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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鍋爐水壓試驗范文

2023-09-30

如何做好鍋爐水壓試驗范文第1篇

1.0.1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和《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規定》,為統一火電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內容,規范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①及有關機構②的質量行為,加強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保證工程質量,確保電網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充分發揮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制定火電、送變電工程11個階段性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

凡接入公用電網的電力建設項目,包括各類投資方式的新建、擴建、改建的火電建設工程,均應按上述相關典型大綱的規定進行質量監督檢查。

1.0.2《火電工程鍋爐水壓試驗前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以下簡稱本“大綱”)適用于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以下簡稱中心站),對電站鍋爐安裝工程水壓試驗前的質量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以重點抽查的方法進行。檢查范圍包括:鍋爐本體的全部承重結構、受熱面、承壓部件、爐外管道、雜項管道、密封結構和各種元、部件以及參加水壓試驗的主蒸汽、再熱蒸汽、主給水等管道系統,水壓用臨時上水和升壓用設備系統以及水壓試驗的工作環境、技術管理等條件。

1.0.3質量監督檢查以重點抽查的方法進行。檢查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質量行為時,對火電工程各“大綱”中重復性的條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經檢查符合規定、在后續工程中又未發生情況變化者,一般不再重復檢查;

1.0.4根據工程設計中采用新設備和新技術的具體情況,中心站可結合工程的實際特點,補充編制其具體的監督檢查細則,也可編制對本工程監督檢查的“實施大綱”,保證檢查的針對性和全面性。

1.0.5對國外引進設備工程的質量監檢技術標準,按供貨技術合同約定執行;合同中未作規定或規定不明確或國內、外技術標準有較大差異時,按由建設單位組織相關單位協商確定,并報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①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是指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調試、監理及生產 運行等單位。 ②有關機構,是指工程施工過程中,參與試驗、檢測工作的各類試驗室。 — 2 6— — 2 7 —

2 質量監督檢查的依據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大綱的引用而成為本大綱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大綱,然而,鼓勵根據本大綱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大綱。

國務院第373號令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國電總〔2000〕465號 《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督管理工作規定》

勞部發〔1996〕276號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勞人鍋〔1985〕4號 《進口鍋爐壓力容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勞鍋字〔1990〕8號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勞鍋字〔1989〕5號 《鍋爐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規則》

勞鍋字〔1990〕10號 《壓力容器產品安全質量檢驗規則》

國電總〔2002〕465號 《電力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定》

鍋監委〔1995〕001號 《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檢驗大綱》

DL612-1996 《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 DL647-2004 《電站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規程》

DL/T5047-1995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鍋爐機組篇)

DL5031-1994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管道篇)

DL/T869-2004 《火力發電廠焊接技術規程》

DL/T884-2004 《火電廠金相檢驗與評定技術導則》

DL/T821-2002 《鋼制承壓管道對接焊接接頭射線檢驗技術規范》

DL/T5190.4-2004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第4部分:電廠化學篇)

DL/T820-2002 《管道焊接接頭超聲波檢驗技術規程》

DL/T5190.5-2004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第5部分:熱工自動化篇)

DL438-2000 《火力發電廠金屬技術監督規程》

國電電源〔2002〕896號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導則》

《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規則》(勞動人事部)DL/T679-1999 《焊工技術考核規程》

DL/T868-2004 《焊接工藝評定規程》

DL/T869-2004 《焊接技術規程》 — 2 8 —

建質〔1996〕111號 《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鍋爐篇)

國電電源〔2001〕116號 《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管道篇)

建質〔1996〕111號 《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焊接篇)

國電電源〔2001〕210號 《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水處理及制氫裝置篇)

電綜〔1998〕145號 《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篇)

DL/T5054-1996 《火力發電廠汽水管道設計技術規定》

GB/T 1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建標〔2000〕241號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標準條文》(電力工程部分)

國電發〔2000〕589號 《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25條重點要求》

電建〔1995〕543號 《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

GB4053.3-93號 《固定式工業防護欄桿安全技術條件》

3 質量監督檢查應具備的條件

3.0.1鍋爐本體范圍內全部承重結構、梯子、欄桿、平臺以及其他所有零部件等全部施工完畢,經正式檢驗合格并簽證齊全。鋼架柱腳二次澆灌材料強度已達到設計值,并經正式驗收合格。鋼架沉降穩定,符合設計要求。

3.0.2鍋爐本體各受熱面和承壓部件安裝結束(包括聯箱內部檢查清理、管子通球、管頭封口、各部件找正和連接工作等)。

3.0.3參加水壓試驗的管道和支吊架施工完畢。爐本體的空氣、疏放水、取樣、儀表控制、加藥、排污和減溫水等管道已接到一次門以外。鍋爐本體各種管道安裝符合熱膨脹補償要求。主蒸汽、再熱蒸汽、給水等管道閥門、附件或臨時封堵裝置安裝完畢。

3.0.4水壓試驗范圍內所有焊口施焊結束,經過外觀檢查,并按規定進行了熱處理及無損檢驗(按規定的抽檢率)且質量合格。

3.0.5焊在受熱面管子或承壓部件上的所有另部件,如鰭片、銷釘、密封鐵件、防磨罩、保溫鉤釘、門孔座和熱工檢測取源件等施焊結束,焊渣清除,外觀檢查合格。爐膛和包墻管密封焊接嚴密;間隙超寬處已填補好,并符合標準要求。

3.0.6安裝現場盡量避免在受熱面上焊接臨時鐵件,已焊在受熱面的承壓部件上安裝加固或起吊用的臨時鐵件均應割去,并打磨光滑,表面不低于母材面,且母材無割傷現象。不銹鋼和易裂母材用無損檢驗檢查,確認表面無裂紋。 — 2 9 —

3.0.7屬于金屬監督范圍內所有各部件、元件的鋼號及材質均符合設計和制造文件的規定,并經核對無誤。經對合金鋼元件、鑄件和焊縫進行光譜或其它相應方法檢查無誤。

3.0.8鍋爐本體各部件吊桿、吊架安裝齊全,經過調整符合要求。

3.0.9鍋爐內外部如爐頂、樓梯、平臺、零米地坪、爐膛、冷灰斗、灰渣斗或撈渣機、水平煙道、低過、低再、省煤器及其灰斗清理干凈,無垃圾雜物。

3.0.10水壓試驗所用化學除鹽水水質合格,并有水質合格報告。水溫能保證符合制造廠規定,水量滿足水壓試驗所需水量。

3.0.11水壓試驗用臨時管系及升壓設備安裝調試完畢,臨時管道沖洗干凈,貯水容器清理干凈。

3.0.12水冷壁下聯箱及汽包等各部位移指示器齊全,安裝位置正確,指針和指示牌牢固;并校至零位。

3.0.13水壓試驗范圍內的設備、構件及管道上的承壓焊縫及其它應該檢查的部位不準保溫、涂漆。

3.0.14水壓試驗至少要有兩塊壓力表,其精度和量程符合規程要求,并經檢查驗合格,均在有效期內。

3.0.15水壓試驗必須使用的通道、樓梯、平臺、欄桿、踢腳板、臨時腳手架、通訊設施及照明(永久或臨時)均裝設完畢且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地面和道路清理干凈、無雜物,不積水、通行無阻。

3.0.16水壓試驗后的廢水排放系統暢通,能達到環保要求。

3.0.17水壓試驗方案措施已編制,并經審批。水壓試驗組織機構和人員分工已落實。

3.0.18水壓試驗系統圖和升降壓曲線圖已張掛于現場。操作卡已編制好,并為操作人員所掌握。參與水壓試驗的系統、閥門、水泵及電氣操作設備均應標識清楚,并掛臨時標識牌。

3.0.19與制造廠簽有“監裝”協議的鍋爐設備,已由廠家“監裝”人員按規定檢查完畢,并有書面確認文件。國外引進的鍋爐設備有工廠駐現場代表簽署的確認文件。

3.0.20在自檢和預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已經整改完畢。

3.0.21按《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定》進行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并有全部檢驗資料。 — 3 0 —

4 質量監督檢查內容和要求

4.1 對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檢查

4.1.1對建設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檢查

4.1.1.1項目組織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健全。對各責任主體及其現場機構質量管理體系進行了審核,各責任主體質量責任人到位;

4.1.1.2各類招投標文件齊全。與承包方的合同齊全、規范;

4.1.1.3有關工程管理、質量管理制度齊全、有效;

4.1.1.4無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強制性條文,降低工程質量標準或因要求承包方壓縮合理工期而影響工程質量等行為;

4.1.1.5按合同規定,由建設單位采購的材料、配件和設備符合質量要求,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檢查驗收辦法和標準和責任制度;

4.1.1.6按規定對鍋爐鋼架沉降定期觀測,測量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符合有關規定;

4.1.1.7按規定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檢查;

4.1.1.8對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已經審批。

4.1.2對勘察設計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4.1.2.1承擔的工程設計項目與本單位資質相符;

4.1.2.2主要項目負責人執業資格證書與承擔任務相符,經本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對項目的設計質量負責,責、權明確。

4.1.2.3按計劃交付施工圖紙,保證連續施工。設計變更單和技術洽商單等文件審批手續完備、規范。按規定進行設計交底;

4.1.2.4無指定材料或設備生產廠家的行為;

4.1.2.5施工現場設計代表工作到位、處理設計問題及時,無因設計問題處理不及時,而影響施工進度的現象。

4.1.3對監理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4.1.3.1工程監理合同已簽訂。質量管理體系健全,運行有效;

4.1.3.2總監理師已經本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監理機構健全,專業人員配備合理,滿足工程需要。各級監理人員資格證書齊全,其資質與承擔任務相符。責任制落實,符

— 3 1 —

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

4.1.3.3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監理工作程序審批手續完備、實施有效;

4.1.3.4對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質量驗評表已審定。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工程技術洽商等技術文件審批及時,手續完備;

4.1.3.5對施工單位合格供貨商名錄已經審查;

4.1.3.6建立了對到貨設備、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進行開箱檢驗的管理辦法和相關制度;

4.1.3.7對施工單位(含各類形式的分包隊伍)的資質進行了審查,且無轉包或違法分包情況;

4.1.3.8對現場各類試驗室和試驗人員以及特殊工種人員的資質、資格進行審查。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責任到位,手續齊全;

4.1.3.9對各施工單位的計量管理進行了審查;

4.1.3.10按照“強制性條文”、驗收規范和驗評標準,對隱蔽工程、完工項目及時驗收并規范簽證;

4.1.3.11對現場發現使用不合格材料、配件、設備的現象及時制止。對發生的質量事故配合責任單位調查處理;

4.1.3.12對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經組織論證、審核;

4.1.3.13對預監檢提出的待整改問題已處理完,并檢查驗收完畢。

4.1.4對施工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4.1.4.1本單位的資質與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相符。施工承包合同已簽訂;

4.1.4.2項目經理已經本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項目部組織機構健全,技術負責人、質檢員等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配備齊全,滿足施工和質量管理的需要,并具有相應資格及上崗證書;

4.1.4.3現場金屬試驗室(或合同檢測單位)資質證書與試驗項目相符,試驗人員持證上崗。金屬監督工作符合有關規定; 4.1.4.4施工質量驗評項目劃分表完整、準確,符合“驗評標準”和工程實際,已經監理單位審批。施工質量驗評簽證齊全、規范;

4.1.4.5計量管理制度健全,并切實執行。施工用計量器具合格,在有效期內;

4.1.4.6專業(鍋爐、焊接及金屬檢驗)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經過批準,施工技術交底制度健全,并能有效貫徹執行;水壓試驗方案措施已經審批; — 3 2 —

4.1.4.7設計變更、材料代用管理制度健全,簽證及時、齊全,管理閉環;

4.1.4.8合格供貨商名錄和合格分承包商名錄齊全;

4.1.4.9鋼材、焊材采購、保管、復試、發放制度健全,跟蹤管理臺帳規范;

4.1.4.10質量問題臺帳規范,管理閉環;

4.1.4.11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4.1.4.12對工程質監站預監檢中提出的待整改的問題,已處理完畢。

4.2 對技術文件和資料的監督檢查

4.2.1設備供貨合同中規定的國內或國外的鍋爐銘牌、制造廠標準、圖紙及設備出廠證明書和安裝技術手冊;

4.2.2設計院文件和圖紙;

4.2.3鍋爐設備監造報告;

4.2.4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檢驗報告;

4.2.5安裝資料:

4.2.5.1鍋爐鋼架:

1)鍋爐鋼架制造質量檢驗報告;

2)鍋爐鋼架基礎劃線簽證記錄;

3)基礎交接驗收記錄、混凝土基礎及二次澆灌強度試驗報告;

4)鍋爐鋼架安裝記錄及驗收簽證書;

5)鍋爐鋼架高強度螺栓連接副試驗報告和施工記錄;

6)鍋爐鋼架焊接質量技術記錄;

7)鍋爐鋼架安裝技術措施(或作業指導書);

8)鋼架沉降觀測記錄。

4.2.5.2鍋爐受熱面:

1)鍋爐受熱面組合、安裝和找正記錄及驗收簽證書;

2)鍋爐受熱面及聯箱的清理、通球記錄及驗收簽證書;

3)鍋爐受熱面安裝技術措施(或作業指導書);

4)圖紙會檢記錄;

5)施工技術交底記錄;

6)水壓試驗用水水質合格報告;

7)水壓試驗時加于水中防腐藥液的成分分析報告; — 3 3 —

8)水壓試驗用壓力表的校驗報告;

9)水壓試驗用臨時堵頭和其它受壓臨時管道的強度計算書;

10)臨時管道和貯水容器沖洗、清理記錄;

11)所有參加水壓試驗的主要管道及支吊架安裝技術記錄;

12)鍋爐安裝和焊接專業施工組織設計;

13)經審批的水壓試驗方案措施和水壓試驗后,鍋爐防腐措施。

4.2.6焊接施工資料: 4.2.6.1鍋爐焊接情況匯報;

4.2.6.2焊接質量保證措施;

4.2.6.3焊接工藝評定報告;

4.2.6.4焊接熱處理匯總資料;

4.2.6.5焊接和熱處理作業指導書(或措施);

4.2.6.6焊接材料管理制度。質保書和跟蹤記錄;

4.2.6.7焊工、熱處理及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證書;

4.2.6.8標有焊口、金相檢驗、硬度、探傷和蠕脹測點位置的主管道單線立體圖;

4.2.6.9金屬試驗室技術管理制度和技術責任制;

4.2.6.10受熱面、鍋爐聯絡管、本體管道、安全閥管座、主蒸汽、再熱蒸汽、給水管道的焊接技術和檢驗資料(包括外觀驗評記錄、代樣檢驗報告、無損檢驗報告、焊口返修記錄和熱處理、硬度及金相、光譜檢驗報告);

4.2.6.11水壓試驗范圍內的焊接一覽表與相應的技術記錄圖。

4.3 對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檢查

4.3.1對鍋爐水壓試驗范圍內設備、另部件、管道安裝工藝質量的監督檢查。

4.3.1.1鍋爐懸吊系統和管道支吊架符合設計要求:爐頂大板梁支座連接符合設計要求。大板梁撓度應在受熱面吊裝前和進水前兩個情況下均測量記錄,并符合設計要求;汽包和受熱面聯箱及其支架或吊桿安裝符合要求,冷態預偏度正確,U型吊桿與汽包壁接觸良好;爐頂吊桿、恒力吊架和彈簧吊架安裝齊全準確,受力均勻;爐頂吊桿墊板焊接牢固,吊桿冷態預偏位置調整好。有蝶形彈簧的吊桿,彈簧壓縮量應符合設計值;支座、墊板、銷、軸、開口銷及螺帽制動措施等零件齊全,螺栓至少應露出螺帽1-2扣;管道支吊架與管道連接良好,安裝位置正確;固定支架固定牢靠,導向支架導向正確,預留膨脹量符合設計要求;彈簧吊架定位銷安裝牢固,需要臨時加固的支吊架已加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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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承受管道充水后的載荷。

4.3.1.2熱膨脹系統能保證爐本體膨脹舒暢,各處膨脹間隙應符合圖紙要求。受熱面與爐架之間、受熱面與管道之間、各受熱面之間、各管道之間、管道與支吊架之間、吊桿與管道及其他金屬構件間有足夠的膨脹間隙,保證熱態不碰、不卡、不產生額外應力。安裝用受熱面與爐架間臨時連接已割去。鍋爐本體延伸到各處去的管道,不阻礙鍋爐的膨脹或使管道本身受力過大,有足夠的補償能力。水冷壁下集箱和汽包或汽水分離器上位移指示器應齊全,位置正確,指針和指示牌牢固,已校至零位。爐底水冷壁與灰渣斗或撈渣機間的水封板,與集箱或管子的連接符合圖紙,膨脹間隙足夠。

4.3.1.3鍋爐密封結構按圖紙安裝,焊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爐頂密封,頂棚管平整度和節距,符合標準要求;頂棚管吊攀、爐頂密封鐵件按圖紙裝齊,不漏焊。應滿焊的不能點焊或間斷焊;焊縫外觀符合規范要求;燃燒器安裝尺寸、與水冷壁連接質量符合標準要求,燃燒器切角拼縫鰭片寬度不得超限;頂棚煙道等處密封鐵件的安裝符合圖紙要求,側墻膜式壁與折焰角、水平煙道、冷灰斗等處密封結構,滿足相對膨脹和密封要求。

4.3.1.4水冷壁和包墻管的剛性梁安裝正確。剛性梁與水冷壁或包墻管間固定連接點和活動連接點的施工符合圖紙要求。剛性梁兩端連桿為外開口,銷軸、墊片安裝及焊接的方式正確。與水冷壁和包墻管連接的內梆帶安裝焊接正確;膨脹預留間隙符合要求。水平剛性梁間平衡桿安裝符合圖紙要求;能保證水冷壁自由膨脹。有膨脹中心限位裝置的鍋爐,該裝置應能保證鍋爐膨脹中心,受熱面上下膨脹自由,且不防礙水平方向的熱膨脹。有垂直剛性梁的鍋爐,水平剛性梁與垂直剛性梁連接處應有膨脹補償措施,并安裝正確。

4.3.1.5鍋爐設備保管效果良好,無銹蝕、變形損壞的情況。主管子外表面無縱向拉痕、損傷、裂紋、永久變形及引弧坑等缺陷;施工臨時鐵件全部割除并打磨圓滑,不傷及母材;彎頭橢圓度外觀無異常;爐本體管道排列整齊,工藝美觀,有足夠的疏水坡度,不影響膨脹,不阻礙通道;管道的膨脹間隙應考慮保溫層厚度;支吊架符合圖紙要求;屏式過熱器、低溫過熱器、高溫過熱器、低溫再熱器、高溫再熱器及省煤器等管屏平整度符合規范要求;管夾具、外形尺寸、節距偏差、防磨設施等符合標準,懸吊管受力和排列均勻;尾部煙道內受熱面與包復管間距合理,不會形成煙氣走廊;懸吊式受熱面與水平煙道底部管間有足夠膨脹間距,符合圖紙要求;不銹鋼附件需要焊在水冷壁上時,與水冷壁間應設碳鋼過渡段,或按有關技術規定焊接。 — 3 5 —

4.3.1.6水壓試驗范圍內臨時受壓管件如堵頭、流量法蘭或流量短管段、臨時管道等符合強度計算書要求,且有材質證明。臨時閥門的規格與水壓試驗壓力相當,并按正式焊接及熱處理工藝進行施工。

4.3.1.7水壓臨時系統和設備安裝調試完畢,質量合格、表計齊全,符合標準。水壓用水質有合格試驗報告,加藥量符合要求。水壓試驗水溫符合制造廠或規范要求;供水量滿足水壓試驗期間耗水需要,排放系統暢通;排放水質符合環保要求。水壓后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

4.3.2對水壓試驗范圍內設備、管道及附件的焊接及金屬無損檢驗質量的監督檢查

4.3.2.1鋼材堆放整齊、地面不積水、分類清楚,有色標和掛牌。賬、卡、物三者相符,未發生錯收、錯發及混料現象。

4.3.2.2焊材保管、堆放、貯存情況符合有關規定。

4.3.2.3安裝焊口外觀質量抽查:焊縫成型、余高、焊縫寬度、表面氣孔及凹陷、咬邊、錯口、偏折度、未熔合等符合規定,藥皮、飛濺物清理干凈。

4.3.2.4鍋爐受熱面管子焊縫的代樣符合規程要求。

4.3.2.5對焊縫探傷底片的透照質量、評片質量和保管質量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

4.3.2.6設備及管道上無引弧坑,施工用臨時焊接鐵件割除時不得傷及母材。

5 質量監督檢查的步驟和方法

5.1 檢查步驟

5.1.1鑒于電力建設工程的技術特點,質量監督檢查以階段性檢查方式為主,結合不定期巡檢并隨機抽查抽測的方式進行。階段性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按自查、預監檢和正式監督檢查三個步驟進行。

5.1.2自查

由工程質量監督站督促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按本“大綱”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對質量行為、“強制性條文”執行情況和工程實體質量及技術文件、資料進行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符合要求后,書面報告工程質監站,并申請預檢。

5.1.3預監檢

由工程質監站負責,組織工程建設、監理、設計和施工等單位,按本“大綱”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對質量行為、“強制性條文”執行情況和工程實體質量及技術文件、資料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完畢對工程質量做出客觀、公正、恰當的評價,對存在的問題進 — 3 6 —

一步整改。整改完畢,并經監理單位確認,且形成管理閉環資料后,由工程質監站提前七天,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監督檢查的書面申請。各責任主體均應認真準備好關于工程建設管理和工程質量的書面匯報材料。(匯報的主要內容見5.2.3條)。

5.1.4正式監檢

中心站接到工程質監站的質量監督檢查申請后,應在不超過七天之內組織相關專業質監工程師組成監檢組,按本“大綱”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對質量行為、“強制性條文”執行情況和工程實體質量及技術文件、資料進行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并核查預檢中提出的整改項目。

工程質監站和建設單位負責接受監檢的組織工作,其他各責任主體必須全程認真配合檢查。

5.2 檢查方法

5.2.1監督檢查組可按本階段工程所涉專業分專業小組,也可按質量行為檢查和實體質量檢查分組,按本“大綱”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在相關受監單位的相應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配合下,進行檢查工作。

5.2.2檢查一般采?。捍髸犎R報后,分專業組以查閱資料、座談詢問、現場查看、抽查實測等方法進行。在專業組檢查的基礎上,經監檢組討論評議,形成對本階段工程質量的綜合評價和檢查結論。然后,以大會形式通報工程建設各方主體。

5.2.3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迎檢匯報材料的編寫,應結合本“大綱”的內容和要求,并力求簡明、清晰、真實、準確地反映本單位在工程建設的組織管理、質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況;反映實體質量和成果以及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等方面的情況并認真填寫附表。匯報的主要內容一般為:

5.2.3.1建設單位:本階段工程概況,本階段工程建設的組織管理、質量目標、質量管理措施,計劃進度和實際進度,本階段工程發生的質量問題和處理結果,遺留問題和處理計劃,經驗教訓和改進措施。

5.2.3.2設計單位:本階段工程設計概況和技術特點,設計質量控制措施,技術供應和工代現場服務,對本階段施工質量與設計規定符合性的評估,發生的重大設計變更,經驗教訓和改進措施。

5.2.3.3施工單位:本階段工程施工范圍和主要工程量,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運行效果,施工質量目標,質量管理工作和質量控制效果,實體質量狀況,實際施工進度,發生的質量問題和處理結果,遺留問題和處理計劃,經驗教訓和改進措施。 — 3 7 —

5.2.3.4監理單位:本階段工程監理工作范圍,工作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監理人員配備和工作的組織管理及工程質量控制,施工質量驗評結果統計,對本階段施工質量的評估,發生的質量問題和處理結果,遺留問題和處理計劃,經驗教訓和改進措施。

5.2.3.5工程質監站:預監檢情況匯報。

6 檢 查 評 價

6.0.1各監檢專業小組檢查結束,經組內評議,對本專業的工程質量提出評價意見和整改要求以及改進工作的建議。同時,形成書面資料。

6.0.2經監檢組評議后,對本階段工程建設質量行為、“強制性條文”執行情況和實體質量及技術文件和資料作出綜合評價和檢查結論。

6.0.3以大會形式通報各專業小組的質量評價意見和整改要求以及改進工作建議。監檢組通報綜合評價及檢查結論。 6.0.4對檢查結論滿足本“大綱”要求者,可頒發本階段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結論簽證書”。會后,質監中心站出具正式質量監督檢查報告。主送本階段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的相關受檢單位和其主管部門。抄送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和地方政府委托監督工作的主管部門。

6.0.5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完成監檢組提出的整改要求,由監理單位正式檢查驗收后,經工程質監站確認并書面報送質監中心站備案。 — 3 8 —

附 表

受 檢 資 料 目 錄

監檢階段:序 號

制表單位:

資 料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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