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海洋資源論文范文

2023-03-20

海洋資源論文范文第1篇

一、歸納總結

新授內容結束后,教師將課堂教學內容有條理地、簡明扼要地歸納出來。這樣既能理清學生紛亂的思緒,構建知識網絡,又能點明教學內容的重難點,使學生的學習有所側重。此法可由教師來做,也可引導學生來做或師生共同歸納。

二、布惑置疑,再起波瀾

北宋哲學家張載指出:“在可疑而不疑者,不曾學,學則須疑。”作為一名現代的教師只會“解惑”是很不夠的,更重要的是會“布惑”,并以此激發學生探討問題的興趣,使由難變易的教學過程再起波瀾。

三、首尾呼應

生物課堂教學,應使首尾銜接自然,前后呼應有序,力爭達到首是首,尾是尾,不偏不倚,渾然一體的境界,從而可使授課主題得到升華,也能給學生以不小的驚奇。另外,還應處理好這堂課尾與下節課首的銜接與呼應。

四、討論比較

將新學知識與原有知識通過分析進行討論比較,找出它們各自的本質特點和不同點,找出它們之間內在聯系和相同點,可使學生對新舊知識的理解更準確深刻,記憶更清晰牢固。

五、達標鞏固

課堂結束或部分教學內容結束時,都可以適時安排學生的實踐活動。這樣既可使學生所學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得到強化和應用,又可使課堂教學效益得到及時反饋,從而獲得下面或下節課教學內容乃至教學方法的調整信息。達標鞏固包括實驗操作、習題訓練,也可以讓學生討論比較、做題組測驗、解題競賽,也可以讓學生上講臺練習。

六、設置懸念

好的懸念設置能誘發學生的求知興趣,能激發學生思維想象的浪花,能使學生產生急于知道下文的迫切心理。為此,教師要仔細分析上下兩節課間的聯系,在某些課之結尾,設計好富有啟發性的問題,造成懸念,激發學生的求知欲望。

七、妙設歌訣

達標鞏固練習或布置作業,是生物課堂常用的“收尾”方法。久而久之,學生會厭倦。如果教師設計出富有哲理性、新穎性的歌訣、謎語,則同樣能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這樣的“收尾”練習使學生產生一種新鮮感,會即刻激發學生探求每句歌訣所蘊含的知識內容。

八、冶情勵志

在某些課堂“收尾”時,引用與教學有關的名人生平事跡,贊揚名人的思想品質或推崇名人的治學精神,給學生樹立起學習和模仿的樣板,巧妙地寓政治思想教育于本課“收尾”教學之中。如講“探索生物的奧秘”時,聯系我國明代杰出植物學家藥物學家李時珍的輝煌事跡:他常常是頭戴斗笠,肩背藥筐,“東西南北中”,江湖田野山村處,搜羅百氏,訪采四方,用了27年時間付出大半生心血,完成了令世人矚目的巨著——《本草綱目》。還可簡介我國現代水稻育種專家袁隆平的業跡。又如講“生物進化的證據和原因”時,簡介英國著名生物學家達爾文的生平事跡:他從小就活潑好動,喜歡采集昆蟲,制作生物標本,對動物進行解剖、分類,作觀察記錄,特別是在“貝格爾”號上長達五年的環球科學考察,收集大量有關生物進化的資料和證據,經大量觀察研究分析,終于成功地用“自然選擇”學說解釋生物進化的原因,并于1859年出版了《物種起源》這部巨著,在世界上引起極大的反響,被恩格斯贊譽為19世紀自然科學的三大發現之一。通過實例,使學生深刻認識到,從古至今,任何一項成就的取得都必須付出辛勤勞動,從而激勵他們奮發學習,報效祖國。

誠然,“畫龍點睛”無定式,但它的精心設計與草草收尾,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推薦人 潢川 余濤

海洋資源論文范文第2篇

食物資源:僅位于近海水域自然生長的海藻,年產量已相當于目前世界年產小麥總量的15倍以上,如果把這些藻類加工成食品,就能為人們提供充足的蛋白質、多種維生素以及人體所需的礦物質,海洋中還有豐富的肉眼看不見的浮游生物,加工成食品,足可滿足300億人的需要,海洋中還有眾多的魚蝦,真是人類未來的糧倉。還有南極的磷蝦,每年都產50多億,我們只捕撈1億~1.5億噸,就能達到全世界魚蝦捕撈量的一倍還多。海洋藥物:鮑可平血壓,治頭暈目花癥;海蜇可治婦人勞損、積血帶下、小兒風疾丹毒;海馬和海龍補腎壯陽、鎮靜安神、止咳平喘;用龜血和龜油治哮喘、氣管炎;用海藻治療喉嚨疼痛等;海螵蛸是烏賊的內殼,可治療胃病、消化不良、面部神經疼痛等癥;珍珠粉可止血、消炎、解毒、生肌等,人們常用它滋陰養顏;用鱈魚肝制成的魚肝油,可治

礦產:1. 。海濱沉積物中有許多貴重礦物,如:含有發射火箭用的固體燃料鈦的金紅石;含有火箭、飛機外殼用的鈮和反應堆及微電路用的鉭的獨居石;含有核潛艇和核反應堆用的耐高溫和耐腐蝕的鋯鐵礦、鋯英石;某些海區還有黃金、白金和銀等。中國近海海域也分布有金、鋯英石、鈦鐵礦、獨居石、鉻尖晶石等經濟價值極高的砂礦。2. 熱液礦藏。是一種含有大量金屬的硫化物,海底裂谷噴出的高溫巖漿冷卻沉積形成,已發現30多處礦床。僅美國在加拉帕戈斯裂谷儲量就達2500萬噸,開采價值39億美元。3. 可燃冰。是一種被稱為天然氣水合物的新型礦物,在低溫、高壓條件下,由碳氫化合物與水分子組成的冰態固體物質。其能量密度高,雜質少,燃燒后幾乎無污染,礦層厚,規模大,分布廣,資源豐富。據估計,全球可燃冰的儲量是現有石油天然氣儲量的兩倍。在上世紀日本、前蘇聯、美國均已發現大面積的可燃冰分布區。中國也在南海和東海發現了可燃冰。據測算,僅中國南海的可燃冰資源量就達700億噸油當量,約相當于中國目前陸上油氣資源量總數的1/2。在世界油氣資源逐漸枯竭的情況下,可燃冰的發現又為人類帶來新的希望。

海洋資源論文范文第3篇

中圖分類號:s9

1.活動概況

2010年7月我們共青團華南師范大學化學與環境學院委員會赴汕頭南澳三下鄉服務隊調研小組針對南澳漁業嚴峻的狀況,我們深入了解南澳近幾年漁業的發展情況和禁漁期的實施力度,親自走進南澳漁民的生活,進行實地采訪和考查,進一步分析南澳人們的海洋資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找出南澳島在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從而探討出南澳海洋資源急劇減少的原因。

我們在調研的同時,一方面通過查閱國內外前沿文獻等方法對南澳島的海洋資源利用提出改進的建議和方法,以提高當地漁民的生態保育意識,減少對海洋生態環境極大的破壞。另一方面我們會通過咨詢專家,采納他們有建設性的建議,在漁民中廣泛開展宣傳工作,盡可能地減少漁民違法、違規的捕撈方式,讓保護好海洋資源的知識普及到每個漁民家庭。

2.南澳海洋捕撈概況[1]

南澳作為廣東省唯一的海島縣,其中主島南澳島面積106.14平方公里,海岸線76.77公里,人口7.2萬,目前仍以海洋漁業為主要產業。該縣擁有海域4,600平方公里,海洋捕撈業發達,為全國水產百強縣[1]。漁業向來就是南澳人民的生計之業,全島大概有一萬人口以漁業為業。千百年來當地人民已養成了靠海吃海的“討海”模式。

但由于近幾年海洋生物逐漸地減少,出海的成本比往年高出許多,原本每天揚帆出海,滿載而歸的熱鬧景象已成為南澳漁民的回憶。再加上近幾年”單拖作業”盛行,加上炸、電、潛捕等違法、違規的捕撈方法,加劇了海洋資源的枯竭,減少了當地的生物多樣性。捕撈業急劇蕭條,漁民的生計已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導致很多漁民不得不改行換業。

3. 調研采訪過程

2010年7月19日我們于南澳縣后宅鎮后江渡口采訪了漁民。漁民給我們介紹了南澳捕撈的相關情況。整理歸納如下:

3.1捕撈概況

南澳漁民以捕撈魷魚為主,也有捕撈石斑魚和龍蝦。該漁民采用的捕魚工具為海山制造,漁船噸位在37-38噸之間,漁船編號由漁政局統一編號,到派出所辦證。捕撈工具主要有魚鉤釣和單層網。冬天撒網捕各種魚夏天用鉤捕魷魚。政府禁止采用炸、電、潛捕等違法、違規的捕撈方法,同時,禁漁期禁止使用三層網,防止魚苗等被捕。

3.2捕撈工具

調魷魚的魚鉤最早采用日本產的,后來采用臺灣產的,現在主要從內陸購買。由于魚鉤有熒光,利用魷魚的趨光性,無需魚餌既可捕撈魷魚,并可多次使用,有很大的經濟有效。熒光在白天也能發揮效果,故白天也能吊到魷魚。由于魚類對反差較大的物體比較敏感, 因此, 在一些漁具的設計中, 往往采用與海水顏色較接近的網線。如拖網一般使用綠色網線, 刺網以及釣具用線一般都使用透明色。在釣具作業中, 通常使用擬餌可以明顯提高捕獲效果。另外,利用海洋生物的生性行為,利用其游泳的特征、集游等行為特征,布置拖網、圍網、地釣具、耙刺等捕撈工具。

3.3收成情況

每次都不一定相同,少則幾十公斤,多則上百公斤不等。而從農歷一月份到現在七月份,半年左右的時間,每人平均能賺一兩萬,少的也有七八千,而一條船常雇五六人。今年捕的魷魚比前幾年好,魚類的品種基本維持不變。五月到八月份是打撈最好的時段,而七月份最佳,銷售情況:主要返鄉賣給魚販或運到內陸賣給魚販,轉運至內陸的魚販要加收5%的稅。

3.4船只的動力情況

船只以柴油作為動力能源,耗油情況主要取決于船只大小。360匹馬力的船只7天約用1千多升油?,F在政府會補貼油差價,補貼數目依據船只的馬力而定,而補貼金主要分給船長及長工,臨時工則沒有。

3.5船上生活

出海前,要備用食物,食物包括蔬菜,豬肉,水果,米、以及飲用水等生活使用品。分配人員負責炊事工作。而船上的垃圾直接扔進海中,因為沒有接到相關管理局的禁止通知。在捕撈方面,一般拋下魚鉤后,一般兩小時后起鉤,偶爾拋下魚鉤后如果沒有收獲則換地方

3.6海洋生態情況

隨著我國海洋捕撈業漁獲量的增長,捕撈能力也顯著膨脹,漁船捕撈能力過剩以及有效管理的缺失將不可避免地導致我國沿岸及近海主要魚類種群枯竭。傳統經濟魚類在中國海洋生態系統營養結構中處于關鍵的位置,關鍵物種數量銳減必然會影響到整個海洋生態系統中其他種類的組織結構。據漁民所了解,在近些年來,不可否認一些非法的捕撈行為影響了海洋資源的平衡,但魚類的品種基本維持不變,具有相對穩定性。此外,最近海洋很少發生赤潮現象。

4.當地捕撈業存在的問題

經采訪總結,我們歸納出漁業捕撈現狀存在以下問題:

4.1勞動者受教育程度不高,總體素質依然較低。

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雖然九年制義務教育進一步普及,成人教育廣泛開展都有效地提高了人口的文化素質,但從事漁業捕撈的人員總體受教育水平依然較低,特別是高學歷人員更少從事漁業捕撈生產,捕撈人員受教育程度多半是高中以下。

4.2年齡日趨老化,傳統漁民后繼無人。

從年齡結構分布來看,捕撈勞動力整體年齡偏大,而傳統漁民的年齡更偏大。呈現出年齡結構老化、傳統漁民后繼無人的狀況。導致這種情況存在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漁業生產大部分船只經濟效益低、社會效益不高,勞動力價值較低,生產作業環境不如陸地,外來年輕人員不愿意從事捕撈業生產。再加上傳統漁民子女不愿意從事如此高投入、高風險、生產環境差的捕撈業生產,傳統漁民生產人員越來越少。

4.3外來人員所占比重高,部分人員無證上崗生產,缺乏安全生產意識。

非傳統漁民即外來人員從事捕撈行業的人數占較高比例。據了解,非傳統漁民無證人員約占30%左右,這些人員沒有足夠的安全生產意識,沒有完全掌握安全生產技術,更不用說規避相應的崗位操作風險,往往發生事故的就是這些非傳統漁民。

4.4傳統漁民參股多,雇工人員參股少。

從調查數據來看,傳統漁民參股人數占捕撈傳統漁民人數的近一半,而非傳統漁民參股人數占捕撈非傳統漁民人數的比例小。傳統漁民中未參股人員享受不到國家漁業柴油補助政策的好處,再加上受到外來人員的沖擊,未參股的傳統漁民工資待遇也受到影響,這些使漁業生產管理更加困難。

4.5漁民社會化保障體系有待建立。

據了解,南澳統一的漁民養老保險制度尚未建立。所有傳統漁民退休人員無退休金。只能依靠先前的積蓄或者轉移行業維生。

4.5海洋生態保護意識不強。

漁民由于受教育程度上的限制,生態保護意識弱。捕撈過程中,若沒有相關部門的明文規定,漁民往往會因一時的方便,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做出對海洋生態不利的行為,甚至,會因一時的沖動,只著眼于眼前利益,過度捕撈,或捕撈國家保護的海洋生物。

5.建議

查閱相關資料,我們整理出對這些問題的有效應對策和建議

5.1加大崗前培訓,提高實際操作技術[2]。

要加大培訓力度,將崗前培訓列入漁民下海的必要前提,以政策法規進行硬性規定。崗前培訓內容要實用,既要有實用技術、勞動技能,又要有政策法規等內容??赏ㄟ^集中培訓、定向培訓、委托代培、上門培訓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在培訓經費上各級政府可根據實際培訓的次數進行補貼。同時要規范漁業用工制度,漁政部門要加強漁業安全管理,開展無證上崗船員的查處。切實提高漁民的生產技能,降低生產成本,減少事故發生,保護弱勢群體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此外,加強海洋生態保護意識。

5.2建立漁民社會化保障體系[3]。

建議政府將漁民的社保問題納入重要的議程,作為為民辦實事來抓。建議對進入漁業生產的人員采取與企業的方式一樣,為船上漁民按月繳納社保,并且可以跨省流轉,政府再相應補助一些。其次村級公司也為所屬傳統漁民補助一些,這樣才能有效建立社會保障制度,讓漁民老有所養,切實解決漁民后顧之憂。

5.3深化漁區村級集體改革[4]。

漁村集體經濟發展使漁民得到了實惠,傳統漁民隨著年齡的增長,人員越來越少,村級集體資產后繼無人,現有漁民有要求進行集體資產股份化改革的想法,有關部門思想上未解放,怕做的不夠好,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建議政府引起重視,加強宣傳,解放思想,成立領導小組,制定政策,集中人員和精力,做好股份制改革工作,使漁民放心,社會穩定。

5.4積極爭取財政對漁業政策的扶持力度[5]。

中央近幾年連續對漁業用油進行了補貼并且力度較大,使生產中的漁民得到實惠。但是對漁業的設備和技術改造項目等給予的補助重點考慮了有一定實力的股東漁民和相應的業主,而從事雇工的人員,或退出的老傳統漁民得不到一點實惠,希望政府能對這些人員給予考慮和政策傾斜。

6. 致謝

本次關于“南澳海洋捕撈資源情況調研”得到了華南師范大學團委以及化學與環境學院的大力支持,在調研過程中也得到了南澳政府以及人民的支持,在此對所有支持和協助此次調研的單位和個人表示感謝!

7.參考文獻

[1]楊宇峰,林學群.南澳海洋資源綜合開發與持續利用[j].海洋科學,1999(03)

[2]孫林,楊德權,肖洪鈞,李守巨.海洋漁業捕撈優化模型及其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漁業經濟研究,2010.(1)

[3]仁君,林振山,任曉輝. 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捕撈策略和動力預測[j]. 南大學報(自然科學版), XX,(03)

[4]趙志宏,于志新. 當前我國海洋捕撈業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可持續發展對策探討[j]. 齊魯漁業, XX,(07)

海洋資源論文范文第4篇

當前,中國正處于由大向強、由陸權國家向陸權海權兼備國家邁進的關鍵階段,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已成為時代的呼喚、人民的選擇。

綜合國力大幅躍升為維護

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

奠定了堅實基礎

隨著綜合國力的大幅躍升,中國前所未有地接近世界舞臺的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強大的經濟科技實力和現代化海軍使得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有了重要依托和戰略支撐。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長期保持快速增長,當前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制造國,第一大外匯儲備國,第一大債權國。2016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已達74.4萬億人民幣(約合11.5萬億美元),是世界上經濟總量突破10萬億美元的兩大經濟體之一。中國也建立起了相對獨立、比較完整的國家科技體系、工業體系以及比較系統的國防科研體系和國防工業體系,船舶、航空、航天、兵器、核工業、電子等軍工企業擁有較強的研發與生產能力,在一些關鍵技術上取得了重大突破,與發達國家的差距逐步縮小。

與此同時,軍隊轉型建設不斷深入,尤其是海軍建設逐步向遠洋海軍轉變。一大批新型裝備陸續服役部隊,人才隊伍建設水平不斷提升,體制編制不斷優化,海軍戰斗力建設得到了實質性增長,戰略性、綜合性、國際性軍種的特征逐步顯現:海軍主戰武器裝備呈現快速發展勢頭,中國首艘航母16艦正處于形成戰斗力的過程之中,首艘自主研制生產的航母、萬噸級驅逐艦也先后下水,新型核潛艇、052D型驅逐艦以及輕型護衛艦、大型護衛艦、大型船塢登陸艦、新型綜合補給艦等一大批新型武器裝備相繼列裝服役,海軍作戰平臺向大型化、遠程化方向邁出了堅實步伐;隨著新一輪國防和軍隊建設改革的深入推進,海軍的兵力結構和整體布局得到進一步優化,體系重塑邁出重要步伐;搶抓亞丁灣、索馬里海域護航機遇,實現了水面艦艇編隊、海軍航空兵、核潛艇和常規潛艇走出去常態化,在吉布提成立了首個海外保障基地;走向深藍、走向世界的步伐明顯加快,先后完成了環球航行訪問、亞丁灣護航、利比亞撤僑、敘利亞化武護航、馬航客機搜尋、馬爾代夫緊急供水、也門戰火中撤僑等重大遠海任務,彰顯了大國擔當,贏得了國內外各界的廣泛好評和高度贊譽。

總之,雄厚的物質基礎、良好的外部條件和強大的力量支撐為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十八大以來維護海洋權益、

建設海洋強國成效顯著

黨的十八大明確指出要“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堅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這標志著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已上升為國家戰略。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同志站在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戰略高度,深刻總結歷史上世界性大國興衰發展的經驗教訓,深入分析中國由陸權國家向陸權海權兼備國家邁進面臨的形勢任務,圍繞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加強海軍建設、做好海上軍事斗爭準備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戰略判斷、重大戰略決策、重大戰略部署,深刻闡述了海洋、海權、海軍在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全局中的突出地位作用,揭示了海洋、海權、海軍與國家崛起、民族復興的內在聯系,發出了經略海洋、維護海權、建設海軍的偉大號召,充分反映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經略海洋、走向海洋的堅定政治意志和深遠戰略籌劃,為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描繪了宏偉藍圖、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科學指南、開辟了廣闊發展前景。

2012年12月,習近平同志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后的第一次出京視察,就到了海軍主戰部隊。2013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做出了設立高層議事協調機構國家海洋委員會的決定,并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整合海上執法力量。7月30日,習近平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專題研究海洋強國問題,深刻指出要“進一步關心海洋認識海洋經略海洋,推動海洋強國建設不斷取得新成就”。12月,習近平同志倡導要“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2015年5月發布的國防白皮書《中國的軍事戰略》明確提出“根據戰爭形態演變和國家安全形勢,將軍事斗爭準備基點放在打贏信息化局部戰爭上,突出海上軍事斗爭和軍事斗爭準備,有效控制重大危機,妥善應對連鎖反應,堅決捍衛國家領土主權、統一和安全”,要求“海軍按照近海防御、遠海護衛的戰略要求,逐步實現近海防御型向近海防御與遠海護衛型結合轉變,構建合成、多能、高效的海上作戰力量體系,提高戰略威懾與反擊、海上機動作戰、海上聯合作戰、綜合防御作戰和綜合保障能力”。2016年2月,海軍在瀕海方向成立北部戰區、東部戰區、南方戰區,健全和完善了海上方向聯合作戰指揮體制。2017年5月24日習近平同志視察海軍機關并發表重要講話,充分肯定了人民海軍的突出貢獻和重要地位作用,鮮明提出努力建設一支強大的現代化海軍,激勵海軍全體指戰員“要站在歷史和時代的高度,擔起建設強大的現代化海軍的歷史重任”。

正是在習近平同志的指導和關懷下,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取得了巨大成就。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衷心擁護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決策,海洋、海權、海軍觀念不斷強化,在涉海重大行動、重大建設中形成了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的深厚社會基礎和強大力量源泉:在強化對涉海工作的領導、統籌、協調,突出頂層設計方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上下銜接、相互配套的涉海重大戰略、規則、計劃和工作安排;在貫徹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方面,軍地合作、中外合作深度推進,多個重大項目進展順利;在遠??瓶挤矫?,南北極科考、深??瓶?、環球大洋科考不斷實現新突破,可燃冰試采圓滿完成;在海洋經濟建設方面,漁業、造船、海運、濱海旅游、海底資源勘探開發蓬勃發展,海洋經濟持續穩步增長,2016年全國海洋生產總值70507億人民幣,比上年增長6.8%,占國內生產總值的9.5%;在維護海洋權益方面,堅決維權、積極維穩,后發制人、綜合施策,在東海、南海方向開展有理有利有節的斗爭,既有效維護了國家海洋權益,又保持了局勢穩定可控,贏得了黨心、軍心、民心。

新形勢下維護海洋權益、

建設海洋強國面臨新的挑戰

隨著“一帶一路”國際戰略布局的全面推進,中國發展的戰略重心進一步向海上方向傾斜,國家戰略利益向海上方向迅速拓展,海洋方向面臨的戰略形勢正在發生復雜而深刻的變化。中國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面臨新的挑戰。

一是美日海上遏制圍堵不斷強化。近年來,出于對中國迅速崛起和自身全球霸權衰退的焦慮,美國奧巴馬政府提出“亞太再平衡”戰略,不斷強化美日、美韓、美澳新軍事同盟,把軍事重心移至東亞,通過直接插手南海、東海問題全面加強對中國戰略圍堵,企圖遲滯和遏制中國發展進程。特朗普上臺后,雖然拋棄了奧巴馬的“亞太再平衡”戰略,但是進一步加強了美國在亞太地區的軍事存在。日本明確提出以中國為主要戰略對手,政治右傾化加劇,國家安全戰略和軍事戰略的進攻性、擴張性、冒險性進一步凸顯,并以西南方向為戰略重心加緊兵力部署調整,著力打造新型“動態威懾”力量。特別是在美國的縱容和支持下,日本加快修憲步伐,解禁集體自衛權,強行通過新安保法,公然挑戰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對中國海上軍事安全威脅的現實性、嚴重性明顯上升。

二是島嶼主權和海洋權益爭端錯綜復雜。中國主張管轄海域約300萬平方公里,其中一半以上與周邊國家存在爭議,海域內大量資源被掠奪、部分島礁被占領。美、日、印等域外國家的介入,使地區海上爭端與大國博弈更加緊密地交織在一起,中國解決海上爭端局面更加復雜。日本利用釣魚島制造事端,使得擦槍走火引發海上沖突甚至逐步升級為海上局部戰爭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南海周邊國家不斷加強軍備建設,加緊購買先進戰機和艦艇,海上軍事力量快速發展,對中國構成實質性威脅。

三是臺海局勢充滿變數。民進黨上臺后,不但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反而加緊推進“臺獨”路線,竭力煽動兩岸的敵意和對立,嚴重威脅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美國堅持“以臺制華”戰略,近期又悍然提出對臺軍售和美臺軍艦相互??繉Ψ礁劭?。圍繞臺灣問題的斗爭將是長期的、復雜的、艱巨的。臺灣問題事關國家統一和長遠發展,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所在,是必須邁過的一道檻、必須經受的一場大考。

四是海上戰略通道安全風險增大。中國擁有世界上最大的海運船隊,沿海港口貨物吞吐量居世界第一,海上航線連通著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200多個港口。但世界上諸多海上戰略通道大部分不為中國所有和控制,一旦發生危機或戰事,海上運輸將面臨嚴重威脅。特別是馬六甲海峽,它是中國海上石油運輸必經之地,但中國對馬六甲海峽的控制能力極其有限,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五是海外利益安全問題日益突顯。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世界經濟全球化的迅猛發展,特別是推進“一帶一路”建設以來,中國的國家利益已經遠遠超出國境,拓展到更廣闊的領域和更深的層次。目前,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一大貨物貿易國、第一大石油進口國、第二大對外投資國,經濟對外依存度長期保持在60%左右,中國經濟已深度融入世界經濟體系當中,是典型的經濟外向型國家。2016年中國貨物貿易進出口總值3.7萬億美元;中國對外直接投資1701.1億美元,同比增長44.1%;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1594.2億美元;有3萬多家企業遍布世界各地;幾百萬中國公民工作學習生活在全球各個角落,全年出境旅游人數達1.22億人次,年末各類在外勞務人員約97萬;全年進口石油3.8億噸,進口鐵礦石10.24億噸。未來五年,中國對外投資總額將達到7500億美元,出境旅游將達到7億人次。在此大背景下,海外利益已成為國家利益的重要組成部分,維護國家海外利益安全問題日益突顯。

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

需要一支強大的現代化海軍

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是希望工程、戰略工程、系統工程,立意高遠,目標宏偉,涉及領域廣,建設內容多,可預見和不可預見的矛盾、困難、問題、風險十分復雜,需要從政治、經濟、文化、科技、軍事、外交、法律等多個領域協調推進,需要運用好斗爭、合作等多個手段,需要幾代人持續推進、接力推進、長期推進,可以說是任重而道遠。其中,海軍建設是重中之重,它不但是維護海洋權益的中堅力量,而且是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支撐,更是開展海上維權斗爭和海上軍事斗爭的兜底工具和保底手段。

中國歷代領導人都對海軍建設十分關注。早在1953年2月,毛澤東同志視察海軍艦艇部隊時就連續五次題詞:“為了反對帝國主義的侵略,中國一定要建立強大的海軍。”此后,建設一支強大的海軍始終是人民海軍建設發展的奮斗目標。在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同志提出:“建設一支強大的具有現代戰斗能力的海軍。”在慶祝人民海軍成立50周年的時候,江澤民同志提出:“為建設具有強大綜合作戰能力的現代化海軍而奮斗。”進入新世紀新階段,胡錦濤同志再次提出:“努力鍛造一支與履行新世紀新階段中國軍隊歷史使命要求相適應的強大的人民海軍。”

習近平同志先后多次到海軍部隊視察調研,對海軍建設和海上軍事斗爭予以悉心指導,傾注了大量心血。2017年5月24日,習近平同志在視察海軍機關時強調指出,“建設強大的現代化海軍是建設世界一流軍隊的重要標志,是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支撐,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同志的重要指示,站在實現中國夢強軍夢的戰略高度,科學地回答了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加快推進海軍建設發展帶有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問題,為建設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戰略性軍種指明了前進方向。

習近平同志關于建設一支強大的現代化海軍的戰略思想,與歷代黨和國家領導人一貫強調的“建設強大的現代化海軍”的重大戰略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為新形勢下加強海軍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強大動力、開辟了廣闊空間。海軍部隊要站在國家戰略的高度和長遠發展的角度,深入貫徹習近平同志經略海洋、維護海權、建設海軍的重大戰略思想,以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為引領,以新形勢下軍事戰略方針為指導,堅持政治建軍、改革強軍、科技興軍、依法治軍,瞄準世界一流,緊緊抓住當前世界海軍信息化、智能化、遠洋化、核動力化的發展潮流,切實采取超常措施,在戰略決策上重點關注,在建設經費上重點投入,在力量建設上重點傾斜,在技術發展上重點扶持,在發展環境上重點優化,深入推進戰略轉型,促進中國海軍由近海型向遠海型、由機械化向信息化、由常規動力向核動力、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整體轉型、加速發展,不斷提高基于網絡信息系統的體系作戰能力,促進海軍現代化水平和綜合作戰能力躍上一個新高度,為打贏信息化條件下海上局部戰爭、高標準履行新形勢下中國軍隊歷史使命,為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提供堅強力量支撐。

(第一作者系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海軍大校;第二作者系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副研究員,海軍專業技術大校)

(責任編輯:甘沖)

海洋資源論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授權寧波海事法院作為管轄試點院審理海事刑事案件,但對海事刑事案件的范圍未作界定。為統一規范管轄,應將海事刑事案件界定為與海事法院管轄受理的海事侵權糾紛、海商合同糾紛、海洋行政、海洋執行等案件相關聯的有關刑事案件。海事法院為跨行政區劃管轄,海事刑事案件的公訴機關應為案發地地市級檢察機關,而不僅僅是海事法院所在地地市級檢察機關。海事刑事案件的偵查有其海域特殊性、復雜性,應加強海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檢偵、檢法銜接與配合協作,以促進海事刑事案件訴訟各環節順利流轉。

關鍵詞:海事刑事案件 范圍界定 公訴權配置 訴訟管轄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以后,我國海上運輸和對外經濟貿易事業迅速發展,在海域中發生的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日益增多。為及時審理這類案件,有效行使海上司法管轄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于1984年11月審議通過《關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設立海事法院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據此在全國有關港口城市共先后設立了11個海事法院,[1]形成貫穿我國南北海域及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海事審判系統。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于1984年11月出臺司法解釋明確海事法院專屬管轄18種海事海商案件,之后經過1989年、2001年、2016年三次修訂,將海事法院受案范圍擴展至包括海事侵權糾紛、海商合同糾紛、海事特別程序、海事行政和海事執行等6大類108項案件,這些海事案件可以概括為與船、與海、與港口相關聯的案件。其中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修訂受案范圍時明確將海事行政案件納入管轄,主要原因在于隨著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海上行政部門的執法力度日益加強,海事行政案件專門化審判的司法需求顯得較為迫切,海事法院全面管轄海事行政案件的時機已經成熟。[2]

2017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簽發《關于指定寧波海事法院作為海事刑事案件管轄試點法院審理寧波“5·7”涉外海上交通肇事案的復函》,寧波海事法院由此開啟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海事審判模式試點改革。試點以來,該院共審理了浙江省寧波市檢察院、浙江省舟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三類海上刑事案件。具體如下:

[案例一]2016年5月7日3時34分許,馬耳他籍散貨船“卡塔利娜”輪從江蘇連云港駛往印度尼西亞途中,在浙江寧波象山海域與山東石島籍漁船“魯榮漁58398”輪霧中發生碰撞,造成“魯榮漁58398”輪沉沒致14人死亡5人失蹤。經海事部門認定,“卡塔利娜”輪在此次事故中負主要責任。事故發生后,原浙江公安邊防總隊海警二支隊(2019年改革后為浙江海警支隊寧波大隊)介入偵查,后對該輪當班駕駛員二副艾倫·門多薩·塔布雷以涉嫌交通肇事案移送寧波市檢察院審查起訴。6月5日,寧波市檢察院將該案向寧波海事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是全國海事法院自1984年成立以來首次受理海事刑事案件。[3]

[案例二]2015年至2018年間,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相繼偵破三起重大涉嫌收購、運輸、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罪的案件,先后移送至舟山市普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2019年5月22日,舟山市檢察院指控涉案的楊士秀、劉陽等15名被告,先后非法收購236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蠵龜、海龜運至廣東出售獲利,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向寧波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追究涉案人員的民事侵權責任,索賠總金額657萬余元。這是系全國海事法院首次受理涉及海洋動物保護的公益訴訟。[4]同年9月11日,舟山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陽等5人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向寧波海事法院提起公訴。

[案例三]2019年10月初,被告人王某財與其他6人(均另案處理)駕駛“鴻達2號”船出海,從靠泊于境外海域的一艘貨輪上非法接駁凍雞爪、豬肚等貨物308噸,通過繞關方式走私進境,10月17日晚靠泊象山縣力洋鎮釣魚礁碼頭,正在卸駁走私進境貨物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此外,王某財等人于2019年8月下旬駕駛“鴻達2號”船在韓國一港口非法接駁凍雞爪等貨物總計472噸,通過繞關方式走私進境。被告人王某財獲取非法所得七萬元。2020年6月17日,寧波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財犯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向寧波海事法院提起公訴。[5]

繼2017年2月寧波海事法院試點管轄海事刑事案件后,海南省于2020年10月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行動方案(2020-2022年)》,明確提出要推進海事審判“三合一”改革,[6]意味著海事法院試點管轄海事刑事案件將有擴大趨勢。綜觀寧波海事法院的試點實踐,帶來的問題是:

第一,海事刑事案件的范圍應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年2月的復函里提出了“海事刑事案件”這個概念,但并未對其受案范圍進行界定,當前這一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在實務界和理論界尚未形成共識。由于涉及到檢察機關對海上刑事案件的起訴移送問題,有必要予以厘清。

第二,海事刑事案件的公訴機關應如何確定?案例二中舟山市檢察院并非寧波海事法院所在地檢察機關,其向海事法院提起公訴的依據是什么?檢察機關與海事法院的訴訟監督對應關系是怎樣的?海事法院為跨行政區域管轄,海事刑事案件審判管轄涉及檢察機關公訴權配置,需加以明確。

第三,海事刑事案件審判管轄試點中應如何加強訴訟各環節的銜接?我國法律并未明確海事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管轄問題,最高司法機關亦未出臺相關工作意見對海事刑事案件的訴訟問題作出規范,海事刑事案件又因海上環境復雜、海事行為技術性、專業性強等特點,相較陸域案件的查處有較大難度,故在當前試點改革推進過程中,要提高打擊合力和訴訟質效,有必要思考海事刑事案件刑事訴訟各環節的銜接、流轉問題。

二、海事刑事案件的范圍界定

(一)海事法院試點管轄海事刑事案件的初衷

2012年以來,全國海事法院受理一審海事案件年均兩萬余件,遠超英美等航運大國。這些海事案件包含不少與違法犯罪相關聯的案件。盡管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專門人民法院的案件管轄另行規定”,但海事法院始終未獲得對海事刑事案件的管轄權,海事刑事案件分散于各地方法院審理。隨著海洋活動的日益多樣化,諸如非法從事漁業活動、非法實施海洋開采作業、船舶越境捕撈或海底打撈、海洋污染及因船舶碰撞而引發的惡性事件屢有發生,這類案件往往涉及國際海事規則、海上專業技術規范和標準,具有較強的專業性。為充分發揮海事法院在審判業務中積累的專業優勢,有學者開始發出由海事法院統一管轄涉海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改革呼聲。[7]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國海事審判三十周年座談會上提出要“進一步完善法院管轄制度,圍繞國家海洋開發戰略,積極探索將相關海事行政、海事執行案件和其他涉海事民事、刑事案件統一納入海事法院專門管轄的新模式?!睆亩鴮⒐茌爩徖砗J滦淌掳讣{入審判體制改革目標。2016年5月,寧波象山海域發生馬耳他籍貨船“卡塔利娜”輪重大交通肇事案,鑒于寧波海事法院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審理涉外海事案件的經驗,最高人民法院遂授權該院作為試點管轄法院啟動對海事刑事案件的審理。

(二)海事刑事案件審判管轄的效果評析

案例一系一起典型的船舶碰撞損害責任糾紛案件,事故中死亡及下落不明的船員家屬對被告艾倫及肇事“卡塔利娜”輪所有人向寧波海事法院提起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之訴,被撞船只“魯榮漁58398”輪船舶所有人同時提起船舶碰撞損害賠償之訴。檢察機關對被告人艾倫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訴后,寧波海事法院指派同一審判組織對該案所涉民事和刑事訴訟進行審理。理論界和實務界普遍認為,該起案件的成功審理充分體現了海事法官對海域特性、海況、船舶設備、船員專業技能、國際海事規則以及國內海事法律等的綜合掌握,凸顯由海事法院審理海事刑事案件的專業優勢,也更有利于保障關聯交叉、不同性質的海事案件得到協調、統一、高效裁判,實現了最高法試點管轄海事刑事案件的改革初衷。[8]

案例二系寧波海事法院基于2016年3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圍的規定》第65點海事法院受理“破壞海洋生態責任糾紛案件”以及2018年1月15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由海事法院管轄”之規定,先行受理檢察機關提起的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糾紛民事公益訴訟案,之后又受理了檢察機關對其中部分被告涉嫌刑事犯罪提起公訴案,免去了重復認定案件事實、證據收集重復、訴訟程序沖突等訴累,提升了司法裁判效率,同時有效解決行為人過錯及過錯程度認定可能因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審理帶來的差異,降低沖突判決發生的可能性,該案的辦理符合試點管轄海事刑事案件的改革方向。

案例三系海事法院首次審理海上走私案,寧波海事法院和寧波市檢察院認為海上走私犯罪一般涉及船舶操作、裝卸作業、跨境內外海域,海事法院審理此類案件有利于發揮海事審判專業性。法檢兩家還聯合出臺《關于海事刑事案件審理試點工作機制的紀要》,確定寧波海事法院試點審理發生于寧波市域港口和水域的一審海事刑事案件,[9]包括所有海上走私案件。

筆者認為,寧波海事法院對案例一、二的審理體現了同一法院將同一海上事件涉及的民事與刑事訴訟、民事公益訴訟與刑事訴訟統一進行審理的特征,發揮了海事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實、熟悉海事法律和航運專業的優勢,在危害結果認定、規則適用等方面體現出同一性,實現了海事法院審判管轄改革的目的和價值,這也是海事法院受理海事刑事案件應予把握的原則。而對于案例三,海上走私犯罪系運用船只作為犯罪工具實施的運送違禁品進出口或者偷逃關稅的行為,筆者認為,該類案件既不具有案例一、二刑事與民事相關聯性的特征,也不具有海事案件的技術性、專業性特征,且海上走私案系我國案發量最大的海上刑事案件,在當前海事法院刑事審判專業力量配備尚不到位的情況下,將之納入海事法院審判管轄有待商榷。

(三)海事刑事案件范圍的界定

有觀點將海事刑事案件中的“海事”作廣義解釋,將海事刑事案件定義為在我國具有管轄權的海域內的海水表面、水體及水下的底土所發生的各類刑事案件。也有學者提出,海事法院應逐步將海上所有刑事案件納入管轄。[10]從司法實踐看,海上刑事案件類型廣泛,包括發生在海域、港口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故意毀損財物、破壞生產經營、偷越國邊境等犯罪,很多犯罪行為涉海涉港涉船,但不適用海事管理規則,與船舶運輸、生產作業等船員行為無關。海事法院設置的初衷主要解決海商事糾紛和海事侵權,“三審合一”的改革旨在發揮海事審判的技術性、專業性等優勢,簡單地將海上刑事案件等同于海事刑事案件有違海事審判改革的初衷,不利于審判資源的優化配置。

筆者認為,海事刑事案件的范圍應界定為與海事法院管轄受理的海事侵權糾紛、海商合同糾紛、海洋行政、海洋執行等海商事訴訟相關聯的有關刑事案件,如海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由海事法院管轄,同一行為構成污染環境罪也應由海事法院審理;非法捕撈水產品行為由海洋與漁業部門負責查處,由此引起的行政執法糾紛由海事法院審理,這類行為構成犯罪的也應由海事法院審理;各類海商合同糾紛案中存在不少合同詐騙、信用證詐騙等犯罪行為,合同簽發地雖可能在陸域,但由海事法院一并審理刑事犯罪部分與海商合同糾紛更具合理性;船舶觸碰橋梁、碼頭、海底電纜以及海上工程作業等構成重大責任事故、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既涉及海事侵權賠償,又涉及刑事犯罪,應由海事法院一并進行審理;對于海事法院生效判決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將之納入海事法院審理,無論從節約司法資源還是從查明事實角度,均有其可行性和必要性,等等。如此,才能便于刑民、刑行、刑事與公益案件的統一協調處理,也有利于涉海法律法規的理解與適用。為加快形成可復制的海事刑事案件管轄審判經驗,試點海事法院所在地省級檢察院應加強與省高級法院的研商,制定統一規范對試點階段海事刑事案件的管轄范圍加以明確。

三、海事刑事案件的公訴權配置

海事法院實行跨行政區劃管轄,對應的同級檢察院并非法院所在地一家,而是對應全省甚至省外管轄區域內的同級檢察院,如寧波海事法院管轄海域對應的地市級檢察院有七家,又如大連海事法院對應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管轄水域內的有關地市級檢察院。應統一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市級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還是案件發生地市級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當前法律無明文規定。理論界和實務界均有觀點提出,從利于工作協調與配合角度,應統一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市級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11]對此,筆者并不認同。筆者認為海事刑事案件應由案發地市級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海事法院可指定其本部審判庭或其派出法庭進行審理。當前試點情況下,應由省級高級法院和省級檢察院統一制定工作意見予以明確,之后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司法解釋或規范性文件在全國推廣適用。原因有三點:

第一,有利于統一規范、拓展業務。案發地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已有案例二這一實踐樣本。2019年9月,舟山市檢察院就3起海龜案向寧波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又就其中1件5人以涉嫌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提起刑事公訴,由于法律規定不明確,寧波海事法院事先取得了浙江省高級法院的指定管轄,之后交由其派出舟山海事法庭進行審理,從而開創了海事案件案發海域所在地市級檢察院跨區域訴訟的先例。該批海龜案判決生效后,于2020年4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破壞海洋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民事公益訴訟典型案例,亦表明跨區域訴訟模式受到認可。舟山市檢察院這一實踐探索為跨區域海事訴訟提供了有益借鑒。統一賦權案發地市級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既有利于促進海事訴訟檢察業務開展,有利于改變法律規定不明情況下個案訴訟反復提請省級院授權的煩累,還有利于促進海事訴訟檢察監督工作在有據可依下及早謀劃、有序推進。

第二,有利于檢偵協作、形成合力。2018年7月國家海洋局領導管理的海警隊伍正式轉隸武警部隊,統一履行海上維權執法職責,之后組建從中央到縣區的四級海警執法機構,實現海上執法力量全域分布。2020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國海警局聯合下發《關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海上刑案管轄、偵檢銜接等具體問題,其中海警市級局及各分局、直屬局、工作站偵查的海上刑事案件,需要提請批準逮捕或者移送起訴的,分別向對應的市、縣區檢察院移送。海事刑事案件由案發地市級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可以方便公訴機關與轄區內偵查機關聯系溝通,在提前介入、補充偵查、追訴追漏、案件研判等各個環節開展協作配合。而如由海事法院所在地市級檢察院為公訴機關,由于地理空間的不便,不利于檢偵協作。譬如,浙江溫州蒼南海域發生的船舶交通肇事案,應由溫州海警局蒼南工作站依據偵查管轄規定行使偵查權,如由寧波海事法院所在地寧波市檢察院起訴,在檢偵溝通協同上會有諸多不便,但如果由案發地的溫州市檢察院來審查起訴則可消彌這些不便,更易形成打擊合力。

第三,有利于減少訟累、節約成本。由于海域、水域遼闊,除上海外的10個海事法院均在不同地市甚至跨省域設置派出法庭,以便于海事案件當事人就近訴訟、減少訴訟成本。同理,海事刑事案件由案件發生地的市級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海事法院受理后指定案發地派出法庭、無派出法庭的指定海事法院本部審判庭審理,有利于引導民眾就地行使監督請求權,減少維權成本。如寧波海事法院在舟山、臺州、溫州設有派出海事法庭,對于浙江臺州海域發生的海事刑事案件,由臺州檢察院提起公訴,寧波海事法院可交由臺州法庭審理;浙江嘉興以及杭州灣海域案件,則可由嘉興、杭州、紹興三地市檢察院向寧波海事法院提起公訴,由該院本部海事審判庭直接審理。如此,通過分權實施海事刑事案件的公訴權,有利于減輕海事法院所在地市級檢察機關的辦案壓力,也有利于案件發生地檢察機關與海事法院具體審判庭更好地對接,更為便捷地對相關案件進行協調處理、定分止爭,從而提高海事訴訟監督效率,實現訴訟監督效益的最大化。

四、海事刑事案件的訴訟銜接配合

一是加強行刑銜接。海事刑事案件在犯罪屬性上,除部分信用證詐騙、合同詐騙案外,多數系在海上運輸、生產作業時因違反交通運輸安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行政規范而構成的犯罪,通常由海洋行政執法機關介入行政調查處理。但長期以來,我國邊防公安以及海警力量配備較弱,海事行政執法又力量分散,海事違法犯罪行為以罰代刑現象較為普遍。2018年海洋行政機構以及海警體制改革后,行政執法權集中在海事、海洋與漁業、海警三家單位,偵查權則統一由海警行使,雖然海警機構全局分布,但執法力量配備及執法能力尚未跟上,海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機關之間仍存在執法信息互通不暢、銜接不力等問題。檢察機關應充分發揮偵查監督和行政執法監督的職能作用,積極促進海洋行政機關與刑事司法相銜接,通過建立海洋行政管理數據、信息系統和海警執法信息系統的共享機制,為海事刑事案件順利移送司法程序提供信息支持。

二是加強檢偵協作。由于體制改革后的海警執法隊伍建設尚處在轉型期,當前執法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尚不能有效適應打擊海上犯罪及維權執法形勢需要。在檢偵對應關系明確的情況下,從便于銜接溝通、配合協作的角度,建議可由沿海地市級檢察院在同級海警局設立派駐檢察官辦公室,建立起與屬地海警局的協作配合,對海警局及其下屬工作站偵查辦案整個流程實行全線監督和立體監督,通過派員介入海上偵查活動、積極引導偵查取證,形成海事違法犯罪的打擊合力。應著力加強對船舶交通肇事、危險品肇事、重大責任事故等海上物流類、海上安全類犯罪的查辦力度,關注跨行政區域非法采砂、跨境走私煤炭等大宗貨物問題、國際公約海上恐怖主義等涉外犯罪的打擊,維護海區治安安全穩定。對于非法侵占海洋資源、嚴重破壞海洋環境行為,要綜合運用行政、民事、刑事等手段追責,嚴格防止出于經濟利益或者其他因素的考量放縱違法犯罪,以刑法手段切實促進海洋生態治理。

三是加強法檢協同。海事刑事案件涉及海事規則運用,技術性、專業性強,目前由海事法院管轄審判的案件范圍不廣、數量較小,無論是海事法院承辦法官還是檢察機關的公訴人,均辦案經驗不多。應在確定案發地地市級檢察院作為海事刑事案件公訴機關的基礎上,建立海事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與相關檢察院刑案移送流轉、會商研討、對接協調、執法辦案信息數據共享等有關銜接機制,推動海事刑事訴訟流程規范化、制度化。對于實踐中存在爭議的法律疑難問題,要通過座談研討、召開聯席會議、會簽文件等方式,統一執法標準和尺度,以提高海事刑案打擊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注釋:

[1] 198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廣州、上海、青島、天津、大連、武漢設立海事法院;1990年3月,設立???、廈門海事法院;1992年12月設立寧波海事法院,1999年8月設立北海海事法院;2019年2月批復設立南京海事法院,于12月正式掛牌運行。

[2] 參見張勇健、王淑梅、傅曉強:《〈關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圍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人民司法》2016年第10期。

[3] 參見《寧波海事法院首次受理海事刑事案件》,鳳凰網http://nb.ifeng.com/a/20170607/5730357_0.shtml,最后訪問日期:2020年7月29日。

[4] 參見《寧波海事法院受理全國首例海洋動物保護民事公益訴訟》,中國寧波網http://news.cnnb.com.cn/system/2019/05/23/030053749.shtml,最后訪問日期:2020年7月29日。

[5] 參見《寧波海事法院首次受理海上走私犯罪案件》,搜狐網https://www.sohu.com/a/403537493_120064824,最后訪問日期:2020年7月29日。

[6]參見《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行動方案(2020-2022年)》,搜狐網https://www.sohu.com/a/427325848_114986,最后訪問日期:2020年10月26日。

[7] 2012年8月2日上海海事法院召開的“海事司法理論研討會”上,有專家明確提出海事法院應實行“三審合一”。

[8]參見曹興國:《海事刑事案件管轄改革與涉海刑事立法完善—基于海事法院刑事司法第一案展開》,《中國海商法研究》2017年第4期。吳勇奇、劉嘯晨:《海事刑事訴訟的專門管轄—以寧波海事法院試點審判的海事刑事案件為切入點》,《人民司法》2019年第25期。

[9] 參見《寧波海事法院當庭宣判首起海上走私涉疫區凍品犯罪案件》,環球網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6900310864960129&wfr=spider&for=pc,最后訪問日期:2020年9月10日。

[10] 參見馬方:《國家海洋戰略背景下涉海刑事案件專門管轄的幾點思考》,《人民法院報》2017年1月27日。曹興國:《海事刑事案件管轄改革與涉海刑事立法完善—基于海事法院刑事司法第一案展開》,《中國海商法研究》2017年第4期。

[11]同前注[8]。

上一篇:海洋經濟論文下一篇:海洋生態環境論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