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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范文

2023-09-23

內部審計范文第1篇

國家審計是社會生產力進步到一定水平才產生的, 而受托經濟責任則是其產生的最直接原因, 由此也派生出相應國家的審計目標: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2011年, 內部審計全新定義為:“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 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內部審計最終目標是抑制消極因素, 促進組織目標的達成。

注冊會計師審計是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提供積極的高水平的保證, 提高預期使用者對財務報表信賴的程度。財務報表審計的總體目標有兩個:其一是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對財務報表整體獲取高水平的保證, 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進而發表審計意見;其二是根據審計準則的規定出具報告, 同時與被審計單位進行溝通。

2 審計目標的實現途徑

2.1 保持獨立性是基礎

政府審計的靈魂就是獨立性, 政府審計目標的實現, 保持獨立性就是其前提條件。如果我們開展審計工作沒有保持好獨立性, 政府審計目標的達成就變成了空中樓閣。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說, 拋棄審計目標談獨立性, 獨立性本身也就喪失了它存在的意義。政府審計的獨立性至關重要的作用就是提高政府審計機構和從業相關人員客觀、公正地發現問題并且報告重大問題的能力。

2.2 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勝任水平是堅實后盾

專業勝任能力與政府審計目標的實現從來就不是可以分開的兩個部分。相關從業人員具備一定的專業勝任能力是實現政府審計目標的基本條件, 專業勝任能力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政府審計目標的實現情況。如果相關從業人員的專業勝任水平比較高, 那么政府審計的目標就更容易達成;而如果相關從業人員本身水平就有限, 毫無疑問, 政府審計的目標實現就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從另一個角度來講, 如果政府審計的目標比較高的話, 那就要求從業人員同時具備比較高的專業勝任水平。

2.3 政府審計報告是最終方式

政府審計報告同政府審計目標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一方面, 政府審計報告的模式是對政府審計目標的落實。政府審計有著不同的方向, 那么政府審計報告自然而然的無論在表現形式還是內在就有著不同的表達。另一方面, 政府審計報告也是政府審計目標落實的最終方式, 因此政府審計目標實現的最終落腳點就是政府審計報告。

為了促進內部審計目標的順利實現, 完善下列幾方面是不可或缺的:

(1) 強化監督職能。大力發展管理體系審計, 以加強管理, 促進發展為主要目標, 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合法性、科學性、可行性進行審計監督;客觀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 找出經營管理和財務收支的不足, 針對缺陷提出改進意見, 保障內部控制的有效運行, 促進企業各項管理章程的執行。

(2) 規范評價工作。內部審計一個很重要的職能就是用于評價, 而為了其保持獨立與公正, 應構筑嚴謹的評價方案。在設計的時候, 既要考慮其全面性, 能夠從多個維度反映公司的狀況, 也應當適應公司的具體情況, 可以很好地執行并考核。

(3) 明確內部審計的職能定位。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 審計人員要對新環境下企業內部審計的實施重點進行研究和探索。不斷總結經驗, 確定內部審計的發展方向, 由財務導向向風險導向轉變, 不僅提供監督的職能, 更應該通過監督、確認、咨詢等全方面為組織提供服務, 增加組織的價值。

3 結語

為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目標的順利實現, 應該在下列流程中做好工作。

首先, 應該為得到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足工作。其次, 展開對審計證據的取得工作。最后, 依照審計項目組取得的審計證據按照審計準則的規范得出審計的結論。

在最初的階段, 審計項目組需要執行以下的工作:根據審計工作的需要組建審計項目組, 合理分配審計項目組成員的具體工作, 然后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 對被審計單位實施風險評估程序等;還有編制審計計劃, 制定總體審計計劃以及具體審計策略, 在編制完成后還要對其復核, 并根據了解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摘要:國家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內部審計是一個國家審計體系的三大審計主體。眾所周知, 審計由于受托責任而產生, 不同審計主體有著不同的審計目標, 也有著不同的實現途徑, 而不同審計主體之間的審計目標也共同服務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關鍵詞:審計目標,實現機制,專業勝任能力,獨立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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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范文第2篇

一、內部審計外部化對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我國的內部審計置于企業內部, 作為一個職能部門存在, 所以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包括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審計人員的獨立性兩個方面。從獨立性的定義來看, 它又包括形式獨立和實質獨立兩個層次。形式上的獨立主要取決于審計機構的設置和具體審計項目中審計人員的安排, 實質上的獨立則主要取決審計人員發現錯弊的專業勝任能力以及報告錯弊的抗干擾能力。我們對內部審計外部化對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影響可以進行進一步思考。

1、對內部審計機構的影響

外部化的程度并不能影響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 即使企業將其內部審計業務全部委外, 仍然可以保留內部審計機構。是否設置以及如何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是由企業職權部門決定的, 取決于企業領導對內部審計的認識和注重程度, 不受外部化的影響。如果企業存在內部審計機構由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外部化的委托, 不同隸屬關系的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委托, 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也會有所不同。存在差別的原因不在于外部化, 而在十進行委托的內部審計部門的機構設置本身。還有一種情況就是, 企業將所有的內部審計業務全部委外并且撤消內部審計機構, 這時所謂的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將不復存在。所以我們認為, 內部審計外部化對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與否有一定的影響, 但是對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的獨立性沒有直接影響。

2、對審計人員安排的影響

內部審計人員屬于公司的雇員, 與審計委托人和被審計人有著千扮萬縷的利益糾結, 既不獨立于被審計人, 也不獨立于委托人。外部化則不同, 雖然它是由內部審計機構委托的, 但是僅僅按照與企業簽定的協議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并不受企業經營者的領導, 他們是平等的主體。外聘人員與企業內其他人員沒有利益關系, 也不會因為感情上抹不開面放棄獨立性。外來的審計人員是從其所屬的外部機構領取工資、獎金和各種福利, 與被審計單位沒有直接的經濟利益聯系。由此可以看出, 審計人員在經濟上、業務上和組織關系上均獨立于被審計單位。外部化的內部審計在形式上是絕對獨立的。

3、對審計人員發現錯弊的專業勝任能力的影響

隨著審計職業的發展, 提供內部審計服務的外部人員大多是事務所的這些具有綜合知識注冊會計師或注冊內部審計師, 他們都經過專業考試, 受到過正規的訓練, 在審計手段、技術、方法和專業水準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 通過長期實踐, 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較強的觀察能力和分析判斷能力, 能夠很熟練地發現和處理內部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4、對審計人員報告錯弊的抗干擾能力的影響

內部審計一般由企業主要負責人領導, 在企業內部相對于其他單位和部門獨立, 但同時又是企業內部的一個職能部門, 在人財物上均不能獨立, 特別是當領導參與或者是法人違紀時, 往往無能為力;另一方面內部審計人員與本企業人員期工作生活在一起, 從而產生了千扮萬縷的聯系, 審計時可能會出于利益關系或感情上抹不開面子, 以致走過場, 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違背內部審計的最初目的。內部審計人員與公司上上下下有著密切的經濟利益和個人情感的聯系, 在利益牽制下, 抵制壓力和干擾的能力很弱, 很容易失去獨立性。

外部審計人員在提供內部審計服務時, 獨立于企業的所有者和經營者, 與企業的其他部門沒有內在的利益沖突和聯系, 嚴格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以及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的要求實施審計, 不受企業管理當局的約束和控制。作為外來機構, 審計方與被審計方沒有親密關系, 擺脫了既受命十經營者又維護所有者利益的尷尬處境, 可以站在股東的立場上對董事會和總經理做出的重大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等進行可行性分析, 對于經營者的違規操作、損害小股東利益的決策等問題都能夠無所顧忌地披露, 將發現的問題如實、公正地報告出來。從實質上看, 外聘的內部審計人員更能夠報告所發現的錯弊, 其獨立性比內部人員更強。

二、內部審計外部化的效益分析

1、規模經濟效益分析

所謂規模經濟, 就是指一個企業的產品產量只有達到一定規模, 才能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即利潤最大化。企業擁有一個自己的內部審計部門, 需要支付員工薪金、培訓費和管理費用。如果從外部聘請審計人員承擔內部審計工作, 則只需支付一筆購買費用。外部審計組織可以為許多不同的客戶服務, 在組織規模和業務規模上都是經濟的, 高額的服務成本費用可以分攤到許多的客戶身上, 每個客戶所承擔的部分費用比企業自有內部審計的總花費更低。譬如說, 外部審計人員開發審計軟件和新方法的成本可以分攤到許多客戶的身上, 比起研究相同技術的內部審計部門來說, 能夠保持更低的研發成本, 這就是規模經濟效益。內部審計外部化所產生的規模經濟效益可以導致相同服務的成本節約或同樣成本的更優服務。

2、企業價值分析

內部審計增加的企業價值與其他的部門不同, 它不參與產品的設計、研究、開發以及制造、采購和銷售, 似乎不是一個創值的部門。但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和管理當局的要求, 內部審計已經不是傳統的專注于財務審計的復核式審計, 而是融合財務審計、風險管理、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審查于一體的積極管理型審計。內部審計可以在創值過程中提出建議, 幫助上述作業增加價值, 因此, 我們不能否定內部審計在組織中增加價值的功能。

內部審計增加的價值主要應包括兩個部分內容: (1) 顯性價值。通過審計發現問題, 并及時予以糾正, 因此減少損失。 (2) 隱形價值。隱性價值也就是非直接性的價值, 一般是通過在企業的價值創造過程中充當參謀和顧問體現的, 通過合理化的建議, 可能會改變一個戰略設想, 優化組織行動方案, 提升組織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另外, 由于內部審計部門的存在, 使各部門有了隨時可能接受審計監督的約束意識, 更自覺地規范運作, 這是內部審計的威脅價值, 這也是一種隱性價值。

與外部審計相比, 內部審計在增加隱性價值方面具有優勢, 這是因為內部審計師更加了解組織狀況, 他們的工作更貼近企業管理, 他們能夠在企業內自始至終地按照公司規章行事, 外部審計更多地是幫助組織增加顯現價值, 因為其專業化水平較高略占優勢, 但如果內部審計人員通過更新審計理念、提高勝任技能來加以改善的話, 內部審計的顯現價值增值能力也一樣會達到外部審計水準。所以對于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 哪一個更能夠增加企業價值, 我們不可以妄加判斷。但是內部審計外部化則不同, 同時兼具了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的優點, 是可以增加企業價值的。

3、社會效益分析

外部會計師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 技術上能完全勝任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 這樣由這些具有良好社會聲譽、擁有豐富知識的外部專家提供的內部審計報告更會得到管理當局的重視, 其建議更會得到貫徹執行。因而, 從整個社會的角度來講, 內部審計外部化也是一種資源的有效配置, 能夠增加社會效益。

摘要:外部化具有更高的獨立性、更強的專業勝任能力、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對內部審計功能的發揮具有促進作用?,F階段企業內部審計功能的實現情況如何, 外部化能否增強內部審計功能的發揮, 對內部審計和企業價值會有哪些影響, 這是本文試圖要思考的一些對象。

關鍵詞:內部審計,外部化,功能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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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姜薇.雙贏:內部審計外部化之選擇[J].理財雜志, 2005, (6)

內部審計范文第3篇

一、風險導向內部審計

(一) 基本涵義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指整個審計工作過程中, 依據風險程序來確定審計范圍和重點, 以降低和改善企業風險為目標, 在規范化、系統化方法指導下, 由企業戰略層面轉向具體業務層面, 正確鑒定、評價公司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活動, 并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

從內部因素看, 風險導向審計是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有利于企業進行戰略決策、 績效評價及管理控制, 從而促進效率提高、增加企業價值。

對于外部風險的防范和管理,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有效結合了內部審計與風險管理的目標和特性, 具有更加突出的作用。 由于內部審計人員與企業的內在聯系和職業敏感, 對企業的經營模式、運作流程等比較熟悉, 能夠更全面地從企業風險管理和經營目標的平衡取舍出發, 深入、準確的評判影響企業戰略和目標實現的市場、技術、信貸等外部風險。

(二)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主要特征

1. 新的工作模式。 傳統內部審計采用“控制-風險-目標”的工作模式, 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則為“目標- 風險- 控制”。審計模式的轉變, 內部審計人員能夠將審計目標和企業經營目標有效鏈接起來, 更加關注風險是否得到及時有效的管控, 更好地增強內部審計在企業風險管理和企業價值鏈中的地位。

2. 廣義風險觀的樹立。 有別于注冊會計師風險導向審計中狹義的 “審計風險”,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中的“風險”, 指的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影響組織目標實現的不確定性。內部審計部門在分析、評估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諸多因素基礎上, 根據風險大小確定審計重點、分配審計資源、制定審計計劃, 保障審計工作目標與企業管理目標相一致, 具體審計計劃與經營風險程度相匹配。

3. 服務內容有所變化。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以企業戰略管理、業務風險控制和公司治理為審計內容, 可根據不同的審計對象實施不同的審計重點, 其服務范圍和內容更加廣泛多樣。

(三)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局限性

第一, 亟待建立科學、規范的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體系。 當前, 我國企業內部風險意識和風險管理技能普遍薄弱, 缺乏對風險管理的直觀認識和理解, 對于風險的分析大多采用定性分析。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 較多的依賴于內部審計師的判斷, 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開展水平和實施效果。

第二, 審計項目計劃存在演繹為 “收益大于風險” 作為單一評判標準的危險。 無論是企業戰略風險還是業務風險的識別、評估和分析, 都需要審計人員不但要精通審計、財務、法律等方面的知識, 還要掌握經濟學、管理理論以及與企業相關的專業技術知識。 實際工作中, 審計人員多為財務人員或其他崗位兼職, 很難有時間去系統、深入地分析和規劃審計工作。

二、管理導向內部審計

(一) 基本涵義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是對被審計對象的內部控制和執行情況進行證實、 評價, 提出強化建議, 以被審計對象內控系統的薄弱環節為前提, 對審計范圍、 重點、方法、內容進行明確并實施的審計模式。 其主旨在于審查受托管理責任的履行情況和效果。

隨著組織內部管理跨度加大和分權管理方式的普遍化, 企業最高管理當局為了實現組織目標, 掌握各業務單元及經營環節可能存在的薄弱環節, 評價各管理層級在履行管理責任中所做的工作, 為改善經營、管理策略提供依據, 客觀上需要內部審計發展形成以管理需求為導向的新的審計模式。

(二)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的主要特征

1. 從對具體的管理活動和業務環節等較低層面的監督檢查, 轉變為對經營目標、方針、決策等更高層次的檢查評價, 協調組織與管理主體履行職責, 推動企業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和業務流程, 不斷提高經營管理績效。

2. 是組織進行內部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和保證機制, 也是組織內部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也為提高內部審計地位、增強內部審計價值提供了客觀基礎和根本動因。

3. 并非受托于某一管理部門, 具有較強的獨立性, 且不存在任何利益關系。 既保證了審計意見的公正性、客觀性, 避免了“小集體”、“小圈子”等徇私舞弊現象的出現。

4. 強調人性化技術。 即通過互動式、參與式等多種審計方法, 保持與被審計對象及相關管理人員之間的良好關系。

(三)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的局限性

第一, 主要關注管理制度、業務流程、經營績效等組織內部的風險因素, 對影響組織目標實現的宏觀層面和來自外部的風險因素關注不夠。

第二, 發現問題后提出的審計建議措施, 增加了被審計單位 (責任中心) 的控制環節和措施, 可能導致內部管理鏈條更長, 從而降低管理系統的效率。

第三, 一般以控制制度及其執行狀況的檢查評價為重點, 未有效考慮審計的自身責任和審計風險。

三、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與管理導向內部審計對比分析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通過對組織中的各類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的監督, 對分權管理者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評價, 來更好地完善內部控制體系、推動管理責任的落實。 就內在屬性而言,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是代表管理權的審計, 是管理權的延伸, 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通過對組織風險的分析、評價, 進而確定審計的范圍、內容和方法并實施的審計模式。風險管理是對內部控制的再控制, 內部審計是對風險管理的再監督,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將審計的廣度和深度拓展到企業風險管理框架的各個方面和層級。

(一) 產生背景不同

內部審計不但因受托責任關系的發生而發生, 而且因受托責任關系的發展而發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內部審計領域的最新實踐, 是管理導向內部審計的發展和完善。

1.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產生

20 世紀70 年代, 社會經濟、 政治快速發展, 授權委托、分權管理在企業治理中得到快速發展。純粹的財務鑒證審計無法滿足需要, 因此“對受托人經營管理行為的效率及效果進行有效的認定、計量并作出報告” 的方式極大地推動了企業發展, 并將企業內部監督提到了空前的重要地位。 審計委員會制度的建立, 提高了內部審計的地位和獨立性;管理導向內部審計的產生, 為有效評價受托責任的履行創建了良好的客觀條件。 在此基礎上, 評價管理決策和管理活動成為內部審計的重點, 為高層管理者審查受托管理責任提供了依據。 然而, 審計風險在企業固有風險因素影響下, 仍受內部控制風險的影響。而管理導向內部控制, 雖然對內部控制風險進行了評估, 仍未能將各個方面的管理經營風險納入審計范圍, 從而導致了審計風險的存在。

2.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產生

風險因素是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出發點和歸宿點。一是管理導向內部審計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為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產生提供了技術因素。 20 世紀末, 科技發展、信息技術日新月異。面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別業務流程和內部控制中的潛在風險, 傳統審計模式由于缺乏對風險因素的宏觀考慮和全面評估, 審計風險不斷增加。 為減少風險的存在, 審計工作需借用風險管理理論達到減少風險的目的, 使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有了存在的客觀必要。二是現代企業所面臨高風險的經營環境為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提供了社會因素。以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經營風險為前提,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以風險評估結果為依據, 進行審計項目計劃和實施, 從而降低風險的不利影響。

(二) 指導思想不同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與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產生于不同時期, 是審計發展的反映, 同時也是時代理論環境的反映。

1.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

二戰后, 資本主義經濟迅猛發展, 壟斷經濟快速增長, 企業股份分散化、經營范圍擴大化趨勢持續加劇, 企業管理的復雜性和內在風險越發明顯。 傳統的管理理論側重某一方面的管理, 將企業視為封閉系統, 難以適應時代要求。 于是, 以系統論、控制論、信息論為指導, 通過檢查評價內部控制, 確認企業控制系統的薄弱環節, 分析并找出問題原因, 提出解決措施、消除隱患, 進而實現改進經營管理控制、減少經濟損失、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2.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

從審計實踐發展來看, 早期賬項基礎審計階段, 風險只是一種潛意識, 審計方法還無法將管理風險顯現出來; 制度基礎審計階段, 風險成為明確意識, 抽樣審計方法的應用, 促進了風險識別和內部控制的發展;風險基礎審計階段, 風險已成為自覺意識, 通過檢查評價各種風險, 從而更好的進行風險管理。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目的就是幫助審計人員選擇有效的審計方法, 分析、控制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三) 對象和目標不同

內部審計理論和實踐發展的不同階段, 并非孤立存在, 而是彼此聯系的, 但其審計的目標和范圍有著明顯的變化和差異。

1.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發展的早期, 審計對象主要是業務和管理活動, 包括經濟性、效率性、項目結果, 內部審計的目標是為組織提供服務。 后期, 審計對象逐步發展為對組織內部控制系統的適當性和有效性, 以及完成指定責任過程中的工作效果進行檢查評價, 即對受托管理責任的委托、盡責和評價報告盡責程度, 其目標是幫助組織各層級和受托人有效履行職責。

2.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一種以評價和分析組織風險為基礎的審計方法, 審計對象著眼于風險管理、 控制以及治理程序; 審計的目標是增加組織價值并提高經營效率。 實現組織目標的過程, 即是內部審計部門協助本組織成員有效履行他們的責任的過程,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本質依然是確保受托責任履行的管理控制機制。

(四) 審計程序不同

審計程序一般由審計計劃階段、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實施階段、審計報告階段組成, 審計種類的不同導致各階段的審計內容也不相同。

1.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

其審計程序包括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 對審計風險進行初步調查、評估;第二階段, 初評試審, 對風險進行實質性測試;第三階段, 具體實施審計, 確定問題所在, 找到依據;第四階段, 總結, 使預期審計目標達到最大化。

2.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

其審計程序包括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 制定審計計劃;第二階段, 被審計者的選擇;第三階段, 確定審計目標, 進行審計測試;第四階段, 發現審計問題, 進行審計結果報告;第五階段, 做好后續審計工作。

從審計程序的對比分析可以看出,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首先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進行評價, 然后依據評價結果找出薄弱環節, 確定審計的范圍、重點及方法并付諸實施。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則首先對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進行分析, 從而確定影響經營目標的因素, 進行風險檢查, 進一步確定審計重點、范圍和方法并予以實施。

(五) 審計方法不同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內部控制評價法、 審計取證技術法兩種, 審計取證技術法則具體包括查閱法、調查表法、核對法、觀察法、抽查法、詢證法和分析法等。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基本方法主要有風險評估法、內部控制自評法、控制測試法、交易業務實質性測試法、余額測試法, 其中風險評估法包括政策分析法、表格法、流程圖法、財務法、實地檢視法等。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通過內部控制測試實施審計, 難以將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以“目標- 風險- 控制”的審計模式, 采用風險自評、控制自我評估等方法, 將風險評估與企業風險、審計戰略結合, 保障高風險領域, 為企業管理高層提供有效的信息, 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

四、小結

管理導向內部審計與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作為內部審計理論和實踐發展的重要階段和高級化形態, 在組織風險管理方面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是內部審計從主要由外力推動轉變為內因刺激, 成為企業自我發展的客觀需要。 一方面, 兩種審計模式是內部審計的主要發展趨勢, 也是指導當前審計實踐的科學手段。離開實踐的理論是空洞的理論, 不以理論為指導的實踐是盲目的實踐。內部審計理論和實踐與審計環境是互動促進的, 既要以科學的審計方法理論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成效, 也需要在審計實踐中不斷發現和提出新需求、新問題, 以此促進審計理論的深入發展。同時, 兩種審計模式之間, 不是互相取代、非此即彼的關系。選擇應用時, 需要綜合考慮企業的發展目標、 管理狀況, 想清楚、弄明白“審計對誰負責、為誰服務”, “ 為什么需要審計” 的疑問, 解決好 “ 審計結果有多大把握、到底可不可靠”的問題。這樣才能幫助企業控制風險, 實現價值提升, 使內部審計發揮更大的作用。

摘要:審計模式是審計理論與審計實務的重要戰略, 隨著審計的快速發展, 財務審計、業務審計、管理導向內部審計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相繼出現。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與管理導向內部審計兩者名稱差別較小, 都有涉及內部審計, 但究其含義、特點等方面, 則存在諸多差異。文章簡要敘述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與管理導向內部審計, 并將兩者進行對比分析, 以供相關人士參考。

關鍵詞:風險導向,管理導向,內部審計,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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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范文第4篇

傳統的內部審計提供確認服務, 隨著內部審計開始以價值增值為最終目標, 咨詢服務成為內部審計的另一項重要的職能。 1999年,IIA將內部審計的定義重新表述為:“內部審計是建立在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 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 它的目的是增加組織的價值并提高組織的運作效率”。 2007年,王光遠教授在《內部審計的十大理念》中明確提出, 確認和咨詢是內部審計的兩大服務領域; 孫立也在 《內部審計獨立性國際比較研究 》中 ,通過比較國際與國內內部審計獨立性的不同點, 提出內部審計不僅是一種保證服務,隨著實務的發展也逐漸涉及一種咨詢服務;2013年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對內部審計的定義進行了全面、 系統的修訂,發布了《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其中一個重大變化是內部審計職能的拓展, 該準則明確規定內部審計是一項確認和咨詢活動,正式把咨詢活動確認為內部審計的職能。

二、內部審計職能拓展對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影響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因素很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將咨詢職能確認為內部審計的職能,咨詢職能是一項非鑒證活動,它必然會對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產生影響。本文在內部審計職能擴展的基礎之上, 從四個角度來分析咨詢職能對內部審計獨立性與客觀性的影響。

(一)基于隸屬關系的角度

從定義中我們能很明顯地看出確認服務的客戶是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等,他們關心企業的內部控制狀況、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法律和法規的遵循情況、資產的安全性等,通過確認服務參與公司治理; 而咨詢服務的客戶主要是高級管理層, 他們關心的是審計是否能夠有助于經營狀況的改善,提高經營效果,或者是發現潛在的可節約的成本,以提高經營效率,通過咨詢服務參與公司管理。 實務中,最開始內部審計部門隸屬于管理層,或是直接對財務經理負責,在這種隸屬關系下,審計部門對自己的直接隸屬部門審計,無法保持超然的獨立性,也無法為公司治理提供助力。

《第2302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 ———與董事會或者最高管理層的關系》規定“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接受董事會或者最高管理層的領導,保持與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的良好關系實現董事會、 最高管理層與內部審計在組織治理中的協同作用”。此規定并沒有明確指出內部審計部門的直接隸屬單位,治理層和管理層都是符合規定的。內部審計部門隸屬于管理層是無法保持獨立性的,而另一種隸屬關系,隸屬于治理層———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在實務中也是常見的。 內部審計部門隸屬于治理層,超然獨立于管理層,能夠有效地履行確認職能,解決委托代理問題。 但另一方面,內部審計部門職能的拓展,咨詢服務在內部審計部門業務量增多,咨詢服務的對象是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既要對治理層負責,履行公司治理的職能,又要對管理層負責,履行咨詢職能。 管理層和治理層目標不同本身就存在沖突, 這就決定了不論隸屬于哪個部門總會存在缺陷。 內部審計人員職責是去檢查管理層及其他人的經營業績。一方面,內部審計人員向管理層提供咨詢服務, 并通過審計建議的形式改造和完善企業流程;另一方面,內部審計人員向治理層提供確認服務會對自己參與的企業流程、內部控制進行鑒證。咨詢服務的增加混淆了確認職能原本明確的隸屬關系, 對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造成影響。

(二)基于兼容性的角度

美國農業部研究生院的政府審計培訓學院將內部審計服務分為六種基本類型:財務審計、業績審計、快速反應審計、評估服務、協調服務和補救服務。前三種屬于確認服務, 后三種屬于咨詢服務,從第一種服務到第六種服務,其實就是由確認服務轉向了咨詢服務。

就考慮確認服務與咨詢服務的兼容性而言, 補救服務是最為典型的,也是最具威脅性的。 這類服務,審計人員要考慮咨詢者的利益,直接發揮預防、補救相關問題的作用。 這類服務發揮著管理的職能, 可能會涉及內部控制及組織行為守則的起草,或對以后審計相關領域的能力產生影響。 比如說業績審計這種傳統的確認服務, 通常會對內部控制進行確認,對相關流程進行評估,它可能就會涉及在補救服務中提出并采納其建議的內部控制或相關流程。因此,從這一方面來看,補救審計與業績審計是不能兼容的,補救服務影響了業績審計的獨立性。

(三)基于人才培養的角度

內部審計部門人員為企業提供確認服務和咨詢服務, 前者對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相關治理程序提供鑒證,后者對組織相關流程提供建議。 內部審計人員對公司的各種流程、各項業務及內部控制程序最為熟悉,并對公司內部情況及外部風險有整體的把握,因此,內部審計部門是公司培養管理綜合型人才的最佳基地。然而,它作為內部管理人員的培訓基地,受訓者熟悉了內部審計的運作,熟悉了公司的各種流程,甚至公司的有些程序是在他們的建議下改良的,這樣的情況下,當他們擔當了管理者的角色,就知道如何去掩蓋問題和舞弊,使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受到嚴重影響。

(四)基于價值增值目的的角度

傳統的內部審計主要是財務審計, 其目的是對組織內部的相關活動及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價, 相應的內部審計主要是確認職能。而1999年,IIA內部審計的新定義明確內部審計的目的是增加組織的價值并提高組織的運作效率, 單一的確認職能已無法實現這一目的。隨著經濟的發展,風險管理的概念深入人心,為了實現價值增值的目的,風險管理基礎之上的內部審計必須要做到:第一,識別風險因素, 確認風險管理和控制系統能否發揮作用。第二,通過積極主動的咨詢服務,關注企業存在重大風險的領域,同時對識別的可能影響組織目標的風險采取糾正措施。 確認服務首先對風險管理和控制系統進行評價, 然后根據評價結果提出相關建議,這實際上是一種消極被動的服務,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中是不適合的。 內部審計只有通過積極主動的咨詢服務識別重大風險,才能直接改變公司的運營狀態,實現價值增值的目標。 然而,價值增值目標的提出,內部審計職能的拓展必然會對審計的獨立性產生影響。

三、提高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建議

內部審計職能的拓展,在單一的確認職能基礎上增加了咨詢職能,根據以上的分析,從隸屬關系、兼容性、人才培養、 價值增值等四個角度均體現了咨詢服務會對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產生影響。下面筆者針對我國現在內部審計的現狀,借鑒國外處理相關問題的經驗,提出幾點建議:

(一)分離確認和咨詢職能

目前,在我國設有內部審計部門的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部門的隸屬關系分為兩類, 一種情況是由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負責,另一部分則是由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負責。廖洪和鄒冉(2006)調查了37家企事業單位,結果發現27%的內審機構由財務經理領導,19%由總會計師領導,10.8%由總經理直接領導,21.6%由董事長等治理層領導。

國外相關的研究中, 提出了一種雙報告模式:“審計執行主管應向審計委員會、 董事會或其他相關治理機構報告業務工作,向機構的管理層報告行政工作”。 即將批準內部審計機構章程、 批準內部審計風險評估和相關審計計劃等職能型活動向審計委員會報告, 同時審計委員會還應具有內部審計首席執行官任免及年度薪酬和工作調整的權力而像一些行政性的活動,如預算制定與管理會計、人力資源管理、內部溝通和信息流通、機構內部政策與程序管理等則報告給管理層。筆者認為,治理層與管理層在內部審計中具有不同的關注點,治理層關注內部控制的適當性、財務提供數據的可靠性等的意見,這就需要確認職能來完成;而管理層或業務經理則關注審計是否能夠識別經營的機會來增值,這就需要咨詢職能來完成。

因此,在國外雙報告模式的基礎之上,筆者認為應分離確認與咨詢職能,即在內部審計部門內部劃分項目組,一組負責確認的相關職能,向審計委員會等治理層負責;一組負責咨詢的相關職能,向管理層負責。確認項目組與咨詢項目組可以相互牽制,如在內部控制系統維護方面,確認項目組可對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進行評價, 咨詢項目組則可主動去識別內部控制存在的風險,為管理層服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在實務中,筆者認為根據企業的規模及內部審計資源狀況也可選擇將與咨詢相關的職能外包,但為了保證審計的獨立性,不應外包給提供外部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二)劃分服務類型

根據美國研究生院的分類方法, 補救服務是一種典型的咨詢服務,同時也是最能威脅審計獨立性的一項服務。因此, 補救服務在組織中定位不當會帶來內部審計人員客觀性喪失的風險,也會影響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聲譽。在上述分類方法中, 補救服務主要是在原有的內部控制執行過程中,發揮預防或補救已知或疑似問題,并根據發現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書, 這些建議可能會是一年之后應該實施的政策,若補救服務與確認服務由一個項目組來執行,就會因自我評價產生獨立性相關問題。因此,在內部審計部門內為確認服務和咨詢服務分配資源,劃分項目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補救服務與確認服務的兼容性。

(三)定位人才培養基地

內部審計人員是綜合性人才,熟悉組織內部流程,是管理人員的培養基地, 但因為公司的有些程序是在他們的建議下改良的, 若他們擔當了管理者的角色, 可能會發生舞弊, 使內部審計部門所依賴的保證其獨立性的客觀環境將不復存在,進而影響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因此,人才培養基地的定位很重要。在分配了內部審計部門的審計資源之后, 筆者認為應該將內部審計部門作為管理型綜合人才的培養基地,內部審計履行財務審計對內部控制進行評價,但不會執行補救服務或提供審計意見書, 一方面僅熟悉內部控制總體流程,符合了管理型人才的需要,另一方面并不提供咨詢服務,不涉及個別流程的修復和改良,避免了舞弊行為, 提高了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

(四)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

內部審計人員在從事審計工作時, 應保持一種獨立客觀的精神狀態,在應用職業判斷時不應依賴于他人的意見, 這就需要進一步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 優化內部審計人員結構。要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精神上的獨立性,更好地實現組織目標,就必須配備一支高素質的內部審計隊伍。

內部審計范文第5篇

一、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的關系

首先, 就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做出簡單的比較分析, 如下表1:

1、兩者之間即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

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雖然都是公司規模不斷擴大的結果, 但是它們之間卻還是有很多的區別, 當然也有很大的聯系。它們之間的聯系主要體現在工作的對象和目的上, 而它們的差別則主要體現在各自不同的工作方法上。企業內部控制的主要目的是在于促進公司的有效運營, 然而內部審計的目的是在于協助調查和提供修改意見, 從而使得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的實施, 由此可見其實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是企業管理的一體兩面, 它們緊密相連, 共同保證企業的良好發展。然而由于企業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的工作方法不同, 從而使得它們解決的企業的問題的側重點也不同。

2、兩者即相互作用又各自獨立。

內部審計的開展離不開內部控制, 沒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內部審計也就無法開展;企業如果沒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 企業的財務和會計信息就會失真, 管理人員的責任也就不明確, 從而導致管理混亂, 從而增加了內部審計的工作量和風險, 從而使得內部審計的發展受到限制。同樣內部控制的發展也離不開內部審計, 如果沒有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程度的評審, 內部控制制度就不能得到發展, 造成與現實的脫節, 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甚至是形同虛設。但是內部審計也不能代替內部控制, 因為內部控制的范圍比內部審計大;同時內部控制也不能代替內部審計, 因為如果將兩者混淆就會影響內部審計的公正性。

二、如何促進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的協同發展

1、將內部審計滲透到內部控制的全過程。

企業的經營活動是一個各個環節緊密相連的過程, 如果只是將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放在事后的監督上, 其所能起到的作用就顯得很小, 要使得企業內部審計和控制發揮其應有的效果就必須要做到未雨綢繆。因此良好的內部控制體系必須要涵蓋到整個的經營生產過程, 即要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內部控制。而作為內部控制的工具的內部審計, 也就必須要將工作范圍延伸到這三個階段上, 只有這樣才能發揮其對于內部控制制度的促進作用。此外在不同的階段, 內部審計也要區分不同的工作重點。例如在交通運輸行業的事前內部控制時, 內部審計就要通過開展風險管理和評估來發揮作用。內部審計對風險的評估可以使得企業管理者在生產經營活動尚未實施前就做到胸有成竹, 明確了以后在工作中的風險, 從而可以避免企業受到其大的損失。

2、內部審計應關注到企業內部控制的所有要素。

企業的要素簡單地說包括“人、財、物、產、供、銷”等六個方面, 因而企業的內部控制也就是這六個方面的控制和監督。然而傳統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只包括“財、物、產”等三個方面, 而對于“人、供、銷”方面就顯得不夠重視, 不能完全滿足內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為了適應不斷發展的企業現狀, 企業的內部審計要積極的拓展業務范圍, 不斷的開拓創新, 全面的開展對所有企業要素的監督和檢測, 使得內部控制制度在這些方面的實施、效果和缺陷等得到全面的反映。例如在“人”方面, 內部控制信息應在內部審計中有所反映, 企業管理人員的素質與內部控制是否相適應, 相關人員的風險意識是否強等, 通過內部審計工作反映出內部控制者的狀況, 從而使得內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

3、內部審計應重視內部控制的戰略目標。

內部審計作為內控的重要工具, 應帶對于這樣的情況做出及時地反映, 絕對不能只是依據現有的企業內外部環境來設計和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因此, 在企業內部的審計過程中, 對于內部控制的情況的報告, 不僅要包含企業在現行的內部模式下的實施情況, 還應當包含其在不斷變化的外部環境中的實施情況, 此外還應當注意企業的外部環境的變化對于企業內部運營狀況的影響, 并針對產生的變化做出相應的改變, 提出合理的措施, 只有這樣才能是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從我國各個企業內部來看, 其內部控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這樣就需要將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相結合, 以我國石油企業為例, 下面是內部審計的矩陣構造表: (表2)

將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相結合, 降低企業的成本壓力, 有助于資源的優化和利用, 使我國的企業發展趨向于國際性。

三、總結

總之, 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都是現代企業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使企業得到很好的發展, 必須要將兩者結合起來, 就可以利用內部控制創造一個良好的管理和運營的環境, 進而為內部審計提供一個很好的發展的平臺, 從而使得內部審計工作降低成本。然而充分利用內部審計又可以確保內部控制在企業內得到更有效和徹底的執行。

摘要:本文基于工作經驗提出了將內部審計滲透到內部控制的全過程、內部審計應關注到企業內部控制的所有要素、內部審計應重視內部控制的戰略目標等三種方案促進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的協同發展。

關鍵詞:內部審計,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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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范文第6篇

摘要:隨著我國對審計工作的重視,審計的地位已經越來越高,因此應該全面加強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工作,而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工作之間具有一定的聯系和區別,為了體現審計的效果,應該堅持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相結合的原則。本文主要圍繞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協同發展展開分析和論述,首先介紹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概念以及聯系和區別,然后分析當下在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時存在的一些問題,最后提出全面加強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協同發展的有效舉措。

關鍵詞:國家審計  內部審計  存在問題  有效舉措

為了實現對經濟的有效監督,國家審計工作至關重要,在進行審計之后可以做出科學合理的評價,并且能夠及時地發現經濟發展過程當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而內部審計也可以規避內部經濟管理過程當中存在的一系列風險,從而保證資金科學合理有效使用,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具有一定的關聯,二者起著相互促進的作用。在協同發展的趨勢之下暴露了一些問題和不足,因此必須要針對當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采取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才能夠實現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協同發展,從而保證審計工作的實際效果。

一、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概念和特征分析

(一)國家審計的概念

國家審計是指結合法律的相關規定,政府的審計機構對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的預算收支情況以及會計資料進行監督和檢查,因此國家審計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充分發揮著國家對經濟社會的監督職能。

(二)內部審計

內部審計是指政府、企事業單位等主體內部設立相關的部門結合法律的規定,對內部的一系列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從而全面提高內部管理的實際效果。

(三)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概念聯系分析

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之間具有一定的關聯性,可以說二者是相輔相成,國家審計屬于外部審計,而內部審計是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工作,所以,內部審計是國家審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可以有效的互補,并且進一步完善審計體系,從而實現對資金的優化配置,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科學合理,并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1]。

(四)二者的區別分析

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二者的職能上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國家審計在于監督和評價,而內部審計是幫助單位做好內部管理工作,并且完善相關的防控,從而減少風險。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不同點還存在于獨立程度上不同,國家審計與審計對象之間的利益關系性不強,因此獨立性相對較高,而內部審計是在企事業單位內部設立的,因此容易受到內部環境以及管理者的相互影響,獨立性比較差。二者的審計深度也有所不同,國家審計是從整體上形成監督,從而進行行業的劃分、深度相對較差,而內部審計則是針對單位內部的各種經濟事項進行全面審計,審計的深度比較深。

二、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系統發展存在的問題分析

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工作存在著相同點也存在著差異點,但是只有全面推進協同發展,才能夠充分發揮審計應有的作用。經過調查研究發現,當下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協同發展的過程當中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協同發展的制度體系不夠完善

結合當下的法律法規情況來看,多數的法律法規都是對國家審計的內容所做出的規定。而推進內部審計工作中相關的制度體系不夠完善,尤其是針對審計的流程沒有明確的條文,這樣就會造成國家審計和內部升級系統發展的過程當中缺少法律依據以及相關的法律約束,并不利于二者的協調發展。在實際落實的過程當中,會造成內部審計工作的形式化和表面化。在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工作發展時,由于相關的制度體系并不完善,尤其是協同發展的制度體系還沒有有效的形成,導致二者在融合發展的過程當中存在著很大的阻力,即使是表面上強調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融合,但在實際運行的過程當中并不能夠有效地開展。

(二)內部審計工作存在著很大的局限性

在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協調發展的過程當中,內部審計工作落實并不明顯,尤其是將內部審計工作僅僅局限于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以及經濟責任的審計,審計范圍比較狹窄,缺乏結合國家的方針政策進行內部的風險管控、評價和建議。尤其是對重大項目建設以及資金的審計缺乏有效性,經常會出現一些經營風險以及違規的問題??傊?,內部審計的糾錯防弊功能并沒有充分地發揮,不能夠對企業單位等經營狀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容易造成內部審計的混亂,影響到了內部審計和國家審計的協同發展。也進一步加大了國家審計的困難。

(三)內部審計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

在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系統發展的過程當中,由于缺乏相關的規章制度,導致了內部審計的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尤其是大部分單位在推進審計工作時缺乏計劃,審計流程不夠規范,導致了審計質量管理工作比較薄弱。內部審計工作缺乏真實性,各大企業單位缺乏對自身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內部審計工作也得不到下屬單位的配合,一旦出現經濟責任,缺乏對干部的績效懲罰和人事任免,導致內部審計工作的監督力度不夠,影響到了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工作的發展[2]。審計的質量會受到工作人員工作能力的影響。一旦審計人員缺乏綜合素質,在進行審計工作時不僅不夠規范,而且審計方法也不夠得當,導致了內部審計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尤其是部分企業對內部審計工作不夠重視,認為內部審計工作僅僅是為了應付上級,因此在開展的過程當中浮于表面、趨于形式,導致內部審計的質量大打折扣。

(四)存在著技術條件的限制

在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協同發展的過程當中,由于信息化水平比較低,相關的數據沒有有效建立資源數據庫,不能夠及時地共享,導致了工作壓力的加大,而且工作效率不高。尤其是國家審計的范圍比較廣、數量比較多。因此內部的數據庫存在著總體性的特征,更加側重于數據的分類以及分行業的數據整理,而內部審計工作僅僅針對企業內部的各種數據,因此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數據庫共享存在著一定的難度。尤其是二者數據庫建立的標準不夠統一,導致數據庫接入存在著較大的困難。因此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相關工作的全面發展存在著一定的阻礙。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二者數據庫建立的標準不夠統一,進行協調發展是存在著技術上的障礙,一旦技術上難以得到有效突破,會造成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不能夠有效地融合,也會限制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融合的發展步伐,最終阻礙審計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影響到了國家審計工作的效率,內部審計工作也僅僅是趨于形式。

(五)內部審計成果經常會被利用或忽略

由于企事業單位缺乏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因此內部審計的成果往往會被利用或者是存在著被忽視的現象。在國家審計的過程當中會利用內部審計的成果,因此部分領導擔心暴露出過多的問題會受到嚴重的懲罰,因此國家審計在利用內部審計結果時,可能會受到單位人員的阻礙,因此會造成內部審計工作的層層顧慮,一方面擔心暴露過大的問題影響到單位的地位,另一方面,如果不能夠將重大問題進行暴露,還會遭到國家審計部門的責任追究。因此存在著矛盾的現象,影響到了二者的協同發展[3]。

(六)協同的機制體系不夠完善

結合當下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發展情況來看,發展機制不夠健全,兩者的協同發展缺乏專門的指導文件,而僅僅以會議精神進行傳達,并沒有制定者統一性的指導,影響到了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流程的協調發展,而且由于協同發展機制受到服務年限的影響,協同機制也沒有完全建立,影響到了二者的進一步發展。

三、全面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協同發展的有效舉措分析

結合當下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系統協同發展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應該采取以下有效改進措施:

(一)要進行制度上的完善,從而形成協同發展的形勢

制度是推進工作的保障,因此在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協同發展的過程當中,首先應該完善相關的制度和體系,才能夠實現二者的協調發展。國家相關部門應該進一步完善審計的相關內容,并且頒布相關的法律制度和體系,進一步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規范。尤其是針對國家審計監督對象單位的內部審計要制定出審計指南。相關部門要結合行業特征制定出內部審計的管理辦法,保障內部審計工作更加規范。另外在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工作中結合發展的過程也應該針對審計的內容、程序方法等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從而實現二者的協調[4]。

(二)要推進優勢上的互補

在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工作時結合兩者的區別和聯系,應該加強優勢上的互補,一方面要進一步提高對內部審計質量的規范,確保內部審計工作更加具有獨立性。另外國家審計工作也應該充分地利用內部審計的結果,找到內部審計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從而在較短的時間內整改,保證了審計的效果,也能夠實現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協同發展,全面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另外要進一步提升內部審計的覆蓋面,而傳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覆蓋面比較窄,因此在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協調發展時,既要實現內部審計工作的轉型升級,也要加強內部審計和國家審計的溝通交流,實現二者的協調發展。比如國家審計的權威性比較強,獨立性比較高,而內部審計的權威性比較小,獨立性比較差。因此要預防內部審計工作的形式化,確保內部審計的成果能夠及時有效地共享,從而解決信息不對稱的現象,也提高了國家審計的效率[5]。

(三)要借助于信息技術實現對資源的共享

在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協同發展時應該借助于信息化的技術,因此只有借助于信息化技術建立相關的數據庫,才能夠實現對資源的整合,既實現對各類信息人力資源的整合,也能夠實現對數據庫資源的豐富,因此應該加強內部審計資源的運用。國家制定相關審計計劃之后,要根據內部審計的一系列情況進行全面的評價。通過對信息資源的整合尤其是建立數據平臺,實現內部審計和國家審計的有效銜接,既避免了重復數據,也能夠提高審計資源的利用效率。通過進行人力資源的整合,既保證了審計隊伍的綜合素質,也能夠減少人員短缺的現象,另外通過對人力資源進行繼續教育和培訓,能保證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尤其是實務能力以及職業素養。在國家審計如何對內部審計加強指導這方面,能夠通過與內部審計協會會員的溝通,獲得新的想法。

(四)要全面加強對成果上的共享

為了保證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協同發展,應該加強對成果的共享。尤其是國家審計可以充分地利用內部審計的成果,從而提高審計的效率。如果內部審計質量不高,那么審計機關要進行全面的把關,確保內部審計工作程序更加適當、結果更加合理??梢猿浞值乩谩盎ヂ摼W+”大數據、大數據以及云計算構建審計大數據平臺實現對海量數據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從而擴大審計的范圍。只有加強對成果的共享,并且借助于信息技術,才能夠實現審計效率的提升,并且保證協同發展的趨勢。借助大數據搭建審計云平臺打破原有的區域、行業、時間上的局限,國家審計機關可以根據往年被審計單位的數據信息了解審計項目的復雜程度,再根據審計計劃、目標確定參與該審計項目的審計人員。讓每一個審計人員不僅可以關注自身的審計任務,完成工作,同時通過審計云平臺查看、利用其他審計人員成果,無需在交流溝通方面花費過多的時間,在一定程度上縮短了審計周期,提高了審計效率,形成審計協同。

(五)國家審計要加強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

結合當下內部審計暴露的一系列問題,在推進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發展過程當中,應該加強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及時地發現問題,提高內部審計的總體質量,開創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工作的新局面。比如國家審計部門應該對內部審計的技術和要求進行全面的制定,并且能夠及時地抽查單位內部審計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企事業單位是否按照審計計劃來開展審計工作,是否具備真正的內部控制效果,要把內部審計工作真正與國家審計工作作為評價被審單位管理績效的重要依據,才能夠全面提高各個單位對于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而且國家審計機關也要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內部審計真實情況來提供指導性的意見和建議,從而加強深層次的溝通和交流,以便挖掘被審計單位存在的一些問題,全面對審計業務進行有效的指導和促進。因此可以充分的借助于審計云平臺,加強對內部審計的指導,確保審計單位的各種數據及時上傳,并且能夠結合國家審計部門的相關反饋意見進行數據的進一步更新。通過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國家審計的實際效果。

四、總結

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概念上存在著一定的區別,國家審計是根據法律規定政府審計機構對國家企事業單位的相關情況進行監督,而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目的都是為了提高經濟管理的實際效果,促進資源的優化利用,但是當下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協調發展方面存在著一些問題,比如說,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夠完善、存在著技術條件的限制、內部審計時缺乏重視程度、趨于形式的現象非常的嚴重,而且協同發展的相關機制也不完善。為了實現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協同發展,應該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實現優勢互補、制度上的協同,另外要加強二者的有機結合,實現對資源的有機分配,同時要注重成果上的共享,從而最大發揮審計的效果。最后要全面加強國家審計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才能夠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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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單位:山東青年政治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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