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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措施

2023-03-31

第一篇: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措施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三峽集團補提已出售固定資產在以前少計提的折舊4588.86萬元,導致多計2009年成本4588.86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調整相關會計報表。

2. 2009年,三峽集團合并會計報表少抵銷內部往來24988.42萬元,導致多計資產、負債各24988.4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調整相關會計報表。

3.2009年,三峽集團購建于20世紀90年代、目前作為周轉使用的175套住房,在編制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時未單獨確認固定資產。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對上述職工周轉房資產進行了會計處理,單獨按凈值確認資產并調整相關會計賬目。

4.所屬長江三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未按公允價值確認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導致2009年少計長期股權投資718.79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該公司已調整相關會計賬目。

5.2007年,三峽集團為職工購買經濟適用房墊款22540.33萬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萬元墊款未收回。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清理,盡快收回墊支款項。

6.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為職工支付住宅物業管理費用86.2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收回為職工支付的住宅物業管理費用。

(二)對外投資、招投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2006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況下,投入10.68億元建設兩座抽水蓄能電站。兩項目當前處于停滯狀態,面臨損失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采取與地方政府加強溝通協調、控制工程造價等措施降低投資風險,并計劃對其中一個電站項目以整體移交方式收回前期投入成本。

2.2008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參股投資建設的陜西蒲城二甲醚項目和云南先鋒煤化工項目,均未經發展改革委核準。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正在積極敦促相關項目控股單位補辦核準手續。

3.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超出國家規定的標準,多支付招標代理費1670.9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制定了《招標代理取費標準》,要求自2011年起招標代理費用統一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4.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合同金額為3.58億元的7項機電設備采購招標活動不規范,未進行公開招標;部分項目存在評標過程不夠規范、通過內部關聯交易直接委托給子公司、部分附屬項目被違規轉包或分包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進一步加強了招投標管理,制定了《三峽樞紐建設運行管理直接委托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對關聯交易直接委托項目等實施嚴格監管。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三峽集團在整體上市過程中,資金安排不當,導致部分貸款資金投向低收益理財產品,增加了集團整體財務費用1.21億元,并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機構、中介費用支付依據不足、重復聘請財務顧問公司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采取建立“資金日報管理系統”等措施,并修訂完善了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

2.2004年至2009年,所屬三峽財務公司違規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累計發放貸款11.17億元,截至2009年底貸款余額為6.48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財務公司已收回貸款15550萬元,并計劃嚴格按期或提前收回其余貸款。

3.三峽集團領導人職務消費管理制度不夠完善,標準不具體。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領導人職務消費情況,正在制定集團公司領導人職務消費范圍及標準,實行預算管理。

4.至2009年底,三峽集團及其所屬24個單位在22家銀行的94個分支機構開設銀行賬戶231個,資金存放比較分散。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組織對銀行賬戶進行了清理,已撤銷銀行賬戶69個,其余賬戶正在清理之中。

5.三峽集團管理層次較多,2009年管理層級達到5級。3級以下子公司24家,占33.33%,不利于實施有效控制。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對所屬企業進行了清理整頓,已清理3級以下企業12戶。

6.三峽集團在對外股權投資方面存在管理體制不夠完善、非主業投資擴張較快、部分對外股權投資效益不佳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制定了《投資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制度,建立投資項目風險預警機制,加大對投資項目的風險監控力度,進一步完善對外投資管控體系。

此外,審計還發現三峽集團及所屬單位以前存在的問題:2007年,所屬金沙江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籌建處建設的成都三峽大廈項目,在未向國資委報告、未及時辦理用地性質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增加投資3.58億元建設了高標準酒店。2008年,三峽集團多支付宜昌青云公司土建項目工程款431.55萬元;所屬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按成本價向職工出售北京地區的4套商品房;所屬長江三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在合并重組過程中對資產評估結果審核不嚴,導致虛增評估凈資產425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正在向國資委報告,并補辦有關手續;已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履行相應報批手續,并采取措施加強對資產評估結果的審核,嚴格執行國家規定。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2007年至2009年,所屬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未按規定及時結轉固定資產、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等,造成多計資產3.62億元、多計利潤1.14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上述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和報表。

2. 2000年至2010年,所屬龍灘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在庫區征地及移民補償費中,列支發展改革委批復項目概算之外的費用2.73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已責成龍灘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編制調整預算,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二)經濟決策事項管理存在的問題。

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團未經發展改革委核準, 開工建設福建大唐寧德發電廠等11個項目,涉及金額304.39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11個項目目前已全部報經發展改革委核準。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大唐集團同時設有資金結算中心和財務公司,資金管理機構設置和職能劃分不合理,資金歸集率比五大發電集團平均值低13.75個百分點,影響資金使用效率。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將資金結算中心并入了財務公司,實行資金的統一結算與調度。

2.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團82個重點項目的946份合同中,有345份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涉及合同總金額103.27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修訂了《工程招標管理辦法》,并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問題進行了全面清理規范。

(四)企業經營存在的問題。

2004年至2009年,大唐集團的資產負債率均在70%以上,2009年達到了87.79%,部分火電企業現金支付能力持續減弱,面臨經營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制定了《債務風險分類管理辦法》,積極改善財務狀況,對資不抵債企業重點監控,采取了扭虧增盈、債務重組、注入資本金、盤活資產及關停并轉等多種措施,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

此外,審計還發現大唐集團以前存在的問題:2007年,大唐集團所屬企業違反與德國魯奇公司的合同約定,自行采購設備金額6462.79萬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171.55萬元;在克旗電廠項目未獲得發展改革委核準的情況下,違規向哈爾濱汽輪機廠有限公司訂購設備并支付預付款2.18億元;2008年,未完成資產評估即收購青海真興電力有限公司股權,涉及金額6.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已與上述設備生產廠家終止項目合作,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要求今后嚴格執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資本運營管理辦法》。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2009年,所屬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合并報表核算不準確,多計資產1.54億元、多計負債0.6億元,以及未將實際控制的企業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2. 2006年至2009年,所屬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因收支確認不完整、壞賬計提不規范等原因,造成少計利潤1.1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兩個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組織相關企業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并將有關企業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3. 所屬中國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存在違規出借賬戶、利用個人賬戶存儲單位資金以及拆借資金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組織有關企業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銀行賬戶管理規定的通知》等制度,對不規范賬戶進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收回對外拆借資金計劃。

4. 中建總公司少繳企業所得稅2.52億元,所屬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單位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與稅務部門進行溝通,將在2010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并組織有關單位核查,補繳個人所得稅,嚴格按照規定范圍和標準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5. 2010年,所屬唐山市建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累計虧損情況下向股東預分配利潤190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督促有關單位召開股東大會,協商退回預分配的利潤。

(二)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中建總公司管理層級較多,且設立多家離岸公司,對合資合作企業、部分海外工程項目等管控力度不夠,經營過程中存在直接經營房地產的利潤占比較大等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采取措施加強內部管理,壓縮管理層級,對沒有實際業務的16家離岸公司進行了清理和關閉;逐步加強對合資合作企業和海外投資項目的管控力度,并調整公司經營結構、推進資金集中管理等措施,防范經營風險。

2. 所屬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擅自對外擔保,承擔連帶責任2308.26萬元。對此,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已起訴反擔保單位并勝訴。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該公司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 所屬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在650個工程建設項目中存在違規轉包、分包、出借資質、墊資施工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組織有關單位進行了認真核查,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強化項目的授權審批程序,杜絕違規轉包、分包,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免職處理。

4. 所屬2家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未按規定向國資委備案。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向國資委匯報有關備案事宜。

5. 所屬中建三局東方裝飾公司等2家單位在會計資料管理中存在檔案保管時間短、部分發票與真實業務不符、部分資料遺失和毀損等不規范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組織有關單位清理了現有檔案,修訂了財會檔案管理制度,還對不規范發票進行了清理。

此外,審計還發現中建總公司以前存在的問題: 2008年,中建總公司以銀行貸款和自有資金17.07億元對深圳中海投增資,完成驗資后又將資金抽回。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籌措資金,擬于2011年上半年補足注冊資本金。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5年至2008年,中鋁公司本部及所屬中鋁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企業因多計投資收益等原因,造成多計利潤3853.09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修訂《中鋁公司會計核算辦法》,并組織相關企業調整了賬目。

2.2006年至2010年,中鋁公司本部及所屬青海黃河水電再生鋁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挪用銀行貸款30.40億元用于工程項目建設,并長期滯留國債專項資金416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制定了還款計劃,逐步歸還銀行貸款,目前歸還4.5億元;已將上述滯留的國債資金下撥到項目執行單位,明確了撥款流程,并及時檢查其他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

3. 2006年至2009年,中鋁公司工資總額制度執行不到位、職務消費和期貨保值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導致未通過工資總額列支職工保健費6232.01萬元、少申報職務消費574.27萬元和部分所屬企業未經審批從事期貨交易業務。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將保健費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修改完善了《中鋁公司職務消費管理暫行辦法》和期貨管理方面的制度,并要求所屬單位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格監督檢查。

(二)中鋁公司自建和收購的10個電解鋁、氧化鋁等項目,未經國家核準或未通過國家環保驗收,截至2008年底項目累計投資92.81億元。

此外,中鋁公司并購重組云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等11個項目,因多種因素影響,截至2009年底尚未實現預期盈利目標。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就項目建設情況作了匯報,目前正在補辦項目核準手續;未通過環保驗收的項目,已報請國家環保部受理并擬于近期進行驗收;制定了進一步規范投資和收購活動的有關制度,加強投資和收購活動的程序管理、盡職調查和風險控制工作。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所屬貴陽鋁鎂設計研究院等5家企業的240名人員違規持有與本人所在單位有依托、關聯業務的企業股權2393.9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截至2010年12月,已清退部分人員的股權1400.20萬元,其余股份清退工作將于近期完成。

2.所屬云南金沙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通過無償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向職工持股企業、合作經營方等關聯方讓利,涉及金額1.23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組織相關企業辦理礦權評估、變更和土地轉讓等相關手續;及時確認了合作經營方的承包利潤,并已采取法律手段解決承包經營結果的清算問題。

3.所屬貴州鋁廠等11家企業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未經招標違規采購、發包和分包以及與無建設工程設計執業資格的自然人簽訂設計合同等問題,涉及金額27.94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制定下發《中國鋁業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制度,著手建設電子商務采購平臺,并抽調專人組成巡視組進行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強對物資采購、工程項目建設和設計合同等方面的管理。

4.所屬貴州鋁廠等2家企業存在違規轉讓土地和未經批準使用農用土地等問題,涉及金額1403.0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責成相關所屬企業進行整改。目前,除部分土地需待當地國土部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完成后再報批外,其他用地均已補辦相關手續。

此外,審計還發現中鋁公司所屬單位以前存在的問題: 2005年,所屬中鋁洛陽銅業有限公司應繳未繳契稅603.29萬元;2005年11月,所屬河灣發電有限公司違規出借資金2億元;2006年8月,所屬中鋁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借款掛賬方式抽走中鋁國際技術發展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600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洛陽銅業有限公司已與當地稅務部門溝通,近期補繳稅款;河灣發電有限公司已與借款單位溝通協調,逐步收回出借資金;中鋁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目前已全額歸還了抽走的資本金,并作了相關賬務處理。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中國海油對關聯交易事項抵銷不充分,造成合并會計報表多計利潤5.27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

2. 2009年,中國海油本部及所屬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海煉化)等6家企業存在未及時將長期掛賬的往來款結轉收入、多計提減值準備、在成本費用中直接列支工資性支出等問題,造成少計利潤1.91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本部及相關所屬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

3.2009年,所屬中海煉化將用于項目建設的化學三劑等原材料所含增值稅作為進項稅額予以抵扣,造成少繳增值稅1.54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補繳了1.07億元稅款,少繳的增值稅款已計提并將在稅務部門2010年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

4.至2009年底,所屬中海石油氣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海氣電)將2007年與其他單位合資成立公司的前期投資5800萬元掛往來款,未及時結轉投資。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調整了會計賬目。

5.2009年,所屬企業在未取得完整結算依據的情況下,支付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油工程)南海FPSO項目費用3.8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補充了結算依據。

(二)重大投資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6年至2009年,所屬中海氣電等3家企業投資72.24億元建設的7個項目中,有5個項目未獲得發展改革委核準即開工,有2個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未獲得國家海洋局核準即開工。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履行相關審批手續。目前,5個項目已獲得發展改革委核準,2個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已獲得國家海洋局核準。

2.至2009年底,中國海油及所屬中海煉化、中海油氣開發利用公司、中海福建燃氣發電有限公司投資的生物柴油產業化等5個項目未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預期目標。截至2010年6月,項目累計投資9.43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通過調整、完善后期計劃和加快技術攻關等措施積極推動相關項目實施。目前,有2個項目已達到預期目標,1個項目已按程序清理關閉,2個項目經營情況好轉。

(三)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4年至2009年,所屬海油工程、中海煉化惠州分公司等存在部分物資采購事項未實行公開招標、通過中間環節采購人為增加采購成本以及承接的部分工程項目在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開工等問題,共涉及金額240.21億元,且未及時收取賠償款和違約金0.35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組織人員對所屬二級單位物資采購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并修訂了《項目考核管理辦法》、《工程項目分包管理辦法》等項目管理制度。目前,已追回0.17億元賠償款和違約金,其余款項正在追繳中。

2.2009年,中國海油及所屬中海煉化惠州分公司等3家企業有2.19億元的工程項目未獲批準即開工建設,部分工程項目還存在未公開招投標、拆分合同規避審批的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對未批復的項目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了批復,同時要求下屬企業認真查找制度建設和執行過程的薄弱環節,組織人員對經營管理制度和運作流程進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

(四)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4年至2009年,中國海油未將所屬12家企業員工工資6.49億元納入總公司工資總額管理。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已將12家企業員工工資納入總公司工資總額管理。

2.2008年至2009年,所屬企業未嚴格遵守國家銷售政策,向不具備經營資質的企業銷售8.86億元的產品。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積極采取措施,相關所屬企業自2011年1月起停止向不具備經營資質的企業供應產品,并將嚴格審查客戶資質。

3.至2009年底,中海煉化收購的加油站中有161座的相關經營證照不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高度重視,對符合消防安全許可和環保驗收標準的加油站,正在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消防安全和環保標準的加油站,已進行停業整頓;對土地證或房產證不全的加油站,正在組織人員查明原因,抓緊辦理。

4.2009年至2010年6月,中國海油收到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撥款3775萬元,課題時間為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截至審計時,累計撥出53.03萬元,僅占收到資金的1.40%。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已于2010年7月按進度已將經費撥付課題承擔單位,同時下發了《關于開展國家重大專項經費執行情況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進行自查,并將針對重大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開展內部審計。

(五)信息系統管理存在的問題。

中國海油本部及部分所屬企業信息系統使用中存在用戶閑置、核心采購管理流程使用率不高、主數據質量存在缺陷、部分關鍵應用控制未到位、與其他管理系統集成共享程度低和數據不一致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積極采取措施,對用戶登錄使用情況進行了分析和優化,出臺了《SAP系統剛性控制功能操作規范》等制度,要求所有業務必須在線處理,通過完善數據接口方案等方式保障系統數據的同步更新和共享。

此外,審計還發現所屬企業以前存在的問題:所屬企業2003年以前征用的830.78畝土地長期閑置;2003年至2008年,未經海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征用土地547.99畝。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對閑置土地進行開發,正在補辦土地征用的各項手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2009年,中化集團本部及部分所屬企業因合并會計報表范圍不完整、抵銷不充分,導致少計資產12.33億元,少計負債14.14億元,多計凈利潤1992.04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本部及所屬相關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并向國資委申請調整合并報表范圍。

2. 2003年至2009年,所屬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存在少計資產處置、信托收入,多計補貼收入、管理費用等問題,致使中化集團多計收入1148.43萬元,多計成本4396.8萬元,其中多計2009年利潤2725.1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調整了會計賬目。

3. 2007年至2009年,所屬中化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化國際)下屬山西中化寰達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寰達公司)以虛列成本費用等方式套取資金147.95萬元,用于發放獎金等。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寰達公司已收回141.45萬元并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其余6.5萬元因相關人員離職無法追回。

4. 2009年,中化集團未按規定將收到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專項撥款2788萬元用于增加國家資本金。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增加了國家資本金。

(二)項目投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1. 所屬中化國際等3家企業在投資風險論證不充分的情況下,投資了太倉興國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的5個項目,截至2009年底投資累計虧損美元1700萬元、人民幣5.59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國際修訂了《投資管理規程》,加強了投資項目前期論證和投資項目管理流程,對與企業發展戰略不一致的投資項目進行了清理,其中太倉興國實業有限公司加強了技術攻關和降本減耗,2010已實現減虧。

2. 所屬中化塑料有限公司收購盈創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股權等3項重大經濟決策,存在未按國家規定履行審批程序、收購金額超概算及未進行資產評估等問題,涉及美元1.41億元、人民幣445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已向發展改革委補辦了審批手續;中化塑料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資問責管理辦法》、《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等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加強了內部管理。

3. 至2009年底,中化集團投資開發的6個海外油氣田項目中,有2個項目雖盈利但未達到可行性研究的預期目標,累計凈現金流比預測少1.33億美元;3個項目累計虧損1526.62萬美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加強了對海外油氣田的投資管控,修訂了《風險勘探程序和工作流程》等內部控制制度,采取了對新項目投資的監督和考評等措施。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 因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中化集團國內某新型專利產品出口前未進行專利檢索,在美國引發訴訟造成損失1.07億元;所屬中化國際在鋼材貿易中未能嚴格審查客戶資質并及時控制貨權被詐騙,在物資采購時既未認真檢驗也未對不合格貨物及時行使拒付權利,共造成損失2561.06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及所屬中化國際制定或修訂了《客戶、供應商主數據管理規程》、《中化國際貿易項下商品品質風險管理規程》、《中化集團知識產權管理規定》等相關制度,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中化國際積極配合司法調查,已從法院收回執行款348.10萬元,并將繼續努力挽回損失。

2. 所屬中化國際信息公司未經評估處置原值26.23億元的304項不良資產;所屬企業8.22億元的國際客運中心項目未公開招標。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國際信息公司修訂了《資產處置流程》等相關制度,規定資產處置必須經過評估方可進行;相關所屬企業委托了有專業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對招標過程實施監督,并將聘請專業中介機構定期對項目的招投標情況進行復查審核。

3. 所屬企業在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進行項目投資過程中,因配套的煤炭資源無法落實導致募集資金12.1億元未用于項目建設;因未能認真履行出資人經營管理和監督職責,導致所收購的2.18億元固定資產閑置。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正與當地政府和國資委溝通協調,落實解決項目配套所需的煤炭資源,認真規范募集資金的使用,并已于2010年底轉讓了閑置資產,未造成資產減值。

4. 所屬企業2007年開工建設的污水處理項目未達到設計要求,污水排放不達標。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按照環保要求對設備進行了改造,目前其污水排放已達標。

此外,審計還發現中化集團所屬企業以前存在的問題:中化國際未對發票真偽予以核實,致使有1133.86萬元的假發票報賬;浙江省天正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正公司)在被中化集團收購之前將2661.76萬元轉至賬外用于發放獎金。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國際采取措施加強了發票審核,天正公司已于2010年6月將賬外資金本息結余383.41萬元全部入賬。

第二篇: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三峽集團補提已出售固定資產在以前年度少計提的折舊4588.86萬元,導致多計2009年成本4588.86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調整相關會計報表。

2. 2009年,三峽集團合并會計報表少抵銷內部往來24988.42萬元,導致多計資產、負債各24988.4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調整相關會計報表。

3.2009年,三峽集團購建于20世紀90年代、目前作為周轉使用的175套住房,在編制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時未單獨確認固定資產。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對上述職工周轉房資產進行了會計處理,單獨按凈值確認資產并調整相關會計賬目。

4.所屬長江三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未按公允價值確認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導致2009年少計長期股權投資718.79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該公司已調整相關會計賬目。

5.2007年,三峽集團為職工購買經濟適用房墊款22540.33萬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萬元墊款未收回。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清理,盡快收回墊支款項。

6.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為職工支付住宅物業管理費用86.2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收回為職工支付的住宅物業管理費用。

(二)對外投資、招投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2006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況下,投入10.68億元建設兩座抽水蓄能電站。兩項目當前處于停滯狀態,面臨損失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采取與地方政府加強溝通協調、控制工程造價等措施降低投資風險,并計劃對其中一個電站項目以整體移交方式收回前期投入成本。

2.2008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參股投資建設的陜西蒲城二甲醚項目和云南先鋒煤化工項目,均未經發展改革委核準。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正在積極敦促相關項目控股單位補辦核準手續。

3.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超出國家規定的標準,多支付招標代理費1670.9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制定了《招標代理取費標準》,要求自2011年起招標代理費用統一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4.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合同金額為3.58億元的7項機電設備采購招標活動不規范,未進行公開招標;部分項目存在評標過程不夠規范、通過內部關聯交易直接委托給子公司、部分附屬項目被違規轉包或分包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進一步加強了招投標管理,制定了《三峽樞紐建設運行管理直接委托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對關聯交易直接委托項目等實施嚴格監管。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三峽集團在整體上市過程中,資金安排不當,導致部分貸款資金投向低收益理財產品,增加了集團整體財務費用1.21億元,并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機構、中介費用支付依據不足、重復聘請財務顧問公司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采取建立“資金日報管理系統”等措施,并修訂完善了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

2.2004年至2009年,所屬三峽財務公司違規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累計發放貸款11.17億元,截至2009年底貸款余額為6.48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財務公司已收回貸款15550萬元,并計劃嚴格按期或提前收回其余貸款。

3.三峽集團領導人職務消費管理制度不夠完善,標準不具體。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領導人年度職務消費情況,正在制定集團公司領導人職務消費范圍及標準,實行年度預算管理。

4.至2009年底,三峽集團及其所屬24個單位在22家銀行的94個分支機構開設銀行賬戶231個,資金存放比較分散。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組織對銀行賬戶進行了清理,已撤銷銀行賬戶69個,其余賬戶正在清理之中。

5.三峽集團管理層次較多,2009年管理層級達到5級。3級以下子公司24家,占33.33%,不利于實施有效控制。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對所屬企業進行了清理整頓,已清理3級以下企業12戶。

6.三峽集團在對外股權投資方面存在管理體制不夠完善、非主業投資擴張較快、部分對外股權投資效益不佳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制定了《投資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制度,建立投資項目風險預警機制,加大對投資項目的風險監控力度,進一步完善對外投資管控體系。

此外,審計還發現三峽集團及所屬單位以前年度存在的問題:2007年,所屬金沙江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籌建處建設的成都三峽大廈項目,在未向國資委報告、未及時辦理用地性質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增加投資3.58億元建設了高標準酒店。2008年,三峽集團多支付宜昌青云公司土建項目工程款431.55萬元;所屬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按成本價向職工出售北京地區的4套商品房;所屬長江三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在合并重組過程中對資產評估結果審核不嚴,導致虛增評估凈資產425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正在向國資委報告,并補辦有關手續;已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履行相應報批手續,并采取措施加強對資產評估結果的審核,嚴格執行國家規定。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2007年至2009年,所屬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未按規定及時結轉固定資產、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等,造成多計資產3.62億元、多計利潤1.14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上述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和報表。

2. 2000年至2010年,所屬龍灘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在庫區征地及移民補償費中,列支發展改革委批復項目概算之外的費用2.73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已責成龍灘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編制調整預算,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二)經濟決策事項管理存在的問題。

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團未經發展改革委核準, 開工建設福建大唐寧德發電廠等11個項目,涉及金額304.39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11個項目目前已全部報經發展改革委核準。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大唐集團同時設有資金結算中心和財務公司,資金管理機構設置和職能劃分不合理,資金歸集率比五大發電集團平均值低13.75個百分點,影響資金使用效率。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將資金結算中心并入了財務公司,實行資金的統一結算與調度。

2.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團82個重點項目的946份合同中,有345份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涉及合同總金額103.27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修訂了《工程招標管理辦法》,并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問題進行了全面清理規范。

(四)企業經營存在的問題。

2004年至2009年,大唐集團的資產負債率均在70%以上,2009年達到了87.79%,部分火電企業現金支付能力持續減弱,面臨經營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制定了《債務風險分類管理辦法》,積極改善財務狀況,對資不抵債企業重點監控,采取了扭虧增盈、債務重組、注入資本金、盤活資產及關停并轉等多種措施,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

此外,審計還發現大唐集團以前年度存在的問題:2007年,大唐集團所屬企業違反與德國魯奇公司的合同約定,自行采購設備金額6462.79萬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171.55萬元;在克旗電廠項目未獲得發展改革委核準的情況下,違規向哈爾濱汽輪機廠有限公司訂購設備并支付預付款2.18億元;2008年,未完成資產評估即收購青海真興電力有限公司股權,涉及金額6.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已與上述設備生產廠家終止項目合作,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要求今后嚴格執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資本運營管理辦法》。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2009年,所屬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合并報表核算不準確,多計資產1.54億元、多計負債0.6億元,以及未將實際控制的企業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2. 2006年至2009年,所屬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因收支確認不完整、壞賬計提不規范等原因,造成少計利潤1.1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兩個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組織相關企業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并將有關企業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3. 所屬中國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存在違規出借賬戶、利用個人賬戶存儲單位資金以及拆借資金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組織有關企業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銀行賬戶管理規定的通知》等制度,對不規范賬戶進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收回對外拆借資金計劃。

4. 中建總公司少繳企業所得稅2.52億元,所屬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單位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與稅務部門進行溝通,將在2010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并組織有關單位核查,補繳個人所得稅,嚴格按照規定范圍和標準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5. 2010年,所屬唐山市建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累計虧損情況下向股東預分配利潤190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督促有關單位召開股東大會,協商退回預分配的利潤。

(二)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中建總公司管理層級較多,且設立多家離岸公司,對合資合作企業、部分海外工程項目等管控力度不夠,經營過程中存在直接經營房地產的利潤占比較大等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采取措施加強內部管理,壓縮管理層級,對沒有實際業務的16家離岸公司進行了清理和關閉;逐步加強對合資合作企業和海外投資項目的管控力度,并調整公司經營結構、推進資金集中管理等措施,防范經營風險。

2. 所屬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擅自對外擔保,承擔連帶責任2308.26萬元。對此,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已起訴反擔保單位并勝訴。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該公司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 所屬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在650個工程建設項目中存在違規轉包、分包、出借資質、墊資施工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組織有關單位進行了認真核查,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強化項目的授權審批程序,杜絕違規轉包、分包,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免職處理。

4. 所屬2家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未按規定向國資委備案。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向國資委匯報有關備案事宜。

5. 所屬中建三局東方裝飾公司等2家單位在會計資料管理中存在檔案保管時間短、部分發票與真實業務不符、部分資料遺失和毀損等不規范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組織有關單位清理了現有檔案,修訂了財會檔案管理制度,還對不規范發票進行了清理。

此外,審計還發現中建總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問題: 2008年,中建總公司以銀行貸款和自有資金17.07億元對深圳中海投增資,完成驗資后又將資金抽回。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籌措資金,擬于2011年上半年補足注冊資本金。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5年至2008年,中鋁公司本部及所屬中鋁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企業因多計投資收益等原因,造成多計利潤3853.09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修訂《中鋁公司會計核算辦法》,并組織相關企業調整了賬目。

2.2006年至2010年,中鋁公司本部及所屬青海黃河水電再生鋁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挪用銀行貸款30.40億元用于工程項目建設,并長期滯留國債專項資金416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制定了還款計劃,逐步歸還銀行貸款,目前歸還4.5億元;已將上述滯留的國債資金下撥到項目執行單位,明確了撥款流程,并及時檢查其他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

3. 2006年至2009年,中鋁公司工資總額制度執行不到位、職務消費和期貨保值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導致未通過工資總額列支職工保健費6232.01萬元、少申報職務消費574.27萬元和部分所屬企業未經審批從事期貨交易業務。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將保健費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修改完善了《中鋁公司職務消費管理暫行辦法》和期貨管理方面的制度,并要求所屬單位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格監督檢查。

(二)中鋁公司自建和收購的10個電解鋁、氧化鋁等項目,未經國家核準或未通過國家環保驗收,截至2008年底項目累計投資92.81億元。

此外,中鋁公司并購重組云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等11個項目,因多種因素影響,截至2009年底尚未實現預期盈利目標。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就項目建設情況作了匯報,目前正在補辦項目核準手續;未通過環保驗收的項目,已報請國家環保部受理并擬于近期進行驗收;制定了進一步規范投資和收購活動的有關制度,加強投資和收購活動的程序管理、盡職調查和風險控制工作。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所屬貴陽鋁鎂設計研究院等5家企業的240名人員違規持有與本人所在單位有依托、關聯業務的企業股權2393.9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截至2010年12月,已清退部分人員的股權1400.20萬元,其余股份清退工作將于近期完成。

2.所屬云南金沙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通過無償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向職工持股企業、合作經營方等關聯方讓利,涉及金額1.23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組織相關企業辦理礦權評估、變更和土地轉讓等相關手續;及時確認了合作經營方的承包利潤,并已采取法律手段解決承包經營結果的清算問題。

3.所屬貴州鋁廠等11家企業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未經招標違規采購、發包和分包以及與無建設工程設計執業資格的自然人簽訂設計合同等問題,涉及金額27.94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制定下發《中國鋁業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制度,著手建設電子商務采購平臺,并抽調專人組成巡視組進行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強對物資采購、工程項目建設和設計合同等方面的管理。

4.所屬貴州鋁廠等2家企業存在違規轉讓土地和未經批準使用農用土地等問題,涉及金額1403.0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責成相關所屬企業進行整改。目前,除部分土地需待當地國土部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完成后再報批外,其他用地均已補辦相關手續。

此外,審計還發現中鋁公司所屬單位以前年度存在的問題: 2005年,所屬中鋁洛陽銅業有限公司應繳未繳契稅603.29萬元;2005年11月,所屬河灣發電有限公司違規出借資金2億元;2006年8月,所屬中鋁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借款掛賬方式抽走中鋁國際技術發展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600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洛陽銅業有限公司已與當地稅務部門溝通,近期補繳稅款;河灣發電有限公司已與借款單位溝通協調,逐步收回出借資金;中鋁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目前已全額歸還了抽走的資本金,并作了相關賬務處理。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中國海油對關聯交易事項抵銷不充分,造成合并會計報表多計利潤5.27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

2. 2009年,中國海油本部及所屬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海煉化)等6家企業存在未及時將長期掛賬的往來款結轉收入、多計提減值準備、在成本費用中直接列支工資性支出等問題,造成少計利潤1.91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本部及相關所屬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

3.2009年,所屬中海煉化將用于項目建設的化學三劑等原材料所含增值稅作為進項稅額予以抵扣,造成少繳增值稅1.54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補繳了1.07億元稅款,少繳的增值稅款已計提并將在稅務部門2010年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

4.至2009年底,所屬中海石油氣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海氣電)將2007年與其他單位合資成立公司的前期投資5800萬元掛往來款,未及時結轉投資。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調整了會計賬目。

5.2009年,所屬企業在未取得完整結算依據的情況下,支付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油工程)南海FPSO項目費用3.8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補充了結算依據。

(二)重大投資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6年至2009年,所屬中海氣電等3家企業投資72.24億元建設的7個項目中,有5個項目未獲得發展改革委核準即開工,有2個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未獲得國家海洋局核準即開工。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履行相關審批手續。目前,5個項目已獲得發展改革委核準,2個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已獲得國家海洋局核準。

2.至2009年底,中國海油及所屬中海煉化、中海油氣開發利用公司、中海福建燃氣發電有限公司投資的生物柴油產業化等5個項目未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預期目標。截至2010年6月,項目累計投資9.43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通過調整、完善后期計劃和加快技術攻關等措施積極推動相關項目實施。目前,有2個項目已達到預期目標,1個項目已按程序清理關閉,2個項目經營情況好轉。

(三)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4年至2009年,所屬海油工程、中海煉化惠州分公司等存在部分物資采購事項未實行公開招標、通過中間環節采購人為增加采購成本以及承接的部分工程項目在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開工等問題,共涉及金額240.21億元,且未及時收取賠償款和違約金0.35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組織人員對所屬二級單位物資采購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并修訂了《項目考核管理辦法》、《工程項目分包管理辦法》等項目管理制度。目前,已追回0.17億元賠償款和違約金,其余款項正在追繳中。

2.2009年,中國海油及所屬中海煉化惠州分公司等3家企業有2.19億元的工程項目未獲批準即開工建設,部分工程項目還存在未公開招投標、拆分合同規避審批的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對未批復的項目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了批復,同時要求下屬企業認真查找制度建設和執行過程的薄弱環節,組織人員對經營管理制度和運作流程進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

(四)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4年至2009年,中國海油未將所屬12家企業員工工資6.49億元納入總公司工資總額管理。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已將12家企業員工工資納入總公司工資總額管理。

2.2008年至2009年,所屬企業未嚴格遵守國家銷售政策,向不具備經營資質的企業銷售8.86億元的產品。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積極采取措施,相關所屬企業自2011年1月起停止向不具備經營資質的企業供應產品,并將嚴格審查客戶資質。

3.至2009年底,中海煉化收購的加油站中有161座的相關經營證照不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高度重視,對符合消防安全許可和環保驗收標準的加油站,正在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消防安全和環保標準的加油站,已進行停業整頓;對土地證或房產證不全的加油站,正在組織人員查明原因,抓緊辦理。

4.2009年至2010年6月,中國海油收到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撥款3775萬元,課題時間為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截至審計時,累計撥出53.03萬元,僅占收到資金的1.40%。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已于2010年7月按進度已將經費撥付課題承擔單位,同時下發了《關于開展國家重大專項經費執行情況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進行自查,并將針對重大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開展內部審計。

(五)信息系統管理存在的問題。

中國海油本部及部分所屬企業信息系統使用中存在用戶閑置、核心采購管理流程使用率不高、主數據質量存在缺陷、部分關鍵應用控制未到位、與其他管理系統集成共享程度低和數據不一致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積極采取措施,對用戶登錄使用情況進行了分析和優化,出臺了《SAP系統剛性控制功能操作規范》等制度,要求所有業務必須在線處理,通過完善數據接口方案等方式保障系統數據的同步更新和共享。

此外,審計還發現所屬企業以前年度存在的問題:所屬企業2003年以前征用的830.78畝土地長期閑置;2003年至2008年,未經海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征用土地547.99畝。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對閑置土地進行開發,正在補辦土地征用的各項手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2009年,中化集團本部及部分所屬企業因合并會計報表范圍不完整、抵銷不充分,導致少計資產12.33億元,少計負債14.14億元,多計凈利潤1992.04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本部及所屬相關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并向國資委申請調整合并報表范圍。

2. 2003年至2009年,所屬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存在少計資產處置、信托收入,多計補貼收入、管理費用等問題,致使中化集團多計收入1148.43萬元,多計成本4396.8萬元,其中多計2009年利潤2725.1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調整了會計賬目。

3. 2007年至2009年,所屬中化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化國際)下屬山西中化寰達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寰達公司)以虛列成本費用等方式套取資金147.95萬元,用于發放獎金等。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寰達公司已收回141.45萬元并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其余6.5萬元因相關人員離職無法追回。

4. 2009年,中化集團未按規定將收到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專項撥款2788萬元用于增加國家資本金。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增加了國家資本金。

(二)項目投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1. 所屬中化國際等3家企業在投資風險論證不充分的情況下,投資了太倉興國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的5個項目,截至2009年底投資累計虧損美元1700萬元、人民幣5.59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國際修訂了《投資管理規程》,加強了投資項目前期論證和投資項目管理流程,對與企業發展戰略不一致的投資項目進行了清理,其中太倉興國實業有限公司加強了技術攻關和降本減耗,2010年度已實現減虧。

2. 所屬中化塑料有限公司收購盈創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股權等3項重大經濟決策,存在未按國家規定履行審批程序、收購金額超概算及未進行資產評估等問題,涉及美元1.41億元、人民幣445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已向發展改革委補辦了審批手續;中化塑料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資問責管理辦法》、《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等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加強了內部管理。

3. 至2009年底,中化集團投資開發的6個海外油氣田項目中,有2個項目雖盈利但未達到可行性研究的預期目標,累計凈現金流比預測少1.33億美元;3個項目累計虧損1526.62萬美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加強了對海外油氣田的投資管控,修訂了《風險勘探程序和工作流程》等內部控制制度,采取了對新項目投資的監督和考評等措施。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 因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中化集團國內某新型專利產品出口前未進行專利檢索,在美國引發訴訟造成損失1.07億元;所屬中化國際在鋼材貿易中未能嚴格審查客戶資質并及時控制貨權被詐騙,在物資采購時既未認真檢驗也未對不合格貨物及時行使拒付權利,共造成損失2561.06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及所屬中化國際制定或修訂了《客戶、供應商主數據管理規程》、《中化國際貿易項下商品品質風險管理規程》、《中化集團知識產權管理規定》等相關制度,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中化國際積極配合司法調查,已從法院收回執行款348.10萬元,并將繼續努力挽回損失。

2. 所屬中化國際信息公司未經評估處置原值26.23億元的304項不良資產;所屬企業8.22億元的國際客運中心項目未公開招標。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國際信息公司修訂了《資產處置流程》等相關制度,規定資產處置必須經過評估方可進行;相關所屬企業委托了有專業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對招標過程實施監督,并將聘請專業中介機構定期對項目的招投標情況進行復查審核。

3. 所屬企業在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進行項目投資過程中,因配套的煤炭資源無法落實導致募集資金12.1億元未用于項目建設;因未能認真履行出資人經營管理和監督職責,導致所收購的2.18億元固定資產閑置。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正與當地政府和國資委溝通協調,落實解決項目配套所需的煤炭資源,認真規范募集資金的使用,并已于2010年底轉讓了閑置資產,未造成資產減值。

4. 所屬企業2007年開工建設的污水處理項目未達到設計要求,污水排放不達標。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按照環保要求對設備進行了改造,目前其污水排放已達標。

此外,審計還發現中化集團所屬企業以前年度存在的問題:中化國際未對發票真偽予以核實,致使有1133.86萬元的假發票報賬;浙江省天正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正公司)在被中化集團收購之前將2661.76萬元轉至賬外用于發放獎金。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國際采取措施加強了發票審核,天正公司已于2010年6月將賬外資金本息結余383.41萬元全部入賬。

第三篇:審計發現問題未整改原因分析及整改建議

2006年上半年度,江蘇省農行駐**審計辦共完成經營指標真實性審計、行長責任審計等項目27個,審計支行級單位22個,累計審計金額1675891萬元,發現信貸、財務等方面的違規問題1563個,違規金額121284萬元,目前已整改問題1299個,整改金額104756萬元,未整改問題264個,金額16528萬元。筆者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反饋

情況,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歷史遺留問題,整改難度較大。如:信貸業務中部分借新還舊手續不合規的問題是屬以前年度操作不規范,現在為降低風險或完善信貸手續,雖然整體風險在降低,但于現行制度仍有不符之處;財務方面因歷史原因形成的長期掛帳,一時無法清理。

2、業務操作中,由于經辦人員業務知識欠缺、風險意識差,未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且個別被審計單位滿足于表面上的整改,整改不徹底、不到位,類似問題重復出現。

3、同業競爭激烈,各行為拓展優質客戶,降低標準或放寬準入條件,如辦理承兌業務未收取手續費等問題。

4、業務部門自律監管在監管方式、監管手段、整改規范等方面仍然滯后,未真正發揮“第二道防線”的作用。

針對不同性質的問題,應區別對待,審計建議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

1、對于歷史遺留的問題,應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避免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善手續,降低風險,盡量減少損失。

2、對于因操作失誤等主觀因素等導致的問題,要進一步加強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尤其是信貸、財務知識及新產品、新業務操作規程的培訓;要明確崗位職責,嚴格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履行崗位職責的主動性;要嚴格業務流程、規范操作,加大獎懲力度,確保業務操作的合法合規性,切實防范操作風險。

3、對于因同業競爭采取讓利行為而形成的問題,上級行應研究采取適當措施,在法律、制度允許的范圍內擴大基層自主權,以提高農業銀行的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4、加強業務部門自律監管力度。建議各級業務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業務部門自律監管實施細則》要求,規范開展監管工作,盡量做到事前介入、事后關注;要進一步明確監管人員工作職責,加大監管員考核力度,強化對監管發現問題的后續監管和整改落實工作,避免屢查屢犯現象的發生。

江蘇省農行**審計辦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第四篇: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三峽集團補提已出售固定資產在以前少計提的折舊4588.86萬元,導致多計2009年成本4588.86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調整相關會計報表。

2. 2009年,三峽集團合并會計報表少抵銷內部往來24988.42萬元,導致多計資產、負債各24988.4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調整相關會計報表。

3.2009年,三峽集團購建于20世紀90年代、目前作為周轉使用的175套住房,在編制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時未單獨確認固定資產。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對上述職工周轉房資產進行了會計處理,單獨按凈值確認資產并調整相關會計賬目。

4.所屬長江三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未按公允價值確認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導致2009年少計長期股權投資718.79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該公司已調整相關會計賬目。

5.2007年,三峽集團為職工購買經濟適用房墊款22540.33萬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萬元墊款未收回。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清理,盡快收回墊支款項。

6.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為職工支付住宅物業管理費用86.2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收回為職工支付的住宅物業管理費用。

(二)對外投資、招投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2006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況下,投入10.68億元建設兩座抽水蓄能電站。兩項目當前處于停滯狀態,面臨損失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采取與地方政府加強溝通協調、控制工程造價等措施降低投資風險,并計劃對其中一個電站項目以整體移交方式收回前期投入成本。

2.2008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參股投資建設的陜西蒲城二甲醚項目和云南先鋒煤化工項目,均未經發展改革委核準。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正在積極敦促相關項目控股單位補辦核準手續。

3.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超出國家規定的標準,多支付招標代理費1670.9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制定了《招標代理取費標準》,要求自2011年起招標代理費用統一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4.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合同金額為3.58億元的7項機電設備采購招標活動不規范,未進行公開招標;部分項目存在評標過程不夠規范、通過內部關聯交易直接委托給子公司、部分附屬項目被違規轉包或分包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進一步加強了招投標管理,制定了《三峽樞紐建設運行管理直接委托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對關聯交易直接委托項目等實施嚴格監管。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三峽集團在整體上市過程中,資金安排不當,導致部分貸款資金投向低收益理財產品,增加了集團整體財務費用1.21億元,并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機構、中介費用支付依據不足、重復聘請財務顧問公司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采取建立“資金日報管理系統”等措施,并修訂完善了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

2.2004年至2009年,所屬三峽財務公司違規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累計發放貸款11.17億元,截至2009年底貸款余額為6.48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財務公司已收回貸款15550萬元,并計劃嚴格按期或提前收回其余貸款。

3.三峽集團領導人職務消費管理制度不夠完善,標準不具體。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領導人職務消費情況,正在制定集團公司領導人職務消費范圍及標準,實行預算管理。

4.至2009年底,三峽集團及其所屬24個單位在22家銀行的94個分支機構開設銀行賬戶231個,資金存放比較分散。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組織對銀行賬戶進行了清理,已撤銷銀行賬戶69個,其余賬戶正在清理之中。

5.三峽集團管理層次較多,2009年管理層級達到5級。3級以下子公司24家,占33.33%,不利于實施有效控制。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對所屬企業進行了清理整頓,已清理3級以下企業12戶。

6.三峽集團在對外股權投資方面存在管理體制不夠完善、非主業投資擴張較快、部分對外股權投資效益不佳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制定了《投資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制度,建立投資項目風險預警機制,加大對投資項目的風險監控力度,進一步完善對外投資管控體系。

此外,審計還發現三峽集團及所屬單位以前存在的問題:2007年,所屬金沙江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籌建處建設的成都三峽大廈項目,在未向國資委報告、未及時辦理用地性質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增加投資3.58億元建設了高標準酒店。2008年,三峽集團多支付宜昌青云公司土建項目工程款431.55萬元;所屬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按成本價向職工出售北京地區的4套商品房;所屬長江三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在合并重組過程中對資產評估結果審核不

嚴,導致虛增評估凈資產425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正在向國資委報告,并補辦有關手續;已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履行相應報批手續,并采取措施加強對資產評估結果的審核,嚴格執行國家規定。

第五篇:30家部委單位審計發現問題基本完成整改

中公教育· 給人改變未來的力量

30家部委單位審計發現問題基本完成整改

本報北京9月20日電 (記者李章軍)記者從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今年7月至9月,30家部委單位在中央教育實踐辦和審計署督促下,對審計中發現的相關問題開展專項整改。目前,98%的問題已完成整改。

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審計署對38個中央部門本級和其所屬單位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其中30家部委單位存在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公務接待、會議費、樓堂館所建設、“小金庫”等6個方面,共計148個問題,涉及金額40294.35萬元。

中央領導同志隨即要求把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納入教育實踐活動進行整改。中央教育實踐辦按照中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根據審計署提供的有關材料,對涉及的30家部委單位專項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及時提醒督辦。30家部委單位迅速行動,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對照審計報告逐項列出整改清單,采取嚴格財務紀律、加強車輛管理、規范會議活動、完善制度機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措施落實整改要求。

據介紹,截至9月10日,145個問題已完成整改,占98%;整改涉及金額39208.15萬元,占97.3%。審計署認為,這次專項整改情況是近年來力度最大、效果最好的。下一步,中央教育實踐辦將會同審計署繼續加強督導,推動尚未完成整改的單位把審計整改要求落實到位。

目前,已全部完成問題整改的27家部委單位情況如下:

人民日報社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會議費等方面3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外交部超標準列支會議費問題已完成整改。

發展改革委涉及因公出國(境)、會議費、公務接待等方面5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教育部轉嫁攤派、套取會議費等2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中公教育· 給人改變未來的力量

科技部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會議費等方面5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工業和信息化部超標準列支因公出國(境)費和會議費等2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公安部占用其他單位車輛、公務接待費超支等2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民政部擴大因公出國(境)費開支范圍、有關收入未納入賬內核算等2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財政部超標準列支因公出國(境)費問題已完成整改。

國土資源部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會議費、“小金庫”等方面9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住房城鄉建設部涉及因公出國(境)、會議費、“小金庫”等方面12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交通運輸部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公務接待、會議費、“小金庫”等方面8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水利部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會議費、“小金庫”等方面7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農業部涉及公務用車、會議費、“小金庫”等方面5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商務部超標準列支因公出國(境)費問題已完成整改。

文化部涉及公務接待、會議費、“小金庫”等方面5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人民銀行涉及公務用車、公務接待、會議費等方面3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稅務總局公務用車超編超標問題已完成整改。

質檢總局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小金庫”等方面4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會議費等方面6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林業局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公務接待、會議費、樓堂館所建設、“小金庫”等方面9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中公教育· 給人改變未來的力量

中科院涉及因公出國(境)、會議費、未如實上報辦公用房面積等方面5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銀監會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會議費等方面3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證監會自行調劑其他支出用于公務接待問題已完成整改。

社?;饡珓哲囕v運行費超支問題已完成整改。

海洋局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會議費、“小金庫”等方面12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民航局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7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還有個別問題正在整改的3家部委情況如下:

衛生計生委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會議費、“小金庫”等方面8個問題已完成整改,另有自行調劑其他支出用于因公出國(境)問題正在整改。

國資委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公務接待、會議費等方面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另有接受企業贊助因公出國(境)費問題正在整改。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涉及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公務接待、會議費、“小金庫”等方面11個問題已完成整改,另有有關收入未納入賬內核算問題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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