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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專利管理辦法范文

2023-09-19

高校專利管理辦法范文第1篇

一、課程設置的必要性及培養目標

據前述分析報告記載, 專利領域的招聘崗位占比較大的為專利工程師、專利代理師及其助理, 而作為此類職位的從業人員基本要求之一為要掌握專利撰寫、檢索與分析、專利挖掘等實務能力。如果不開設相關的實務課程或已開設但效果見微, 即使公司或者中介機構招聘了知識產權專業的學生進入從事實務工作, 這批學生也只能承擔對專利實務能力要求較低的工作, 比如提供咨詢服務、進行客戶拓展或者參與流程管理等, 這與企業急需的人才應具備的能力并不相符。同樣, 作為知識產權專業畢業的同學, 若在進入實務領域時不能找到合適的切入點, 將在學校所學所得用于工作中面臨的問題, 也有可能對自身的專業能力甚至工作能力產生懷疑。

專利實務課程是連接理論知識與實務操作的橋梁, 在學生實踐能力培養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通過本門課程的學習, 旨在使學生能夠基本掌握專利在申請授權、無效以及復審等過程中各個階段涉及的實務工作, 鍛煉其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加強和提升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為其盡可能無縫銜接地投入工作崗位做好準備。

二、《專利實務》課程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 大多數高校知識產權本科專業的課程體系是由法律及基礎的經濟學、管理學或理工科的課程組成, 法律課程的設置又包括基礎法律制度和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專利實務課程則作為后者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樣的課程設置方式雖然跟傳統法律專業的課程設置對比起來, 表面上看是有所改動, 更加貼近知識產權的復合型學科背景的特色, 但具體實施過程中仍遇到諸多問題。

(一) 學生掌握的學科知識較為單一

在本科學習過程中, 雖然學生也會接觸除了法律之外的其他學科的知識, 但通常只是走馬觀花式地學習, 同時也因潛意識中存有學到也不會用到的惰性, 在學習的過程中缺乏學習積極性, 無法對其中的原理和邏輯進行較為深入地探索。因此, 即使高校開設了理工科的基礎課程, 也不能達到最初設計課程模式時的目的, 使學生成為擁有復合型知識背景的人才, 無法為下一階段專利實務課程的學習做好準備。然而, 在學習專利實務課程時, 主要的分析對象為專利文獻中記載的技術方案, 如果讀不懂方案, 則從專利角度對方案進行優化的目的就無法實現。在今后的實務工作中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 無論是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從事某領域專利代理的抑或是在公司從事專利工程師或知識產權專員的工作, 所接觸的大多是某一技術領域的專利, 而如若對技術只有皮毛的了解, 則在于技術人員溝通時會產生較大的障礙, 無法從專利保護的角度對技術的描述進行上位, 不能對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的關系進行清晰地梳理, 對實施例的描述可能會產生不完整等問題, 從而影響專利的申請進度和授權效果。

(二) 教學模式缺乏新意

由于知識產權實務課程的老師大多是傳統法律學科培養的人才, 在教授過程中一般會采用基礎法律課程的教學方法, 即通過理論知識地講授及相關案例地講解來完成教學過程。然而, 與傳統法律學科的學習不同, 專利實務課程不僅涉及專利法及相關法的適用, 更多是將法律跟技術相結合, 通過對技術的解讀來滲透實務工作中應具備的知識, 因專利文獻中技術方案的復雜性及專利描述術語的拗口, 一方面會使缺乏實務經驗的老師在理解上會產生偏差, 另一方面會使學生本身對于專利實務課程的學習產生抵觸心理。因此, 如果老師自身不能在其實務經驗的基礎上對本門課程進行梳理和解讀, 并在教學過程中繼續采用傳統的教學模式, 無疑會增大學生與實務知識之間的距離, 從形式和內容上增加學習的難度。

此外, 傳統教學模式側重于通過對知識的講述, 使學生理解和掌握理論知識, 雖然有涉及相關案例但也大多停留在對案例的分析和理解, 而專利實務課程更側重對學生實務能力的鍛煉和提升, 培養學生自主解決問題的能力, 如果不能為學生提供較多的實踐機會, 學生對于課程的學習也僅停留在課堂上, 之后在實務工作中面臨問題時也只能紙上談兵。

三、完善《專利實務》課程的建議

(一) 優化學生結構

因知識產權專業的學生無理工科背景, 學習專利實務課程時在理解技術層面會遇到難題, 從而不能清楚地分析整個專利文件無法有效地解決問題。為改善這一問題, 可在本門課程開設之初, 擴大其面向的學生群體, 不僅僅知識產權本科專業的學生可以選課, 其他專業例如計算機、機械、物理、化學、設計等專業的同學也可以加入本門課程的學習中。

通過納入不同專業背景的學生, 使其能在學習過程中互相滲透所學知識, 彌補各自的不足。例如, 在實訓過程中進行分組時, 將理工科、設計類、知識產權專業的學生分到一個小組。

在學習本門課程的過程中, 知識產權專業的學生在理工科和設計類專業學生的影響下, 可以更加清楚的理解技術方案的原理和邏輯, 運用自己所學專利法相關知識解決該技術方案遇到的各種專利問題, 加深對技術和法律適用的理解。

同時, 由于學習過程是在不同學科背景的學習在互相溝通、討論的模式下完成, 會使學生之間、學生與所學知識之間產生更深層次的共鳴。對于其他學科背景的學生來說, 通過本門課程的學習以及與知識產權專業同學之間的溝通可以掌握專利申請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項, 為今后保護自己的研發成果提供便利。

(二) 改革教學模式

傳統教學模式更適合對單一學科知識的教授, 而專利實務課程同時涉及了法律和技術雙重背景的融合, 需要探索新的教學模式。為更好讓學生接觸專利實務工作的內容, 調動學習積極性, 可將教學過程根據實務工作過程進行模塊區分, 通過扮演不同模塊從事專利實務工作的人員使學生深入體驗工作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主動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法。例如, 可根據一項專利的產生和授權流程, 將教學過程大致分為專利挖掘、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與提交、專利審查、專利復審和無效四個階段, 通過為組內成員設定角色的方式體驗完整的專利申請和授權流程。在專利挖掘階段, 學生扮演公司內部的技術人員和專利工程師, 教師講述此階段內不同角色的工作內容、工作方式以及在工作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之后學生對該階段的工作進行模擬, 完成初步的技術方案。在第二階段, 學生扮演的角色則轉換為在專利代理所工作的專利代理師, 負責的工作是以第一階段完成的技術方案為基礎, 撰寫相應的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 以此類推。在此過程中, 學生能夠通過體驗不同階段的實務角色參與到真實案件中, 了解自己在學習過程中的薄弱點, 鍛煉對理論知識的運用并加深對技術方案的理解。

除此之外, 還可將企業實習經歷納入課程整體教學過程中, 在實習之前準備預設的問題, 實習過程中及時總結, 實習過后回歸課堂進行分享, 激發其他學生也可以一起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 增加鍛煉實務能力的機會, 為畢業以后進入實務工作領域夯實基礎。

摘要:近年來, 本科開設知識產權專業的高校不斷增多, 為我國加速發展的知識產權事業源源不斷地輸送人才。然而, 影響我國知識產權發展速度的人才因素既涉及數量問題, 也包括質量問題, 高校培養的知識產權本科人才是否能夠與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相一致還有待考證。本文從人才需求這一角度出發, 以實務課程建設過程為例, 分析目前高校本科人才實務技能培養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建議。

關鍵詞:知識產權,本科,技能培養,專利實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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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張惠彬, 吳運時.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知識產權本科教育之嬗變[J].中國法學教育研究, 2018 (3) :72-83.

[4] 許步國, 許新承.高校知識產權本科人才培養困境與出路探析[J].教育評論, 2018 (10) :35-38.

高校專利管理辦法范文第2篇

為了引導廣大員工積極開展技術改造、科技創新、創造發明以及產學研等科技活動,以增加公司知識產權積累,提高公司科技含量,提高公司的綜合實力,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所有有關技術改造、科技創新、創造發明、產學研活動的主要參與人員。

三、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國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四、定義

本辦法所指的職務發明:指員工執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務、利用公司名義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發明創造。具體包括: 4.1員工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的發明創造。

4.2員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中所做出的發明創造。 4.3主要利用公司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4.4員工離職或XXX公司內部調動工作后一年內做出的,與其在本公司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其個人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本公司。

4.5員工離開公司時,不得將本公司專利技術資料帶離,并且在一年內不得將應屬于本公司申請的發明創造申請個人專利。

4.6員工在業余時間內,在沒利用本公司物質技術條件(包括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的前提下,并且與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無關的發明創造,則視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五、專利權屬劃分

職務發明的專利權屬劃分: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公司所有。專利發明人享有署名權,發明人可

署名多人,按人員對專利項目的重要性排序。

六、專利申請

6.1建立專利內部評審機制,由公司總經理、研發部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從技術和保密角度對員工提出的專利進行內部審核。內部無法審核的項目,由人力資源部聯絡代理機構。 6.2對經審核后不適合申請的,應向發明人講清原因、妥善處理。

6.3員工提出專利申請并通過內部審核后,由員工提供詳細的專利申請文件,由人力資源部聯絡代理機構進行專利查新、撰寫及提出申請。員工本人不得自行聯絡代理機構。

6.4專利發明人應協助公司專利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進行專利申請和維護。

七、獎勵辦法

職務發明經員工提出專利申請,并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對發明人給予獎勵。獎勵

辦法:

7.1發明專利:公司在職員工發揮自身技術專長,發明與公司業務相關的且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發明專利》技術,知識產權屬公司擁有,每項可獎勵2000元。 7.2軟件著作權:以獲得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正式授發的證書為準,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公司擁有,每項可獎勵500元。

八、獎金的發放

8.1分配原則:

8.1.1獎勵對象以專利正式申請文件中的發明人或設計人名單為準。掛名的除外。

8.1.2未列為發明人或設計人名單的其他人員不在獎勵之列。

8.1.3申請專利時,發明人名單由申請部門提供,人事行政部與公司專利評審小組共同確認。

8.1.4獎金的分配應遵循公開、公平的原則。

8.1.5如一項專利涉及多名發明人的,應依據各人對該發明創造的貢獻大小來確定獎金分配方案,對該項發明創造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以及申請專利過程中承擔技術交底書的主要撰寫任務的人員,應從優給予獎勵。分配原則由申請部門負責把關。

8.2操作流程:

8.2.1專利申請獎金每半年發放一次。

8.2.2年中及年未,人力資源部統計近半年申請的專利(以官方受理日期為準)或正式授權的發明專利(以專利證書的頒證日為準),經與申請部門確認后,辦理獎勵申請流程。

8.2.3流程:人力資源部發起流程,行政審批《專利獎勵申請》—>申請部門負責人—>總經理—>人力資源部(獎金發放)。

九、自2016年07月21日起開始執行。

高校專利管理辦法范文第3篇

成都第十七屆國際車展于8月29日正式開啟至9月7日,為了更大化的覆蓋資陽區域的客戶,讓------當地的消費者享受到成都國際車展的盛大優惠。結合每年成都國際車展對資陽車市的影響,各品牌汽車價格與車展價格的差異很大,我司多方考慮特決定向總公司申請在國際車展期間資陽分公司展廳銷售價格與成都------汽車銷售價格同步,回款以二網結算方式,并以車展裸車底價結算,以方便我司盡最大可能把客戶留在----,提升-----區域-----汽車的銷售量。特此申請,望總公司給予批準支持。

此致

敬禮

------分公司

高校專利管理辦法范文第4篇

第一條 為鼓勵發明創造,提高員工的技術創新積極性,保障公司的職務發明成果及時申報專利,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職務發明,是指員工執行本公司所交付的任務或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具體包括:

(一)員工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二)員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中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三)主要利用公司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四)退職、退休或調動工作后一年內作出的、與其在本公司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第四條 職務發明的專利權屬劃分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公司所有,發明人享有署名權。職務發明經提出專利申請并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將對發明人給予獎勵。

第五條 獎勵形式與獎勵額度

(一)專利申請獎金:公司各部門提出的專利申請提案,經公司專利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正式列為專利申請項目,并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受理后對發明人進行獎勵。獎勵額度如下:

(1) 發明專利:每項給予獎金××××元。獎金的發放分為兩次:

a. 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受理以后進行第一次獎勵,獎金為××××元;

b. 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專利權以后進行第二次獎勵,獎金為××××元。

(2) 實用新型專利:每項給予獎金××××元,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受理后給予獎勵。

(3)外觀設計專利:每項給予獎金××××元,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受理/授權后給予獎勵。

(4) 對技術上產生重大突破的職務發明專利,經公司專利管理部門與相關部門共同認定之后,上述獎勵額度可提高到××倍。對形成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的核心專利,其獎勵額度可提高到××倍。

(5)為體現外觀設計的創新價值,公司鼓勵各部門積極參與國家和國際公認的外觀設計大賽,涉及公司產品的參賽作品應先申請專利,對獲得大獎的參賽作品,專利的獎勵額度將提高至××倍。

(二)專利實施及許可酬金

(1)專利技術實施后,達到預期的技術經濟指標,取得經濟效益的項目,公司應對相關專利的發明或設計人員給予酬金。

(2)公司鼓勵通過專利技術的有效實施和推廣來增加公司收入。將專利許可給公司以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的,如產生直接的經濟效益,公司將對相關部門及人員給予重獎。

(3)獎勵方式:

a.根據專利技術實施后的贏收情況,每年從實施該項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所得利潤納稅后提取××%或從實施該項外觀設計專利所得利潤納稅后的××%作為專利酬金發給該相關專利的發明人。

b.專利許可收入稅后金額的××%納入公司專利許可獎勵基金,作為專利許可酬金,發放給該專利的發明人和對專利許可做出貢獻的人員。

(三) 上述專利申請獎和專利實施及許可獎是依據公司目前的專利現狀而制定的,必要時獎酬額度可以根據公司專利情況的總體變化作相應調整。

(四) 榮譽獎勵

對專利申請和專利推廣運用中成績顯著的部門及個人,公司專利管理部門在全公司范圍內公開表彰。

第六條 獎酬的發放

(一) 專利申請獎

(1) 分配原則

a. 獎勵對象以專利正式申請文件中的發明人或設計人名單為準,未列為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其他人員不在獎勵之列。

b.申請專利過程中,發明人名單由各部門提供,原則上應由項目開發組和部門共同確認無誤后再提交給公司專利管理部門。

c. 獎金的分配應遵循公開、公平的原則。

一項專利有多個發明人的,應依據各人對該發明創造的貢獻大小來確定獎金分配方案,對該項發明創造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以及申請專利過程中承擔技術交底書的主要撰寫任務的人員應從優給予獎勵。此原則由各部門負責把關。

(2) 操作流程:專利申請獎金每季度發放一次。(僅供參考,獎金的發放周期可根據各公司的情況而定)

每季度末,公司專利管理部門統計當季申請的專利(以官方受理日期為準)或正式授權的發明專利(以專利證書的頒證日為準),并將專利獎金操作表下發到相應部門,由該部門內部自行擬定獎金分配方案,經該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將最終確定的分配結果于當月×日前提交公司專利管理部門匯總后送交人力資源部,獎金直接在發明人當月的工薪中體現。

(二) 專利實施及許可獎

(1) 分配原則

對所有發明人的專利實施及許可獎勵總金額不得低于該專利技術實施贏收的××%或許可獎勵基金的××%,各獲獎人員的具體獎勵金額由涉及該專利實施或許可的部門確定后報公司專利管理部門審批,但總獎勵金額不得高于專利實施贏收或許可獎勵基金的額度。

(2) 操作流程

各部門在確認專利技術實施贏收或許可收入的款項到達公司帳戶后,向公司專利管理部門提交相關信息,并將該專利技術實施或許可獎金的數額提供給公司專利管理部門。該專利實施或許可的相關部門根據第六條中“專利實施及許可獎”所述的分配原則,確定相關人員的獎勵金額,并經該部門總經理簽字確認后提交公司專利管理部門。

公司專利管理部門每季度匯總專利許可人員獎勵金額、獎勵原因和獎勵金所屬的財務科目,并提交給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在本季度最后一個月的工薪中發放。

專利實施及許可獎金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按相關規定從獲獎人員的獎金中扣繳。

第七條 費用預算及管理

職務發明獎勵費用由公司專利管理部門統一預算,從公司獎勵基金中支出;專利實施及許可獎根據實際發生的實施及許可收入確定,不占用職務發明獎勵費用的預算額度。

第八條 專利申請過程中,發明人有義務對專利管理人員的工作予以積極配合,并及時提供申請專利所需的必要技術資料。對發明人明顯不配合的行為、嚴重的推諉或對專利申請進度造成重大延誤的,公司專利管理部門有權決定扣減其專利申請獎,并將相關事由通報該部門負責人。

第九條 本辦法由公司專利管理部門××崗位負責監督實施。

第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專利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年××月××日生效。

【編寫要點】

一、編寫該獎勵辦法的作用

在知識經濟時代,專利對各公司或企事業單位的生存和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不斷推動各公司或企事業單位自主知識產權和技術創新能力的培養和發展,對于那些于公司或企事業單位的生存和發展有意義的專利,非常有必要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激勵研發的措施,以更好地鼓勵各公司或企事業單位的技術人員進行發明創造,不斷提升技術人員技術創新的積極性,鼓勵和確保公司或企事業單位職務發明成果的產出和及時申報專利,使各公司或企事業單位的專利數量和質量不斷提高。

二、該獎勵辦法主要包括的框架及內容

在編寫這個獎勵辦法的時候,可從以下8個方面的內容是進行說明和明確:

1.辦法適用的范圍:根據各公司或企事業單位情況的不同,適用范圍也各不相同。規定該獎勵辦法的適用范圍應能覆蓋所有可能進行發明創造的所有部門及技術人員;

2.對“職務發明”一詞進行解釋:明確“職務發明”一詞的概念及包含的幾種情況,尤其要說明、界定出因退職、退休和工作調動的一定期限內所作出的發明創造也屬于本公司的職務發明創造的范疇之內;

3.確定“職務發明的專利權屬”:在編寫這個獎勵辦法時要明確指出各公司或企事業單位的員工所創造的職務發明的權利歸屬,明確公司或企事業單位及發明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4.確定獎勵辦法:

明確獎勵形式:對于職務發明的獎勵,主要分為兩類——專利申請獎勵及專利實施及許可獎勵。對于專利申請的獎勵,要注意在獎勵專利時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受理和授予專利權兩個階段進行獎勵;對于專利實施及許可的獎勵,可確定出一個獎勵原則。譬如,確定專利實施及許可的獎金可根據專利實施贏收及許可的總額度的一個百分比作為獎勵的額度;

明確獎勵額度:在國家專利法的指導下,在不違反專利法的前提下,各公司或企事業單位根據各自戰略部署、自行確定相對合理的獎勵金額;

明確獎金發放辦法:為了更加有效的激勵技術人員和研發部門積極創造出更有價值的專利成果,對于專利申請獎和專利實施及許可獎要分別確定出有效的獎勵原則、獎金分配原則和獎金發放的操作流程、發放周期,以確保該獎勵辦法的可操作性;

5.定職務發明獎勵費用管理原則:為了使職務發明獎勵能夠落實到位,各公司或企事業單位應該在初制定費用計劃時要進行統一預算,并明確出該費用的管理部門;

6.明確該獎勵辦法的解釋歸屬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在該獎勵辦法中要告之公眾該辦法的制定及解釋部門或企事業單位,以便他人對此獎勵辦法有異議或有不明白時,可直接找到相關的負責人員;

7.明確對該獎勵辦法進行監督管理的崗位:任何公司或企事業單位在制定一個管理規定或管理辦法時,不僅僅只是制定而已,更要有專人對所制定的規定或辦法進行監督管理,以確保它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8.明確該獎勵辦法有效執行的起止時間。

二、在編寫該獎勵辦法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

1.在明確“職務發明的專利權屬”的問題時,要明確說明職務發明的專利權歸屬公司或企事業單位所有,發明人只享有署名權,專利權所屬的公司或企事業單位應對發明人給以一定的獎勵;尤其是對于發明專利的獎勵,在發明專利被國家專利局受理或授權以后,應對發明人給以不同程度及形式的獎勵;

2.在制定獎勵辦法時,要明確在什么樣的情況下依據什么樣的標準在什么時間內給以什么樣的獎勵,即根據專利狀態的不同和專利技術重要程度的不同給以不同的獎勵。專利也是公司經營的一部分,在鼓勵員工積極研發新的專利成果的同時,要通過恰當的激勵措施有意識地鼓勵員工創造出高質量的、可許可的專利成果;

3.在制定“獎金發放辦法”時,要明確專利申請獎勵及專利實施及許可獎勵兩類獎金的分配原則、發放周期及辦法(各公司或企事業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高校專利管理辦法范文第5篇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嚴格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中發〔2016〕28 號),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現就嚴格專利保護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嚴格專利保護,必須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開拓進取,勇于創新,突出中國特色,加快構建嚴格保護專利權的政策體系、工作機制,全面提升專利保護的效率與平,嚴厲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滿足廣大創新主體、市場主體與消費者需要,營造創新發展良好環境,切實維護群眾根本利益。

(二)基本原則

堅持服務大局。嚴格專利保護,必須著眼于完善體制、創新機制,助力深化改革;著眼于規范競爭、強化監管,推進依法治國;著眼于弘揚誠信、激勵創新,促進經濟發展。

強化協同推進。嚴格專利保護,必須構建授權確權、行政執法、司法裁判、維權援助、社會誠信及調解仲裁相互促進的保護機制;進一步發揮行政保護的優勢,加快完善行政和司法兩條途徑優勢互補、有機銜接的保護模式;完善統籌協調機制,推進形成協調、順暢、高效的大保護格局。

注重突出重點。嚴格專利保護,必須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的專利保護工作,創新執法監管機制,加大對侵權假冒行為的懲治力度;建立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增強授權、確權、維權的協調性,提高專利保護各環節的質量和效率;推進互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等新業態新領域的專利保護,加強食品藥品、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民生領域的專利保護。

(三)工作目標

到2020 年,嚴格專利保護的政策法規體系與工作體制機制基本健全,專利執法辦案力度、效率和水平全面提升,專利保護協作機制有效運行,專利授權確權維權聯動機制運行良好,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全面深化,專利保護與發明水平、專利質量之間形成良性互動關系。專利侵權假冒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違法犯罪分子受到嚴厲打擊,專利權人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權利人與社會公眾對專利保護的信任度、滿意度大幅提高,專利維權能力顯著提升,尊重創造、崇尚創新的氛圍更加濃厚,嚴格專利保護的局面基本形成。

二、充分履行政府監管職責,加大打擊專利侵權假冒力度

(四)全面加強專利執法監管

積極履行專利保護領域事中事后監管職責。建立適應新的技術發展與生產交易方式的監管方式,完善專利保護領域事中事后監管政策體系,推進建立健全專利執法監管規則,協調行業監管與社會監管,融合線上監管與線下監管,兼顧重點監管與一般監管,提升監管成效,切實履行政府監管職責。

創新專利執法監管方式。綜合運用網絡方式與現場抽查方式,通過大數據分析,精準發現專利侵權假冒線索,科學判斷各地專利侵權假冒行為發生率與執法維權需求度,為合理配置執法監管資源、確定執法辦案力度提供充分依據。加強專利侵權假冒風險監控,針對專利侵權假冒高風險企業與高風險商品,深化信息調查,強化風險研判,及時采取專利侵權假冒風險監控措施。選擇相關領域先行突破,加快推進各領域專利執法監管機制創新。

深化線上專利執法監管機制。加強網絡交易平臺監管,對經營者入網審核、日常經營各環節的專利維權保護提出明確要求,引導網絡交易平臺建立針對侵權假冒行為的內部投訴處理機制。強化與網絡交易平臺合作,加強對侵權假冒的預警監測和事前風險防范,及時發現和掌握專利侵權假冒違法線索。深化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協作調度機制,提升線上案件辦理效率和線上轉線下案件協作水平。針對線上專利侵權假冒線索,積極開展線下調查,依法進行快速處理。嚴格對跨境電子商務的專利執法監管,促進國內監管與跨境監管的結合。

(五)大力整治侵權假冒行為

強化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統一調度,增強專項整治行動合力,推動加大執法辦案力度,提升對侵權假冒行為的打擊效果,防止和打擊創新領域的劣幣驅逐良幣現象,提振創新者與權利人信心。加強技術手段運用,拓展專項行動類型與方式。堅決打擊食品藥品、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領域侵權假冒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依法延伸打擊范圍。依照法律法規,積極打擊為侵權假冒提供便利條件的行為。提高打擊侵權行為的效率,對認定侵權成立后,再次侵犯同一專利權的案件,依法盡快責令停止侵權。對使用或銷售侵權假冒產品的行為,依法深挖生產源頭,切實予以嚴厲打擊。

(六)切實提高執法辦案效率

簡化立案、送達與處理的手續和方式。簡化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立案手續,推行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立案登記制。建立案件送達信息的網上公告方式,方便案件送達。試行侵權糾紛案件書面審理機制,對立案時請求人已提交專利權評價報告的外觀設計、實用新型侵權案件,經當事人陳述和質證后,可以書面審理作出處理決定。對庭前準備充足、證據收集全面的案件,可試行在口頭審理結束后當場作出處理決定。對于證據充分的假冒專利案件,試行當場做出停止假冒行為的決定。在外觀設計專利案件中推行格式化處理決定書。

建立辦案分級指導機制??缡》?、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案件可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導或督辦,跨地級市的案件可提請?。▍^、市)知識產權局指導或督辦。通過上級機關委托或地方法規授權的方式,推動有條件的縣級知識產權局查處假冒專利、調處專利糾紛。各?。▍^、市)知識產權局可組織轄區內執法辦案骨干,集中、快速辦理轄區內的重大、疑難案件。市級、縣級知識產權局在執法辦案中遇到的具體規則適用問題,原則上由?。▍^、市)知識產權局及時答復,有關方面對答復有不同意見的,可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答復。

(七)有效推進調查取證工作

充分運用調查取證手段。對權利人舉證確有困難的,應充分、合理使用登記保存、抽樣取證等調查取證手段,適當減輕專利權人舉證負擔;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立案受理后,應盡量采取直接送達方式,在送達的同時進行調查取證。調查取證時,對拒絕配合的被調查人員和企業,依照相關規定列入征信系統失信名單。對法律、法規賦予地方知識產權局實施查封、扣押、封存、暫扣等措施的,應依法充分行使。探索以公證方式保管案件證據及相關證明材料。

(八)切實提升侵權判定水平

切實提高專利侵權判定水平。建立健全侵權判定咨詢機制,推進專利侵權判定咨詢中心與專家庫建設,充分發揮專業人員的作用,有效開展疑難案件的侵權判定咨詢工作。加大專利侵權判定及相關證據規則的推廣施行力度,提高侵權判定的規范性與協調性。對創新程度高、研發投入大的原創性發明,加大專利保護力度。嚴格執行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侵權判定的全面覆蓋原則,積極適用等同侵權判定原則,合理適用現有技術和現有設計抗辯原則。

(九)全面加強執法能力建設

推進全系統執法能力的整體提升。全面強化專利執法監管能力,有效提升執法監管水平。創新執法培訓方式,建立網絡培訓研討模式。深化培訓內容,調整完善專利行政執法人員培大綱與培訓教材體系。開展分專業技術領域的專利侵權判定培訓,加快培養精通特定領域案件的專業性執法人才。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有序開展專利行政執法證件年檢。加強執法辦案骨干的培養和使用,選擇執法辦案骨干參與全系統的執法督導、政策研究及跨區域疑難案件分析。支持從事執法工作五年以上的執法辦案骨干參加各類高層次法律研修。

(十)有效加強執法協作調度

深化專利執法協作調度機制。積極開展跨地區執法案件與辦案人員調度工作,確??鐓^域協助調查、送達、執行的渠道暢通。深化“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區域的聯合專利執法和協作執法。

建立專利違法線索通報通告機制。通過執法信息化系統匯總通告、分發各地專利違法線索,暢通跨區域案件信息交換渠道,協同查處重大案件。各?。▍^、市)知識產權局匯總全省專利案件線索,及時將有關地市知識產權局查處的假冒專利案件信息以線上方式推送至轄區內其他地市知識產權局,以方便其及時獲取案件線索,并為統一組織查處提供可靠信息。

(十一)建立案件質量保障體系

加快建立全面的執法案件質量保障體系。建立覆蓋立案、處理、結案全流程的動態監控機制,強化執法辦案質量獎懲機制。加快建立指導案例制度。根據專利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定期評查并發布執法案件質量評查報告,發揮典型案例在提升辦案質量中的示范作用。嚴格落實檔案管理規定,做到專利執法案卷基本要素齊全、格式規范;建立完整的電子執法檔案庫,加快推進執法檔案信息化建設。建立專利執法案件回訪機制,對于近年已經結案的侵權假冒案件,組織案件回訪,跟蹤案件處理效果。公開處理重要案件,探索以互聯網方式對專利案件進行公開處理,對于典型專利侵權案件開展示范口頭審理活動。

(十二)強化績效考核與責任制

建立常態化執法責任追究機制。嚴格確定不同崗位專利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完善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堅決排除對執法辦案活動的干預,防范地方保護主義,警惕執法工作中的利益驅動。加強行政問責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積極預防和糾正不作為、亂作為現象。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深化執法督導巡查機制。國家知識產權局定期督導、巡查各?。▍^、市)知識產權局及承擔專項執法任務的市局執法工作情況,各?。▍^、市)知識產權局對轄區內各地執法工作進行全面督導。強化案件督辦機制,提高案件督辦效率,對不當拖延、推諉扯皮等行為要堅決問責。通過巡查督導,確保執法責任制和糾錯問責制的全面落實。

建立隨機抽查與公開制度。深入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制度,在執法檢查中按規定確立隨機抽查的比重。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對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痕跡可查、行為可溯、責任可追。

強化執法績效考核機制。完善執法維權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確立辦案力度、水平及效率等重要指標的合理分值,引導各地切實加強執法辦案工作。加強執法績效管理,根據執法辦案實際與績效考核情況,強化對地方知識產權局的辦案支持,加大對執法辦案人員的激勵。

三、加強授權確權維權協調,提升專利保護的效率和質量

(十三)加快建立快速協同保護體系

加快建立快速協同保護體系。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作用,暢通從授權、確權到維權的全鏈條快速保護通道,擴大知識產權快速授權、確權、維權覆蓋面,推進快速保護由單一專業領域向多領域擴展。在快速維權需求程度高的技術領域先行突破,運用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等機制,加快推動將快速保護的專利類別由外觀設計向實用新型與發明擴展,從審批授權環節向無效確權環節延伸。積極對接大型電子商務平臺,加強集聚產業線上快速維權工作。拓展工作范圍,建立快速出具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評價報告機制。

(十四)促進授權確權維權信息共享

建立專利審查信息與專利執法辦案信息的共享機制。充分發揮執法辦案信息在專利審查管理與專利質量提升工作中的參考作用。將維權成功率高、專利穩定性強的權利人信息定期反饋給專利審查、專利復審部門,作為快速審查、確權的重要參考信息之一。適時將專利授權、確權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專利行政執法辦案主體,以提高侵權判定的效率。將專利授權、確權中發現的誠信度高的專利權人納入誠信激勵名單,將誠信缺失的專利申請人納入誠信懲戒名單。

加強專利授權、確權、維權信息交流。推進專利申請、審查授權、公布公告、登記備案、產品標注、執法辦案等各環節實行統一的專利標識,實現專利標識電子化管理,構建專利執法與專利審查良性互動的技術條件。建立授權、確權、維權信息定期交流與專題交流機制,協同提升專利授權與專利執法的質量與效率。

(十五)建立授權確權維權聯動機制

建立授權、確權、維權聯動機制。建立專利審查員作為技術專家參與專利侵權案件處理的機制。加強審查、復審人員與執法人員之間的業務交流,提高對授權、確權、維權中常見法律與技術問題認定的協調性。建立專利確權與專利侵權辦案的聯動機制,加快侵權案件涉案專利無效宣告的處理速度,縮短侵權案件辦理期限。

建立快速聯動反應機制。根據產業發展需要與社會反響,針對相關專利執法案件,建立從無效到行政調處的快速聯動反應機制,組織執法、審查等方面的專業人員,就權利穩定性、侵權判定、案件處理等快速開展分析判斷,有效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和效率。

有效發揮服務機構在授權、確權、維權聯動機制中的作用。建立專利侵權案件調處與專利代理服務、法律服務的信息反饋機制,及時將執法辦案中發現的專利申請文件撰寫質量問題反饋至相關服務機構。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及時聽取相關服務機構意見。推進提升專利中介服務質量,通過專利服務質量的提高,促進授權、確權、維權質量的提升。

四、推進行政、司法有機銜接,進一步加強跨部門

執法協作

(十六)推進行政執法與民事保護優勢互補

發揮行政執法在快捷調處糾紛、及時制止侵權方面的優勢,推進民事保護在專利侵權賠償救濟中發揮重要作用,更好實現行政執法與民事保護的相融互補。

推進訴調對接和司法確認工作。支持對專利糾紛進行訴前、訴中調解,促成當事人和解或達成調解協議,引導當事人依法申請司法確認。針對專利侵權案件執行難問題,積極開展強制執行申請工作,推進強制執行“責令停止侵權”行政決定工作。

(十七)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有機銜接

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的有機銜接,查處專利違法行為時,依法做好案件的相互移送,嚴禁以罰代刑。深化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機制。推動在地方知識產權局設立公安聯絡室,推進調查取證協作工作和協調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聯合通報表揚知識產權執法先進集體和個人。

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聯動機制建設。積極利用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信息共享平臺,推動實現涉嫌假冒專利犯罪案件網上移送、網上監督,完善線索通報、證據移交、案件協查等協作機制。認真配合檢察監督工作。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假冒專利犯罪的監督工作。認真配合對涉及專利侵權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審判和執行活動的監督工作。對于檢察機關履職中發現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積極履行職責的行為,及時依法予以糾正。

(十八)強化專利案件的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提高對行政訴訟應訴工作重視程度。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人應聽取涉及行政訴訟的案件情況匯報,審核答辯法律文書。對于重大疑難案件或可能涉及行政訴訟的案件,提前做好法律風險的分析研判。落實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逐步提高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比例。

加強專利行政應訴典型案例研討。加強專利行政應訴案件分析研判,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行政應訴中的作用,持續提升依法行政的自覺性。

(十九)積極推進跨部門知識產權執法協作

積極推進跨部門執法辦案協作。充分發揮各級跨部門知識產權協作機制的作用,積極推進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推進在新技術領域形成跨部門保護合力。加大植物新品種育種方法專利保護協作力度。推進完善進出口環節專利保護協作,配合建立進出口環節專利侵權判定機制,協同推進強化專利權邊境保護工作,帶動對生產源頭、銷售環節專利侵權行為的治理。建立健全展會專利保護協作機制,推進建立對注有專利標識的參展產品的報備機制,在重點展會建立知識產權舉報投訴維權援助工作站。

推動拓展跨部門執法合作范圍。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合作,充分發揮專利保護對高新技術快速發展、民生相關產業健康發展、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融合發展的促進保障作用,加快建立相關的信息溝通、風險研判、辦案協作等機制,將專利保護與人民群眾的重大關切更密切地結合起來,進一步提高治理各類侵權假冒行為的協同性。

五、加強維權援助平臺建設,拓寬專利保護公益服務渠道

(二十)深化維權援助舉報投訴機制

暢通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渠道。加強網絡與通信終端舉報投訴平臺建設,完善工作流程,規范舉報投訴的受理、答復、移交、反饋與跟蹤,建立舉報投訴快速反應機制。嚴格實行舉報投訴工作責任制,確保舉報投訴件件有落實。健全知識產權舉報投訴獎勵制度,鼓勵權利人和社會各界對知識產權侵權假冒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強化維權援助中心公益服務功能。拓展維權援助中心服務渠道,使其成為各界群眾與權利人尋求支持和監督建言的重要平臺。推動加大對維權援助條件建設的支持力度。提升維權服務質量,通過制定針對性強的維權方案,幫助權利人降低維權成本、縮短維權周期、提升維權效果。

(二十一)加強創新創業維權援助服務

建立創新創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機制。拓展創新創業人才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的深度和廣度,通過完善網絡、專題指導、信息監測、侵權判定、快速維權等措施,從知識產權的申請、運用和維權等方面為創新創業人才提供專業服務,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人才引進、人才發展。建立創新創業人才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綠色通道,快速受理和解決創新創業人才反映的維權問題。

構建創新創業知識產權維權服務網絡。在創新創業人才集聚區設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實現工作站對創新創業人才的點對點服務。面向創新創業人才開展專題宣傳,提高創新創業人才的知識產權維權意識,引導創新創業人才通過12330 平臺及時獲得維權援助服務。深化維權中心對接創新創業人才活動,制定專門維權援助方案,提供專項維權援助服務。

(二十二)拓展維權援助服務工作范圍

深化重大活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機制。對冬奧會、園博會等影響較大的活動,制定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加強風險評估,方便舉報投訴,維護良好活動秩序,保障活動順利開展。

拓寬維權調查渠道。發揮維權援助中心在開展專利保護社會調查中的作用,廣泛聽取權利人、創新主體、法律服務機構等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對各地侵權假冒行為的發生情況、維權需求及執法效果進行深入調查、綜合研判,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反饋,以增強對地方知識產權部門執法維權工作評價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引導企業及時維權。維權援助中心應引導行業協會、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定期提供創新程度高、市場反響好的專利產品名單;及時組織知識產權保護志愿者,圍繞專利產品名單,通過互聯網檢索與市場暗訪等方式,發現侵權假冒線索,并引導企業及時維權。

完善境外展會維權機制。以大型境外展會為突破口,推進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維權。建立境外展會快速維權與境內維權援助工作的聯動機制,發揮現有維權援助體系對境外展會維權的支撐作用。選擇對我國重點產業發展影響較大、專利密集度較高的境外知名展會開展現場維權服務。

六、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治理,共建專利保護社會治理機制

(二十三)加強信息公開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加大案件信息公開力度。強化假冒專利案件行政處罰信息和專利侵權案件處理決定信息的公示工作,拓展公開范圍與內容,嚴格落實公示標準。對專利違法行為加大曝光力度,有效震懾侵權假冒行為。

完善失信懲戒機制。將有關專利違法違規行為信息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明確有關信用信息的采集規則,積極推進信用信息的有效使用。充分利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庫,有效使用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加強專利違法失信行為信息在線披露和共享。加快推進專利領域聯合懲戒機制建設,充分利用相關監管懲戒手段,加大對不良信用記錄較多者實施嚴格限制和聯合懲戒的力度,推進強化針對侵權假冒的懲戒手段。

(二十四)健全糾紛多元解決機制與社會監督機制

健全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健全知識產權調解、仲裁規則,調動各類社會團體與機構的積極性,發揮社會調解與仲裁等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持續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調查工作。加大權利人、專業人員和社會公眾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社會監督力度,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監督機制,提高公眾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社會參與度。

引導建立專利維權行業自律機制。有效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指導行業協會做好會員的專利維權服務,發揮行業協會在構建專利保護社會治理機制中的作用。引導服務機構提供全方位、高品質的維權服務。

(二十五)充分發揮專利保護重點聯系機制的作用

深化專利保護重點聯系機制。發揮專利保護重點聯系單位在侵權判定咨詢、調查侵權假冒行為中的專業優勢。進一步吸納研發機構、高校、服務機構、創新人才集聚區、產業園區等進入重點聯系機制;鼓勵企業加入專利保護重點聯系機制,在公開、自愿的前提下,引導創新型企業加入專利保護重點聯系機制,聽取企業訴求,暢通企業專利保護通道。增強市場主體、創新主體參與專利保護社會治理的主動性,提升執法主體加強專利保護事中事后監管的針對性。

七、積極營造良好國際環境,深化執法保護領域國際合作

(二十六)積極拓展執法交流合作

積極拓展多雙邊知識產權執法交流合作。推進與周邊國家、主要貿易伙伴國、金磚國家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知識產權機構的執法信息交流、人員交流與執法協作,加強執法人才培養合作,積極推進執法監管合作,加大相互借鑒、相互支持力度,協同解決各方重點關切問題。在符合國際規則與國內法律的基礎上,在知識產權確權、維權中為國內外企業提供同樣的便利,吸引盡可能多的國外先進技術向我國轉移。

(二十七)有效運用爭端解決機制

主動運用多雙邊知識產權爭端解決機制。積極應對外方發起的知識產權爭端,依規則維護中方合法權益。必要時,支持在多邊貿易機制中啟動知識產權爭端解決機制,依照國際規則積極維護我國權益。指導、支持我國知識產權權利人維護海外合法權益。

(二十八)推進完善執法國際規則

推進完善國際知識產權執法保護規則。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的知識產權執法交流活動,推進加強與國際組織在執法能力提升中的各項合作,支持專業性國際組織在知識產權爭端解決中發揮作用,增強參與調整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國際規則的主動性與針對性,及時提出措施建議。

八、加強保障

(二十九)強化制度保障

協同加強嚴格專利保護的制度建設。積極配合立法部門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工作,及時修改完善部門規章,推進條件成熟的地區及時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積極探索建立嚴格專利保護的法律制度。通過推進完善制度,加大專利侵權損害賠償,針對故意擾亂市場秩序的侵權行為,規定必要的行政調查取證手段,明確行政調解協議效力,為各級政府履行專利保護監管職責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推進合理劃分行政與司法的職責,為形成嚴格保護專利權的合力提供充分的法制保障。推進加快互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研究制定。

(三十)加強隊伍建設

全面加強專利執法力量建設。加大各級專利執法隊伍建設力度,確保執法隊伍的基本穩定,依法推進專利執法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充分利用系統內外專業人才資源,建立健全執法指導與執法咨詢機制,建立執法咨詢專家庫。

(三十一)改善條件保障

提升執法工作信息化水平。發揮好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手段在發現、防范與打擊侵權假冒行為中的重要作用,構建全方位的執法維權工作信息化網絡。

加強執法條件建設。積極推進依法依規加大執法投入,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保障打擊侵權假冒的基本需求,確保有效履行職責。地方知識產權局應加強專利執法辦案標準化建設,確保案件口頭審理室基本條件,積極為執法工作人員配備便攜式專利法律狀態查詢設備和執法現場視音頻記錄儀。執法人員應嚴肅執法著裝,增強執法辦案的規范性、嚴肅性與權威性。

(三十二)營造輿論環境

創新輿論營造方式。針對創新資源集中的區域與單位,廣泛宣傳知識產權維權的各類途徑,引導有關各方選擇合適的糾紛解決方式。及時發布知識產權保護理論最新研究成果,爭取各方對加強專利執法監管的支持。創新對外宣傳的方式方法,積極推進多語種對外宣傳,加大海外宣傳力度。積極通過政府網站、12330 舉報投訴平臺等渠道,充分運用新媒體方式,提升輿論營造效果。

深化實例報道。加強對維權成功案例的報道,曝光知識產權侵權假冒典型案件,開展全國知識產權系統行政執法典型案例評選,專題報道執法維權先進集體和個人的經驗與事跡,進一步增強創新者、權利人和社會公眾對專利制度的信心,營造嚴格專利保護的輿論氛圍。

(三十三)明確工作路徑

推動全面展開。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各部門、各單位應根據本意見的要求,依照工作職責,細化措施,積極行動,努力開展各項工作,盡快取得工作成效。鼓勵先行先試。指導有條件、有基礎的地方與單位,選擇嚴格專利保護的某一方面,發揮優勢,先行突破。強化支持引導。采取綜合措施,對嚴格專利保護工作突出的地方與單位加大支持力度,及時向全國推廣經驗,科學引導嚴格專利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加快在全國形成嚴格專利保護局面的進程。

國家知識產權局

高校專利管理辦法范文第6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廣州市專利獎(以下簡稱市專利獎)以及國家、省專利金獎、優秀獎配套獎勵的申報、推薦、評審、異議處理、獎懲等工作。

第三條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市知識產權局負責人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市知識產權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主管領導擔任。委員若干人,由科技、經濟、法律、管理等領域專家、學者組成,由市知識產權局報請市政府批準后聘任。每屆任期四年,任期內市政府有關部門人員如有變動,由該部門新的主管人員續任。

第四條評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確認專業評審組的設置及人員組成;

(二)根據專業評審組初評結果,作出市專利獎獲獎項目、獎勵等次和獲獎人選的評審決議;

(三)作出異議處理決定和專利獎撤銷建議;

(四)決定評審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條評審委員會下設專業評審組,根據當屆市專利獎申報情況組建,負責各專業領域的項目初步評審工作。

專業評審組由技術、經濟、法律等領域的專家組成,設組長1人,成員若干,專家組名單由市知識產權局報評審委員會確認。

專業評審組專家在專利獎評審專家庫中根據申報項目所屬專業領域隨機挑選產生,實行動態管理。

第六條市專利獎評審專家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熟悉國家有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嚴格遵守評審工作紀律,公正廉潔;

(二)大學或大學以上文化程度,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5年以上從事知識產權相關工作經驗;

(三)身體健康,能勝任市專利獎評審工作。

第七條專業評審組主要職責:

(一)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提出初步評審意見;

(二)向評審委員會提出專利獎建議名單;

(三)向評審委員會報告評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處理意見;

(四)提出改進評審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五)其它相關工作。

第八條市知識產權局負責市專利獎的評審組織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征集、遴選并建立專利獎評審專家庫,組織制定專家考核管理辦法;

(二)市專利獎的征集、受理、形式審查和行業分類;

(三)根據當年參評項目所屬技術領域組成各領域專業評審組;

(四)組織專業評審組評審,向評審委員會匯報評審情況;

(五)核實異議,組織異議復審;

(六)組織落實評審委員會各項決議;

(七)向評審委員會報告評審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提出工作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八)其它相關工作。

第九條市專利獎獎勵經費和評審、表彰工作經費按照市財政的部門預算安排執行。

第十條專利金獎評審標準:

(一)在評獎當年規定時間內已被授予專利權的有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不含國防專利和保密專利);

(二)該專利原創性強,技術方案新穎,技術水平高,對促進本領域的技術進步與創新有顯著的作用;

(三)該專利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年創利稅或者產品的市場占有率位居同行業前茅;

(四)該專利的專利權人對于該項專利權的保護措施積極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

(五)該專利權屬明確,法律狀態穩定。

第十一條專利優秀獎評審標準:

(一)在評獎當年規定時間內已被授予專利權的有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不含國防專利和保密專利);

(二)該專利所提供的技術方案構思巧妙,創新性強,技術水平高,對促進本領域的技術進步與創新有突出的作用;

(三)該專利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發揮了較大作用,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年創利稅或者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四)該專利的專利權人對于該項專利權的保護措施得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該專利權屬明確,法律狀態穩定。

第十二條專利創造貢獻獎評審標準:

(一)在評獎當年規定時間內,申報單位以本市轄區地址連續兩年專利申請總量或者發明專利申請量名列全市企業、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其他類別申請人的前五名;

(二)申報單位專利工作成效突出,領導重視,制度建設完善,工作機構健全,工作經費落實;

(三)沒有侵犯他人專利權或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

(四)未實施過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

第十三條專利實施效益獎評審標準:

(一)申報單位實施專利或者許可他人實施專利取得重大經濟效益;

(二)專利項目的實施具有特殊的社會意義,對我市的經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通過專利實施解決產業結構調整、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節能降耗減排以及城市運行、管理和安全、交通擁堵等本地區社會經濟中面臨的現實疑難問題起到較大作用的;

(三)遵紀守法,無侵犯他人專利權或者假冒專利等行為。

第十四條符合《廣州市專利獎勵辦法》第

九、

十、十一條申報條件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按照以下程序申報:

申報單位或個人可以按照申報獎項的類別填寫《申報書》,直接向市知識產權局申報市專利獎,也可以通過所在區、縣級市知識產權局推薦向市知識產權局申報。區、縣級市知識產權局對照《廣州市專利獎勵辦法》第十二條有關規定,將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匯總后推薦報送市知識產權局。

第十五條申報市專利金獎和優秀獎需提供的材料:

(一)《廣州專利獎申報書》;

(二)專利證書復印件;

(三)國家知識產權局或代辦處出具的專利登記簿副本,必要時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還需提供專利評價報告;

(四)專利公告文件;

(五)申報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明、在廣州市登記注冊的企業營業執照或行政、事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六)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十六條申報市專利創造貢獻獎需提供的材料:

(一)《廣州專利創造貢獻獎申報書》;

(二)兩年申請專利清單;

(三)在廣州市登記注冊的企業營業執照或行政、事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第十七條申報市專利實施效益獎需提供的材料:

(一)《廣州專利實施效益獎申報書》;

(二)實施專利清單及專利證書復印件;

(三)在廣州市登記注冊的企業營業執照或行政、事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專利實施效益的證明材料;

(五)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十八條評獎周期內符合《廣州市專利獎勵辦法》第七條的單位和個人申請獲得國家、省專利金獎或者優秀獎的配套獎勵,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廣州市專利獎勵配套獎勵申請書》;

(二)國家、省專利金獎或者優秀獎的獲獎證書復印件;

(三)申報配套獎當年的專利登記簿副本;

(四)申報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明、在廣州市登記注冊的企業營業執照或行政、事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第十九條市專利獎的評審工作流程如下:

(一)市知識產權局對申報材料匯總、分類、形式審核,符合條件的送交專業評審組;

(二)專業評審組按照評審標準對參評項目進行初步評審,提出擬獲獎項目、獎勵等次和獲獎人選的意見,送交市知識產權局;

(三)市知識產權局匯總各專業評審組意見,報評審委員會審核;

(四)評審委員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進行綜合評審,作出獲獎項目、獎勵等次和獲獎人選的評審決議,擬獲專利金獎的項目根據評審情況可以安排申報單位答辯或現場考察;

(五)評審決議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以及市知識產權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三十天;

(六)公示期結束后,市知識產權局將評獎結果報請市政府批準;

(七)市政府批準后,在相關媒體、市政府門戶網站以及市知識產權局網站上公布評獎結果。

第二十條市專利獎評審遵循如下規則:

(一)專業評審組評審以會議方式進行,專家以定性、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法產生專業評審組意見;

(二)對專業評審組評審中爭議較大的擬獎項目,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可根據需要到現場考察或組織答辯;

(三)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以會議方式進行評審,參加評審的委員須達到或者超過應到會人數三分之二以上,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產生評審結果,擬獎項目應當獲得參加評審的全體委員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多數通過。

第二十一條市專利獎的評審工作實行異議制度。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書面異議材料和有效的證明材料。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寫明通信地址以及聯系電話。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應當加蓋本單位公章并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聯系電話。凡是匿名材料或者單位未蓋公章的不予受理。

對評審等級的意見,不屬于異議范圍。對評審決議有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在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評審委員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十二條異議事宜由市知識產權局負責核實。涉及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協助核實異議材料,將核實情況報送市知識產權局。經核實,異議內容及其證明材料符合《廣州市專利獎勵辦法》和本細則規定的應予受理。

第二十三條市知識產權局在公示期滿30日內向評審委員會提交所有異議材料,并報告異議核實情況,評審委員會另行組織專家進行復審。

市專利獎復審工作參照本細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相關規定組織。評審委員會作出復審決定后,10日內將復審決定書面通知異議方。

第二十四條獲得市專利獎的項目,如發現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形的,由市知識產權局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提出撤銷授獎意見,經評審委員會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撤銷授獎并追回證書和獎金。

第二十五條專家和工作人員在評審工作中應遵守工作紀律,堅持科學客觀、公平公正地完成各項評審工作。

對違反評審工作紀律和相關程序的行為,任何組織或個人均可依據事實以書面形式向相關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第二十六條市專利獎評審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家或工作人員應主動申請回避:

(一)是申報項目的發明人或專利權人以及其近親屬;

(二)與本申報項目有利害關系;

(三)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性情況的。

申報單位可以書面提出應在評審中回避的人員名單,專家組成員是否回避由專業組組長決定,專業組組長或工作人員是否回避由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決定。

第二十七條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專業評審組成員以及所有工作人員對候選項目及評審情況負有保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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