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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金融工具準則分析論文范文

2023-09-28

會計金融工具準則分析論文范文第1篇

一、聯合項目的背景

金融海嘯的發生使多個國家的貨幣都出現了大幅度貶值, 從而導致經濟總量和經濟規模出現較大的損失, 經濟增長受到了嚴重的打擊。在這種形勢下, IASB和FASB兩個會計準則機構備受政治壓力和輿論指責。為此, 兩大機構于2005年4月10日舉行了兩次聯合會議, 會議的內容主要圍繞未來的時間里, 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具體發展而展開。經過兩次會議全面、系統的研究, 最終結果決定:以建立三個長期項目為具體辦法, 對當前所實行的金融工具會計準則進行進一步優化與完善。這三個長期項目具體為: (1) 制定一項金融工具終止確認的新準則; (2) 要求全部的金融工具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在當期確認; (3) 簡化或者廢除專門的套期會計。

IASB和FASB為了進一步表明共同合作的意圖, 雙方于2006年3月聯合啟動了一項研究項目, 項目的目標旨在對金融工具會計進行簡化, 從而更好的對財務報告進行完善。經過雙方的不懈努力, 2008年3月, IASB發布了與此項目相關的討論稿, 討論稿的內容具體圍繞如何降低金融工具會計的復雜性而展開。同年6月, FASB也發布了一個項目, 即“套期活動會計——對FASB133號準則的修訂”的征求意見稿, 同樣對如何降低金融工具會計的復雜性提出了建議。從大多數反饋者的信息我們能夠看出, IASB和FASB所發布了這兩個項目得到了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 這為兩大機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充足的條件。

2008年11月, IASB相關工作人員對全球金融危機中金融工具會計意見展開了全面、系統的分析討論, 根據這些意見的具體內容, IASB決定在當前所研究的降低金融工具會計復雜性的基礎上, 增加金融工具和計量改進項目。2008年底, FASB根據各方的意見, 也同意了IASB的這項提議, 并表示, 對于該項目的實施, 將會與IASB共同完成。

二、聯合項目的進展

自從IASB和FASB金融工具會計準則聯合改進項目開展以來, 得到了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 從而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效果。然而, 隨著現代經濟發展速度的不斷加快, 兩大機構也加快了聯合項目的進程, 與其相關的進展如下:

1、確定項目范圍和時間表。

為了加快改進項目的整體進度, 加快對金融危機中提出的各種問題的反應時間, IASB委員會根據當前項目的實際情況, 對未來一段時間里項目的范圍和時間表進行了進一步確定, 具體將項目的實施范圍確定在三項內容上, 即分類與計量、減值方法和套期會計。而項目實施的具體時間則分別確定在2009年7月、10月和12月。

2、發布《金融資產減值:

期望損失模型》征詢信息。期望損失模型是針對現有實際損失模型而提出來的, 在現有模型下, 只有當減值的損失發生的時候, 才能夠要求確認減值損失, 如果只是單純的對損失進行預測, 則無法確認損失。在征詢信息中, 相關人員對實際損失模型的缺點進行了詳細分析, 同時對兩種模型所面臨的難點進行了總結。IASB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對金融資產減值的相關工作提出各自的意見。

3、發布《金融工具:

分類和計量》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時間是在7月, IASB和FASB要求相關的評論者要在9月1日之前針對該意見稿提出相應的反饋意見。征求意見稿中, 主要包括了一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 提出了兩個計量基礎, 即公允價值和攤余成本, 并且按照這兩個計量基礎的特點將金融工具進行了詳細的分類; (2) 征求意見稿保留了IAS39中的公允價值選擇權; (3) 對嵌入衍生工具的會計處理進行了簡化; (4) 提議要求在應用新的指南的時候采用追溯調整法; (5) 對各個階段所提內容的生效日期提出了具體期望。

三、聯合項目的評價

過去的一段時間里, IASB和FASB兩大機構為有效降低金融工具會計的復雜性問題做了大量的調查和研究。截止到7月份, 預期的目標全部達成, 可以說, 對于該項改進項目的實施, 已經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成果。然而, 相對于金融工具會計復雜性的降低工作來說, 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項目的實施結果卻有些不盡人意, 究其原因, 主要是因為IASB和FASB兩大機構對于該項工作的實施意見缺乏一致性而導致的。這種不一致性主要體現在聯合項目的和而不同、階段性意見的求同存異以及金融工具計量和分類改進方法上的“漸進式”和“跨越式”之爭幾個方面, 正是因為如此, 從而導致該方面工作的實施效果無法達到預期的目標。由此可見, 在未來的時間里, 兩大機構應該做到以下幾點:首先要對聯合項目進行實時跟進, 對評論意見進行及時反饋, 積極影響項目決議;其次要未雨綢繆, 做好金融工具會計相關問題研究工作, 靜觀其變, 立足國情, 力爭走出第三條道路。只有這樣, 才能夠從根本上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項目的目標實現。

四、結語

綜上所述, IASB與FASB金融工具會計準則聯合改進項目已經得到了各國相關部門的普遍關注, 為了能夠更好的將該項目的目標順利實現, 兩大部門必須加大對改進項目的實施力度, 并確保各項工作都能夠得到切實落實。只有這樣, 才能夠保障現代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摘要:本文首先對IASB與FASB金融工具會計準則聯合改進項目的背景和項目緊張情況進行簡要的介紹與分析, 并在此基礎上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作出科學性評價并提出一些與會計準則修訂相關的建議, 以此來為今后金融工具會計問題的有效解決提供一定的參考依據。

關鍵詞:IASB,FASB,會計準則,改進項目

參考文獻

[1]楊海峰.IASB與FASB金融工具會計準則聯合改進項目的背景、進展及評價[J].會計研究.2009 (08)

[2]陳彬, 梁謙.對IASB和FASB金融資產分類方法的思考[J].會計之友.2010 (19)

會計金融工具準則分析論文范文第2篇

本次新會計準則修訂屬于近些年來第一次較為全面化得修訂,此次修訂后會計準則對于金融公司的管理更為加強,對于資本市場的運作更為改良,對于企業資源的配置起到了優化作用,同時也進行了較為有意義的金融監督效果。

本文立足于新的會計標準,使用對比分析法分析新準則與舊準則下對于保險公司業務的影響,以及對于金融工具計量與分類的變化分析,并將這些影響映射到我國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中,最后通過對比分析得出快速迎合新會計準則需要進行的企業內部改變。新會計準則變動后保險公司的業務改變,探究新準則下保險公司內部需要做如何改變來迎合新準則的波動,降低企業內部金融的波動性,提升企業的利潤,減少企業的金融資產損耗。世界金融在不斷地完善與發展,所以國際化的財務報告準則也在不斷地改變完善,我國作為世界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在會計準則方面不斷的趨同化。本文從動態分析的角度研究新會計準則對業務的改變情況,為以保險公司為主的企業進行業務改善分析,提出調整經營的意見,有助于企業健康發展。

一、新會計準則的變化

(一)金融資產分類與計量標準

在新會計準則下,金融工具的分類與計量標準顯得更為客觀化。在舊標準下,金融資產主要分為四類:變動計入當期損耗的公允價值計量金融資產、到期持有投資、貸款或應收款、具有出售能力的金融資產。這種分類方式相對而言較為復雜,并且會計信息在此類計量中顯得不具備信息可比性。而新的會計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為三類,分類主要以業務模式為核心,即:以攤余計量的成本金融資產、以公允計量的價值變動可記當期損耗的資產與其他綜合資產。這種計量方式使得金融資產變得更客觀化與一致化,但需要注意的是,新會計準則對于金融資產劃分不是簡單地將四類合并為三類,而是改變計量核心進行金融資產的有效歸類。

與舊會計準則不同,新的會計準則對于金融資產分類劃分核心是業務模式,業務模式的不同會導致金融資產類別不同,將原有的以主體意圖為核心的模式改變,提升了會計信息的透明性。新會計準則主要發生以下變化:首先是具備一個更為清楚的金融資產劃分體系,更具備邏輯操作性,其次不再進行對于到期能力的評估,將投資、貨款、貸款進行統一分類,降低會計信息的復雜程度,再有就是將市場中的公允價值計量清晰化,最后新老準則的改變核心在于對于不可交易工具的劃分依據,新準則將不行使制定權的金融資產同一劃分。

(二)金融負債分類與后續計量

在新的會計準則下,金融負債的分類方式并沒有發生較大變化,唯一改變的在于企業負債公允價值的選擇權上,將其劃分為綜合收益欄中,進行單獨系統報表。依據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并做出當期損益,進行對于利潤表的列入。

與舊準則基本相同,新會計準則對于金融負債的計量方式主要分為三類:首先是攤余成本,即數額較大,金額較大的成本,例如債券部分與銀行存款部分;其次是公允價值變動部分,這部分記為損益,其中含有交易金融負債與公允價值負債;最后是對于企業具有減值效果并且不能用公允價值承擔部分。

在新的會計準則之下,金融債務的投資工具需要受到檢驗,即進行商業模式的判斷與現金流的檢測。新會計準則下需要開工金融數據并且進行一定程度的現金流評估,還需要根據債務人本人收入變化、債務人所在地財政收入變化、債務人行業變化等進行的減值金融資產進行定性定量,同時新會計準則有明確規定減值的確定標準不以某一單一事件為準確,而是以多個事件綜合評估,增加對于減值判斷的準確定。

(三)金融資產轉移與終止確認

在新會計標準下金融資產轉移與終止確認也被重點規范,對于原有規范進行確定并不變,新增加了對于金融資產確認的指引,進行對于金融資產實質現象的列舉,對于負債規定進行衡量,對于公司的金融控制權進行指導等。其中最重要的在于,如果金融資產并不符合新會計準則規定的終止確認要求,則轉讓方的會計會進行處理。

新會計標準下金融資產的轉移原則被明確規定了,對于金融資產轉移的計量與確認方式進行了規范化。在原有前提標準下進行了會計處理、程序規范與標準梳理,對于金融資產的判斷終止確認過程進行了有效實質化的指導,進行對于負債相關衡量更為清晰的標準。

二、新會計準則對我國保險公司財務指標影響

(一)新會計準則對保險公司利潤規模影響

在舊會計準則下資產比例相對復雜不容易進行檢測,增加了保險公司內部財務狀況的波動性,而新財務標準進行實施之后,公司的利潤報表與損益表較為清晰,會計信息保證了透明度。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新會計準則的減值方法判定會使得保險公司的運營成本有所增加,根據分析發現,企業內部的成本很大程度上來源于兩類減值轉換過程中。新會計準則要求對于現行制度改革,將信貸風險管理也納入會計體系中,并進行對此的大量資源時間培養測試,這就使得對于保險公司這種具備較大量考慮減值金融工具的公司來說具有較大成本。

其次新會計準則下金融工具會發生較大變化,即評定方式發生了改變,核算包括了公允價值計量等金融資產,根據業務模式進行新型的分類,對于財務報表具有較大的影響。

最后新會計準則使得保險公司的投資資產發生了較大的利潤波動,新的會計準則規定權益類資產需要重新歸類,而非交易性權益資產所產生的處置價差無法融入當期損益,這就使得保險公司的利潤受到公允價值改變波動極大。

(二)新會計準則對我國保險公司實際資本影響

新會計準則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保險公司的資本,由于減值計算方式改變,使得減值的規模有所增加。在新會計準則下,保險公司實際資本有所下滑,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其償付能力有所降低。新會計準則對于保險公司的最低資本也有所影響,主要體現在公允價值計量需要明確期限,這就導致了低利率的風險資本會出現意外損失,降低財務報表中的利潤數值。同時在新的會計準則下部分債權資產也會被分為攤余成本內,部分攤余成本納入公允價值,這就使得減值有所增加,以發生的損失被折合成了公司賬面上的減值,降低公司的實際資本。

三、新會計準則下我國保險公司財務狀況發展建議

(一)盡快進行相關工作實施

此次新會計準則下發使得公司部分工作轉換變得復雜化,所以建議保險公司進行對于新會計準則的快速更迭推進。首先要進行資產分類與自身減值計算的工作,其次也要考慮到自身的償付能力改變,結合新會計準則要求,進行對于公司未來戰略發展與資產配置的策略分析,風險調控,績效管理。

(二)加強對于負債資產管理

新會計準則中對于負債資產有較為嚴格的管理措施,所以公司內需要盡早對于負債資產的整理管制銜接,這會在很大程度上改變公司的核算模式與資產數額,以保險公司為例,會有較大資產會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并且會計入損益,這就使得利潤本身的波動性較大,如果不盡早進行負債資產管理,會使得公司無法面對較高的市場風險。

四、結論

本文針對新修訂的會計準則進行一定程度的解讀,并進行其對于以保險公司為主的公司影響分析,重點進行對于風險與資產的影響預估。此次新會計準則的變化主要在兩個方面,第一就是在原有基礎上進行了對于金融資產劃分類別的新要求,從原有的基于企業內部訴求變為基于企業業務模式,其次就是講金融資產進行減值方式重新計算,將成本細分,從原有的發生損失變為預期損失,增加了企業的成本開支。而本文研究結果發現新的會計準則對業務產生影響主要有兩本分,首先是資產的劃分會更能直觀體現資產的結構變化,其次會使得企業資產分類變更,企業利潤發生較大的波動改變。

新會計準則的實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公司的財務抉擇、經濟后果,所以屬于較長時間內的系列工程,任重道遠,也將對我國公司運營與金融監督產生極大影響。

摘要:本文立足于新的會計標準, 使用對比分析法分析新準則與舊準則下對于保險公司業務的影響, 以及對于金融工具計量與分類的變化分析, 并將這些影響映射到我國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中, 最后通過對比分析得出快速迎合新會計準則需要進行的企業內部改變。

關鍵詞:金融工具,資產配置,利潤規模

參考文獻

[1] 仲凌霞.淺析新會計準則影響下的企業績效評價[J].中國國際財經 (中英文) , 2017 (18) :40-41.

會計金融工具準則分析論文范文第3篇

一、對商業銀行會計確認的影響

(一)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

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相比,新的金融工具準則對金融工具的概念做出了具體的規定。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個企業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合同。

(二)改變了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方法。

四項金融工具準則改變了現行會計制度以流動性為基礎對資產和負債進行分類的方法,按照持有目的將金融資產劃分為四類:1.為交易持有的金融資產,是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資產;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將金融負債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和其他金融負債兩類。

(三)資產和負債確認時點發生變化。

新會計準則規定當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應當確認一項金融工具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則要求對部分金融工具在交易實際發生時確認。

(四)確認未實現的利得和損失。

原《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對金融資產計提各項減值準備,確認資產價值的下降,但不確認金融資產價值的增加。新的金融工具準則既確認未實現利得,也確認未實現損失,規定對交易持有的金融資產在當期確認損益;對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先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在終止確認時再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梢娦聲嫓蕜t體現了相關性,而原規定體現了謹慎性。

二、對商業銀行會計計量的影響

(一)計量基礎——從歷史成本到公允價值。

新會計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與歷史成本混合計價模式,并與持有動機相結合,對不同類型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采用不同的計量方法。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引入,可以及時反映金融工具市場價格的變化對金融資產和負債的影響,為證券市場投資者提供更相關的信息。在初始確認時,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均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在后續計量中,如果該金融資產歸類為“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資產”,則按實際利率法以攤余成本計量;如果該資產歸類為“為交易持有的金融資產”,則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如果歸類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則按照歷史成本計量。新會計準則還進一步明確了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規定如果相關資產和負債有活躍市場價格的,應當以活躍市場中的報價作為其公允價值確定的基礎;對于不存在活躍市場價格的資產或負債,應當采用適當的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如:參考熟悉情況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進行的市場交易中使用的價格,參照市場上類似的其他金融工具的當前公允價值,運用現金流量折現法和期權定價模型等。

(二)衍生金融工具——從表外披露到表內核算。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衍生金融工具不納入表內核算,而新會計準則要求將其納入表內核算。對嵌入衍生工具則要求與主合同分拆,作為獨立的金融工具進行核算。根據傳統會計理論,資產和負債都是著眼于過去已經發生的交易和事項,并且會在未來引起企業經濟利益的流人或流出。而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種發生在未來的交易,其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和流出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不符合傳統會計要素確認的標準和條件,不能確認為資產或負債,只能在表外披露。而新會計準則突破了傳統會計理論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束縛,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拓展了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內涵和外延,充分考慮到金融合同所包含的權利和義務,認為面向未來的衍生金融工具所隱含的各種權利和義務也應該確認為相應的資產或負債,以充分揭示衍生金融工具的真實價值和潛在風險,改變了長期以來衍生金融工具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并要求將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或所有者權益。此外,新會計準則將套期保值業務區分為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對于不同的套期形式采用不同的確認和計量方法,解決了長期以來我國金融業在套期保值業務核算、披露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三)金融資產減值——從審慎性原則到相關性原則。

目前商業銀行的減值和跌價準備采用的是成本與市價孰低法和判斷未來可回收金額的方法,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由于有明確的市價,提取跌價準備的金額因而較容易確定,而判斷未來可收回金額的方法取決于管理層對未來的預期,因而主觀性比較大。新會計準則要求除了直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無須考慮減值問題外,對于其他金融資產,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對該資產的價值進行測試,如果有明確證據表明該資產的價值已經減損,就需要提取減值準備,以反映金融資產的真實價值。新會計準則對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的減值處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提高了金融資產減值的判斷標準,規定必須具備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損失才能確認金融資產發生減值,對那些根據未來事項推斷可能發生的損失不能確認為金融資產減值。而客觀證據是指某項金融資產初始確認后實際發生的,對該金融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的,且企業能夠對該影響進行可靠計量的事項。例如,債務人發生了嚴重財務困難或違反了合同條款等。而現行制度則遵守一般的審慎性原則,要求企業對預計要產生的資產損失計提減值準備,并不要求以客觀證據存在為前提。

其次,減值準備的提取方法也發生了變化。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貸款減值準備的計提所采用的是“五級分類法”,而新的金融工具準則規定,除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外,其余金融資產的減值均采用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法,將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以充分反映金融資產的真實價值。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則按照該金融資產的原實際利率折現確定,并考慮相關擔保物的價值,如應扣除取得和出售該擔保物發生的費用。原實際利率是初始確認該金融資產時計算確定的利率。

再次,減值損失轉回的規定進一步細化。按照舊準則的規定,投資減值和貸款損失準備的轉回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而新會計準則根據金融資產的種類確定不同的轉回方法,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債務工具在減值后有證據表明價值已經恢復的通過損益轉回,最高不超過提取減值準備前的攤余成本;而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發生的減值損失不能通過損益轉回,要通過資本公積轉回??晒┏鍪鄣膫鶆展ぞ甙l生的減值損失價值恢復的可以通過損益轉回已經提取的減值準備,而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不得轉回。對減值轉回的限制有利于抑制管理層盈余管理的行為,但是長期股權投資減值不得轉回使得投資在轉讓之前的減值減少利潤,而在處置當期的利潤顯著增加,使不同會計期間的盈余波動性加大。

三、對商業銀行會計披露的影響

新會計準則頒布以前,我國對金融工具列報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相關的內容列報要求按照各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镀髽I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和披露》專門規范了金融工具披露方面的問題,與原規定相比,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差異,一是資產和負債的分類標準不同,導致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示方式不同。原規定要求以按期限劃分的金融資產種類為基礎進行金融工具的列報和披露,新會計準則規定根據金融工具的特點及相關信息的性質對金融工具進行歸類,按不同類別來確定應予披露的內容,這就改變了商業銀行財務報表結構。例如,現行資產負債表是按流動性分類排列的,而新會計準則根據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交易性質進行分類,這些變動將影響商業銀行現有的資產負債表項目的列示方式。二是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列示與披露要求不同。舊準則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列示與披露的規定較少,一般把衍生金融工具作為表外業務披露,新會計準則要求衍生金融工具表外業務表內化,這樣有利于及時、充分反映企業衍生工具所隱含的風險及其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同時新會計準則還對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要求企業披露較為詳盡的信用風險、利率風險、市場風險等信息。

會計金融工具準則分析論文范文第4篇

2006年2月15日, 財政部正式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在市場經濟下, 我國新企業會計準則實現了與國際準則的趨同。在關于銀行會計中, 新企業會計準則有四項涉及金融工具的具體準則, 即《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金融資產轉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列報》。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填補了我國會計標準在金融工具領域的空白, 為我國銀行全面推進會計標準國際化、提高會計管理水平、實現穩健經營提供了重要機遇。與此同時, 由于它的復雜性和專業性, 又為我國銀行的具體操作和執行帶來挑戰。

筆者擬在具體分析新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對銀行業的影響的基礎上, 為我國銀行有效執行新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提出一些建議, 以期同業界同仁共同探討。

一、新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對銀行業的影響

(一) 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相對復雜

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中, 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相對復雜。比如, 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涉及大量金融工具等方面的專業術語, 對比傳統會計中的會計原則、會計報告以及會計要素等有較大變動。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涉及到很強的技術操作, 進一步加劇了準則的復雜性。從一定程度上可以說, 復雜的準則會導致對準則的誤解和誤用, 造成會計信息可靠性的下降。同時, 過度復雜的準則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會計信息的可理解性, 從而增加使用者分析和使用信息的成本;另一方面, 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對銀行從業人員的專業能力和職業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國原有的會計準則是以規則為基礎的, 輔以詳細的操作指南, 需要作出專業判斷的規定較少。而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基本是原則性、導向性的, 很多規定比較復雜, 涉及大量專業術語, 規定了不同的計量屬性以供選擇, 大量業務需要會計人員和管理層進行專業判斷與風險決策。這種情況直接增加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準確、口徑一致地進行會計業務核算, 有效、系統地進行風險管理和經營決策的難度, 使銀行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面臨著巨大的考驗。

(二) 公允價值的運用難度較大

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下, 公允價值計量能及時反映資產和負債的市場價值變化, 真實、公允地反映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風險管理信息。公允價值是市場經濟的產物, 公允價值的取得必須以完全活躍的市場為前提, 活躍市場的公開報價是確定公允價值的最優依據。而我國的金融市場尚未發展成熟, 還不夠發達且欠規范, 利率和匯率未完全市場化 (即使金融工具存在類似活躍市場, 也因其缺乏足夠的深度和廣度, 導致其價格信息難以反映真正的公允價值) 。同時, 對于沒有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來說, 其公允價值需要借助于估值技術來確定, 而選用哪種估值技術、建立什么樣的估值模型, 這些都需要主觀判斷。既然是主觀判斷, 必然會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判斷人員主觀意志的影響。目前, 我國銀行的公司治理還存在許多缺陷, 缺乏相應的監督和懲罰機制, 一些高管人員的道德觀和誠信意識缺失, 會計人員的道德水平和執業能力也參差不齊, 所有這些都會影響到公允價值的“公允”, 使公允價值的可靠性受到質疑。

(三) 增加銀行財務狀況的不穩定性

金融工具會計準則要求更廣泛地采用公允價值計量, 并規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價值計量, 并從表外移到表內反映。這就使銀行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與我國的資本市場和宏觀經濟環境更為緊密地聯系在一起, 資本市場和經濟環境的任何變化都會通過公允價值計量反映到銀行的財務報告中, 銀行經營業績的不確定性大大增加。

(四) 嚴重影響銀行的資本充足率

資本充足率是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正常運營和發展所必需的資本比率。根據《巴塞爾協議》, 我國銀行業監管機構規定商業銀行必須達到的資本充足率指標是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的資本總額與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率不得低于8%。金融工具會計準則采用公允價值計價, 直接影響了這兩個項目。比如, 衍生金融工具納入表內核算增加了風險資產, 導致計算資本充足率的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發生變動;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 加劇了附屬資本的變動。

二、新金融工具會計準則下銀行加強執行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對策

當前, 我國銀行業已經全部執行了新企業會計準則。盡管目前銀行實施金融工具會計準則還存在很多問題, 短期來看客觀上會增加一定的轉換成本, 但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實施, 對銀行利大于弊。為此, 銀行應采取積極措施, 應對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帶來的影響。

(一) 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培訓

由于不同類別金融工具價值變動及不同類別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損益確認不同, 所以分類不當就可能導致銀行業金融機構相關數據產生偏差, 進而直接影響銀行的投融資決策。同時, 金融工具會計準則賦予管理層自由選擇權, 即由管理層來確定金融工具的分類, 并且金融工具一經分類不得隨意變更, 這就需要管理層具備良好的判斷能力, 能夠科學合理地對金融工具進行分類, 避免銀行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發生大的波動。另外, 管理層必須準確理解準則所闡述的關于公允價值、攤余成本、實際利率、現金流量折現等概念的含義, 充分認識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可能帶來的風險和潛在的致命性危害, 進而理解其中蘊涵的科學理念, 將這些理念運用到日常運營和經營管理中。

(二) 確保公允價值計量的公允性

由于我國金融市場發展不夠充分, 直接獲取公允價值存在一定難度, 開發公允價值估值系統成為當務之急。公允價值估值系統應具備強大的信息采集能力。對于有活躍市場報價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可參照目前基金的估值方法, 通過與市場交易機構進行連接, 實現相關信息的自動采集;對于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應注意采集活躍市場上類似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相關信息, 并通過預設的參數進行對比修正差異。估值系統對既無活躍市場、又無類似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報價可參考的公允價值定價, 應該選擇市場參與者普遍認同, 且被以往市場實際交易價格驗證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術, 建立估值模型來確定其公允價值。

(三) 樹立經濟資本管理理念

經濟資本是指為了吸收一定置信水平下的非預期損失而應該具備的資本金。運用經濟資本的計量和配置來管理銀行風險, 統一了銀行業金融機構資本管理和風險管理的基礎。通過經濟資本管理, 使銀行的整體風險和風險分布嚴格受到經濟資本約束, 進而通過內部的風險調整和資本有效配置實現銀行的價值增長。同時, 要把實施經濟資本配置機制作為落實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的內部管理工具, 以最低資本充足率約束為準則, 根據資本充足狀況對各項業務發展計劃進行調整, 有效約束銀行風險資產的增長, 將有限的資源配置到低風險、高回報的業務上, 通過不斷調整優化資產結構, 來降低高風險業務比重。改變過去單純追求規模擴張的粗放式增長方式, 實現風險的增長與資本的增長相協調, 從而使資本充足率水平得到逐步提高, 增強銀行的核心競爭力。

(四) 完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

公司治理結構是現代公司制企業在領導、管理、激勵和約束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層之間形成的權責分配、激勵約束和權力制衡關系, 涉及公司所有利益相關者之間在責、權、利上的劃分, 是一種雙向的、相互的控制關系和制度結構, 包括公司外部治理結構和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兩方面。完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 是銀行提高自身核心競爭力的首要選擇。銀行完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可采取多種措施, 包括優化股權結構、完善董事會決策程序、強化監事會監督職能、建立科學的經營者約束激勵機制等。銀行通過大力完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 建立有效的內部監督, 實現對會計信息披露的有效控制, 對人為操縱和投機行為形成有效制約, 使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得到全面執行。

會計金融工具準則分析論文范文第5篇

(一)金融資產分類

在IAS39中,金融資產被分為四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在IFRS9和FASB’s proposed ASU中,金融資產被分為兩類:以攤余成本計量和以公允價值計量。IAS39四分類模式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及貸款和應收款項是以攤余成本計量,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以公允價值計量,因此四分類模式到二分類模式的轉變實質上是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簡化。同時,金融資產二分類模式具體又可分為三類,即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二)攤余成本計量模式

在FASB’s proposed ASU中,只有短期應收款項才以攤余成本計量,其余金融資產均以公允價值計量;而在IFRS9中,部分債權投資和貸款及應收款項符合攤余成本計量的標準。IFRS9將金融資產按攤余成本計量的標準定為:主體業務模式的目標是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導致在特定日期產生僅支付本金以及未付本金利息的現金流量。其關鍵點有兩個:業務模式和合同現金流量特征。業務模式作為首要標準,是主體實現其業務目標,它不是以個別金融工具為判準,而是在一個更高的集合層次上(如資產組合)來判斷主體是持有以獲合同現金流,還是出售以賺價差,另外主體也可能同時有多個業務模式,因此金融工具的分類不必局限于報告主體層次。合同現金流量特征主要強調的是穩定性,利息僅僅是在特定時間內基于未到期本金的貨幣時間價值和信用風險所給予的對價,因而具有杠桿化特征的金融資產,由于合同現金流量高度可變而不能以攤余成本計量。

(三)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IFRS9規定不符合攤余成本計量標準的金融資產都按公允價值計量,同時僅當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于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的不匹配時,主體才有指定該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選擇權,而在FASB’s proposed ASU中,除短期應收款項外,其他金融資產均以公允價值計量。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其變動一般計入當期損益,而在符合一定條件時,也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選擇權,但在符合條件這一問題上,IASB和FASB存在較大分歧。IASB規定對于不是為了交易而持有的權益工具,主體可以在初始確認時有指定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選擇權。這種權益工具通常服務于主體的戰略目的,因而主體不希望其公允價值變動影響利潤表,故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而FASB則規定有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選擇權的只能是債權工具,且要符合如下條件:穩定的現金流量特征;業務策略是收取相關合同現金流量;不含有需拆分的嵌入衍生工具。在處置時,IASB規定其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利得或損失不允許再轉回損益,但可以轉入權益,因此該類資產與原準則中允許轉回損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同;而FASB則允許將其轉回損益,使得該類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無實質性差別,只是范圍上不再包括權益工具。實質上,FASB是將IASB規定的符合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這是公允價值計量范圍的擴大化,而為了緩和這種激變,FASB采用了雙重列報方式,即在資產負債表中同時列示其攤余成本和公允價值,示例如表1。這種雙重列報方式,一方面列報了攤余成本,從而提供了在當期損益中實現的現金流量信息;另一方面列報了公允價值,指出主體如果不再將其持有以收取合同現金流而可能實現的損益,或者主體將其持有以收取合同現金流的機會成本,另外還提供了當下市場對其預計未來凈現金流的評估信息以便對其減值提前預警。但公允價值計量范圍的擴大也帶來較多問題,如貸款是銀行的一項基本的長期資產,不是為了短期變現,但將其以公允價值計量則會誘導銀行的短視行為并加大波動性,另外現實中也不存在貸款的活躍市場,無法逐日盯市。

在金融資產重分類問題上,IASB規定當且僅當主體改變了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時,才允許將其在攤余成本和公允價值之間重分類。IASB認為這種重分類應是主體內外部變化所導致的且由高層管理者作出,同時它也會對主體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并能夠向外界論證說明。而FASB則不允許將金融資產重分類,實質上不允許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和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這兩類資產間的重分類,其意在減少盈余操縱的空間,防止主體在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上升時,就將其重分類至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從而美化利潤表,而在其公允價值下降時,仍將其保留在其他綜合收益中。

二、金融負債

(一)金融負債分類和計量

IASB基本保留了IAS39對金融負債的分類和計量,即交易性金融負債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而其他金融負債按攤余成本計量,但在滿足如下條件:含有嵌入衍生工具;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以攤余成本計量會導致會計不匹配的條件下,主體有對金融負債計量的公允價值選擇權,而含有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作為金融負債仍要按拆分處理。IASB認為,一方面,金融資產和負債的分類和計量的對稱性是沒有必要的,且也不會產生更有用的信息,另一方面,與金融資產對稱的金融負債的分類和計量方法尚未達成廣泛共識,故其未對金融負債的分類和計量做較大調整。而FASB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為金融負債的默認分類,短期應付款項可以按攤余成本計量。同時,金融負債也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選擇權;而在滿足上述條件下,若以公允價值計量會導致或惡化金融資產與負債的會計不匹配,則金融負債有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選擇權。為了避免對作為金融負債的含有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的主觀拆分,FASB將其作為一個整體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梢?FASB對金融負債分類和計量的核心是與其對金融資產的分類和計量保持對稱,而實質上擴大了公允價值計量的范圍。

(二)金融負債信用風險

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負債,主體會因自身信用風險變大而導致其公允價值降低,但同時卻在賬面上確認了一項收益,這明顯與人們的直覺相悖。對此,由金融負債信用風險變動而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一方面,主體很難在損益中實現,除該負債是為了交易而持有;另一方面,報表使用者可通過這些信息確定主體的整體風險,指明主體的資產是否可能發生減值等。因此IASB在《應用公允價值選擇權的金融負債》中規定,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全額計入損益,而對于采用了公允價值選擇權的金融負債,首先將其公允價值變動全額計入損益,然后再從損益中將自身信用風險變動額轉入其他綜合收益并單獨列示,且不允許再轉回損益。若主體將此類金融負債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共同管理,那么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全額都將計入損益,但該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中只有一部分計入損益,而由負債信用風險變動引起的部分則計入了其他綜合收益,從而產生了會計不匹配。而FASB則規定,無論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還是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其由負債信用風險變動引起的利得或損失都要在綜合收益表中予以單獨列示,從而賦予了報表使用者以自主選擇是否需要考慮這部分數額的權利。另外,IASB對負債信用風險的計量并未區分債務的價格和發行人的信用質量,而FASB則規定負債信用風險的計量不包括債務的價格,因為債務的價格只與市場狀況有關,與發行人的信用無關。

三、減值方法

(一)分類與計量差異

現行會計準則中關于金融資產減值的已發生損失模型對減值損失確認得較晚,反而在之前確認了較高的利息收入,易誤導投資者并導致過大的經濟泡沫,因此,IASB和FASB目前改革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一個重點就是減值方法的改進。在需要計提減值準備的金融資產的范圍上,IASB和FASB實質上是一致的,即包括貸款及應收款項和持有以收取穩定的合同現金流的債權工具,而不包括權益工具,但由于二者在金融資產分類和計量上的差異,導致在具體形式上有所不同,即IASB的范圍是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而FASB的范圍是短期應收款項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二)兩種減值方法

IASB在《金融資產:攤余成本和減值》中,提出了預期損失模型或稱預期現金流量法,即在估計金融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時,不僅考慮已發生的損失,還考慮未來的信用損失。預期損失模型要求主體在初始計量時就要確定金融資產的預計信用損失,并在此基礎上計算實際利率,在金融資產的存續期間按分攤到每一期的初始信用損失計提減值準備,同時將其從合同利息收入中扣除,并且在每個會計期間內還要重新估計預期信用損失,將減少或增加的預計現金流確認為減值損失或減值損失的轉回并且影響利息收入,利息收入的具體列報方式如表2。與已發生損失模型相比,一方面,預期損失模型無需觸發事件,只要預期損失有變化就會被立即確認,從而使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在其存續期內被更早地確認,防止了經濟泡沫被捅破時的大幅度減值對利潤表的波動;另一方面,預期損失模型規定每期的利息收入要扣除分攤到當期的預期信用損失,從而避免了虛幻的高利息收入,同時也反映出貸款人的經濟行為實質,即貸款人放貸時會做出損失預期,而其所收到的利息中的一部分正是對此預期損失的補償。

而FASB則提出了另一種減值方法,它以對金融資產現金流的可收回程度的預期為基礎,而不再強調其減值跡象發生的概論閥值,從而也更早地確認了減值損失。該減值方法規定,若預期無法收到自行發行的金融資產的包括本金與利息的全部應收合同額,及購買的金融資產在取得時原預期收取的全部金額時,主體應確認該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此方法與預期損失模型的最大不同點在于,在對金融資產現金流的可收回程度做預期時,需考慮與過去事件和現在狀況相關的所有可用信息,但卻不用考慮報告期之后的潛在未來事件。實質上,FASB的這種減值方法是對已發生損失模型的一種改良和優化。

四、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修訂的借鑒

(一)我國采取的計量模式

筆者認為,IASB倡導的攤余成本和公允價值的混合計量模式比FASB主張的以公允價值為默認的計量模式更適合我國。公允價值作為當前市場的脫手價格,市場才是資產或負債價值的最后裁定者;但公允價值是建立在預期交易而不是現實交易的基礎上的估計價格,既不公允又非價值,其自身就存在著合法性問題。另外,公允價值體現的是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及決策有用的財務報告目標,但問題的關鍵是對誰的決策有用,從其制定的初衷看,是對投資者買賣公司股票的決策有用。我國作為新興市場經濟國家,許多資產和負債還沒形成活躍市場,會計信息應以可靠性為前提,現階段應采取IASB倡導的混合計量模式,并應謹慎使用公允價值。

(二)我國采取的減值方法

在金融資產的減值方法方面,目前我國準則遵循的是已發生損失模型,而筆者認為IASB和FASB的新減值方法都不適合我國,經改進和優化的已發生損失模型應是目前框架下的較優選擇。IASB的預期損失模型將預計未來損失在整個持續期間內分攤的做法不符合權責發生制的理念,而且由于很難取得歷史數據和準確估計現金流,其在實務上可操作性較低,另外,企業還要為重新開發針對預期損失模型的定價系統付出較大成本。IASB和FASB的減值方法都致力于應對金融危機,更早地確認減值損失,因而放寬了計提減值準備的條件,不再強調觸發事件或客觀減值跡象,從而進一步擴大了減值準備計提中的主觀性,影響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而且還讓會計過多地承擔了風險控制職能,混淆了會計核算與風險管理的界限。我國市場經濟還不完善,法律法規尚未健全,因而在會計處理上過多地增加主觀性影響,將不利于資本市場的穩定,改進和優化現行的已發生損失模型從而減少盈余操縱,才是目前我國改革金融資產減值方法的重點。

參考文獻

[1]IASB.Exposure Draft-Fair Value Option for Financial Liabilities,May2010.

會計金融工具準則分析論文范文第6篇

一、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改進歷程

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出臺既是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 也是會計理論與實務發展的內在要求。隨著金融業的繁榮發展, 越來越多的衍生金融類資產不斷涌現。但由于過去會計制度的缺失, 對于新型的金融資產, 特別是無法取得初始成本的金融資產, 傳統的會計方法無法有效確認與計量, 必然要求有專門的會計準則來彌補這一缺陷。因此自1988年起,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 (IASC) 就開始立項制定金融工具會計準則;1995年批準公布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報》;1999年3月批準公布IAS39《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01年4月I-ASB開始全面采用IAS39。新出臺的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有效地緩解了金融資產無法確認和計量的問題, 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但在使用一段時間后, 許多財務報告使用者及其他的相關利害關系人普遍反映IAS39過于復雜難懂, 難以理解和應用, 要求對其進行改進的呼聲越來越高, 促使IASB與FASB決心聯合對金融工具會計準則進行改革。

2005年, IASB與FASB制定改善并簡化金融工具報告之長期目標, 拉開了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改革的序幕。2008年3月, 聯合發布了名為《降低金融工具報告之復雜度》的討論稿。全球性金融危機的爆發反映出公允價值對經濟的雙重影響, 加速了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改革的步伐。2009年4月IASB宣布取代IAS39的加速時間表, 目標是2011年以前取代IAS39的全部內容, 并制定了金融資產分類和計量、減值方法、套期會計三個階段加以實施。2009年7月發布《金融工具:分類與計量》草案, 11月發布《IFRS9:金融工具》, 完成了第一階段的計劃。

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改革的過程是極其復雜的, 涉及IASB各成員國和FASB所在國美國的核心經濟利益, 困難重重。但是在IASB和FASB的努力協作下, 依然取得了很大的進展, 并就一些核心問題取得一致。兩理事會在2009年10月的共同會議上達成以下共識:設計一套可以滿足報告可比性及透明性要求的核心原則, 達成信用減值會計的一致性, 減少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復雜性。

二、IFRS9與IAS39的差異比較

新發布的IFRS9對原準則IAS39做了較大的改動, 特別是在金融工具的分類、計量和減值等內容改進很大, 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 金融資產分類的差異

IAS39將金融資產分為四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投資, 貸款和應收款項,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IFRS9要求以企業管理該項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所產生的現金流的特點為依據進行金融資產劃分, 分為兩個大類, 即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和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同時保留一類初始指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入的金融資產。IFRS9規定:在確認金融資產時, 只有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才能被劃分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第一個條件, 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滿足以收取合同現金流為目的;第二個條件, 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將導致在特定日期僅獲得本金及未支付本金利息的現金流。除此之外的金融資產都屬于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范疇??梢钥闯鯥FRS9把IAS39對金融資產的分類加以歸納整理, 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并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賬款等歸并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目的是為了從原理上對金融工具的分類予以簡化, 便于實務操作。

(二) 金融負債分類的差異

鑒于IAS39對金融負債的分類在實際操作中運行良好, 因而大部分定義在IFRS9中得以延續, 僅在一些細節做了少許改動。IFRS9規定: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全部負債衍生工具以公允價值計量, 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損益;其他金融負債以攤余成本計量, 或分為衍生工具成分 (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損益) 和攤余成本計量成分 (以攤余成本計量) ;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負債, 其價值變動中由于自身信用風險變動所引起的部分計入其他綜合收入, 其他價值變動計入損益。

(三) 金融資產減值的差異

IAS39采用實際損失法計提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其規定:當且僅當存在客觀證據表明一項金融資產 (或一組金融資產) 初始確認以后發生的一個或多個事項導致該資產發生了減值, 并且該損失事項影響了可靠估計該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時, 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除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無需進行減值測試外, 其他均要進行減值評估, 并且有些減值損失可以通過損益轉回, 有些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IFRS9消除了IAS39中的多種減值方法和減值轉回的不同要求, 規定只需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進行減值評估, 并且減值可以轉回。IASB于2009年11月發布的《金融工具:攤余成本和減值 (征求意見稿) 》中建議用預期損失模型替代現行的已發生損失模型來確認減值, 核心內容是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初始賬面金額, 應以考慮未來預期信用損失的現值為基礎確定。該模型在估計以攤余成本計量金融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時, 不僅考慮已發生的損失, 還要考慮未來的損失, 體現了信用風險的管理理念。

三、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最新動向

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改進工作還在進行當中。2012年1月, IASB與FASB在聯合視頻會議上討論金融工具的分類、計量與減值議題。主要包含了金融工具合約現金流量的特性;第三種可能的分類方法 (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計入其他綜合收入的債務工具) 的依據和范圍;購買的有明顯信用損失預期的金融資產適用的減值模型, 以及該類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該如何列示。2012年2月, IASB與FASB在聯合視頻會議上主要討論了“three-bucket”減值模型的研究發展, 特別討論了應收賬款該減值模型的研究應用。2012年4月, IASB與FASB在聯合會議上主要討論了預期信用損失的估計問題以及“bucket 1”減值模型的計量方法。2012年5月在美國, IASB與FASB在聯合會議上主要討論了對于以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入 (fair value through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簡稱FVOCI) 的債務工具是否應該納入金融工具的范疇, 以及該類業務應該如何處理的問題。2012年6月在英國, IASB與FASB在聯合會議上主要討論了FOVCI類債務工具的范圍, 并分別討論了公允價值選擇權應用的情形。

四、結束語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改進工作依然是IASB與FASB合作的重點工作之一。幾乎在歷次IASB與FASB的聯合會議上都討論金融工具相關議題, 爭論的焦點集中在金融工具的分類、計量、減值等。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強制執行日期也推遲到2015年1月。但隨著兩個理事會努力地協作, 不斷達成共識, 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必將在會計界和經濟界發揮巨大的作用和影響。中國作為IASB的一員, 自1998年5月正式加入IASC以來, 一直積極參與理事會的各項活動與工作, 對于金融工具準則的制定和改進也發揮了應有的作用。但不可否認的是, 我國作為一個新興經濟體, 市場發育尚不成熟完善, 還無法建立適應IFRS9要求的經濟環境。這要求我國既要在準則的制定過程中充分爭奪自己的話語權, 建立對自身有利的規則, 同時也要求我國的相關行業特別是受影響最大的金融業不斷加強風險管理, 提高綜合素質, 盡早適應激烈的國際金融競爭。

參考文獻

[1]阮鵬熙.金融工具國際會計準則新變革及其影響 (J) .財會月刊, 2011 (28) .

[2]畢聰.IASB與FASB新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比較 (J) .新會計, 2010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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