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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合同范本參考范文

2023-09-26

公司合作合同范本參考范文第1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全面的INTERNET戰略伙伴關系,實現資源共享、共同發展,并為以后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注明"該信息由×××(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并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發布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并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相互宣傳

1.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并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為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3.甲乙雙方在有關INTERNET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蚣軈f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雙方的合作關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免費。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蓋章: 蓋章:公司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范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咨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二、權力義務

1.屬于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于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于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于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三、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四、合作范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2.it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五.利益分配:

1.屬于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后利益的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于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后,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

劃設計要嚴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范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簽定地: 簽定地: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公司合作合同 篇3

甲方:杭州xxx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xxx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咨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

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

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系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業務機會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

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后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

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xxx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________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合同 篇4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購銷合同。

一、 甲方向乙方購如下產品

(1)數量以 單位;

(2)單位中包含□稅票□運費 □包裝費;

二、交貨期限:合同生效 。

(1) 甲乙雙方加蓋合同專用章完畢;

(2) 已收取 定金,即人民幣 元整。

三、交貨地點。

四、交貨方式

:乙方負責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 貨到目的地甲方負責卸車,卸車費由甲方負責。

五、驗收標準

(1) 按國家標準及定貨樣品驗收,貨到工地,卸貨同時即對貨物數量、品質進行抽樣驗收。

(2) 如發現產品有質量問題,甲方應當驗收2天內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經乙方認可后可以退貨,并由廠方協助,迅速補充合格產品,保證工程質量及進度。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成立時,甲方應 年月日付乙方貨款定金,計人民幣 元,以支付(現金、匯票、支票),定金延付,供貨順延。

(2)根據款到發貨的原則,貨款延付供貨順延。定金在最后一期貨款中沖抵。

七、違約責任:

(1) 甲方不履行付款方式任何一項或無故廢除時,乙方可自行停止發貨并沒收定金,甲方不得異議。乙方不履行交貨方式任何一項或無故廢約時,乙方返回甲方雙倍定金。

(2) 甲乙雙方如有其他違約,可依《經濟合同法》中有關違約責任之規定處理。

八、合同變更和解除:

(1) 本合同成立時,貨品價格如有漲跌,概不影響本合同所訂數量及價格。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確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提出不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取消或修改合同。

九、合同爭議之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或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裁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委托人: 法定委托人:

承辦人: 承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公司合作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為了充分貫徹黨的三農政策和方針,以及調整農業產業化種植結構,通過爭取政府資金的大力扶持,從單純的糧食種植結構向多元化的果樹、農副產品種植、養殖結構發展;同時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提高農民收入,保證經濟長遠發展。經魚進三組全體村民的一致商量研究后決定組建祥云縣三鑫貴龍農業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公司與農戶種植合作的相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

1、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承包費每畝 1000 元;承包的具體費用沒有說清楚應該是每年每畝多少元或是三年總共多少元。表達不清晰,應該是這樣表達,乙方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將土地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每年給予乙方多少的承包費用。

2、農戶承包,承包費每畝 1500 元。

3、關于土地抓鬮的相關問題,為了公平及資源的優化配置,每戶只能用自己的戶頭抓一份鬮;入股不參加種植的農戶不能參與抓鬮且不能把自己的戶頭挪給其他農戶用。

4、種植項目統一由甲方經營管理,采取統購統銷的方式,在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乙方必須服從公司的管理,否則公司有權與乙方解除合作關系。若因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需負責承當甲方的損失。

5、甲方為乙方種植水果提供指導性服務,及時為乙方提供挖溝定植、優良樹種(成活率達到95%)、肥料、農藥、科技培訓、信息推廣和技術指導。乙方必須確保果樹種植面積的落實,品種的規范,積極主動配合公司做好果樹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果實質量符合公司收購標準。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果實的質量不符合收購標準,甲方不負責承擔責任,因甲方的指導不及時或者提供的樹種、肥料等服務出問題,造成果實質量不達標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6、為保證果樹品種不外流,在進行果樹修剪時,禁止將修剪枝條帶出種植園區,必須統一集中銷毀,一經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每次罰款1000元,如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利向乙方進行追償,違者罰款1000元。

第二條,合作時間

1、合作期共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除合作協議,終止合作關系。

第二條、公司啟動資金來源

公司前期啟動資金共計 元,先由我組組員 李文林 墊付,待公司產生銷售收入時分期支付償還李文林所墊付款項。

第四條、銷售方式

公司按照市場價格對合作農戶生產的果實進行統一收購,統一銷售,農戶不得私下進行銷售。

第五條、利潤分配方式

1、公司從20xx年開始按照全年產生的利潤總數的 %的比例提成作為公司利潤。同時,公司將按照全年產生利潤總數的 %的比例作為合作農戶的利潤分紅,合作農戶分紅方案另行制定,土地不入股的合作農戶不能分紅。

2、公司未來將根據利潤提成情況,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為村里沒有參與種植合作的農戶、老年人、大學生以及全村公共事業建設資金。

第六條,甲方應努力加強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場信息,搞好市場營銷,發揮市場優勢,充分調動合作社創效增收的積極性。

第七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壹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簽章)

簽約代表:

乙方: (簽章)

簽約代表:

二0 年 月 日公司合作合同 篇6

甲方:公司 (以下稱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稱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雙方的各自優勢,積極參與北京市朝陽區 十里堡甲方所屬地塊項目建設(該項目暫定名:大廈,最終項目名稱以政府立項文件批復為準),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1、項目基本情況

1.1 項目地塊基本情況:

1.1.1 項目所在地: 北京市 , 西側,土地用途為_商業__,附《土地使用權證》。

1.1.2項目規劃條件:

A. 總用地面積: 約 平方米

B. 總建筑面積: 約10000平方米

具體經濟技術指標以政府有關文件批復為準。

2、項目合作內容

2.1 甲方提供項目土地,乙方投資建設,建成的房屋按面積由甲方分得%,乙方分得%,雙方擁有各自分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權。

2.2 項目設計工作由乙方主持,在符合規劃部門要求的前提下,

設計方案應便于雙方各自獨立使用和管理工作,減少雙方使用過程中交叉、干擾;項目設計只要求毛坯交房條件,預留裝修做法,房屋的精裝修設計、施工由房屋使用人另行委托;建筑外觀設計應簡潔明快,典雅大方,有品質感;甲方使用部分的設計方案應征詢甲方意見。

3、甲方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立項、設計、規劃、招標、開工等各項審批工作,正常費用由乙方支付,發票、收據等繳費依據由乙方收存。

3.2 甲方辦理各項勘察、設計、招標、審批等各項涉及費用、工程價款等工作時,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3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高效使用土地;有權監督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工期、質量標準等完成施工任務。

3.4 甲方負責協調、處理施工擾民問題,乙方按有關文件標準支付費用。

3.5 甲方負責協調、處理項目地塊周邊單位、個人關系,保障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3.6 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按雙方另行商定的物業收費標準繳納其自用部分房屋的物業費和水、電、氣等費用,如乙方租、售其所分得部分的房屋,應在租、售合同簽訂同時要求使用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7 甲方負責協調項目用水、電、燃氣、供熱、通信、通郵、交通等問題,乙方支付合理工程費用。

3.8 甲方應連續辦理項目建設所需的各項審批工作,6個月內取得項目施工許可證件,爭取早日完成項目建設。

4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有權參與合作項目各項審批、申報工作,承擔正常費用,在保證項目正常申報、施工等條件下,優先乙方意見。

4.2乙方以甲方名義管理工程建設,按項目施工合同保證工期和質量,維護甲方權益。

4.3乙方應按照施工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等要求,監督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4.4乙方有權對在項目中分得房屋使用權獨立進行租售工作,甲方給予必要的支持。

4.5乙方主持項目設計方案,設計方案應集約、高效使用甲方提供的土地,盡可能建設更多的房屋,通過合理、合法的設計等手段,如果設計方案總建筑面積超出 平方米,并經政府規劃部門審批同意,超出面積部分全部由乙方獨自使用、租售。

4.6乙方支持、配合甲方或委托方的物業管理工作。

4.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項目供水、電、燃氣、熱、排污、通信等市政配套工程設計、施工資料,以便于后期維修管理。

5項目物業管理

5.1 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5.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并由甲方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5.3 乙方不參與房屋物業管理,不對房屋物業管理產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承擔責任。

5.4本合作項目由乙方命名,并在建筑外立面明示,項目外立面及屋頂廣告收益歸乙方所有。

6 違約責任

6.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7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7.1 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

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 貳種方式解決。

7.1.1 提交

7.1.2 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8其他

8.1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8.2 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對未盡

事宜進行補充,并經簽章后生效。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以修改、補充后的內容為準。

8.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8.4 本協議壹式陸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肆份。

(此頁為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時間:日

簽約地點: 北京朝陽區公司合作合同 篇7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牛津×××國際集團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乙方欲投資開發徽州區西溪南鎮所屬萬畝低緩地(詳細四至范圍見合同附件規劃圖紙),進行農業綜合開發等事宜,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為確保乙方投資項目的所屬土地的合法性,甲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1、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完成該地塊的測繪、規劃工作,并制訂出合法的規劃圖紙。

2、確保該土地的規劃符合西溪南鎮、徽州區、黃山市等政府的整體規劃,不因前述各政府今后的規劃,而導致該土地用途發生實質變化,影響乙方的經營決策。

3、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合法取得建立"西溪南鎮生態旅游農業開發園區"的政府有效批文。

4、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合法取得同意西溪南鎮為"安徽省集體建設用地示范鄉鎮"的政府有效批文。

5、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完成上述地塊有償使用、征用等工作,確認上述地塊集體土地所有權為 所有。

6、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成立 公司,注冊資金為 萬元,并依法確認前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者為該公司,土地使用年限不低于 年。

7、收到乙方支付的 萬元人民幣后,在 日內,完成公司的變更注冊登記事宜。

甲方為履行上述義務,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安徽省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和使用權流轉試行辦法》【皖政(20xx)60號】、《關于加快鄉鎮工業園區建設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xx)74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甲方前述行為、結果的合法性并及時將相關資料提供乙方。

二、乙方須承擔下列義務:

1、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支付定金 萬元(記帳帳戶:徽州區財政局,開戶行:×××農行;帳號: )用于項目前期費用。

2、甲方公司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 日內,支付 萬元人民幣,與乙方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占有公司 %股份并辦理工商變更注冊登記事宜。

3、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公司注冊資金增至 萬元。

4、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的資金投入和項目選擇。

三、其他事宜:

1、西溪南生態、旅游農業開發園區經營由項目公司負責,社會事務,政府服務由甲方指定西溪南鎮人民政府負責。

2、甲方兌現已出臺,今后將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為乙方及項目公司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四、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期履行義務,應雙倍返還定金,退回已收款項并賠償乙方其他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往返出差費用、住宿費用、交通費用、調查費用、律師費用等),合同終止。

2、因乙方應未按期履行義務,則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回,合同終止。

五、其他條款:

1、雙方產生糾紛,應協商解決,不成,可提起訴訟并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協議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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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合同范本參考范文第2篇

一、協議簽定的背景

中醫藥學是我國醫學科學的特色,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組成部分。中藥是人類防治疾病和保健的重要手段,是獨具我國民族特色和發展優勢的領域。發展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是一件功在民族、利在國家、造福人類、繼往開來的偉大事業。為了促進我國中藥現代化、國際化進程,國家先后批準籌建九個國家級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基地及一個生物醫藥科技產業基地,在有關部門和地方黨委及政府的關心文持下,各基地在探索推進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基地建設,促進中醫藥現代化和現代中藥產業發展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績,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我國已加入WTO,中醫藥事業逆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同時也面臨非常嚴唆的挑戰。為了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必須重新審視我國中醫藥產業的現狀,整合各地中醫藥方面的人才、技術、設備和資金資源,強強聯合,實現優勢集成,增強我國中醫藥產業的國際競爭實力。

二、協議的宗旨

加強我國中藥現代化工作整體布局,充分發揮各地區的優勢和特色。加強協議各方的信息交流,集成多方資源,形成協調一致、優勢互補的發展局面。為共同推進我國中藥產業健康有序地可持續發展,顯著提高我國中藥國際地位、培育具有國際市場競爭優勢的現代申藥產業攜手共進。

三、協議各方合作厚則

1、政府引導和以企業為主體共同推進的原則:實現中藥現代化是國家的一項戰略任務,政府將通過制定國家戰略目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宏觀引導中藥現代化發展的方向;企業則是實施中藥現代化的主體。企業應根據市場的需求和發展,圍繞國家戰略目標;不斷創新。"官產學研資"協調配合,共同推進中藥現代化。

2、總體布局與區域發展相結合。充分考慮總體布局,同時根據杏地區實際情況,發揮區域優勢,促進區域經濟發展。配合西部大開發戰咯的實施,通過中藥現代化的發展,促進改善西部的生態環境,發展生態經濟,提高西部地區的綜合經濟實力。

3、市場導向原則:以市場為導向,進行中藥聯合研究開發、藥材生產、中藥制藥及配套服務體系建設,推動中藥產業發展。

4、科技創新原則:加強中藥新藥及制藥新技術、新工藝的聯合研究開發,利用現代科學和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制藥企業。

5、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產業可持續發展。在充分利用資源的同時,保護資源和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特別要注意對瀕危和緊缺中藥材資源的修復和再生,防止流失、返化和滅絕,保障中藥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中藥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6、高起點、高標準原則:嚴格執行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藥品臨床試驗管理規范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國家有關法規,規范中藥研究、開發、生產和流通過程,不斷提高中藥行業的標準化水平。

7、優勢集成原則:充分利用杏方研究、開發、生產、營銷的現有條件,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發揮各方中藥資源、科技、人才、企業的優勢,加強優勢集成和互補。

8、開放合作原則:以優惠的政策,吸引國內外的智力、人才、技術;資金、管理經驗等,調動官、產、學、研、資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前提下其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推進中藥現代化。

四、合作內容

1、事關中醫藥發展的重大政策的倡議與建議。

2、基地發展戰咯和發展規劃的制訂。

3、中藥研究開發技術平臺建設,知識產權保護策略的研究。

4、道地中藥材資源保護和系統開發。

5、國家級重大攻關項目的跨地區組織實施和省級重大攻關項目聯動。

6、促進大型中醫藥產業集團的組建和重組。

7、國際合作渠道的開辟與利用。

8、建立促進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合作的中介機構和組織。

9、組織實施協議各方人方交流與培養。

10、配合各基地,組織建設好電子商務平臺和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務體系。

五、本協議官各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十七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

六、協議各方代表簽字

科技部

衛生部

國家經貿委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中國科學院

國家知識產權局

四川省政府

吉林省政府

貴州省政府

云南省政府

湖北省政府

江蘇省政府

廣東省政府

河南省政府

山東省政府

公司合作合同范本參考范文第3篇

甲方:恩施屯寶生態農牧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土狗養殖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 乙方出資建設甲乙雙方共同設計確定的標準土狗養殖場,

包括狗舍、化糞池、給排水設施。

二、 待養殖場建成,乙方開始引進狗苗和種狗,若乙方資金有

困難,甲方支付乙方收購保證金,支付比例為。

三、 乙方養殖過程中需保證土狗接受狂犬疫苗等動物疾病疫

苗注射的疾病防御措施,保證狗源的食用安全性。

四、 產品質量標準:科學合理的養殖,交貨時成狗不得太肥(具

體標準為體重/體長≤體重/體長的平均值的倍),養殖場中必須保證必要的空間作為狗的運動場所(具體標準為

1.2平方米/只,交貨時不得提前過度飽食以增加重量。

五、 2012年甲方給乙方的成狗保護收購價為:7.5元/斤,視養

殖成本雙方屆時界定最終收購價,但最高不得超過該狗種市場收購價的最高標準。

六、 乙方保證2012年交付乙方成年狗500只,超出500只以

上甲方也必須保證收購,否則乙方有權不受甲方制約自行處理該批次狗源。

七、 本合同簽約期為5年,供應價格及養殖數量雙方每年核定

一次。

八、 乙方所養殖土狗不得出售其他任何個人和單位,否則視為

違約。

九、 違約責任:若甲方在市場價格低迷時不按最低保護價收

購,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以不償還甲方收購保證金,若乙方將狗賣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視為違約,應雙倍返還甲方支付的收購保證金。

十、 此合同一式兩份,為雙方認可的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約定,

合同自簽署之日起執行。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公司合作合同范本參考范文第4篇

本協議編號為:SITO保協(字)2011-0【 】【 】【 】號

甲方:

地址: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準備就甲方所控制的 公司(下稱“目標公司”)進行投資合作,為保障各方保密資料的權益,本著相互信賴、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各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保密協議。

1、保密資料定義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行業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商業機密;產品設計、技術方案、試驗數據、配方;公司治理結構、市場推廣、定價、售后服務;融資、資產等各項報告和其它方面的信息。但不包括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甲方已經公布于眾的資料。披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傳真、備忘、紀要、協議、報告、方案、建議、電子郵件等。

2.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輔導資料、上市計劃建議書、備忘錄、上市方案、上市投融資合同書等各項報告和其它方面的信息。但不包括在本協議簽訂之前,乙方已經公布于眾的資料。

2、保密資料來源和真實性

各方均需確認所提供給對方的所有文件均是己方自愿且通過合法途徑取得,各方均承諾各自應當對所提供的相關文件及證照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三、保密資料傳閱范圍

各方均須把保密資料嚴格控制在各自項目決策人和經辦人的范圍內。

四、保密義務

1.除了合作需要,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非本協議第三條所指的人員)知悉屬于乙方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合作之外使用這些信息。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關于甲方的商業機密、專利技術、生產工藝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并保證不把這些信息用于除本合作之外的商業目的。

3.保密義務的期限為從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的一個周年。

4.甲方確認公司的高管及員工已簽署競業限制協議和保密協議,甲方并向乙方承諾甲方員工、管理人員及其股東不會利用在甲、乙方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在未來合作期內從事相關股票的交易。

五、資料歸還

如本項目因故中斷或終止,各方應在三十(30)個工作日內將其他方的所有資料歸還給資料原有者(包括原件、其復印件及其他載體的表現形式;如果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刪除)。

六、爭議解決

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可提交位于中國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依據提交爭議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各方確定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

七、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的三(3)個周年內有效。

八、協議生效

本協議壹式叁(3)份,各方各執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之日起有效。本協議已包含了各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并應當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甲方: (蓋章)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司合作合同范本參考范文第5篇

本協議基于《********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基礎上所訂立。

第一章 ㈠總則、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㈡合作基礎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屬合伙經營企業;

②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后,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后,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⑥本協議經過《*********有限公司股東會第2012080001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住址:__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后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注:宋**先生所占%的股份中,12%為公司持有股,暫記宋先生名下,不歸宋先生個人所有,不分紅,不參與股權責任和利益分配,處置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

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戶。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后,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 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股東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條 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公司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等高層管理者;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股東會的要求,向股東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貸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30%(含3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必須提前5日向董事會提交投資報告。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三十四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五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三十九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 公司因前條第

(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

(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

(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

(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組成立后,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

(一)至

(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四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五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東各方均持一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公司合作合同范本參考范文第6篇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一章

公司名稱、住所和經營范圍

第一條 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

號。

第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

(以工商登記機關核準為準)。

第四條 公司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注冊,公司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公司注冊資本

1 第五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

萬元。

第三章 股東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期限

第六條 股東名稱(或: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出資期限股東名稱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碼

出資方式

認繳出資額

出資期限 XXX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貨幣/非貨幣

X萬元

/X年X月X日

第七條 出資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八條

出資人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第九條

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四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條 公司不設股東會由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公司法行使股東會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若無則刪除此項) 第十一條 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

人,其中職工代表董事

人。非職工代表董事有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派,職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公司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人,分別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或:政府授權的投資主體

)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董事會成員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任職資格。

第十二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 董事會按一人一票行使表決權,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應半數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

第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第十六條 公司設經理一人,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任職資格,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4 第十七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或:經理)擔任。 第十八條 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為

人,其中職工代表人,非職工代表監事由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派產生;職工代表監事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名,由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監事會成員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任職資格。

第十九條 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條 監事會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訴訟;

第二十一條 監事會以召開監事會會議的方式議事,監事因事不能參加,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加。監事會會議分為定期和臨時會議兩種:定期會議一年召開

次,時間為每年

召開;臨時會議可以由監事提議召開。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決權,監事會每項決議均需半數以上的監事通過。召開監事會會議,應詳細作好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第五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制作。

第二十三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另立會計賬冊;對公司資產,不以任何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二十四條

公司稅后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彌補虧損;

(二)取10%的法定公積金;

(三)提取5%的任意公積金;

(四)支付股利;

第二十五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終止

第二十六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由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解散;

(二)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解散、申請破產的,應當由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七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6 第二十八條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之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二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理期間,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七)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剩余財產。 第三十條 公司的財產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職工工資;

(三)支付職工社會保障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四)繳納所欠稅款;

(五)清償公司債務;

(六)分配剩余財產。

第三十一條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簽字確認后,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

年,從公司成立之日起

7 計算(或:公司永久存續)。

第三十三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由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修改后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三十四條

公司章程的解散權屬于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三十五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六條

公司章程未盡事宜,按《公司法》執行。章程條款如于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一式叁份,公司留存一份,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留存一份,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蓋章:

注:

1、本章程適用于有限公司(國有獨資)。

2、本文本空格及打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部分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括號內提示“或者”為選擇內容,定稿時請務必刪除棄選內容。

3、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必須設董事會、監事會?!豆痉ā芬幎ǘ聲蓡T三至十三人,具體人數公司章程明確。公司董事會成 8 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4、公司可以不設副董事長,若不設副董事長,則刪除有關副董事長內容。

5、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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