溜水倒入濃硫酸中,以防發生事故。

第3條

在初充電時,采用定電流并聯充電法,在充電架上進行時,調整硅整流器電壓,使充電電流為0.9安培,以指示表為準,每小時檢查一次,使充電電流保持0.9安培,連續充電72小時,充電足后,再補充一次蒸溜水,再充電2小時,使電解液均勻,電解液比重1.26(300),否則,調整,然后再以0.9安培電流充電2小時,即可使用。

第4條

日常充電采用恒壓并聯充電壓,在充電架進行,礦燈交到燈房以后,將依次放在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并把燈頭充電插頭,插到充電架上的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電路接通。充電指示燈器指示,則表示充電正常。

第5條

正常充電時間不少于12小時,充電完了時,充電電流應低于0.2安培,即可使用。

第6條

當因故障停電時,應將正在充電燈頭,進行時針旋轉180°以免電池自行放電。

第7條

充電室所有動力照明不亮,熔斷器燒壞時,先切斷電源,然后再進行操作,要選擇適當熔斷器。

30

剪板機工操作規程

第1條

機器在開車前必須用手旋轉作一次空運轉,當空車運轉后即可操作腳踏開關,讓轉鍵與大齒輪嚙合,使刀架作一次空運轉往復運動,如各運轉機構均情況正常,方可進行剪切工作。

第2條

機器必須有專人負責維修,未經批準他人不得操作。 第3條

機器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外表未涂漆處及潤滑部分均需經常涂上防銹油脂。

第4條

刀片刀口宜保持鋒利,如發現損壞及變鈍應及時更換,板料表面如有矽痕疤等不能進行剪切,禁止進行超限過載剪切。

第5條

機器運轉過程中如途中發生故障或刀架與放剪口板料互相卡阻,必須及時停車,并將電動機電源切斷將倒車銷定位板轉一定位置,用手倒向旋轉飛輪帶動大齒輪將倒車銷搖入工作位置,使切架上移到死點,即可將板料拉出之后將倒銷退去,并固定定位板,即還到原來順車位置。

第6條

根據剪板厚薄來調整上、下刀片,刀口之間的間隙,刀口間隙可按下列數據,板厚3mm,間隙0.32mm,板厚4--5mm,間隙0.4mm,板厚5--6mm,間隙0.48mm,板厚7mm,間隙0.56mm,板厚8mm,間隙0.64mm,板厚9mm,間隙0.72mm,板厚10mm,間隙0.8mm,板厚11mm,間隙0.88mm,板厚12mm,間隙0.96mm,板厚13mm,間隙1.04mm。

第7條

機器必須定期檢查,每半年一次按規定定期向各潤滑點注入合格的潤滑油。

第8條

機器用完后,應將電源切斷,并將機器打掃干凈。

31

空氣錘工操作規程

第1條

非專業司機,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開車。

第2條

工作時檢查錘頭有無松動和損壞,潤滑是否良好,錘頭錘砧是否固定的牢靠,上下砧有無傾斜,活塞桿和錘砧是否已調試良好,保護裝置是否牢固可靠,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

第3條

錘砧有不靈活現象,不準開車,停止檢查。 第4條

工作時,司錘和掌鉗者必須密切配合,思想集中。 第5條

嚴禁上下砧空擊。

第6條

當鍛料溫度低于75度時,禁止繼續鍛打,鍛件加熱時間,應按鍛件大小適當選擇保證溫度。

第7條

嚴禁在空氣錘上用鍛模鍛造5mm以下件。 第8條

工作中,鍛件在鍛模上必須放平穩。

第9條

工作中,禁止檢查和清理錘砧,必要時停車處理。 第10條

鉗子放置位置必須稍梢離開錘砧,不準侵入砧的活動范圍和在砧的側面。

第11條

鍛錘允許被打件的允許范圍,能鍛方鋼邊長,250千克錘20--120mm,400千克25--200mm,500千克30--300mm,低于本規定范圍內,鍛件要保持800度以上,并只準輕錘打擊。

第12條

鍛打鋒鋼必須在規定鍛造范圍內,每次打擊的變形量不得超過10mm。

第13條

錘身溫度超過80度時不準繼續使用,需設法降溫后再工作。

第14條

鍛錘上使用的鍛造工具必須有手把,沒有手把的工具,應以鉗子向錘砧拿放,嚴禁用手直接拿取。

第15條

操作結束時司錘聽到口令或看到手勢,鍛錘停穩后方準從錘砧上取出。

第16條

工作結束后,停下鍛錘頭徐徐向下,將錘頭擦凈,工具,鍛件料頭收拾干凈,送到指定地點,切斷電源,清潔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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鋸床工操作規程

第1條

根據工作,合理選用鋸條的規格,鋸條必須拉緊,改變速度,更換鋸條,裝卸工作時要停車進行。

第2條

工件要夾牢,兩端要架穩,鋸1米以上的長料,必須用托滾,同一次鋸多根料時,料的直徑必須相同,鋸角鋼、槽鋼等不規則的斷面時,要手托據弓慢慢接近工作表面,然后進鋸。

第3條

鋸弓上嚴禁增加重物,工件鋸斷時,應停車后取掉。

第4條

工作完畢后,將開降手柄搬到適當位置,大鋸背之頂桿,要頂在安全可靠地方,并要切斷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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鍛工操作規程

第1條

起動設備前,應檢查每個操作手柄,滑動部分潤滑系統等,均無問題后,要進行運轉試驗,一切正常時方可使用。

第2條

操作時,必須穿工作服,帶圍腰和護腳布。 第3條

操作空氣錘時,要互相配合好,不準打冷鐵板或薄板,嚴禁打空錘。

第4條

使用手柄前,檢查錘柄,要牢靠,錘面沒有油污方可使用,打回轉錘時,要照前顧后,以防砸傷人。

第5條

加工后的鍛件,不要隨地亂扔,以免誤踩燒傷。 第6條

工作完畢后,將爐火熄滅。

34

車工操作規程

第1條

車削工件前,應檢查每個操作手柄,各部螺絲,轉動及滑動部位等,均無問題后,進行空車運轉,均無問題,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第2條

車削時,必須把刀具、工件卡正、卡牢,按照開車進刀退刀,停車的順序進行操作。

第3條

車削時,必須戴防護眼鏡、工作帽,嚴禁戴手套。

第4條

要改變車削速度時,必須先斷開離合器,待速度為零時,方可轉換變速手柄。

第5條

車床上旋轉的工件,嚴禁用手觸摸和用量具測量。

第6條

在車削工件的過程中,如果車床出現異?,F象,要立即停車,進行檢查修理。

第7條

工作完畢后,應切斷電源,清掃工作場地,保持機床整潔,并在潤滑部位加注潤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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鉗工操作規程

第1條

磨銷工件前,先檢查砂輪片、防護件等,均無問題時,方可使用。

第2條

磨銷工件時,必須戴防護眼鏡,要站在砂輪側面,利用正面進行加工,過薄、過大的工件,不準在砂輪上磨削。

第3條

不準敲打臺虎鉗口、手柄、手錘面不得有油污。 第4條

不準用大錘在臺虎鉗上猛力打擊工件。 第5條

在攻套螺絲時,應檢查工件和工具規格是否合適,并加注潤滑油。

第6條

要按圖紙要求,對工件進行加工,保證工件的質量。

36

鉆工操作規程

第1條

使用鉆床前,要檢查每個操作手柄,滑動部分、潤滑系統等,均無問題后,進行空車試轉,一切正常時,方可使用。

第2條

操作時要戴保護用品。

第3條

鉆孔時,要把鉆頭、工件卡正、卡牢。根據孔徑大小,選擇適當的鉆削速度和進刀量。

第4條

鉆孔時,必須澆注冷卻液,孔快鉆透時,不得用力過猛。

37

銑工操作規程

第1條

操作銑床前,要檢查每個操作手柄,各部螺絲,夾緊裝置,潤滑系統等,均無問題后,進行空車試轉,一切正常時,方可使用。

第2條

工作時,必須戴防護鏡,工作帽。 第3條

銑工件時,要把刀具、工件卡正、卡牢。 第4條

銑工件時,必須澆注冷卻液,要注意銑削速度和進刀量,保證工件的加工質量。

38

刨插工操作規程

第1條

操作機床前,先檢查每個操作手柄,夾緊裝置,滑動部分等,均無問題后,進行空車試轉,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第2條

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第3條

刨(插)工作時,必須把刀具、工件都夾緊,夾正。

第4條

加工時,要注意刨(插)削速度和進刀量。按照圖紙要求對工件進行加工,保證質量。

第5條

工作結束后,把工具清點放回原處,保持機床清潔,工作場地干凈。

39

砂輪機工操作規程

第1條

操作前,先檢查砂輪是否有無缺陷,保護罩等裝置是否可靠安全,均無問題后,進行空運轉至正常速度后一切正常時,方可使用。

第2條

磨削工件時,必須戴防護眼鏡,要站在砂輪的側面,利用正面進行加工。

第3條

過大、過薄的工件,不準在砂輪上磨削。 第4條

磨削要精力集中,握緊工件,防撞擊。 第5條

如發現有異常震動和異常聲響,應立即停電檢查。

第6條 磨削完畢后,應切斷電源。

40

煤礦機電運輸各工種操作規程

蒙泰集團滿來梁煤礦

41

1、 刮板機司機操作規程„„„„„„„„„„„„„1

2、 水泵工操作規程„„„„„„„„„„„„„„„4

3、 維修電工操作規程„„„„„„„„„„„„„„5

4、 機修工操作規程„„„„„„„„„„„„„„„7

5、 電焊工操作規程„„„„„„„„„„„„„„„8

6、 氣割工操作規程„„„„„„„„„„„„„„„9

7、 電纜維修工操作規程„„„„„„„„„„„„„10

8、 防爆檢查工操作規程„„„„„„„„„„„„„11

9、 強力皮帶機司機操作規程„„„„„„„„„„„12

10、 皮帶維修工操作規程„„„„„„„„„„„„„15

11、 電氣維修工操作規程„„„„„„„„„„„„„16

12、 給煤機司機操作規程„„„„„„„„„„„„„17

13、 配電工操作規程„„„„„„„„„„„„„„„18

14、 鍋爐工操作規程„„„„„„„„„„„„„„„19

15、 鍋爐水質化驗工操作規程„„„„„„„„„„„24

16、 主扇司機操作規程„„„„„„„„„„„„„„26

17、 主壓風機工操作規程„„„„„„„„„„„„„27 42

18、 主水泵司機操作規程„„„„„„„„„„„„„29

19、 充電工操作規程„„„„„„„„„„„„„„„30 20、 剪板機工操作規程„„„„„„„„„„„„„„31

21、 空氣錘工操作規程„„„„„„„„„„„„„„32

22、 鋸床工操作規程„„„„„„„„„„„„„„„33

23、 鍛工操作規程„„„„„„„„„„„„„„„„34

24、 車工操作規程„„„„„„„„„„„„„„„„35

25、 鉗工操作規程„„„„„„„„„„„„„„„„36

26、 鉆工操作規程„„„„„„„„„„„„„„„„37

27、 銑工操作規程„„„„„„„„„„„„„„„„38

28、 刨插工操作規程„„„„„„„„„„„„„„„39

29、 砂輪機工操作規程„„„„„„„„„„„„„„40

危貨運輸安全操作規程范文第5篇

1. 查驗“交接班記錄表”。

2. 檢查操縱手柄、開關、旋鈕是否在正確的位置,操縱是否靈活,

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3. 接通電源前,應注意電源電壓,超出規定電壓范圍不允許合上開

關??哲嚨退龠\轉2~3分鐘,觀察運轉狀況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停機檢查。

4. 觀察油標指示,檢查油量是否合適,油路是否暢通,在規定部位

加足潤滑油、冷卻液。

5. 確認潤滑、電氣、機械各部位運轉正常填寫“設備點檢表”。 工作中

1. 嚴禁超性能使用,操作過程中嚴禁帶手套,女員工要戴安全帽將

頭發塞進帽內,扎緊袖口。

2. 禁止在機床的導軌表面、油漆表面放置物品。

3. 嚴禁在導軌面上敲打、校直和修整工件。

4. 對新的工件在輸入加工程序后,必須先用“試運行鍵”檢查程序編制

的正確性,再用“單程序段操作鍵”檢查程序運行情況,此時手指放在停止按鈕上,隨時準備做停止操作。未經試驗的程序,不允許進行自動循環操作,以防止機床發生故障。

5. 在程序自動循環運行時,操作者應集中思想,密切監視運行情況,

嚴禁離開工作崗位。

6. 在運行中發生報警和其它意外故障時,應使用暫停鍵終止運行,

再做相應的操作處理,應盡量避免使用緊急停止按鈕。

7. 刀架在軸向位移時,嚴禁切斷電源,避免零件損壞。

8. 經常檢查機床精度和觀測刀具磨損情況,以便及時進行刀具的尺

寸補償和更換。

工作后

1. 必須將各操縱手柄、開關、旋鈕置于“停機”位置,并切斷電源。

2. 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危貨運輸安全操作規程范文第6篇

2、使用吊車前必須詳細檢查吊車的吊桿、各部銷子、螺栓、鋼絲繩接頭有無松動、脫落現象。如發現缺陷,應修好后再進行工作。吊車應備用適用的滅火器。如遇漏電、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并立即停車處理。

3、按照吊車的技術文件進行操作、檢查保養,對自動控制及電器部分,需遵守技術文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國家有關鋼絲繩報廢標準,經常檢查鋼絲繩的質量情況。

4、吊車發動后要空載試運轉,在吊裝時,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司機與指揮密切配合按指揮信號操作,當信號不明或不清時,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不得肓目開車或起吊。

5、輪胎式吊車,作業前支腿應全部伸出,并在支撐板下墊好木板,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懸掛式的吊車,伸出支腿前應先收緊穩定器。

6、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若需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臂桿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中發現支腿下沉,吊車傾斜等不正?,F象時,應立即放下重物,調整后方能作業。

7、吊車如需吊工件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吊車的允許起重量,工件應處于吊車的正前方,離地不得超500毫米,對于較長物件要防止擺動,緩慢行駛。

8、吊車在起重額定負荷或接近額定負荷時,應將重物吊離地面200~500毫米后停止提升,檢查吊車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提升。

9、吊裝工作場所應有足夠的空間,要注意周圍及上空有無障礙物。吊車在架空輸電線路下工作或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在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適當加大 。吊桿、鋼繩及吊件與帶電線路的距離最小應保持3米(限6000伏以下),夜間工作時,應有足夠的照明。

10、在易燃、易爆物附近,一般不應進行起吊作業。特別不應使易燃物靠近排氣管。吊車加油時,嚴禁吸煙和接近明火。

11、吊車吊裝應站在平坦堅實并與溝槽、基坑保持適當距離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軟或不平時,應夯實整平,并且用道木墊實,應在支腿底板下鋪以墊木將機身頂起,并保持水平。

12、吊車司機酒后不得操作,在操作時不得與他人說話,談笑,精神必須集中,以免出意外事故。

13、吊車司機要關注并檢查起吊物是否綁扎繩扣是否牢固,所有索具和夾具都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發現有損壞情況時,不可勉強使用。

14、司機必須清楚被吊裝物的重量,不準斜拉斜吊,不允許吊重行車的吊車,吊重物時不準挪車位置。

15、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吊重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吊裝動作。一般情況吊重時,不得進行伸臂及縮臂,若必須時,應符合起重圖表的安全要求方可操作。

16、起吊物件應設置溜繩,起吊速度要均勻,操作要平穩,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剎車。作反操作時,必須待吊車停穩后再換向運轉,禁止突然變換方向。

17、起吊時,不許橫拖物件或傾斜吊裝,嚴禁吊拔埋在地下的情況不明的物件或凝結在地面、凍在冰上的物件。

18、吊車吊著重物回轉時,應慢速進行,速度不應超過規定值。禁止在斜坡處吊重物回轉。

19、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不準把吊車作為運送人員使用。起吊時不準在吊臂或吊起的重物下站人,起吊時汽車駕駛室內不許有人,禁止將重物吊越汽車駕駛室。

20、空負荷運行時,吊鉤與地面間距不得少于2米,帶負荷運行時,重物必須高于運行路線上最高障礙物0.5米上。

21、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鋼絲繩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齊,當吊鉤放在最低位置時,卷筒上至少應保留4圈鋼絲繩。起吊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

22、吊車在坡道上行走時,禁止溜放滑行。行走時需要換向,必須在吊車停住以后進行。

23、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一指揮,動作配合協調,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吊重的80%。

24、如果吊車在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吊裝,并采取措施將吊物放下,停止運轉后再請維修工進行維修,嚴禁在運轉中進行保養和修理工作。

25、停止工作時,必須剎住制動器。工作完畢,吊鉤和吊桿應放在規定的妥當位置。所有控制手柄應放在零位,切斷電源并關門上鎖。

26、起吊時操作桿不要扳的過緊,以免出現緊急情況,操作桿扳不回來,造成吊車反張事故。

27、起吊時,先推吊車的吊鉤后抬離器踏板,落鉤時先把換向器手柄放在落鉤位置,才能踏下自動踏板。

28、吊車在吊裝重物回轉時,動作要緩慢防止吊裝物擺動,使吊車歪斜,并且在起吊時吊車臂下不得站人。

29、在吊裝重物時,不準爬桿操作,如果必須爬桿時應將吊裝物放下才能爬桿,然后再進行吊裝,以免發生吊裝事故。

30、嚴格遵守“十不吊”即: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不吊;超負荷不吊;工件緊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不吊;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線隱暗 看不清不吊;斜拉工件不吊;棱角物件沒有措施不吊;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易燃易 爆危險品不吊。

31、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或氣溫低于-20℃(含-20℃)及瞬間最大風速超過10米/秒時,應停止吊裝作業。大風時,汽車吊應停放在避風處;履帶吊應將上機放在與履帶縱向方向,機械背面向風,且把起重臂降至地面或者將吊鉤落到地面封到物體上,鎖緊回轉制動。

32、汽車吊工作完畢后,收支腿、回轉吊桿不得同時進行。應先回轉吊桿至行走位置再收支腿。

33、若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保護好事故現場,立即向交警部門報告,并向承租單位及公司安全部門報告事故經過和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基本情況。積極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34、發生吊裝事故,當事人應保護好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措施搶救傷者及設備,并立即向承租單位及公司工程部和安環部報告事故經過和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基本情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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