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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執法聯動機制范文

2023-09-23

環境執法聯動機制范文第1篇

黃城管發[2011]號 黃 石 市城 市 管 理 局

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城管、公安執法 聯動工作機制的方案(試行)》的

通知

各城管執法大隊、交通警察大隊:

為加強城管執法工作的公安保障,提高行政執法工作效率,加強部門間的相互協調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共同研究制定了《關于建立城管、公安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的方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七月日

關于建立城管、公安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的方案(試行)

(討論稿)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意見》(鄂政辦發[2010]102號)文件精神,為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執法保障、整合執法資源、提高執法質量,進一步促進城市管理執法與公安保障作用的有機結合,經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商定,制定我市城管、公安執法聯動工作機制方案:

一、明確工作部門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根據市公安局警務改革方案,委派所屬機動大隊為城管、公安執法聯動的工作部門,做好執法保障。市城市管理局法制與執法監督科負責與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大隊對口銜接,進行工作協調。

二、明確雙方職責

城管執法部門依法履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執法職能,積極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大隊負責協同配合城管執法部門開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查處全市城區城管執法工作領域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一)城管執法部門組織市容整治、違法建筑拆除、車輛拋灑整治等集中、專項整治行動時需要警力配合的,交警

支隊機動大隊至少安排2名以上民警隨隊配合執法。大型整治活動需安排大批警力的,交警支隊機動大隊負責協調市公安局其他部門調派警力予以配合。

(二)交警支隊機動大隊依法保障城管執法部門行使法定職權,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阻礙城管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交警支隊機動大隊應在接報后15分鐘內到達現場處置。對暴力對抗城管執法的行為,作為嚴重妨礙執行公務行為堅決予以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交警支隊機動大隊與城管執法部門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按照各自依據的法律法規,對運輸車輛拋灑污染城市道路、迎殯送葬車隊故意緩行阻礙交通以及利用機動車進行占道擺攤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城管執法部門告知的未接受處罰的違規車輛,交警支隊不予年檢。

(四)城管執法部門查處運輸車輛拋灑污染城市道路案件時無法查找違規車輛時,交警支隊機動大隊協助通過公安街頭視屏系統進行協查;城管執法部門查處其他違法案件需要查閱相對人身份材料的,交警支隊機動大隊負責協助查閱及取證。

(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協助城管執法部門實施建筑垃圾運輸專營制度。定期聯合在重要路段設立固定檢查崗,對產生建筑垃圾的工地、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以及建筑垃圾消納場地開展巡查,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查處建筑垃圾運輸、處置過程中的違

法行為。

(六)對城管執法中遇到的重大抗法、阻礙公務案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要進行督辦,確??狗ò讣玫郊皶r妥善的處理。

三、建立聯勤工作制度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市城市管理局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通報工作動態,重點圍繞保障城管執法、規范文明執法、完善執法取證等方面進行探討和交流,及時總結工作和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建立聯合辦公制度。為保障城管執法工作順利、安全進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大隊派駐6名警員與市城市管理局機動大隊合署辦公,市城市管理局為派出警員配置必要的值勤裝備,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

(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要建立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在法定節假日及星期

六、日要確保城管、交警各有2名以上值班人員,及時處理突發和應急事情。遇到緊急抗法或暴力抗法事件時,市城市管理局分管領導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領導要及時溝通,及時處置。

(四)建立城管執法重點工作通報銜接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定期將重點執法計劃通報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大隊,組織專項整治時應制定整治方案,并提前告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做好配合工作,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和執法人員

人身安全。

(五)建立雙向學習交流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兩部門執法人員舉辦業務交流會,相互學習對方的執法程序、方式和執法的法律依據,加強溝通,增進了解,保證執法聯動工作有效開展;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在執法過程中若遇到暴力抗法等情況,應做好現場證據收集工作,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協助維持現場秩序。

環境執法聯動機制范文第2篇

1 部門分工的必然性

行政執法即是司法實踐, 也是技術性強的工作, 在行政執法實踐中諸如現場調查, 案情分析, 技術診斷與鑒定, 都是技術性很強的工作, 需要持以嚴密慎重的科學態度, 才能體現行政執法公平合理, 處罰得當, 監管有力的司法原則。再則, 行政執法的工作成效, 并不是全然看那個部門辦了幾個案件, 為了處罰而執法, 更重要的是要體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在執法過程中使得管理相對人引以為鑒定, 并有效地為其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以免類似現象再次發生。在實踐中誠如對農業生產事故案件的查處與補救, 必須要由懂得農業技術的執法人員來行使;經營流通領域的案件, 必須要由懂得貨物統通一般規律的工商部門來查處;廠礦企業的產品質量安全案件, 必須要由懂得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質檢部門來查處。否則, 對案件的查處將難以著手, 更談不上監管有效, 提出補救措施, 為其提供技術服務了。于是說行政執法的部門分工, 是行政管理與技術應用的現實表現, 是社會事務管理和提高行政效能的必然要求。

2 屬地管理的見解

行政執法屬地管理, 是我國法律規定的司法原則, 現實中行政執法人員都有執法區域的界定, 指的是行政執法機關 (人員) 只能在有管轄權的行政區域內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但是, 這并不意味著對行政執法系統性的分割, 在當今的行政執法實踐中有相當部份的行政執法機關 (人員) 對屬地管理原則的概念含糊不清, 缺乏對其真實本意的認識。誠如, 在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執法檢查實踐中, 除個別特別嚴重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外, 一般的假冒偽劣產品事件, 都是以對事發銷地經營者進行象征性處罰而告終, 并未能追溯觸及到制假者的源頭處置, 表現為事發一處查處一處, 信息資源不能共享, 行政執法區域分割, 堵流不堵源, 鏟草不除根的不經濟、低效能做法, 給假冒偽劣產品在社會上流通留了窩害, 嚴重有損于行政執法的初衷。鑒此, 以愚者之見, 應加深對屬地管理原則真實本意的認識, 別將屬地管理原則誤解為, 只查處事發當地, 而不追溯事發源頭, 應通過加強互動共同平臺、可追溯制度建設和聯動機制實踐的運作, 追本溯源, 一查到底, 鏟除源頭窩點, 有效提升行政執法聯動效應和高壓態勢, 不斷提高行政執法的威懾力, 以達到系統、規范、高效的執法目的。

3 聯動機制的基本構架

聯動機制在行政執法實踐中的有效運作, 是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開展合作交流, 形成工作合力, 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效率, 降低行政成本, 增進行政執法威懾力和執法監督的有效方法。是行政執法與時俱進的必然要求[1]。行政執法聯動機制主要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3.1 部門聯動

緣于各行政執法機關的職能權限不同, 針對于許多執法執行的是分段管理的做法, 但由于許多違法行為所具有的系統性和連續性, 彼此間又存在著千絲萬縷的必然聯系, 誠如現場調查、技術鑒定需要由專業技術部門進行, 吊銷營業執照只能由工商部門依法做出, 交通道路欄截只能由公安交警執行, 依法判決只能由人民法院執行, 如此等等, 往往是一個行政執法案件, 需要由多個部門的協作配合。單打獨斗, 要么對案件查處進展緩慢, 對違法行為打擊不力;要么遇到棘手問題執行難, 對案的查處不盡科學合理, 甚至步入案件查處舉步艱難, 超越行政執法權, 知法犯法的境界。于此, 行政執法不能僅憑某一部門的各自為戰, 對于執法分段管理, 違法事實涉及面廣, 涉及多種處罰種類, 社會較為關注的執點、難點案件的查處, 必然要有多個部門的聯合行動, 建立健全一套緊密聯系, 便捷高效的聯動工作機制, 才能形成行政執法凝聚力, 達到快速有效, 合力共擊違法行為的良好氛圍[2,3]。

3.2 區域聯動

許多違法行為的違法事實并不是在案發源頭就地被發現, 違法事實也不僅僅鎖定在某一行政區域, 在行政執法實踐中, 時常會出現A轄區生產的假冒偽劣產品, 到B轄區的流通領域才被查獲;同樣的在流通領域中A轄區已查處封存了某一生產企業的質量安全問題產品, 而在B轄區卻未被查獲, 仍在流領域中流通銷售;某一行政區域的行政執法機關, 在監管執法過程中, 在流通領域查獲了不屬于當地管轄的某企業生產的假冒偽劣產品, 只僅僅對當地流通領域的經營者進行查處, 作出了行政處罰, 而因缺乏對屬地管理原則本意的認識和圖省事, 并未對制假源頭進行追溯查處的現象。所有這些現象的發生, 無不說明當前我國的行政執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區域聯動機制的缺失和可追溯制度的不健全, 在較大程度上限制了行政執法即要截流, 更要堵源真實意圖的體現。今后應加強對違法行為, 違法事實流動性, 行政執法系統性的認識, 以系統方法論為指導, 借助于信息互動平臺建設, 有效提高信息傳遞的時效性和互動性, 切實有效地強化區域聯動和可追溯制度建設, 以拓寬執法監管視野, 延伸執法監管觸手, 形成執法監管、違法案件查處合力。不管案發何處, 通過平臺信息傳遞, 區域聯動機制運作, 必須一查到底, 鏟除案發源頭, 探索形成一套緊密協作, 區域聯動, 合力共堵的區域聯動工作機制, 不給違法行為者留下可乘或漏網之機[4]。

3.3 社會聯動

所謂的行政執法, 是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 具有著廣泛的社會性, 需要有廣泛的社會參與, 形成人們的共識, 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于此, 在行政執法實踐中, 各行政執法機關應根據各自的職能權限與生產企業、產業基地、基層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立聯手合作工作關系。開展法律法規宣傳, 幫助他們設立內部管理組織機構;建立健全產品質量保障、技術作業規范、內部管理制度等組織和制度建設, 以增強法律意識, 提高標準化生產管理水平, 規避不良現象的發生。

向社會公布行政執法投訴電話, 接受群眾的投訴舉報, 營造廣泛的社會參與氛圍。并根據組織原則為舉報提供案源者作好保密工作, 根據案件的情節給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質獎勵, 以取得社會民眾的積極配合與支持, 為盡早發現違法行為, 掌握查處違法事實, 羅集違法案源創造更為有效的便利條件, 形成一種良好的群眾基礎和社會氛圍。

3.4 執法與服

務聯動行政執法包含著很強的技術內容, 全面有效、標本兼治, 以堵后患的行政執法, 并不僅僅是為了案件的查處, 行政處罰而執法, 更重要的是要為管理相對人提供技術和信息服務。案件查處與提供服務, 是行政執法的2個重要方面, 彼此間存在難以分隔的內在聯系, 2者不可偏廢, 在現實中, 某些行政執法案件的發生, 并不意味著心存惡意, 損人利己的意向, 而是缺乏對技術的把握, 信息獲取的滯后性。因之于此, 應通過采取選派人員學習深造, 開展技術培訓, 現場技術指導, 講解注意事項, 編發技術資料, 規范作業行為, 提供產業、技術信息等方法途徑, 有效為其提供技術、信息服務, 為規避不良事件的發生提供有力的信息、技術支持。

摘要:行政執法具有著很強的技術性, 部分分工是行政執法的必然要求, 屬地管轄是行政執法的法定原則, 然而行政違法行為具有著系統性和流動性, 需要有聯動機制的充分融合, 才能有效提高行政執法效率, 真實體現行政執法的本質意圖, 本文就此談點個人不致成熟的見解, 旨在拋磚引玉, 與大家共同探討。

關鍵詞:行政執法,屬地管理,部門分工,聯動機制

參考文獻

[1]論行政執法聯動機制法理基礎與功能[EB].http//blg.sina.com.co/s/blog-64836fq60100y95v.html.

[2]汝坤.阜陽纖檢:行政執法工作聯動機制的探索與嘗試[J].中國纖檢, 2011, (15) :42-43.

[3]長治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聯動工作機制[EB].http://www.96315czcq.gov.cn/news/ShowNews.asp?id=89.

環境執法聯動機制范文第3篇

筆者認為, 大學生就業聯動機制可以分為“大聯動”機制和“小聯動”機制兩大類。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 指的是大學生就業工作這一大系統工程內各元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整體性聯動機制。大學生就業“小聯動”機制, 指的是大學生就業工作這一大系統工程中各元素內部需要建立的個體性聯動機制。作為河南省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2009年度重點項目《建立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 促進大學生就業》 (編號:2009-JKGHAZ-0031) 課題組成員, 筆者在論者研究基礎上, 將從“大聯動”和“小聯動”兩個層面, 對大學生就業聯動機制進行分析;但在這里, 主要從人才戰略的角度, 論述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的系統要素、角色分工和目標責任等內容。

1 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的系統要素

從2002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意見》可以看出, 現行大學生就業機制是“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相對于過去的非市場化就業機制, “應該說大學生就業市場機制的確立和運行……基本上實現了政府、市場、學校、學生和用人單位五方的有機結合。”[2]

這個內部有機結合的就業機制系統, 其要素可以簡單表述為五個:政府、高校、學生、單位和市場。需要說明的是: (1) 這個五個要素缺一不可。因為就業機制是這五個要素相互作用的系統, 要研究就業的聯動機制, 需要把握這是一個五要素“大聯動”的機制。有的研究強調的是政府、高校、企業的聯動, 略去或淡化了“市場”和“學生”兩個要素。但常說市場是“無形的手”, 指的是市場起基礎性配置作用的規律, 就業機制中市場是有其存在形式的, 而且現行就業市場還是需要完善的, 所以還需強調市場是就業機制中的一個重要元素。學生這一要素也不能忽略, 一方面, 建立就業機制的目標就是促進學生就業, 另一方面學生在機制中必須主動參與才能實現就業, 所以也要強調學生要素。 (2) 這五個要素是主要元素。影響大學生就業的因素, 還可能有家庭因素、中介機構和吸收大學生就業的社會組織等。例如, 有的提到, “解決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 需要在人才強國戰略思維的指導下, 確立系統思維, 構建社會、學校、家庭、大學生四聯互動機制, 為大學生順利就業提供更好的社會環境。”[3]不過, 有些因素也可以歸入這五大要素之中, 例如學生要素可以包含家庭因素, 單位要素是指包括企業在內的所有可以接納大學生就業的社會組織等因素, 市場要素則可以包含中介機構因素, 因為中介機構主要提供就業的有形市場和信息市場。 (3) 這五個要素之間有機結合。就業機制內五大要素有機結合、相互作用, 這才形成了大學生就業的“大聯動”機制。有個公式側面說明了這五大要素之間, 不是簡單的相加:“政府× (市場+學校+用人單位) =大學生就業”。[2]建立五大元素相互作用的就業“大聯動”機制, 才能更加充分地促進大學生就業。

2 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的角色分工

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內五大元素有機結合、相互作用的同時, 又有各自的角色分工。如果從國家人才戰略的角度來看, 五大要素的角色分工的結合點在于人才, 任務相通, 各有側重。

黨的十七大提出了優先發展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和創新型國家等一系列宏偉的人才戰略相關的目標。這是因為:在知識經濟時代, 國家的繁榮穩定、人民的幸福安康、民族的偉大復興, 都取決于國家創新能力的提升;國與國、區域與區域、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競爭, 占據著絕對主導權的是創新能力。而創新能力的比拼最終歸結為人才的爭奪, 大學生則又是寶貴的人才資源, 大學生的充分就業是人才作用最大限度發揮的前提之一。為了共同的人才戰略, 促進大學生就業的“大聯動”機制內五大要素的角色分工分別是:政府治才、高校育才、學生成才、單位用才、市場導才。

2.1 政府:治才

政府在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中的治才角色, 就是治理人才, 是主動綜合管理、服務人才的功能。這是政府職能的重要體現:“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充當著極其重要的角色, 它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的執行者和操作者。在大學生就業機制中, 政府角色的轉變要以這四大基本功能為導向, 靈活運用并有效整合, 以期達到預定目標。”[4]

政府治才促進就業, 一是可以發展經濟, 增加人才就業崗位;二是可以加大投入, 提高高校等培養具有就業力人才的能力;三是可以調節人才市場, 引導人才合理就業;四是可以制訂相關法律、政策、措施、機制, 來鼓勵、保障人才按照國家人才戰略就業。胡錦濤曾在全國人才工作會議上指出:黨管人才, 主要是管宏觀、管政策、管協調、管服務, 重點做好制定政策、整合力量、營造環境的工作, 努力做到用事業造就人才、用環境凝聚人才、用機制激勵人才、用法律保障人才。

2.2 高校:育才

高校在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中的育才角色, 是高校職能的重要體現。高校具有教書育人、服務社會發展的兩大功能。高等教育系統是國家創新系統的子系統, 高校育才過程中的知識創新、知識傳播和知識運用為國家創新系統提供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高校人才薈萃、學科眾多、知識信息密集、科研資源豐富, 發揮著經濟發展“加速器”、社會進步“助推器”和政府決策“思想庫”的作用。

高校育才促進就業, 一是要根據市場導向、國家和社會需求, 改革專業設置和教學方法, 培養具有專業技能的人才;二是要加強對學生的能力教育和素質教育, 讓學生不僅能掌握“學會”的東西, 更要掌握“會學”的能力, 成為適應需求的通才;三是要主動建立起校企合作機制, 實現“訂單式”教學, 把高校人才培養的目標與企業崗位的設定貫通起來, 把學校“產品”的制造和銷售連接起來, 拓寬大學生的就業渠道[5];四是加強大學生思想教育, 使他們形成以正確的就業觀, 鼓勵他們按照政府引導、適應市場調節而到基層就業;五是加強職業規劃教育和就業服務, 努力把培養的人才推向社會使用。

2.3 學生:成才

學生在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中的成才角色, 不容忽視。大學生成才, 是政府的需要、高校的目標、用人單位的期望, 大學生不成才, 放入就業市場也很難就業, 因為市場調節下的就業機制是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同時, 大學生成才, 才能真正成為人才的寶貴資源, 才能真正歸入加快國家經濟發展的隊伍之中。大學生不成才, 失去了就業的社會價值, 就業機制的建立也就沒了社會意義。

學生成才促進就業, 一是要勤奮學習, 很多學生進入大學后就開始放松甚至放縱自己, 其實學習還是首要任務, 創新無止境、學習無止境, 終身學習才可能成才;二是要全面學習, 學習專業知識和相關科學文化知識, 掌握各種相應能力, 全面發展, 適應市場競爭;三是要個性成才, 多參加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就業實習等, 使自己成為有專長愛好、特別技能和實踐經驗的人, 更能受用人單位的歡迎;四是要有服務意識, 樹立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為指導的成才觀, 成才也要為社會服務、為基層服務, 把自身價值與社會價值統一起來, 在服務中進一步成才;五是要有自主創業的精神和心理準備, 自主創業也是就業的有效途徑之一。

2.4 單位:用才

單位在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中的用才角色, 充分體現了企業等用人單位使用人才提升自身創新能力和緩解就業壓力服務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兩項功能的統一。企業等用人單位是國家創新系統的主體, 企業核心競爭力最終取決于人才隊伍的素質和能力。如果社會用人單位采取合理措施, 重視人才, 則大學生人才就業有望:“人才是企業競爭中最重要的資源, 企業應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激勵員工, 控制人才流失??刂迫瞬帕魇в性S多途徑, 而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勵機制則是其中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隨著新一輪產業經濟的興起和《勞動合同法》的實施, 充分體現技術與技能價值的科學、合理的薪酬激勵機制將會建立。這種科學、合理的薪酬激勵機制將會使就業市場分化更為明顯, 大學生在校學習所獲得的潛在能力和價值將得到認可, 大學生在就業市場的優勢將會突現。大學生就業困難的局面將會有所緩解。”[6]

單位用才促進就業, 一是可以支持和聯合高校育才, 通過建立社會實踐、就業實習或創業見習基地, 在學生實習過程中培養學生能力、減短學生畢業后就業的適應期, 有時可以發掘一些可塑之才留到單位;二是可以向高校訂制人才, 企業需要的特殊專業人才, 可以與高校簽訂培養協議, 學生成才后可直接到企業就業;三是為企業長遠的創新發展考慮而養才, 招聘高校優秀人才, 并采取各種措施留住人才;四是個別企業要加快更新換代, 多進人才, 改變勞動密集型為技術密集型, 這是企業長久之計;五是企業可根據國家經濟發展變化改進人才計劃, 影響市場變化。

2.5 市場:導才

市場在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中的導才角色, 是指市場對大學生就業有導向作用和基礎性配置作用。從現行大學生就業“市場導向, 政府調控, 學校推薦, 學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機制的表述看, 市場在就業機制中具有導向作用, 這合乎國際化要求, 適應了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背景和趨勢, 是市場發揮基礎性配置作用的重要體現。

市場導才促進就業, 一是要完善人才市場, 除發揮傳統的高校招聘會、企業招聘會、行業招聘會市場作用外, 還要發揮就業中介機構提供的市場作用;二是真正發揮信息市場的作用, 就業網絡市場信息更新要快、要準、要實, 以方便政府、高校、學生、單位之間的相互溝通;三是要充分發揮市場的價格機制、競爭機制和供求機制的交互作用, 使市場真正起到基礎性配置作用;四是市場作用的發揮, 有時有缺陷、失靈現象, 這需要政府調控:“建立全國統一的畢業生就業市場, 是正確處理市場配置和政府調控關系的必由之路。無論是市場配置, 還是政府調控, 都要圍繞‘建立統一市場’這個目標而發揮作用。在這個框架中, 兩者沒有根本的利害沖突, 不會發生碰撞。盡管有時兩者也有摩擦、障礙, 但也容易得到有效的解決。”[7]

3 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的目標責任

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中五大要素, 分別發揮著不同的人才作用, 但卻有著共同的利益目標, 即促進大學生人才的充分就業。所謂大學生就業聯動機制, 是指系統各要素:“以共同利益與制度約束為基礎, 以提升大學生就業競爭力、實現大學生供需平衡為導向, 共同承擔責任, 加強優勢整合, 實現互利共贏的一種合作過程和方式”。[1]這個機制可以:“推動大學生就業平衡, 推進高校根據社會、企業的需求, 主動調整學科和專業結構, 不斷提高大學生就業競爭力, 促進社會、企業積極吸納大學生, 達到人才培養與使用的有效匹配。”[1]

從深層角度來看, 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中五大要素共同的目標責任則是推動國家人才戰略的實施。胡錦濤曾在全國人才工作會議上指出:人才問題是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關鍵問題, 全黨同志必須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 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 把實施人才強國戰略作為黨和國家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抓緊抓好, 努力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的勞動者、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 建設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人才隊伍, 充分發揮各類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開創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新局面, 大力提升國家核心競爭力和綜合國力, 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提供重要保證??梢? 人才極其重要。21世紀, 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 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大學生是人才的寶貴資源。解決好大學生就業是加快我國經濟發展、全面提高我國綜合國力, 早日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保證。因此, 政府、高校、學生、單位和市場都應主動參與并充分發揮各自的角色功能, 實現就業“大聯動”機制的良好運轉, 促進大學生充分就業、推動國家人才戰略的實施。

4 余論

從以上粗淺論述中可以看出, 人才戰略視角下的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的五大要素政府、高校、學生、單位、市場分別擔負著治才、育才、成才、用才、導才的角色分工, 其共同的目標責任是促進大學生充分就業、推動國家人才戰略的實施。但這個“大聯動”機制還有很多地方需要研究, 如其內在特征和實現途徑等等。

4.1 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的內在特征

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除具有具有開放性、互動性和共贏性三大特征[1]外, 還具有規律性、制約性、長期性、戰略性等特征。其開放性是指機制內各要素不再封閉孤立, 而是有機結合, 共同促進大學生人才就業。其互動性是指機制內各要素相互作用, 以求實現共同的利益目標, 即人才戰略的實施。其共贏性是指各要素的角色分工都得以完成, 又能促使共同目標的完成。其規律性是指這個機制要遵循市場導向、政府調控相結合的規律。其制約性是指各要素為實現共同利益目標, 而遵守一定責任制約機制來盡量維護這個系統。其長期性是指“大聯動”機制的建立和實施是逐步進行的、不是一蹴而成的。其戰略性是指這個機制有利于推動實施國家人才強國、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人才戰略。

4.2 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的實現途徑

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的實現途徑, 可以從建立要素之間的實際合作機制、信息反饋機制等方面來考慮。筆者認為, 其實現途徑之一, 就是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各系統要素也要建立內部的大學生就業“小聯動”機制, 即政府要建立“發展經濟、政策保障、治理就業”的聯動機制, 高校要建立“特色招生、精心培養、服務就業”的聯動機制, 學生要建立“奮發學習、個性成才、理智就業”的聯動機制, 單位要建立“聯合培養、創新發展、推動就業”的聯動機制, 市場要建立“完善體制、優化配置、支導就業”的聯動機制。這些, 筆者所在的河南省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2009年度重點項目《建立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 促進大學生就業》 (編號:2009-JKGHAZ-0031) 課題組將行文另述。

摘要:促進大學生就業的工作是實施人才戰略的系統工程。其系統要素包括政府、高校、學生、單位和市場五個角色, 分別擔負著治才、育才、成才、用才和導才的角色分工, 五個角色相互作用形成一個大學生就業工作的“大聯動”機制, 其目標責任是共同促進大學生就業、推動國家人才戰略的實施。大學生就業“大聯動”機制具有戰略性、開放性、規律性、制約性等特征, 其實現途徑之一就是系統要素都要建立促進大學生就業的內部“小聯動”機制。

關鍵詞:大學生就業聯動機制,大聯動,系統元素,角色分工,目標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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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執法聯動機制范文第4篇

各縣(市)區教育局、公安局(分局),市屬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進一步建立健全校園及周邊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和完善我市校園及周邊安全管理,全力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對我市校園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健全學校安全工作聯動機制

(一)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公安部“八條措施”和教育部“六條措施”,將轄區各學校納入屬地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建立校長負責、鎮(鄉)街道綜治辦、派出所聯動的校園安全保障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二)建立聯絡機制。轄區派出所兼職的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與轄區學校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負責人為安全聯絡員,明確雙方聯絡員的姓名、單位、職務、聯系方式,加強溝通并填表存檔(附表)。

(三)實行定期與不定期走訪工作機制。所、校雙方安全聯絡員應適時互通校園及周邊的治安管理情況和可能發生危害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的先期信息,及時了解掌握學校及其周邊治安動態,研究并適時開展治安整治工作,有針對性地強化治安管理。

二、落實校園安全管理職責

(一)學校對校園安全工作履行的職責

1、學校應當遵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設立安全保衛機構,配備專職安全保衛人員,制定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并將治安保衛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情況報主管公安機關備案。

2、學校應當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學校應當堅持每天開展五分鐘安全教育,并在開學初、放假前等重要時機,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做到學生“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及時將學校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告知學生,使每一個學生都清楚知曉。

3、學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有條件的要聘請專職保安人員,做好校園門衛安全工作。學校保衛人員及擔任門衛工作的保安員應當做到:按照崗位責任制度,做好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對來訪人員進行盤問、檢查、登記身份材料,經核實后方可放行,對進出學校的車輛和物品進行核對、檢查,憑出門條放行。有條件的學校要設定專用停車區域,禁止無關人員和機動車進入學生活動區域。嚴禁將非教學用危險化學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學校。白天應及時清理學校門口的攤販,驅趕違規停放車輛。課間必須安排人員進行巡校、巡課,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置并報告學校領導。夜間應安排人員值班,并按規定的時間及巡邏次數巡視校園和重點防范的部位,及時報告各種隱患。

4、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進行跑步等體育活動。

5、學校要建立“問題兒童”、“留守兒童”檔案,形成定期聯系制度和定人幫護制度,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輔導。班主任、老師對學生中發生的各種暴力行為要能及時發現,及時解決;對心理出現問題的學生要給予更多的關愛,積極疏導化解。

6、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情況,特別是責任落實、安全檢查、隱患消除等情況要詳細紀錄。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7、加強校車管理。接送學生的車輛應符合國家標準,并按時檢驗。定期對校車駕駛員進

行安全教育,每輛校車都要安排專人跟車,建立學生上、放學乘坐車輛動態監管機制。

(二)轄區派出所對校園安全工作履行的職責

1、指導學校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確定校園內部治安保衛重要部位,嚴格校園安全監督檢查,督促學校領導落實安全責任,協助指導學校安裝監控系統,完善安防設施建設,提高學校自防能力。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指導學校建立健全保衛機構及治安保衛人員隊伍建設,并要求學校門衛應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2、建立到校工作制度。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二次,強化學校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落實安全責任制,并督促學校將安全教育納入正常教育計劃。校園、周邊治安專項整治行動期間至少要上一次法制課,工作情況要存入學校安全教育檔案,并錄入公安機關派綜系統。對校園及周邊治安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如收繳管制刀具等專項治安行動。

3、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對發生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實行專案專人責任制,并及時將查辦情況通報學校,以利學校安全教育工作。

4、指導、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據《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做好監督檢查,并記錄在案。對寄宿制的學校,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監督檢查,對其他學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監督檢查,并督促、指導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5、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對學校求助、報警,在接警后應立即趕到現場,維護秩序,保護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三、強化校園周邊治安管理

(一)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熟悉轄區涉校及周邊治安情況,在治安狀況復雜的學校周邊設立治安崗亭,有針對性地開展治安巡邏,強化治安管理。堅決取締中小學學校周邊200米以內的“兩室”、“三廳”、“兩吧”等經營場點,查封、收繳違禁出版物、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清查整頓校園內及校園外50米以內的非法經營攤點、流動攤點和出租房屋,查處不法活動。涉校及校園周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權益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時立案,專人負責,及時查處。未破涉校涉生的刑事案件分級掛牌督辦,刑事案件在逃人員上網追捕,案件發、破案情況檔案齊全。

(二)轄區派出所要加強校園周邊網吧管理,全面掌握校園周邊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開辦和經營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重點查處違反實名登記規定,接納未成年人上網的違規違法經營現象。特別要堅決查處取締黑網吧。嚴格實施中、小學校園周邊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規定。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要求學校積極提供校園周邊黑網吧的相關信息,舉報接納未成年人的網吧,使公安機關能有針對性地開展執法活動。

(三)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對轄區校園周邊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及交通安全設施情況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在校園門前重點路段設立警示牌提示標志;完善城鎮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學校周邊警告限速、慢行、讓行等交通標志和交通安全措施。上、放學時地處交通復雜路段學校,有民警維護校園門口道路交通秩序。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配合學校建立校車和接送車管理機制,加強管理。嚴禁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超載、超速。每月在交通違法處理信息系統上查詢轄區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信息,及時通報給轄區教育部門和所在學校。

(四)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對寄宿制學校的安全必須定期分析、排查,掌握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因素,根據需要及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記錄在冊。對寄宿制的學校,列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建立監督執法檔案。適時督促、指導學校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及時

督促火災隱患整改。開展經常性防火安全教育,使師生掌握基本消防常識。對轄區學校安全防火工作及涉?;馂幕厩闆r應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四、獎勵與責任

(一)建立完善“平安校園”、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相互考核機制。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績效考核派出所應征求所在縣級教育部門和學校的意見。學校創建“平安校園”應征求屬地派出所及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意見。

(二)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縣(市)區綜治辦、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予以表彰、獎勵。

(三)對相關學校不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公安部《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由轄區派出所發出整改通知,并將整改內容及時通報屬地教育部門。

(四)對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或發生重大案件事故的嚴肅倒查追責;對直接責任人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漳州 市 教 育 局漳州 市 公 安 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公安廳、省教育廳;

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綜治辦

學校安全工作聯絡員名單

王慧賓

詹亞輝

環境執法聯動機制范文第5篇

第一條為全面整合我縣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力量,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各救援力量密切協同的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聯動工作機制,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機制。

第二條滅火是指消防部門依法承擔的火災撲救工作。消防應急救援是指消防部門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組織指揮及職責分工

第三條縣政府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縣較大以上火災撲救和消防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建縣本級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擔任,指揮長由縣應急局局長、縣消防大隊大隊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衛健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縣供電局、縣人武部、武警

XX縣中隊、縣消防大隊、市生態環境局XX分局、中國電信XX分公司、中國移動XX分公司、中國聯通XX分公司等部門和單位。

縣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

第四條職責分工

(一)指揮機構職責

縣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領導和指揮本級預案處置的較大火災和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縣本級有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滅火和救援;確定總體滅火和救援決策行動方案,下達滅火和救援指令,并根據災情變化,適時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

(二)部門共同職責

1.健全本部門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社會聯動工作組織機構,制定完善聯動工作制度和預案。

2.加強本部門聯動力量的管理和訓練,定期參加聯動工作會議和演練。

3.接到命令后,組織本部門聯動力量迅速出動,按要求到達現場,受領并完成分配的處置任務。

(三)部門具體職責

1.縣委宣傳部:負責收集、整理災害現場及各單位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根據應急指揮部授權負責邀請新聞媒體、協調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統一發布滅火救援信息。

2.縣財政局:負責安排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處置及聯合演練所需經費的保障,并做好相關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3.縣公安局:負責根據現場處置需要,調集治安、交通、特巡警等相關警種到場,組織警力實施現場交通管制和警戒,確保滅火救援區域交通順暢,保障救援車輛優先通行,保護現場指揮部及作戰區域要害部位安全,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對處置現場內的人員進行疏散。

4.縣人武部、武警中隊:分別負責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武警官兵到場,協助維護火災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人員營救和物資疏散。

5.縣民政局:負責根據救援需要配合事發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市生態環境局XX分局:負責災害現場環境監測,協助救援隊伍劃定滅火救援現場危險區域范圍;對大氣和水環境進行監測,按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環境質量標準,確定超標區域范圍和污染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為可能引發環境污染的火災及消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

7.縣人社局:做好因參與滅火和應急救援受傷人員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認定及其與之相關后續工作。

8.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建筑專家以及供水、供氣相關部門對受災害事故影響的建筑、供氣、供水設施進行安全評估;組織供水部門對災害事故救援現場自來水管網進行增壓、減壓,必要時停止部分地區的供水,調度園林綠化灑水車對火災現場消防車輛進行供水;組織供氣部門對事故現場和周圍實施燃氣管制,調動燃氣等相關方面的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和專家、人員及技術支持;根據需要,調集大型工程機械設備,為滅火救援提供有力支持。

9.縣交通局:負責對處置現場所需物資的運輸保障,組織協調因災受損道路的搶修工作,組織調配救援人員、撤離人員以及疏散物資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10.縣衛健局:負責組織醫療機構實施現場急救及傷員的轉運、治療工作,并負責事故現場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必要時與上一級醫療衛生機構聯系,確保傷員的有效救治。

1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調集?;泛蜔熁ū竦葘<?、技術人員及救援裝備為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和裝備支持;縣消防大隊根據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任務的需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采用正確的處置措施,嚴密組織救援行動,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縣氣象局:負責監測滅火救援處置現場氣象信息,做好分析預測,及時為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濕度、雨量等實況和預報。

13.縣供電局:負責調派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和救援力量為火災和消防應急救援現場處置提供技術支持,實施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或調度應急供電設備等措施。

14.中國電信XX分公司、中國移動XX分公司、中國聯通XX分公司:負責協調并保障滅火救援現場消防指揮通信網絡,做好突發事件緊急情況下的通信保障和通信組織工作,確保通信暢通。

第三章聯動工作制度

第五條聯席會議制度??h政府每年組織縣本級成員單位召開一次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社會聯動工作聯席會議。經縣政府同意后,由縣消防大隊負責具體組織召開。聯席會議主要通過專題調研、交流培訓、工作研討、技術交流等形式,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專業優勢,分析研究在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社會聯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協調解決聯動工作中的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聯動協作機制。

第六條聯絡員制度。各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聯動工作的日常聯絡。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報縣政府辦公室和縣消防大隊備案。聯絡員應相對保持穩定,如需變更應及時更新備案。

第七條專家組制度。在縣政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由各成員單位的負責人或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主要負責全面分析災情、險情,確定科學合理的處置措施,指導救援力量科學、高效、安全的處置災情。

第八條值班工作制度。各成員單位應制定日常值班制度,安排專人全天候值班,保持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接到命令后,應立即向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報告,并立即按要求組織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協助救援。

第九條定期演練制度??h政府每年組織縣本級成員單位進行1至2次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聯合演練,提升協調聯動能力。

第四章聯動響應

第十條縣政府根據火災與消防應急救援處置需要,視情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成立指揮部,統籌組織指揮現場處置工作。指揮部設立作戰指揮組、技術專家組、通信保障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相關聯動單位要組織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按照指揮部的任務分工開展處置工作。

第十一條作戰指揮組由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應急局、縣人武部、武警XX縣中隊、縣消防大隊等單位組成,主要負責完成災害現場的警戒、滅火、救援、破拆、供水等各項戰斗任務。

第十二條技術專家組由縣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XX分局、縣住建局、縣應急局、縣氣象局、縣供電局、縣消防大隊等單位專業技術骨干組成,主要負責評估災害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研判事故發展趨勢,參與制定作戰方案,提供技術支持,解決技術難題。

第十三條通信保障組由縣應急局牽頭,中國電信XX分公司、中國移動XX分公司、中國聯通XX分公司配合,主要負責統一通信聯絡方式、方法和信號,組織現場通信,維護現場通信秩序,保障現場通信順暢。

第十四條后勤保障組由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交通局、縣衛健局等單位組成,主要負責滅火救援現場各類器材裝備的調運和各類生活物資調撥,現場傷員的及時救治以及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撫恤及社會保障工作。

第十五條宣傳報道組由縣委宣傳部、縣民政局等單位組成,主要負責收集、整理災害現場及各單位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根據應急指揮部授權統一發布滅火救援信息。

第五章督導檢查

第十六條縣政府負責對全縣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聯動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原則上每年一次,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及特殊時期可視情隨時組織。

第十七條督導檢查可采取聯合督察、分片督導等形式進行,主要對各成員單位落實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聯動工作職責和任務等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督導檢查結束后,由縣政府通報督導檢查情況。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參照本工作機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方案、預案。

環境執法聯動機制范文第6篇

來源:慶云縣

為全面整合我縣現有應急救援力量,建立統

一、完善的應急救援指揮體系,使各部門、各社會救援力量在處置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分工明確、密切協作,確保完成各類應急救援任務,制定本機制。

一、建立健全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一)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縣各有關部門開展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主要職責是:

1.健全組織機構,完善預警聯動機制和應急救援工作機制。

2.掌握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突發事件情況,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聯合演練。

3.協調專業、專家、志愿者、企(事)業應急救援隊伍,將其納入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的動員、訓練、調度、救援體系。

4.加強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訓練、演練及管理。

5.組織應急救援裝備、物資配備和儲備,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應急處置裝備和生活必需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保障制度,統籌各類應急物資日常準備和應急狀態時的生產、調配、供應,并建立全縣范圍內的應急物資調劑供應渠道。

6.整合應急指揮資源,建立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整合應急物資儲備資源,建立便捷、快速的保障渠道,防止應急物資資源儲備浪費。

7.組織應急知識普及、宣傳教育活動。

8.及時收集、核實、上報突發事件相關信息,根據災情需要及時調度、指揮相關力量進行處置。

9.依照相關規定,發布應急救援信息。

(二)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應急辦,負責組織、協調各專項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具體履行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對處置突發事件職責。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辦主任兼任??傊笓]長由分管應急救援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必要時由縣長擔任),指揮長由相關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及縣應急辦、安監、公安、武警中隊、消防大隊和突發事件主管單位負責人擔任,承擔應急救援職責的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二、應急救援聯動成員單位和工作職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空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4號)、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07〕53號)、省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山東省應急救援隊伍協調運行辦法(試行)的通知》(魯政辦發〔2009〕131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應急救援聯動機制的通知》(德政辦發〔2011〕28號)、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慶云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慶政辦發〔2008〕2號),在對全縣各社會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整合的基礎上,成立以縣消防大隊為主體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

(一)縣應急救援聯動成員單位??h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應急辦、發改局、經信局、商務局、住建局、規劃辦、城管執法局、交通運輸局、國土資源局、人防辦、環保局、財政局、文廣新局、教育局、衛生局(紅十字會)、食品藥品監管局、科技局、旅游局、人社局、民政局、安監局、農業局、畜牧局、林業局、水務局、公安局、人武部、武警中隊、團縣委、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質監局、氣象局、電業公司、漳衛南運河慶云河務局。

(二)縣應急救援聯動成員單位共同職責。

1.組織制定和完善本單位應急救援方案、操作手冊、制度,明確人員職責。

2.加強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的管理、訓練,不斷提高相應的應急救援技術、技能。

3.督促檢查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裝備、物資,按要求落實值班備勤制度。

4.落實上級關于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措施;參與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統一組織的聯合訓練、演練和應急救援。

5.及時調整應急救援聯動單位通訊錄,定期更換本單位應急救援物資,充實應急救援人員和力量。

6.突發事件主管單位在接到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后,必須第一時間向縣應急指揮中心報告(電話:3321062),按照縣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決定,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各成員單位參與應急救援。

7.接到應急救援的命令后,指揮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和裝備迅速出動,按要求到達現場,完成所分配的處置任務。

8.突發事件主管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要全面掌握突發事件的原因、基本情況、施救措施及結果,根據縣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接受記者采訪,召開新聞發布會,為縣領導準備新聞發布會相關材料。

(三)各應急救援聯動單位職責。

縣委宣傳部:督促縣電視臺、慶云報等新聞媒體做好經常性應急救援宣傳報道工作;接到氣象、科技等部門的預警信息后,安排新聞媒體按要求及時發布;發生災害事故和突發事件后,及時組織新聞媒體趕赴現場,開展宣傳報道,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大力宣傳報道應急救援英雄模范人物事跡;負責對來慶記者的接待聯系和陪同服務。

縣政府辦公室:在事故現場附近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上級領導、有關部門工作小組、救援專家等來慶人員的接待安排;組織有關部門處理死亡人員的善后工作;視事故情況向市政府匯報,請求有 關縣(市)政府幫助做好傷亡人員的救治及善后工作;協調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的涉外事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應急辦:負責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縣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綜合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及時報送縣領導,上報市政府,向社會公布;組織協調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急救援聯動成員單位和應急專家參與救援。

縣發改局:安排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協調落實項目建設資金。

縣經信局:協調郵政、電業等骨干企業開展搶險救災;組織安排應急物資的生產運輸;督促協調各通信公司做好應急通訊保障工作,并按要求及時發布部門提供的氣象、地震等災害預警信息。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應急救援物資供應和保障工作;協助做好事故現場需轉移的受困人員的臨時安置工作。

縣住建局、規劃辦:參與震區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評估鑒定,開展震后工程調查,指導災區制定和實施重建規劃;按照縣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調集施工工程車輛和大型機械到現場參與搶險救援;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建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設計資料,對事故現場損毀建筑物進行必要的遮掩保護。負責指揮供熱、供氣經營單位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督促相關單位做好搶險物資保障工作;定期檢查隱患,避免事故災害發生;及時上報供熱、供氣突發事件信息;負責聯系供熱、供氣專家針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提出相應意見。

縣城管執法局:負責組織城區防汛、除冰掃雪工作;負責組織因災被損毀的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礎設施的搶險、排險和修復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執行交通管制和現場秩序維護。

縣交通運輸局:建立應急救援運輸隊伍(運輸救災物資卡車10輛、運送救援人員客車5輛,建立數據庫,組織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征用);修復被毀損的干線公路、橋梁、涵洞等基礎設施,保障災區干線公路暢通;協調、組織營運車輛,運送搶險救援人員、傷病員和救災物資等。

縣國土資源局:組織技術力量、有關專家迅速做好災情調查、險情分析、次生災害防范等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災情監測和評估,分析、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提出應急對策;做好恢復重建中用地規劃和供地保障工作。

縣人防辦:利用人民防空指揮、信息系統,為防災救災提供指揮場所和指揮手段;利用人防工程及疏散體系,為居民提供應急避難場所;利用人防專業隊伍,參與城市防災減災應急救援;利用防空警報系統,發布災情警報信號;利用人民防空宣傳教育體系,普及防災減災知識。

縣環保局:承擔災害和事故救援現場對環境的監測工作;發生可能導致環境污染事件的火災等次生災害后,為現場處置提供技術和專業人員支持;發生?;锲泛头派湫晕锲沸孤?、燃燒、爆炸等事故后,為現場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依據;?;锲泛头派湫晕锲沸孤?、燃燒、爆炸事故等搶險救援任務完成后,協同消防大隊對現場進行洗消和清理,清除環境危害隱患。根據實際,儲備洗消和清理?;锲返奶胤N救援物資。

縣財政局:安排縣級災害事故救濟支出預算;會同縣民政局申請救災應急資金,管理、分配、撥付救災資金;對救災資金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縣文廣新局:負責組織、領導、指揮大型賽事或大眾文體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制定預案,組織演練。

縣教育局:在中小學生中普及應急逃生知識,經常組織中小學生緊急疏散演練,提高中小學生自救、互救能力;收集、匯總因災害事故導致的學校校舍損毀情況;協助災區政府轉移被困師生,組建臨時校舍,恢復正常教學秩序;指導災后校舍恢復重建。負責教育系統突發事件的處置,同學校一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件處置。

縣衛生局(紅十字會):組織救治突發事件造成的傷員,安置好遇難人員;發揮應急信息快捷的優勢,保持與縣應急指揮中心的聯動機制,為組織救援贏得時間;做好災區傷病員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和疫情監測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深入災區,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宣傳衛生防病知識,指導群眾搞好環境衛生;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及時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組織專家對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縣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組織社會捐款、捐物,申請市紅十字會援助,支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依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科技局:向社會普及地震災害逃生知識及自救互救能力,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及時對地震災害進行監測和預報,研究利用人防等警報系統,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并將預警信息報送縣應急辦等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發布;參與地震災害現場救援,組織地震現場監視;組織有關部門對次生災害進行預測,提供震情發展趨勢分析會商情況;組織地震現場災害調查、損失評估和科學考察等工作,并協調市地震災害評定委員會審定災害損失評估結果。

縣旅游局:配合有關部門,盡快妥善疏散滯留游客,保障游客生命財產安全,與相關部門一起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縣人社局:表彰在救災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縣民政局:建立應急物資數據庫,與經銷商簽訂合同,足額儲備,定期更新,保證供應;準確掌握社會應急物資的存有狀況,及時征用;組織、協調抗災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并統一發布災情;指導災區實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管理、分配救災款物;組織實施救災捐款、捐物;開展應急救助和災后民房恢復重建;儲備、調撥救災物資。

縣安監局:排查安全生產隱患,預防事故發生;參與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指揮;處置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時,為現場處置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并調集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到場;執行現場處置指揮部的決策和部署,協同各救援單位完成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任務;參與安全生產事故原因調查;指導災區企業做 好恢復生產中的安全生產工作。

縣農業局:對農作物災害進行預測預報;參與農作物災害的災情評估;指導災區開展農業生產自救;指導開展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配合財政部門落實災害減免政策。

縣畜牧局:組織處置動物災害事件,制定預案,組織演練;組織實施動物疫情的綜合防控措施,依法提出對有關區域實施封鎖的建議,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等。

縣林業局:參與相關災害評估;指導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治理。

縣水務局:成立防汛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演練,備足應急救援物資,組織協調防汛搶險;負責水情、汛情、旱情監測;參與旱災洪澇災害的災情評估;搞好水源調度;組織實施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負責指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做好搶險物資保障工作;及時上報供水突發事件信息;負責聯系供水專家針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提出相應意見。

縣公安局:組織公安干警參與災區緊急救援;指導災區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參與責任事故的調查,控制可疑人員;指導做好災區黨政機關、重點要害部位、救災物資等安全保衛工作。

縣人武部: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時,根據縣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組織、指揮轄區內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置。

縣武警中隊:根據現場指揮部的決策,進行救援現場的警戒、疏散群眾和搶救物資;協助執行道路交通管制或者現場管制;對聚眾妨礙救援行動和救援現場秩序、危害救援力量、物資和對象安全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驅散。

團縣委:建立50人的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組織專業知識培訓,定期組織演練;按照縣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組織志愿者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縣消防大隊:組織指揮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組織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災害、建筑坍塌、安全生產事故、空難、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眾遇險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并參與配合處置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重大環境污染、核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縣交警大隊:完善道路交通設施,嚴格執法管理,增強群眾法律意識,避免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轄區內發生交通事故和其他災害事故時,迅速掌握事故和災害情況,全力搶救人員,維護現場交通,疏散事故區人員和車輛,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配合有關部門實施救援;根據現場救援工作的需要,制定交通管制,維護救援現場秩序,確保安全;調集事故清障車輛,清理事故現場,利用先進裝備,提高救援速度和水平。

縣質監局:負責調查處理在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和相關技術鑒定。

縣氣象局:準確發布災害性天氣警報或預警信息,及時向各鄉鎮(街道辦)、縣應急辦及有關單位、新聞媒體、通信公司通報,并根據變化情況及時補充和更正,研究制定公眾信息發布機制,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并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防御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發生較大以上自然災害事故和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時,向現場處置指揮部提供氣象信息,為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和參考。

縣電業公司:定期檢查電力基礎設施,排查企業、居民用電安全隱患,及時維修,避免事故災害發生;突發事件發生后,承擔電力基礎設施維護、事故應急搶修;發生電力火災事故后,為現場處置提供技術、搶險隊伍支持;在可能引發電擊事故的火災、建筑倒塌、群體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現場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隨時排除險情,確保電力設施、設備安全;完成應急救援現場斷電、緊急供電任務;組織調度全縣電力專業技術力量協助各鄉鎮(街道辦)和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實施緊急處置;協助消防部門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和火災事故調查。

漳衛南運河慶云河務局:對漳衛新河進行監測預報,掌握防汛動態,對重大險情搶護、蓄滯洪區運用等提出建議意見,參與漳衛新河防汛和搶險。

三、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一)應急救援聯絡員工作制度。

1.縣應急辦和應急救援聯動單位要確定1名聯絡員。聯絡員一般由負責安全管理和保衛工作的負責人擔任。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書面報縣應急辦備案。

2.聯絡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確需變更,須及時將變更情況書面報縣應急辦。

3.聯絡員的主要職責:收集本行業、本系統、本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情況,反饋應急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意見,落實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應急救援工作督查制度。

1.重要節日、重要活動、特殊季節期間,縣應急辦會同有關單位對各鄉鎮(街道辦)、各行業、各系統、各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2.工作督查實行指定成員單位帶隊負責制,可采取聯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應急工作督查等形式進行。工作督查主要對督查對象落實應急工作責任制及專項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3.每次督查結束后,寫出督查情況報告,并及時通報,提出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意見。

4.縣應急辦要及時對督查情況進行收集,并形成總結材料報縣政府。

(三)應急救援值班工作制度。

1.各應急救援聯動單位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設置值班專用電話,安排專門值班人員。

2.值班人員要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

3.接到縣應急辦的調集命令后,值班人員應迅速向本單位主管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匯報,并按要求調集相關人員、器材裝備迅速出動,趕赴現場。

4.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出動后,值班人員應隨時保持與救援人員的前后方通信聯絡。

5.縣應急辦根據需要,不定期對各單位值班和通信聯絡工作進行抽查。

6.各聯動單位值班人員、聯系方式有變化時,應在第一時間向縣應急辦報告并備案。

四、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體系

發生突發事件后,根據事故類型和事故等級迅速成立現場總指揮部。

總指揮:現場最高政府首長。發生較大突發事件,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救援;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縣長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 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應急辦、各應急救援聯動單位負責人。

指揮部職責:制定處理突發事件的處置方案,根據需要調集相關聯動單位參與救援。

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

(一)應急救援組。

組長:縣消防大隊負責人。

成員:縣消防大隊、事故主管單位負責人,參與控制險情、處置事故聯動單位負責人,事故單位負責人等。

職責:迅速掌握現場險情、災情,制定科學合理的處置措施和方案,全面貫徹落實現場總指揮部的決策,有效控制現場局勢和險情,防止事態和險情擴大及次生災害的發生;做好不可避免的次生災害的預防和救援;將災害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應急救援專家組。

組長:突發事件主管單位分管負責人。

成員:按照現場指揮部的命令調集到現場的應急救援專家組相關專家和技術人員。

職責:對現場險情、災情和突發事件的性質進行全面分析,確定科學合理的現場應急救援處置措施,指導救援力量安全、科學處置突發事件,針對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隨時進行研究,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險情進一步惡化,避免不應有的損失發生。

(三)應急救援現場警戒組。

組長:縣公安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縣交警大隊、武警中隊、消防大隊負責人,調集到現場的交警、駐軍、派出所等警力。

職責:維護城區主要道路、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交通秩序,確保參戰各單位力量及時、迅速、安全到達現場;按現場指揮部命令,在事故區域內設置警戒線,疏散警戒區內的人員,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四)應急救援宣傳報道組。

組長:縣委宣傳部分管負責人。

成員:突發事件主管單位、縣文廣新局負責人。

職責:組織新聞媒體趕赴現場進行宣傳報道,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

(五)應急救援后勤保障組。

組長:突發事件主管單位分管負責人。

成員:各參與救援單位后勤保障部門負責人。

職責:按照現場總指揮的命令,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物資。保證現場救援單位和人員的飲食及各項物資供應,并及時向現場調運。

(六)應急救援善后工作組。

組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成員:突發事件主管單位、縣法制辦、民政局、各社會保險單位負責人。

職責:完成突發事件中受傷、死亡人員及受災群眾的妥善安置和善后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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