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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發現問題情況說明

2023-03-31

第一篇:審計發現問題情況說明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三峽集團補提已出售固定資產在以前少計提的折舊4588.86萬元,導致多計2009年成本4588.86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調整相關會計報表。

2. 2009年,三峽集團合并會計報表少抵銷內部往來24988.42萬元,導致多計資產、負債各24988.4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調整相關會計報表。

3.2009年,三峽集團購建于20世紀90年代、目前作為周轉使用的175套住房,在編制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時未單獨確認固定資產。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對上述職工周轉房資產進行了會計處理,單獨按凈值確認資產并調整相關會計賬目。

4.所屬長江三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未按公允價值確認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導致2009年少計長期股權投資718.79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該公司已調整相關會計賬目。

5.2007年,三峽集團為職工購買經濟適用房墊款22540.33萬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萬元墊款未收回。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清理,盡快收回墊支款項。

6.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為職工支付住宅物業管理費用86.2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收回為職工支付的住宅物業管理費用。

(二)對外投資、招投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2006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況下,投入10.68億元建設兩座抽水蓄能電站。兩項目當前處于停滯狀態,面臨損失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采取與地方政府加強溝通協調、控制工程造價等措施降低投資風險,并計劃對其中一個電站項目以整體移交方式收回前期投入成本。

2.2008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參股投資建設的陜西蒲城二甲醚項目和云南先鋒煤化工項目,均未經發展改革委核準。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正在積極敦促相關項目控股單位補辦核準手續。

3.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超出國家規定的標準,多支付招標代理費1670.9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制定了《招標代理取費標準》,要求自2011年起招標代理費用統一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4.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合同金額為3.58億元的7項機電設備采購招標活動不規范,未進行公開招標;部分項目存在評標過程不夠規范、通過內部關聯交易直接委托給子公司、部分附屬項目被違規轉包或分包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進一步加強了招投標管理,制定了《三峽樞紐建設運行管理直接委托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對關聯交易直接委托項目等實施嚴格監管。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三峽集團在整體上市過程中,資金安排不當,導致部分貸款資金投向低收益理財產品,增加了集團整體財務費用1.21億元,并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機構、中介費用支付依據不足、重復聘請財務顧問公司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采取建立“資金日報管理系統”等措施,并修訂完善了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

2.2004年至2009年,所屬三峽財務公司違規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累計發放貸款11.17億元,截至2009年底貸款余額為6.48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財務公司已收回貸款15550萬元,并計劃嚴格按期或提前收回其余貸款。

3.三峽集團領導人職務消費管理制度不夠完善,標準不具體。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領導人職務消費情況,正在制定集團公司領導人職務消費范圍及標準,實行預算管理。

4.至2009年底,三峽集團及其所屬24個單位在22家銀行的94個分支機構開設銀行賬戶231個,資金存放比較分散。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組織對銀行賬戶進行了清理,已撤銷銀行賬戶69個,其余賬戶正在清理之中。

5.三峽集團管理層次較多,2009年管理層級達到5級。3級以下子公司24家,占33.33%,不利于實施有效控制。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對所屬企業進行了清理整頓,已清理3級以下企業12戶。

6.三峽集團在對外股權投資方面存在管理體制不夠完善、非主業投資擴張較快、部分對外股權投資效益不佳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制定了《投資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制度,建立投資項目風險預警機制,加大對投資項目的風險監控力度,進一步完善對外投資管控體系。

此外,審計還發現三峽集團及所屬單位以前存在的問題:2007年,所屬金沙江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籌建處建設的成都三峽大廈項目,在未向國資委報告、未及時辦理用地性質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增加投資3.58億元建設了高標準酒店。2008年,三峽集團多支付宜昌青云公司土建項目工程款431.55萬元;所屬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按成本價向職工出售北京地區的4套商品房;所屬長江三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在合并重組過程中對資產評估結果審核不嚴,導致虛增評估凈資產425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正在向國資委報告,并補辦有關手續;已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履行相應報批手續,并采取措施加強對資產評估結果的審核,嚴格執行國家規定。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2007年至2009年,所屬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未按規定及時結轉固定資產、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等,造成多計資產3.62億元、多計利潤1.14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上述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和報表。

2. 2000年至2010年,所屬龍灘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在庫區征地及移民補償費中,列支發展改革委批復項目概算之外的費用2.73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已責成龍灘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編制調整預算,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二)經濟決策事項管理存在的問題。

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團未經發展改革委核準, 開工建設福建大唐寧德發電廠等11個項目,涉及金額304.39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11個項目目前已全部報經發展改革委核準。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大唐集團同時設有資金結算中心和財務公司,資金管理機構設置和職能劃分不合理,資金歸集率比五大發電集團平均值低13.75個百分點,影響資金使用效率。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將資金結算中心并入了財務公司,實行資金的統一結算與調度。

2.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團82個重點項目的946份合同中,有345份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涉及合同總金額103.27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修訂了《工程招標管理辦法》,并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問題進行了全面清理規范。

(四)企業經營存在的問題。

2004年至2009年,大唐集團的資產負債率均在70%以上,2009年達到了87.79%,部分火電企業現金支付能力持續減弱,面臨經營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制定了《債務風險分類管理辦法》,積極改善財務狀況,對資不抵債企業重點監控,采取了扭虧增盈、債務重組、注入資本金、盤活資產及關停并轉等多種措施,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

此外,審計還發現大唐集團以前存在的問題:2007年,大唐集團所屬企業違反與德國魯奇公司的合同約定,自行采購設備金額6462.79萬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171.55萬元;在克旗電廠項目未獲得發展改革委核準的情況下,違規向哈爾濱汽輪機廠有限公司訂購設備并支付預付款2.18億元;2008年,未完成資產評估即收購青海真興電力有限公司股權,涉及金額6.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大唐集團已與上述設備生產廠家終止項目合作,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要求今后嚴格執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資本運營管理辦法》。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2009年,所屬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合并報表核算不準確,多計資產1.54億元、多計負債0.6億元,以及未將實際控制的企業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2. 2006年至2009年,所屬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因收支確認不完整、壞賬計提不規范等原因,造成少計利潤1.1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兩個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組織相關企業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并將有關企業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3. 所屬中國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存在違規出借賬戶、利用個人賬戶存儲單位資金以及拆借資金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組織有關企業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銀行賬戶管理規定的通知》等制度,對不規范賬戶進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收回對外拆借資金計劃。

4. 中建總公司少繳企業所得稅2.52億元,所屬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單位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與稅務部門進行溝通,將在2010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并組織有關單位核查,補繳個人所得稅,嚴格按照規定范圍和標準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5. 2010年,所屬唐山市建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累計虧損情況下向股東預分配利潤190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督促有關單位召開股東大會,協商退回預分配的利潤。

(二)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中建總公司管理層級較多,且設立多家離岸公司,對合資合作企業、部分海外工程項目等管控力度不夠,經營過程中存在直接經營房地產的利潤占比較大等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采取措施加強內部管理,壓縮管理層級,對沒有實際業務的16家離岸公司進行了清理和關閉;逐步加強對合資合作企業和海外投資項目的管控力度,并調整公司經營結構、推進資金集中管理等措施,防范經營風險。

2. 所屬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擅自對外擔保,承擔連帶責任2308.26萬元。對此,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已起訴反擔保單位并勝訴。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該公司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 所屬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在650個工程建設項目中存在違規轉包、分包、出借資質、墊資施工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組織有關單位進行了認真核查,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強化項目的授權審批程序,杜絕違規轉包、分包,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免職處理。

4. 所屬2家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未按規定向國資委備案。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向國資委匯報有關備案事宜。

5. 所屬中建三局東方裝飾公司等2家單位在會計資料管理中存在檔案保管時間短、部分發票與真實業務不符、部分資料遺失和毀損等不規范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組織有關單位清理了現有檔案,修訂了財會檔案管理制度,還對不規范發票進行了清理。

此外,審計還發現中建總公司以前存在的問題: 2008年,中建總公司以銀行貸款和自有資金17.07億元對深圳中海投增資,完成驗資后又將資金抽回。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建總公司已籌措資金,擬于2011年上半年補足注冊資本金。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5年至2008年,中鋁公司本部及所屬中鋁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企業因多計投資收益等原因,造成多計利潤3853.09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修訂《中鋁公司會計核算辦法》,并組織相關企業調整了賬目。

2.2006年至2010年,中鋁公司本部及所屬青海黃河水電再生鋁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挪用銀行貸款30.40億元用于工程項目建設,并長期滯留國債專項資金416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制定了還款計劃,逐步歸還銀行貸款,目前歸還4.5億元;已將上述滯留的國債資金下撥到項目執行單位,明確了撥款流程,并及時檢查其他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

3. 2006年至2009年,中鋁公司工資總額制度執行不到位、職務消費和期貨保值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導致未通過工資總額列支職工保健費6232.01萬元、少申報職務消費574.27萬元和部分所屬企業未經審批從事期貨交易業務。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將保健費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修改完善了《中鋁公司職務消費管理暫行辦法》和期貨管理方面的制度,并要求所屬單位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格監督檢查。

(二)中鋁公司自建和收購的10個電解鋁、氧化鋁等項目,未經國家核準或未通過國家環保驗收,截至2008年底項目累計投資92.81億元。

此外,中鋁公司并購重組云南銅業(集團)有限公司等11個項目,因多種因素影響,截至2009年底尚未實現預期盈利目標。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就項目建設情況作了匯報,目前正在補辦項目核準手續;未通過環保驗收的項目,已報請國家環保部受理并擬于近期進行驗收;制定了進一步規范投資和收購活動的有關制度,加強投資和收購活動的程序管理、盡職調查和風險控制工作。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所屬貴陽鋁鎂設計研究院等5家企業的240名人員違規持有與本人所在單位有依托、關聯業務的企業股權2393.9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截至2010年12月,已清退部分人員的股權1400.20萬元,其余股份清退工作將于近期完成。

2.所屬云南金沙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通過無償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向職工持股企業、合作經營方等關聯方讓利,涉及金額1.23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組織相關企業辦理礦權評估、變更和土地轉讓等相關手續;及時確認了合作經營方的承包利潤,并已采取法律手段解決承包經營結果的清算問題。

3.所屬貴州鋁廠等11家企業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未經招標違規采購、發包和分包以及與無建設工程設計執業資格的自然人簽訂設計合同等問題,涉及金額27.94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制定下發《中國鋁業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制度,著手建設電子商務采購平臺,并抽調專人組成巡視組進行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強對物資采購、工程項目建設和設計合同等方面的管理。

4.所屬貴州鋁廠等2家企業存在違規轉讓土地和未經批準使用農用土地等問題,涉及金額1403.0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公司已責成相關所屬企業進行整改。目前,除部分土地需待當地國土部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完成后再報批外,其他用地均已補辦相關手續。

此外,審計還發現中鋁公司所屬單位以前存在的問題: 2005年,所屬中鋁洛陽銅業有限公司應繳未繳契稅603.29萬元;2005年11月,所屬河灣發電有限公司違規出借資金2億元;2006年8月,所屬中鋁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借款掛賬方式抽走中鋁國際技術發展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600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鋁洛陽銅業有限公司已與當地稅務部門溝通,近期補繳稅款;河灣發電有限公司已與借款單位溝通協調,逐步收回出借資金;中鋁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目前已全額歸還了抽走的資本金,并作了相關賬務處理。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中國海油對關聯交易事項抵銷不充分,造成合并會計報表多計利潤5.27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

2. 2009年,中國海油本部及所屬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海煉化)等6家企業存在未及時將長期掛賬的往來款結轉收入、多計提減值準備、在成本費用中直接列支工資性支出等問題,造成少計利潤1.91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本部及相關所屬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

3.2009年,所屬中海煉化將用于項目建設的化學三劑等原材料所含增值稅作為進項稅額予以抵扣,造成少繳增值稅1.54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補繳了1.07億元稅款,少繳的增值稅款已計提并將在稅務部門2010年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

4.至2009年底,所屬中海石油氣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海氣電)將2007年與其他單位合資成立公司的前期投資5800萬元掛往來款,未及時結轉投資。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調整了會計賬目。

5.2009年,所屬企業在未取得完整結算依據的情況下,支付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油工程)南海FPSO項目費用3.82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補充了結算依據。

(二)重大投資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6年至2009年,所屬中海氣電等3家企業投資72.24億元建設的7個項目中,有5個項目未獲得發展改革委核準即開工,有2個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未獲得國家海洋局核準即開工。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履行相關審批手續。目前,5個項目已獲得發展改革委核準,2個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已獲得國家海洋局核準。

2.至2009年底,中國海油及所屬中海煉化、中海油氣開發利用公司、中海福建燃氣發電有限公司投資的生物柴油產業化等5個項目未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預期目標。截至2010年6月,項目累計投資9.43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通過調整、完善后期計劃和加快技術攻關等措施積極推動相關項目實施。目前,有2個項目已達到預期目標,1個項目已按程序清理關閉,2個項目經營情況好轉。

(三)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4年至2009年,所屬海油工程、中海煉化惠州分公司等存在部分物資采購事項未實行公開招標、通過中間環節采購人為增加采購成本以及承接的部分工程項目在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開工等問題,共涉及金額240.21億元,且未及時收取賠償款和違約金0.35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組織人員對所屬二級單位物資采購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并修訂了《項目考核管理辦法》、《工程項目分包管理辦法》等項目管理制度。目前,已追回0.17億元賠償款和違約金,其余款項正在追繳中。

2.2009年,中國海油及所屬中海煉化惠州分公司等3家企業有2.19億元的工程項目未獲批準即開工建設,部分工程項目還存在未公開招投標、拆分合同規避審批的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對未批復的項目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了批復,同時要求下屬企業認真查找制度建設和執行過程的薄弱環節,組織人員對經營管理制度和運作流程進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

(四)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4年至2009年,中國海油未將所屬12家企業員工工資6.49億元納入總公司工資總額管理。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已將12家企業員工工資納入總公司工資總額管理。

2.2008年至2009年,所屬企業未嚴格遵守國家銷售政策,向不具備經營資質的企業銷售8.86億元的產品。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積極采取措施,相關所屬企業自2011年1月起停止向不具備經營資質的企業供應產品,并將嚴格審查客戶資質。

3.至2009年底,中海煉化收購的加油站中有161座的相關經營證照不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高度重視,對符合消防安全許可和環保驗收標準的加油站,正在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消防安全和環保標準的加油站,已進行停業整頓;對土地證或房產證不全的加油站,正在組織人員查明原因,抓緊辦理。

4.2009年至2010年6月,中國海油收到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撥款3775萬元,課題時間為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截至審計時,累計撥出53.03萬元,僅占收到資金的1.40%。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已于2010年7月按進度已將經費撥付課題承擔單位,同時下發了《關于開展國家重大專項經費執行情況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進行自查,并將針對重大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開展內部審計。

(五)信息系統管理存在的問題。

中國海油本部及部分所屬企業信息系統使用中存在用戶閑置、核心采購管理流程使用率不高、主數據質量存在缺陷、部分關鍵應用控制未到位、與其他管理系統集成共享程度低和數據不一致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國海油積極采取措施,對用戶登錄使用情況進行了分析和優化,出臺了《SAP系統剛性控制功能操作規范》等制度,要求所有業務必須在線處理,通過完善數據接口方案等方式保障系統數據的同步更新和共享。

此外,審計還發現所屬企業以前存在的問題:所屬企業2003年以前征用的830.78畝土地長期閑置;2003年至2008年,未經海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征用土地547.99畝。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對閑置土地進行開發,正在補辦土地征用的各項手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2009年,中化集團本部及部分所屬企業因合并會計報表范圍不完整、抵銷不充分,導致少計資產12.33億元,少計負債14.14億元,多計凈利潤1992.04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本部及所屬相關企業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并向國資委申請調整合并報表范圍。

2. 2003年至2009年,所屬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存在少計資產處置、信托收入,多計補貼收入、管理費用等問題,致使中化集團多計收入1148.43萬元,多計成本4396.8萬元,其中多計2009年利潤2725.1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已調整了會計賬目。

3. 2007年至2009年,所屬中化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化國際)下屬山西中化寰達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寰達公司)以虛列成本費用等方式套取資金147.95萬元,用于發放獎金等。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寰達公司已收回141.45萬元并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其余6.5萬元因相關人員離職無法追回。

4. 2009年,中化集團未按規定將收到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專項撥款2788萬元用于增加國家資本金。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增加了國家資本金。

(二)項目投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1. 所屬中化國際等3家企業在投資風險論證不充分的情況下,投資了太倉興國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的5個項目,截至2009年底投資累計虧損美元1700萬元、人民幣5.59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國際修訂了《投資管理規程》,加強了投資項目前期論證和投資項目管理流程,對與企業發展戰略不一致的投資項目進行了清理,其中太倉興國實業有限公司加強了技術攻關和降本減耗,2010已實現減虧。

2. 所屬中化塑料有限公司收購盈創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股權等3項重大經濟決策,存在未按國家規定履行審批程序、收購金額超概算及未進行資產評估等問題,涉及美元1.41億元、人民幣445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已向發展改革委補辦了審批手續;中化塑料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資問責管理辦法》、《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等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加強了內部管理。

3. 至2009年底,中化集團投資開發的6個海外油氣田項目中,有2個項目雖盈利但未達到可行性研究的預期目標,累計凈現金流比預測少1.33億美元;3個項目累計虧損1526.62萬美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加強了對海外油氣田的投資管控,修訂了《風險勘探程序和工作流程》等內部控制制度,采取了對新項目投資的監督和考評等措施。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 因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中化集團國內某新型專利產品出口前未進行專利檢索,在美國引發訴訟造成損失1.07億元;所屬中化國際在鋼材貿易中未能嚴格審查客戶資質并及時控制貨權被詐騙,在物資采購時既未認真檢驗也未對不合格貨物及時行使拒付權利,共造成損失2561.06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集團及所屬中化國際制定或修訂了《客戶、供應商主數據管理規程》、《中化國際貿易項下商品品質風險管理規程》、《中化集團知識產權管理規定》等相關制度,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中化國際積極配合司法調查,已從法院收回執行款348.10萬元,并將繼續努力挽回損失。

2. 所屬中化國際信息公司未經評估處置原值26.23億元的304項不良資產;所屬企業8.22億元的國際客運中心項目未公開招標。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國際信息公司修訂了《資產處置流程》等相關制度,規定資產處置必須經過評估方可進行;相關所屬企業委托了有專業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對招標過程實施監督,并將聘請專業中介機構定期對項目的招投標情況進行復查審核。

3. 所屬企業在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進行項目投資過程中,因配套的煤炭資源無法落實導致募集資金12.1億元未用于項目建設;因未能認真履行出資人經營管理和監督職責,導致所收購的2.18億元固定資產閑置。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正與當地政府和國資委溝通協調,落實解決項目配套所需的煤炭資源,認真規范募集資金的使用,并已于2010年底轉讓了閑置資產,未造成資產減值。

4. 所屬企業2007年開工建設的污水處理項目未達到設計要求,污水排放不達標。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所屬企業按照環保要求對設備進行了改造,目前其污水排放已達標。

此外,審計還發現中化集團所屬企業以前存在的問題:中化國際未對發票真偽予以核實,致使有1133.86萬元的假發票報賬;浙江省天正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正公司)在被中化集團收購之前將2661.76萬元轉至賬外用于發放獎金。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中化國際采取措施加強了發票審核,天正公司已于2010年6月將賬外資金本息結余383.41萬元全部入賬。

第二篇: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三峽集團補提已出售固定資產在以前少計提的折舊4588.86萬元,導致多計2009年成本4588.86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調整相關會計報表。

2. 2009年,三峽集團合并會計報表少抵銷內部往來24988.42萬元,導致多計資產、負債各24988.4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調整相關會計報表。

3.2009年,三峽集團購建于20世紀90年代、目前作為周轉使用的175套住房,在編制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時未單獨確認固定資產。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對上述職工周轉房資產進行了會計處理,單獨按凈值確認資產并調整相關會計賬目。

4.所屬長江三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未按公允價值確認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導致2009年少計長期股權投資718.79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該公司已調整相關會計賬目。

5.2007年,三峽集團為職工購買經濟適用房墊款22540.33萬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萬元墊款未收回。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清理,盡快收回墊支款項。

6.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為職工支付住宅物業管理費用86.2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收回為職工支付的住宅物業管理費用。

(二)對外投資、招投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2006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況下,投入10.68億元建設兩座抽水蓄能電站。兩項目當前處于停滯狀態,面臨損失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采取與地方政府加強溝通協調、控制工程造價等措施降低投資風險,并計劃對其中一個電站項目以整體移交方式收回前期投入成本。

2.2008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參股投資建設的陜西蒲城二甲醚項目和云南先鋒煤化工項目,均未經發展改革委核準。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正在積極敦促相關項目控股單位補辦核準手續。

3.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超出國家規定的標準,多支付招標代理費1670.9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制定了《招標代理取費標準》,要求自2011年起招標代理費用統一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4.2007年至2009年,三峽集團合同金額為3.58億元的7項機電設備采購招標活動不規范,未進行公開招標;部分項目存在評標過程不夠規范、通過內部關聯交易直接委托給子公司、部分附屬項目被違規轉包或分包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進一步加強了招投標管理,制定了《三峽樞紐建設運行管理直接委托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對關聯交易直接委托項目等實施嚴格監管。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9年,三峽集團在整體上市過程中,資金安排不當,導致部分貸款資金投向低收益理財產品,增加了集團整體財務費用1.21億元,并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機構、中介費用支付依據不足、重復聘請財務顧問公司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采取建立“資金日報管理系統”等措施,并修訂完善了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

2.2004年至2009年,所屬三峽財務公司違規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累計發放貸款11.17億元,截至2009年底貸款余額為6.48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財務公司已收回貸款15550萬元,并計劃嚴格按期或提前收回其余貸款。

3.三峽集團領導人職務消費管理制度不夠完善,標準不具體。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已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領導人職務消費情況,正在制定集團公司領導人職務消費范圍及標準,實行預算管理。

4.至2009年底,三峽集團及其所屬24個單位在22家銀行的94個分支機構開設銀行賬戶231個,資金存放比較分散。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組織對銀行賬戶進行了清理,已撤銷銀行賬戶69個,其余賬戶正在清理之中。

5.三峽集團管理層次較多,2009年管理層級達到5級。3級以下子公司24家,占33.33%,不利于實施有效控制。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對所屬企業進行了清理整頓,已清理3級以下企業12戶。

6.三峽集團在對外股權投資方面存在管理體制不夠完善、非主業投資擴張較快、部分對外股權投資效益不佳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制定了《投資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制度,建立投資項目風險預警機制,加大對投資項目的風險監控力度,進一步完善對外投資管控體系。

此外,審計還發現三峽集團及所屬單位以前存在的問題:2007年,所屬金沙江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籌建處建設的成都三峽大廈項目,在未向國資委報告、未及時辦理用地性質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增加投資3.58億元建設了高標準酒店。2008年,三峽集團多支付宜昌青云公司土建項目工程款431.55萬元;所屬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按成本價向職工出售北京地區的4套商品房;所屬長江三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在合并重組過程中對資產評估結果審核不

嚴,導致虛增評估凈資產425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三峽集團正在向國資委報告,并補辦有關手續;已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履行相應報批手續,并采取措施加強對資產評估結果的審核,嚴格執行國家規定。

第三篇: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自查自糾情況報告

審計中發現的問題

自查自糾情況報告

為落實XX在XX會上針對審計部在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一些問題做的重要講話及批示,公司財務部積極行動起來,對照此次審計部在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發現的問題逐一整改,現就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一、重大經濟事項決策

經自查,沒有發現重大經濟事項未經集體決策的情況;XX單位存在資金拆借,程序不夠完善,下一步將規范資金往來程序。

二、授權審批控制方面

合同會簽手續完整;沒有發生出納制證的情況;網銀UKEY嚴格按照制單人與審核人分開保管,但缺少必要的使用審批手續,出現付款操作由出納經辦,會計一級審核后付款的現象。整改措施:建立網銀使用審批制度,實行分級管理,多崗位復核的原則,大額資金實行三級復核。

三、基建工程管理方面

按規定簽訂基建相關合同,不存在與個人簽訂經濟合同現象,大額資金支付按合同條款履行,不存在提前付款現象。

四、資金管理方面

沒有發現不合理的提取大額現金現象,但備用金管理較為松散,出現部分備用金未及時歸還、前款未清后款又借的現象。整改措施:積極清理沉淀備用金,嚴格規范備用金流程。

五、資產管理方面

備品備件出入庫手續完備,但有部分項目公司出現低耗品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情況,公司已組織人員進行清查,并且完善相關的手續。

六、稅務管理方面

嚴格按稅法規定進行申報納稅。

七、會計基礎工作方面

存在憑證摘要不清晰、會計憑證審核不及時、賬簿打印滯后等薄弱點。整改措施:在日常會計核算中,將嚴格按照集團公司會計基礎工作標準的要求,提高原始憑證的審核、監督、控制力度和財務人員基礎工作水平,促進會計基礎工作的標準化、程序化和規范化。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關于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州人大常委會: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會報告2018州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2019年8月28日,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州人民政府關于2018州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對進一步做好審計監督和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提出了審議意見,現將該報告中反映的有關問題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多次召開州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和專題會議聽取審計整改工作情況,研究部署落實整改工作,要求各相關單位要切實承擔審計整改的主體責任,做到舉一反三,確保整改到位。州審計局認真貫徹落實州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州人民政府有關安排部署,積極跟蹤督促整改,對審計工作報告提出的問題,要求相關整改責任單位切實對照問題清單進行整改,并對保障房、扶貧資金審計整改情況進行督促調研,推進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相關縣市和部門認真落實審計整改主體責任,建立整改臺賬,逐項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層層壓實責任,扎實推進審計整改工作。

一、州級財政預算管理及決算草案編制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預算編制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對政府性基金超范圍編制收支預算項目的問題,下一步通過強化預算編制管理進行整改,在2019年的調整預算中對相關基金預算進行了調整。二是對代編預算較大未能完全執行的問題,已將未執行完畢的一般公共預算項目資金全部收回總預算,按規定用于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三是對預算編制不細化的問題,將進一步加強部門預算編制改革和審核,加大結余結轉資金的清理和統籌使用,督導部門做好預算編制的基礎工作,促進預算項目的編制細化。四是對社?;痤A算編制還不夠完整和規范的問題,下一步將完善社?;痤A算編制工作機制,2019年已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納入州級社?;痤A算編制,今后杜絕超預算的發生。

(二)預算執行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1.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方面,一是要求執收單位核實預算收入來源和性質,按照規定的收入科目入庫。二是全面清理州級歷年非稅賬戶待查資金,已對待劃轉的非稅收入進行了清理收繳。

2.清理財政存量資金方面,一是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加快推進力度,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對財政存量資金進行有效盤活。二是對于清理存量資金形成的二次沉淀問題,進一步加大盤活力度進行清理。

(三)州級決算編制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對部分科目超預算下達的問題,州財政已收回多下達的資金,下一步將加強預算編制,杜絕此類情況發生。二是州對縣配套補助資金因列支不規范造成州級支出未執行完畢的問題,在2019年預算調整時已在“補助縣級支出”科目中進行單獨列示,下一步將嚴格執行預決算編制有關規定,進一步提高預決算編制的精準性和合理性。

(四)預算績效管理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州本級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尚不完善的問題,州財政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全面預算績效管理的通知》、《2019州直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專項績效評估目標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州直單位在填報預算時同步填報績效目標,并納入考核,同時探索采取了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對2018年州級招商引資項目和2018年州級極貧鄉鎮實施的土地整治項目資金進行了績效評價,為下一步全面做好預算績效工作奠定了基礎。

此外,州財政局還采納了審計建議,擬定了《**州本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加強財政預算管理“五個務必”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州級部門預算經濟分類科目調劑管理的通知》、《關于加強全州財政預算收支管理做好“三保”工作的貫徹落實意見》,進一步規范了預算管理和預算單位政府收支行為。

二、州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涉及審計整改的州水務局、州民政局、州交通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商務局、州科技局等6個州直單位認真采納審計意見,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實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通過上繳國庫、收回結余結轉資金、調賬處理等方式加快資金撥付并警示約談責任人員1人。

1.關于“三公”經費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超預算、核算不規范的問題,一是6個單位嚴格預算支出管理,杜絕超預算支出,同時將嚴格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列支費用。二是將按規定規范公務接待支出資金上繳。三是3個單位進一步規范公車使用管理臺賬,建立派車制度,并承諾不再借用下屬單位車輛。

2.關于3個單位未將全部收支納入賬務核算,在往來款核算收支的問題,相關單位已按規定對往來款項進行清理,1個單位還建立了上級專項資金專賬進行核算。

3.關于3個單位報賬不規范,缺乏原始支付依據的問題,相關單位進一步嚴格執行支出審批制度,確保報銷憑證真實完整。

4.關于4個單位未按規定核算資產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對資產進行清查,并補記相關賬務。

5.關于2個單位未及時清收清繳非稅收入的問題,目前已清繳入庫14.55萬元。

6.關于部門決算收支數據編報還不夠準確的問題,相關單位下一步將按照會計準則要求,嚴格對賬,確保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7.關于項目資金結余較大的問題,相關部門積極推進項目實施,加快資金撥付進度。

此外1家單位將虛報差旅費套取的資金已全額繳入國庫,1家單位對在協會兼職并領取報酬的人員進行了警示約談,并全額退回違規領取的薪酬。

三、重點民生項目及其他專項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扶貧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涉及審計整改的10個縣(市)通過追回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促進閑置資金撥付等方式進行整改,采取警示約談、預防提醒談話、警告等方式處理處分19名責任人,制定和完善制度6項。

一是對將扶貧資金用于非扶貧項目問題,相關縣已采取原渠道歸還資金、將相關資金上繳財政等方式進行整改,并警示約談11人,預防提醒談話4人,警告2人。

二是對未與貧困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或未有效執行利益聯結機制問題,相關縣與貧困戶簽訂補充協議等,建立完善利益聯結機制。

三是對資金閑置問題,相關縣采取收回結余結轉資金和統籌資金安排用于脫貧攻堅項目建設方式進行整改。

四是對抽查發現部分產業項目實施績效不佳,未發揮應有效益和達到預期效果問題,相關縣收回項目結余資金、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等措施進行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警示約談責任人員2人,出臺政策措施4項。

五是對項目應開工未開工、應完工未完工、進展緩慢等問題,相關縣進一步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對確需調整項目的及時進行調整,截至2020年7月底,推進項目建設完工62個,調整實施項目22個,停止實施項目31個。

六是對“特惠貸”資金使用不規范的問題,相關縣采取清收超額發放貸款、收回多享受貼息資金等方式進行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清退財政貼息資金7.99萬元,追回貸款3,757.8萬元。

七是對產業合作社和基層組織存在賬務管理混亂、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的問題,相關縣已對合作社的賬務和涉及的“小金庫”進行清查。

(二)省級極貧鄉鎮扶貧資金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對貧困補助政策不到位的問題,相關縣退回了易地扶貧搬遷戶重復享受的危改補助9.75萬元,10戶貧困戶選擇易地扶貧搬遷政策而放棄享受危改補助,清退1戶四有人員保障資格,同時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和強化基礎信息的共享完善,切實將教育扶貧、易地扶貧搬遷、醫療保障等政策落實到位,此外還兌現危改補助28.36萬元,補發生態護林員工資74.36萬元。

二是對脫貧攻堅項目進展緩慢以及項目未實施造成脫貧攻堅資金閑置等問題,相關縣采取促進閑置資金撥付和調整項目等措施整改。

三是對項目利益聯結機制未建立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相關縣簽訂補充協議進一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

四是對未按規定招投標、未進行政府采購等問題,相關縣已對3名責任人員進行了約談,并對違規企業處以罰款18.75萬元。

五是對項目基本建設程序不規范問題,相關縣正在積極辦理相關手續。

六是對抽查發現2個項目因后續管護不到位的問題,相關縣已經加強了相關項目的后續管護,出臺了相應的扶貧項目后續管理辦法。

此外,對基層農村產業合作社在資金管理中仍存在賬務處理不規范以及個別公款私存問題,相關縣已對合作社的賬務進行清理清查。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對安居工程資金閑置問題,相關縣市采取收回資金等方式進行整改,已歸還原渠道資金12,650萬元,收回結余結轉資金12,373.1萬元,加快財政資金下達53,794.49萬元。下一步將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是對安居工程項目建設未辦理項目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問題,相關縣已將14.5畝土地進行招拍掛,并對剩余未辦理項目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土地積極向上級申請用地指標,組織編制申報要件,申報土地用地手續。

三是對違規分配公租房問題,相關縣市已對違規分配的公租房進行清退,并對責任單位進行了提醒談話和通報批評。

四是對違規使用公租房問題,相關縣市采取收回公租房的方式進行整改,已收回257套違規使用的公租房。

五是對將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域問題,相關縣積極籌措資金將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域的財政資金歸還財政。

六是對違規擴大范圍將市政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歷史文化街區或文物保護修繕項目等造成的拆遷安置納入棚改范圍問題,相關縣已將上述項目涉及資金歸還原渠道。

(四)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跟蹤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州本級和相關縣少報、多報拖欠賬款以及新增拖欠和未及時清償的問題,相關單位和縣采取調整臺賬、制定償還計劃等方式進行了整改,同時積極籌措資金清償7,203.57萬元。

(五)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鎮遠縣、施秉縣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1.關于土地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一是對非法占用農用地的行為立案偵查,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并督促18個砂石場和1條通組公路完善使用林地審核審批手續。二是對耕地占用情況進行分析,對不需要占補平衡的,督促用地單位辦理用地手續并做好土地復墾方案,對需要占補平衡的,積極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方案。

2.關于違規辦理采礦許可證的問題,一是為13個砂石場補辦環境影響評價手續。二是4家礦山已經停產。此外,相關縣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對采礦權范圍進行調整,禁止在限制開采區進行采礦。

3.關于未按規定使用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187.8萬元的問題,已按原渠道歸還資金,同時對未完全征收的非稅收入84.98萬元進行收繳入庫。

4.關于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加大對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的現場檢查力度,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和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正常運行。二是明確專人專職負責風景名勝區內兩違建筑管控工作,拆除違規建筑2處,確保景區兩違建筑零增長。三是督促做好1家企業滯留廢渣處置工作。

5.關于相關職能部門對有關企業監管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對縣域內相關企業產生的危險廢棄物進行摸底統計和監管,將全縣二類以上汽修企業13家納入全縣汽修企業日常監管。二是完成5家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工作,剩余1家待專家評審通過后即可備案。三是完成3個企業實施的項目全部批復登記。四是擬定復墾復綠方案,督促礦山企業履行礦山環境治理恢復義務,對完成復墾復綠通過驗收的礦山企業依法退還保證金。

(六)政府投資項目決算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對多計工程結算價款問題,項目建設單位已據實調整工程價款。二是對擠占項目建設資金問題,已原渠道歸還項目資金。三是對無依據發放項目管理津補貼問題,責任單位已清退違規發放的項目管理津貼。

四、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從整改情況看,審計指出的問題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但尚有一些問題需要持續推進整改。一是屬于體制機制的問題,需要通過深化改革逐步解決,如預算編制不規范,相關部門間信息不共享造成的對象不精準等問題,需要協調各級各部門,統籌推進相關改革。二是有些問題涉及部門較多,外部環境復雜,整改時需要結合實際審慎處理,如因地方財力薄弱,部分專項資金等已統籌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償還貸款本息等,短期內無力歸還原資金渠道,需分期逐步歸還,還有一些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因地質地貌多樣,治理方式復雜,加之部分廢棄礦山責任主體已消失等,需分期分批逐步完成,對違規發放政策補助資金的問題,由于涉及人員眾多,情況也較為復雜,需要區分不同情況分類進行清理。三是有些問題涉及難以追溯調整的事項,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規范并杜絕,如建檔立卡貧困戶未參加以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及部分產業項目實施績效不佳等問題。

對以上需持續整改的問題,州審計局將繼續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認真落實州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意見,督促相關單位切實推進整改工作并予以落實到位。一是分類施策。對整改難度不大的問題,縮短相關流程,盡快整改到位;

對受客觀或外部條件制約,或涉及部門協調、政策完善的問題,加強溝通協調,做好前期準備,穩步推進整改。二是跟蹤督查。進一步加大督查督辦力度,提升問題整改的實效。三是建章立制。對審計反映的問題,督促有關單位在整改具體問題的同時,舉一反三,認真分析問題的根源,健全完善相關機制,杜絕同類問題的再次發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覺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指導和監督,忠誠依法履職盡責,進一步推動和強化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為全州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新貢獻!

第五篇:內部審計發現的問題

2001年.四川省各級審計機關根據審計署的繞~部署. 對中國人民保險登司四1ll省分公司及所屬的分支公司

1999-2000茸度的資產 負情、損益進行了審計。本文擬就審 計中發現的聞題相應采取的對策,談談筆者自己的?些看 法。

、存在的問題

(一】未嚴格按權責發生制原匿U核算當期保費收八:按現 行保險業財務制度規定,保險公司應按權責發生制核算當期 課費收入,即以簽單保費唯為當期的收入=但在實際執行中 有些保險公司是接收忖實現制計算揮費收人,簽單保費與實 收保費存在一定的差異,造成收入不能真實反映。其 題主要

有:1,財務會計 度不明確,界定標準不具體;2 部分投保企

業經營狀況不佳,影響了保費的收取和實現;3 工級公司對 下級公司采取指標管理控制的“計劃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

上導致跨期作收人等人為調節保費收支司題的產生;等

(二)成本費甩不真實,違紀違趣l較為普盅:各級恨睦公 在成本費用核算二的違紀違規情況較為普嫡,反映出的同題 較多,造成出現這婁問題的主要原固有:1.保險公司內部實

行指標管理尚缺乏科學性 合理性 如:招待費的核算,按《保 險公司財務制度》規定,應接 超過營業收^的千分之三掌握 使用.怛實際 _上級公司層層占一點.基層公可能夠用到的就

更少,只好在無指標控制的韶分隨意花錢;2.政策不一,導致

具體操作難。虹:防預費支出的列支雖不符臺財政部《保險公

司財務制度》f旦卻符臺巳報財政部各寞的《中國人民保險公面

會計制度》;3.有意違規違紀,不按制度辦事等等。

(三)未嚴格執行規定費率,保險市場競爭不規范 f郫量系 統現行的財產險費率是執行的中國^民锃行f 1996]187號規 定的。而我省保險公司,普嫡在規定費車的基礎上進行優惠, 有的下浮超過了30% .審計發現有的投保企業的費率由規定

的4‰ :調為1.8‰ ,隆幅達55% .由此就少收但費,造成國家

收入流失。其主要原囡有:1.現行費率政簧沒有充分考慮地

區聞經濟的差異;2.保鹼市場競爭所致;3 地方行政 預所 致。即為扶持地方重氧企業或重點項目.地方政府要求保險公

司給予政簧的傾斜和扶持;4 保險市場監管不力,

(四)超范雖違規使甩手續費。審計發現,保險系統普遍存 在超范圍違規使用手續費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保險企業按代

理代辦業務計提8%的手續費.此項費用除支付代理單位外. 相當一部分用于支付非代理業務的投保單位,另一部分用于 保險公司自身的福利等開支.違反了手續費開支畦有關規 定。i司時,在支付方式一蘭普遍存在用現金支付等問題 產生這

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有:悍險競爭和市場經濟秩序 規范;索要

回扣等問題比較突出,導致高返還,超比例支付手續費;代理

手續費管理政繁不明礁。如《保險公司財務制度》規定,代理手

續費可在不同險砷f 進行調劑使用,但總額不得突破8% 。哪

個保險公司開出的手續費比例高,營銷人員則可以把保費讓 度培它。

(五}違規實施優待 特別是對新生培予無賠款優待,已出

險車給優待,而且無賠款優待均超比例 從審計情況看.各公

司均不同程鏖存在違規支付無賠款優待 題 日]:出險車輛和__

新車給予優待.優待比例超標準等;有的以“計算失誤 為名,

按10%盼比例現金退付保費:有的采取按規定費率承保,接 20% ,80% 、90%不同比例收費,少收保險費。出現此類問題的

囡,~是保險市場的激烈競爭,為了維持和擴大自身市場份 額,采取了違規操作;二是機動車險及第三者險保費收入占保

費息收入的比例大,迫于保費收人指標考核壓力。同時在入保

公司、平安保鹼公司、太平保險公司等爭奪保險業務的情況 下,備公司為展業需要,均極力以較優惠的條件來吸引保戶。 f六}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嚴 從這次審計情況 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 完善.管理不嚴.特異 是對保

險機梅、代理人管理不力等問題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保險

單證疏亍管理,使用自制保險單證、單證領用登記術完整,手

續不完各,責任不明確.束定期進行清理盤點;朱設置代理手

續費支出臺賬.難以分清保障收入是來源于營銷人員還是來 源于本公司自辦業務。

二、科策與措施

(一1規范市場秩序,改革運行機制,建立現代保險企業制 度,提高民族保險業的競爭力。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和環境是

保險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 國家應下大力氣規范現有較 為 昆亂的市場秩序.珍惜和保護有限的保險資原,采取有

施遏制保險市場的不正當競爭,凈化保險市場。尤其要改變現

行 “計劃管理”模式相經營機制,建立和完善國有保險企業

權責分 分級授權統一的法人制度 在經營策略、資原配置、 管理制度等方面要保持全公司的高度統一.輕純規模和數量 考棱指標,重債務清償、賠付能力和盈利能力,強化承保質量

控制和風險意識 積極培育和發展保險代理等中介市場,促進

保險業的經營機制轉變和保險業的發展。由于我國保險業起 步鞍晚,保險代理等中介業尚處于起步階段,代理機掏較少與

?!颈谑袌霭l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已不能適應保險業的發展。特

別是拽吾加^m 后,外資保險機構進入我國.競爭將更加 融烈。句[ 發展保險代理這一行之有效的展業方式.已刻不容

f二1健全和完善保險法律法規體系,適應市場經濟對保 驗業發展的要求?!侗kU法》雖已頒布實施幾年.但實施細則及

有關f可題的法律解釋遲遲未出臺;財務會計制度雖經過修改,

但在 具多方面仍存在著規定不完善、條款不明確、可操作性不

強等司題。保險法未對一些保障社會穩定的一些險種作出法 律白乞規定。如機動車輛的三者傷害險、公共場所的安全責任險

等.r麗這些險種均具有穩定社會的重要作用。為此,應在保險

法f當訂中予以明確;保險法規定保險責任的確立,以收到

為準.而現行財會制度覯定是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定保費 收人。在具體規定上對確認收人的時點、分期付款方式、投保

期內以及長期不能收到的保費.均無明確的條款。因此應在制

蠻中連一步細化確定??偟脑瓌t是既要堅持權責發生制原則,

叉要有利于保險業的發展 在核算方式上,可比照銀行業自勺核

算方式,對不能收到的保費及利息,應原路沖賬,不再按坷賬

核銷.以利保險公司核算有章可循.監督檢查有法可依,從根

率上解決保險業業務收人的真實性問題。

(三J積極開發適銷對路的保險品種,調整現行的費率政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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