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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計劃范文

2023-03-16

項目計劃范文第1篇

摘要:隨著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工作的深入推進,本文研究分析了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管理方面的現狀,指出了管理方面的不足,提出了對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管理機制的改革措施,以此形成一套更加有效的管理機制。

關鍵詞:創新創業;管理;機制;改革

創新創業,是國家發展之根,是民族振興之魂。今天的中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潮流正在蓬勃涌動。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人是創新最關鍵的因素,創新驅動實質上是人才驅動。高等教育作為科技第一生產力和人才第一資源的重要結合點,理應承擔起時代賦予的新使命,深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不斷提升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重要舉措是面向全體學生,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定基礎,使其在不同領域、不同行業、不同崗位都能善于思考、勇于開拓、樂于嘗試,培養和造就規模宏大、類型齊全、層次各異的創新型人才隊伍。

新疆農業大學是一所以農業教育為優勢,以少數民族教育為特色,以農業科學為主要學科領域,以自然學科為主要發展方向,以本科教育為主要辦學目的的多學科性農業大學,學校設有農科類、理工科類、文科類、社科類等眾多學科類專業。在新的形勢下,學校樹立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學校特色的創新創業辦學理念,結合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合理設置專業,加強實踐教學,使學生全面發展,從而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能力,把我校的學生努力打造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先頭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核心在于激發人的創造力,尤其在于激發學生的創造力。增強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在學生心中播撒創新創業的種子。

一、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管理機制現狀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應注重項目的研究過程,激發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新性,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意識,掌握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提高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1]。我?,F已構建三個級別的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體系,分別是校級、自治區級和國家級,三個級別的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涵蓋我校理工科、農科、文科和社科等學科門類。

(一)項目管理

1.項目申報、立項。我校以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農大特色為依據評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主要是由學院成立“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專家審核小組”,由審核小組評審項目(校督導參加),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組負責人答辯,學院擇優立項,評選出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學校審核、公示無異議后發布文件,確認校級項目的立項。

自治區級和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是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要求的時間與分配的名額數量,在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基礎上進行推薦申報、立項。

項目執行期,校級和自治區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主要由學院負責管理,由教務處負責登記備案,并對研究項目實行跟蹤管理;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由學校管理。我校的管理特色是層層負責制。

2.項目結題驗收。校級和自治區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由學生所在學院負責組織驗收專家小組,學校派一名督導專家參與。驗收采用PPT答辯形式,按申請時的成果形式要求進行驗收,在驗收中需要審核期刊原文或錄用通知,對不符合申請書成果要求的項目不予驗收通過。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需要交的驗收材料有: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驗收報告、項目總結報告、項目成果展示、答辯用PPT文件、公開發表的論文、期刊網下載的電子版和原word版、所有驗收材料紙質裝訂本一套等。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由學校安排專家組進行驗收,驗收采用PPT答辯形式,按申請時的實施方案要求進行驗收。在驗收中需要審核期刊原文或錄用通知。對不符合申請書成果要求的項目不予驗收通過。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需要交的驗收材料有: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請表、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驗收報告、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總結報告(5000字以上)、公開發表論文(終稿WORD文檔)、成果展示板、專利證書(若有)掃描或照片、支撐材料、答辯PPT文件、所有驗收材料紙質裝訂本一套等。

(二)經費管理

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經費主要有三種來源:一是由學校從教學事業費中劃撥專項經費;二是由指導教師主持的科研項目提供的經費;三是學院及各類企業和社會團體提供或贊助的經費。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資助額度為1000~5000元/項。由學校資助的經費和企業代管的經費由學校統一管理;由學院和指導教師科研項目提供的經費由所在學院和指導教師負責管理。項目經費主要用于與課題研究相關的項目支出,如文獻資料的收集、查詢、打印或復印,實驗材料和試劑藥品的采集和購置,調查、走訪等必須的交通經費等。經費報銷程序為項目經費負責人簽字—學院審核—國家特色專業建設辦公室審核—財務處報銷。中止或撤消的項目,根據相關情節停止或追回其經費。

(三)指導教師

教師在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大學生的指導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我校在配備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指導教師時,一般情況下要求首先具有很強的責任性,可指導學生很好地完成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具有講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對所開課程有較深的研究或在相關領域有一定的學術成果;具備較深厚的專業理論修養和五年以上教學經驗,有獨立講授一門及以上課程的經歷;承擔學校前期研究課題的教師可以是積極依托課題指導學生申報和實施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老師。

(四)創新學分認定

學校組織專家對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進行評審,按時結題并提交結題材料的項目,主持人可獲得2個綜合素質學分,其他參加項目工作的學生每人可獲得1.5個綜合素質學分;中途退出的學生不能獲得學分。

為進一步提高學生創新能力培養水平,激勵學生自主學習,2012年,我校制訂了《新疆農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學分認定辦法》。學校設立創新學分,研究項目成果中發表的學術論文、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在國家級、自治區級的全國高校學科競賽、自治區高校學科競賽、挑戰杯競賽中獲獎等,根據學生排名給予不等的創新學分認定。創新學分可用于替代各類不合格課程所造成的學分不足,所替代的不合格課程成績按原考試分數登錄,不做修改。有創新學分的學生在成績表的課程欄中加入一項:創新課程,成績按80分記入,績點按3計算,學分數按認定后的數額填寫。但綜合素質學分和創新學分不得重復使用。

二、存在的問題

(一)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項目申報立項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我校每年11月啟動第二年的項目申報,由于我校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是由學院擇優評選立項,因此學院立項的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不論從命題還是從建設內容上來講隨意性很大,有些項目不符合學校的要求,學院也沒能很好地監督和督促項目的實施建設。由于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實施周期短,管理人員缺,因此無法對項目進行階段性檢查和中期檢查,導致有些項目無法正常實施,完成不了預期的目標,中途而廢。首先,學院是否監督項目主持人組織項目組成員進行項目交流建設?指導老師是否在組織學生建設項目?學校無法對項目是否在實施建設過程中進行跟蹤。其次,由于立項項目數量多,學校無法完全實行跟蹤管理,無法完成階段性檢查和中期檢查。再次,雖然我校制訂了管理辦法,辦法里也明確規定項目變更必須報學校備案,但在未經備案的情況下,學院隨意變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項目名稱和主持人以及參加人的現象普遍存在。[2]

2.項目結題時存在的問題。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結題驗收時也是由學院組織驗收,學校只是安排校督導參加驗收,起到監督的作用。但是,學院在驗收項目時隨意性很大,有些項目未按項目申請書上的成果形式進行結題,學院驗收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能過則過,差不多就過等現象普遍存在。部分學院認為,一年建設期,項目經費撥的又少,做成這樣已經很不錯了。還有些學院的領導不夠重視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因此,這里面種種消極因素比較多。

(二)經費管理不完善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我校的項目經費是不予報銷的,項目完成結題,負責人提交所有結題材料,學校出臺結題結果后方可報銷項目經費。雖然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經費一直以來都是??顚S?,但這樣的經費管理導致學生無法按項目進展情況有效使用經費,前期經費支出只能是學生自己墊付或指導教師墊付。后期經費報銷過程煩瑣,限制條件太多。

(三)指導教師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目前我校沒有出臺相關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指導老師規范條例,也缺乏有效機制來監督和督促教師提供指導。而且,指導教師的課時量大,科研任務較繁重,因此很難能保障有足夠的精力和時間對項目進行全方位的指導。個別指導教師,在項目立項后,基本不再管項目實施過程,只是在學期檢查、結題驗收時給學生簽字,沒有進行實質性的指導。對指導教師,學校沒有制訂相應的獎勵機制,無法激發教師指導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積極性。

(四)創新創業學分認定辦法不完善

高校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創新成功與否,關鍵在于能否充分調動學生的主動性、創新性和積極性,開啟學生創新創業的動力。然而,現行的教學管理制度對大學生的興趣和愛好重視不夠,對大學生的個性化發展關照不夠,統一的人才培養目標導致學生培養共性制約強。很多學生怕影響學業,對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漠不關心,拒之門外。我校雖然制訂了一系列創新學分獎勵機制,專門出臺了《新疆農業大學大學生創新項目認定辦法》,但獎勵力度不給力,達不到學生預期的目的和期望。學校指定的創新學分認定辦法無法解決學生用創新學分替代不合格課程所造成的學分不足問題。創新學分認定辦法制訂的門檻偏高,只有個別畢業生在畢業之前用創新學分替代了不合格課程學分,而且是1~2學分的不合格課程,而大部分開展項目的學生無法認定創新學分,只能認定綜合素質學分,因此,很大程度上打擊了學生創新創業的積極性。

三、加快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管理機制改革

(一)項目管理

1.項目管理上的改進措施。為提高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質量與科研成效,項目需要從以下四個階段進行管理。

一是選題審核階段。學生申報后,由學院組織專家,學生答辯,專家小組共同指導和審核的方式,優選和優化項目。指導和審核工作包括:①對選題意義及計劃工作內容進行評價②對選題技術路線進行可行性評估;③提出指導性建議與意見。各項目小組在專家評審后,項目需要結合專家意見,重新撰寫項目申請報告。教務處對各單位相關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后,接收該單位本年度大學生創新項目的立項申請。

二是立項階段。項目確認立項后,動員項目組成員進一步明確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遞交項目任務書。

三是項目運行與中期檢查階段。采用中期匯報交流、座談的方式,加強項目間的工作交流與工作督促,保障項目按計劃推進。

四是項目驗收與成果展示階段。學院組織專家小組,采用PPT答辯方式對項目進行結題驗收,按申請時的實施方案要求進行驗收,在驗收中需要審核期刊原文或錄用通知,對不符合申請書成果要求的項目不予驗收通過。驗收完成后對成果進行公開展示,以提升項目在學生中的影響,激發更多學生參與創新活動。

2.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改進措施。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實行主持人負責制。接到審批立項通知后,項目主持人需認真填寫《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任務書》,制訂科學合理、詳細周密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保證項目的順利完成。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或結束時,需接受學校對項目的中期檢查或結題驗收,并提交工作總結和結題報告。

項目執行至中期,須由項目組提交中期進展報告,由學院組織專家審核,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并將問題匯報至教務處。學校不定期檢查項目實施情況,對立項后無故不開展項目工作、項目執行不力、未按要求上報項目進展報告、項目經費使用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等情況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中止或撤消項目、取消申請資格等處理。

項目實施全程為各項目配備中青年指導教師。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是在指導教師指導下開展的創新工作,指導教師對項目的全過程給予意見和支持,負責全程指導、督促項目進展。我校多數項目結合了指導教師的科研項目,可為學生提供大量的研究資源與配套資金。在發揮學生主持人作用的同時,加強教師在科研與方法思路上的指導,調動學生關注科研前沿、行業動態和社會發展,并對校外業務機會、企業合作有新的認識,提升學生創新水平。

(二)經費管理

我校的經費來源主要為三大塊兒:學校專項經費、指導教師科研項目提供的經費、學院及各類企業和社會團體提供或贊助的經費。校級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資助額度為1000~5000元/項,自治區級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資助額度為5000元/項,國家級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資助額度為10000元/項。國家資助的經費由學校統一管理,自治區、學校和企業資助的經費下放到學院,由學院統一管理,學院和指導教師科研項目提供的經費由所在學院和指導教師負責管理。項目經費支出時,嚴格按照申請經費預算執行。經費支出項目主要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專家咨詢費和其他支出等,參照《新疆農業大學科研經費管理辦法(修訂)》執行。項目經費由承擔項目的學生使用,指導教師不得使用及挪用項目經費,學校和學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費。項目中期檢查合格后可報銷50%的項目經費,結題驗收合格后報剩余50%的項目經費。中止、撤消或結題不合格的項目,不予報銷經費,并返還已支出費用。這種改進措施既方便了學生項目的正常實施建設,保障了學生前期建設項目經費的支出,經費管理下放也方便了學院的統一管理,改變了后期經費報銷過程的煩瑣。

(三)加大創新創業指導教師的獎勵機制

在大學生創新創業中教師具有不可替代的教育責任。對于精心指導、認真負責的指導教師,學校出臺了《新疆農業大學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給予適當工作量,即指導校級項目驗收合格后按每項10個標準學時計算工作量,自治區級項目驗收合格后按每項20個標準學時計算工作量,國家級項目驗收合格后按每項50個標準學時計算工作量。項目成果有學術論文發表且學生排名在前三位的,每篇加計5個標準學時。項目結題驗收后按項目級別一次性核定。學校對認真負責、進展順利、且成績突出的指導教師給予表彰獎勵。

(四)不斷完善創新創業學分認定機制

在人才培養過程中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人才培養多樣化,不斷完善人才培養標準,完善個性化的培養方案,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轉換和支持休學創新創業的制度,使大學生有更多的選擇和機會。在已有創新學分認定辦法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現有創新學分,同時增設創業學分,即每結項一項校級創新項目,主持人認定1個創新學分,參加人認定0.5個創新學分;結項一項自治區級創新項目,主持人認定1.5個創新學分,參加人認定1個創新學分;結項一項國家級創新項目,主持人認定2個創新學分,參加人認定1.5個創新學分。此外,創新項目中的學術論文、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全國高校學科競賽、自治區高校學科競賽等可根據新的創新學分認定辦法認定創新學分。

對于獲得校級創業訓練項目并結項的,主持人認定1個創業學分,參與人認定0.5個創業學分;獲得自治區級創業訓練項目并結項的,主持人認定2個創業學分,參加人認定1個創業學分;獲得國家級創業訓練項目并結項的,主持人認定4個創業學分,參加人認定2個創業學分。

開展創業實踐在畢業當年3月之前達到以下標準,認定相應創業學分:有可行性創業計劃書認定1個創業學分;參加創業培訓且培訓合格認定1.5個創業學分;在工商管理部門正式注冊,法人認定2個創業學分,其余人員認定1個創業學分;注冊單位軟、硬件設施配備完善,法人認定3個創業學分,其余人員認定2個創業學分;注冊單位開始運行,法人認定4個創業學分,其余人員認定3個創業學分。參加各類創業大賽,創業學分認定如下:校賽,一等獎2個創業學分,二等獎1.5個創業學分,三等獎1個創業學分;區賽,一等獎3個創業學分,二等獎2.5個創業學分,三等獎2個創業學分;全國比賽,一等獎4個創業學分,二等獎3.5個創業學分,三等獎3個創業學分。創業學分可用于核心課程之外任意課程的學分替換,累積不得超過10個創業學分。以上創業學分可根據新制訂的創業學分認定辦法認定創業學分。

(五)從學籍管理上支持學生創業

學校鼓勵支持學生創業,對于第八學期之前在工商管理部門正式注冊并實際運營的創業個人,學籍上給予最長兩年的創業休學期,在原六年的學習年限基礎上增加兩年,達到最長八年學習年限。

(六)將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納入學生評優體系

參與項目的學生在學校評優及面試推薦碩士研究生時可獲得量化加分。項目研究取得突出成果的學生,可直接申請參加“推薦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學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評選[4]。

四、結束語

青年學生是社會上最富活力、最具創造性的群體,是推動經濟發展的活力源泉。要樹立旨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理念,注重激發學生強烈的社會責任感,著力增強學生敢于夢想、勇于突破、腳踏實地、勤勉踐行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要樹立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需求為檢驗標準的理念,培養規模宏大、類型齊全的創新型人才隊伍,為經濟提質、增效、升級、保障和改善民生貢獻力量。

參考文獻:

[1]刁娟娟,孟磊,李新霞.實施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目的的實踐與體會[J].新疆醫科大學學報,2014,(3):380-383.

[2]于斌,顏賢斌.“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管理探索與實踐[J].實驗技術與管理,2015,(9):30-33.

[3]金京姬.關于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管理的幾點建議[J].高教研究與實踐,2014,(4):70-73.

[4]于斌,顏賢斌.“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管理探索與實踐[J].實驗技術與管理,2015,(9):30-33.

項目計劃范文第2篇

估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頁應按《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中有規定制作,扉頁的次頁應有

建設項目名稱;

項目建議書封面是最重要的,有編制單位,編制、復核人員姓名,并加蓋資格印章,編制日期及第幾冊共幾冊等內容。

目錄應按估算表的表號順序編排。

項目建議書的封面請使用A4規格紙張:

項 目 名 稱:×××××

申 報 單 位:×××××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主 持 部 門:×××××

申報日期:××××年××月××日

項目計劃范文第3篇

(二)

單位學科英語作者

(上接模塊三作業《項目學習計劃書

(一)》)

七、學習評價:

項目計劃范文第4篇

3.1 測繪項目承發包

1、測繪項目發包形式:招標發包和直接發包兩種。

2、測繪項目承包方的基本條件:

(1)必須具有測繪資質。

(2)應依法取得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3)測繪事業單位在測繪市場活動中收費的,應當持有物價主管部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

3、測繪項目承發包的規定:

(1)測繪項目實行承發包的,測繪項目的發包單位不得向不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發包或者迫使測繪單位以低于測繪成本承包。迫使訂立合同要具有以下四個構成要件:

1)迫使人有迫使的故意;

2)迫使方必須實施了迫使行為;

3)迫使行為必須是違法的;

4)必須要有受迫使方因迫使行為而違背自己的真實意思與迫使方訂立合同。

(2)測繪單位不得將承包的測繪項目轉包。

(3)測繪單位不得將承包的測繪項目違法分包。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分包量不得大于該項目總承包量的40%。

3.2 測繪項目招投標

1、測繪項目招標投標

測繪項目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方式。測繪項目投標是根據測繪項目招標方或 者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的邀約響應招標。

2、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

(1)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

(2)公開招標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 標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3)公開招標:應當發布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媒介發布。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邀請招標:應當向3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4)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要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

3、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

(1)投標者串標,中標無效。監督檢查部門可以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2)被侵害權利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并應承擔被侵害人因調查該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4、測繪市場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

(1)進入測繪市場的測繪項目,金額超過20萬元的及其他實行公開招標的測繪項目,應 當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承攬方。 (2)測繪項目的評標委員會由招標單位與當地測繪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成。重大測繪項目的評標委員會由省級以上測繪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專家組成。

(3)對已列入測繪收費標準的測繪產品計費不得低于標準的85%。

5、其他招投標法內容

(1)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援助資金的項目。

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由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

(2)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并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3)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 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4)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應當向有關部門備案。

(5)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2)有相應專業力量;

3)有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6)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從事其他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認定的主管部門由國務院規定。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7)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8)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必須保密。

(9)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 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10)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20日。

(11)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投標人可以是個人。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招標項 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12)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 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13)兩個以上法人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14)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 假,騙取中標。

(15)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時,由投 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16)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 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前款專家應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由招標人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一般招標項目可以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特殊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17)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推 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招標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18)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 本的除外。

(19)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 并重新招標。

(20)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 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

(21)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22)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23)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 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不得再次分包。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24)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5‰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標代理機構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處5-25萬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10%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暫停直至取消招標代理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25)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責令改正,可以處1-5萬元的罰款。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 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10萬元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3.3 測繪項目合同

1、合同的基礎知識

合同指平等主體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自然人或法人)關于建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1)合同訂立

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行政法規規定或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書、信件和 數據電文)。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辦法。當事人采取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

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2)合同效力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 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3)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合同履行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 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不利于違規方)

(5)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測繪項目合同的主要內容

測繪項目合同是測繪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國家測繪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了《測繪合同》示范文本。測繪項目合同的內容除了包括測繪范圍、測繪內容和執行的技術標準外,還包括以下內容。

(1)測繪工程費:

1)取費依據

2)取費項目及預算工程總價款。

3)實際工程價款總額。

(2)甲方義務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幾日內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

2)自接到技術設計書之日起,幾日內完成審定工作,并提出書面審定意見。

3)應當保證乙方的測繪隊伍順利進場,并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條件。

4)保證工程款按時到位。

5)允許乙方內部使用執行本合同所生產的測繪成果。

(3)乙方義務

1)自收到甲方的有關材料之日起,乙方應當在幾日內完成技術設計書的編制并交甲方。

2)自收到甲方對技術設計書同意實施的審定意見之日起,幾日內組織隊伍進場。

3)乙方應當根據技術設計書要求確保測繪項目如期完成。

4)允許甲方內部使用乙方為執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屬乙方所有的測繪成果。

5)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把工程轉包給第三方。

(4)測繪項目合同工期的約定。

(5)測繪項目驗收應明確項目驗收的組織形式、經費來源等內容,甲方應組織專家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的技術標準和要求對乙方所完工的測繪工程完成驗收。對質量有爭議的,應當明確由測區所在地的省級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裁決,其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6)規定成果所有權和使用權。

(7)測繪工程費支付日期和方式。

(8)對違約責任的規定。

(9)其他約定。

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雙方要求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仲裁,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0)附則

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全部成果交接完畢和測繪工程費結算完成后,本合同終止。本合同一式幾份,甲方幾份,乙方幾份。

3、合同法規定

(1)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2)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3)要約和承諾可以撤回。撤回要約和承諾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5)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1)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5)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話、傳真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6)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因非正常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7)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8)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9)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10)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1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

3)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12)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 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13)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14)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 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16)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 的效力。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17)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適用下列規定: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18)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19)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20)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4 測繪項目經費

1、測繪項目成本費用

(1)成果按照難度分為3級,第3級最高。在難以到達的特別困難地區作業時,應在相應的測繪項目困難類別Ⅱ類所列定額的基礎上提高1-3倍。

(2)成本費用構成比例:直接費用82%,間接費用6%,期間費用12%。

(3)測繪生產年作業期為:外業180天,內業220天。

(4)生產單位的人員構成比例為:生產人員74%,分院部人員10%,院部人員16%。

(5)成本費用中包含1.5%的測繪項目設計費和3.0%的成果驗收費。

(6)成本費用中不包含折舊費用或修購基金。

(7)測繪事業單位可選用品種法、定單法和分步法等的成本計算方法。

(8)長遷系數:1000-2000km,3.0%;2000-3000km,6.0%;3000km以上,8.0%。 (9)高原系數,7%;高溫高寒系數,5%。

(10)帶狀系數:30%,1:500和1:2000比例尺的帶狀地形圖。

(11)小面積系數:30%,1:500和1:2000比例尺測圖測區面積小于1幅的按1幅計算。

(12)修測系數:(修測面積/標準幅面積)*定額*1.3,1:500,1:2000比例尺地形圖修測。

(13)面積系數:(實際面積-標準面積)*80%/標準面積,工作量單位為幅的測繪項目。

(14)測繪工程產品合同價格可在本價格基礎上上下浮動10%。

2、航攝經費的開支范圍包括:航攝生產費、遙感影像資料購置費和管理費。

(1)航攝生產費是指為完成航攝任務而委托航攝生產單位實施航攝項目而支出的費用。

(2)遙感影像資料購置費是指為購置遙感影像資料而支出的費用。

(3)管理費是指為實施航攝項目和遙感影像資料購置項目管理而支出的費用,包括:項目論證評審、制定實施方案、技術設計、政府采購組織工作、成果驗收、監督檢查、績效考評等與航攝項目管理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

3.5 測繪項目立項審核

1、測繪項目立項審核制度

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有關部門在批準立項前應當征求本級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應充分利用已有的測繪成果

2、需要審核的項目

測繪項目立項一般由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和測繪成果使用單位提出,由同級發展改革主管 部門審核批準并列入計劃,由同級財政部門撥付項目經費。主要包括以下兩大類:

(1)專門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

(2)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工程測繪項目。

3、立項審核的內容

(1)項目基本情況,包括空間分布情況、覆蓋范圍及主要成果;

(2)基本技術要求,包括所采用的測量基準、執行的標準和規范情況以及起算依據等;

(3)滿足項目立項申請單位或者測繪成果使用單位的特殊規定、技術要求等;

(4)根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掌握的已有基礎測繪成果資料及其資料現勢性,對項目的情況進行綜合比對、分析,提出審核意見。已有測繪成果滿足工程測繪項目需要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10日內提出不予批準立項的建議文件。否則,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提出具體

解決辦法和意見。

第三章 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

4.1 測繪基準的概念和特征

1、測繪基準的概念

測繪基準指一個國家整個測繪的起算依據和各種測繪系統的基礎,測繪基準包括所選用的各種大地測量參數、統一的起算面、起算基準點、起算方位以及有關的地點、設施和名稱等。 我國目前采用的測繪基準主要包括大地基準、高程基準、深度基準和重力基準。

(1)大地基準

2008年7月1日,正式啟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過渡期為8-10年,自2008年7月1日后新生產的各類測繪成果應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2)高程基準

目前采用的高程基準為1985國家高程基準。

(3)重力基準

我國先后使用了57重力測量系統、85重力測量系統和2000重力測量系統。目前采用的是2000國家重力基準。 (4)深度基準

中國海區從1956年采用理論最低潮面作為深度基準。內河、湖泊采用最低水位、平均低水位或設計水位作為深度基準。

2、測繪基準的特征

科學性,統一性,法定性,穩定性。

4.2 測繪基準管理

1、國家規定測繪基準

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數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與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會商后,報國務院批準。

2、國家要求使用統一的測繪基準

基礎測繪項目不使用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或者不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0萬元以下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4.3 測繪系統的概念與特點

1、測繪系統的概念

測繪系統指由測繪基準延伸,在一定范圍內布設的各種測量控制網,它們是各類測繪成果的依據,包括大地坐標系統、平面坐標系統、高程系統、地心坐標系統和重力測量系統。

2、測繪系統的特點:科學性,統一性,法定性,規模性,穩定性。

4.4 國際坐標系統

1、國際坐標系統的概念

在我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采用國際坐標系統易于轉換和使用,在不妨礙國家安全的情況下確有必要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的,須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批準。

2、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的條件

(1)國家現有坐標系統不能滿足需要,而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的;

(2)采用國際坐標系統后的資料,將為社會公眾提供的;

(3)在較大區域范圍內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的;

(4)其他確有必要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的情況;

(5)獨立的法人單位或者政府相關部門;

(6)有健全的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3、申請采用國際坐標系統需要提交的材料

(1)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申請書;

(2)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的理由;

(3)申請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機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4)能夠反映申請單位的測繪成果與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4.5 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

1、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審批

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審批,是一項有數量限制的行政許可。一個城市只能建設一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明確了城市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申請單位向 該城市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報該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級報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1)國家測繪局的審批職責:

1)5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 2)列入國家計劃的國家重大工程項目;

3)其他確需國家測繪局審批的。

(2)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職責:

1)50萬人口以下的城市;

2)列入省級計劃的大型工程項目;

3)其他確需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

(3)申請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

2)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3)立項批準文件;

4)能夠反映建設單位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設施和制度的證明文件;

5)人民政府同意的文件。

(4)不予批準的

1)申請材料內容虛假的;

2)國家坐標系統能夠滿足需要的;

3)已依法建有相關的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

4)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認定的應當不予批準的其他情形。

(5)已有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處理

于測繪法實施前各地建立的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進行整治清理。

(6)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法律責任

擅自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并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4.6 測量標志管理

1、測量標志的概念和特征

(1)測量標志的概念

1)永久性測量標志:國家各等級的三角點、基線點、導線點、軍用控制點、重力點、天 文點、水準點、GPS衛星地面跟蹤站和衛星定位點的木質覘標、鋼質覘標和標石標志,以及用于地形測圖、工程測量和形變測量等的固定標志和海底大地點設施等。

2)臨時性測量標志:測站點的木樁、活動覘標、測旗、測桿、航空攝影的地面標志、描繪在地面或者建筑物上的標記等,都屬于臨時性測量標志。

(2)測量標志的特征

1)空間位置精確性。

2)位置控制范圍性:建設永久性測量標志占用土地的范圍為36-100平方米,地下標志 占用土地的范圍為16-36平方米。

3)保管長期性。

4)法定性。

2、測量標志管理職責

(1)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

1)制定有關測量標志保護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

2)加強對測量標志保護工作的領導;

3)獎勵在測量標志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4)將測量標志保護經費列入當地政府財政預算和計劃。

(2)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

1)研究制定行政法規、規章草案和相關政策,制定測量標志有償使用的具體辦法;

2)組織制定全國測量標志保護規劃和普查、維修計劃; 3)組織測量標志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

4)負責國家

一、二等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拆遷審批和檢查維護;

5)依法查處損毀測量標志的違法行為。

(3)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

1)組織貫徹實施有關測量標志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參與制定或者制定測量標志保護的地方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3)負責國家和本省統一設置的四等以上控制點和D級以上GPS控制點的遷建審批工 作;

4)制定全省測量標志普查和維修計劃及定期普查維護制度;

5)組織建立永久性測量標志檔案;

6)組織實施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檢查、維修和管理工作;

7)查處永久性測量標志違法案件。

(4)市、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

1)宣傳貫徹有關測量標志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本市、縣(市)設置的永久性測量標志的遷建審批工作;

3)建立和修訂永久性測量標志檔案;

4)負責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檢查、維修和管理工作;

5)負責永久性測量標志的統計、報告工作;

6)處理永久性測量標志損毀事件以及因測量標志損壞造成的事故;

7)查處違反測量標志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5)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責

1)確定永久性測量標志的管理單位或者人員,并對其保管責任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根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辦理永久性測量標志委托保管手續;

3)負責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日常檢查,并定期向當地縣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測量標志保護情況。

3、測量標志建設

(1)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和測繪標準;

(2)選擇有利于測量標志長期保護和管理的點位;

(3)設置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應當對永久性測量標志設立明顯標記;設置基礎性測量標志的,還應當設立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監制的專門標牌;

(4)國家對永久性測繪標志實行義務保管制度。設置永久性測量標志的部門,應當將永久性測量標志委托測量標志設置地的有關單位或者人員負責保管,簽訂委托保管書,并由委托方將委托保管書抄送鄉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備案。

4、測量標志保管與維護

(1)保管人員的主要職責為:

1)經常檢查測量標志的使用情況;

2)發現永久性測量標志有移動或損毀的情況,及時向當地鄉級人民政府報告;

3)制止、檢舉和控告移動、損毀、盜竊永久性測量標志的行為;

4)查詢使用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測繪人員的有關情況。

(2)測量標志維護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檢查、維護永久性測量標志。鄉級 人民政府應當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測量標志保護工作。設置永久性測量標志的部門應對永久性測量標志定期組織維修。

2)全國測量標志維修規劃,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省級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應當組織同級有關部門,根據全國測量標志維修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測量標志維修計劃。

5、測量標志使用

(1)使用測量標志要遵守規定

1)應當持有測繪作業證件,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的監督和負責保管測量標志的單位和人員的查詢。

2)要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測繪。

(2)國家對測量標志實行有償使用,軍事測繪任務的除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物價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6、永久性測量標志拆遷審批

(1)進行工程建設,應當避開永久性測量標志;確實無法避開,需要拆遷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應當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涉及軍用控制點的,應當征得軍隊測繪主管部門的同意。

(2)不得拆遷的永久性測量標志

不得申請拆遷下列永久性測量標志:國家大地原點、國家水準原點、國家絕對重力點、全球定位系統連續運行基準站、基線檢測場點、在全國測繪基準體系和測繪系統中具有關鍵作用的控制點。

(3)申請永久性測量標志拆遷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永久性測量標志拆遷申請書;

2)工程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3)同意支付拆遷費用書面材料;

4)其他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4)省級測繪地理信息部門轉報材料

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拆遷申請后進行核實,征求測量標志建設單位或專家意見,提出遷建方案,落實遷建費用,以書面形式報告國家測繪局。轉報材料包括:

1)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請示文件;

2)上述請示文件中規定的申請材料;

3)永久性測量標志的基本情況,包括點名、點號、等級、地理位置和粗略空間坐標(精確到0.5’)、點之記等;

4)永久性測量標志拆遷必要性、迫切性闡述及核實、實地調查、測量標志建設單位意見等情況說明,組織專家論證的,要附專家論證意見;

5)永久性測量標志拆遷方案,包括遷建地點選擇、主要技術路線與要求、遷建工作安排、遷建經費測算等內容。

(5)永久性測量標志拆遷經費

由申請拆遷永久性測量標志的工程建設單位承擔。遷建費用一般都應當支付給負責永久性測量標志拆遷審批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由負責拆遷審批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具有相應測 繪資質和條件的單位進行重建。

永久性測量標志的重建工作,由收取測量標志遷建費用的部門組織實施。

項目計劃范文第5篇

各相關單位:

根據《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辦法(試行)》文件精神,每年資助一次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F啟動2013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

1.凡我校學有余力、具備初步科研和動手能力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具有申報資格。原則上每名學生只能參加一個項目,不允許交叉申報。

2. 學生自由結合組成項目團隊,通過雙向選擇確定指導教師和項目團隊負責人。鼓勵跨學科、跨專業、跨年級聯合申報。

3. 在以往的各類學科競賽中獲獎的項目不可重復立項。

二、優先資助范圍

1.在開放實驗室或實習基地中,與實驗教師共同開發完善綜合性、設計性或創新性實驗項目。

2.有關導師科研與技術開發(服務)課題中的子項目。

3.學生獨立提出的發明、制作、設計等項目。

4.學生針對社會熱點問題進行的調研項目。

三、申報程序

1.各單位要召開一次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申報動員會,向廣大教師和學生宣傳我?!洞髮W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辦法(試行)》文件精神,鼓勵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學生積極參加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申報,動員廣大教師積極參加指導工作。

2.各部位要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審查項目的科學性、創新性、可行性及研究計劃、經費額度和申請者的研究能力等,并填寫初審意見,向學校推薦校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3.學生有在研項目未完成的,此次不再申報。

4.學部、經管、機電、設計藝術學院最多不超過20項,其他單位最多不超過15項。

5.由學院匯總后于3月30日之前將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請書(附件1)一式兩份、項目匯總表(附件2)報教務處實踐教學科,電子文檔發送至shhsjjxk@163.com;

6.學校組織專家對推薦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網上公布。

7.2013年省級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將從校級立項中產生。

教務處

2013年1月10日

附件

1、《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大學生創新訓練計劃項目申請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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