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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遺產論文范文

2024-01-13

歷史文化遺產論文范文第1篇

[關鍵詞]文化遺產;誤譯

[文獻標識碼]A

歷史文化遺產論文范文第2篇

[關鍵詞]文化線路;文化遺產;遺產保護;遺產

李 林(1970—),女,四川大學歷史文化(旅游)學院博士生,湖北汽車工業學院人文社會科學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遺產與旅游、旅游人類學。(四川成都 610064)

本文為四川大學985工程二期“南亞與中國藏區”研究項目(項目批準號:06JJD85008)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文化線路”(cultural routes or cultural itinerary)是文化遺產體系中出現的一個新概念,也是世界文化遺產的一種新類型。目前已有許多“文化線路”遺產進入了世界遺產名錄,“文化線路”已在國際遺產保護領域引起普遍關注,近年來更成為世界遺產保護界的熱點之一。“文化線路”極大地豐富了文化遺產的內涵,其對遺產進行“整體性”保護的理念更是對傳統遺產保護觀的重要突破,它的出現將對國際遺產保護事業的發展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文化線路”改變了過去世界遺產對人類文明的“點”狀展示,而成為以重大的人類活動為脈絡的“線”性區域性展示,更加真實、準確地反映了人類文化的發展與傳播,也使在世界范圍內構建以“文化線路”為經緯的“世界遺產保護網絡”成為可能。[1]

一、“文化線路”的定義、特點及研究的必要性

西班牙是最早倡導進行“文化線路”研究的國家,1994年在世界遺產委員會批準下,西班牙政府資助召開了馬德里“文化線路”世界遺產專家會議,對“文化線路”等相關問題進行了討論,為其后“文化線路”的研究打下了基礎。1998年“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該理事會為世界遺產委員會的主要咨詢機構之一)在西班牙特內里弗召開會議,成立了“國際古跡理事會文化線路科技委員會”(CIIC,The ICOMOS International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Cultural Routes),會議通過了《CIIC工作計劃》、《CIIC章程》等文件,標志著“文化線路”作為一種新型的遺產理念得到了國際文化遺產保護界的認同。2003年世界遺產委員會在《世界遺產公約操作指南》(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Heritage Convention)中加入了“文化線路”的內容,這在“文化線路”發展中具有重大意義,自此“文化線路”正式成為世界遺產保護領域的一個新類別。2005年10月,在我國西安召開的ICOMOS第15屆大會中“文化線路”被列為四大專題之一,并形成了《文化線路憲章》草案。對“文化線路”的認識,國際上大致經歷了從“概念的提出”到“得到國際遺產界的認同”、進而“受到世界遺產界的普遍重視”這樣一個發展過程。

2003年ICOMOS提交給世界遺產委員會的《行動指南》對“文化線路”定義如下:“‘文化線路’是一種陸地、水道或者混合類型的通道,其形態特征的定型和形成基于它自身具體的和歷史的動態發展和功能演變;它代表了人們的遷徙和流動,代表了一定時間內國家和地區內部或國家和地區之間人們的交往,代表了多維度的商品、思想、知識和價值的互惠和持續不斷的交流;并代表了因此產生的文化在時間和空間上的交流與相互滋養,這些滋養長期以來通過物質和非物質遺產不斷地得到體現。”[2]

與其他文化遺產類別相比,“文化線路”有如下顯著特點:第一,“文化線路”遺產主要呈線性分布,并具有一定的“長度”。文化線路本質是與一定歷史時間相聯系的人類交往和遷移的路線,如果說“文化”是其內在屬性,是其內涵所在,那么“線路”就是其外在表象、是其最主要表現形式,同時呈現出形態的多樣性。第二,“文化線路”遺產的內涵極為豐富,綜合價值十分突出。“文化線路”的內容包括構成該線路的一切組成部分,這些遺產不但類型多樣,而且內涵豐富,既有自然遺產也有文化遺產,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也含有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有個體價值,又有作為線路整體的文化價值,還有承載該線路的自然環境及生態系統擁有的價值。第三,“文化線路”強調線路帶來的各文化社區間的交流和相互影響,與重大歷史、文化事件密切關聯,影響深遠,范圍廣,常體現出跨國、綜合性特點。第四,“文化線路”是整體性遺產,具有動態性和連續性。“文化線路”以動態性表征,包括無形的、空間動力特征,揭示文化遺產的非物質的、富有生機的動態維度,其具有連通古今的生機,歷史文脈與現實溝通互動而為“文化線路”注入新意。其動態性和歷史文脈已經生成并可能仍在繼續生成相關的文化要素[3]。

我國歷史悠久、文化遺產豐富,目前文化遺產保護事業正處于迅速成長時期,一方面文化遺產保護需要借鑒國際先進的保護理念和方法,另一方面也要積極探尋適合我國國情的遺產保護道路。從相關文獻檢索結果看,“文化線路”近幾年已引起了我國部分學者的重視,較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有:李偉、俞孔堅、孫華等對“文化線路”概念及其遺產保護方法的介紹;姚雅欣、劉小方等對“文化線路”內涵進行的詮釋和解析;呂舟對“文化線路”構建文化遺產保護網絡的探析,等等??傮w看來,研究成果數量比較少,并且涉及內容也很有限,有關“文化線路”案例的研究更是屈指可數,僅有關于“京杭大運河”、四川“藏彝走廊”[4]、“川鹽古道”[5]保護的極少數學術文章,可見“文化線路”及其理念在我國還未受到普遍關注,這與我國大量潛在的“文化線路”資源是不相協調的。由于“文化線路”這一課題本身所具有的難度和復雜性都是空前巨大的,目前已有不少有識之士在呼吁,應加大對我國“文化線路”的研究,希望有更多的學者致力于此,從而更快推動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進步。

二、“文化線路”帶來的機遇與挑戰

雖然“文化線路”理念提出較早,然而直到2003年,“文化線路”才開始真正在世界范圍內引起廣泛關注。2003年世界遺產委員會上,一項來自拉美國家的聯合申報項目“印加文化線路”吸引了各國代表的注意,該項目以古老的印加文明為主線,穿越6個國家,把歷史建筑、考古遺址、文化景觀等多種文化遺產串聯起來,而構成了當時內涵超過任何單一類型的文化遺產。[6]“文化線路”一經出現,立即受到國際遺產保護界的普遍關注,并且得到了世界遺產中心的支持,項目申報成功。此后幾年里,一方面在CIIC的主持下,“文化線路”保護日益步入正軌,延續著對1994年馬德里會議中有關“文化線路”的判別、界定和登記等討論,明確了文化線路保護的范圍取決于組成它的各個重要遺產節點元素的保護范圍,界定應遵循空間標準、時間標準和文化標準,同時對遺產的真實性判定、預登記、線路評價標準、線路申報等相關問題進行了更深入的探討,并形成了相關決議;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重視這一類型的文化遺產,在世界遺產的申報名單上,以“文化線路”為主的新類型開始增多。如先后申報成功、引起廣泛關注的2004年列入名錄的日本“紀儀山圣地和朝圣線路”,該項目時間上跨越了1200年,宗教上包括日本傳統的神道教和從中國及朝鮮半島傳入的佛教,保護對象包括山野森林,重要圣跡,朝圣路線;2005年入選的以色列“內蓋夫沙漠和香料之路”起始于南阿拉伯半島最東端,結束于西奈半島的北端,總長度超過2000公里。雖然世界遺產中“文化線路”項目還很少,但這些時空跨度大、影響深遠的遺產項目已開始在國際遺產保護領域發揮作用。

“文化線路”是極富創新性的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和方法,對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推動具有重要意義,為文化遺產保護帶來了空前的機遇。首先,它有利于將更多國家的文化遺產納入到世界遺產保護體系中來,有利于緩和與解決世界遺產分布的不平衡,并且隨著大型線路的保護,將有利于改善世界遺產的保護現狀。隨著締約國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國家要求本國的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自1994年以來,如何建立一個平衡的、有代表性的《世界遺產名錄》就一直是世界遺產中心關注的問題,“文化線路”有利于將線路所涉及的各國均納入遺產保護體系,如2005年入選的“斯塔伏大地測繪體系”就涉及芬蘭、挪威、瑞典、俄羅斯、拉脫維亞、烏克蘭、白俄羅斯等10個國家。其次,作為一種新的世界遺產類型,“文化線路”的出現也為那些跨國跨地區的大型線性遺產聯合申報世界遺產帶來了機遇,這類遺產將“文化線路”作為一個整體申報,遺產價值極大提升,并且聯合申報的模式也將具有更大的影響力,這對項目獲得優先申報權和提高申報成功的幾率都有著重要意義。第三,“文化線路”倡導以線路為紐帶,對遺產進行整體性保護,它使“文化遺產”的內涵更為豐富、遺產的類型更趨多樣,可以有效擴大遺產的保護范圍,也使遺產價值得到全面提升,并且使得跨國跨區域共同保護遺產成為可能,同時為多國合作保護遺產構建了平臺。此外,“文化線路”強調線路的“整體性”特點,如果線路的局部物質形態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并不意味著文化線路沒有真實性,其物質形態上殘缺的部分、真實性存在和價值可以通過非物質的層面追溯出來,即使“文化線路”中有形文化遺產被損毀、消失,但依據線路的“記憶”,仍然可以修復、復原、再建遺產,使之成為新的資源,而且在“線路”的延伸和發展中,甚至創造未來的“文化遺產”也有可能,這為遺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帶來了空前機遇。

然而作為新的遺產類型,“‘文化線路’使得遺產項目變得更具綜合性、更具類型上的廣泛性,這一新概念和新類型模糊了遺產類型的界限,使遺產保護面臨更廣泛和復雜的問題”[7]。因此它也給文化遺產保護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一方面,“文化線路”的大尺度及其對線路實施整體性保護的要求為遺產保護實踐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面對“文化線路”這類跨種族、跨時代、跨地區、跨文化的龐大的文化復合體,可以說任何一個國家政府都無力單獨承擔這樣超大型項目的責任,它不但需要國際性的專業組織發揮作用,更需要建立起跨區域、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新遺產保護體系和相應機制,這無疑對現行遺產保護體系是一個挑戰。另一方面,從跨國合作保護遺產及多國聯合申報世界遺產方面來看,雖然“文化線路”為跨國合作提供了平臺,為聯合申遺提供了可行性和依據,然而“文化線路”項目綜合性大、復雜性強,加上又涉及遺產產權等敏感問題,因此在合作保護及管理、聯合申遺等具體操作層面存在很多困難。以我國著名的兩大“文化線路”申報為例,跨多國的“絲綢之路”項目擬以我國為主進行申報,雖然得到沿線各國及相關國際組織的支持,并進行了多次調研和討論,但終因牽涉面過大而進展不快,又如“京杭大運河”項目申報,僅是國內跨省域的聯合就因為存在許多現實難題而進展不順。此外,“文化線路”有利于文化遺產的開發利用、旅游業的發展,尤其是整體性保護規劃和旅游規劃的建立,但這種跨時空、大維度的規劃在實踐中又存在難度。

作為國際遺產保護界的“新生兒”,“文化線路”自身也還存有明顯不足,如在理論認識方面,雖然有CIIC系列文件、世界遺產組織的相關解釋,但對“文化線路”的界定仍然存有較大爭議、甚至有相互矛盾之處。在我國也一直存在著如長征故道是否屬于“文化線路”的爭議。在實踐方面各國也還缺乏足夠的經驗,可以說無論國外還是國內,遺產保護界都存在著如何面對“文化線路”帶來的機遇與挑戰問題,這是一個亟待解決、也是需要各方去努力研究、極富有挑戰意義的課題。

三、“文化線路”對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啟示

我國擁有豐富的文化遺產,是世界上重要的遺產大國,近年來遺產保護事業雖取得了不少成績,然而受固有體制和傳統觀念的影響,與國際遺產保護運動相比,無論在遺產保護理念還是方法上都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現為:一,長期受“文物觀”、“歷史觀”影響,我們習慣于強調我國是具有幾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慣用文物標準、歷史價值來衡量遺產價值,對遺產的認識長期以來仍局限于歷史文物和風景名勝框架內;二,“遺產觀”明顯滯后,國際遺產保護日益強調對遺產保護范圍的不斷擴大,對文化遺產的認識經歷了從“點”(單體遺產)到“線”(文化線路)、進而到“面”(遺產環境)的拓展,對綜合性、整體性文化遺產日益重視,然而我國目前對遺產認識很大程度上還停留于孤立的“點”及靜態遺產上;三,“文化線路”作為一種新的遺產保護類型和方法,已受到國際遺產保護界和很多國家的重視,我國雖然擁有大量潛在的“文化線路”,但這一新類型和方法還未受到重視,我國既未加入CIIC組織,在相關法律法規中也未涉及這類遺產資源。2004年第28屆世界遺產大會之后,我國第一位獲得哈佛大學設計學博士、景觀類遺產研究專家俞孔堅教授就曾撰文介紹國外的線形文化及影響,并感嘆:“令人遺憾的是,這一重要的遺產種類在我國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還沒有人對這些文化線路進行專題研究,其專業教育是貧乏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中也不包括這方面的內容。”[8]“文化線路”無論作為重新審視人類遺產的新視野和思維,抑或是文化遺產保護的新理念和新方法,還是僅作為新的遺產保護類型,對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都有十分重要的啟示。

首先,應更新傳統的遺產保護觀,樹立“整體性”保護文化遺產的理念。這是“文化線路”為我們帶來的重要啟示之一。“文化線路”具有多維度、大尺度的特性,要求我們從多維視野來重新審視文化遺產,充分認識文化遺產的多元價值特性,在遺產保護中要更新傳統的“遺產”觀,如判定文化遺產價值時不再單純用“文物”標準來衡量,不過于強調其歷史價值,將“文物價值”作為遺產價值的一個組成部分,重視其多維價值及整體價值。同時,“文化線路”的精神屬性和連通古今的可傳承性,要求我們重視文化遺產的連續性和動態性,在遺產保護中要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關注動態、活態的遺產,更要從整體性、多維視野出發,建立新的、關聯性強的遺產保護理念。“文化線路”對遺產實施“整體性”保護,以線路作為紐帶,把線路及其構成部分作為整體資源進行保護,既保護文化遺產自身、也保護其賴以生存的環境,可以有效改變我國遺產保護中長期存在的一系列不平衡現象:如全國上下都高度重視世界遺產,而對那些具有廣泛性、普遍意義,同樣是人類財富的各類遺產多視而不見,“重文化遺產輕自然遺產”、“重物質文化遺產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象也屢見不鮮。同時把一些過去被忽視的遺產資源納入到保護體系中來,有利于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整體發展。

其次,借鑒“文化線路”方法,遺產保護中設立“文化線路”類型,加大對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力度。利用“文化線路”,可以有效擴大遺產保護范圍,加強區域性遺產保護。以著名的京杭大運河為例,這是世界上開鑿時間最早的人工運河,流經6個省(直轄市)及18個市區,連接海河、黃河、淮河、長江和錢塘江五大水系,目前已發現運河沿線共有文物遺存654處,包括古建筑類遺跡227處,古墓葬類遺跡229處,近現代遺跡15處,石刻及其他類遺存60處,運河文化內容豐富,包括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建筑藝術、工藝美術、風情習俗、飲食文化、遺物遺跡等;從地域角度看,又包括吳越文化、荊楚文化、齊魯文化、秦晉文化、燕趙文化等,可謂是中國的“古代文化長廊”[9]??梢灶A見,以大運河為紐帶實施的“文化線路”保護,將有效擴大遺產的保護范疇,不僅可保護運河沿線的物質遺產,還包括了線路自然環境和地理條件而生成的非物質遺產、民族風情等,能極大推動該區域遺產的保護。此外還可借鑒國際上“文化線路”的申報、評審、監督、管理等手段,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起各層次遺產保護的整體規劃等,這些都將有力地促進我國文化遺產事業的進步。

第三,利用“文化線路”方法,促進跨國、跨區域合作保護文化遺產,建立相應保護機制,從而促進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網的建立。“文化線路”具有“跨國界,跨文化,大范圍、大尺度、多維度”等特性,它倡導對這些在空間、時間、類型維度上相互聯系的文化遺產進行“整體性”保護,強調遺產的線性、連續性,并不受遺產的地理、行政區域限制,倡導各國加強對本國(境)內線路的立法保護,同時就跨國線路部分各國進行立法合作,并強調公眾參與。同時“文化線路”以人類重大歷史、文化事件為脈絡,它可構筑起一個新的、完整的包括國家性、地區性和世界性的文化遺產保護網絡,使世界范圍內建立“國際遺產保護網”成為可能,我們可通過“文化線路”來聯結國內的文化遺產資源,形成全國的“文化遺產保護網”,不但可充實原來的“文物古跡網”,還能建立更小的省(市)、區域性的文化遺產保護網,形成以“文化線路”為紐帶的多級國家遺產保護體系。

第四,利用“文化線路”契機,促進我國聯合申報世界遺產項目的工作。當前各國申報世界遺產項目的競爭十分激烈,世界遺產委員會規定:每年大會審議的遺產總數不能超過45項,至2007年加入公約的締約國里有40多個國家還沒有遺產列入,他們在申報上具有優先權。我國擁有世界遺產數已位居世界第三位,但我國尚未有“文化線路”遺產入選,而“文化線路”帶來的跨國申報的可行性,為我國不少大型線路資源的申報帶來了契機,可以積極探索走聯合申報之路。

第五,利用“文化線路”特性,促進我國文化遺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尤其是遺產旅游的發展。“文化線路”因其獨特的資源特征及其與旅游天然的內在聯系,給遺產旅游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機遇。一方面,“文化線路”自身即是極富價值的旅游資源和天然的“旅游線路”,構成線路資源不但內涵豐富、類型多樣,且特色鮮明、具有多功能性,自身還常具有互補性,極富開發價值;“文化線路”的線性特征使眾多“線路”本身即是經典的旅游線路,例如在我國符合標準的潛在“文化線路”,絲綢之路、茶馬古道等也都是著名的旅游線路[10];雖然就“文化線路”自身而言,其旅游功能并非本質屬性和天然使命,然而正因它以遺產保護為目的特性,使以其為基點進行的旅游開發都將著力于遺產的可持續性,這將有利于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和諧共生機制的建立,利于遺產保護與旅游發展的共贏。

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對以“文化線路”為主的大型線性文化遺產保護進行過如下總結:“大型線性文化遺產保護作為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新課題,在中國乃至世界范圍內仍處于起步階段……這種整體保護大型線性文化遺產的方式,以面涵點,以線狀區域內的鋪開帶動線上的各個點,有利于國家宏觀調控,有利于各種社會資源的集中使用。對于文化遺產豐富的發展中國家來說,不失為一種經濟、高效的保護策略。”[11]“文化線路”結合我國遺產保護實踐,對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促進有著重要意義。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高速發展的社會轉型期,社會價值觀念轉變較快,是遺產資源脆弱性最為突出的階段,此時借鑒國際遺產保護經驗、更新遺產保護理念、加大遺產保護力度的任務十分緊迫,相信“文化線路”在許多方面都能給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帶來啟示和借鑒。

[參考文獻]

[1]呂舟.文化線路構建文化遺產保護網絡[J].中國文物科學研究,2006,(1).[2]李偉,俞孔堅.世界遺產保護的新動向——文化線路[J].城市問題,2005,(4).[3]姚雅欣,李小青.“文化線路”的多維度內涵[J].文物世界,2006,(1).[4]吳其付.藏彝走廊與遺產廊道構建[J].貴州民族研究,2007,(4).[5]趙逵.“川鹽古道”文化線路之研究初探[J].華中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7,(2).[6]呂舟.文化線路:世界遺產的新類型[J].中華遺產,2006,(1).[7]孫華.“文化線路”成為年度關鍵詞[J].中華遺產,2007,(1).[8]俞孔堅.世界遺產概念挑戰中國: 第28 屆世界遺產大會有感[J].中國園林,2004,(11).[9]汪芳,廉華.線型旅游空間研究——以京杭大運河為例[J].華中建筑,2007,(8).[10]劉小方.文化線路辨析[J].桂林旅游高等??茖W校學報,2006,(5).[11]單霽翔.大型線性文化遺產保護初論[J].南方文物,2006,(3).

【責任編輯:彭 勃】

歷史文化遺產論文范文第3篇

關鍵詞:歷史城鎮景觀;建筑遺產保護;文化分層現象;漳州古城

doi:10.3969/j.issn.1009-1483.2018.12.011

Cultural Stratification Study of Historic Urban Landscape Heritage: A Case Study of Zhangzhou Old Town

ZHAO Long

引言

唐代貞元二年(786年),漳州將州治從漳浦縣李澳川遷至龍溪縣芝山南麓的桂林村(漳州城區),城池北靠芝山,南鄰九龍江西溪,依山傍水,坐北朝南。漳州古城經過千余年的城市建設歷程和文化積淀,歷史城鎮景觀中的文化分層(Cultural Stratification)現象比較明顯,從街區現存的建筑遺產中能夠找到不同歷史時期的印記,形成“唐宋古城、明清街區、民國風貌、閩南韻味、僑臺同輝”的文化特點。

漳州古城歷史城鎮景觀遺產的文化分層在延續地方特色、織補城市肌理,維護傳統街區商業風貌、挽救已經失去或正在失去的地方感與傳統特色,以及激活并振興街區地方性與特殊品質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本研究針對漳州古城歷史城鎮景觀遺產的文化分層進行研究,在橫向維度上,通過“外在層次”與“內生層次”為依據的文化分層體系,從六個層面進行解讀;在縱向維度上,針對形成單一文化層的若干亞文化層的疊加與層累過程做進一步的剖析。研究旨在強化漳州古城歷史城鎮景觀遺產的文化價值,維護歷史城鎮景觀的整體風貌,這也是對古城的社會、文化、物質環境遭受到破壞而做出的反應。

1 解讀:漳州古城城鎮景觀遺產的文化分層現象

從宏觀角度分析,漳州古城由兩個不同層面的文化群(Cultural Cluster)組成:核心文化和次要文化,核心文化源于“自我進化的過程”,而次要文化則是通過“傳播”吸收進來的文化。其中,核心文化是決定一個區域文化區別于另一個區域文化的最主要特征,而次要文化則是在不同的時期主動或被動接受外界的文化元素,或是由于內部的改革而產生變化的文化層面,它構成了豐富多彩的區域文化[1]。兩晉至南宋,中原漢人先后南遷,南遷漢人攜帶來的中原文化在福建東南沿海特殊的地理環境中與閩越、閩南本土文化多次融合,宋元明清以來在與異域經濟文化交流和向外拓展中吸收了東南亞、阿拉伯、西方等外來文化因素而形成的農耕文化與海洋文化交織的閩南民系文化[2]。從這個角度來看,核心文化的形成以中原華夏文明為主體,以儒學為核心而帶有濃厚海洋性格和地域特征的閩南文化系統,次要文化則是以某歷史時期傳播進來的文化為主體,對城鎮整體文化產生階段性、片段性、局部性的影響(見圖1)。從微觀角度來看,如果把古城的歷史城鎮景觀作為一個文化系統整體(Culture Group),那么構成該文化系統的若干個子系統(文化層)及其亞文化層或多或少、或輕或重地對歷史城鎮景觀風貌施加影響。從文化景觀遺產演變的規律看來,文化景觀具有疊加性的特點,這也正是本研究所要探討的問題。

基于上述宏觀角度、微觀角度的探討,本研究在城鎮景觀遺產的文化分層中采用橫向和縱向維度進行分析。在橫向維度上,漳州古城歷史城鎮景觀遺產的文化分層體系以“外在層次”與“內生層次”為依據,分為六個層面來進行解讀,外在層次主要是“建筑與景觀”,分析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現象的空間屬性、空間分布、空間相互作用及空間演化規律[3],其層累動力源來于空間生產所要的“流”(商品、技術、資本、信息、情感和文化)和相互作用[4],是物質文化景觀的空間實踐;內生層次包括“產業與技術”“精神與認知”“民間文化”“海外交流”“宗教與信仰”,其層累動力來源于不同時空背景下文化的流變,是非物質文化景觀的空間實踐??傮w上,文化在漳州歷史城鎮景觀中處于文化與城市共生、文化與景觀共生、文化與文化之間共生的狀態,外在層次與內生層次以顯性、隱性的層累方式存在于歷史城鎮景觀遺產中。

在縱向維度上,漳州古城歷史城鎮景觀中的文化層以“殘存—繼承—創造”和“保留—延續—發展”的演變模式進行疊加、層累,而亞文化層則是該路徑下通過符號或者各式表征物在不同尺度范圍內(區域、城市、鄉鎮、社區、鄰里)呈現出來,這種呈現可以是整體風貌、局部氛圍,也可以是細節展現。單一文化層的疊加、層累過程循著“衰退—消亡”“產生—存在”“發展—延續”的動態演變過程,文化隨著時間的推移、歷史的發展而不斷地沉淀、延伸、衍變(見圖2)。當舊文化失去了存在的環境就會從緩慢發展走向日趨衰落,最終留下印記(痕跡),新文化層覆蓋舊文化層,新文化產生影響并在未來創造文化意義上的價值。文化層累始終要通過物質與非物質形態在漳州古城歷史城鎮景觀中表達出來,城鎮提供了不同文化層得以展示和延續的平臺,各種文化層以文化共生的狀態存在并產生影響。

2 分析:漳州古城歷史城鎮景觀遺產的文化分層體系

2.1?城鎮景觀遺產中建筑與景觀文化層

通過場所中的顯著特征能夠與地區歷史本身產生契合,能夠維護和詮釋與特定建筑及景觀有著深刻關聯的歷史[5],發掘“顯著特征”最直接的媒介就是解讀漳州古城內的建筑與景觀。對漳州古城運用“景觀要素明確化”[6]的方法對促成歷史環境的城內外現存建筑與景觀進行調查,古城內的建筑與景觀要素可以分為九個門類,分別是衙門官署、文教建筑、宗祠家廟、寺觀教堂、宅第民居、牌坊亭幢、橋梁水井、碼頭壩渠、商號作坊,這九個門類現存的建筑遺產基本涵蓋了漳州古城文化層累的所有物質要素。

第一,在建筑類型方面,傳統的中式建筑涵蓋了衙門官署、寺觀教堂、宗祠家廟、牌坊亭幢、書院戲臺、碼頭壩渠、橋梁水井等;東西方融合建筑以商號作坊(五腳基)、教堂最具代表性,其中騎樓二到三層不等,建筑樣式與竹竿厝類似,但是騎樓在沿街的入口處設計成過廊,采用“前店后厝”“下店上屋”的模式是最大的不同。城內的閩南地方傳統民居以竹竿厝、閩南大厝為代表,竹竿厝以紅瓦坡屋頂和天井為特色,有一進、兩進的筑屋布局。閩南大厝體量較大,主屋采用兩坡屋面的硬山式屋頂,屋頂正脊呈弧形彎曲突出燕尾脊的造型,街區內以羅厝、徐厝、劉厝等帶有院落空間的大宅子為代表;現代主義建筑以中國工商銀行舊址為代表,其建筑造型與騎樓式或非騎樓式店鋪完全不同,建筑采用鋼筋混凝土建造和平屋頂,數量少,在街區不具有代表性;近代歷史城鎮景觀風貌的形成從1918年漳州市政改造開始,周醒南①在進行漳州市政改造的過程中將破舊的店屋改造成為整齊且富有變化的騎樓建筑,賦予漳州城市景觀風貌以強烈的地域性特征(見圖3)。

第二,在建筑風格方面,與古城內建筑類型相對應的有中式建筑風格、西洋樣式或中西合璧式建筑、鄉土建筑風格和現代主義建筑風格四種類型(見表1)。街區內按建筑年代分為:清代以前占9.0%,清至民國占44.5%,建國后至70年代占31.5%,80年代后占15%;按建筑風格分析:西洋樣式占1.8%,中西合璧占2.2%,閩南傳統樣式占59.6%,現代風格占36.4%[7]。中式建筑風格在歷史城鎮景觀中的體現以街區的諸多牌坊和孔廟最具代表性,以中原文化的構造方式進行建造,斗栱、仙人走獸等建筑裝飾和構件體現在牌坊和孔廟建筑群中;此外,古城內的店屋街區在部分路段呈現出歐陸建筑風格,在香港路和臺灣路形成帶有中西合璧的建筑特色的歷史商業街區,街區內的騎樓式店屋采用的是源于東南亞海峽殖民地時期的五腳基的建造模式,形成整齊的建筑立面;街區內的騎樓與非騎樓式的店屋立面多采用歐式的花草、動物、人物、鐵藝、柱式、挑檐、線腳、西式的廣告牌裝飾作為立面裝飾,比如臺灣路117號建筑采用了歐式出挑陽臺,臺灣路141號的天益壽藥局在立面裝飾上采用了拱形門窗并配有歐式風格的鐵藝裝飾,窗戶之間采用愛奧尼柱式加以分割,一層與二層的檐口及二層頂部的挑檐,其線腳均帶有西方建筑裝飾元素;鄉土建筑風格中的竹竿厝、閩南大厝的建造方式彰顯地域性筑屋風格,閩南大厝入口設門斗,有內院主廳,天井兩旁設護厝,竹竿厝則是沿街或沿河布局,面寬窄,進深長,適應沿街設店和居住的需求,是城鎮景觀營造的主體;現代主義建筑風格的歷史建筑在古城內不多,其存在豐富了景觀的內容,但并不會改變以騎樓式店屋為主體的城鎮風貌。

第三,在街巷體系方面,古城內部保存的城鎮成長早期的建筑,這些建筑的形式和沿街布局形塑了城鎮肌理,在空間結構上維持了“路—營—巷”完整的街巷梯度,形成網狀與枝狀街巷分布。民國7年,軍閥陳炯明率粵軍進漳,拓建街路,將有條件的街路兩側加寬并拓通延長取直,保留明清所建富有南國特色的“騎樓”式街廊,產生了當代都市街廓的形式。騎樓進一步形塑了“街廓”的傳統巷弄鄰里生活邊界,城市道路系統愈發系統化。街道是在原先狹窄坎坷的老街基礎上進行擴寬的,并且采用拆城墻的石條鋪砌路面,因而改造前后城市街道的布局并沒有大的變動,原先街上的許多石牌坊也沒有被拆毀或搬遷。20世紀90年代至2000年以后,城市化的發展使得周圍土地得到開發,城市的發展中心外移,原有的市街格局得到保存。古城內外城市道路系統主次分明,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支路明確,古城內街道紋理呈棋盤狀并有蜿蜒巷弄穿插其中。

第四,在建筑材料與裝飾方面,自明清以來閩南民居建筑上大量使用的紅磚、紅瓦、木材、水泥。漳州古城內建筑大都采用坡屋頂,上覆U形紅瓦,墻體建造采用傳統的“油標磚”,進而形成紅磚紅瓦的城鎮景觀效果。房體采用原生木依例裁制成柱、梁(枋)、桁(檁)、桷仔條(椽條)、斗、拱等及一些輔助構件,進行組裝。在建筑結構上,延續中原地區的柱式梁架采用穿斗式和抬梁式,斗栱覆瓦的建筑形式。閩南大厝屋頂以“燕尾脊”為特色,竹竿厝與騎樓以面寬窄,進深長為特色。騎樓沿街面用柱廊形式,樓高從二層到五層高低錯落;騎樓立面多呈三段式組合,由柱式控制構圖,構圖主要采用西洋手法;騎樓中的窗楣多種多樣,有半圓形、弓形、馬蹄形、長半圓形,還有伊斯蘭建筑中常用的三葉券的變體等,窗臺板下,以磚雕、灰雕、水泥雕、砂洗作為商號裝飾招牌(號墻)。此外,石造牌坊及青石板鋪裝路面成為古城內重要的景觀特色。

2.2?城鎮景觀遺產中產業與技術層

在以農業為核心的封建社會,漳州古城的產業與技術層與人地關系的緊張有直接關聯。擁有大量的人口和“田不足耕”[8]的福建丘陵地帶,從事商業、手工業成為漳州地區的主要生計方式。在商貿發展的驅動下,產業與技術的規模不斷發展,古城的區域與跨區域的商業功能凸顯出來,建筑中的商業元素和市街空間中開展的生產活動、交易活動逐步成為主導性的城鎮景觀。

隨著唐代中葉以來中國經濟中心的南移及里坊制逐漸在兩宋時期被更能促進商業發展的街巷制取代,南方重商主義盛行,漳州城在區域內、區域間、海外貿易方面都得到很好的促進,這些頻繁的經濟活動都造就了古代漳州城區域性政治與經濟中心的地位,經濟的繁榮助力城市發展,在城鎮景觀中具體表現為商業性建筑、商業街區、港口碼頭和商業活動。漳州城內早期因商業活動而興起的傳統聚落經歷過歷朝歷代的“市政整改”或者“舊城改造”,市井面貌已經被新的形式所取代,目前商業文化層在歷史城鎮景觀中體現在沿街設置的店屋建筑,這種以狹長之土地分割手法來獲得較多的沿街戶數的長形連動式店鋪住宅遂成為市街中的主要建筑類型。

宋代秉持“開洋裕國”的國策,福建成為古代中國經濟對外貿易最繁盛的地區。對于明清時代,蘇文菁教授認為明清兩朝的“海禁”,對中國東南的海洋文明卻是個致命的打擊,明清兩朝的“海禁”與閩文化的價值趨向完全悖逆,這種官方意識與民間選擇的沖突造成的結果使福建當地民生凋敝、了無生機。但是在對內商業發展方面,漳州城憑借九龍江西溪和北溪所帶來的水路航運,在明代時期沿西溪形成洋老洲、新橋、浦頭、草寮尾等貨運碼頭。隆慶元年(公元1567年),明朝政府取消“海禁”,在月港②開設“洋市”,在月港的輻射帶動之下,古城內部形成民居聚集、店坊羅列的商業和手工業城市[9]。清康熙八年(1669年)時漳州城有四門,東門最為繁榮,南門次之,為漳州城主要的商貿區,銀兩的主要聚集區,西門的政府機構和駐軍較多,而北門的糖業較為發達。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福建陸路提督藍理建設新行街并直通浦頭港碼頭,街區內形成了錫箔、棉紗、煙草、繩纜和木屐、木桶等行業。20世紀30年代末,澄觀道的魚市、米市和木材行逐漸取代了浦頭港的貨運和集市。

根據市、區志記載,清代以來,漳州古城內商業網點是按照市場競爭規律和供求需要發展起來的,經營者為競爭,往往同業相聚,逐漸形成帶有專業性的籠仔街、粉街、打銅街、做花街、炮仔街、雨傘街、箭仔街、杉巷等。這些行業,都是前店后坊,自制自賣;至民國時期,一些主要街道仍沿著同業相聚的習慣,聚群營業。金融業、商業與手工業特色并存的南方貿易城鎮景象成為漳州古城產業與技術層最直接的體現,與這些產業相關的店鋪至今仍存在于城鎮景觀當中,比如天益壽藥局、萬源錢莊、源溢紗莊等諸多店鋪。

2.3?城鎮景觀遺產中精神與認知層

環境影響精神和認知的產生和發展,同時精神和認知也對環境產生反作用。漳州古城的歷史城鎮景觀與精神和認知產生連接,突出反映城鎮景觀與歷史文化某些共同要素所產生的強大影響力,這種影響力可以解讀為地理環境對精神和認知的滲透和塑造,在物質環境中逐漸培養形成的行動策略。廈門大學南洋研究院莊國土教授把閩南人文精神概括為兩個主要特點:冒險與進取精神;重商與務實逐利精神[10],這兩種精神具體化表現在以出洋、經商為日常生活方式,在文化形態表現為“為天下先”的拼搏精神與兼收并蓄的開放狀態。如果把這種地方精神與古城的歷史城鎮環境結合在一起,體現在商業性歷史建筑、商業性歷史街區及街區商業活動所構成的環境與文化的框架之內。把古城內的“物”作為解讀地方精神的集中體現,是“人的情感與所處環境相互作用而產生的一種反應”[11],但是這種地方精神在不同時代都在發生微妙的改變,而這種變化在漳州城的城鎮景觀中是潛移默化的。

在文化認知層面,漳州古城涵蓋閩商文化,海洋文化,僑鄉文化,閩臺文化,紅色文化,耕讀文化和儒家文化7個類型。其中,歷史街區的商業性特點就是“海上絲綢之路”及“泛海業漁或業商”[12]的結果,凸顯出閩商文化,海洋文化在城鎮景觀中的作用力;街區的僑鄉建筑、僑鄉歷史、僑鄉經濟、僑鄉交通、僑鄉教育[13]體現出古城僑鄉文化的特點;“學而優則仕”“耕讀傳家”“耕讀并重”“崇文重教”的價值取向[14-15]則是體現耕讀文化的特點。傳統的耕讀文化和儒家文化作為漳州古城的文化內核,是其他諸多文化類型的基礎;而閩南商人的冒險、進取、重商與務實逐利精神與文化認知中的閩商文化、海洋文化、僑鄉文化和閩臺文化構成密不可分的關系;古城中的紅色文化富含革命精神,是意識形態化的景觀,“作為意識形態工具,景觀遺產和歷史遺跡傳達出強大的影響力”[16]。

這些認知類型“在場所精神的發展過程中保存了生活的真實性”[17],最終與歷史城鎮景觀產生情感意義上的互動,產生對精神的塑造力和對認知的影響力。在漳州歷史城鎮當中,地方精神和文化認知總是以內在聯結、緊密融合的方式塑造民眾性格與催生地域文化,對民眾產生潛移默化的制約和形塑,最終體現在兼容并蓄的城鎮物質實體環境和彌漫在市井街區中的市井文化氣息。

2.4?城鎮景觀遺產中民間文化層

如果將某些具體的文化層次視作城市文化結構的基本單位,那么城市民俗圈則是這種文化結構的一種模式與類型,城市文化分層是城市民俗圈形成的重要基礎,但是另一方面,民俗圈的形成與確立又會反過來強化歸屬于它的文化層的文化認同[18]。漳州古城內的傳統民間文化活動對城鎮景觀的塑造有不同程度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作為民間文化,其本身是特定階層所創造的屬于其階層特有的文化,而創造的過程實質上就是一種文化再生產的過程,使得他們自身有著獨特的品味標志,與其他群體區隔開來[19]。

雖然該文化類型在漳州古城歷史城鎮景觀中的存在比較抽象,但是在塑造城鎮景觀的過程中始終與城鎮的物理空間處于文化共生的狀態,物理空間和主觀意識形態結合在一起形成“文化空間”,最終古城的城市空間承載著這些多樣的傳統民間文化。民間傳統文化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其產生、發展需要時間上的累積,與之相關的人類活動也離不開一定的活動空間,這些空間提供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動進行的必要場所[20]。古城存在的物理空間是民間傳統文化發生、發展的主要活動場所,傳統民間文化類別的不同,所需要的活動空間也各不相同,這種相互支撐的關系使得這些傳統民間文化一旦離開了這些物理環境就會失去原有的韻味,失去本來的特色,這樣能夠很明確的解釋歷史城鎮景觀與民間文化之間的關聯。

傳統文化對城鎮景觀的影響可以分為兩個層面解讀,首先是持續性的影響。從時間維度來看,各個不同歷史階段中所形成的民間文化會在古城中形成疊加與層累,這是一種過程性的關系。具體體現在傳統民間文化直接作用于城鎮景觀上,例如漳州石雕、木雕技藝運用于房屋建造,漳州片仔癀及白眉涼茶制作與銷售商業活動。其次是間歇性的影響。這是一種動態化的關系,適應于傳統民間文化活動定期發生的情況,比如歷史街區的觀演文化與戲臺建筑,地方性民俗活動比如賽大豬祈豐年、林前伽藍藥王巡社等與節日期間的城鎮景觀,這些間歇性的傳統文化活動與城鎮景觀構成相對穩定的文化共性,相互滲透且彼此和諧。

2.5?城鎮景觀遺產中海外交流層

海外交流對漳州古城的城鎮景觀塑造起到重要作用,多元文化的匯集改變了漳州古城的城鎮生活區域結構,古城當中出現不同的空間劃分,由不同類型建筑組成的街道景觀開始進入城鎮風景之中。當多元文化雜融在一起,城鎮成為文化的“熔爐”,城鎮景觀就具備多元、包容與開放的特點,海外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習俗會帶入到當地,這是文化疊加、層累的重要契機。

漳州根據地方志記載,宋末元初,已有漳州人移居海外和中國臺灣地區,明代漳州人向外移居形成高潮,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泰國、越南、日本等國的漳州華僑旅居活動都起始于明代。至18、19世紀,福建地區已經有了很長海洋貿易和海外移民歷史,在經濟因素與非經濟因素的作用下,迫使大量人口外移,漂洋過海謀求生計。明代隆慶元年(公元1567年)海禁開放以后,漳州海澄縣月港成為國人出洋的主要口岸,每年從漳州月港進出的遠洋大船多達200余艘,漳州人由月港出洋謀生者數以萬計[21]。到20世紀20年代(民國八年前后),東南亞華人估計有510萬人,其中福建人(主要為閩南人)約120萬人,主要集中在印尼和新馬。

在漳州古城城鎮景觀的形成過程當中,海外華僑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其影響時間長且范圍廣,體現出行動者的能動性。古城內,店屋建筑及街區是海內外長期經濟、文化交流的結果。盡管漳州在民國時期借鑒廣州店屋街區建設的經驗,進行過市政整改,不管是建筑立面還是功能布局上,仍然保留與東南亞殖民時期建筑相同的景觀風貌,但是在建筑的部分方面(如建筑材料、門窗樣式)折衷地采取了本土化的處理方式(見圖4)。楊宏烈認為,從文化交流分析,騎樓建筑是參照中西兩種建筑摹本融合而成的一種嶄新的建筑形式及其符號系統,它所產生的圖像效應、象征意義,綜合顯示了中國建筑對外來文化的兼容以異質文化的滲透(雙向)交匯[22]。建筑營造方式的西化雖然是以西洋文化為模式加以抄襲,西方傳統的價值觀念也隨之進來,南洋式建筑之所以成為古城的主要景觀風貌只不過是因為在歷史的某個時期被人為的通過政治力量放大而已,并不能取代地方的核心文化,并且由于民間吸收方式是片段性的,對傳統并不造成嚴重損失[23]。

2.6?城鎮景觀遺產中宗教信仰層

古代漳州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為宮觀寺廟的大量興建及民間信仰活動的大量開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質條件,特別是工商業與海外貿易的繁榮更為民間信仰的發展與傳播提供了肥沃的土壤[24]。宗教信仰起到引導和教化的作用,在漳州古城中可以分為兩個方面,分別是本土宗教和外來宗教,不同的宗教信仰代表不同的宗教文化,在城鎮中形成不同的宗教建筑和宗教景觀。

首先,本土宗教信仰在歷史城鎮景觀中物化的表現主要以文廟、寺廟、牌坊、祠堂為代表。(1)古城內漳州文廟是代表性的建筑群。漳州文廟作為古代的文教建筑,在宋代普及并成為定制[24],成為祭孔的主要場所。漳州文廟分前中后三個部分,主要建筑有照壁、泮池、欞星門、左右牌坊、大成門、大成殿、左右廂房、崇圣寺或啟圣寺等,組成完整而又嚴謹的建筑群,傳統信仰在建筑細節上的體現主要以建筑裝飾物為代表,比如鴟吻、鰩魚、仙人走獸等建筑構件;(2)漳州古稱佛國,截止元代末年,境內大小寺院600余所,直到明朝才開始對寺廟大加裁減,或廢或并。古城內現存有東、西橋亭兩座菩薩廟(由橋亭改造而成)和珈藍廟;(3)牌坊作為一種“精神性的建筑”[25],用來表彰和紀念某人以達到宣傳道德理想、教化民眾的作用。清光緒年間記載漳州市牌坊多達400座,根據漳州市城市建設委員記錄,列入漳州市編制的文物一覽表的石坊達46座,其中明代有27座,清代有19座,代表性的有三世宰貳坊、尚書探花坊、勇壯簡易坊和閩越雄聲坊,牌坊采用石仿木結構,屋頂多用四坡頂,屋脊裝飾寶葫蘆和脊吻,屋檐有一定的起翹,牌坊有梁、仿、柱等承重構件和斗拱、雀替、花牙子、雕花板、垂花柱等裝飾件;(4)祠堂建筑是祖先崇拜和家族意識的體現。古城內的林氏宗祠建筑沒有諸多漳泉祠堂所采用的彩瓷剪貼雕塑,遵循傳統閩南大厝建造的方法,并在結構上使用了斗栱構件,坡屋頂采用紅色U形瓦配燕尾脊,既融合了中原文化又凸顯閩南地方文化特色。

其次,福建的人口構成以各地移民為主,除了從中原傳入的佛教、道教之外,從宋代開始也產生了一些地方性的民間信仰,比如媽祖、保生大帝,三平祖師,關公,開漳圣王,閩臺玉二媽信仰等。在媽祖信仰之前,當地人信奉的是人格化的精衛和四海龍王。因此,地方性的民間信俗所引發的節慶活動,對歷史城鎮景觀的營造有間接性、間斷性的影響。

再次,外來宗教在歷史城鎮景觀中主要以漳州禮拜堂、漳州天主教堂為代表,這是文化交流和人口流動的表現。一方面是西方傳教士的傳播;另一方面,19世紀至20世紀期間大規模的華人潮涌入東南亞,這些“新客”(Sinkhek)與馬來化的海峽華人有所不同,在宗教信仰上仍然遵循傳統中國的宗教信仰,但隨著殖民主義的擴張,一些人被強制皈依基督教,家庭生活也逐漸受當地文化的影響。

3 結論及未來研究方向

漳州古城城鎮景觀的形成過程中,展現出隨時間改變、轉化、適應與延續的獨特空間能力,這個過程融入了不同時代的價值觀、經濟特征、社會文化、人與城市之間的互動關系,即“文化史層”反映動態的人類與環境的連續性,諸多不同最終形成“文化代謝”的過程。因此,文化就以顯性和隱性的方式作用于物質和非物質的文化遺產當中,呈現出文化景觀的相互疊加與層層覆蓋。

文化是塑造城市特色的重要依據[26],對外在層次與內生層次的分析及對這兩個層次內部的亞文化層的挖掘是解讀地方,理解城市文脈的重要方面。通過漳州古城歷史城鎮景觀遺產的文化分層研究,對古城的文化架構進行了梳理,更加明確的分析出古城在歷史長河中不同時期的文化景觀的變遷及文化層累在城鎮景觀遺產中的表達。漳州古城之所以具備地方特色,就是由構成它的文化層所形成的合力使然,一個沒有個性的、同質化的古老街區是失敗和缺乏吸引力的。未來有以下兩個方面是需要繼續研究的:首先,基于可持續生計(Sustainable Livelihoods)研究的漳州古城歷史商業街區景觀風貌的保存;其次是漳州古城歷史文化街區適應性開發過程中地方感與生活文化的營造。

注:

①周醒南,1911年任廣東公路處處長,參與廣東省惠州、廣州、汕頭市政工程建設。20世紀20年代,隨粵軍援閩,在漳州、廈門從事市政建設14年,成績顯著。

②月港位于今龍海市海澄縣,歷史上月港崛起在15世紀后期至17世紀中期,是我國東南地區海外交通和海外貿易中心,商貿盛況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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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遺產論文范文第4篇

摘要:文化生態的保護關系到人的全面發展和文化多樣性格局。本文以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為案例,在分析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無形遺產與有形遺產關系的基礎上,探討文化生態保護的區域性策略和整體性方法。對具有文化價值一定物質形態的所有遺產資源的保護,必須遵守原真性和完整性原則。地域文化生態的鄉土性保護,需要協調、維持和保存村落景觀、自然環境、文化傳統以及其有形和無形的聯系。文化多樣性保護涉及空間、時間和文化等多種因素,注重文化生態的異質化選擇、可持續發展以及保育機制的形成。

關鍵詞:文化生態;無形文化遺產;多樣性;完整性;區域整體性保護

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設立和建設,在我國是一項旨在建立區域性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保護模式的新探索。根據《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在2010年前,將確立10個國家級民族民間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目前,文化部已經正式命名設立了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2007.6.)、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2008.1.)、熱貢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2008,8,)和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2008.10.)等四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此外,還有梅州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湘西苗族土家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等,正在積極申報中。

徽州文化圈涉及古徽州府六縣及周邊地帶,是孕育和形成徽州文化的主要地理空間?;罩輰賰鹊厣絽^,原為“椎髻鳥語”的山越所居之地,其“東有大鄣山之固,西有浙嶺之塞,南有江灘之險,北有黃山之扼”的地理環境;歷經元、明、清三代,徽州府所轄歙縣、休寧、婺源、祁門、黟縣、績溪六縣,相對穩定狀態的行政格局及人文環境?!霸斐闪艘粋€特有的區域社會生活體系”,“一個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相對完整的區域社會,是我們認識傳統社會的一個極好范本?!?/p>

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以清末徽州府的行政區劃范圍為邊界,與其相對應的現今行政區劃范圍包括:安徽省黃山市全境、宣城市的績溪縣,江西省婺源縣??偯娣e13881平方公里,總人口200萬人?;罩莸赜蛭幕厣浅ur明、遺產保存相對完整、生物和文化多樣性指數較高。其文化表現形式涉及村鎮規劃、徽派建筑、商貿習俗、宗法制度、新安理學、地方戲曲、節慶民俗等有形文化遺產和無形文化遺產,且跨兩省三市的行政管轄,因而有必要探索區域協調的整體性保護策略。

一、生態文化與文化生態

生態文化或生態文明是由人統治自然的文化過渡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文化?!叭祟惒粌H是生物意義上的人,是自然的產物,同時也是文化的產物;文化不僅是人類文明進化的結果,也是人類與外部環境相適應和協調的手段和途徑,因而文化的性質和特征與人類的生態環境密切相關,不同種族、不同地域的文化現象、文化差異、文化模式、文化變遷,是人類為了適應自然條件、生產力發展水平等所做出的選擇?!?/p>

20世紀以來,人們對生態(ecology)概念愈來愈熟悉,對生態環境的重要性也有相當程度的了解。用生態學的基本觀點觀察現實事物,處理現實問題,采用科學認識生態學的途徑,或科學的生態思維,使人類的認識和實踐“生態化”,使社會文化的各個領域具有明顯的生態保護意識,生態文化正成為一股新的世界潮流。然而,人們對文化生態的含義,尤其是對文化生態保護在當代生活中的重要意義似乎還缺乏足夠的重視。

文化生態(cultural ecology)是一種歷史過程的動態積淀,是為社會成員所共享的生存方式和區域現實人文狀況的反映,它與特定區域的地理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傳承有著密不可分的因緣關系。文化生態的維護,關系到人的全面發展、文化多樣性狀態與格局,對人類而言,如同生物多樣性和維持生態平衡一樣極其重要、必不可少。一個物種的滅絕是非常重大的損失,一種文化及其表達方式的滅絕同樣也是無法彌補的損失。

作為人類共同遺產的文化多樣性(cultural diversity),對人類進化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交流、革新和創作的源泉。一方面,生物多樣性的內在價值,同樣包含著社會、經濟、科學、教育、文化和美學價值。另一方面,地域文化本身即為一個完整的生態系統,與自然條件、技術、經濟、歷史等有密切的關系。從文化生態系統的角度,全面認識地域文化的結構體系,探索地域文化的發展規律,是文化生態保護的基礎。

二、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

過去人們對遺產(heritage)概念的理解,只是習慣性地按照傳統的法律概念,認為專指先輩遺留給法定繼承人的財富。其實,遺產與歷史有關,是某種前人留給子孫后代加以傳承的東西,其中既包括文化傳統,也包括人造物品。而且,大自然經歷了億萬年的演變,同樣給全人類留下了無數珍貴的遺產,而且其價值遠遠超過了任何億萬富翁的遺產,只不過迄今還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罷了。

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兩者之間表面看來似乎沒有或甚少共同之處。過去人們曾片面地認為文化與自然是相互對立的兩種因素。其實,大自然與人類文化是相輔相成的?!拔幕瘜嵸|上是一種記憶關系,由于人類在大自然向他們提供了生活或者生存的手段后便迅速忘記了大自然,這種記憶關系才在人與人之間建立并得到不斷發展”??v觀地球演變史和人類發展史,各民族的文化特性是在各自所生活的環境中形成的,人類所創造的古老文化與地球上的風景名勝以及各類遺址古跡,美化了大自然的景色,而自然風光本身又是真善美的源泉。這些壯觀的大自然遺址,既具有當時能夠提供人類賴以長久生存并發展的優越條件,又保留了人類活動的印跡。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1972年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其中的一大特色就在于:過去被認為是分立的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開始被視為相互依存的遺產一并進行保護。這一理念的直接體現就是考慮到將混合遺產作為世界遺產的類別之一。

1990年按世界遺產的登錄標準2、7、10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黃山,就是一處典型的文化與自然的混合遺產,反映了中國文化與自然并蓄共生的傳統思想。作為文化景觀的黃山迎客松,又在新時代體現了“黃山松精神”的文化內涵。2000年按登錄標準3、4、5列為世界文化遺產的皖南古村落——西遞、宏村,村落的特色與價值也是與自然山水環境密不可分的。(圖1、圖2)

過去,文化遺產常會被人僅看作是一些孤立的歷史遺留物。最近30年來,在國際博物館理事會(ICOM)等相關國際組織的有關遺產保護的文件中,環境要素正日益突顯出來。遺產被認為是“世界各民族及他們的生存環境的見證物”,倡導保護“每一歷史地區及其周圍環境,應從整體上視為一個相互聯系的統一體”,在“文化遺產”中增加了“具有特殊環境價值的地區”等內容。

在日本,為了防止開發建設給古都風貌帶來破壞和負面影響,于1966年制定了《古都保存法》,以保護京都、奈良、鐮倉等古都內的“歷史風土地區”。為切實保護古都的歷史風土和文化景觀,通過城市

規劃劃定歷史風土保存區及其歷史風土特別保存地區。在保存區、特別保存地區,實施嚴格的控制和管理。法律意義上的“歷史風土”是指“在歷史上有意義的建筑物、遺址等與周圍的自然環境已成為一體。具體體現并構成了古都傳統和文化的土地狀況”。主要包括古寺院、古建筑、古跡,及其它們周邊的自然環境,劃定的保護范圍很大,為保護古跡和周邊環境景觀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例如,在京都市劃定了14處歷史風土保存區、面積達85.13平方公里;在奈良市劃定3處歷史風土保存區、面積27,76平方公里。這種通過劃定大尺度的保護區來整體保護歷史環境和文化景觀的方式,值得徽州文化生態實驗區在制定保護規劃時借鑒參考。

三、有形遺產與無形遺產

“無形遺產”一詞是由日文翻譯成英文的。早在1950年,日本在制定《文化財保護法》時就綜合考慮有形文化財產和無形文化財產的保護。這也是世界范圍內,“無形文化遺產”保護首次在國家政策中得到考慮。

1972年通過《世界遺產公約》時,部分締約國已經對保護無形遺產表示關注。1973年,玻利維亞曾建議在《世界遺產公約》增加關于保護民俗的條款,建議對民間文學藝術的保存、發展和傳播做出規定。但直至10年后的1982年,在墨西哥舉行的世界文化政策會議上才重新界定文化遺產的概念,在其中加入了無形遺產的因素;同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立了一個由民俗保護專家組成的關于非物質遺產的專門委員會。1989年11月15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二十五屆會議在巴黎通過了《關于保護傳統文化和民俗的建議》,這成為有關無形文化遺產保護的第一份國際準則。

198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使用nonphysical cultural heritage來表述此類遺產,后來逐漸認識到此類遺產也以物質形式呈現的,所以采用日文中的“無形”(intangible)一詞取代“非物質”(nonphysical)?!侗Wo無形文化遺產公約》對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定義是:“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比魏螌嵺`、表演或是技能都與某種工具、場所或是實物相聯系,這些工具、場所和實物都是物質的,保護任何一種實踐、表演或是技能,都需要保護與其相聯系的物質載體。

雖然,關于無形文化遺產和有形文化遺產分屬兩個國際公約,但鑒于無形文化遺產與有形文化遺產之間存在的相互依存關系,我們應綜合理解這兩類文化遺產。無形文化遺產能夠讓我們從更深刻的角度了解它背后的人和這些人的日常生活,它所傳遞的價值觀、道德觀及思考方式是構成一個社會生活的基礎,而價值觀、道德尺度及思考方式恰恰是不可捉摸、難以明了的。

保護無形文化遺產有兩種主要方法:(1)將它轉變為有形的形式;(2)在它產生的原始氛圍中保持它的活力,即通過鼓勵世代相傳和復興無形文化遺產來保持它的活力。保護無形文化遺產的這兩種方法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1989年通過的《關于保護傳統文化和民俗的建議》主要著重于對遺產的記錄和研究,而最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決定優先考慮第二種方法,這也正是我國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主要目的。

四、區域性策略與整體性方法

1 區域整體性保護的必要性

英國文化人類學家愛德華·泰勒(Edward B.Tylor)認為:文化是一個“復雜的整體”(泰勒Tylor,1871)。而“城鎮的心靈”產生于“它的文化的一般精神中”,“形成了一種可見的實體。從各有自己的歷史的、成片的鄉村的農田和茅舍中,出現了一個整體。這整體生活著、呼吸著、生長著,并獲得了一種面貌和一種內在的形式與歷史?!?/p>

可以說,無論是地域文化,還是文化生態或文化遺產,都具有不可再生性和形態復合性?!斑z產不僅包括一個地區主要的歷史遺跡和習俗,還包括該地區的整個地理風貌,比如農莊和農田、道路、港口、工業建筑、村鎮和主要的街道、商業設施,當然還有居住在該地區的居民及其傳統和經濟活動等”(鮑斯,1989)。

徽州文化生態實驗區涵蓋多種文化遺產類型,涉及多種有形和無形文化遺產、豐富的自然遺產。因此,對于徽州文化生態的保護,需要建立區域整體性保護策略(Regional Integrated ConservationStrategy)。1975年,歐洲建筑遺產年通過了《阿姆斯特丹宣言》和《建筑遺產歐洲憲章》,在全球率先確立了“整體性保護”的原則和方法。整體性保護方法綜合考慮了社會、經濟等各方面的要求,通過城市發展計劃和各個層面的規劃,協調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各方面的問題,并由地方管理機構和社會公眾共同參與,以實現保護文化遺產和生活在其中的人的目的。

保護規劃需要綜合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規劃,將文化生態保護與振興地方經濟、保護自然環境和促進科學發展等區域發展目標進行整合,在保存和利用、傳承與創新、看護與生產、記錄與傳播之間尋找平衡,創造有利于文化與自然、歷史環境與生態環境、無形文化遺產與有形文化遺產可持續發展的條件。

正如韓國學者的觀點所示:全球性危機現象“反證著人類不僅從知性文化層面上,而且從地理學意義上正在同化統一,那么拯救之策也必須是統一而全方位的?!弊鳛榫C合性遺產保護區的徽州文化生態實驗區的設立,改變了文化遺產傳統項目的點狀特征。它的保護有賴于跨地區之間的理解、交流以及在遺產保護方面的積極合作。通過區域的交流合作保護人類共同的遺產,為促進地域的經濟發展和文化復興提供寬廣的平臺。在具體保護措施上,應注重對自然生態與文化生態的整體保護,維護轉型時期城鎮和村落的社會網絡結構,并對不同類別、不同時代的遺產類別予以同樣的關注和守護。

以原徽州府治、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歙縣為例,在其縣域范圍內需要重點保護的歷史文化村鎮有漁梁、許村、棠樾、深渡、雄村、鄭村、槐塘、富塌,北岸、昌溪、瞻淇等20個;一般保護的村落也有西溪、王村、黃村、溪頭、殷家村、豐口村等23個。在縣城規劃區內劃定了斗山街歷史文化街區、府衙歷史文化街區、漁梁歷史文化街區和鮑家莊歷史文化街區等4處保護區,合計面積24.7公頃。此外還有漁梁壩、許國牌坊兩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太平橋、南譙樓、東譙樓等10處安徽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39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如此眾多的文化遺產,如果沒有綜合性總體保護規劃是難以實現有效保護和全面保護的。星若棋布的古村落保護,需要在縣域國土規劃和社會經濟發展規劃中予以充分考慮,協調土地利用、產業布局、村鎮建設、環境資源、遺產保護、旅游開發、農田水利等關系。譬如漁梁古鎮現在已位于城鎮規劃區范圍內,但要保護好漁梁古鎮的歷史特征、街巷格局、自然環境、濱河景觀和水利設施(漁梁壩),就要通過城鎮規劃嚴格控制城區的蔓延和大型市政設施的開發建設。(圖3、圖4)

2 完整性的保護及其意義

“完整性”是指遺產資源的“健康和完整”。如果一項遺產資源被指定的價值沒有受到損傷和威脅,

能有效地傳遞給公眾,并在所有影響遺產地的決策和行動中得到尊重,就可以說這一遺產地具有“完整性”(加拿大聯邦公園局)。

在2005年版《實施(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第88條中規定,完整性用來衡量自然和/或文化遺產及其特征的整體性和無缺憾狀態。審查遺產的完整性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評估:

(1)包括所有能夠體現遺產價值的必要因素;

(2)遺產的價值通過遺產本身的面貌及其形成過程得以體現。因此要求,遺產應該擁有適當的規模以確保其面貌和形成過程能得到充分展示;

(3)能夠承受開發和/或忽視帶來的不利影響。

在徽州文化生態實驗區保護過程中,對具有文化價值一定物質形態的所有文化資源,包括文化景觀、歷史城鎮、古村落、考古遺址、建筑物和歷史物件等有形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必須遵守原真性(authenticity)和完整性(integrity)原則。

首先,“保護好大自然的必要性是不言自明的,因為這是人類生態系統存在的首要條件,沒有人類生態系統的存在,文化本身將終止”,“沒有歷史真實性和大自然,一切文明都將受到腐蝕破壞,即由于其各個不同領域的逐漸獨立而倒退”。

其次,要保護好古村落等歷史環境本體和文脈的原真性,保護文化遺產背景環境的完整性。如對古徽道、古河道上的文化遺存的保護,可以參照國際上保護文化線路的思路來開展。

為了認識民俗的價值和保護的意義,對民俗等文化遺產的廣泛傳播是必要的。但應避免傳播中的曲解,從而使無形傳統文化的完整性也得到有效保護。在徽州古村落旅游開發中,出現了“拋繡球”等活動項目,而據民俗學家的考證,“拋繡球”并非該地區的傳統民俗。然而由于這項活動具有較強的參與性,在徽州古村鎮旅游中多有出現。這一活動在“杜撰”一個文化空間、愚弄游客的同時,也對村落古民居的傳統風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壞。(圖5、圖6)

類似這樣的事件應引起政府部門的關注和整改?;罩莸貐^的旅游發展和開發建設,應該考慮到美學、社會和文化各方面,自然和文化的景觀,生態多樣性的特征和遺產場所更廣泛的視覺背景。而且,在保護文化遺產的過程中,實際施行“文化搭臺,經濟唱戲”,強調“發展才是保護”,其實是在玩概念偷換游戲,心思都花在如何利用尚存的文化藝術資源作為謀利的工具,無助于“文化遺產”的保護、發展與弘揚(鄭培凱,2006)。

3 鄉土性保護與新農村建設

隨著全球化和城市化的推進,鄉土文化和鄉土景觀的保護受到了更多的關注。鄉土文化“滋潤著廣闊的村野大地,這是一種有自己獨立的生命、品格和香氣的文化。說是‘一種’文化,其實又隨民族、地區而變幻出千種風情,萬種色彩?!薄八暮裰?、它的豐富,就是我們國家歷史的長度和國土的寬度?!?/p>

徽州村落,按傳統的風水思想而營造,與周邊自然環境和諧統一,村落內部空間變化豐富,建筑色彩樸素淡雅,磚木石三雕裝飾精致,室內陳設古樸雅致。古村落多以家族血緣為紐帶聚族而居,尊儒重教等傳統文化影響了建筑形式和村落景觀。保存較為完整的徽州古村落,是我國傳統人居環境觀的具體體現,也是徽州文化生態區的重要文化遺產和生態景觀。反映了“天人合一”的整體觀念、師法自然的哲學思想和崇尚和諧的理想境界。

鄉土性不僅在于建筑物、構筑物等空間實體和物質形態上,也在于使用它們和理解它們的方法,以及附著在它們身上的傳統和無形的聯系。如歙縣漁梁古鎮,歷史上的居民多由碼頭工、漁民、商家等組成,少有官宦人家。因此,漁梁古鎮的平民性也就直接反映在村落的環境景觀上。(圖7、圖8)

鄉土建筑遺產是文化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關系在制定文化生態保護策略時必須考慮進去。傳統建筑的保護,必須認識到變化和發展的必然性,認識到尊重社區已建立的文化特色的必要性,同時必須借由多學科的專門知識來實行。

并且,鄉土性幾乎不可能通過單體建筑來表現,最好是經由維持和保存有典型特征的建筑群和村落來保護鄉土性。重視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的雙重價值,保護文化生態區和風景名勝區中反映徽州文化特色的遺產及其所處的整體環境,對其中的古鎮、古村落、古河道、古寺廟等物質文化遺產應結合自然環境進行整體性保護。

在保護、整治歷史村鎮的過程中,不能忽視對建筑外部環境的整治,地方政府必須想方設法改善古村落的基礎設施和環境狀況。這是因為社區的外部空間環境不僅體現了社區居民的生活水準,而且對于身居其中的居民意識也有直接影響。優美的社區環境不僅可以增加農村居民對所在社區的自豪感和認同感,還能增強村鎮和社區居民的文化自信。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如何突顯地方的文化特色,保護農村文化遺產和古村落文化景觀是極為重要又極其有效的途徑。

4 文化多樣性及保護策略

200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第20次大會通過的《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指出:“文化多樣性是交流、革新和創作的源泉,對人類來講就像生物多樣性對維持生物平衡那樣必不可少。從這個意義上講,文化多樣性是人類的共同遺產,應當從當代人和子孫后代的利益考慮予以承認和肯定?!?/p>

“文化多樣性增加了每個人的選擇機會;它是發展的源泉之一,它不僅是促進經濟增長的因素,而且還是享有令人滿意的智力、情感、道德精神生活的手段?!倍切┥嬖诠糯迓?、傳統街區、歷史城鎮等歷史環境中,由世代人民所創造、積累下來的鄉土文化、民間文化、民俗文化,正是世界文化多樣性的所在。

首先,基于區域層面的文化生態整體性保護策略,不僅應保護文物古跡、歷史環境、非物質遺產,還應以實現整個區域的自然、經濟、文化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區域發展規劃的核心是搞好區域空間的綜合協調,包括與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有關的城鄉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空間布局協調,以及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整治的協調,不同行政區域之間及區域內城鎮之間和城鄉之間的相互協調。通過區域內的人口、經濟、文化、科技、環境及資源等系統及其內部各要素之間的相互協作、配合和促進,實現良性循環和全面發展的目標。并且,“不同文化在對待環境問題上有著各自不同的價值和觀念體系,眾多文化中保留著優秀的思想資源?!?/p>

其次,從日常生活的角度來看,生態一詞可解釋為人的生活或生存狀態。文化遺產,尤其是活的歷史城鎮和古村落,在發展過程中不可能被當成博物館一樣保護和封存,它必然和社會、經濟同步發展。維護社會結構穩定并延續文化脈絡以實現遺產地區的復興是文化遺產保護的最終目標。因此,改善保護實驗區內居民的生活環境條件,要成為保護規劃中的必要關照,不能因為保護那些已經不在文化生活中發揮作用的物質因素而破壞社區的社會進程。文化遺產保護的未來,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它與人們日常生活環境的整合狀況,取決于其在區域和城鎮規劃及發展規劃中的重視程度。只有不斷協調各利益方之間的關系,激發各利益方的熱情與能量,保護行動才能有序、高效地展開。(圖9、圖10)

第三,多樣性的思想主張每種文化都有自己獨特的價值,不同文化之間沒有高低之分,強調異質化的選擇。因而需要通過公眾參與、教育宣傳等方式向公眾詮釋地方文化特色,防止伴隨全球化浪潮出

現一個同質化世界。今天,對人類的知識和文化資源來說,那些已經延續了幾千年的傳統風俗、語言和生活方式現在卻正以驚人速度消亡,保護它們顯得極為迫切、極其重要。從這一層意義上講,“任何一種社會的制度和價值觀念,即使是最簡單的,也是由于某種需要而產生的,所以,只要有可能,都應當盡力保存”。

另一方面,正如斯賓格勒的觀點:“每一種文化都各有自身的精神消亡的方式,此方式乃是出自其作為一個整體的生命之必然”。因此,“時間的消磨,是不可抗拒的。傳統文化的衰減是不可逆轉的”?!巴炀葌鹘y文化,就是繼承古人的創造,恢復遺忘了的智慧,減緩舊文化的衰減,延長舊文化的壽命,進一步從舊文化中吸取新的啟發?!?。

第四,價值觀念和評價過程是整個遺產概念以及遺產保護實踐的基礎,對遺產的擁有、創造和看護應逐步成為一個社會的基本需要。文化生態的保護強調空間、時間和文化等因素,強調其所包含的各個遺產節點所共同構成的文化功能和價值,以及至今仍對人類社會、經濟、文化的可持續發展產生的深遠影響。

五、結語

總之,政策導向和功能協調對整體性保護的順利實施具有積極影響;反之,如果缺乏正確和有效的政策來協調多方關系,整體性保護方法則難以進行。地方政府有責任像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那樣,盡力確保地方文化遺產的保護和保存。再者,公眾參與遺產保護的熱情和動力受自身認識水平的影響,而提升公眾這一保護主體的意識也離不開政府的努力。

雖說通過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來保護自然遺產、無形和有形的文化遺產,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和文化的全面協調發展,大有可為。然而,人們也要意識到處理文化生態的保護問題,可能比自然生態的問題還要復雜、還要敏感。在我國,文化生態的保護工作從消極的標本式保存、凍結的博物館保護方式,轉變到積極的公眾參與保護,在日常生活環境中形成有生命力的保育機制,可能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充分理解遺產范疇不斷拓展的現實意義,積極保護、有效管理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是對可持續發展的一個巨大貢獻?;罩菸幕鷳B實驗區保護利用的具體措施,可以從不同層面著手進行。在環境層面,著力于對建筑和生態環境的修復、整治,加強對物質環境的整體改善以及與其他旅游吸引點的溝通連接;在經濟層面,注重對其經濟活力的培育,積極營造有特色的文化活動和商業氛圍;在社會層面,通過促進社區居民的參與,借旅游、文化等產業的發展幫助解決城鎮或村落衰退帶來的種種內在問題,達到重建和諧社區的目的。三個層面的措施有機聯系、相互促進,從而對整個區域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責任編輯 陳曉東)

歷史文化遺產論文范文第5篇

摘 要:基于對博物館在文化遺產保護中作用的研究,闡述博物館在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優勢。分析博物館在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作用,包括在有形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作用以及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作用。針對博物館文化遺產保護,給出加強宣傳工作、加強保護力度等有效措施的建議。

關鍵詞:博物館;文化遺產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祖先為我們留下了大量且珍貴的歷史資源與文化資源。這些資源在我國社會的發展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需要我們做好相應的保護工作。因為這些歷史文化遺產不僅是中華民族的智慧,還能為子孫后代的發展提供保障。近些年,我國開始注重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博物館作為歷史文物典藏的重要場所,更需要充分發揮自身的作用與價值。所以,本文主要針對博物館在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作用等內容進行相應闡述。

1 博物館在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優勢

博物館在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博物館有自身的優勢,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

第一,博物館具有較強的穩定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證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長久性與有效性[1]。因為博物館屬于國家事業單位,相較于其他文化遺產保護機構有較強的穩定性,可以永久保護和收藏我國文化遺產。而且在博物館中針對文化遺產的保護有更加完善的保護體系,不僅有專業的文物研究者,而且文物鑒定技術更加完善,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第二,博物館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沒有目的性與功利性,所有保護工作都是公益性的。當前我國更加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積極鼓勵社會各方都能夠參與到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博物館對文化遺產的保護主要是想要傳承和發揚我國優秀傳統文化與文化遺產,所以沒有目的性。

2 博物館在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作用

2.1 在有形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作用

博物館對我國有形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中:

第一,古建筑與近代建筑的保護作用。全世界大概有3.5萬個博物館,其中有一半的博物館是在古建筑基礎上進行改造。我國擁有近5000個博物館,其中有1000多個博物館也是在古建筑的基礎上進行改建的[2]。盡管在我國的發達地區,許多博物館在建設之初古建筑與現代建筑都可以用在博物館的各項業務活動中,所以博物館在保護古建筑與現代建筑中發揮重要作用。

第二,對歷史紀念性建筑以及名人故居的保護作用。在博物館中,歷史紀念性建筑、名人故居建筑以及革命紀念館建筑等都占據重要組成部分。此種類型的紀念館與博物館,在建設初期會對其開展的活動等做出明確規劃。紀念館與博物館不僅需要擔負起弘揚歷史文化的重任,還需要擔負保護文物的責任。當紀念館與博物館建成之后,會將原有的文物陳列在博物館與紀念館中。

第三,對古文化遺址的作用。古文化遺址屬于不可移動的文化遺產,此類遺產也屬于博物館的保護范圍,如南京明代城墻博物館、半坡遺址博物館。此類文化遺址的保護作用主要體現在對其的管理與維護中。博物館經常會接到上級的指令,在一定時期內需要對不可移動的文化遺產進行代行管理,如管理其中的歷史文物等。因此,博物館在保護古文化遺址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2.2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作用

在社會快速發展背景下,多元化文化對我國傳統優秀文化造成很大沖擊,導致我國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正在面臨消失問題。例如,現代印染、電腦機繡等為人們的日常工作以及生活帶來許多便利,導致人們將藍印花布以及傳統刺繡等傳統工藝遺忘。所以,博物館需要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充分發揮自身的作用與價值。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民間文學、民間舞蹈以及傳統戲劇等是通過口傳心授的方式進行傳承,而傳統醫藥、雜技等則是通過手傳心授的方式進行傳承。物質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載體。所以,為實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需要博物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載體進行充分研究與考慮,這樣才能起到良好的保護作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單單依靠尋找載體的方式無法起到更好的保護與傳承作用[3]。許多傳統文化藝術以及傳統工藝等都是通過代代相傳的方式傳承的。對傳統工藝的保護,需要從傳承人入手,更好解決傳承人問題,這樣才能保證傳統技術工藝能夠代代相傳。

隨著國家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逐漸重視,博物館也逐漸意識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能夠端正工作態度,在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充分發揮自身的價值。

3 博物館文化遺產保護的有效對策

3.1 加強宣傳工作

為保證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能夠更好開展,需要博物館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宣傳工作。不僅需要加強對文化遺產本身的宣傳,還需要加強對文化遺產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加強宣傳能夠使全民意識到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作用以及文化遺產對人類發展與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促使人民群眾能夠積極主動參與到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例如,在社區開展相應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演講活動,還可以將文化遺產保護融入到教學工作中,這樣可以促使學生從小就能了解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肩負起自身的社會責任[4]。除此之外,還可以撰寫有關文化遺產保護的文章,不斷增強人們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通過不同的宣傳方式,增強人民群眾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這樣博物館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將會順利展開。

3.2 加強保護力度

博物館需要加大對文化遺產的保護力度,如歷史街區的整體保護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等。因為兩方面是博物館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弱點,所以針對歷史街區的整體保護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需要重點強調并落實。博物館要在文化遺產保護中起到良好帶頭作用,保證各項工作都能夠被落到實處。加大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與財力,積極引進先進的設備設施,實現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智能化與現代化,這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人力成本的支出[5]。同時,針對博物館中的工作人員,需要加強對其的培訓。不僅需要培養工作人員的管理意識,還需要增強工作人員保護文化遺產的意識。只有工作人員充分認識到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作用,才能保證各項保護工作及宣傳工作的順利展開。除此之外,還需要通過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使其能夠在文化遺產的保護中發揮最大的作用與價值。博物館還可以定期向人民群眾開放,通過展覽等方式,讓人們對文化遺產有正確的認識。在如今多元化的文化背景下,許多人對文化遺產沒有正確的認識,并不知道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博物館做好引導工作,通過展覽、講座等方式向人民群眾積極宣傳文化遺產保護的基本方式與思想,充分發揮博物館的引導作用,保證我國文化遺產能夠得到更好的傳承與保護。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博物館在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博物館需要意識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端正工作態度,采取不同措施為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貢獻一份力量。與此同時,博物館針對文化遺產的保護需要加大投入,投入相應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等,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做好各項宣傳工作,促使我國人民能夠具有較強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為我國文化遺產的更好傳承提供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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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李芳峰(1981—),男,河南新蔡人,館員,碩士,主要從事中國歷史文化遺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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