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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科研獎勵辦法范文

2023-09-25

大學科研獎勵辦法范文第1篇

四川師范大學文件 校字〔2011〕40號 四川師范大學科研獎勵辦法

(試行稿)

第一條 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科研強校”戰略,鼓勵廣大教師潛心學術,產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提高我校學術聲譽和影響力,把四川師范大學建設成為一流地方師范大學,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科研項目的獎勵

1.鼓勵教師圍繞服務國家目標為導向的科學研究,申報國家級科研項目,凡經學校組織推薦申報到上級主管部門的,無論項目批準與否,均給予申報項目補助費500元;申報國家級、部重大科研項目,申報完成后,給予課題組2000元申報補助。

2.鼓勵國家級項目高質量完成。凡國家級項目按期通過驗收的,學校從科研獎勵基金中給予項目到校經費的10%給予鼓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驗收(鑒定)結果為優秀和良好的國家級項目,再分別給予一次性15000元和5000元的獎勵;對驗收(鑒定)結果優秀的教育部項目,給予一次性8000元獎勵。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被列入《成果文庫》或《成果要報》的再給予5000元獎勵。

第三條 對出版學術著作與教材的獎勵

1.對我校教師以四川師范大學為獨立或第一作者單位或主編單位在國家級A類出版社出版的學術專著(含古籍整理)(字數為25萬字以上),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在國家級B類出版社出版的學術專著(含古籍整理)(字數為25萬字以上)給予一次性5000元獎勵。在其它全國性專業出版社和省級出版社出版的學術專著(含古籍整理)(字數為25萬字以上),給予1000元獎勵。若在出版時學校已資助則不予獎勵。

字數不足25萬字的學術專著(含古籍整理)酌情獎勵。

2.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級規劃教材給予10000元獎勵,其它規劃教材給予1000元獎勵,若在出版時學校已資助,或已由學校其他行政部門獎勵者,不再重復給予獎勵。 3.出版社類別由校學術委員會認定。

第四條 對發表學術研究論文及論文被檢索的鼓勵

1.我校教師凡以四川師范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正式發表的學術研究論文(文科考證類論文不少于3000字、論述類論文不少于5000字;理科學術論文不少于2000字),在提交刊物原版和抽印本后,分別獎勵如下:

(1)在美國《SCIENCE》或《NATURE》上發表的,每篇論文一次性獎勵20萬元。 (2)在SCI一區、SSCI一區學術期刊上全文發表的,每篇論文一次性獎勵5萬元。

(3)在SCI二區、SSCI二區學術期刊和《中國社會科學》上全文發表的,每篇論文一次性獎勵2萬元。

(4)在SCI三區、SSCI三區學術期刊、中文權威A1類學術期刊上全文發表的,每篇論文一次性獎勵1萬元。

(5)在其它SCI光盤、SSCI、A&HCI、中文權威A2類學術期刊上全文發表的,每篇論文一次性獎勵5000元。

(6)在SCIE、中文權威B類學術期刊上全文發表的,每篇論文一次性獎勵3000元。

(7)凡以四川師范大學為獨立或第一作者單位正式發表的學術研究論文,被《EI Compendex》、《MEDLINE》檢索收錄;文科非外語專業教師在國外刊物以外文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若不與第三條第3款第2項重復,每篇獎勵2000元。

(8)凡以四川師范大學為獨立或第一作者單位正式發表的學術研究論文,被《ISTP》、《EI page one》檢索收錄或被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的學術研究論文,每篇獎勵500元。 2.以上各條獎項所涉及的每篇論文,均只能就高領取一次獎勵,不得重復。

3.凡以四川師范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正式發表的學術研究論文被他人引用的,按次給予獎勵。每次獎勵額度為引用期刊獎勵標準(按第四條“1”標準)的十分之一。 論文他引獎勵的范圍為受理日之前兩年內的引用。

4.SCI分區按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上年JCR大類分區標準計,SSCI分區按北京大學圖書館《國外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總覽》最新版JCR大類分區計,中文學術期刊分類由校學術委員會認定。 第五條 對獲獎科研成果的鼓勵

1.凡署名第一單位為四川師范大學,獲國家級優秀科研成果

一、

二、三等獎的獲獎成果,學校從科研獎勵基金中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20萬、10萬元的獎勵。

國家級優秀科研成果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獎。

2.凡署名第一單位為四川師范大學,獲得《全國性文藝新聞出版評獎管理辦法》規定的全國性獎和中國體育科學學會科學技術獎等級獎,學校按個人從政府所獲獎金數額的100%再給予獎勵。 3.凡署名第一單位為四川師范大學,獲教育部中國高??茖W技術獎和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

一、

二、三等獎的獲獎成果,學校一次性分別給予8萬、5萬、3萬元的獎勵。獲四川省科技進步獎、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獎等級獎,按個人從政府所獲獎金數額的100%再給以獎勵。國家各部委科技進步獎、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按四川省同等級獎金給予獎勵。 4.凡四川師范大學為第二署名單位且我校教師個人排名列前五位的獲獎成果,學校給予該類獎勵獎金數額10%的配套獎勵。

5.同一成果先后獲得不同級別獎勵,可重復獎勵。 6.獲獎成果以頒獎文件與獲獎證書為依據。 第六條 對專利的獎勵

1.以學校名義申請的涉外發明專利,在獲授權后學校給予一次性8000元的獎勵,但學校已支付專利申請費的發明專利,學校不再給予獎勵。

2.國內職務發明專利,在獲授權后學校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獎勵,但學校已支付專利申請費的發明專利,學校不再給予獎勵。

3.職務專利被成功轉讓的,學校按到校轉讓金額的5%給予獎勵。 第七條 對申報成果獎的獎勵 1.申請科技成果鑒定的獎勵

(1)科技成果鑒定范圍、程序和組織管理以《國家科技成果鑒定管理辦法》和《四川省科技成果鑒定管理辦法》規定為準。

(2)國家級、部級計劃內任務來源的科技成果鑒定,學校資助:檢測鑒定、會議鑒定1萬元,函審鑒定5000元。

(3)省級項目鑒定資助:檢測鑒定、會議鑒定5000元,函審鑒定3000元。 (4)科技成果鑒定憑成果登記證書給予資助。 2.申報省級以上科技成果獎的獎勵

(1)申報國家級科技進步獎,學校獎勵金額2000元。 (2)申報省級科技進步獎,學校獎勵金額1000元。

(3)申報教育部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學校獎勵金額500元。 第八條 對科研平臺建設的獎勵

1.凡學院申報省高校及以上人文社科基地、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科學研究平臺,完成申報后,給予學院5000元鼓勵。

2.凡學院申報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科學研究平臺,獲準立項建設后,給予學院5000元獎勵。凡學院申報部省人文社科基地、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科學研究平臺,獲準立項建設后,給予學院20000元獎勵。凡學院申報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科學研究平臺,獲準立項建設后,給予學院20萬元獎勵。

3.凡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科學研究平臺建設驗收合格后,給予學院5000元鼓勵;凡部省人文社科基地、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科學研究平臺建設驗收合格后,給予學院20000元獎勵;凡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科學研究平臺建設驗收合格后,給予學院20萬元獎勵。 第九條 獎勵的受理與發放

1.凡屬獎勵范圍的著作、論文、學術論文他引、專利須在每年年底由著作人(發明人)在成果登記表上登記,并將成果發表、出版、引用、授權的原件及復印件送科研處審核,被SCI、SSCI、A&HCI、EI、MEDLINE、ISTP收錄論文以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公布的為準; 2.凡屬獎勵范圍的項目、成果獎由科研處負責登記審核; 3.科研獎勵的發放原則上在每年年底進行。

第十條 學校每評選全校文、理科科研十佳并給予物質獎勵,對連續四年進入文、理科科研排名前五名者,給予重點表彰和獎勵。

第十一條 學校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全??蒲斜碚么髸?,表彰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成績的教職員工和單位。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二0一一年開始執行,原有其它學校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其它未盡事宜,由學??蒲泄ぷ黝I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題詞 規章 科研 獎勵 辦法

抄送 校領導。

大學科研獎勵辦法范文第2篇

科研成果獎勵辦法

1總則

1.1為貫徹科教興企和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升集團公司整體科技水平,獎勵在科研成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員工,充分激發科技人員工作積極性,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2科研成果的評審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1.3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2獎勵范圍

2.1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應用和技術改造、技術創新、計算機軟件開發等,產品開發及科研成果實現了產業化。

2.2引進、消化、吸收、開發、應用國外先進技術與產品,消化吸收后再創新研究成果,并實現了產業化的應用效果。

2.3為科技發展戰略、重大科技開發項目、重大系統工程等進行可行性研究和綜合分析研究取得的科學成果,并得到了實際應用的驗證。

3評審標準

3.1科研成果獎勵根據技術水平、技術難度和深度、經濟效益和提升企業科技進步作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3.2科研成果獎勵分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鼓勵獎等五個等級。

3.2.1特等獎:

達到同類項目的國際領先水平、技術難度與深度極大,提升企業科技進步作用重大,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

3.2.2一等獎:

達到同類項目的國際先進水平、技術難度與深度很大,提升企業科技進步 1

作用重大,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

3.2.3二等獎:

達到同類項目的國內領先水平,技術難度大,提升企業科技進步作用很大,并取得很大經濟效益。

3.2.4三等獎:

達到同類項目的國內先進水平,技術難度較大,對企業的科技進步,提高經濟效益起到較大的推動作用。

3.2.5鼓勵獎:

有一定技術難度,對企業的科技進步,提高經濟效益起到推動作用。 4評審獎勵機構

4.1 集團公司成立科研成果獎勵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主任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主管科技的集團公司領導擔任,成員由集團公司班子成員和兵器集團級科技帶頭人、關鍵技能帶頭人及部分外聘專家組成。

4.2委員會聘請專家對科研成果項目進行評審。

4.3評審專家應符合的條件:學識淵博,熟悉本專業領域國內外科學技術發展動態,有較強的綜合判斷能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認真負責,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和職業道德;熱心科技獎勵工作,積極參加科技獎評審和有關活動。

4.4評審專家應遵守的規定:被聘請專家應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自覺接受監督;被聘請專家應以科學的態度和方法,按照評審工作的有關規定、程序和辦法,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科研成果做出評價;發現與被評審成果存在利益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公正性的,應主動申明并回避;不得利用專家身份與被評審成果的相關人員聯系,為該項成果評審提供便利;不能為得出主觀期望的結論而做出與客觀事實不符的評價;對評審中涉及的技術內容及評審情況須嚴格保密。

5有關規定

5.1各分子公司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等項目需列入集團公司經營計

劃,經批準立項并按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制管理,明確項目組成員,簽訂科技項目合同,明確項目的技術指標、研制費用、設計質量、完成期限及工藝可行性、可靠性等內容。

5.2科技項目實施費用由集團公司按項目計劃進行審核,并在分子公司的技術開發費中列支,??顚S?,進入當期成本。

5.3科研成果獎勵額度在項目中予以確定,報集團公司備案。項目獎勵額度1次在2萬元及以上和個人獎勵額在1萬元及以上項目,需經集團公司批準。

5.4科技項目完成情況需附詳細的評價材料,由分子公司組織初審,報送集團公司科技管理部門。

5.5申報條件和要求

5.5.1產品及技術開發項目已經批準驗收。

5.5.2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證明成果可行,并取得實質性經濟效益,項目成果進入一定的批量或批量生產條件;同時,應用成果單位或部門出具應用證明。

5.5.3項目成果屬權應無異議。

5.5.4已獲得集團公司科學技術獎勵的項目成果,不得重復申報。

5.6項目主要完成單位和項目主要完成人

5.6.1申報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是指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以及在項目研制、生產、應用、轉化和推廣過程中,提供技術、經費和設備等條件,對項目的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單位。

5.6.2申報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必須是對該項目的完成做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員:新理論、新原理、新方法的提出者;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的發明者或設計者;關鍵技術或技術難點的實際解決者;科研成果轉化(產業化)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實施者;科研項目管理重大問題的解決者。

5.7評價指標

5.7.1技術水平及競爭力,依據項目技術的先進程度??煞譃閲H領先或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或國內先進。項目技術水平處于國內同行業前列的可視為

國內領先??梢罁晒b定或查新報告判定。

5.7.2技術創新性,主要依據技術在工藝改進、產品應用、性能改善、節能減排和環保等方面的新穎性和獨創性。

5.7.3知識產權技術含量,主要依據對項目核心技術、關鍵技術的自主掌握和控制能力,特別是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

5.7.4成果應用及效益,產品質量的一致性、各項應用指標是否經過權威機構的認證和試驗,成果完成中試、形成樣品、樣機,或一定批量進入市場以及產品目前已形成的銷售收入和市場占有率所形成的經濟效益。

6異議、處罰

6.1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布的授獎項目持有異議,應在公示之日起7日內書面實名向委員會或集團公司科技管理部門提出異議內容,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

6.2異議分為實質性異議和非實質性異議:

6.2.1凡對涉及候選人、候選單位被獎勵人、被獎勵單位所完成項目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以及推薦書填寫不實所提出的異議為實質性異議;

6.2.2對候選人、候選單位被獎勵人、被獎勵單位異議,為非實質性異議。對評審等級的意見,不屬異議范圍。

6.3實質性異議由委員會負責協調解決,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非實質性異議由推薦單位負責協調解決。

6.4授獎項目如有剽竊、弄虛作假等重大問題,經查實后,在媒體上公布并撤消其獎勵,追回獎狀、證書和獎金,在3年內取消所在單位和個人的獎項申報資格。

7附則

7.1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大學科研獎勵辦法范文第3篇

為全面落實上級教育部門關于教師評價的文件精神,規范學校管理,完善激勵機制,促使教師積極開展教學研究,總結教育教學經驗,提高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獎金獎勵措施

(一)教學研究

學校鼓勵教師進行教改實驗和專題研究,為教改實驗提供一切可能條件。對具有理論和實踐價值,有推廣可能的優秀教育科研成果進行獎勵,并積極向上一級教研部門推薦。

1、課題研究:

凡在省市縣教科室或相關科室立項的課題組,縣級獎勵20元,市級獎勵100元,省級獎勵300元。

凡在省市縣教科室或相關科室立項,并順利通過結題的課題組,縣級獎勵100元,市級獎勵300元,省級獎勵1500元。

2、科研成果:

教師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獲省級教學成果獎、社科成果獎或教科研成果獎(

一、

二、三等獎)分別獎勵1000元、500元、300元;獲市教學成果獎、社科成果獎或教科研成果獎(

一、

二、三等獎)分別獎勵300元、200元、100元;獲縣教學成果獎、社科成果獎或教科研成果獎(

一、

二、三等獎)分別獎勵100元、50元、30元。

教科研成果獎勵須交結題鑒定報告、獲獎證書等材料,否則不予承認。成果被推廣的給予同等級別的2倍獎勵。

3、論文:

國家級具有權威性的綜合性教育類刊物(如教育研究、教育發展研究、課程教材教法等)或學科性教育刊物上發表論文的獎金每篇300元,省級(山東省教育廳主辦)每篇200元,市級(市教育局主辦)每篇100元。

在教育類報紙或學科性報紙上發表的論文按照國家省市縣級分別獎勵50

元、40元、30元、20元。(僅限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注冊的報紙)

參加教科研中心或經上級教育部門層層評選的論文,獲得

一、

二、三等獎的省級獎勵50元、40元、30元,市級獎勵40元、30元、20元,縣級獎勵30元、20元、10元。

凡在正式報刊上發表介紹學校教學經驗或辦學特色文章或個人教學,學校給予稿費兩倍獎勵。

(二)優質課評選

參加省市縣教育局組織的優質課評選,獲省一等獎3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市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50元;縣一等獎50元,二等獎30元。執教公開課、技能大賽視為同級別優質課評選一等獎。

(三)學生輔導獎

各級各類學生競技比賽、特長比賽、文體活動中獲得優異成績的:

1、團體輔導獎:

按下列標準給予每位輔導教師獎勵:全縣第1名240元,第2名220元,依次遞減20元。第十名以后不再設獎。

2、學生輔導獎:

根據學生個人所獲等次給予輔導教師如下標準的獎勵:省一等獎100元,二等獎60元,三等獎50元;市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30元;縣一等獎30元,二等獎20元,三等獎10元(體育競賽個人1-2名視為一等獎,3-6視為二等獎,7-10名視為三等獎)。無等級之分的按照同級別最高獎進行獎勵。

3、學生發表作品輔導獎:

教師輔導學生在合法刊物發表作品(習題除外),并注明輔導教師姓名的,省級獎勵20元,市及獎10元。

4、獲得優秀輔導教師獎的按照省市縣分別給予30元、20元、10元獎勵。注:同一獎項不重復設獎,按照獲獎最高級別進行獎勵。

二、量化積分獎勵措施

(一)教學研究

1、課題研究:

凡在省市縣教科室或相關科室立項的課題組,分別給予5分、4分、3分獎勵,其中課題負責人計滿分,成員按次序依次遞減1分,最低計1分。

凡在省市縣教科室或相關科室立項,并順利通過結題的課題組,分別給予8分、5分、3分獎勵,其中課題負責人計滿分,成員按次序依次遞減1分,最低計1分。

2、科研成果:

教師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獲省級教學成果獎、社科成果獎或教科研成果獎(

一、

二、三等獎)分別計8分、6分、4分;獲市教學成果獎、社科成果獎或教科研成果獎(

一、

二、三等獎)分別計6分、4分、2分;獲縣教學成果獎、社科成果獎或教科研成果獎(

一、

二、三等獎)分別計3分、2分、1分。

科研成果加分須交結題鑒定報告,成果證書否則不予承認。課題或科研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計滿分,其他成員按次序依次遞減1分,最低計1分。

3、論文:

國家級具有權威性的綜合性教育類刊物(如教育研究、教育發展研究、課程教材教法等)或學科性教育刊物上發表的論文計6分、省級(山東省教育廳主辦)4分、市級(市教育局主辦)2分。

在教育類報紙或學科性報紙上發表的論文按照國家省市級分別計4分、3分、2分。(僅限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注冊的報紙)

評獎論文:經教科研中心或學校、教研室層層推薦的論文,省級(4分、3分、2分)、市級(

3、

2、1)、縣級(

2、

1、0.5);典型發言按同級評選論文一等獎對待(以證書為準)。

備注:論文由多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計滿分,其他成員不計分;課件、教案、教學設計、案例參照同級評獎論文計分。

(二)講課比賽

省級(7分、6分、5分)、市級(5分、4分、3分)、縣級(3分、2分、1分),公開課及教學技能大賽參照講同級優質課評選一等獎計分。

(三)學生輔導

1、發表作品輔導:教師輔導學生在合法刊物發表作品,并注明輔導教師姓名的,按教師發表同級論文的一半計分。

2、技能比賽輔導:學生參加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競技比賽、制作大賽等獲獎,每人次按市級(

2、1.5、1),縣級(

1、0.5)計入輔導教師量化(每生僅限一位輔導教師);團體獎給予參與輔導的每位教師加分:市級(

4、

3、2),縣級(

2、1)。

(四)其他各類榮譽加分

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校級1分。

注:與教學、教研無關的榮譽、證書不屬于加分獎勵范圍。

三、獎勵要求

證件日期范圍為:每年自9月1日起,截止當年教學督導,獲獎教師持相關證書、雜志原件或文件及稿費匯款單等證明到教導處登記,不按時登記的一律不再給予獎金和加分獎勵。

大學科研獎勵辦法范文第4篇

(2014擬訂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調動員工開展科學研究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在國內外的技術地位和知名度,為公司在稅收優惠政策上創造利潤,對在科技事業中做出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的范圍

(一)政府有資助或獎勵的項目;

(二)政府無獎勵的項目;

(三)專利(職務發明創造)獎;

第三條 科研獎勵工作每半年集中辦理一次,一般定在每年的3-4月份和9-10月份進行。

第四條 科研獎勵經費來源:有政府獎勵的項目由各項目政府獎勵經費列支,其它獎項由公司預算列支。如涉及個人所得稅的,由財務部根據國家規定代扣代交。

第二章 政府有資助或獎勵的項目

第五條 獲得政府資助或獎勵的科研項目之后,由課題負責人提交具體分配方案,公司總裁(或其指定人員)以及財務主管審核通過。

如果科研項目政府資助或獎勵經費在100萬元之內,并且無驗收事項和復審事項,按到款經費的10%作為獎勵資金,獎勵參與申報、爭取政府獎勵、完成課題實施的員工以及公司技術創新公共獎金池。獎勵資金的25%分配給參與申報、爭取政府獎勵的員工,另外50%分配給參與課題實施的員工,剩余的25%留存到公司技術創新公共獎金池。

第六條 分期到款的項目,如果項目資助或獎勵總數在100萬元之內,按到款經費的10%作為獎勵資金。獎勵資金的20%獎勵給爭取該政府項目的員工,由課題申請負責人分配;40%獎勵給參與課題實施的員工,由課題負責人分配,但要確保課題按照申報標準高質量的完成實施;20%獎勵給參與驗收工作的員工,由驗收負責人分配,但要確保課題按照申報標準完成驗收;剩余的20%留存到公司技術創新公共獎金池。

第七條 獲得政府資助或獎勵的科研項目之后,如果項目經費總數在100萬元之上,并且無驗收事項和復審事項,按累加方式計算獎勵資金,即項目經費100萬元以下部分仍為10%,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5%提取,總獎勵資金為兩部分提取之和。獎勵資金分配方法為:40%分配給參與申報、爭取政府獎勵的員工,40%分配給參與課題實施的員工,剩余的20%留存到公司技術創新公共獎金池。

第八條 分期到款的項目,如果政府項目經費(資助或獎勵)總數在100萬元之上,總獎勵資金按上述第七條計算。獎勵資金中,20%獎勵給爭取政府經費的員工,由課題申請負責人分配;項目獎勵總數的40%獎勵給參與課題實施的員工,由課題負責人分配,但要確保課題按照申報標準高質量的完成;20%獎勵給參與驗收工作的員工,由驗收負責人分配,但要確保課題按照申報標準完成驗收;剩余的20%留存到公司技術創新公共獎金池。

第九條 如果科研項目是一次性獎勵,同時含有驗收或者復審等后續事項,則獎勵款中, 20%獎勵給爭取政府經費的員工,由課題申請負責人分配;40%獎勵給參與課題實施的員工,由課題負責人分配,但要確保課題按照申報標準高質量的完成;20%獎勵給參與驗收工作的員工,由驗收負責人分配,但要確保課題按照申報標準完成驗收;剩余的20%留存到公司技術創新公共獎金池。

第十條 每年年終,由公司組織評審有突出貢獻的技術創新獎項目和個人,獎金由公共獎金池提供。

第十一條 對于各階段負責人的獎金分配方案,均需報公司管理層審批后,由財務部發放。

第十二條 對于通過中介公司或者代理公司申請獲得的政府科研項目,項目申請階段的獎勵資金按照以上第五條到第九條規定的獎勵額度減半。若項目驗收階段需公司以外第三方協助的,項目驗收階段的獎勵資金按照以上第五條到第九條規定的獎勵額度減半。

第十三條 特殊說明:對于公司政府或科技項目申報和執行的專職人員,由于政府項目的申報和執行是其本職工作,因此其獎勵主要體現在工作績效考核中,本獎勵辦法中只是予以適當考慮。

第三章 政府無獎勵的項目

第十四條 某些政府無補貼的科研項目,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軟件企業及產品、軟件著作權等,是為了進一步取得稅收優惠所必須爭取的政府規定項目。

通過政府無獎勵的科研項目之后,根據參與員工工作時間長短,按每人每項500-2000元獎勵參與員工,如果該科研項目含有驗收或者復審等后續事項,則按照每人500-2000元獎勵以后參加驗收或復審的員工。對于特別重大的項目、政府補貼或者稅收優惠等,按照2000-20000元進行個別獎勵。

第十五條 對于取得項目后執行定期申報的員工,視工作時間耗費,每年每項給予500-2000元獎勵,但要保證申報工作高質量完成,不得影響公司已經取得的獎勵和榮譽。

第四章 專利(職務發明創造)獎

第十六條 公司對獲得授權的中國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發明人(設計人)發放獎勵及報酬。

第十七條 授權專利第一發明人(設計人)的獎勵及報酬總額按照如下標準發放:

發明 8000元/件 實用新型 1600元/件 外觀 1200元/件

若專利發明人(設計人)為2人以下,則第二發明人(設計人)按照第一發明人(設計人)的50%予以發放;若專利發明人(設計人)為3人以上,則其余發明人(設計人)的總額與第一發明人的發放金額相等。

第十八條 專利獎勵及報酬總額在專利授權(以專利證書為準)后,經專利發明人(設計人)提出申請,公司管理層批準后由財務部一次性予以發放。 發明專利的獎勵及報酬總額除上述一次性方式發放外,也可采取分兩次的方式進行發放,即在取得專利受理通知書后,發放獎勵及報酬總額的20%,取得專利證書后,發放獎勵及報酬總額的80%。 第十九條 針對同一技術方案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公司只針對發明專利發放獎勵及報酬。

第五章 附 則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

大學科研獎勵辦法范文第5篇

科研成果獎勵辦法

1總則

1.1為貫徹科教興企和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升集團公司整體科技水平,獎勵在科研成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員工,充分激發科技人員工作積極性,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2科研成果的評審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1.3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2獎勵范圍

2.1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應用和技術改造、技術創新、計算機軟件開發等,產品開發及科研成果實現了產業化。

2.2引進、消化、吸收、開發、應用國外先進技術與產品,消化吸收后再創新研究成果,并實現了產業化的應用效果。

2.3為科技發展戰略、重大科技開發項目、重大系統工程等進行可行性研究和綜合分析研究取得的科學成果,并得到了實際應用的驗證。

3評審標準

3.1科研成果獎勵根據技術水平、技術難度和深度、經濟效益和提升企業科技進步作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3.2科研成果獎勵分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鼓勵獎等五個等級。

3.2.1特等獎:

達到同類項目的國際領先水平、技術難度與深度極大,提升企業科技進步作用重大,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

3.2.2一等獎:

達到同類項目的國際先進水平、技術難度與深度很大,提升企業科技進步 1

作用重大,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

3.2.3二等獎:

達到同類項目的國內領先水平,技術難度大,提升企業科技進步作用很大,并取得很大經濟效益。

3.2.4三等獎:

達到同類項目的國內先進水平,技術難度較大,對企業的科技進步,提高經濟效益起到較大的推動作用。

3.2.5鼓勵獎:

有一定技術難度,對企業的科技進步,提高經濟效益起到推動作用。 4評審獎勵機構

4.1 集團公司成立科研成果獎勵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主任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主管科技的集團公司領導擔任,成員由集團公司班子成員和兵器集團級科技帶頭人、關鍵技能帶頭人及部分外聘專家組成。

4.2委員會聘請專家對科研成果項目進行評審。

4.3評審專家應符合的條件:學識淵博,熟悉本專業領域國內外科學技術發展動態,有較強的綜合判斷能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認真負責,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和職業道德;熱心科技獎勵工作,積極參加科技獎評審和有關活動。

4.4評審專家應遵守的規定:被聘請專家應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自覺接受監督;被聘請專家應以科學的態度和方法,按照評審工作的有關規定、程序和辦法,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科研成果做出評價;發現與被評審成果存在利益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公正性的,應主動申明并回避;不得利用專家身份與被評審成果的相關人員聯系,為該項成果評審提供便利;不能為得出主觀期望的結論而做出與客觀事實不符的評價;對評審中涉及的技術內容及評審情況須嚴格保密。

5有關規定

5.1各分子公司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等項目需列入集團公司經營計

劃,經批準立項并按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制管理,明確項目組成員,簽訂科技項目合同,明確項目的技術指標、研制費用、設計質量、完成期限及工藝可行性、可靠性等內容。

5.2科技項目實施費用由集團公司按項目計劃進行審核,并在分子公司的技術開發費中列支,??顚S?,進入當期成本。

5.3科研成果獎勵額度在項目中予以確定,報集團公司備案。項目獎勵額度1次在2萬元及以上和個人獎勵額在1萬元及以上項目,需經集團公司批準。

5.4科技項目完成情況需附詳細的評價材料,由分子公司組織初審,報送集團公司科技管理部門。

5.5申報條件和要求

5.5.1產品及技術開發項目已經批準驗收。

5.5.2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證明成果可行,并取得實質性經濟效益,項目成果進入一定的批量或批量生產條件;同時,應用成果單位或部門出具應用證明。

5.5.3項目成果屬權應無異議。

5.5.4已獲得集團公司科學技術獎勵的項目成果,不得重復申報。

5.6項目主要完成單位和項目主要完成人

5.6.1申報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是指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以及在項目研制、生產、應用、轉化和推廣過程中,提供技術、經費和設備等條件,對項目的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單位。

5.6.2申報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必須是對該項目的完成做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員:新理論、新原理、新方法的提出者;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的發明者或設計者;關鍵技術或技術難點的實際解決者;科研成果轉化(產業化)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實施者;科研項目管理重大問題的解決者。

5.7評價指標

5.7.1技術水平及競爭力,依據項目技術的先進程度??煞譃閲H領先或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或國內先進。項目技術水平處于國內同行業前列的可視為

國內領先??梢罁晒b定或查新報告判定。

5.7.2技術創新性,主要依據技術在工藝改進、產品應用、性能改善、節能減排和環保等方面的新穎性和獨創性。

5.7.3知識產權技術含量,主要依據對項目核心技術、關鍵技術的自主掌握和控制能力,特別是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

5.7.4成果應用及效益,產品質量的一致性、各項應用指標是否經過權威機構的認證和試驗,成果完成中試、形成樣品、樣機,或一定批量進入市場以及產品目前已形成的銷售收入和市場占有率所形成的經濟效益。

6異議、處罰

6.1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布的授獎項目持有異議,應在公示之日起7日內書面實名向委員會或集團公司科技管理部門提出異議內容,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

6.2異議分為實質性異議和非實質性異議:

6.2.1凡對涉及候選人、候選單位被獎勵人、被獎勵單位所完成項目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以及推薦書填寫不實所提出的異議為實質性異議;

6.2.2對候選人、候選單位被獎勵人、被獎勵單位異議,為非實質性異議。對評審等級的意見,不屬異議范圍。

6.3實質性異議由委員會負責協調解決,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非實質性異議由推薦單位負責協調解決。

6.4授獎項目如有剽竊、弄虛作假等重大問題,經查實后,在媒體上公布并撤消其獎勵,追回獎狀、證書和獎金,在3年內取消所在單位和個人的獎項申報資格。

7附則

7.1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大學科研獎勵辦法范文第6篇

10.8.1 科教科設立科研項目獎勵專項基金,用于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科室和個人。

10.8.2 項目產生的專利,期申請費用及維持費用由醫院按照相關制度進行承擔。

10.8.3 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與本次科研項目有關的論文,期所需論文版面費用由醫院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承擔。

10.8.4 科研項目實施后,獲授權發明專利,每項獎勵將按照醫院相關制度進行獎勵(以頒布專利證書為準)

10.8.5 因科研項目成果發表的論文被Ei或SCI收錄的,每篇文章按醫院相關制度進行獎勵。如論文在國際公認頂尖刊物(Science、Nature)發表,由醫院給予重獎。獎金由第一作者分配。

10.8.6 獲得醫院科技成果一等獎的科研項目,其項目負責人直接進入下一年度的科研項目專家委員會評選。

6.8.7 獲得醫院科技成果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的科研項目,其主要負責人(前兩位)直接進入下一年度的學科后備帶頭人評選。

10.8.8 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者,其項目組將按照醫院規定給予一定數額人民幣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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