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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規章制度范文

2023-09-20

完善規章制度范文第1篇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是指區人民政府通過對行政執法主體的行政執法案卷實施檢查,對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行政執法文書的規范化等情況進行檢查評價的活動。本制度所稱的行政執法案卷,是指行政執法主體在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活動中所形成的有關記錄、證據、材料、執法文書等依法需歸檔管理的案件材料。

第三條: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堅持公正、公開、統一標準的原則,客觀評價行政執法主體的行政執法行為。

第四條:第七條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的主要內容:

(一)行政執法主體是否合法;

(二)行政執法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正確;

(三)行政執法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定性是否準確;

(四)行政執法程序是否合法,內部運作程序是否規范;

(五)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決定是否合法、適當;

(六)行政執法主體是否按本部門制定的行政處罰裁量量化標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七)行政執法文書、案卷材料是否完整齊備,文書使用是否規范,卷宗制作歸檔是否符合標準。 第五條: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人員應客觀、公正地對所查案卷評分,扣分及扣分理由應作書面說明,評出案卷得分后應予簽名。

第六條:行政執法案卷實行一案一評,評查小組根據每個案卷的實際情況,進行書面綜合評議,并評出優秀、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評查結果。

第七條對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由相關部門處理。

完善規章制度范文第2篇

企業效能監察是指企業紀檢監察部門對其監察對象履行職責情況所進行的監察活動。即對企業管理組織和管理人員在管理活動中的行為能力、運轉狀態及產生的作用、效果和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進行監察。企業效能監察主要從管理入手,圍繞安全、質量、效益、效率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重點監督檢查監察對象違反職責和行政法規、制度以及指令、工作程序,并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經濟損失的錯誤管理行為,以保證企業內部政令暢通,提高管理效率,增加經濟效益。本人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對效能監察談一點粗淺的認識和體會。

一、效能監察在企業中發揮約束和規范作用

效能監察是一種管理監察,涉及到管理行為的監督檢查,目的是督促監察對象勤政務實,執行企業規章制度,履行好職責。通過預防性的事前監察,或者是懲戒性的事后監察,都可以對監察對象的管理行為作出評判,從而約束和規范監察對象的履職行為,既廉潔又勤政地搞好本職工作。企業效能監察對企業管理有強化作用,能實現從源頭治理的效果。效能監察可以發現企業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協助企業

領導和有關部門建立、修訂和完善規章制度,加大對落實制度的檢查力度,同時加強教育,提高監察對象素質,對違章者進行懲戒,以警示他人,使管理工作得到完善和加強。

二、效能監察對企業的增效發揮促進作用

效能監察在經營管理的效率、效益上作文章,如對工程項目和物資采購實行效能監察,能降低投資和采購成本,產生直接經濟效益。效能監察在管理行為、能力、運轉狀態上作文章,如對執行安全、質量、規章制度情況實施效能監察,防止發生質量差錯、安全事故,就能產生間接經濟效益。因此,可以說是效能監察出效益。

1、對企業領導干部履職情況開展效能監察。如果領導干部在工作中不能全面履行職責,或者履職出現偏差,或者工作效率不高等等,都會使所分管的工作不盡如人意,造成計劃、任務、目標落空。所以,對領導干部履職開展效能監察是當前的重點內容。

2、對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的突出問題開展效能監察。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目的就是提高經濟效益,為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物資采購,改善職工工作環境,降低物資消耗,提高產品質量等等,都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前提和基礎。企業效能監察應該對這些影響經濟效益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

3、對企業監察對象工作質量和工作數量開展效能監察。監察對象的工作質量代表著企業的管理質量,企業對象的工作還應有數量問

題。工作數量代表了管理工作的成果,數量小,表明成果少,沒有工作數量,就沒有成果。所以,監察對象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數量也是效能監察的突出內容。

三、發揮效能監察對企業管理的再管理作用

企業效能監察是企業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因此,決定了它的效能監察主體是企業的行政管理者,而它的監察客體不直接表現為企業的人、財、物和產、供、銷的過程,而是這六大環節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這就促成企業效能監察過程是對企業管理在另一層次上的再管理。為此,筆者所在單位開展企業效能監察工作以來,逐步形成和堅持了以人為本,教育為主,預防為先的教育機制,并采用主管領導在所分管部門以現身說法、工作實踐體會等形象有效的教育方式,提高廣大管理干部勤政廉潔的意識和自覺性;堅持強化以執行和細化上級廉潔自律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建設。目前本單位已初步形成以約束監督領導干部的“三項”制度為重點,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核心,以促進干部隊伍勤政廉潔為目標的企業紀檢監察制度體系,并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和完善;堅持狠抓落實的檢查考核機制。在實際操作中,注意把日常監督檢查與處理群眾舉報、信訪問題結合起來;把干部任用、簽注廉政鑒定意見與中層干部年終評議考核結合起來,把落實領導干部填報個人收入、重大事項報告、禮品上交登記、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結合起來;把事前、事中、事后監督,進行監察變為全方位、全

過程。這樣做的結果,使本單位從兩級領導到一般干部始終處于企業效能監察的管理視線之內,強化其干部隊伍建設。

四、發揮效能監察對企業資產的再保護作用

完善規章制度范文第3篇

自考本科畢業論文 題 目:試論中小企業員工績效考核制度的問題及完善 專 業: 考 籍 號: 姓 名: 指導教師: 通訊地址:

郵 編: 電 話: 郵 箱:

完成時間:年月日

目 錄

摘 要 ................................................... 2

一、 前 言 .............................................. 3 1.1 背 景 .............................................. 3

二、我國中小企業員工績效考核存在的問題 ................... 3 2.1我國中小企業員工績效考核現狀分析 ..................... 3 2.2我國中小企業員工績效考核問題分析 ..................... 3

三、中小企業績效考評的完善制度 ........................... 5 3.1完善中小型企業績效考核的措施 ......................... 7 3.2綜合案例 ............................................. 9

四、 結束語 ............................................. 12

參考文獻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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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小企業員工績效考核制度的問題及完善

摘 要:員工績效考核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已在許多企業中運用,幾乎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一套考核制度,但真正達到良好效果的并不多見。相反,在考核中走過場、流于形式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冃Э己俗鳛楝F代企業管理的核心環節之一,它對組織業績影響的重要程度已經為企業界所普遍關注。在評價與激勵員工,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種種原因,目前我國的很多中小企業在員工績效考核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影響了企業的發展。針對中小企業在績效只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合理 的解決對策,以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進一步發揮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關鍵字:績效考核;員工激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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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 言

1.1背景

所謂績效考核,就是對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和評價的過程,它是以特定的結構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來衡量、評價與員工工作有關的特性、行為和結果。通過對與員工工作有關的特性、行為和結果等實際績效的考核,對員工的績效做出客觀全面的評價??冃Э己耸?ldquo;知人”的主要手段,而“知人”是“用人”的主要前提和依據,即績效考核是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手段、前提和依據。

績效考核作為人力資源的核心內容之一,就企業規模而言,大部分企業還是屬于中小型企業。相比大型企業,中小型企業有著一些先天的劣勢:第一,實力有限,抵抗市場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企業業績易受市場環境影響;第二,沒有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統,信息收集處理能力較弱;第三,員工職責不明確,易出現“因人設崗”、“多頭領導”、“越級管理”等現象;第四,決策者(老板)對員工的評價及考核不夠規范,個人喜好往往決定職位及薪金的升降。如何規范企業運作、讓眾多中小企業得以更快發展,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顯得日益重要,績效考核作為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中重要的一環也被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實際上,企業的績效是浮在海面的冰山,而影響企業績效的很多因素則隱藏在水面之下,要想從根本上提升績效,需要分析一下影響績效的關鍵因素。影響企業績效的因素可以分為工作體系和員工體系兩大方面。工作體系包括經營管理機制和工作環境,這些因素相當于績效的硬件系統,雖然對績效的影響較大,但相對穩定,也是較容易進行調整的。

二、中小企業的績效考核制度存在的問題

2.1我國中小企業績效考核現狀分析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規模較小,經營穩定性差,缺乏科學的管理,普遍績效考核存在問題。我國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到目前為止并沒有形成一個良好的制度體系,在許多方面還存在著重重困難,甚至是難以克服的困難。在作為推動我國國民經濟發展重要力量的中小型企業中實施人員的績效考核管理工作,越來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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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中小企業領導層的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績效考核是指在企業中,組織通過系統的方法與原理來評定員工在職務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的一種評估制度和方法。它不僅是對員工工作結果的認定、比較、評價,更是對員工行為過程的控制。主要作用就是衡量同一職位的不同員工間的績效差別,促進企業的整體績效。只有認識了績效考核對于中小企業的重要性,結合對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績效考核現狀的分析,才能更準確的找到中小企業績效考核在我國的發展道路。

以下根據考評的效果將我國中小企業績效考評的現狀分為三類:

第一類企業已經和國際接軌,其績效考評已經走向規范化,他們已經將績效考評的作用發揮出來了。第二類企業的績效考評正在走向規范化、體系化。我國多數企業已經認識到績效考評的重要性,力求引入考評制度來提高企業績效,完善企業管理。但在績效考評的過程中,還存在許多問題需要解決,包括目標不明確,標準不科學,考核方法不當,沒有溝通和反饋和結果利用不當等。第三類企業的績效考評成了走過場或者是對績效考評的利用嚴重失誤。這類企業的績效考評有可能是過程不規范,缺少必要的步驟,或某些步驟存在嚴重的失誤。

2.2我國中小企業員工績效考核問題分析

1.績效考評的理念和引導方向不明確

目前大多數企業管理還停留在事后考核的階段,即當員工完成工作以后,再來對員工的工作業績進行評價和衡量,并根據考核結果給予物質或精神的獎勵和懲罰。這就違背了績效管理的初衷,使員工對績效考核的態度是談虎色變。

許多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各個環節銜接不上,致使提取的關鍵業績指標過于空泛化,只是根據現成的指標庫或模板生搬硬造,導致進行考核的關鍵業績指標具有普遍性,而不具有適合企業特征的針對性。公司對員工的考評只根據事先確定的績效指標對其業績進行考評,達到指標算是合格,超過指標便是優異,并根據指標確定員工的獎金和升遷;對能力考核、行為考核和態度考核上,既沒有相應的指標,也沒有相應的制度規定。而對員工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能力,只著重于對知識技能與工作經驗的觀察,而忽視項目人員的基本素養和內部潛力。

2.采用單一的考核標準,考核標準不嚴謹,忽視對員工的激勵

公司對項目銷售人員的考評以銷售業績指標為衡量標準,雖不全面,但在一定程度上對項目銷售人員的績效管理起到較大作用;對項目實施人員則很難制定項目績效管理標準,公司也嘗試制定了一些項目績效管理標準,但考評的項目過于抽象,考核結果與員工努力程度相關性不大,對業績的可衡量性差,考核標準應該根據員工的工作職能而不是職位來設定??己四繕嗽O置不嚴謹,考核標準說明含糊不清,加大了考核的隨意性;考核標準大而籠統,沒有具體的評價標準;考核標準中存在過多難以衡量的因素,使員工難以信服;考核標準與工作職能偏差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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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這些都使考核者的評分存在一定的隨意性,人為操縱的可能性強,考核結果爭議性大,很難令員工信服,結果使考核流于形式。

3考評期設置不盡合理

公司考評重點放在每年年底的考評上,所以公司在周期是和獎金的發放周期一致,以一年為一個考評周期,考評在每年年底進行。

公司考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年終獎金的評定,所以,設為每年年底考評。但是,績效考評的一條重要原則是:連續的信息反饋和對員工指導必須成為企業的一項積極的日常工作活動。事實上,從考評的績效指標來看,不同的績效指標需要不同的考評期,對于任務績效考核指標,可能需要較短的考評期。這樣一方面在較短的時間內,考評者對被考評者在這些方面的工作產出有較清晰的記錄和印象,如果都等到年底來進行考評,恐怕就只能憑借主觀上的感覺了去考評;另一方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是非常必要的。對工作的產出及時進行評價和反饋,有利于及時的進行工作,避免將問題一起積攢到年底來處理。對于周邊考評指標,則適合于在相對較長的時期內進行考評。如果說過于頻繁的進行考核,不僅會浪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且,員工對其產生反感,這不僅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還很可能適得其反。一般說基層人員的考評周期短一些;中層人員考評周期需長些,因為管理人員的成績不是一天兩天就能看到的。根據工作內容的不同,其完成工作任務的時間亦不同。因此,考評期限不同,需視具體情況而定。

4考評內容不夠完整,考評工作的組織實施過程不嚴謹

目前,多數公司考核的內容不能涵蓋全部的工作內容,或以偏概全,如關鍵績效指標有缺失等,因此,無法正確評價人的工作績效。許多企業的考核內容大多千篇一律,不同類型部門考核內容差別不大,針對性不強。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考核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和準確性。多數企業的考核內容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方面使員工的德、能、勤、績,令一方面是員工為企業創造多少經濟效益。對這兩方面內容的考核并不能全面地反映員工的工作績效。另外,德、能、勤、績這類考核指標基本上是屬于定性化的指標,過多定性化指標的存在無法避免會造成考核者判斷的主觀隨意性,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績效考核的公正性與有效性。只有把定性化的指標以定量的形式表現出來,才能克服其主觀隨意性。公司績效考評的實施主要是由同事之間進行考評??己诉^程中員工之間沒交流很隨意,未能嚴格執行每一項考核指標。

對于公司目前的情況來看,是由員工對員工進行考評。這種考評形式存在一定的問題,雖說員工對員工的一貫行為最為了解,容易做出客觀的評價,但是同事之間存在人際關系和面子等非程序信息的干擾。這樣,考評結果出現誤差是必然的。 以上種種原因往往導致員工失去信心,對考評不予配合,這樣使得考評的結果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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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恰恰相反,不能實事求是的反應問題。對下一步的公司工作做出錯誤的引導,造成戰略性的錯誤。

5.考評者的主觀性強,容易出現偏差

(1)暈輪效應

暈輪效應是指在考察員工業績時,由于一些特別的或突出的特征,而掩蓋了被考核人其他方面的表現和品質。

(2)寬嚴傾向:寬嚴傾向包括“寬松和嚴格兩個方面。寬松傾向是指考核中所做出的評價過高;嚴格傾向是指考核中所做出的評價過低。

(3)平均傾向:是指給大多數員工的考核得分保持在平均水平的同一檔次,往往是中等水平或良好水平,這也是考核結果具有統計意義上的集中傾向的體現。

(4)近因和首因效應:近因效應是指考核者只看到考核期末一小段時間內的情況,對整個考核期間的員工工作表現缺乏長期了解和記憶,以近代全,只是對最后一個階段進行考核。首因效應是指考核者憑第一印象判斷問題。

(5)成見效應:考核者由于經驗、教育、世界觀、個人背景以及人際關系等因素而形成的固定思維對考核者結果的刻板化影響,通俗的說法是偏見、頑固等。

三、我國中小企業績效考核的完善制度

3.1完善中小型企業員工績效考核的措施

中小型企業是在改革開放后迅速發展起來的,其特點是管理層次少、管理成本低、決策快、易于抓住市場機會。不是所有的績效考核方式都適合中小企業,因此,要解決中小企業績效考核中的問題不是照搬一套最科學詳盡的績效考核制度就可以的,必須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結合我國中小企業的特點,提出針對性的改進措施。

1、科學的進行工作分析,選擇搭配合理的考核方法

工作分析是人力資源管理活動的重要內容也是績效考核不可或缺的前提,它可以確定績效標準,然后把員工實際的工作績效與理想的工作績效進行比較從而進行績效考核。在設計績效考核表之前,要對所要考核的員工的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可以查閱其崗位說明書,也可以讓其填寫崗位調查表或采取訪談的方法。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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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我們才能了解該崗位需要什么樣的知識、技能和能力、工作量如何、需要什么樣的工作態度等等。

績效標準在整個考核過程中是重要一環,卻常常被人忽略。工作分析明確了該做的事情,而績效標準說明其必須達到的程度。二者合起來才能把對員工的要求解釋清楚。根據不同的績效標準,考核者還要科學的搭配績效考核方法。

有效的績效標準是根據工作而來,因此崗位說明書的內容就是績效考核的基礎??己说臉藴适紫葢强梢赃_成的、易于了解的、明確且能衡量的。例如,A公司的某些標準可以這樣設定:目標完成100%位出色完成,85-99%是較好完成,75-85%是一般完成等等。其次,員工應參與制訂他們自己的績效考核標準,這樣的標準才能恰當;員工也能受到鼓舞而努力去達成甚至去超越標準。如意見不能協調一致,其上司應做最后之決定。再次,一件工作的績效考核標準該有幾個,并無最少或最低之定數。多項標準有助于主管的要求并有助于主管了解部屬的長處及應該加以輔導的地方。主管及部屬在決定標準的數目時應把握恰當與實際兩個原則。

2、合理的選擇考核者和考核信息并對他進行心理偏差的培訓

在選定考核人員時,我們需要遵守一些原則:一是考核者要有代表性。根據360度考核法,對員工考評需要有各方面的代表參加。二是選定的考評人員必須具有好的品德修養、豐富的工作閱歷和廣博的理論知識,能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和一絲不茍的態度去對待考評工作,避免摻雜個人好惡、以偏概全,并要在考評工作方面經過一定的專門訓練。三是考核人員各方所占的權重要恰當。在評價的過程中,員工的頂頭上司所占的權重應該是最大的,假如員工有幾個上司,綜合幾個上司的意見可以改進員工的績效考核質量。員工同事可以觀察到其上司無法觀察到的某些方面,經研究表明,同時評價對員工的發展計劃制定很有效。員工的自我評價也不能忽視可以減少員工對考核的抵觸作用,但要提防他自我評價過高。360度績效考核法中還有來自客戶的評價。

員工績效考核的信息應該是多方面的,考核一般從成績、工作態度、工作適應性和能力四個方面獲取信息。成績包括質量、數量、教育、指導和創新、改善等因素。工作態度評價有紀律性、協調性、積極性和責任感四方面內容。工作適應性則根據學習效果原理,主要有工作成績的改善和人際關系等。對于能力評價者需要從知識、技能、理解、判斷、決斷、應用、規劃、開發、表達交涉協調、指導監督方面獲取信息。當然,根據不同的崗位,需要有不同的信息的側重,獲取的信息需要與標準相符合。

由于每個考核者都不可能趨于完全理性,考核者在績效考核中出現的心理偏差的表現很多,而很多偏差是在大部分人未經培訓出現。因此企業有必要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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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進行有關心理偏差的培訓,首先應該是進行一般心理知識的培訓,使得考核者盡量避免產生眾多人都出現的錯誤。然后是有針對性的進行培訓,在培訓中,主講人先為考核者們放一部關于員工實際工作情況的錄像帶,然后要求他們進行績效考核。接著主講人把不同考核者的考核結果放到粘貼板并把所有可能存在的問題逐一講解。最后主講人給出正確的考核結果并對考核者們存在的錯誤一一加以分析。實踐證明,對考核者進行相關培訓有助于減少一些心理偏差的出現,利用計算機輔助進行的工作績效考核培訓有助于提高上下級之間就績效考核展開討論的能力。

3、公開考核過程和考核結果,進行績效溝通和績效反饋

績效考核結果必須公示,這不僅僅是考核工作民主化的反映,也是組織管理科學化的客觀要求??己私Y果做出以后,要及時進行考核面談,從某種意義上講,溝通是靈魂。溝通能使員工了解自己的業績狀況和考核結果,也使管理者了解下級工作中的問題及意見,創造一個公開、通暢的雙向溝通環境。這樣,績效考核才能真正發揮其效用,推動員工素質的提高,實現組織發展目標。

4、把績效考核結果與激勵、薪酬設計聯系起來

一般的講,只要達到或超過了績效考核期開始時確定的績效標準,都應該給予獎勵。但是,獎勵的方式不一定都與錢有關。而且,獎勵只有符合下列兩個條件時才具有激勵作用:

一、為被獎勵者重視;

二、與被獎勵者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績效相一致。由于人的需要是千差萬別的,對一個人具有較大激勵作用的事情,對另一個人來說也許會毫無激勵作用,因此,有效的獎勵系統應能反映不同員工的需要。通常的獎勵方式有:績效工資;表揚;晉升;個人獎金;團隊獎金;獎品;特殊津貼等。

我們可以借鑒歐洲企業的人力資源開發激勵機制,建立一個多維交叉的人員激勵體系。具體應當實現下列各種激勵手段的整合:①物質激勵手段: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及其它福利(住房分配等)。②精神激勵手段,具體包括:通過建立明確的組織目標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有計劃地進行工作輪換;使員工工作不斷豐富化、擴大化;授權;機會獎勵。如:培訓、給予更富挑戰性的工作等;鼓勵職工參與、給予尊重、給予認同、多強調積極的一面,等等。

3.2綜合案例

A公司是一家生產和銷售計算機的有限公司。由于近來公司經營情況欠佳,公司總經理M先生有求人力資源部對本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上的干部實施績效考核。到了月末,公司生產部經理L先生收到一份績效考核表要其填寫。L先生對績效考核不勝了解,同時對績效考核的目的有些擔心,以為公司是不是因為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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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不善,要減薪或者裁員。于是,L先生便在“工作內容”一欄里,將自己一個月里所作的事情做了個簡要的小結,并將自己完成的不錯的工作列在前面。在“自評”一欄里面有“出色完成、較好完成、一般完成、基本完成、沒有完成”五個檔次。由于公司產品質量一直上不去,L先生擔心考核結果對自己不利,斟酌了一下便選了“一般完成”。到了“原因分析”一欄,L先生填寫了“物料部進料質量太差,生產時間太緊張”。L先生填好后將考核表交主管自己部門的副總經理B先生.B先生因為日常工作已經非常繁瑣,認為所謂績效考核不過是無所謂的文字工作,況且B先生也不愿得罪人,便在“直屬領導評”一欄對所有下屬都千篇一律的寫上“同意自評意見”。然后B先生再將考核標價給人力資源部經理G女士。

G女士負責績效考核表的匯總工作。他在匯總是,留意看了看“原因分析”一欄,其中物料部工作欠佳的主要原因是“財務部資金供給不走,使得工作被動”,財務部的又是“銷售部應收帳款太多,致使資金周轉不靈”。G女士也不知道責任究竟在哪里,況且自己這個人力資源部權力部有限,便沒去多加過問。最后,G女士對績效考核表只是做了簡要匯總之后就整齊的把績效考核資料歸檔放在文件柜中,也委屈采取其他的措施,這次考核就這樣草草收場。

A公司的績效考核沒起多大的作用,該公司的做法在對考核的理解上和考核的實施上均存在有許多不足。我認為A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1、沒有重視工作分析

在以上案例中,我們發現工作分析這一基礎性工作已經被他們忽略掉了。A公司對L先生的考核由“工作內容”一欄,但并沒有就工作內容做出明確的說明,從而使得L先生把自己一個月所作的事情進行小結。這樣,一是失去了判斷一個崗位工作完成與否的依據,從而崗位目標難以確定,導致難以進行科學考評;二是各崗位忙閑不均,存在著同一職級的不同崗位之間工作量的大小、難易程度差別較大。結果,在其它表現差不多、工作任務也都完成的情況下,往往工作量大、工作難度高的崗位上的員工沒有被評為優秀。 三是可能造成爭權卸責,造成人員浪費。由于沒有明確的工作規范,各崗位職責模糊,這樣就造成了有些國有企業中的人浮于事的現象。

2、績效考核的標準設計不科學 、方法單一

A公司考核標準十分模糊,對于某一個工作崗位的考核標準,比如如何算“出色完成”,如何是“較好完成”,怎樣又算“一般完成”和“基本完成”,以及他們之間有何區別,人力資源部都沒有做出明確的說明。L先生等被考核者只是根據自己的主觀判斷,考核的結果有失客觀、公正。

A公司實行的是自下而上的單一考核法,考核者僅局限于直接上司B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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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和綜合采用多種考核方法是績效考核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3、績效考核的評價者選擇失誤、信息面太窄

A公司在績效考評中采用的是自評的方法,L先生便在“工作內容”一欄里,將自己一個月里所作的事情做了個簡要的小結,并將自己完成的不錯的工作列在前面。在“自評”一欄里面有“出色完成、較好完成、一般完成、基本完成、沒有完成”五個檔次。L先生過于夸大自己的工作職責,一旦出現問題就容易出現互相推諉、互相扯皮的現象。

4、績效考核的過程中考核者的心理作用

在績效考核的過程中,A公司采用的考核方法太過于主觀,考核標準沒有量化,因此,在績效考核的過程中由于考核者的心理作用的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存在不公正、有偏差,雖然大部分考核者都認為他們在評價員工績效時做得十分公正,但在實踐中時常存在偏差

5、績效考核沒有反饋,結果沒有合適利用

A公司的人力資源部經理G女士認為她這個部門權利有限只是把考核結果簡單的存檔,沒有多少反饋。 針對A公司提出的一些完善對策:

(1)、對各個工作崗位進行工作分析,制定工作說明書,明確各個崗位之間的職責。

(2)、采用多種渠道評價對評價者進行考核,如上級、下級、同級、顧客以及自評等。

(3)、對考評者進行進行培訓。結合A公司的管理目標,對一些管理人員進行一系列的培訓,培訓的方法有理論培訓、職位輪換、晉升、在副職上培訓、集體討論、參考觀察、輔導等。

(4)、將績效考核與其他制定聯系起來。把績效考核結果與激勵、薪酬設計聯系起來,只要達到或超過了績效考核期開始時確定的績效標準,都應該給予獎勵。 (5)、A公司在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得到上級領導的支持,召開一個人員大會,對績效考核進行宣傳、建立一個良好的溝通以及反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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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束語

績效考核是人力資源管理的一個核心內容,就目前許多中小型企業的績效考核工作來說仍然存在一些誤區。如何對員工的績效進行考核,是企業管理者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在績效考核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應該予以正視、分析并解決,從而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中小型企業中的作用。本文認為,解決績效考核存在的問題應該在績效考核體系科學設計的基礎上,預測可能發生的問題,根據既定的程序進行解決。因此,設計出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才是最重要的,我國很多企業還沒有形成完整的績效考核體系,需要我們去探索,去解決。“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我們期待著更為優秀的考核體系的產生。由于本人才疏學淺,雖經多次修改,但文中不足之處在所難免,希望老師批評指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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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規章制度范文第4篇

【關鍵詞】養老保險 農村 完善

論我國一直在對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行改革,但是,因為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以及改革進程中遇到的種種問題等的影響,所以改革雖然一直在進行,但取得的成果甚微。之后,我國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行了大幅度的全面的整理,徹底將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改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將之前的老業務改為全新的商業保險。為避免政策上的失誤給改革帶來巨大的損失,也為了讓全國上下進行有節奏、有步伐的改革,所以特采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改革的方法,通過先改一部分之后再慢慢擴大的方法逐步實現對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改革,完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最終實現對農村大部分甚至所有居民的全面覆蓋。

一、養老保險制度的闡述

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指的是當勞動者由于年老體弱喪失了獲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的能力或者是由于到達了法律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有社會或國家按照相關的法律和法規,為保證這些勞動者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制定的社會保險制度。

這個內含可以從三個方面加以理解:

(一)社會養老保險所保障的是最基本的物質生活需要,它是為老年人提供的長期的有所依靠的生活保障

(二)如果想要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該滿足幾個條件

受保障者應該完全與生產資料相分離,勞動者生活的主要社會內容不再是參加社會生產勞動,因此,在現實生活中,國際上各個國家所確定的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待遇標準是根據法定年齡界定的。

(三)社會養老保險實現其保障目的方式是通過社會保險而實現的

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因分析

(一)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存在問題

舊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自實施以來,在保障農民晚年生活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但由于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有限,政府財政收入較少,農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全部由農民自己繳納,加大了農民繳納的負擔,同時農民收到自身收入的限制,參與積極性并不是很高。致使到后期“舊農保”陷入停滯階段。同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也存在覆蓋面較低的問題,同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受傳統觀念和收入水平等影響在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問題上也具有一定難度。

(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存在難題

1.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難度大。養老保險基金能否實現保值增值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能否成功推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自建立并實施以來,參保人數不斷增加,保險基金規模也將會越來越大,但我國目前規定養老基金主的投資渠道主要是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有關部門的通行做法是存入銀行。而近幾年來,不斷走低的銀行利率和國債收益率與持續升溫的通貨膨脹率,使得養老基金保值增值難以實現,甚至是出現縮水貶值的情況。

2.基金統籌層次低。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目前以縣為單位實行統一管理,設立專戶,專賬專管,??顚S?,基金運用空間小,互濟性不強,養老保險基金難以實現有效管理與發展??h級統籌層次過低,基金管理人才缺乏,難以承擔此項重任,不利于基金的長期保值增值和監管。

3.新農保與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銜接。2010年1月1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出臺施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有利于農民工在城鎮和鄉村之間流動就業或間斷性在城鎮就業,維護了參保人員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養老保險權益。并對轉入“新農保”作了說明,但對于農民工養老保險如何轉入“新農保”,參保繳費年限,個人賬戶累積如何計入“新農保”并未作出明確規定。同時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以及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吸引了大量農村居民進入城市發展,而農村農業科技的廣泛應用,農村土地經營規?;某霈F,以及土地流轉和承包政策的實施,釋放了大量農村勞動力,這部分農村人口紛紛涌向城市,尋求工作。這部分農民工的工作以靈活就業為主,工作具有很強的臨時性和流動性,跨省市流動頻繁,但是我國目前現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則實行各縣級單位自行管理和統籌,同時各個地區由于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所實行的養老保險繳費水平和補貼政策也不盡相同,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最大限度地確保農民的利益稱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推行的一大障礙。

三、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議

(一)積極擴大農村養老保險覆蓋面

1.開展政策宣傳,提高參保意識。當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之所以仍處于低水平、低覆蓋層次,主要是一部分群眾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認知度不夠。特別是部分尚未達到60周歲要繳納一定參保費用的群眾,不能正確區分新、老農村養老保險的區別,認為現在的養老保險仍處于試點階段,對于未來收益的不確定和政策的不穩定,使得他們一直處于觀望狀態。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在農村中廣泛宣傳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各種政策,包括基礎養老金的構成,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的比例、每個檔次在達到繳費年限后領取的數量比例、農民從中可以獲得哪些收益等。增強農民自我保障意識,引導農民自愿參加新農保。各省、市、區、鎮、鄉政府還應廣泛宣傳《指導意見》以及個省市對于推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定的各種政策,使廣大群眾認識到國家對于推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信心和決心,進一步認識到當前我國已經具備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政治基礎、財政基礎、群眾基礎,從根本上調動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使廣大農民自覺參保。

2.破除傳統養老障礙意識。中國是一個有著幾千年文化傳承的農業大國,土地養老一直是廣大農村的一種養老方式,土地多寡不僅僅是一個家族人丁興旺的特征,更是一個家庭財富的主要來源,因此土地養老至今仍是廣大農村一種重要的養老方式。然而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建設用地不斷增加,土地被不斷征用,土地養老局限性凸顯。為此政府應積極向農民灌輸新的養老模式,減少廣大農村對土地的依賴,尤其是仍在靠天吃飯的今天。同時,隨著計劃生育的深度實施,四二一核心家庭的出現以及青年勞動力大量涌向城鎮務工,老年養老問題口益嚴峻。因此上到政府部門下到社區、街道辦事處、村委等應積極灌輸“人人養老”、“社會養老”、“自我養老”的意識,通過提供實實在在的示范效果和更多相關信息,促成人們傳統養老觀念的轉變。形成以社會養老為主,家庭養老和土地養老等傳統養老方式為輔的多層次養老體系。真正確保老年生活。

(二)完善基金運營制度和監督體系

1.拓寬投資渠道確?;鹪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國目前養老基金的投資渠道主要是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狹窄的投資渠道使得養老保險基金增值空間有限,且高度依賴于銀行存款利率和債券收益率,并受通貨膨脹影響。隨著老齡化時代到來,我們也有必要探索與資本市場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方式和領域??梢酝顿Y與基金、債券等低風險的證券,允許養老基金流入資本市場。同時,可以嘗試推行投資委托代理制,充分利用投資公司的人才和技術,將部分養老保險基金委托給專門投資機構進行投資,不僅可以提高積累資金的增值率,也可以促進資本市場發展。

2.完善基金管理體制。當前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縣級管理,統籌層次較低,同時縣級管理機構不僅不具備資本市場投資主體資格,同時存在著管理手段缺乏,易受當地政府政府政策干擾等問題。因此,我們應建立一個獨立的農村養老基金托管機構,集中管理和運作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以省為單位,這樣不僅可以對養老保險基金進行統一運作和調度,還可以提高統籌層次。對于市、縣可以設立單獨的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日常養老保險的收集、支付和基金收益分配。并將收集到的基金劃轉到省級農村養老基金托管機構。政府還應建立相應的基金運營監管機構,對基金托管機構日常運營進行監管。形成基金收集分配、運營與監督三權分立格局,確?;鸨V翟鲋?。

3.新、舊農村養老保險的銜接。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實施意味著老的農村養老保險的廢除。積極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于參加老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應將其老農保個人賬戶積累總額對照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予以折算、補貼,按新農保標準繼續繳費,實現新、老農保對接。對于已經參加老農保且年齡已超過60歲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按照其原有賬戶繼續領取,并開始享受基礎養老金。

四、結語

由于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經濟能力日益提升,而舊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本身存在巨大的和不可修繕的缺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就變得更加迫切了,因為它比舊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設計上更加合理與完備,在執行中更加便捷與有效,在結果上更加公平也更加體現效率,并且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最終更加有利于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而這一切的發展最終離不開政府在則政和政策上的保障與扶持。但是,從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來看,其在建設的過程中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本文主要是對其存在的不足進行了分析,并針對其存在的不足提出一些建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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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鐵,熊英琪.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探究――以肥東縣為例[J].中國集體經濟.2011(03).

[4]周方遒.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相關問題研究[J].理論探討.2009(06).

完善規章制度范文第5篇

摘要:行政聽證制度作為行政程序制度中的核心制度,是規制公共權力行使的一項重要制度。我國的行政聽證制度是參照學習西方國家的行政聽證制度,并結合國情制定的。聽證作為公民參與行政的重要制度已成為當今世界法治各國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內容。本文將分析我國行政聽證制度的現狀,并提出了完善聽證制度的建議。

關鍵詞:行政聽證制度 聽證主持人 聽證筆錄

我國于1996年在《行政處罰法》中第一次引入行政聽證制度,在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保證行政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這一制度引入我國的時間不長,無論是制度本身還是在實踐中,均存在亟需完善的地方。因此,有必要對我國行政聽證制度的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研究。

一、我國聽證制度的現狀與不足

(一)行政聽證制度的立法不明確

目前,我國的行政法規定中,沒有關于行政聽證程序的一般規定,有關行政聽證的規定散見于《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立法法》等為數很少的幾部法律中,就每個單行法來看,也是采取了個別規定而不是一般規定的方式。根據《行政處罰法》第42條規定,適用聽證程序的行政處罰只限于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較大數額的罰款等。而與此三種處罰性質、特點、程度相同或更為嚴厲的行政處罰(如沒收財產、拘留、勞動教養等)則被排除在外。除行政處罰外,其他影響相對人權利與義務的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裁決等行為,尚未納入聽證的范圍。在立法領域,《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規章制定程序條例》只規定了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法聽證,尚未有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聽證規定。

(二)行政聽證主持人的身份規定不明確

行政聽證制度的程序性較強,而聽證程序的順利進行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聽證主持人。聽證主持人應當具有中立性與公正性的特征,而且在整個聽證過程中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我國《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中所規定的聽證制度均未對聽證主持人的資質和其獨立的法律地位明確規定,只規定涉案人員應當回避,但選任的主持人始終是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其與行政機關的關系密切,很難保證其獨立地做好主持工作,也難免使廣大公眾質疑整個聽證程序的公正性。

(三)聽證參與代表產生不具規范性

聽證會代表是從廣大的申請人或利害關系人中選出的代表其行使權利的公民。目前法律上僅規定行政機關有選擇聽證代表的權力。目前存在的問題是,如果這種選擇不是公開操作,而是行政機關憑其喜好單方面進行挑選,公眾有理由懷疑聽證代表的資格。因而透明、公開、公正選擇聽證代表是當前聽證操作程序中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

(四)聽證筆錄的記錄范圍不明確

聽證筆錄是對整個質辯過程的書面記錄,在質辯結束之后交當事人閱讀、補正后簽名,具有法律意義。處罰法僅規定, 聽證應當制作筆錄, 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未規定聽證筆錄及聽證過程中收集的其他材料的證據效力?!缎姓S可法》首次確立了案卷排他原則,但對聽證筆錄具體應包含哪些內容卻并未提及。對聽證筆錄記錄范圍不加以規定,聽證筆錄的全面性與客觀性就會難以保證,以致于影響整個聽證過程效用的發揮。

二、我國行政聽證制度的完善和發展

(一)進一步將行政聽證制度規范化、法定化

我國《行政處罰法》對聽證主持人的性質、法律地位、擔任主持人的要求、職權職能、聽證筆錄的效力等均未作出規定。我國《價格法》規定的價格聽證更缺乏操作性。價格聽證僅在《價格法》第23條規定,在該法其他條款和現有其他法律、法規中再也找不到依據。聽證會的實際作用主要取決于聽證程序的規范和決策形式的科學透明。聽證制度要求行政過程公開透明,首先,必須向公眾通告決策的主要內容,充分聽取有關團體、專家學者,尤其是直接利害關系人的意見,避免行政機關的恣意專斷。其次,必須保證聽證(涉及國家機密和商業機密的除外)過程的公開舉行。

(二)逐步擴大聽證程序適用的范圍

各國對聽證程序的范圍一般都有明確的限定。但一般而言,隨著民主的發展,擴大行政聽證的范圍,是各國的發展趨勢。我國目前行政聽證的范圍已經從《行政處罰法》中規定的幾種重大行政處罰的具體行政行為,擴大到《立法法》規定的對制定行政法規等的抽象行政行為的聽證。但是與現代聽證制度的內在精神相比,聽證的范圍在廣度和深度方面均要進一步發展。

(三)進一步完善關于行政聽證主持人的規定

行政聽證制度具有準司法性,聽證過程中聽證主持人應有中立性與公開性等特征。美國從有專門名稱的“審查官”到1946年《聯邦行政程序法》確定的“聽證審查官”到1972年文官事務委員會改稱、1978年國會予以承認的“行政法官”,聽證主持人名稱的演變反映了其地位日漸獨立、日漸脫離行政機關控制的過程。主持人地位的獨立贏得了公眾對聽證程序公正性的信心。我國的《價格法》和《立法法》均規定聽證會的主持人為行政立法機關,至于其他有關聽證的法規、規章關于主持人的資格規定更少。由于聽證主持人制度同程序公正緊密聯系在一起,為達到程序公正的目標,應該從制度上解決聽證主持人問題。我國可以借鑒美國式行政法官的做法,切實貫徹職能分離的原則,主持聽證的人不能同時是本案件的調查者,以避免明顯的不公平聽證。

(四)強化聽證記錄的法律意義

聽證的目的在于通過聽證獲得行政決定的證據,因此,聽證應堅持“案卷排他原則”。即行政機關做出行政決定只能以聽證案卷為依據,聽證案卷所記載的各種事實、證據材料應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任何未經行政程序認定的事實及證據都不能作為行政決定的依據。 為了維護聽證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還需要進一步強化聽證筆錄的法律效力。聽證后,沒有聽證記錄或者聽證記錄不完整,則相應的行政決定無效,復議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可直接予以撤銷。

筆者認為,聽證程序的民主與公正性質,符合社會發展趨勢。目前,影響聽證制度在我國發展的外界制約因素主要有三點,一是它還是一種比較新鮮的事物,我們還不熟悉,接受起來需要一個過程;二是公民的法律意識整體上還比較薄弱,習慣于方便行使權力的機關對聽證或許存有抵觸情緒;三是法制建設有個逐步發展的過程,立法有先有后,不可能一下子將其塞到眾多領域。另外,聽證程序本身也有制約其發展的因素,主要是它確實費時、耗力、要花錢,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效率,增加財政負擔。

但以長遠的眼光來看,它與制度民主及公民權利本位和追求公平正義的時代潮流是相符合的??傆幸惶?,它會成為我國程序法律制度以至整個法律制度體系中不可或缺、不可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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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松年.聽證程序立法研究[M].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3]曾梅.論我國行政聽證制度[J].法學學報,2008年第4期

注釋:[1]應松年主編:《聽證程序立法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528頁。

完善規章制度范文第6篇

摘要:證券市場是一個眾多參與者進行利益角逐的場所。為了維持證券市場的秩序,必須建立威懾機制、懲戒機制、援助機制、糾紛解決機制和對監管機構的監督機制,為此,必須要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加以規范。為了保護投資者,完善的證券市場需要解決證券發行中信息不對稱問題的法律和制度、消除自利交易的制度以及其他相關的專門制度。

關鍵詞: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法律制度

證券市場是一個眾多參與者進行利益博弈的場所,是利益轉移的一個渠道。在利益面前,鮮廉寡恥者有之,違法亂紀者有之,以強凌弱者有之。為了維持證券市場的秩序,必須建立威懾機制、懲戒機制、援助機制、糾紛解決機制和對監管機構的監督機制,為此,必須要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加以規范。完善的證券市場究竟需要哪些法律和制度呢?本文將從解決證券發行中信息不對稱問題以保護投資者的法律和制度、消除自利交易(公司與內幕人士或者由內幕人士控制的其他公司之間的交易)以保護投資者的制度、其他相關的專門制度等方面加以論述。

一、解決證券發行中信息不對稱問題以保護投資者的法律和制度

(一)信用中介的作用

證券市場是檸檬市場的典型例子。投資者無法鑒別發行股票籌資的公司是否值得信任,他們只得在向他們銷售的所有股票的價格中減除信任折扣。股價被打折意味著誠實的發行人不能以公道的股價籌集資金從而會轉向其他的融資方式,但對不誠實的發行人來說股價被打折與否不是他們所要考慮的問題,他們要的只是資金。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通過一套復雜的法律和制度已經解決了信息不對稱問題,這些法律和制度約束著發行人從而給投資者提供了合理保證。這些最重要的制度包括信用中介——會計師事務所、投資銀行、律師事務所、股票交易所。這些中介能在適當范圍內保證證券的質量,他們若讓發行人信口開河,不負責任地粉飾其盈利前景,從而會喪失信用并進而影響他們日后的業務。如果中介機構不能指出信息披露中的缺陷,那么就違背了他們對于投資者的責任;如果他們有意為之,將會受到民事甚至刑事指控。

但是投資者對信用中介的信賴又帶來了道德風險問題。在一個大多數信用中介極力維護其聲譽的環境中,新進入者難免出現冒充信用良好的中介的機會主義行為。投資銀行業(或者會計師行業,或者證券律師行業)涉及一種外部性——任何一個個體不能完全獲得其在名聲方面的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信用中介的主要作用是保證信息披露的質量從而減少證券市場的信息不對稱。但是信用中介市場的信息不對稱限制了他們發揮這一作用的能力。

解決信用市場信息不對稱問題的辦法:其一是第二層信用中介,它的作用是保證第一層信用中介名副其實。自律組織就能發揮這一作用。其二是強制性自律組織,這是一個有些強制的解決辦法。強制性自律組織能將行為不良的成員驅逐出行業,而不僅僅是剝奪了其盜取自律成員良好名聲的能力。其三是規定中介機構的最低準入門檻,保證中介機構滿足最低質量標準。監管者給中介機構發放執業許可,對行為不良的中介機構予以罰款或者吊銷其執照,如果中介機構蓄意從事不良行為,還可以對其發起刑事指控。

(二)避免信息不對稱的核心制度

1.有效的監管部門,起訴人和法庭

證券監管部門(在刑事案件中可以作為起訴人)必須具備誠實品質,并擁有工作人員、工作技能和財務預算,以便處理復雜的證券信息披露案件。

司法體系同樣必須保持誠實正直,并具有處理復雜證券案件的足夠經驗;當必須阻止財產轉移行為時能進行快速干預;能夠在人們失去耐心之前做出判決。

法律和制度應讓民眾有機會發現問題,并且允許集中眾多投資者訴求的集團訴訟方式或其他類似方式。

2.財務披露

法律應規定范圍廣泛的財務信息披露規則,上市公司財務報告應被獨立審計。會計和審計規則應保證投資者對及時、真實而完整的信息的需求得以滿足。會計和審計規則制定機構應勝任其職,保持獨立,具有制定良好規則的意愿并保持規則的先進性。

3.信用中介

會計師應該擁有技能和經驗,以便發現虛假或者有意誤導的信息披露。若會計師支持虛假或有意誤導的財務報告,證券法或其他法律能讓會計師承擔相應的投資者責任風險,這樣會計師就會頂住客戶要求不嚴格審計或者不作不利披露的壓力。

投資銀行業應具有調查證券發行人的豐富經驗,因為投資銀行業的聲譽取決于向投資者銷售的證券價格是否過高。如果投資銀行銷售了披露虛假、誤導性信息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證券法或其他法律讓投資銀行承擔足夠的投資者責任風險,迫使投資銀行頂住客戶要求進行有利披露的壓力。

證券律師應具有確保公司發行文件與信息披露規則一致的豐富經驗。

股票交易所應制定有效上市標準并能通過對違反披露規則的公司處以罰款或予以摘牌來實施這些標準。

4.公司和內幕人士責任

證券法或其他法律應規定對披露虛假或誤導信息的公司和內幕人士追究責任并進行其他民事制裁。內幕人士蓄意誤導投資者應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5.市場透明度

證券交易規則應確保市場“透明”,在公開證券市場上進行交易的時間、數量、價格必須立即向投資者披露;禁止操縱交易價格的交易規則應真正執行。

6.文化及其他非正式制度

活躍的財經媒體和證券分析師能夠揭露并公開誤導性信息披露,能對公司內幕人士、投資銀行、會計師和律師提出批評。

會計師、投資銀行、律師、公司管理層應形成相互之間進行信息披露的文化氛圍。他們要認識到,揭露不良信息是他們的責任,從長遠來說對他們是有益無害的。

7.其他相關的專門制度

中介執業許可制度。會計師和投資銀行應受到市場準入管制的約束。

自律組織制度。自愿性或強制性自律監管組織進行的自律監管是對政府中介機構監管的有用補充。

律師責任制度。投資者責任風險是對律師專業謹慎態度的有益補充。

獨立董事制度。獨立董事有時候能發現被中介機構忽略的問題,他們可被視作第二層信用中介。但是獨立董事不應承擔過多的責任風險,否則經驗豐富的董事將拒絕履行此職務。

投資基金制度及相關制度。投資基金制度不僅使得個體投資者能分散其投資,而且使個體投資者避免上當受騙。投資基金行業通過增加資金來源能穩定證券市場,也增強了對健康信息披露的需求。

社會保險計劃。雇員社會保險計劃是另一項有用的制度,與投資基金一樣,它們也是投資資金的來源,也增強了對規范信息披露的需求。

合理稅收體系。高稅率會削弱證券市場,原因是在高稅率之下,很多公司不愿意成為上市公司。證券交易的高額印花稅可能使證券市場規模急劇地縮小。

其他相關專門制度還包括:投資銀行內部的業務規范,其作用是保證投資銀行的收費不與法律條款相抵觸,不會損害其長遠名聲;董事會中的審計委員會,它可以在公司審計人員面對公司要求寬松處理的壓力時保護公司審計人員;內部會計師和律師,他們堅持及時、真實而完整的信息披露,會使欺詐更難以實施,等等。

以下特定類型的對象可能需要建立有針對性的專門制度。a.風險資本。風險資本基金在早期為高科技公司融資并作為專業化的中介機構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風險資本基金會對尋求融資的公司進行深入調查,并在這些公司日后從證券市場融資時提供間接保證。b.債券評級機構。評級機構是重要的信用中介機構,它們同時評定公司等級和國家風險等級。c.為資金管理人提供評級服務的顧問公司。資金管理行業催生了對資金管理人的業績進行驗證的顧問公司,也帶動了針對具有特定管理風格或者投資重點的資金管理人的業績編制業績指數的相關產業。

二、消除自利交易以保護投資者的制度

1.有效的監管部門、起訴人和法院

與解決證券發行中信息不對稱問題以保護投資者的法律和制度一樣,在消除自利交易以保護投資者的制度中,證券監管部門也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證券監管部門(在刑事案件中可以作為起訴人)必須誠實,并具有工作人員、工作技能及財務預算去排解復雜的自利交易。

司法體系應保持誠實正直,具有足夠的識別復雜自利交易的經驗;當有必要阻止資產轉移時司法體系能進行迅速的干預,其決策延遲不會令人無法忍受。

程序規范須滿足的條件是:提供合理的發現民事侵權案件的空間,容許集團訴訟或者其他可集中眾多投資者訴求的方式,認可通過復原事件的詳細過程來證明自利交易的做法。

2.披露規則和程序保護

證券法或其他法律應包含要求廣泛披露自利交易的條款。公司法或證券法對于自利交易應規定對于中小投資者的保護性程序,例如獨立董事或作為非利益相關者的股東或者兩者都通過后必須完整披露。

所有權披露規則,以便外部投資者知道誰是內幕人士;利益相關的持股人不能就批準自利交易問題參與投票,自利交易的批準應由非利益相關的持股人決定。相關制度應保證信息被及時、真實而完整地披露。

3.信用中介

內部會計師應對自利交易加以審查并報告這些信息是否準確披露。外部會計師應具有足夠的技能和經驗以發現尚未披露的自利交易信息,并堅持適當的披露。若會計師支持虛假或誤導的自利交易信息披露,證券法或其他法律會使他們承擔相應的投資者責任風險。會計師必須進行嚴格地審查,并頂住客戶要求其隱藏或不如實披露自利交易的壓力。

證券律師應負起責任,保證公司遵守控制自利交易的信息披露規則。

法律制度應要求公司具有最低數量的獨立董事。若公司和獨立董事批準對公司不利的自利交易,他們將承受足夠大的責任風險。如此一來,董事們將頂住內幕人士要求批準這些交易的壓力。

4.內幕人士責任

違反自利交易規則的內幕人士應承擔民事責任,而有意違反此項規則,應承擔刑事責任。

5.消除內幕人士交易的制度

證券法或其他法律應禁止對于投資者不利的內幕交易,執法部門應執行這些規則。

交易所應制定明確的上市標準,并讓違反規則的上市公司遭受懲罰或摘牌;交易所具有監視并發現內幕交易所需要的資源。

交易規則應保證交易價格的透明,并禁止操縱交易價格,所有這些規則應得到切實執行。

6.文化與其他非正式制度

活躍的財經媒體和證券分析師行業有利于自利交易行為的發現和公開。會計師、律師、獨立董事、公司管理層中有一種遵守規則的文化氛圍。它們應認識到,隱藏自利交易、批準極為不公的交易或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都是不合法的、會引起紛爭的行為。

三、其他相關的專門制度

1.同股同權

同股同權制度的作用在于限制持股人投票權和經濟權利的差異,并減弱內幕人自利交易的意愿。限制金字塔式所有權結構的規則也具有同樣的作用。

2.收購出價規定

強制性收購出價規則規定,取得控股權的新股東應參照其取得控股權所支付的價格來購買所有其他股東的股份,除非小股東放棄這一特別交易的權利。這些權利對外部投資者的有利之處是,在他們信任現有控股股東的情況下,若控股股東發生變化,他們能以合理的價格退出該公司。

3.優先權和贖回權

在對自利交易約束不夠的國家,公司法應規定在合并交易及其他主要交易中給予小股東優先權、在股票公開發行及債轉股期間給予小股東贖回權,這些規則能在一些常見的自利交易形式中對小股東提供保護。

4.內幕人交易公告

規定內幕人要在交易后不久甚至在交易之前披露其交易的規則,限制內幕交易發生的機會。限制在主要公告例如收益報告前不久進行交易的規則也能起到同樣的作用。

5.投資基金和社?;?/p>

投資基金和社?;鹗情g接發揮作用的機構,這些機構參與公共證券市場上的交易。他們并不直接參與自利交易,但都希望有一些制度對自利交易加以約束。

6.有效破產制度

對于債券市場,破產制度是一個有用的核心制度,這一制度使得債權人在公司違背合約的情況下取得違約公司的資產以彌補其損失。對于資本市場,控制資產轉移的破產制度的有用之處是,它形成了一種抵制自利交易的環境。相反,一些對資本市場很重要的制度特別是約束內幕交易的制度,對于債券市場其作用則沒有那么重要。

總而言之,為了保護投資者,證券市場需要的法律制度主要是解決證券發行中信息不對稱問題以保護投資者的法律和制度、消除自利交易以保護投資者的制度、其他它相關的專門制度等方面。證券市場法律和制度的完善,意味著一國法律和相關制度必然有助于中小股東獲得有關公司價值的良好信息,并讓中小股東樹立對公司內幕人士(其管理層和控股股東)的信心。其中,對公司內幕人士有信心意味著內幕人士不會通過自利交易或者直接竊取實施有損中小股東全部或部分投資價值的欺詐。若能確保這兩點,一國在其他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具有建立的證券市場的潛力以向成長中的公司供應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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