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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金融市場論文范文

2024-01-27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論文范文第1篇

摘要: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經歷了兩個階段的路徑選擇:一是完全以強制性制度變遷路徑為主的時期,二是以強制性制度變遷路徑為主,誘致性制度變遷路徑為輔的時期。本文通過對兩個時期路徑選擇特征的分析,總結出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變遷路徑選擇的三點不足之處:以強制性制度變遷為主、民間團體缺乏制度變遷積極性以及缺乏環境文化。最后,本文針對這三點不足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碳金融市場;制度變遷;路徑選擇

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關于運用信貸政策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運用金融工具解決環保問題,1997年簽訂的《京都議定書》則是開啟我國碳金融市場發展的里程碑。此后,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逐步完善,并得到長足發展。但是,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一直處于非均衡狀態,由于路徑依賴的存在,有可能導致這種非均衡狀態一直保持下去。因此,探索出一條正確的發展路徑有利于解決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的非均衡問題。反之,則可能由于成本過高或收益過低而陷入路徑依賴的困局。本文引入新制度經濟學的相關理論,來分析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變遷中的路徑選擇情況,并針對各發展階段的特征來評價,進一步闡述不足之處,最后提出相應的路徑選擇政策建議。

一、制度變遷理論及碳金融市場制度變遷路徑選擇的兩種方式

制度變遷是制度的替代、轉換和交易的過程,制度諸要素或結構會隨著時間推移以及環境變化而變化。影響制度變遷的因素有二:正式規則以及非正式約束。正式規則是指成文的、由權力機構保證實施的制度,如法令、政府命令、公司章程、商業合同等;非正式約束是指一些不成文的制度,如:習俗、傳統、道德倫理、意識形態等。林毅夫將制度變遷分為誘致性制度變遷與強制性制度變遷,誘致性制度變遷是指潛在利益獲得者在響應制度不均衡引致的獲利機會時所進行的自下而上的變遷;強制性制度變遷則是指政府通過命令和法律自上而下地實施制度變遷。

碳金融的本質屬性是一種為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以及與之相關的各種金融活動和交易提供服務的制度。碳金融市場制度強制性變遷表現為政府利用其強制力分配排放配額、明確排放產權,從而導致減排額度和碳排放權變得稀缺,并成為一種有價商品,創造出一種碳資產,從而自上而下地推動碳金融市場制度的變遷。而碳金融市場制度誘致性變遷則是指履約企業、減排項目的開發者、金融機構、環保機構和個人等民間團體為了從碳金融市場上獲利而發起的自下而上的制度變遷。主要形式是商業銀行的綠色金融業務、企業CDM項目的開發以及低碳消費的倡導等。

二、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變遷的回顧

(一)選擇完全以強制性制度變遷路徑為主的時期(1995年-2005年)

1995年到2005年間,在全球低碳轉型的大背景下,我國政府推行了若干制度,自上而下地開啟了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變遷之路。1995年,由人民銀行發布的《關于運用信貸政策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及《關于貫徹信貸政策與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起到了最初的引導作用,引導信貸資源流向低碳環保領域。2005年12月,國務院頒布的《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又進一步制定了企業的環保標準和要求,明確規定了對于不符合規定的企業不予貸款。在這一階段,我國政府一方面受到國際上低碳經濟革命和發展低碳金融大趨勢的影響,另一方面出于解決國內各種環境問題的需要,發起了自上而下的強制性制度變遷。但由于經驗不足、國內金融體系不完善、低碳意識不強等原因,導致這一強制性制度變遷過程較為緩慢,碳金融市場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來。

(二) 選擇以強制性制度變遷路徑為主,誘致性制度變遷路徑為輔的時期(2006年至今)

2005年以后,我國政府繼續加大力度推出了一系列綠色信貸宏觀政策以及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等政策(表1)。2008年,國內三家碳排放權交易所——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相繼成立。在第二階段,強制性制度變遷仍然是主導,但與第一階段有所不同的是,各金融機構也開始加入到該輪“綠色革命”的浪潮之中,并陸續推出了“綠色信貸”、“低碳基金”等業務(表2)。有履約義務的企業開始尋求降低成本的路徑,比如通過碳交易、碳抵消、CDM項目等方式來降低履約成本。2014年7月,北京首個碳排放交易抵消項目——順義區碳匯造林一期項目在北京環交所正式掛牌,這意味著重點排放單位有了更多碳交易履約的方式。因此,在這一發展階段,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變遷的路徑選擇是以強制性變遷為主,誘致性變遷為輔的。

三、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變遷路徑選擇的特點及其導致的不足

(一)以強制性變遷方式為主

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變遷的路徑選擇在兩個階段都表現出以強制性制度變遷為主導的特征。首先,這會導致碳金融市場對政策有很強的依賴性,政策變化很容易引起市場波動,尤其是碳價的波動。而且,各政策之間若缺乏協調,反而會導致減排成本相對提高。其次,其他各方,包括履約企業、金融機構、環保機構和個人等民間團體處于被動地位,被動地接受既定的政策,他們的需求在制度上沒有完全體現出來。最后,政策具有移植性。我國在建立國內碳排放交易試點時借鑒了EU ETS的運行機制,但由于當時金融基礎設施不夠完善,金融生態也跟西方存在很大差異,因此難免出現水土不服的現象。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的路徑選擇以強制性變遷為主的原因在于:在開始階段,政府較民間團體更早認識到制度變遷的收益大于成本。面臨著減排承諾以及氣候變化的壓力,政府不得不強制進行二氧化碳控制。制定低碳政策、建立碳金融市場能夠使減排成本最小化。政府的最大收益在于通過制度變遷使宏觀資源配置的效率得到增進。此外,也能夠提升我國的國際形象。

(二) 民間團體缺乏制度變遷積極性

強制性變遷路徑在碳金融市場建立初期是比較高效的,但過于強調政府的主導作用,會導致民間團體的主體地位缺失。政府從自身利益角度出發,把碳金融市場作為其履行國家職能及減排承諾的工具和手段,很容易導致碳金融市場運行機制的僵化,缺乏應有的活力。履約企業則更多是出于規避行政處罰,被動地參與到碳排放權交易。金融中介機構普遍存在對碳金融工具的價值、碳金融產品項目開發、操作模式和交易規則等不熟悉的問題,市場上無論是產品數量、功能還是多樣性方面都難以滿足市場的需求。這一現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民間團體制度變遷收益無法彌補成本,導致誘致性變遷缺乏發動力。對于民間團體而言,其獲取的收益是指在新的制度安排下獲得的碳排放權,或通過碳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實現利潤。但在獲得這些收益的同時,企業也面臨著生產成本(包括購買排放權的成本)的增加。金融機構方面,用于開發碳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前期投入成本也比較大。因此,民間團體缺乏制度變遷動力。

(三) 缺乏環境文化

環境文化(Environmental Culture)是人們在社會實踐過程中,對自然的認識、對人與自然環境關系的認知狀況和水平的群體性反映樣態。在一個環境文化水平較高的社會里,人們對人與自然的關系有著科學的理解,他們認為不應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發展經濟,這種意識會漸漸融入到人們的生產生活中去,表現為在衡量生產生活優劣的標準中,有環境標準這一項。如果人們更愿意購買環保產品,投資環保型企業,則會提升環境資產在企業評價體系中的重要程度,那些低碳環保型企業在碳金融市場上更具有價值。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是以環境污染為代價的,“邊污染、邊治理”的方法已經難以為繼。另一方面,發展帶來的環境問題已經影響到人們的日常生產生活。然而,環保在更多時候只是喊喊口號,流于形式,大部分人仍未意識到環保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如果僅在制度層面規定了碳排放權的價值,而這一價值卻未被大部分人接受,那么這一制度將失去有力的支撐。

四、我國碳金融市場制度變遷路徑選擇的政策建議

自1995年提出“低碳政策”以來,我國碳金融市場就逐步走向完善。一個好的制度能讓我國碳金融市場早日完善,并起到降低減排成本及促進金融市場多元化的雙重作用。反之,將導致已經建立起來的碳金融體系陷入無序與停滯狀態。因此,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碳金融市場當下發展的路徑已經成為一項重要課題。

(一)注重誘致性變遷與強制性變遷的適時轉換

在我國碳金融制度變遷路徑選擇的過程中,政府長期以來占據主導地位,民間團體則處于被動地位,進入了以強制性制度變遷為主誘致制度性變遷為輔的路徑依賴。然而,任何一項制度的產生和發展是強制性變遷與誘致性變遷共同作用的結果,這就要求我們要適時促進這兩者之間的轉換。2005年之后,由于之前政府對政策制定存在預期偏差,導致對國內碳金融市場產生“后發性”成本預期不足,致使新的制度安排偏離預期方向。在碳交易試點建立起來的很長一段時間內,碳價不穩定,交易量也寥寥可數。原因在于政策沒有充分考慮到誘致性變遷主體的需求,使得誘致性變遷進度緩慢,二者之間沒有實現很好的銜接。另一方面,當履約企業、商業銀行等誘致性變遷主體發起誘致性制度變遷時,由于部分法律法規不完善、碳產品不明晰、監管落實不到位等原因,使得誘致性變遷成本加大,進而延緩了誘致性變遷的進度。因此,政府要保證規則透明、信息公開,使市場參與各方對市場運行有清晰認識;還應在政策頒布之后給予市場參與者一段時間讓其消化政策帶來的變化。在新時期,我國應注重誘致性變遷與強制性變遷的適時轉換,通過發揮二者的優勢,達到良性互補之效。

(二)培育誘致性變遷主體

金融中介機構以及履約企業等誘致性變遷主體的需求才是碳金融市場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政府要逐漸退出市場主導地位,讓位于機構和企業。具體措施是:政府各級相關部門要加大對金融機構的激勵力度,通過稅收政策優惠、財政擔保、風險補償、專業人員培訓等措施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碳金融領域的投資,引導資金流向節能減排項目和環保型企業。鼓勵國內金融中介機構同國外機構進行合作,研究制定出符合中國國情的碳金融中介服務體系。加大監管力度,對碳金融市場的風險進行分析,建立起專門的監管體系,從而保障誘致性變遷主體發起制度變遷的順利進行。

(三)構建低碳理念,打造“低碳社會”

良好的低碳理念和碳金融制度框架有著密切聯系。低碳理念是內在表現,碳金融制度是這種內在表現的外在顯示。碳金融市場的制度反映了制度制定者的理念。因此,構建低碳理念,打造“低碳社會”將為碳金融市場提供一種強有力的非正式制度約束?!肮澞軠p排”不能僅停留在口號上,政府要發揮引導作用,依靠傳統媒體與互聯網新興媒體進行低碳理念宣傳,鼓勵支持民間低碳環保組織,倡導綠色出行、綠色消費,將低碳理念內化到人們日常生活中去,打造一個“低碳”型社會。正式制度尚且可以通過政府的強制性變遷在短時間內施行,但是低碳理念的構建則需要更長的時間來構建。但是,一旦這一理念深入人心,碳金融市場的運行將更加變得容易。

參考文獻:

[1] [美]D·諾斯.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M].上海:上海三聯出版社,1994.

[2] 林毅夫.誘致性制度變遷和強制性制度變遷[A].現代制度經濟學[C].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

[3] R·科斯,A·阿爾欽,D·諾斯.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論文范文第2篇

摘要:分析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運用的現狀,包括運用結構、決策機制、監管體系、使用效果等,并指出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運用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發行成本過高、法律法規不健全、缺乏高效監管機制、部分地區存在挪用公益金現象。

關鍵詞:體育彩票;公益金;彩票發行

[收稿日期]2006-06

[作者簡介]李毳(1975-),女,吉林人,講師,管理學博士;歐陽昌民(1977-),男,江西人,管理學博士。

一、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運用的現狀分析

體育彩票公益金是經國務院批準,從體育彩票銷售總額中按比例提取的專項用于發展體育事業的資金。我國體育彩票從1994年開始全國發行,當年銷售額5億元,提取公益金1.5億元。到2004年,我國體育彩票銷售額累計達914.5億元,累計提取公益金303.4億元。詳見下表。

表1 1994-2002年我國體育彩票的銷售額與提取的公益金單位:億元

資料來源:歷年人民日報及中國體育報關于上年度體育彩票的發行公告。

(一)歷年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運用結構

截至2003年底,10年來我國體育彩票共籌集公益金248億元,大部分用于體育事業,具體運用結構為:92億元用于全民健身計劃,61億元用于奧運爭光計劃,95億元用來補充國家社會保障基金、建立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支持發展殘疾人事業、2008年奧運會的籌辦等。

2004年度,我國體育彩票發行額度為154.23億元,實際提取公益金54.02億元,其中23.34億元上繳中央財政安排,用于社會保障、青少年活動場所建設、2008年北京奧運會、紅十字事業、殘疾人事業、農村醫療救助、城鎮醫療救助等公益事業,占公益金總收入的43.2%;各級體育系統安排使用30.68億元(包括利息及棄獎收入380萬元),占公益金總收入的56.8%。

2005年,體育彩票全年銷量達到302.54億元,創下歷史最高水平,并提出了以質量、效益為核心,以長效管理為重點,“建、管”并重的原則。2005年的體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實施第九批“全民健身路徑工程”和第五批“雪炭工程”。

(二)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運用的決策機制

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安排,有一套比較嚴格的程序。先由主管部門提出使用計劃,經財務部門審核,再上報由國家體育總局群體司、經濟司、監察司、財務管理審計中心、辦公廳、競技體育司、主管總局領導、財政部主管業務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討論,提出修改建議,最后由國家體育總局辦公會議通過。

堅持以法管理,按程序辦事,是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規范化的一項要求。體育彩票公益金每一項資金的使用,基本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全民健身計劃、奧運爭光計劃中所占的比例都有規可依。

(三)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運用的監管體系

1998年,國家體育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暫行規定》,明確規定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由各級體育彩票管理機構的財務部門設立專門賬戶統一管理,專項用于發展體育事業,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并須定期向社會公布其收入和使用情況,接受公眾監督。地方機構須建立完備的財務會計管理體系,財務從業人員須經專門培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體育管理部門須對體育彩票的管理和銷售進行審計監督。

2001年,為加強監督管理,國務院要求彩票機構應在指定的國有商業銀行開設彩票銷售資金專戶,用于歸集彩票機構銷售彩票的全部資金,并按規定比例將發行經費和彩票公益金繳入財政專戶,按“收支兩條線”原則進行管理,??顚S?#65377;

2005年,國家體育總局和國家審計署聯合向全國發出了《關于加強體育彩票公益金審計監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體育行政部門和體育彩票中心要主動接受審計監督、實行收支兩條線、加強財政監督,對國家體育總局實施的工程,每年派員進行專項檢查,強化內部監督,對使用情況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四)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運用的效果評價

總體上看,體育彩票發行12年來籌集的公益金在全民健身計劃和奧運爭光計劃中的作用非常明顯。群眾體育健身設施的改善,活動場地的增多,活動項目的豐富,奧運健兒在奧運會上的出色表現,奧運訓練場館的修建和改建,均體現出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作用。體育彩票公益金實施的“雪炭工程”,為社會保障基金提供的資金,修建的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等,對扶貧濟困、援助三峽地區,對完善國家社會保障體系,增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都發揮了直接作用。公益金一系列行為,增強了社會親和力,對構建和諧的社會,起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二、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運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發行成本過高

體育彩票的銷售總額為體育彩票資金,由獎金、發行成本費和公益金三部分組成。具體分配比例為:

1.獎金。獎金是向取得中獎資格的體育彩票購買者支付的獎勵金。獎金占體育彩票資金的比例不低于45%。獎金的等級及金額由地方彩票管理與銷售機構自行安排,但最高獎金額不得超過人民幣十萬元。未兌付的獎金全部納入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體育彩票銷售管理機構應在兌獎期限結束后的一周內,將當期體育彩票中獎及兌付情況予以公告。

2.發行成本費。發行成本費是指用于體育彩票印制、發行、代銷及相關的設施和設備購置、租賃、維護等項目的支出。發行成本費占體育彩票資金的比例不得高于25%,其中體育彩票的印制費為4%,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的體育彩票發行費為1%,其余為地方機構發行和零售商代銷費。

3.公益金。體育彩票實際銷售總額減去上述獎金和發行成本費支出的凈收入,為體育彩票的公益金。公益金占體育彩票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30%。

目前,我國體育彩票發行成本高達20%,而日本彩票發行經營成本為10.1%,德國為16.3%,保加利亞為10%。發行成本過高,造成公益金比例較低,直接制約著我國體育彩票資金的運用效率。

(二)缺乏高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運用過程中存在的另一個突出問題是,缺乏一個高效的監督管理體系。鑒于體育彩票的公益性,彩民的無償性,各國對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一般都嚴格監管。為此,我國國家體育總局加強了監督管理,逐步形成了較完善的監督管理體系。從1998年到2005年,我國體育總局及有關監管部門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規定,對我國體育彩票資金管理和公益金運用進行規范;并且對每年體育彩票的收支狀況,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中心和各地體育彩票中心都會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但在實踐中,仍有個別地方和機構違反國家規定,未按要求完善監督管理體系。更重要的是,我國目前對體育彩票的政策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尚不能實現對公益金使用的全程動態監管。加上監管本身的透明度不夠,某些操作存在一定的隨意性,使得監管的成本較高,監管效率亟待提高。

(三)部分地區存在挪用公益金問題

從目前情況看,我國國家體育總局和有關職能部門及社會各界,對體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都比較重視。在資金的使用上,要求科學安排,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求加強對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監督,盡量保證公益金用到公益事業。1998年9月1日,國家體育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暫行規定》,規定體育彩票的公益金主要用于落實《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和《奧運爭光計劃綱要》中屬于以下范圍的開支:資助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彌補大型體育比賽經費不足、修整和增建提議設施、體育扶貧工程專項支出。公益金具體按以下原則分配:(1)凡國家體育總局批準的1994-1995年度大型體育運動會的承辦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在本地區銷售體育彩票所得的公益金,由該地區全額留成,全部用作補充大型體育運動會的舉辦經費。(2)其他代理銷售體育彩票的地區所得的公益金,其多數(70%左右)須交給大型體育運動會的承辦省(區、市),用作補充大型體育運動會的舉辦經費。

從我國體育彩票發行12年來的情況看,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的運用總體上基本符合上述規定,但仍有少部分地區違反上述規定,存在挪用、濫用公益金的現象,個別地區甚至將公益金用于經營性盈利活動,造成體育彩票公益金非法體外循環使用。

三、優化運用我國體育彩票公益金的對策建議

體育彩票的發售屬于籌資性質,因此體育彩票是一種特殊的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場不可分割的一個組成部分。同股票、債券、基金一樣,發行體育彩票可以持續、反復地籌措社會閑散資金。但與股票、債券、基金不一樣,體育彩票是不能交易或隨時贖回的;體育彩票不反映股權關系、債權關系或委托投資關系,只反映體育彩票購買人和體育彩票發行人之間潛在的可能的獎金分配關系;體育彩票對購票人的回報是建立在概率基礎上的,而不是建立在經濟效益上,購買體育彩票可能一無所獲,也可能得到幾倍、幾十倍甚至更高的回報,從這個意義上說,體育彩票是一種“或然價證券”。

正是由于體育彩票的上述特性,其籌集的資金一般由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控制使用,支持體育公益事業發展。為提高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促進我國體育公益事業的發展,筆者認為應嚴格按公共支出原則,體現體育彩票資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根本宗旨,從存量和增量兩個層面調整優化我國體育彩票資金使用方向及結構,使籌資確實用于體育公益事業,并妥善解決其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降低發行成本

提高體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的最直接辦法是提高公益金占體育彩票資金的比例。這就需要不斷降低發行成本。主要包括降低體育彩票印制成本、發行成本、代銷成本及降低相關設施和設備購置、租賃、維護等項目的支出。積極引進先進設備,加強管理和內部控制,在降低硬件支出的同時,努力降低經營成本,壓縮銷售網點傭金比例,提高融資效率。目前,有的省市已將銷售點傭金下調到4%-6%,彩票網點傭金能否普遍下降已引起各網點經營者的廣泛關注。

(二)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對公益金使用情況的動態監測

加強對體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況的動態監測,一是盡快頒布《彩票法》或《彩票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建立完善的彩票法規體系和有序的彩票市場,規范彩票公益金使用;二是可嘗試改變經費一次性投放的做法,實行先撥付項目啟動經費,然后對項目啟動后的實際狀況進行評估。達到要求后再逐步追加投入直至項目完成。具體做法是:第一,制度先行,嚴格規范使用制度,每一項體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計劃從立項到審批,均本著增強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嚴肅性的原則,成立由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在內的評審委員會進行立項論證,并對使用條件、使用內容和后續管理予以明確規定;第二,按照“建管并舉”的原則,加強調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體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計劃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工作,對體育彩票公益金援建項目實施動態管理和長效管理。為保證建設項目的正常使用,國家體育總局要與省(區、市)體育局和項目所在單位簽訂責任書。

(三)加強檢查監督,加大懲戒力度,減少挪用公益金行為

針對少部分地區違規挪用、濫用公益金的問題,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應進一步加強檢查監督,包括有針對性地開展現場抽查和場外檢查;同時,加大懲戒力度,提高違法違規的成本,使挪用公益金的行為得不償失,盡量減少挪用行為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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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歐陽衛民,閔路浩.彩票理論與實踐[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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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賈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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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金融市場論文范文第3篇

摘要:由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機給世界各大經濟體造成了巨大的沖擊,使得全球經濟陷入衰退的困境。引發危機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缺乏監管導致的金融衍生品的全球性泛濫。我國經濟在經歷了長時間的高速發展后,如何加速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以迎合實體經濟快速發展的需求成為一項迫切的任務。如何又快又穩地發展國內金融衍生品市場,并少走彎路?金融危機從側面給我們提供了生動的經驗與教訓。

關鍵詞:金融危機;國內衍生品發展;應時舉措

由次貸危機引發并從2008年開始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正如一場大規模的金融海嘯,瞬間吞噬了幾乎全球所有的大小經濟體。有人稱它是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金融危機,說它百年不遇亦不為過。在這場危機中,壘球金融業最發達的經濟體首當其沖。而始作俑者,恰恰是當代金融業最發達,金融創新最先進,金融衍生產品最多的美國。面對危機。我們一方面要設身處地考慮對策,積極應對;另一方面,我們要善于分析,從中汲取教訓,從而使我們在今后的金融改革創新中降低風險,少走彎路。

關于危機的根源,想必很多人都不再陌生。歸根到底,這場危機是美國的美元國際本位制和美國長期實行的“雙赤字”政策植下的禍根,而這場金融危機的直接導火索是次貸危機。更為確切地說,是次級抵押貸款衍生品危機。但是,即使次貸危機不爆發也會有別的金融衍生產品危機來引發美國金融危機。根據國際清算銀行保守估計,僅在2006年底,美國境內的股票、債券、外匯、大宗商品期貨和金融衍生品市值約為400萬億美元,為美國12萬億美元GDP的30倍左右。金融衍生品是指從原生資產派生而來的金融工具。由于交易的不透明性,衍生品極易成為擴散風險的工具。長期以來,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場實際上一直處于不受監管的自由狀態。在高額利潤的驅使下,很多基金公司、投行不惜鋌而走險,借助極高的財務杠桿比率,瘋狂發展衍生品業務,遠遠超出了公司的實際風險承受能力。而錯綜復雜的衍生產品“關系網”,也將很多金融實體緊密連接到了一起,使它們的命運緊密聯系在一起,可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危機中,眾多國際知名投行、基金公司紛紛落馬。即使像雷曼兄弟、貝爾斯登具有百年歷史的頂尖投行也不能幸免,著實讓人扼腕嘆息。脫離實體經濟基礎和過度杠桿化的衍生市場,已經成了一個危機四伏的市場。著名投資家巴菲特將其喻為“大規模殺傷性金融武器”。它的殺傷性之所以巨大,在于其能夠產生的連鎖反應。猶如氫彈,先引爆作為前級的裂變彈,造成足夠的溫度及壓力,之后的后級聚變才會開始。金融衍生品造就了人類金融業的空前繁榮,最終也釀成了世界金融史上的超級災難。

在這里,我不是想把危機也歸咎于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本身沒有錯,它是現代金融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同其他發明一樣,它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它的產生,在促進人類金融業的發展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梢哉f沒有金融衍生品,也就沒有當代金融業的空前繁榮。在金融業發達的國家,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場已經發展得相當成熟,交易品種也日趨多樣。我國也早就認識到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必要性,但目前我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還處于起步階段,產品結構簡單,品種單一。在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之初,曾一度推進發展期貨交易和外匯保證金交易等衍生品業務。但是由于當時監管制度還不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建設未能跟上,導致了該類市場過度的泛濫。國家不得不對其中某些業務進行整頓乃至叫?!,F在,國家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振興和完善期貨市場的政策法規,并增加了一些新的期貨交易品種,以迎合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針對國內證券市場的股指期貨業務已經醞釀成熟,正在尋求合適的時機推出。資產證券化業務在我國也已經得到相當程度的發展(由于次貸危機緣故,一些業務已經暫停)。今后,我國還將進一步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還將有更多、更復雜的金融衍生產品問世,我國將在邁向經濟大國目標的同時實現金融強國的夢想。目前我國金融行業整體形勢穩定,發展態勢良好。但實際上,我國金融行業的發展已經滯后于經濟的發展,金融衍生品業務發展的不足更是成為制約金融發展的一大瓶頸。同發達國家相比,我們的金融衍生品發展還處在初學者的水平。國內一些較為先進的企業雖然意識到了金融衍生品的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相關的知識無法對其進行很好的理解運用,加之風險意識不足,不少公司在購買了國外投行兜售的衍生產品后蒙受巨大損失。這些鮮活的案例,在給人以教訓的同時,另一方面也反襯了當前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現狀。

事實表明,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發展,還要有一段相當長的路要走。而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的發展,已經使得這種發展變得甘益緊迫。一方面是國內經濟的迅速騰飛,中國將迅速躋身于世界經濟強國的行列,并在世界經濟事務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經濟的發展迫切需要更多、更完善的與之相配套的金融衍生品服務體系。而經濟發展催生的日益龐大的資本市場,客觀上既需要多樣金融衍生品的推動,同時也為其發展提供了豐富的土壤。即將推出的股指期貨,從長遠來看,也只不過是牛刀小試。從國際上看,國外發達經濟體的金融衍生品業務不斷推陣出新。且日趨復雜。其發展的觸角已經延伸到了國內某些領域。2006年8月28日,全球最大的金融期貨交易所——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推出了人民幣對美元、歐元及日元的期貨和期權交易,這很有可能會對人民幣匯率定價權造成深遠影響。今后隨著我國經濟進一步地發展,人民幣可自由兌換在不久的將來就會實現。如果我國不能在此之前發展完善好國內衍生品市場,未來經濟金融的深層發展難免會掣肘于人。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代表大會報告中指出:“推進金融體制改革,發展各類金融市場,形成多種所有制和多種經營形式、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現代金融體系?!苯鹑谘苌肥袌鰬斒沁@個體系中的一個重要部分。

毋庸置疑,我們要大力發展國內金融衍生品市場,但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金融衍生品又是一把雙刃劍,不當的使用或者過度的濫用也會給金融產業帶來不必要的傷痛乃至重創。我們過去的經驗教訓和現在世界經濟金融的嚴酷現實告訴我們,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首要任務就是做好監管。自從次貸危機爆發以來,人們越來越多的提到金融監管這一名詞。如果說美國自2001年以來的低利率貨幣政策是該危機的催生因素的話,那么美國相關機構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不力則是早已埋藏的隱患。次貸危機證明,單純依靠金融機構自身對衍生產品風險進行控制是遠遠不夠的。金融衍生產品監管制度和交易規則的缺陷,助長了衍生產品的過度投機,并最終引爆了危機。難怪美國證監會(sEC)主席克里斯托弗,考克斯認為,“大量的沒有被監管的類似CDS的衍生品為此次金融

危機的頭號惡棍”。

做好監管。國家首先要加強與之相關的立法工作,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我國當前對衍生品的立法和監管僅限于期貨領域,國家和期貨行業協會已經出臺了較為完備的期貨法律法規以及交易規則。隨著衍生產品的不斷增加,我國的相關立法和監管也應不斷完善。我們一方面可以借鑒國外先進的做法和經驗,同時,也要針對國內發展的實際,結合過去的經驗,推出適合中國國情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措施并在實際中不斷加以完善,堅決杜絕制度上的漏洞。鑒于衍生品交易的特殊性,要將監管機構的行政監管與交易所的自律監管結合起來,并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逐步加強交易所的自律監管。同時,我們還應認識到,監管部門并不是萬能的。制度經濟學有一句名言:“交易先于制度”。不可能在市場產品交易之前就制定一個十全十美的制度,而要隨著市場和發展不斷地去完善監管的制度和手段。監管部門一定要注意緊跟形勢的發展,在日新月異的金融衍生品市場中不斷提高自身監管水平。此外,我們還應該高度重視對投資者尤其是機構投資者的教育、引導。投資者對金融衍生品的風險了解,需要一個漸進的過程。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識,不少投資者一方面聽信一些推銷人員的片面宣傳,另一方面又高估了自己防范風險的能力,這是非常危險的,同時也給監管帶來了巨大的壓力。由此可見,監管部門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也是強化監管的一個方面。具體做法可以體現在開設專門課程、建立相關資格考試制度等。

在做好監管的前提下,金融衍生品的發展還要做到有序推進。所謂穩步,是要做到有選擇、有步驟地推出。要根據經濟發展的需求、監管的能力及其他條件成熟的程度,穩步培育市場,逐步推出產品,并依法、公正、適度地對金融衍生品市場進行監管。從世界范圍看,在推出衍生品的順序方面,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情況不盡相同,1996年對29個國家75個交易所的統計顯示。最普遍的衍生合同是指數型產品,然后是利率型產品,最后是農產品。其標的出現的順序依次是農產品、非貴金屬、貴金屬、貨幣、利率、股票、能源、指數和互換。美國的股票衍生品經歷了場外股票期根、交易所股票期權、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權、股票互換和股票期貨的順序:1972年推出外匯期貨、1973年推出股票期貨、1975年推出抵押債券期貨和國庫券期貨、1977年推出長期政府債券期貨、1979年推出場外貨幣期權、1980年推出貨幣互換、1981年推出股票指數期貨、1983年推出外匯期貨期權和股票指數期貨期權、1985年推出歐洲美元期權和互換期權、1987年推出平均期權和復合期權、1989年推出利率互換期貨、1990年推出股票指數互換、1991年推出證券組合互換、1992年推出特種互換。這一過程和美國以市場為導向的發展過程有關系,每種產品的出現都體現了市場的需求。我國發展金融衍生品要根據經濟發展的需求、監管的能力及其他條件成熟的程度,穩步培育市場,逐步推出產品,在條件不成熟時不去硬推,要積極創造條件,而在條件基本成熟時則要及時推出。當前國內衍生品市場主要是期貨市場,而期貨市場交易品種多為商品期貨。金融期貨還處在試水階段。等到時機成熟,國家就會推出金融期貨。目前大家都普遍期待的股指期貨就是金融期貨。以后,我們還會有國債期貨、人民幣利率期貨、匯率期貨等等。有人說,只要有風險存在的地方就有金融衍生品。其實,反過來也一樣:有金融衍生品的地方就有風險。因此,我們推行金融衍生品要充分考慮各方面的風險,避免一哄而上,而要選擇逐步推進。

要發展好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還需要加強對專業人才的培養。目前我國內地金融業尤其是衍生品市場相對落后,從根本上說是國際金融人才的缺乏。我國現代金融業歷史短暫,沒有經歷過金融業的大風大浪的洗禮。金融從業人員的專業背景、資歷、理論和實際操作水平同國外同行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在衍生品領域,這種差距更為明顯。國內衍生品市場結構簡單,產品單一,歸根到底還是人才的因素。這就是為什么國內的外資銀行往往先于我們推出眾多的國內金融衍生品業務的原因。此外,我國金融從業人員更多的是接受產品以及相關理論的教育,研究如何追求更多的利潤,風險意識還停留在一個較為模糊的階段。在人才策略上,我們要堅持培養引進相結合的方式。香港金融界集中了大批專業知識人才。內地可以充分利用這個得天獨厚的條件,采取引進香港金融教育方面的培訓力量、培訓方式、培訓教材及考核方法;與香港合辦金融學校,或選派合格人才到香港有關金融培訓和實踐機構短期培訓或工作等方法,用各種渠道培養高級金融人才。同時,還要研究對高級人才的使用和待遇問題,加快實現內地金融人才的市場化和國際化,為我國金融衍生品行業的迅速崛起注入活力。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論文范文第4篇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職業教育政策經歷了恢復與調整、快速發展和全面發展三個重要時期。農村職業教育發展到現在,政策環境正發生著微妙的變化,黨和政府應對這些變化給予足夠的重視,以此探索農村職業教育發展的有效路徑。

[關鍵詞]農村職業教育 政策變遷 政策環境 路徑選擇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是國家教育政策的重要內容,而農村職業教育作為整個職業教育工作的薄弱環節,又將影響國家教育政策的實施效果。為此,各級政府應把握農村職業教育發展的歷史規律,認清當前農村職業教育發展面臨的新形勢和新背景,并基于此選擇有效的發展路徑。

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職業教育政策的變遷歷程

縱觀農村職業教育的發展歷史,我們擬根據職業教育政策變遷過程中,政策環境的差異性及其政策需求的適時性等維度,將我國農村職業教育政策的變遷劃分為三個重要時期:

1.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恢復和調整時期。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國家開始調整中等職業教育結構,積極探索農村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新途徑。但是,轉型時期以及由此帶來的政治經濟體制的種種不適應性,導致我國農村職業教育發展“始終是走走停停,有時甚至徘徊不前,低潮總比高潮多”。①這一時期,農村職業教育基礎薄弱,布局分散,規模狹小,效率低下,實施部門所有、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以及地方政府為主的經費投入機制。

2.20世紀80年代中期~90年代末:快速發展時期。這一時期是農村職業教育發展的黃金時期,同時也是機遇與挑戰并存的時期。1985年,中央出臺了《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對包括農村職業教育在內的整個教育體制進行改革。在此期間,我國先后召開了兩次全國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會議,并出臺了《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1991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1996年)、《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1999年)以及《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1999年)等五部重要的政策法規,使農村職業教育發展步入了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

3.21世紀以來:全面發展時期。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農村職業教育面臨著許多新的課題,比如:農村職業教育如何進一步為市場經濟服務?如何為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服務?如何為提高農村勞動生產率服務?如何與城市職業教育統籌發展,實現教育資源的優勢互補和有效配置?等等。在政策規劃上,從2002年~2005年4年間,三次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都提出了農村職業教育發展的重要議題,《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決定》(2002年)和《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2003年)政策文件也相繼出臺。這一時期,我國政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提出了加快推進“三教統籌”和“農科教相結合”的政策,找到了整合不同類型教育資源的途徑和方法,初步解決了農村教育、科技與經濟長期分離、農村基礎教育與農村社會經濟互不相融等社會難題,為深化農村職業教育體制改革,加快農村職業教育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由上可知,改革開放30年中,我國農村職業教育在政策方針、目標、內容和體系等方面得到了不斷充實和完善。在整個職業教育辦學思想“從計劃培養方式向市場驅動轉變,從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觀引導轉變,從傳統升學導向向就業導向轉變,從學科本位向職業能力本位轉變”②的指引下,為滿足現代農業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需要,“我國農村職業教育體制政策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從辦學體制、管理體制、投入體制、就業體制到內部管理制度都在不斷完善”。③首先,辦學形式從單一化走向多元化,農村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將辦成“集人力資源開發、技術培訓與推廣、勞動力轉移培訓和扶貧開發為一體的基地”;④其次,在教育管理體制上,農村職業學校在專業設置、招生規模確定、教師聘用、學籍管理等方面擁有更大的自主權;再次,在經費投入機制方面,各級政府認識到教育資源不足對農村職教發展的瓶頸作用,強化了自身在發展職業教育中的職責;最后,在確?;窘逃度氲那疤嵯?政府加大了財政轉移支付和專項撥款的力度,并健全和完善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在取得驕人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清晰地認識到,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國農村職業教育還存在諸多不完善之處,政府在制定職業教育政策的同時存在一定的偏差和問題。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往往導致職業教育政策和教育制度安排凸顯“城市取向”,造成城鄉職業教育財力資源配置上差別較大,進而影響城鄉職業教育發展的均衡性和公平性。

二、當前我國農村職業教育的政策環境

通過回顧和分析農村職業教育政策的變遷歷程,我們深刻地認識到,農村職業教育發展到現在,政策環境正在發生著微妙的變化,即政策的外生變量發生著改變。政府應關注政策環境可能帶來的新的政策問題。

1.現階段產業結構的特征決定了教育的有效需求。各級各類教育是一個相互銜接、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的有機整體。一個國家的產業結構和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了該國勞動力市場的供給結構和水平。從整體情況來看,當前我國的產業結構仍處在以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為輔的初級階段,這種產業結構迫切要求職業學校培育各種中高級技能型人才。為適應產業結構對人力資源的要求,我國的教育結構必須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化。過去,教育政策的重心偏向于發展體現全體公共利益的義務教育和培養“高、精、尖”人才的高等教育。中等教育,特別是中等職業教育受到政策偏好、資金短缺等瓶頸的制約,發展得還不夠完善。在新的歷史發展時期,基于農村職業教育起點低、基礎薄弱以及職業教育在國家可持續發展中的戰略地位,黨和政府應將農村職業教育的重心放在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上,待條件成熟之后逐步過渡到高等職業教育。

2.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有利于優化農村職業教育的融資環境。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的報告提出要實施農村金融體制的改革,這場改革的總體方向是放開農村金融市場,為新農村建設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農村職業教育應該抓住金融體制改革的大好時機,拓寬融資渠道。其中,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我國唯一一家農業政策性銀行,其信貸業務范圍應從單一的糧棉油收購貸款,拓展到為農業產業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現代化和新型農民培育提供金融服務,同時創新貸款擔保模式、貸款方式和貸款服務模式,為職業教育創造良好的融資條件。商業性銀行在探索農村金融服務,服務農村現代化中也將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不容忽視??傊?長期受資金短缺困擾的農村職業教育,能否在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中獲益將是我們今后研究的重要課題。

3.城鄉統籌發展是農村職業教育重要的戰略背景。統籌城鄉教育是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內容,其目的是整合城鄉教育資源,優化教育結構,促進城鄉教育的協調發展。梯度二元經濟結構導致我國城鄉職業教育發展差距較大,這已成為不爭的事實。因此,在統籌城鄉職業教育時,更多的是考慮如何將城市豐富優質的教育資源,包括師資設備、管理方法和手段、科研成果等與農村有機結合;同時加大城市職業教育對農村職業教育的對口支援力度,實現城鄉互動,促使城鄉教育資源達到帕累托最優。

4.農村土地流轉制度改革迫切要求農村職業教育發揮更大的作用。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化了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健全了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市場,明確提出了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實現土地的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然而,流暢的土地流轉市場將給原本完全飽和的剩余勞動力市場帶來超負荷的壓力。尤其是在遭遇國際金融危機后,我國的實體經濟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外貿出口呈顯著下降趨勢,沿海地區許多中小型企業在經濟危機中紛紛破產,失業后的農民工開始返鄉務農,從而進一步加劇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緊張態勢。由于職業教育與勞動力市場銜接較其他形式關系密切,故在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中農村職業教育任重而道遠。

三、農村職業教育發展的路徑選擇

通過梳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職業教育政策的發展歷程以及分析目前農村職業教育所處的政策環境,筆者建議,政府在選擇農村職業教育發展路徑時,應把握如下幾點:

1.“一個中心”——正確處理農村職業教育辦學規模和辦學質量的關系。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了“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構建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的重要戰略決策,要求“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在此政策背景下,農村職業教育,特別是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會迎來良好的發展機遇和規模擴張時期。今后幾年,整個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將擴大到八百五十萬人左右,保持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體相當的基本格局。

但是,數量的擴展和質量的提高是對立統一的兩個方面。在整個教育資源相對短缺的情況下,教育規模的擴展往往伴隨著受教育者生均教育資源占有量的減少,進而影響到教育質量的提高。在解讀當前國家職業教育政策時,很多人都認為政策的重心僅僅局限于擴大職業教育的規模,這其實是對政策的一種誤解。實質上,政策的要義并不是要以犧牲質量來換取數量的增長,而是要以精英教育的質量要求來發展大眾化的職業教育,以實現規模擴大與質量提高的內在統一。因此,各級政府要始終把提高質量作為農村職業教育工作的重點,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大力推進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等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啟動新一輪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與質量提高計劃,引導農村職業學校走內涵式的發展道路。

2.“兩條腿走路”——農村職業教育一方面要為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服務,另一方面要致力于提高農業生產技術水平。在已有的研究中,論述較多的是關于農村職業教育在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中的作用。事實上,在城鄉一體化進程中,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和提高農業生產技術水平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阿瑟·劉易斯二元經濟結構理論認為,經濟發展的重心是傳統農業向現代工業的結構轉換,轉換的核心是農業部門的剩余勞動力向現代工業部門轉移,其結果是無限供給的勞動力將逐漸變為一種稀缺的生產要素。為維持農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基礎地位,農村職業教育在提高農村勞動力的素質和農業生產力水平上應發揮更大的功效。若只是單一地考慮如何轉移剩余勞動力,而忽視提高農業生產技術水平,將有可能帶來巨大的機會成本,這種用農業生產率換取城鎮化建設的行為明顯有悖于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和目標。

從本質上來說,農村職業教育在服務于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和農業生產技術水平提高上具有內在邏輯的統一性,即無論農村職業教育服務何方,都將歸結于提升農村人力資本存量,使農村普通勞動力轉換成一種具有增值價值的人力資本,二者的區別僅僅表現在技術層面上。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并不是將所有的農村勞動力都轉移出去,而是要將新型農民培訓工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有機地結合起來。

3.“有所為”和“有所不為”——進一步強化政府在發展農村職業教育中的責任。教育經濟學有關教育產品屬性的理論告訴我們,產品和服務的性質和邊界具有模糊性和不確定性,我們很難說某種產品是嚴格的公共產品或私人產品。一般意義上來講,農村職業教育作為職業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偏向私人產品性質的產品。這就決定了政府在有效的教育市場中應“無為而治”,即給予農村職業教育更大的自主權和自由發展空間,包括鼓勵多樣化的辦學形式、融資形式和內部管理機制等。當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失靈時,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就應該有所作為。

然而,在“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背景下,我國政府教育經費的投入重心過于下移。特別是分稅制改革之后,地方公共財政的支付能力顯著下降,很難滿足職業教育,尤其是農村職業教育發展的實際需要。為彌補城鄉職業教育發展的差距,推進城鄉教育統籌發展,有必要進一步明確政府在發展農村職業教育中的責任,即轉變過去重普教輕職教、將職教當做普教附屬物的觀念,并通過各項政策在整個社會營造出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圍。在管理體制上進一步發揮地方政府統籌協調的職能,健全縣域職業教育培訓網絡,深入推進覆蓋縣、鄉、村農村職業教育培訓網絡建設,并組織實施;在教育成本的承擔機制上,省級政府的承擔比例要有所增加,中央政府的專項經費補助的力度也應有所加強,重點加快發展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并逐步實現免費,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行免費。

4.“優、廉、快”——積極探索農村職業教育有效的發展模式。農村職業教育發展模式要與農村和農民的組織形式、經營方式和價值體系相適應。我們認為,“優、廉、快”既是農村職業教育的發展原則,也是探索農村職業教育發展模式的方向?!皟灐奔窗凑找虻刂埔说脑瓌t為農村勞動力提供多樣化的教育服務,符合當地經濟發展要求;“廉”即降低受教育者的成本分擔比例,力爭使受教育者花最少的成本獲得最高的效益;“快”即教育培訓的項目和技能應具有時效性強、見效快等特征,盡快讓農民收回教育成本。值得注意的是,在探索農村職業教育的發展模式時,還應該具有全局觀念,促進校際合作、城鄉合作、校企合作和區域合作,以形成有效的互動機制,實現公共資源的合理優化配置。

[注釋]

①徐長發.新鄉村職業教育發展預期[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6:153.

②黃堯.改革開放三十年職業教育發展回顧及對未來的展望[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08(32):6.

③雷世平.我國農村職業教育體制政策研究[J].湖南社會科學,2006(2):140.

④李峻.三十年來農村職業教育政策評價與建議[J].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學報,2008(5):38.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論文范文第5篇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當前來看還存在農村金融主體供給不足、金融產品供給單一、避險機制發展滯后等問題,因而需要充分發揮農村合作性金融組織的支農主體作用,加大農村商業性金融組織的支農力度,促進農村政策性金融組織的發展與創新,建立健全農村保險體系,推進農產品期貨市場的建設,規范農村民間金融發展。

關鍵詞: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變遷;發展

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變遷歷程

第一階段:打破“大一統”金融體制階段(1978—1991年)

1978年,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率先在農村拉開帷幕,為了適應經濟體制改革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進行了初步改革。1979年國家決定恢復中國農業銀行,在國家規定的業務分工范圍內,農業銀行獨立行使職責,自主經營業務,并改變了傳統的運作目標,成為一家專門從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相關的金融服務的專業銀行。農信社被劃歸農業銀行領導,成為農業銀行的基層機構,并在農業銀行的領導下,信用社得到了一定的恢復與發展,網點逐步建立健全。1984年國務院提出把農村信用社真正辦成群眾性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業銀行領導、監督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存貸業務,并成立了農村信用社的縣級聯社。1989年開始,國家對信用社進行治理整頓,初步改變了信用社“既是集體金融組織,又是國家銀行基層機構”的體制。此外,農村合作基金會在全國蓬勃發展,其他專業銀行的分支機構也紛紛下延,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打破了過去“大一統”的金融體制,逐步向多元化發展。

第二階段:搭建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框架階段(1992—1999年)

1992年以后,我國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農村經濟的市場化步伐也不斷加快,與此相適應,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改革也進一步深化。從1994年開始,農業銀行正式啟動了商業化改革。同時,根據政策性金融同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的原則,1994年成立了農業發展銀行,專門承擔農業銀行原來所承擔的政策性職能。隨后,為了保證糧棉油收購資金封閉運行,國家收縮了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將農發行原來承擔的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等政策性貸款重新劃回農業銀行,農發行專門從事糧食收購貸款。1996年,農信社與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按基層社為一級法人恢復合作金融性質,由縣聯社負責農信社的業務管理,人民銀行直接承擔對農信社的金融監管。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策略以后,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國有商業銀行逐漸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由于農業銀行加快商業化步伐,逐步將業務中心轉移到了城市,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力量很有限,使得農村信用合作社成為農村金融體系的主力軍。同時,政府做出了清理整頓、關閉合并農村合作基金會的決定,國家開始打擊各種非正規金融活動,對民間金融行為進行壓抑。隨后的1998—1999年,在全國范圍內撤消農村合作基金會,并對其進行清算。這一階段隨著經濟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我國基本形成了以合作性金融為主,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三大金融機構分工合作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第三階段: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深化改革階段(2000年至今)

2000年起,我國農信社的改革,在不斷探索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2003年,國務院下發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確定了吉林、浙江等八省,為農信社改革首批試點省(市),加快農信社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作用。各地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靈活選取組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縣級聯社統一法人等改革模式,通過政策扶持、增資擴股等方式來增強農信社的實力。2004年下半年,國務院決定在21個省(市)進行農信社深化改革。2006年12月,銀監會對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準入政策做出了框架性規定,并在四川、青海、甘肅、內蒙古、吉林、湖北6省(區)的農村地區開展試點。2007年1月,銀監會在“研究改進和加強農村金融服務工作專題會議”上,提出了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思路,明確各類涉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發展方向。在2007年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加快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完善農村金融體系,加快建立適應“三農”特點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并將在信貸、建立農村保險市場、大宗農產品期貨市場等多個方向推進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建設。

二、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面臨的兩大難題

(一)農村金融主體供給不足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所提供的資金規模不足,從供給主體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政策性金融組織服務功能單一,難以對農業生產安排資金支持。目前農業發展銀行只在部分縣(市)設立機構網點,并且服務功能單一,專司糧、棉、油收購資金的供應和封閉管理,服務范圍十分狹窄,對農業生產基本上沒有安排資金支持,難以發揮政策性支農應有的作用。二是國有商業銀行逐步收縮在農村的營業網點,支農信貸資金明顯減少。三是農村信用社受自身實力所限,不可能支持大規模資金投放。農信社作為農村主要的支農力量,在長期的支農服務中,由于外部經營環境和內部管理等方面的原因,目前積聚了不少不良資產,原有信貸資金存量相當部分已形成沉淀或被虧損占用;在新增存款方面,因農信社服務手段相對單一和落后,在競爭中相對處于劣勢。四是其他農村金融機構很難提供大規模資金支持。一方面郵政儲蓄只存不貸,造成農村資金的嚴重流失。另一方面農村民間金融組織大部分都是鄉村鄰里、親朋好友等社會小團體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其信用度極其有限,資金規模往往較小,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較差。因此,農村民間金融組織不可能在整個經濟范圍內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多樣化的金融產品支持。

(二)金融避險機制發展滯后

一是農業保險體系尚未建立,農業貸款風險得不到合理的補償。雖然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于1982年就開始承辦農業保險業務,但經過上個世紀90年代初短暫的快速發展后一直處于停滯不前的狀態。由于農業保險賠付率高、利潤微薄,一般商業性保險公司不愿意經營這類業務,只有政策性保險公司來經營農業保險業務,使農村保險業發展緩慢,目前保險業在農村仍處于發展的初創階段。二是缺乏健全的農產品期貨市場,使風險高度集中于農村信貸機構。隨著農業保險規模的不斷萎縮,與信貸相聯系的所有與農業生產相關的風險都集中于信貸機構;由于缺乏良好的金融期貨產品,走向市場化的農業生產的市場風險也有一部分要由信貸機構來承擔。

三、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對策

(一)充分發揮農村合作性金融組織的支農主體作用

農村信用社作為我國農村合作性金融組織,應繼續發揮

農村金融主力軍的作用。建設新農村必須繼續堅定不移地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逐步把農村信用社改革成產權明晰、經營有特色的社區性農村銀行組織。同時大力抓好業務創新,推出更多的適合農民的、更為便捷的金融產品,切實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另外,央行應該考慮給農信社適度的支持,盡力解決不良資產問題,增強農信社的活力。對農村信用社因各個改革時期,國家政策導向所形成的不良貸款予以剝離。對于已經扭虧無望、難以為繼的農村信用社,必須要堅決予以關閉?,F行的對農業貸款利息收入免收營業稅、降低所得稅率的試點措施應該長期堅持,減輕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成本。

(二)加大農村商業性金融組織的支農力度

我國農村商業性金融組織主要是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在農村開辦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目前的城市化導向和業務轉移不應成為商業銀行忽視農村市場的借口,商業銀行必須有長遠眼光,雖然當前在農村設立機構效益不大,但是,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推進,農業發展的潛力很大,農村財富一定會大幅增長,支持農業發展的效益必將會越來越好。我國商業性金融組織在開展業務過程中要堅持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基本經營原則,即使支農也不能以行政手段扭曲商業性金融組織這一本性。從國外經驗看,政府的作用不在于通過行政力量干預商業性金融組織的業務經營,強迫商業性金融組織服務于農村金融市場,而在于通過多種措施降低農村金融市場的交易成本,運用利益機制引導商業性金融組織自愿服務于農村金融市場。

(三)促進農村政策性金融組織的發展與創新

首先。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組織要切實承擔起政策性金融的職能,要繼續支持國家糧棉油儲備體系建設,繼續履行好糧棉油收購資金供應和管理等政策性業務。今后可將支持重點轉向科研、技術推廣、食品安全儲備、自然災害救濟、環境保護及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等符合WTO綠箱政策的項目。其次,政策性金融業務統一劃為農業發展銀行管理。目前由農業銀行經營的農業開發貸款、扶貧貼息貸款等政策性金融業務,國家開發銀行農業信貸業務以及郵政儲蓄資金等,應劃為農業發展銀行管理,特別是國家預算撥款用于農業的資金和其他用于發展農業的專項基金,一律存人農業發展銀行并代理撥付。另外,應注重政策性和商業性金融互動導向作用?,F在,我國的資金比較充裕,銀行的存貸差較大,這些資金都是閑置的,應該有效地用來支援農業和農村的發展。一些農業技術的開發、農業基本設施建設,都需要大量地投資,對這類投資,商業銀行資金的趨利性導致了其投入的可能性很小,必須要由政策性資金進行前期投入。

(四)規范發展農村民間金融

客觀講,農村民間金融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方面有其積極作用,應支持農村民間金融的發展并對其進行規范。政府應對農村民間金融的組織形式、財務制度、經營業務范圍。進入和退出等金融活動,分門別類地制定出標準明確的法規和監管制度;扶持一些條件成熟、運行規范、制度合理的農村民間金融組織的發展,使它們走上規范化、法制化的道路上來;適當放寬農村民問金融組織的市場準入,減少行業行政許可審批,允許民間以多種形式興辦金融業;統一金融服務待遇,實行在融資、結算、匯總、轉賬、資本運營等方面提供無差別服務;分步驟、有條件地允許民間金融組織采取多種融資方式開展業務等。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論文范文第6篇

離岸金融所體現的功能是根據各國不同的金融管理體質和相應的稅收制度, 對非居民以及一些投資者提供的相應優惠制度, 其必須保持在高度自由化和國際化的基礎上, 也可以在國家金融相關體制之外參與的資金融通活動, 其根本目的是滿足非居民相關的金融業務。

我們國家從改革開放以來不斷地與國際接軌, 不斷地融入國際金融經濟市場。因此早在1989年, 我們國家在深圳就開辦了最早的離岸金融市場, 中國人民銀行以及地方的招商銀行與之配合發展, 深證經歷了四年離岸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 直到1997年金融危機爆發, 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 深圳地區商業銀行暫停了相關的離岸金融業務。1999年在逐步度過金融危機之后, 我國離岸業務又緩慢地進行恢復, 在不斷的恢復發展過程中, 離岸金融市場業務發展又出現了更多問題, 同時給出了相應的配套監管措施以及制度相配合。2002年之后, 我們又繼續開放離岸金融業務, 同時更多的銀行例如交通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等等參與到離岸金融業務中, 發展原有的存款、貸款業務、國際結算業務之外, 又增加了更多的擔保、信托、咨詢、買賣等業務。2006年之后我們國家金融業加快了開放速度, 從原來的深圳、上海離岸金融市場, 現在又增加了天津離岸金融市場業務。經歷了我們國家經濟快速發展的十年, 到2016年我們國家又將青島、大連加入金融離岸業務試點城市中, 使得我們國家離岸金融市場得到不斷地拓展。伴隨著離岸金融市場的發展速度, 我國金融市場需要更加穩健發展的步伐。

二、離岸金融市場存在的問題

(一) 現階段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存在問題

任何一個國家其金融市場體系的建設都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規進行保障。我們國家對于離岸業務有相應的規定和制度, 但其完整性不夠明確, 這導致的其業務發展跟政策制度規定相脫鉤。在世界上相對離岸金融發展比較快的歐洲一些國家、包括離我們比較近的新加坡都是相對成熟的離岸金融市場。與之相比我們國家在離岸銀行業務管理方面法律權限比較模糊, 雖然我們已經有很多的離岸金融業務在外資機構進行開展, 但是在具體的離岸業務準入以及資金流動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著很多問題。在相關的法規法律限制當中, 對于境外的一些非居民以及相關的一些國際組織機構, 我們的法律法規不能完全覆蓋, 應該有的離岸金融基本面上、在境外相對的保稅區、還有一些具有特殊地點的非居民相關范圍, 我們在離岸業務上都不能給以滿足。在眼前我們對于離岸業務的管制沒法全面獨立的建立。因此更多的離岸客戶無法享受在其他國家應有的金融理財相關業務優惠待遇。使我們國家現階段離岸業務脫離管理, 造成的結果無法滿足我們更多的跨國企業以及一些特殊的非居民離岸業務的實際需求。

(二) 政策的引導下離岸中心建設規模比較受局限

我們傳統的離岸中心主要是從深圳開展, 后來在上海、天津進行了試點, 最終形成比較成熟的離岸業務中心。但是我們國家需要對未來的離岸金融市場有更多的扶持和積極的進展, 需要有例如新興的城市廈門、青島、天津等有便利條件的地區開展更多的離岸中心建設。我們眼前政府對于政策的指引和推動不夠完善, 對于未來整體離岸金融市場的格局沒有新的業務開展, 政策性推動離岸金融市場才能使其快速的發展。人民幣國際化的推進、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都在全球經濟當中作用比較明顯, 我們必須把海外融資平臺、海外更多的資金管理融入我們的金融平臺, 實現更多的離岸金融市場, 建立更完善的政府規避制度, 嚴格的執行海外境外的市場需求。避免違法行為的產生, 需要政府加大其制度治理的深層次政策導向。

(三) 離岸業務比較窄產品創新比較慢

我們國家離岸市場規模明顯過小, 由于業務比較單一規模也會變小, 難以對長期的境外客戶實現長期的需求滿足。我們必須有更多的創新產品, 有利于發展規模性金融業務, 我們眼前許多的業務源自于中國原有的傳統銀行。由于我們眼前資本市場融資市場的需求, 我們更多的業務都是在國內進行開展, 我們能與國外的銀行與國外金融體系近期合作協調以及競爭, 現在的創新產品比較有限。眼前只能與國外進入市場進行簡單的資本操作、外匯、買賣、以及一些國際結算業務, 傳統業務是我們國家主要優勢和發展。但是要想實現更多的境外資產業務增加, 必須開展更多的保險、信托、證券、以及人民幣互換等金融新業務推出。所以創新能力的有限以及政策的限制, 使我們國家吸引海外資金能力減弱, 限制了金融離岸業務的發展。

三、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離岸金融體系

(一) 離岸金融體系模式選擇

現階段從全球經濟來看, 離岸金融大致分為兩種類型, 其一是內外混合型, 第二是內外分離型, 其中內外混合形是離岸賬戶不獨立, 業務與之混合進行, 這種模式對于國家的金融市場監管要求比較高。我國經濟還屬于快速發展當中, 金融監管的技術還是落后的, 所以該模式不適合我們, 我們應該選擇內外分離型, 我們沒有適合對比的例子。例如東京和紐約采取的都是內外分離型來促進本地金融的發展, 在離岸金融市場構建當中, 把在岸業務和離岸業務分開, 其中最主要的是賬戶能夠分開, 嚴格管理來規避離岸市場當中匯率或者利率對于在岸金融帶來的直接影響。

(二) 建立離岸金融監管體制

一些發達國家會通過降低匯率以及放寬稅收制度使自己進入離岸中心金融中心的行列, 我們國家也要借鑒采取此類措施, 但是避免盲目跟進, 因為每個國家不同地區其經濟金融性質都不相同, 因此, 我們要不斷加強與其他國家信息、金融、文化的交流, 做好風險評估, 不要盲目地降低稅率以及提供更多的優惠政策, 要時刻的加強警惕對于離岸地區相關企業的資金運行進行實時核查, 找出一條適合我們國家離岸金融發展的體系。

(三) 培養金融人才同時吸納國際金融人才

離岸金融市場其根本特性就是開放性, 所以對人才的要求也極為苛刻, 需要精通一些國外的語言, 同時也要精通一些國家的金融政策理念, 熟悉其他國家的金融相關法律法規。我們不光要從國內培養更加高端的金融人才, 精通國際金融相關業務, 同時, 我們也要招募更多的國際金融人才, 學習他們的金融經驗拓寬人才渠道, 使我們與其他國家盡快的融合接軌, 建立有效的獎勵機制留住本國金融人才, 同時吸引更多的國際金融人才為我們國家盡力, 才能長久穩定的發展我們國家的離岸金融業務。

(四) 提出有效的優惠政策推動離岸金融發展

吸引更多的外資,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稅收制度的優惠, 但是該類政策也不能盲目的實施, 因為我們國家離岸金融業務是要和其他國家進行競爭對比, 才能看出所具備的優勢, 在快速全球化以及快速的生產要素全球流動的背景下, 每個國家都能夠提供離岸業務, 都可以隨時被替代, 我們要獲取優勢, 必須要學習一些成功國家經驗, 提供持久的優惠政策, 才能使我們具備一些競爭力, 因此有針對性地實行減免非居民繳納稅務費用以及留住國際資本, 這都是獲得稅收競爭優勢的重要實施辦法, 同時, 對于非居民免除利息稅等稅收來增加更多的國際資本。

四、結語

我們國家在吸引外資建設離岸金融市場已經出臺了相關的政策。在我們國家一帶一路政策的引導下, 我們除了原有的深圳、上海、天津離岸港口外也有更多的離岸港口, 離岸金融中心也正在運行當中。這有利于我們國家不斷地開展離岸業務及離岸銀行業務。但是其準入門檻、準入資格仍然受限制, 這對我們國家離岸金融市場發展的是一大約束。其實我們國家已經建設了更多的優惠地區、更多的國家級開發區、有更多的保稅區給予政策扶持的特殊地位, 其政策的優惠、稅收政策優惠會吸引更多的資金, 更有利于我們國家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

我們國家對于金融業務監管方面已經給出了相關的扶持, 但是在于對外離岸金融業務其稅收政策仍然不夠健全, 我們應該有相關的統一的有規制的離岸銀行稅收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國際慣例學習發達國家離岸稅收政策, 盡量將稅收相關法律法規以其正規的法律形式予以規制。為了建立海外銀行業務、建立更多的離岸銀行系統, 未來, 我們國家更多的優惠政策盡快出臺, 扶持我們國家離岸金融業務發展, 提升監管能力。

摘要:在世界上很多發達國家離岸金融市場已經發展多年相當成熟。離岸金融市場主要目的是為了融合更多的國外匯幣存儲量, 我們國家可以學習更多的國外離岸金融模式。本文通過我國現階段離岸金融現狀的分析, 離岸金融市場對于我們國家市場經濟其起到的主要作用方面、以及我國金融市場風險存在的方面進行客觀的分析, 給我們國家及未來金融市場發展帶來更多的信心與制度指正。

關鍵詞:離岸,金融市場,監管新舉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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