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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附表

2023-06-16

第一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附表

6-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填表說明-附表1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填表說明

(一)“稅款所屬時間”、“納稅人名稱”的填寫同主表

(二)各列說明

1.第1至2列“開具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反映本期開具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

2.第3至4列“開具其他發票”:反映除上述三種發票以外本期開具的其他發票的情況。

3.第5至6列“未開具發票”:反映本期未開具發票的銷售情況。 4.第7至8列“納稅檢查調整”:反映經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并在本期調整的銷售情況。

5.第9至11列“合計”:填寫“開具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列、“開具其他發票”列、“未開具發票”列和“納稅檢查調整”列之和。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第1至11列應填寫扣除之前的征(免)稅銷售額、銷項(應納)稅額和價稅合計額。

6.第12列“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本期實際扣除金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按《附列資料

(三)》第5列對應各行次數據填寫;應稅服務無扣除項目的,本列填寫“0”。其他納稅人不填寫。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稅服務按規定匯總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分支機構,當前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填入本列第13行。

1 7.第13列“扣除后”“含稅(免稅)銷售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發生應稅服務的,本列各行次=第11列對應各行次-第12列對應各行次。其他納稅人不填寫。

8.第14列“扣除后”“銷項(應納)稅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發生應稅服務,按以下要求填寫本列,其他納稅人不填寫。

(1)應稅服務按照一般計稅方法征稅

本列各行次=第13列÷(100%+對應行次稅率)×對應行次稅率 本列第7行“按一般計稅方法征稅的即征即退應稅服務”不按本列的說明填寫。具體填寫要求見“各行說明”第2條第(2)項第③點的說明。

(2)應稅服務按照簡易計稅方法征稅

本列各行次=第13列÷(100%+對應行次征收率)×對應行次征收率

本列第13行“預征率 %” 不按本列的說明填寫。具體填寫要求見“各行說明”第4條第(2)項。

(3)應稅服務實行免抵退稅或免稅的,本列不填寫。

(三)各行說明

1.第1至5行“

一、一般計稅方法征稅”“全部征稅項目”各行:按不同稅率和項目分別填寫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的全部征稅項目。本部分反映的是按一般計稅方法的全部征稅項目。有即征即退征稅項目的納稅人,本部分數據中既包括即征即退征稅項目,又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稅項目。

2 2.第6至7行“

一、一般計稅方法征稅”“其中:即征即退項目”各行:只反映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的即征即退征稅項目。按照稅法規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不填寫本行。即征即退征稅項目是全部征稅項目的其中數。

(1)第6行“即征即退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反映按一般計稅方法征收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本行不包括應稅服務的內容。

①本行第9列“合計”“銷售額”欄:反映按一般計稅方法征收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不含稅銷售額。該欄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計算,應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填寫。

②本行第10列“合計”“銷項(應納)稅額”欄:反映按一般計稅方法征收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項稅額。該欄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計算,應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填寫。

(2)第7行“即征即退應稅服務”:反映按一般計稅方法征收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應稅服務。本行不包括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內容。

①本行第9列“合計”“銷售額”欄:反映按一般計稅方法征收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應稅服務的不含稅銷售額。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稅銷售額填寫。該欄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計算,應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填寫。

②本行第10列“合計”“銷項(應納)稅額”欄:反映按一般計

3 稅方法征收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應稅服務的銷項稅額。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按扣除之前的銷項稅額填寫。該欄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計算,應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填寫。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銷項(應納)稅額”欄:反映按一般計稅方法征收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應稅服務實際應計提的銷項稅額。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按扣除之后的銷項稅額填寫;應稅服務無扣除項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寫。該欄不按第14列所列公式計算,應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填寫。

3.第8至12行“

二、簡易計稅方法征稅”“全部征稅項目”各行:按不同征收率和項目分別填寫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的全部征稅項目。本部分反映的是簡易計稅方法的全部征稅項目。有即征即退征稅項目的納稅人,本部分數據中既包括即征即退征稅項目,也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稅項目。

4.第13行“

二、簡易計稅方法征稅” “預征率 %”:反映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稅服務按規定匯總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分支機構預征增值稅銷售額、預征增值稅應納稅額。

(1)本行第1~6列按照銷售額和銷項稅額的實際發生數填寫。 (2)本行第14列,納稅人按“應預征繳納的增值稅 = 應預征增值稅銷售額X預征率”公式計算后據實填。

4.第14至15行“

二、簡易計稅方法征稅”“其中:即征即退項目”各行:只反映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的即征即退征稅項目。按照稅法規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不填寫本行。即征即退

4 征稅項目是全部征稅項目的其中數。

(1)第14行“即征即退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反映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本行不包括應稅服務的內容。

①本行第9列“合計”“銷售額”欄:反映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不含稅銷售額。該欄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計算,納稅人應依據稅法規定據實填寫。

②本行第10列“合計”“銷項(應納)稅額”欄:反映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應納稅額。該欄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計算,應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填寫。

(2)第15行“即征即退應稅服務”:反映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應稅服務。本行不包括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內容。

①本行第9列“合計”“銷售額”欄:反映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應稅服務的不含稅銷售額。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稅銷售額填寫。該欄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計算,應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填寫。

②本行第10列“合計”“銷項(應納)稅額”欄:反映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應稅服務的應納稅額。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按扣除之前的應納稅額填寫。該欄不按第10列

5 所列公式計算,應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填寫。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銷項(應納)稅額”欄:反映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應稅服務實際應計提的應納稅額。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按扣除之后的應納稅額填寫;應稅服務無扣除項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寫。

5.第16行“

三、免抵退稅”“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反映適用免、抵、退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6.第17行“

三、免抵退稅”“應稅服務”:反映適用免、抵、退稅政策的應稅服務。

7.第18行“

四、免稅”“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反映按照稅法規定免征增值稅的貨物及勞務和適用零稅率的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但不包括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8.第19行“

四、免稅”“應稅服務”:反映按照稅法規定免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和適用零稅率的應稅服務,但不包括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稅服務。

第二篇:7-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填表說明-附表2(非輔導期)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填表說明

(非輔導期一般納稅人適用)

(一) 本表“稅款所屬時間”是指納稅人申報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的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本表所稱的“本期進項稅額明細”均包括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二) 本表“填表日期”指納稅人填寫本表的具體日期。

(三) 本表“納稅人名稱”欄,應加蓋納稅人單位公章。

(四) 第1至12欄“

一、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各欄:分別反映納稅人按稅法規定符合抵扣條件,在本期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

1、第1欄“

(一)認證相符的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反映納稅人取得的認證相符本期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該欄應等于第2欄“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與第3欄“前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數據之和。

(1)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發票“稅率”欄為“11%”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均按發票票面“金額”填寫本欄“金額”,按發票票面“稅額”填寫本欄“稅額”。

(2)發票票面左上角注明“代開”字樣且發票“稅率”欄為“***”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發票票面“價稅合計”填寫本

1 欄“金額”,按發票票面“價稅合計”乘以7%扣除率計算填寫本欄“稅額”。

2、第2欄“其中: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反映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本欄是第1欄的其中數,本欄只填寫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的部分。

3、第3欄“前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反映前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本欄是第1欄的其中數,本欄只填寫前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的部分。

4、第4欄“

(二)其他扣稅憑證”:反映本期申報抵扣的除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外的其他扣稅憑證的情況。具體包括: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含農產品核定扣除的進項稅額)、代扣代繳稅收通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不包括《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該欄應等于第5至8欄之和。

5、第5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反映本期申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情況。按規定執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的,納稅人需依據稅務機關告知的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及明細清單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填寫本欄。

6、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反映本期申報抵扣

2 的農產品收購發票和農產品銷售普通發票的情況。執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填寫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填寫“份數”、“金額”欄。

7、第7欄“代扣代繳稅收通用繳款書”:填寫本期按稅法規定準予抵扣的代扣代繳稅收通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8、第8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反映本期申報抵扣的交通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的情況。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不包括《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本欄“稅額”按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中準予抵扣的金額乘以7%扣除率計算填寫。

9、第11欄“

(三)外貿企業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填寫本期申報抵扣的稅務機關出口退稅部門開具的《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征稅貨物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10、第11欄“

(三)外貿企業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填寫本期申報抵扣的稅務機關出口退稅部門開具的《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征稅貨物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11、第12欄“當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反映本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的合計數,按表中所列公式計算填寫,等于第1欄、第4欄、第11欄之和。

(五)第13至23欄“

二、進項稅額轉出額”各欄:分別反映納稅人已經抵扣按稅法規定在本期應轉出的進項稅額明細情況。

1、第13欄“本期進項稅轉出額”:反映已經抵扣按稅法規定在本期應轉出的進項稅額合計數。按表中所列公式計算填寫。

3 2.第14欄“免稅項目用”:反映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按稅法規定在本期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3.第15欄“非應稅項目用、集體福利、個人消費”:反映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按稅法規定在本期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4.第16欄“非正常損失”:反映納稅人發生非正常損失,按稅法規定在本期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5.第17欄“簡易計稅方法征稅項目用”:反映用于按簡易計稅方法征稅項目,按稅法規定在本期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6.第18欄“免抵退稅辦法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反映按照免、抵、退稅辦法的規定,由于征稅稅率與退稅稅率存在稅率差,在本期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7.第19欄“納稅檢查調減進項稅額”:反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而調減的進項稅額。

8.第20欄“紅字專用發票通知單注明的進項稅額”:填寫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和《開具紅字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通知單》注明的在本期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9.第21欄“上期留抵稅額抵減欠稅”:填寫本期經稅務機關批準的抵減額。

10.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填寫本期經稅務機關批準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額。

4 11.第23欄“其他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情形”:反映除上述列明進項稅額轉出情形外,其他應在本期轉出的進項稅額。

(六)第24至34欄“

三、待抵扣進項稅額”各欄:分別反映納稅人已經取得,但按稅法規定不符合抵扣條件,暫不予在本期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情況及按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情況。

1.第24至28欄均包括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1)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發票“稅率”欄為“11%”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均按發票票面“金額”填寫本欄“金額”,按發票票面“稅額”填寫本欄“稅額”。

(2)發票票面左上角注明“代開”字樣且發票“稅率”欄為“***”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發票票面“價稅合計”填寫本欄“金額”,按發票票面“價稅合計”乘以7%扣除率計算填寫本欄“稅額”。

2.第25欄“期初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反映前期認證相符,但按照稅法規定暫不予抵扣及不允許抵扣,結存至本期的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

3.第26欄“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未申報抵扣”:反映本期認證相符,但按稅法規定暫不予抵扣及不允許抵扣,而未申報抵扣的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

5 4.第27欄“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稅法規定仍暫不予抵扣及不允許抵扣且已認證相符的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

5.第28欄“其中: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的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中,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的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

6.第29欄“

(二)其他扣稅憑證”:反映截止本期期末仍未申報抵扣的除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外的其他扣稅憑證情況。具體包括: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代扣代繳稅收通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該欄應等于第30至33欄之和。

7.第30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反映已取得但截止本期期末仍未申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情況,包括納稅人未收到結合比對結果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情況。

8.第31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反映已取得但截止本期期末仍未申報抵扣的農產品收購發票和農產品銷售普通發票情況。

9.第32欄“代扣代繳稅收通用繳款書”:反映已取得但截止本期期末仍未申報抵扣的代扣代繳稅收通用繳款書情況。

10.第33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反映已取得但截止本期期末仍未申報抵扣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情況。

(七)第35至36欄“

四、其他”各欄

6 1.第35欄“本期認證相符的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反映本期認證相符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

2.第36欄“代扣代繳稅額”:填寫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八條扣繳的應稅勞務的增值稅額和根據《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扣繳的應稅服務增值稅額之和。

第三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一般納稅人)》及其附表填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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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一般納稅人)》及其附表填表說明

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填表說明

(一) “稅款所屬時間”填寫納稅人申報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的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寫納稅人填寫本表的具體日期。

(三)“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為納稅人確定的識別號,即:稅務登記證號碼。

(四)“所屬行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中的小類行業填寫。

(五)“納稅人名稱”填寫納稅人單位名稱全稱,不得填寫簡稱。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寫納稅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冊地址”:填寫納稅人稅務登記證所注明的詳細地址。

(八) “營業地址”填寫納稅人營業地的詳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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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開戶銀行及帳號”填寫納稅人開戶銀行的名稱和納稅人在該銀行的結算帳戶號碼。

(十)“企業登記注冊類型”按稅務登記證填寫。

(十一)“電話號碼”填寫納稅人注冊地和經營地的電話號碼。

(十二)“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列,填寫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稅收優惠政策的增值稅應稅行為。該列數據為“一般貨物及勞務”列的其中數。

(十三)“本年累計”列,填寫內各月數之和(本填表說明另有填報要求的除外)。

(十四)第1欄“

(一)按適用稅率征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填寫本期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應稅行為銷售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應稅服務也在本欄填報,涉及應稅服務應填報“當期應稅減除項目金額”(詳見附件一)減除之前不含稅銷售額。

本欄包含在財務上不作銷售但按稅法規定應繳納增值稅的視同銷售和價外費用的銷售額,外貿企業作價銷售進料加工復出口的銷售額,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按稅率計算調整的銷售額。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列應等于《附列資料

(一)》第8行加第7行的“小計”欄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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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第2欄“應稅貨物銷售額”:填寫本期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貨物銷售額。含在財務上不作銷售但按稅法規定應繳納增值稅的視同銷售和價外費用銷售額,以及外貿企業作價銷售進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

(十六)第3欄“應稅勞務銷售額”:填寫本期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應稅勞務銷售額。含在財務上不作銷售但按稅法規定應繳納增值稅的視同銷售和價外費用銷售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交通運輸服務、部分現代服務的應稅服務銷售額填入本欄。

按規定允許銷售額減除項目的應稅服務,填寫減除之前不含稅銷售額的全額。

(十七)第4欄“納稅檢查調整的銷售額”:填寫本期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并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應稅行為銷售額。按規定允許銷售額減除項目的應稅服務,填寫減除之前不含稅銷售額的全額。

享受即征即退稅收優惠政策經稅務稽查發現偷稅的銷售額,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列,而應將本部分銷售額在“一般貨物及勞務”列反映。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列應等于《附列資料

(一)》第8行加第7行的“納稅檢查調整”欄填報)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十八)第5欄“

(二)按簡易征收辦法征收的銷售額”:填寫本期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應稅行為銷售額。

按規定允許銷售額減除項目的應稅服務,填寫減除之前不含稅銷售額的全額。

本欄包含在財務上不作銷售但按稅法規定應繳納增值稅的視同銷售和價外費用的銷售額,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調整的銷售額。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列應等于《附列資料

(一)》第14行加第13行的“簡易計稅方法”欄填報)

(十九)第6欄“其中:納稅檢查調整的銷售額”:填寫本期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調整的銷售額。

按規定允許銷售額減除項目的應稅服務,填寫減除之前不含稅銷售額的全額。

享受即征即退稅收優惠政策的應稅行為經稅務稽查發現偷稅的銷售額,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列,而應將本部分銷售額在“一般貨物及勞務”列反映。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列應等于《附列資料

(一)》第14行加第13行的“納稅檢查調整”欄填報)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二十)第7欄“

(三)免、抵、退辦法出口貨物及服務銷售額”:填寫本期執行免、抵、退辦法的出口應稅行為銷售額。

(二十一)第8欄“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填寫本期按照稅法規定免征增值稅及適用零稅率的應稅行為銷售額,但不含適用免、抵、退辦法的銷售額。

(二十二)第9欄“免稅貨物銷售額”:填寫本期按照稅法規定免征增值稅及適用零稅率的應稅貨物銷售額,但不含適用免、抵、退辦法的銷售額。

(二十三)第10欄“免稅勞務銷售額”:填寫本期按照稅法規定免征增值稅的應稅勞務銷售額,但不含適用免、抵、退辦法的銷售額。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適用免稅政策的銷售額也填入本欄。

(二十四)第11欄“銷項稅額”:填寫本期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應稅行為的銷項稅額(含納稅檢查調整的銷項稅額)。

該數據應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貸方“銷項稅額”專欄本期發生數一致。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列應等于《附列資料

(一)》第8行“小計”欄數據。

(二十五)第12欄“進項稅額”:填寫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應稅行為的進項稅額。包括: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進項稅額;接受交通運輸業勞務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勞務的進項稅額。

該數據應與“應交稅金 — 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方“進項稅額”專欄本期發生數一致。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列應等于《附列資料

(二)》第12行“稅額”列數據。

(二十六)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

(1)“本月數”列按以下要求分別不同情況填寫:

①2011年年末沒有期末留抵稅額的,本欄數據為0,以下涉及“本年累計”列無填報。

②2011年年末有期末留抵稅額的,以下涉及“本年累計”列需填報(由電子報稅和征管系統自動計算)。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稅款所屬2012年1月份申報表“上期留抵稅額”“本月數”列按“0”填寫。以后各期申報表按前一稅款所屬期申報表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本月數”列填寫。

③從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應稅服務的一般納稅人,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 “本月數”反映2012年1月1日以后貨物及應稅服務共同產生的留抵稅額,“本年累計”反映2011年末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留抵及2012年1月1日以后抵減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應納增值稅后的留抵(由電子報稅和征管系統自動計算)。

(2)“本年累計”列按以下要求分別不同情況填寫:

①2011年年末沒有期末留抵稅額的,本年累計不需填寫(由電子報稅和征管系統自動計算)。

②2011年年末有期末留抵稅額的,稅款所屬2012年1月份申報表“上期留抵稅額”“本年累計”列按稅款所屬2011年12月份申報表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本月數”列數據填寫。以后各期申報表按前一稅款所屬期申報表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 “本年累計”列數據填寫。

(二十七)第14欄“進項稅額轉出”:填寫已經抵扣但按稅法規定應作進項稅轉出的進項稅額總額。含上期留抵稅額抵減欠稅、上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期留抵稅額退稅和納稅檢查調整。該數據應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貸方“進項稅額轉出”專欄本期發生數一致。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應等于《附列資料

(二)》第13行“稅額”列數據。

(二十八)第15欄“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填寫稅務機關按免、抵、退辦法審批的應退稅額。向境外提供應稅服務按照規定執行免、抵、退稅政策的應退稅額也填入本欄。

(二十九)第16欄“按適用稅率計算的納稅檢查應補繳稅額”:填寫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納稅檢查應補繳增值稅稅額。該數據應與因納稅檢查由“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借方結轉至“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貸方的本期發生數一致。

(三十)第17欄“應抵扣稅額合計”:填寫本期應抵扣的進項稅額的合計數。

(三十一)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填寫本期實際抵扣的進項稅額數據。

(三十二)第19欄“按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寫本期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三十三)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 (1) “本月數”列按本表所列公式計算填寫。 (2)“本年累計”列按以下要求分別不同情況填寫: ①2011年年末沒有期末留抵稅額填寫0。

②2011年年末有期末留抵稅額的一般納稅人,按以下公式計算填寫:[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本年累計”列-(第34欄“本月數”列-第34欄“本年累計”列)] 計算結果大于零的,按計算結果填寫;計算結果小于或等于零的,填寫“0”。

(三十四)第21欄“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寫本期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應納稅額,但不含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納稅檢查應補繳稅額。

第22欄“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納稅檢查應補繳稅額”:填寫納稅人本期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納稅檢查應補繳稅額。

21、22欄“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列數據之和,應等于《附列資料

(一)》第14行“小計”數據。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三十五)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填寫本期按照稅法規定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但不包括《銷售額減除項目明細表》和《已繳營業稅完稅憑證抵減增值稅稅額項目明細表》數據。

(三十六)第24欄“應納稅額合計”:填寫本期應繳增值稅的合計數。

(三十七)第25欄“期初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填寫前一申報期的“期末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

(三十八)第26欄“實收出口開具專用繳款書退稅額”:不需填寫。

(三十九)第27欄“本期已繳稅額”:填寫本期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但不包括本期入庫的查補稅款。

(四十)第28欄“①分次預繳稅額”:填寫本期預繳的增值稅額?!侗酒诳傻譁p稅額明細表》“稅額”“合計”欄數據也填入本欄。

(四十一)第29欄“②出口開具專用繳款書預繳稅額”:不需填寫。

(四十二)第30欄“③本期繳納上期應納稅額”:填寫本期上繳上期應繳未繳的增值稅款。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四十三)第31欄“④本期繳納欠繳稅額”,填寫本期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欠稅額,但不包括繳納入庫的查補增值稅額。

(四十四)第32欄“期末未交稅額(多繳為負數)”:填寫本期期末應繳未繳的增值稅額,但不包括納稅檢查應繳未繳的稅額。

(四十五)第33欄“其中:欠繳稅額(≥0)”:填寫按照稅法規定已形成欠稅的增值稅額。

注:欠繳稅額反映第19行應納稅額抵減第20行“期末留抵稅額”中的“本年累計”數。在計算滯留金應將應稅服務應納稅額與貨物(勞務)應納稅額合并后計算。

(四十六)第34欄“本期應補(退)稅額”: (1)“本月數”列按本表所列公式計算填寫。

(2)“本年累計”列反映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本期應納稅額中應補繳或應退回的數額。按以下公式計算填寫:

應稅服務“本期應補(退)稅額”=應稅服務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應稅服務簡易計稅方法應納稅額-已繳營業稅完稅憑證抵減增值稅稅額

其中: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①應稅服務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本表第19欄“本月數”×(《附列資料

(一)》第

3、

5、6行第10列-《附列資料

(一)》第7行第10列)÷《附列資料

(一)》第8行第10列

②應稅服務簡易計稅方法應納稅額=《附列資料

(一)》第12-1行第10列-《附列資料

(一)》第13行第10列

③已繳營業稅完稅憑證抵減增值稅稅額=《已繳營業稅完稅憑證抵減增值稅稅額項目明細表》“稅額”“合計”欄

(四十七)第35欄“即征即退實際退稅額”:其中“一般貨物及勞務”列填寫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稅額退稅,本期實際收到的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額。

(四十八)第36欄“期初未繳查補稅額”:填寫前一申報期的“期末未繳查補稅額”。“本年累計”欄數據應填寫上末的“期末未繳查補稅額”數。

(四十九)第37 欄“本期入庫查補稅額”:填寫本期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而實際入庫的增值稅款。包括: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并實際繳納的查補增值稅款;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并實際繳納的查補增值稅款。

(五十)第38欄“期末未繳查補稅額”:填寫本期期末應繳未繳的納稅檢查增值稅額。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六十)期末未繳稅額出現多繳為負數情況時,一般情況下在下期未繳稅額中沖減。

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

(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填表說明

(一)“稅款所屬時間”填寫納稅人申報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的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寫納稅人填寫本表的具體日期。

(三)各列說明

1.本表“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填寫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數據。

2.本表“普通發票”列:填寫開具除上述三種發票以外的其他發票的數據。

3.本表“未開票”列:填寫未開具發票的數據。

4.本表“納稅檢查調整”列:填寫經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并調整的數據。

(四)各行說明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1.本表(第1-8行):填寫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不含稅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1)“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填寫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不含稅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2)“應稅服務”: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按17%征收的應稅服務不含稅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2、本表第7行第10列“當期應稅減除項目金額”的“小計”欄目,應與《本期銷售額減除項目金額明細表》“一般計稅方法”數據中“當期實際減除金額”和“當期實際減除稅額”一致(詳見《本期銷售額減除項目金額明細表》)。

3.本表“

二、簡易計稅方法”各行次(第9-14行):填寫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不含稅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4、本表第9行第14列“當期應稅減除項目金額”的“小計”欄目,應與《本期銷售額減除項目金額明細表》“簡易計稅方法”數據中“當期實際減除金額”和“當期實際減除稅額”一致(詳見《本期銷售額減除項目金額明細表》)。

5.本表“

三、出口應稅行為”各行次(第15-20行):填寫出口貨物、向境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向境外提供交通運輸服務、部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分現代服務等應稅服務按稅法規定執行免、抵、退稅政策的出口銷售額。

出口應稅行為按稅法規定需繳納增值稅的應在“一般計稅方法”中填報。

6、本表第19行 “當期應稅減除項目金額”的“小計”欄目,應與《本期銷售額減除項目金額明細表》“出口應稅行為”數據中“當期實際減除金額”和“當期實際減除稅額”一致(詳見《本期銷售額減除項目金額明細表》)。

7.本表“

四、免稅行為”各行次(第21-27行):填寫除執行免稅行為的銷售額,不包括即征即退得銷售。按照稅法規定準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還需填報銷項稅額。

8、本表第25行 “當期應稅減除項目金額”的“小計”欄目,應與《本期銷售額減除項目金額明細表》“免稅行為”數據中“當期實際減除金額”和“當期實際減除稅額”一致(詳見《本期銷售額減除項目金額明細表》)。

9、出口應稅行為或免稅行為銷售額涉及免征增值稅,“小計”列不再換算不含稅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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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

(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填表說明

(一)本表“

一、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部分各欄數據,分別填寫納稅人按稅法規定符合抵扣條件,在本期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情況。

1.第1欄“

(一)認證相符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寫本期申報抵扣的認證相符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不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該欄應等于第2欄“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與第3欄“前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數據之和。

2.第2欄“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填寫本期認證相符本期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不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該欄應與第35欄“本期認證相符的全部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減第26欄“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未申報抵扣”的數據相等。

3.第3欄“前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填寫以前期認證相符本期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稅控《機動車銷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售統一發票》。含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不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該欄應與第25欄“期初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加第26欄“本期已認證相符且本期未申報抵扣”減第27欄“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的數據相等。

本欄是輔導期納稅人填寫本期稅務機關告知的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及其明細清單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許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份數、金額、稅額。

4.第4欄“非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扣稅憑證”:填寫本期申報抵扣的非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扣稅憑證。具體包括: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代扣代繳增值稅稅收通用繳款書、《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公路內河貨物交通運輸業發票。

該欄應與第

5、

6、

7、

8、9欄之和減第10欄后的數據相等。 5.第5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填寫本期申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情況。

輔導期納稅人填寫本月稅務機關告知的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及其明細清單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份數、金額、稅額。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6.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填寫本期申報抵扣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情況。

7.第7欄“代扣代繳稅收通用繳款書”:填寫按規定允許本期申報抵扣的試點地區開具的代扣代繳增值稅稅收通用繳款書上已入繳納的增值稅稅款。

8.第8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填寫本期申報抵扣的鐵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及海運運輸等費用結算單據和《公路、內河貨物交通運輸業發票》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份數、金額和稅款。

(1)“金額”列:填寫鐵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及海運運輸費用結算單據“金額”欄數據、《公路、內河貨物交通運輸業發票》“金額”欄數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數據。

如“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中“金額”為含稅銷售額,則本表中“金額”應按不含稅銷售額填報。

(2)“稅額”欄分別按以下不同情況填報:

①鐵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及海運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和《公路、內河貨物交通運輸業發票》按“金額”乘以7%扣除率計算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其“稅率”欄為“11%”的,按“稅額”欄數據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③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其“稅率”欄為“3%”或未注明稅率的,按“價稅合計”欄數據乘以7%扣除率計算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輔導期納稅人在本欄填寫稅務機關告知的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及其明細清單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份數、金額、稅額。

9.第

9、10欄暫不填寫。

10.第11欄“外貿企業進項稅額抵扣證明”“稅額”:填寫稅務機關出口退稅部門開具的《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征稅貨物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11.第12欄“當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應等于第

1、

4、11欄之和。

(二)本表“

二、進項稅額轉出額”部分填寫納稅人已經抵扣但按稅法規定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明細情況,含留抵稅額抵減欠稅和留抵稅額退稅。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1.第13欄“本期進項稅轉出額”:應等于第14欄至第23欄之和。

2. 第21欄“紅字專用發票通知單注明的進項稅額”:填寫納稅人按照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中“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的稅額。

3.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抵減欠稅”:填寫留抵稅額抵減欠稅本期發生額。

4.第23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填寫留抵稅額退稅本期發生額。

(三)本表“

三、待抵扣進項稅額”部分各欄數據,分別填寫納稅人已經取得,但按稅法規定不符合抵扣條件,暫不予在本期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情況及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情況。

1.第24至28欄數據包括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情況,含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不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2.第25欄“期初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填寫以前期認證相符,但按照稅法規定,暫不予抵扣,結存至本期的發票數據。該欄數據應與上期第27欄“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欄數據相等。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輔導期納稅人填寫認證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月初余額數。

3.第26欄“本期已認證相符且本期未申報抵扣”,填寫本期認證相符,但按照稅法規定暫不予抵扣及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而未申報抵扣的發票數據。

輔導期納稅人填寫本月已認證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數據》。

4.第27欄“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填寫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稅法規定仍暫不予抵扣及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且已認證相符的的發票數據。

輔導期納稅人填寫已認證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月末余額數。

5.第28欄“其中: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填寫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只能作為出口退稅憑證或應列入成本、資產等項目的發票數據,含外貿出口企業用于出口而采購貨物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

6.第30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輔導期納稅人第28欄填寫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7.第33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填寫本期認證相符,但按照稅法規定暫不予抵扣,而未申報抵扣的《公路、內河貨物交通運輸業發票》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數據。

(1)“金額”列:填寫《公路、內河貨物交通運輸業發票》“金額”欄數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合計金額”欄數據之和。

(2)“稅額”列分別按以下不同情況填報:

①《公路、內河貨物交通運輸業發票》按“金額”乘以7%扣除率計算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其“稅率”欄為“11%”的,按“稅額”欄數據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③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其“稅率”欄為“3%”或未注明稅率的,按“價稅合計”欄數據乘以7%扣除率計算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輔導期納稅人第33欄填寫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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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35欄“本期認證相符的全部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寫本期全部認證相符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不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第39欄“2011年年末留抵稅額”:反映2011年12月31日前現行一般納稅人的年末增值稅留抵稅額,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前期申報自動導入。

(六)第42欄“屬于廣告差額納稅減除項目且在進項稅額抵扣的金額和稅額合計數”由從事廣告服務的納稅人填報,填報屬于原廣告業差額納稅范圍,已在本表進項稅額申報抵扣的金額和稅額合計數。本欄不包括已在《本期銷售額減除項目金額明細表》填報的數據。

四、《本期銷售額減除項目金額明細表》填表說明

(一)本表適用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反映按稅法規定允許減除應稅服務銷售額的明細情況。

本表經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同意后可按季申報。按季申報納稅人應根據實際匯總填報金額,平時輸入特殊號碼00000及金額,匯總填報,按季度申報時,先用紅字沖00000特殊號碼及金額,再按規定填報明細。

本表由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接口標準,允許納稅人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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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表“期初減除項目余額”列:填寫納稅人上一申報期末抵減銷售額后的減除項目金額的余額(不含稅價)。

(三)本表“當期應稅減除項目發票號碼”和“當期應稅減除項目發票金額”列:填寫納稅人本期取得可抵減銷售額減除項目的發票號碼(包括發票代碼)和發票金額。

(四)本表“當期實際減除金額”列:填寫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納稅人本期抵減增值稅銷售額的金額。

【當期應稅減除項目發票金額/(1+適用稅率或征收率)+期初減除項目余額]】合計數小于等于附表一項目列相應稅率或征收率欄小計“銷售額”時,按合計數填報,否則按銷售額小計欄填報(本欄為系統自動計算)。

(五)本表“當期實際減除稅額”列:按照本表所列計算公式計算。

一般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方法、出口應稅行為和免稅行為下的“當期實際減除金額”、“當期實際減除稅額”小計欄應等于附表一對應的“當期應稅減除項目金額”的小計欄。

(六)本表“期末減除項目余額”列:填寫本期期末尚未減除完的可減除項目金額的余額。

更多資料下載 會計學堂官網 http:// 本表填報需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五、《本期可抵減稅額明細表》填表說明

(一)本表適用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填列按照稅法規定允許抵減應納增值稅的已交稅款的完稅憑證信息。

例如:航空運輸、遠洋運輸等企業非獨立核算納稅人在外省市繳納的營業稅允許抵減應納增值稅。

本表以繳納稅款的每張完稅憑證為單位分行填報。 本表經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同意后可按季申報。

本表由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接口標準,允許納稅人導入。

(二)本表“已繳單位納稅人識別號”列:填寫非試點地區繳納營業稅等單位的納稅人識別號。即:完稅憑證上注明的納稅人識別號。

(三)本表“稅收繳款憑證號”列:填寫非試點地區開具的繳納營業稅等完稅憑證的號碼(不包括提供境外服務扣繳的完稅憑證)。

(四)本表“計稅金額”列:填寫非試點地區開具的繳納營業稅等完稅憑證上注明的計稅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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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表“稅額”列:填寫非試點地區開具的繳納營業稅等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已繳稅額。“合計”欄數據填入主表第28欄“①分次預繳稅額”。

(本欄“合計”欄數據填入主表第28欄“①分次預繳稅額”后與原貨物預交增值稅在主表上處理不一致,只抵減應稅服務產生的應納稅額。)

(六)本表“繳款日期”列:填寫非試點地區開具的繳納營業稅等完稅憑證上注明的繳納稅款日期。

本表填報需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六、《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填表說明

本表填報納稅人在《本期進項稅額明細》(附表二)中實際抵扣進項稅額中固定資產(機器設備)進項稅額的數據。本表分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兩種發票數據填報?!稒C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數據并入增值稅專用發票欄目填報。

第四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及其附表填表說明

附件2: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一般納稅人)》及其附表填表說明

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一般納稅人)》填表說明 本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按簡易辦法繳納增值稅的貨物,也使用本表。

(一) 本表“稅款所屬時間”是指納稅人申報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的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二) 本表“填表日期”指納稅人填寫本表的具體日期。

(三) 本表“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稅務機關為納稅人確定的識別號,即:稅務登記證號碼。

(四) 本表“所屬行業”欄,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中的小類行業填寫。

(五) 本表“納稅人名稱”欄,填寫納稅人單位名稱全稱,不得填寫簡稱。

(六) 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欄,填寫納稅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 本表“注冊地址”欄,填寫納稅人稅務登記證所注明的詳細地址。

(八) 本表“營業地址”欄,填寫納稅人營業地的詳細地址。

(九) 本表“開戶銀行及帳號”欄,填寫納稅人開戶銀行的名稱和納稅人在該銀行的結算帳戶號碼。

(十) 本表“企業登記注冊類型”欄,按稅務登記證填寫。

(十一) 本表“電話號碼”欄,填寫納稅人注冊地和經營地的電話號碼。

(十二) 表中“一般貨物及勞務”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貨物及勞務以外的其他貨物及勞務。

(十三) 表中“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 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享受即征即退稅收優惠政策的貨物及勞務。

(十四) 本表第1項“

(一)按適用稅率征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的應稅貨物和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包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但按稅法規定應繳納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貨物和價外費用銷售額,外貿企業作價銷售進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按適用稅率計算調整的銷售額。 “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表一》第7欄的“小計”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十五) 本表第2項“應稅貨物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的應稅貨物的銷售額。包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但按稅法規定應繳納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貨物和價外費用銷售額,以及外貿企業作價銷售進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表一》第5欄的“應稅貨物”中17%稅率“銷售額”與13%稅率“銷售額”的合計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

2 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十六) 本表第3項“應稅勞務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的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表一》第5欄的“應稅勞務”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十七) 本表第4項“納稅檢查調整的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并按適用稅率計算調整的應稅貨物和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但享受即征即退稅收優惠政策的貨物及勞務經稅務稽查發現偷稅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部分,而應將本部分銷售額在“一般貨物及勞務”欄中反映。“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表一》第6欄的“小計”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十八) 本表第5項“按簡易征收辦法征稅貨物的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簡易征收辦法征收增值稅貨物的銷售額。包括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并按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調整的銷售額。“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表一》第14欄的“小計”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十九) 本表第6項“其中:納稅檢查調整的銷售額”欄數

3 據,填寫納稅人本期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并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調整的銷售額,但享受即征即退稅收優惠政策的貨物及勞務經稅務稽查發現偷稅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部分,而應將本部分銷售額在“一般貨物及勞務”欄中反映。“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表一》第13欄的“小計”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二十) 本表第7項“免、抵、退辦法出口貨物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執行免、抵、退辦法出口貨物的銷售額。“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二十一) 本表第8項“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 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照稅法規定直接免征增值稅的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及適用零稅率的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但不包括適用免、抵、退辦法出口貨物的銷售額。“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應等于《附表一》第18欄的“小計”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二十二) 本表第9項“免稅貨物銷售額” 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照稅法規定直接免征增值稅貨物的銷售額及適用零稅率貨物的銷售額,但不包括適用免、抵、退辦法出口貨物的銷售額。“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應等于《附表一》第18欄的“免稅貨物”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4 (二十三) 本表第10項“免稅勞務銷售額” 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照稅法規定直接免征增值稅勞務的銷售額及適用零稅率勞務的銷售額。“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應等于《附表一》第18欄的“免稅勞務”中的“銷售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二十四) 本表第11項“銷項稅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適用稅率計征的銷項稅額。該數據應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貸方“銷項稅額”專欄本期發生數一致。“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表一》第7欄的“小計”中的“銷項稅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二十五) 本表第12項“進項稅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該數據應與“應交稅金 — 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方“進項稅額”專欄本期發生數一致。“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表二》第12欄中的“稅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二十六) 本表第13項“上期留抵稅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前一申報期的“期末留抵稅額”減去本期發生的留抵稅額抵減欠稅后的數據。

(二十七) 本表第14項“進項稅額轉出”欄數據,填寫納稅人已經抵扣但按稅法規定應作進項稅轉出的進項稅額總數。該數據應與

5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貸方“進項稅額轉出”專欄本期發生數一致。“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表二》第13欄中的“稅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二十八) 本表第15項“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欄數據,填寫退稅機關按照出口貨物免、抵、退辦法審批的應退稅額。“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二十九) 本表第16項“按適用稅率計算的納稅檢查應補繳稅額”欄數據,填寫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按適用稅率計算的納稅檢查應補繳稅額。“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三十) 本表第17項“應抵扣稅額合計”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應抵扣進項稅額的合計數。

(三十一) 本表第18項“實際抵扣稅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實際抵扣的進項稅額。“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三十二) 本表第19項“按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適用稅率計算并應繳納的增值稅額。“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三十三) 本表第20項“期末留抵稅額”欄數據,為納稅人在本期銷項稅額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繼續抵扣的進項稅額。該數據應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方月末余額一致。

(三十四) 本表第21項“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欄

6 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并應繳納的增值稅額,但不包括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納稅檢查應補繳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表一》第12欄的“小計”中的“應納稅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三十五) 本表第22項“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納稅檢查應補繳稅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并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納稅檢查應補繳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與“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的“本月數” 欄數據之和,應等于《附表一》第13欄的“小計”中的“應納稅額”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三十六) 本表第23項“應納稅額減征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照稅法規定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三十七) 本表第24項“應納稅額合計”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應繳增值稅的合計數。“本年累計”欄數據,應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三十八) 本表第25項“期初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欄數據,填寫納稅人前一申報期的“期末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 減去本期發生的留抵稅額抵減欠稅后的數據。

(三十九) 本表第26項“實收出口開具專用繳款書退稅額”欄不填寫。

7 (四十) 本表第27項“本期已繳稅額”欄數據,是指納稅人本期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但不包括本期入庫的查補稅款。“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四十一) 本表第28項“①分次預繳稅額” 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預繳的增值稅額。

(四十二) 本表第29項“②出口開具專用繳款書預繳稅額”欄不填寫。

(四十三) 本表第30項“③本期繳納上期應納稅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上繳上期應繳未繳的增值稅款,包括繳納上期按簡易征收辦法計提的應繳未繳的增值稅額。“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四十四) 本表第31項“④本期繳納欠繳稅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實際繳納和留抵稅額抵減的增值稅欠稅額,但不包括繳納入庫的查補增值稅額。“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四十五) 本表第32項“期末未交稅額(多繳為負數)”欄數據,為納稅人本期期末應繳未繳的增值稅額,但不包括納稅檢查應繳未繳的稅額。“本年累計”欄與“本月數”欄數據相同。

(四十六) 本表第33項“其中:欠繳稅額(≥0)”欄數據,為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已形成欠稅的數額。

(四十七) 本表第34項“本期應補(退)稅額”欄數據,為納稅人本期應納稅額中應補繳或應退回的數額。

(四十八) 本表第35項“即征即退實際退稅額”欄數據,填寫

8 納稅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規定,而實際收到的稅務機關返還的增值稅額。“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四十九) 本表第36項“期初未繳查補稅額”欄數據,為納稅人前一申報期的“期末未繳查補稅額”。該數據與本表第25項“期初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欄數據之和,應與“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期初余額一致。“本年累計”欄數據應填寫納稅人上年度末的“期末未繳查補稅額”數。

(五十) 本表第37項“本期入庫查補稅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而實際入庫的增值稅款,包括:

1、按適用稅率計算并實際繳納的查補增值稅款;

2、按簡易征收辦法計算并實際繳納的查補增值稅款。“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數之和。

(五十一) 本表第38項“期末未繳查補稅額”欄數據,為納稅人納稅檢查本期期末應繳未繳的增值稅額。該數據與本表第32項“期末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欄數據之和,應與“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期初余額一致。“本年累計”欄與“本月數”欄數據相同。

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填表說明

(一) 本表“稅款所屬時間”是指納稅人申報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的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年、月。

(二) 本表“填表日期”指納稅人填寫本表的具體日期。

(三) 本表“納稅人名稱”欄,應加蓋納稅人單位公章。

(四) 本表“

一、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和銷項稅額明細” 和“

二、簡易征收辦法征收增值稅貨物的銷售額和應納稅額明細”部分中“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普通發票”、 “未開具發票”各欄數據均應包括銷貨退回或折讓、視同銷售貨物、價外費用的銷售額和銷項稅額。不包括免稅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適用零稅率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和出口執行免、抵、退辦法的銷售額以及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并調整的銷售額、銷項稅額或應納稅額。

1. 第

1、

8、15欄包含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數據; 2. 第

2、9欄不填寫。

(五) 本表“

一、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和銷項稅額明細”和“

二、簡易征收辦法征收增值稅貨物的銷售額和應納稅額明細”部分中“納稅檢查調整”欄數據應填寫納稅人本期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計算調整的應稅貨物、應稅勞務的銷售額、銷項稅額或應納稅額。

(六) 本表“

三、免征增值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明細” 部分中“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欄數據,填寫本期因銷售免稅貨物而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份數、銷售額和稅額,包括國有糧食收儲企業銷售的免稅糧食,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等。

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填表說明

(一)本表“稅款所屬時間”是指納稅人申報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的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年、月。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納稅人填寫本表的具體日期。

(三)本表“納稅人名稱”欄,應加蓋納稅人單位公章。

(四)本表“

一、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部分各欄數據,分別填寫納稅人按稅法規定符合抵扣條件,在本期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情況。

1.第1欄“

(一)認證相符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寫本期申報抵扣的認證相符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包含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包含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交通運輸業服務,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該欄應等于第2欄“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與第3欄“前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數據之和。

2.第2欄“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填寫本期認證相符本期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包含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包含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交通運輸業服務,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該欄應與第35欄“本期認證相符的全部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減第24欄“本期已認證相符且本期未申

11 報抵扣”的數據相等。

3.第3欄“前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填寫前期認證相符本期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情況;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由稅務機關告知的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及明細清單注明的稽核相符專用發票、核查結果中允許抵扣的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份數、金額、稅額。包含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包含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交通運輸業服務,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4.第4欄“非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扣稅憑證”,填寫本期申報抵扣的非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扣稅憑證,具體包括: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含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交通運輸業服務,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該欄應等于第5至8欄之和。

5.第5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填寫本期申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情況。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填寫本月稅務機關告知的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及其明細清單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份數、金額、稅額。

6.第7欄“廢舊物資發票”,不填寫。

7.第8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填寫本期申報抵扣的交通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含《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含接受試點

12 納稅人提供的交通運輸業服務,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1)“金額”欄:填寫鐵路、航空、管道及海運等運輸費用結算單據“金額”欄數據、《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金額”欄數據、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交通運輸業服務而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合計金額”欄數據之和。

(2)“稅額”欄分別按以下不同情況填寫:

①鐵路、航空、管道及海運等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按“金額”乘以7%扣除率計算填寫;

②《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欄為“11%”的,按《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欄數據填寫;“稅率”欄為其他情況,按《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欄數據乘以7%扣除率計算填寫。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第8欄填寫稅務機關告知的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及其明細清單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份數、金額、稅額。

8.第9欄“6%征收率”和 第10欄“4%征收率”,不填寫。 9.第11欄“外貿企業進項稅額抵扣證明”,“稅額”欄填寫稅務機關出口退稅部門開具的《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征稅貨物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10.第12欄“當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應等于第1欄、第4欄、第11欄之和。

(五)本表“

二、進項稅額轉出額”部分填寫納稅人已經抵扣但按稅法規定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明細情況。

1.第13欄“本期進項稅轉出額”,填寫已經抵扣按稅法規定不得抵扣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進項稅額。已經抵扣按稅法規定不得抵扣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應稅服務進項稅額也填入本欄。該欄等于第14欄至第21欄之和。

2.第14欄“免稅貨物用”,填寫免征增值稅項目用,按稅法規定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進項稅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應稅服務進項稅額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也填入本欄。

3.第15欄“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用”,填寫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按稅法規定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進項稅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應稅服務進項稅額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以及接受試點納稅人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進項稅額,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也填入本欄。

4.第16欄“非正常損失”,填寫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和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購進貨物,按稅法規定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進項稅額。與非正常損失貨物相關的交通運輸業服務,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進項稅額也填入本欄。

5.第17欄“按簡易征收辦法征稅貨物用”,填寫按簡易征收辦法征稅貨物用,按稅法規定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進項稅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應稅服務進項稅額用于簡易征收辦法征稅貨物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也填入本欄。

14 6.第21欄“紅字專用發票通知單注明的進項稅額”,填寫納稅人按照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中“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的稅額。

(六)本表“

三、待抵扣進項稅額”部分各欄數據,分別填寫納稅人已經取得,但按稅法規定不符合抵扣條件,暫不予在本期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情況及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情況。

1.第22至26欄數據包括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情況。包含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包含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交通運輸業服務,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2.第23欄“期初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填寫前期認證相符,但按照稅法規定,暫不予抵扣,結存至本期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認證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月初余額數。該項應與上期“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欄數據相等。

3.第24欄“本期已認證相符且本期未申報抵扣”,填寫本期認證相符,但因按照稅法規定暫不予抵扣及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而未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包括外貿企業購進供出口的貨物。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填寫本月已認證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數據。

15 4.第25欄“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填寫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稅法規定仍暫不予抵扣及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且已認證相符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情況;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填寫已認證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月末余額數。

5.第26欄“其中: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填寫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中,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而只能作為出口退稅憑證或應列入成本、資產等項目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包括外貿出口企業用于出口而采購貨物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等。

6.第28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填寫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7.第30欄“廢舊物資發票”,不填寫。

8.第31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填寫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交通運輸業服務而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1)“金額”欄:填寫《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金額”欄數據、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交通運輸業服務而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合計金額”欄數據之和。

(2)“稅額”欄分別按以下不同情況填寫:

16 ①《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按“金額”乘以7%扣除率計算填寫;

②《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欄為“11%”的,按《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欄數據填寫;“稅率”欄為其他情況的,按《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欄數據乘以7%扣除率計算填寫。

9.第32欄“6%征收率”和第33欄“4%征收率”,不填寫。

(七)本表“

四、其他”部分

1.第35欄“本期認證相符的全部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寫本期全部認證相符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包含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包含接受試點納稅人提供的交通運輸業服務,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2.第36欄“期初已征稅款掛帳額”和第37欄“期初已征稅款余額”,不填寫。

3.第38欄“代扣代繳稅額”,填寫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扣繳的增值稅額。

四、《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填表說明 本表填寫申報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明細情況。

第五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的區別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在認定標準、購買增值稅發票、進項稅額的抵扣、涉稅會計處理以及納稅申報等方面都有不同,具體區別如下:

一、認定標準方面

(一)正常一般納稅人認定

1、新開業的企業,凡符合稅務登記,能準確進行增值稅會計核算,均應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同時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認定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企業的申請實地核查和確認認定,同時發放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

2、在2004年6月30日前已辦理稅務登記并正常經營的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商貿企業,按其實際納稅情況核算,年銷售額實際達到180萬元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認定

1、在2004年6月30日后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在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管理。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必須自稅務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實際銷售額達到180萬元,方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新辦小型商貿企業是指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由于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尚未進行正常經營,對其一般納稅人資格,一般情況下需要經過一定時間的實際經營才能審核認定。

2、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在一年內銷售額達到180萬元以后,稅務機關對企業申報材料以及實際經營、申報繳稅情況進行審核評估,確認無誤后方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并相繼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制度(以下簡稱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案頭審核、法定代表人約談和實地查驗工作。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并發售發票后一個月內,稅務機關要對企業經營和發票使用情況進行實地檢查、提供服務、跟蹤管理。

3、對具有一定經營規模,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相應的經營管理人員,有貨物購銷合同或書面意向,有明確的貨物購銷渠道(供貨企業證明),預計年銷售額可達到180萬元以上的新辦商貿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也可認定其為一般納稅人,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4、對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實物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在進行稅務登記時,即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的,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直接進入輔導期,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輔導期結束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可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5、對經營規模較大、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固定的貨物購銷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體系的大中型商貿企業,可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案頭審核、法定代表人約談和實地查驗,確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6、一般納稅入納稅輔導期一般應不少于6小月。

二、購票限制方面

1、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的小型商貿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約談和實地核查的情況對其限量限額發售專用發票,其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不得超過一萬元。

專用發票的領購實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企業的實際年銷售額和經營情況確定每次的專用發票供應數量,但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

2、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的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實物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對其限量限額發售專用發票,其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由相關稅務機關按照現行規定審批。專用發票的領購也實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確定每次的供應數量,但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

對已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第一個月內首次領購專用發票數量不能滿足經營需要,需再次領購的,稅務機關應當在第二次發售專用發票前對其進行實地查驗,核實其是否有貨物實物,是否實際從事貨物零售業務。對未從事貨物零售業務的,應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

3、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一萬元,如果開票限額確實不能滿足實際經營需要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納稅人實際經營需要,經審核,按照現行規定審批其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和數量。

4、企業按次領購數量不能滿足當月經營需要的,可以再次領購,但每次增購前必須依據上一次已領購并開具的正數專用發票上注明銷售額的4%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增值稅,同時應將領購并已開具的專用發票自行填寫清單,連同已開具專用發票的記賬聯復印件一并提交稅務機關核查。主管稅務機關應對納稅人提供的專用發票清單與專用發票記賬聯進行核對,并確認企業已經繳納預繳稅款之后,方可允許繼續領購。未預繳增值稅稅款的企業,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增售專用發票。

對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發售發票時,須按以下公式計算本次發售發票數量:本次發售發票數量≤核定次購票量-本次申購票時結存發票數量。

三、進項稅額抵扣方面

在輔導期內,實行輔導期管理的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廢舊物資普通發票以及貨物運輸發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后,方可予以抵扣。

四、輔導期如何轉換為正常一般納稅人

輔導期結束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可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一)轉為正常一般納稅人的審批

納稅輔導期達到6個月后,主管稅務機關應對商貿企業進行全面審查,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認定為正式一般納稅人。

1、納稅評估的結論正常

2、約談、實地查驗的結果正常

3、企業申報、繳納稅款正常。

4、企業能夠準確核算進項、銷項稅額,并正確取得和開具專用發票和其它合法的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凡不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商貿企業,主管稅務機關可延長其納稅輔導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

(二)轉為正常一般納稅人的管理

1、商貿企業結束輔導期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后,原則上其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限額不得超過一萬元;

2、對輔導期內實際銷售額在300萬元以上,并且足額繳納了稅款的,經審核批準,可開具金額在十萬元以下的專用發票。

3、對于只開具金額在一萬元以下專用發票的小型商貿企業,如有大宗貨物交易,可憑國家公證部門公證的貨物交易合同,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適量開具金額在十萬元以下專用發票,以滿足該交易的需要。

五、涉稅會計處理

1、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該明細科目用于核算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取得尚未進行交叉稽核比對的己認證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廢舊物資普通發票以及貨物運輸發票進項稅額。

2、當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取得上述扣稅憑證后,應借記“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貸記相關科目。

3、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后,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專欄,貸記“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經核實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紅字貸記相關科目。

六、申報要求

1、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限上與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樣,無區別。

2、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當期取得的專用發票抵扣聯以及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廢舊物資普通發票和貨物運輸發票,要在收票當月及時到稅務機關認證以及錄成清單(磁盤)交主管稅務機關,并將上述數據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中“待抵扣進項稅額”相關欄次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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