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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部審計論文范文

2023-03-06

公司內部審計論文范文第1篇

[摘 要]隨著經濟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經濟的各個領域都在與國際接軌,處于分業監管的金融大環境下,信托公司成為可以進行跨市場經營的四大金融支柱行業之一,其經營所面臨的風險越加復雜,而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該領域不斷探索與應用,必然會以高審計效率及審計質量,為信托行業保駕護航。

[關鍵詞]信托;內部審計;優化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2.005

20世紀90年代以來,信托公司的內部審計經歷了從傳統財務審計階段到經營審計階段,再到風險導向型審計階段的發展歷程。尤其是進入21世紀,內部審計的內涵已經得到極大豐富,發展成為一個涵蓋評價、監督、服務和咨詢等多項領域的綜合性控制評價管理體系。

1 目前信托公司傳統的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1.1 尚未形成全面風險管理的價值觀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以企業戰略為出發點,對企業風險加以甄別,并確定內審規劃。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過程強調全面性,然而當前大多數信托公司對全面風險管理理念的理解還不到位。盡管信托公司設立了風險管理部門,但對內部審計的風險分析不足,不能作為風險審計依據,對可能產生的風險沒有細分,各環節審計資源平均分配,造成了有效審計資源不足、審計效率低下。當前,內部審計風險評估及分析并沒有被大多數信托公司重視,審計各階段模糊不清,只是簡單進行賬表審計,并沒有關注產生的財務結果,也沒有形成全面的風險價值觀,風險管理局限于部門管理,使內部審計脫離了核心理念,沒有落實到實踐中,使風險管理價值無法實現。

1.2 內部審計未貫穿于價值創造的整個流程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重點在事前、事中及事后審計,而當前大多數信托公司內審工作還停留于事后檢查工作,這樣的審計遠遠不夠。如果事前及事中審計方面處于空白狀態,信托公司經營中的風險不會被發現,特別是對于瞬息萬變的資本業務及風險巨大的房地產業務,事后審計并不能及時發現問題,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巨大損失。

1.3 審計人員業務素質需要進一步提高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一項價值增值的審查活動,它需要運用各種風險識別與評分方法對風險進行監測。因此,內部審計對于審計人員的專業化素質要求較高,它不僅要求內部審計人員精通財務知識,同時還需要他們對信托業務、法律法規、金融市場等多方面知識及計算機審計技術非常熟悉。先進的審計技術不能融入與專業的審計人員匱乏將導致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無法被準確實施。

1.4 傳統的審計技術與方法無法滿足新審計模式的需求

從大多數信托公司內部審計實踐來看,相關規定內容比較空泛,缺少實際業務的指導,審計方法主要針對會計憑證的查閱、相關業務流程及數據控制等,無法滿足信托公司對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需求。多數信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較為滯后,落后的審計技術與方法無法與新型審計模式相適應。風險導向下審計工作不能僅以財務數據作為全部分析對象,而需要更加關注非財務數據的分析,這一問題形成了信托公司風險導向下內部審計的工作難點。

2 信托公司基于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優化對策

2.1 加強內部審計的風險管理,形成全面風險管理的理念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內部審計仍然以查找舞弊的真實性審計和進行制度檢查的合規性審計為主,大多數信托公司還未充分重視內部審計在風險控制和增加企業價值方面的作用。信托公司的風險管理與高效的內部控制系統息息相關,而高效的內部控制系統則是通過內部審計的風險管理職能來評價與維護的。對此,信托公司應該樹立風險審計的理念,強化內部審計的風險控制評估功能,通過對公司資產風險與管理行為的評估,全面把控被審計主體風險狀況,合理確定審計的重點和頻率,集中力量對高風險區域進行管控,全面實施風險管理。

2.2 將內部審計范圍擴大至價值創造全流程

與傳統審計不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集風險、內部治理及控制于一體的審計策略,更加強調風險管理,提倡增值服務,使內審貫穿于價值全流程,將傳統審計的工作重心前移,不僅重視事后檢查,更重視事前監督控制,擴大內審范圍至價值創造全過程,使內部審計為服務于價值創造的目標。

對信托公司來說,事前審計主要是信托公司在對外進行融資及投資前,內部審計機構應對融資或投資主體的經營狀況、企業內控制度建設情況、財務收支情況、償債能力、企業征信與現金流量等情況進行事前審計。通過事前審計,可以提前進行風險管控,防患于未然。例如:某信托公司(以下稱“甲公司”)擬為某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稱“乙企業”)提供融資,乙企業提供的資料顯示,該企業注冊資金約10億元,資產總額約40億元,拿地成本低,資產質量優良。甲公司的風險管理較為全面,派出內審人員對乙企業的會計報表及相關資料進行事前審計。甲公司的內審人員對報表等資料進行了詳細分析,發現乙公司資產質量較差、問題很多。在乙公司40億元的資產中,關聯企業占款就達25億元之多,且利息為零。項目前期出現過延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風險并已繳納罰金(滯納金)2.59億元,后續開發存在不能滿足出讓合同要求的建設進度而面臨被大額罰款或被政府收回土地的風險。項目涉及大量的寫字樓開發,在未來10年內現金流出將超過300億元,而流動性好的住宅物業未來可實現的銷售收入僅為100億元,后續開發的商辦物業可能因流動性不足而給項目帶來巨大資金缺口,給信托公司帶來還款來源無法保障的風險。通過事前審計,內部審計人員提出融資風險較大的建議。甲公司采納了審計部門的建議,取消了該融資計劃。實踐證明,全面的事前審計讓甲公司避免了相關損失。

2.3 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目前,大多數信托公司存在內部審計資源較為缺乏的情況。首先,應根據企業業務的發展特點,將工作能力較強、業務水平較高、有一定實踐經驗的人員充實到審計部門中去,同時要抓好審計人員的學習,特別是新知識、新業務的培訓,確保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不斷提高。其次,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審計責任機制,促使審計人員提高職業道德修養。此外,還要建立科學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2.4 利用信息技術,降低審計成本,為公司增加價值

隨著現代化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信托公司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統,使網絡系統信息技術下的內部審計成為發展趨勢。信托公司應加大技術投入,引入專家開展信息技術培訓,將內部審計與專業知識相結合,完善風險信息預警反饋系統,擴大信息系統范圍,使內審人員可以及時全面地認定風險。依托現代信息網絡,公司內部審計完全有可能實現網絡化,進行內外結合、上下結合、不定時與定時結合的立體式審計,并有效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的效益,將許多問題解決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主要參考文獻

[1]馬艷紅.內部審計在信托公司財務內部控制中的運用[J].財會通訊, 2013(19).

[2]馮書,風險導向審計在信托公司風險控制中的作用[J].管理學家,2013(19).

公司內部審計論文范文第2篇

【摘要】子曰:吾日三省吾身。這條古訓教導我們每天都要思考反省這一天做的事是否正確,是否按計劃完成了任務,這是為人處事的基本。因此,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充當著幫助公司三省其身的過程。但是近年來,由于我國經濟活動日益復雜化和國際化,我國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模式和其經營環境以及經營特點發生了不匹配情況,致使內部審計工作無法有效發揮其最大職能,降低了集團公司的經濟效益。對此,這和集團公司內部的審計模式改革密切相關。

【關鍵詞】內部審計 審計模式 改革

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模式簡介

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模式是指企業集團公司設計內部審計網絡框架,確定審計范圍及內容和管理內部審計人員的一系列工作活動后所形成的公司內部審計組成。目前,根據集團公司自身的內部結構的不同,以及各自的需要,審計模式可大致分為三類:

1.在董事會主導下的內部審計模式。該模式的有效性和獨立性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它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較高,基本可以深入到管理的各層面,確保了董事會對生產管理風險的了解與控制。但該種模式太依賴于董事會,對自身無法監督,就會出現決策、執行、監督三種職能于一體的現象,一旦這種現象出現,很容易發生舞弊,信息不真實,無法滿足經理層對審計信息的需求等情況。

2.經營者主導下的內部審計模式。主要的審計機構由經營層的經理負責,對公司的相關事項進行審計,向經理匯報。這種模式具有較高的靈活性。但是這種模式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相對較低,而且一旦經營層出現錯誤或舞弊行為,企業將無法控制,股東權益將受到威脅。

3.監事會主導下的內部審計模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觀點,企業組織中的決策、經營和監督分別由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負責。對董事、經理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

要想正確選擇確定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所要采取的模式,以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就要足夠了解集團公司核算管理的特點。

二、集團公司內部核算管理特點

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觀點,企業組織中的決策、經營和監督分別由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負責。集團公司也正是這樣的。

1.組織經營形式。它的組織形式不同于一般的生產類工業類企業,從事一些生產制作性經營活動,它主要通過控股形式,以產權關系為紐帶控制著旗下的子公司,并且持股方式不單一。

2.管理目標。它的財務管理目標具有雙重性,作為一個集團,一個整體,集團公司不僅是股東權益的經營者,而且也是其子公司的投資者,所以在其實現自己的經濟利益的同時,還要使得其子公司實現利潤最大化,而且更多的是通過控股等方式推動子公司發展。集團公司的目標可謂有著雙重的意義。

3.管理活動。它的財務管理內容要以決策為主,通過戰略,指標,管理,監督等方面進行決策,從而控制影響整體和個體的經營活動,決策占主導地位,并且管理活動高度層次化,系統化。

4.涉及領域。集團公司往往資金雄厚,所以往往生產經營會涉及多個市場領域。了解了集團公司內部的核算管理的基本特點,可以更好的為公司優化內部機審計模式提供幫助。

三、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模式優化策略

1.明確內部審計的任務。要優化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模式,首先就要明確內部審計的任務。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機構審計的對象不僅僅局限于對本公司的財務經營狀況的審查,它還包含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以及審計質量的策劃與披露監督,并監督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提出意見,監督對企業社會中介審計等機構的聘用、更換、報酬支付情況以及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關方面的投訴。這些都是一個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應有的基本任務。

2.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是內部審計機構的重中之重。成立的審計機構要賦予它可以對所有職能部門和個人進行審計的權限。這樣才能不僅可以減少舞弊現象的出現,還會避免公司由于盲目而出現的問題。

其次要做到權威性,要提高員工對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加大審計力度,有了權威,審計工作才能有效落實,其他部門才能認真對待審計工作提出的問題,及時有效地改進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內部審計機構還要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和有效性。這要求內部審計機構的人員對經營活動最好非常了解,審計部門可以根據公司的需要來靈活改變審計管理模式。如果對公司所面臨的問題不能及時有效的做出審查報告,那樣的審計工作是沒有效用的,是滯后的,時間就是金錢,效率決定成敗。

3.內部審計模式。對于內部審計模式的選擇,單一模式的審計工作恐怕難以起到有效的作用,所以本文建議集團公司應在其監事會下設立總的審計部,作為集團公司總部的審計部,對集團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財務、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總體監督。最后在經理層設立審計部,附屬于董事審計部,監督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并給予經理層審計部人員遇到緊急情況可以緊急作出決策的權利,但事后必須及時向上層匯報。

4.人員配置。要求合理調整審計人員業務水平結構。對集團公司總部的審計部,應按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能合理比例配有高級、中級和初級審計人員,對于集團公司下屬企業的審計部只要中級和初級的審計人員即可;并且要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并對他們進行培訓,提高其素質以及專業知識技能,注重對審計人員的培養;合理調整審計人員技術結構,集團公司總審計部下的審計人員專業技術結構應至少由會計師、審計師、經濟使、工程師和律師這五種人員構成,下屬審計部可不需要工程師和律師;對于審計人員年齡結構,要分配合理,既要有經驗老道的老員工,也不能少了具有創新精神的年輕員工。做到了人員的合理配置。如此看來,企業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模式才算是基本合理健全,并能發揮審計工作的基本工作職能。這樣公司可以做到“三省其身”的工作。

本文系北京市本科生科學研究與創業行動計劃項目和北京市優秀教學團隊《會計學專業系列課程教學團隊》、北京市特色專業建設點《北方工業大學會計學專業》的建設成果之一。

參考文獻

[1]孫清娟.我國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模式研究.審計工作《經濟師》.2008.

[2]曲怡靜.淺談港口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模式的創新.港口經濟,2008 .

[3]張世義.淺析我國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的特點和現狀2006

公司內部審計論文范文第3篇

摘 要: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機制是否健全有效,直接關系到公司治理的成敗。文章闡述了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之間的關系,對我國物流企業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的現狀進行了分析,提出物流企業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的良性發展的對策,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物流企業;內部審計;公司治理

Key words: logistics enterprise; internal audit; corporate governance

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加劇,物流企業面臨著更加巨大的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公司治理作為一種有效管理風險的機制,被政府和物流企業越來越重視。內部審計在當今的物流企業的公司治理過程之中占據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它起到了一個中樞樞紐的作用。物流企業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內部審計對公司內部控制的評價、內部審計為外部審計提供信息等方面。

1 內部審計運用于公司治理過程的必要性

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與咨詢活動,目的是為機構增加價值并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它采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估和改善,從而幫助機構實現它的目標①。由于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是內部審計的對象,所以,內部審計必然參與到企業的公司治理過程之中。

1.1 內部審計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本質要求

在我國,實施內部審計的現代企業制度其本質與過去傳統的國有企業制度不同,它不再是政府直接經營、無論虧損與盈利都承擔無限責任,而是按照市場經濟制度的要求,實行優勝劣汰,生產經營落后、連續虧損企業自然退出市場,而生產效益持續健康的企業,就可以通過兼并、資產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企業現代的管理制度,管理者與經營者也不再由政府直接任命,也不實行過去的接班制度,公司的組成人員來自人才市場,作為“自利的經濟人”公司相關利益人之間會出現利益糾紛和各種利益侵占行為,于是,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制度應運而生。而企業內部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制度均要求實施內部審計,防止公司的高層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進行舞弊謀私,同時也監督和評價各個運營部門的運營活動,使他們在遵守企業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為實現企業的目標盡職盡責。

1.2 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的內在需求

由于現代公司的經營權與所有權是分離的,本質上是一種委托代理關系,公司治理作為一種內部管理模式,終極目標就是用來維持這個委托代理關系有效運轉。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的一種方法,是企業內部監督制度,它的權力行使能夠增強企業財務的透明度,防止高層管理者利用“信息不對稱”進行管理舞弊,從而有利于管理者受托責任的有效履行。而公司治理是一個整體的管理體系,包含相關的規章制度,其終極目標是幫助企業增加價值,這也是內部審計作為“增值性審計”的目標。因此,從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一致的目標來看,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的內在要求。

1.3 內部審計是管理者與股東“利益差距”的客觀要求

因為管理層和股東之間是一種受托和委托關系,從理論來講,管理者應該按照股東的委托意愿,追求股東最大利益為企業財務目的,在股東的利益安排下進行公司管理活動,由于各自的利益不同,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不會按照股東的意愿從事公司的活動,甚至會做出一些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增加股東利益的企業財務管理活動,本質上說是兩者存在一個“利益差距”,如果這個“利益差距”很大,管理者就更有可能違背股東的意愿,反之則越小?,F代內部審計是包括財務審計和管理審計的綜合審計,對公司進行內部審計則可以有效地監督管理者按照股東意愿去從事公司管理活動,在一定程度上縮小管理者與所有者之間的“利益差距”,從而能遏止財務造假,虛報財務報表等舞弊情況的發生。

1.4 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需要內部審計

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的兩個重要部分,每個公司都時時面臨著各種風險,實施內部審計,從企業的自我控制機制做起,排除存在于業務經營、財務管理等方面的風險因素,盡可能地降低風險。另外,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的一個獨立部門,也可以協調企業各個環節的風險監督,從一個比較客觀公正的立場對風險進行排查,有利于公司的風險治理。在內部控制方面,內部審計可以對有關的經營管理方法、規則制度進行審計測試, 對內部控制的各個環節進行細致周密的檢查,檢查內部控制的科學性與實用性,發現在內部控制系統上的一些不足之處,進而判斷一個企業的內部控制是否合理有效,促進內部控制對企業管理保障機制的正常運行。

2 內部審計在物流企業的運行現狀分析

2.1 內部審計不能完全發揮應有的作用

按照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對內部審計的定義,內部審計的作用有咨詢與服務兩大職能,我國內部審計職業協會根據國際定義以及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將內部審計部門的權限分為企業監督、業務咨詢、服務三項功能,既體現了我國與國際社會接軌的趨勢,又體現了我國的具體國情。然而在大部分物流企業中,一些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內部審計職能的時候不能很好地為公司的治理狀況服務,還有一些內部審計職員仍處于先前的傳統概念中,仍舊是檢查財務工作的疏漏、杜絕企業財務造假為最終目的,視野與管理的范圍也僅僅局限于財務方面,沒有很有效地估計企業的全局,沒有起到內部審計現代的咨詢與服務的職能,仍處于監督的狹小空間里面。

2.2 內部審計制度不健全且缺乏獨立性

目前我國物流企業中,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從屬于企業的財務部門,由財務主管領導。二是獨立的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與財務部門無關,由企業的總會計師負責。三是由企業經理直接負責的審計部門,其在公司位置與權限高于企業的財務部門。對于這三種形式,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影響其審計獨立性的因素,很多企業目前的內部審計部門也是臨時拼數,為了迎合檢查的需要而成立的,其存在的作用極其有限。在審計獨立性方面,由于企業內外環境的復雜,審計人員的人際關系的廣泛,各方利益交錯,來自個人監督、利益沖突、親情關系等方面的影響,都會影響著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公正性。這是目前在物流企業治理過程中遇到的瓶頸,如果不能建立一個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客觀性,內部審計很難為公司治理提供服務。

2.3 內部審計為外部審計不能提供有效配合

企業內部審計的兩項重要職能是咨詢與服務,一方面包括為企業內部高級領導以及董事會、股東大會提供咨詢與服務,提供各種公司的財務數據的真實性、甚至經營管理中的一些問題;另一方面是為外部審計者提供本公司的詳細信息,包括財務數據、治理情況、特殊事項等方面的內容,以滿足外部審計者的審計需要,配合外部審計對所在公司開展業務。由于物流企業的內部審計權限受到經理層、財務部門等方面的壓力與限制,導致在進行審計業務之時很難開展工作,沒有從公司整體層面制定審計戰略,也沒有按照風險原則和重要性原則確定重點審計領域。又由于審計方法與手段滯后,當在企業管理信息系統較為完善的情況下,內部審計還處于手工狀態,其實效性非常差。因此,物流企業內部審計無法提供外部審計所需要的及時有效信息,從而也很難發揮內部審計對公司治理的作用。

3 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的策略

3.1 合理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提升審計地位

內部審計機構的地位影響著它的獨立性與實效性,繼而影響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物流企業可以選擇建立一個內部審計部門,該部門由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直接負責,并區別于公司的其他部門,這樣會使其具有高于其他運營部門的地位,在審計過程中盡可能地避免其他因素的干擾。另外,內部審計的負責人的權利應等同于公司的最高決策者但又不能對公司的具體事務進行管理與操作,內部審計部門只有建議與審計的職權,并不能直接地參與到公司的經營業務中,它可以通過股東大會、董事會將近期內部審計部門的一些工作匯報給企業的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另一方面,應該將內部審計的概念納入公司治理之中,隨著內部審計的發展,它將逐漸從一個監督者到一個控制者,公司的管理過程也理應有審計部門的參與,并應該倍加重視其在公司管理中的位置與意義,使其真正作為企業管理的部門,來約束企業管理這種制衡關系,這樣才能幫助企業增加長期利益。

3.2 改善企業員工對內部審計認識,升華本質概念

企業應加強對內部審計的宣傳與知識的普及,尤其是在公司的財務人員之中。隨著社會的發展,內部審計已經不再是單純的查賬,防止公司財務人員舞弊,而是已經發展到參與公司的治理過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與高層次的監督管理聯系起來,共同發揮治理作用。對于認識不到位的財務人員、甚至內部審計部門中的人員,可以利用組織學習培訓,發送宣傳資料,提高企業相關人員對內部審計的了解,以及其在企業管理過程中起的重要作用。

3.3 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增強獨立性

首先,改變現在比較落后的以賬項處理為基礎的內部審計機制,引進先進的模式,如以企業風險預測為重點的審計模式、甚至是以治理引導為重點的模式, 或者多種模式結合運用,完善它的的制度建設;其次,內部審計應該與企業的內在管控與企業風險控制相結合,它們是互相關聯互相影響的整合,內部審計是內在管控的一部分,也是內在管控的基礎與前提,風險控制包含內在管控,那么內部審計也是風險控制的一部分,而這三者都是為公司治理而服務的,加強這三者結合,更有益于企業管理。最后,加強對內部審計模式管理,從實際出發合理地運用與改善審計制度,以事實為根據,一切尊重事實,使公司內部審計體制更加完善。

3.4 加強與外部審計的交流,注重內部審計的實效性

內部審計是為本企業的企業管理服務,而外部審計也是一項制衡企業管理關系的重要機制,內、外部審計應多加強溝通交流,一起探討在審計工作時遇到的一些難題,為公司的治理獻計獻策。內部審計的實效性改進要在三個地方去實施:首先,加強對內部審計職工的素質培養,增強他們的職業道德素質與專業技術能力,該部門的職員應該是多元化、差異化的,避免該部門職員過于同化一致,降低了作業與效果;其次,健全內部審計模式,加強部門信息化建設,引進先進審核系統;最后,從實際出發,準確估計風險,對超過審計職員能力的工作應該成立專項小組一起探討研究。

總之,物流企業的外部環境日新月異,內部審計也要隨時改變自己的角色定位,變對立為協調統一,在有利于提高企業價值的目的引導下,拓展部門的工作領域,合理地保證公司治理功能的實現。

注:①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2001)《內部審計實務標準》。

參考文獻:

[1]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 內部審計實務標準[M].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譯. 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3.

[2] 馬正武. 國有物流企業需要完善公司治理[J]. 中國物流與采購,2004(6):10-15.

[3] 王光遠,瞿曲. 公司治理中的內部審計——受托責任視角的內部治理機制觀[J]. 審計研究,2006(2):29-37.

[4] 時現,陳駿,王睿. 公司治理模式、治理水平與內部審計[J]. 會計研究,2011(1):84-88.

[5] 任大鵬,江鳳香. 物流企業內部審計問題及對策[J]. 中國內部審計,2016(4):39-40.

公司內部審計論文范文第4篇

關鍵詞:內部審計;內部控制;獨立性

文獻標識碼:A

1 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1.1 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合理

在我國,由于相關法律沒有對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上市公司可以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選擇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從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的實際情況來看,絕大部分隸屬于管理層,由總經理負責領導。雖然這種模式有利于內部審計人員及時發現經營管理中的問題,直接與管理層溝通,盡快拿出相關問題的解決方案,避免問題進一步擴大。但是它還是存在一些缺點,例如不能實現董事會對總經理的有效監控,加劇內部人控制,審計的獨立性難以得到保證,審計職能無法充分發揮。

1.2 內部審計人員專業素質不夠高

從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的構成情況來看,絕大多數出生于財務專業,學歷相對較低,但是經驗比較豐富,對公司的整體財務狀況及財務流程比較熟悉,少部分學歷較高,理論知識方面比較豐富扎實,但是工作時間不長,與前者相比,經驗較為缺乏,還有一部分審計人員來自于公司其他部門,也并非財務專業出生,沒有經過系統的培訓,只能夠進入審計部門后在工作中慢慢學習,而具有執業資格的內部審計師更是缺乏。

1.3 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較差

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它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在整個工作過程中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擾,獨立地制定審計計劃,確定審計范圍,執行審計程序,出具審計報告,檢查和評價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然而,內部審計機構是公司內部設置的機構,它的設置往往帶有管理層的主觀因素,獨立性較差,不可能像外部審計那樣具有權威性。此外,大多數上市公司的管理觀念仍然停留在原來的水平上,內部控制機構并沒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經營管理要求的提高而做出相應的轉變,設置內部審計部門只是為了應付檢查,或者設置的內部審計機構隸屬的層次較低,內部審計人員全面展開工作還有一定的困難,積極性受到影響,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沒有得到根本的保障,也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

1.4 內部審計的方法落后

據相關資料統計。我國接近80%的上市公司選擇的是事后審計,在采取這種方式時同時將一些重要業務提前進行事前審計,剩下的對正常經營活動影響不大的業務則進行事后審計,20%的公司則是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同時進行,這些數據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大部分進行的是事后審計,但是事后審計只是對企業已經發生的經營活動進行分析,只能為以后的工作提供參考和改進意見,無法彌補已經形成的損失,不能像事前審計和事中審計那樣提前發現問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此外,大多數公司采用的方法仍然是傳統的手工查賬方式,隨著社會不斷進步產生的新的審計方法例如統計抽樣和非統計抽樣,計算機審計技術等則沒有得到普遍應用,導致審計工作的效率大大降低,審計風險無法量化并得到有效控制。

2 完善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對策

2.1 強化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

我國相關法律一方面要求上市公司必須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另一方面對內部審計機構的工作范圍也有了具體的規定,但是,法律對內部審計的要求并沒有像外部審計那樣嚴格和具體,主要體現在相關管理層可以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自由選擇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模式,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也沒有規定需要達到何種層次,可以任意安排,更為重要的一點是,內部審計不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也就是說,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法律地位還是一片空白,這就導致了管理層對內部審計不會產生足夠的重視,更不用談它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完全取決于管理層對它的認識程度。而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內部審計的法律地位近幾年還不大可能得到真正的實現,因此,我國上市公司必須正確認識到內部審計雖然沒有法律嚴格的制約,但是要想內部審計機構能夠真正地發揮作用,必須轉變觀念,提高內部審計在公司中的地位。

2.2 合理設置內部審計機構

要想合理設置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公司必須首先保證審計機構能夠保持一定的獨立性,使內部審計人員能夠不受其它部門的干涉和影響,在不屈于任何部門的壓力和利益牽連的基礎上獨立工作,及時查出問題。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的問題關鍵在于內部審計機構表面上是對董事會負責,實際上極容易受到管理層的影響和控制。針對我國的實際情況,最好的方式是在董事會下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直接對董事會負責,且審計委員會的人員應大多數由獨立董事擔任,這樣才能夠避免內部審計機構被管理層操控的現象,從根本上杜絕財務信息造假的可能性。此外,在設置審計委員會之后,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審計委員會,直接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

2.3 提高審計人員專業素質

總體情況來看,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專業素質沒有達到相應的要求,現代內部審計要求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多元化,而不是僅僅局限于原來的財務領域。針對我國的實際情況,一方面在選拔內部審計人員時應制定相應的標準。例如審計人員學歷必須達到某個層次,還須同時具備一定程度的審計理論知識和相關年數的實踐經驗,這樣可以使得審計機構人員的專業水平保持在一定的高度,進行后續培訓時只需花費較少的財力物力,另一方面審計人員的知識領域應進行拓寬,盡量多掌握金融,法律和等相關知識適應時代的發展,這可以通過加強審計人員培訓和后續教育來實現。

2.4 擴大審計范圍

內部審計工作要擴大自己的工作范圍,不應局限于財務領域的審計,要向業務經營領域和管理領域擴展,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不應放在財務收支的查錯防弊上,而應該轉向加強經營管理方面,提高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在具體的實踐中,內部審計的范圍應拓展到價格審計,經濟合同審計,內部控制審計,質量審計,風險管理審計等各個方面。其中,風險管理審計已經成為內部審計的主要發展趨勢,企業的風險主要來源于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因此,內部審計機構必須建立風險評估機制進行風險控制和管理,提出有關的風險控制的建議。此外,內部審計的范圍還應從事后審計擴大到事前審計和事中審計,讓內部審計能夠真正地參與公司管理,增加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預見性和前瞻性。

3 結語

我國法律雖然沒有規定內部審計機構承擔法律責任,但是上市公司不應以此為理由而忽略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只有上市公司管理層對內部審計有足夠合理的認識,才能相應提高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然后通過合理設置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和建立高素質的審計隊伍。運用先進的方法和技術,為企業的經營管理提供最好的服務,使企業得到快速穩定的發展。

公司內部審計論文范文第5篇

摘要:上市公司規范披露信息一直是上市公司監管的著力點。本文基于廣西上市公司數據,分析了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及其形成的原因,提出了解決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廣西 上市公司 會計信息披露 問題

一、引言

據廣西證監局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8月31日廣西上市公司總數達到30家,其實力雄厚,涉及行業寬泛,為廣西地方經濟發展發揮著強勁的推動作用。隨著核心競爭力和市場參與程度的提高,廣西上市公司上一年在證券市場實現直接融資443.2億元,創歷史新高,在股市低迷期實現逆市增長。

然而隨著證券市場管理的不斷規范,對會計信息披露要求的不斷提高,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著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不及時等問題。如何有效規范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行為,使證券市場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得到保護,恢復投資者的信心,促進證券市場快速穩定健康發展,這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在2010-2012年深交所和上交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中,廣西上市公司累計9次被評為合格及以下,其中累計3次被評為不合格,分別占廣西上市公司3年年報披露累計次數的10.98%和3.66%,表明部分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較低,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還需要完善和加強。我們以2010年至2012年為區間,統計了廣西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從統計的數據來看,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主要可歸納為五類(見表1),分別是披露不完整、披露不真實、披露不準確、披露不及時和披露不充分,五類問題發生次數總計達375次,其中披露不真實和不準確兩個問題比重較高,分別為29.33%和33.33%,表明廣西上市公司對會計信息真實性和準確性兩項基本要求的執行效果較差,后期應對這兩方面進行重點監管。各大類問題具體表現如下:

(一)會計信息失真(見表2)。從表2可以看出,2010-2012年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次數高達110次,占問題總次數的29.33%,會計信息失真按成因可細分為:

1.會計核算不規范。會計核算不規范是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占整體比重近60%,其中常見于費用跨期結算、收入提前確認、少計成本、少計所得稅等不規范的會計核算,引起主要會計數據失真。

2.關聯交易披露不全。隱藏關聯交易成為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第二個主要原因,由其導致的會計信息失真高達16次,占總體比例的14.55%。廣西上市公司隱藏關聯交易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不將實質存在關聯關系的企業確認為關聯方,將一些實質上是關聯交易的事項界定為正常交易,如將關聯資金往來確認為收入等,使得合并報表收入虛高或者合并營業成本偏少,從而使合并報表利潤虛高導致財務報表數據嚴重失真。第二種是不披露與已確認的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讓投資者誤認為公司的運營情況良好、資金充足,但經后期調整后業績常常由盈利轉為虧損,嚴重誤導投資者的決策。

3.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不適當。廣西上市公司因錯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錯誤虛增公司的資產價值,少計費用和損失,引起會計信息不真實的案例總計8次。主要表現為錯誤估計資產價值不計提減值準備和錯誤應用會計政策不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等形式,使得企業期間的資產規模和費用不真實。

4.對外披露的財務數據與真實數據差額巨大。主要形式有:(1)公司對外披露的擔保事項的金額與實際金額的差額巨大;(2)公司業績預報與年報中的財務數據差額巨大;(3)首次披露的財務數據與修正后的數據差額巨大。財務數據的偏差導致投資者分析、決策錯誤。

5.未披露重要事項。期間內統計的未披露重要事項的案例11次,占總體比例的10%。集中表現為部分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中遺漏對公司不利的重要事項,如不披露公司對外的承諾事項、重大訴訟情況或銀行存款被凍結等事項。

(二)會計信息披露不完整(見表3)。從表3 可以看出,2010-2012年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不完整的問題總計有47次,占全部問題總次數的12.53%,其中會計信息披露不完整又集中在重要事項和關聯交易事項的披露不完整上,這兩項問題占比達87.23%。會計信息披露不完整按成因可細分為:

1.披露時遺漏重要事項。此類問題占比為25.53%,超過會計信息披露不完整問題總體的1/4。集中表現為部分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中遺漏對公司不利的重要事項,如不披露公司對外的承諾事項、重大訴訟情況和銀行存款被凍結等事項。

2.披露時隱藏關聯交易。此類問題占比為36.17%,超過會計信息披露不完整問題總體的1/3。其表現為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中隱藏部分關聯交易,讓投資者誤認為是公司正常的對外交易,誤判公司期間內運營情況良好和資金充足。

3.省略披露重大事項的重要信息。此類問題占會計信息披露不完整問題總體的1/4。部分上市公司未披露重大事項和關聯交易的部分內容,沒有按照完整性和充分性的要求全面地披露信息。如對重大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提示不進行披露,對重大訴訟事項的情況不進行跟蹤說明。

4.披露時缺失定期報告中準則規定的必有項目。這類問題比重較小,只在個別上市公司的定期報告中存在,表現為在定期報告中刪除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及金額等。

(三)會計信息不準確(見表4)。2010-2012年統計的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不準確案例數為125次,占各類問題總數的33.33%,是比重最大的一類問題。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不準確不僅體現在財務信息的不準確,同時其披露的部分非財務信息也不準確,二者的比重分別為53.60%和46.40%。會計信息披露不準確按成因可分為如下兩類:

1.財務數據的錯誤。廣西上市公司報表財務數據不準確主要成因是會計核算的錯誤和工作人員的疏漏。其中會計核算的錯誤引起披露的財務數據與真實數據差額巨大,不能正確反映對象的真實情況,從而使得會計信息對于使用者失去參考作用;工作人員疏漏,錯誤披露的數據,不符合會計核算力求準確的要求和會計工作的嚴謹性,同時也降低了會計信息的質量水平。

2.非財務信息不準確。廣西上市公司非財務信息披露相對匱乏并且披露過程中打補丁的情況多,許多上市公司的公告中披露的內容常發生錯誤或遺漏。這些不準確的非財務信息也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損失,比如錯誤披露股票行權日期和董事會的決議內容等。

(四)會計信息披露不及時(見表5)。從表5可以看出,2010-2012年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不及時發生的次數較低,在各類問題中比重最小,僅為4.53%。其中披露時間嚴重滯后和披露信息不完整導致的不及時這兩類問題比重均衡,占比分別為52.94%和47.06%。

1.披露時間嚴重滯后。概念上經理層在相關事項發生后或者在知曉相關事項后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外披露會計信息即為不及時。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不及時的案例中,大部分事項是對上市公司有重大不利的事項,如延遲業績修正報告的披露,不及時披露訴訟敗訴或不及時披露銀行存款被凍結等事項。

2.披露信息不完整導致的披露不及時。部分上市公司不履行相關披露義務,減少會計信息的披露量,使得投資者不能及時獲取相應的會計信息,使會計信息的時效作用喪失。如不發布臨時公告而只將事項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未嚴格執行同時間和同內容以業績快報的方式披露信息的規定。

(五)會計信息披露不充分(見表6)。從表6可以看出,2010-2012年廣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的現象發生頻率達76次,在五類問題中占比達20.27%,上市公司披露不充分主要可分為三種類型:

1.重要事項披露不完整。這類問題在信息披露不充分比重中一枝獨大,比重過半達到61.84%。重要事項對于投資者有極大的影響,它們影響投資者增資或減資,影響潛在投資者投資或是繼續觀望。上市公司便充分利用這一效應,為自身融資和市值的增長提供助力,一方面積極披露有利事項或夸大有利事項的影響,另一方面在當期遺漏或者延遲披露對公司重大不利的事項,以使公司股價免受負面影響。

2.披露的信息粗略含糊。披露的信息粗略含糊是指事項披露的信息不完全和說明粗略含糊,未全面反映事項的真實情況。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輕自愿性和非財務信息,很多重要事項的披露比較粗略,少有對重大變動的原因、事項的進程做詳細的說明,非財務信息披露較少。

3.非財務信息缺失。非財務信息缺失占比為17.11%,在3類問題中比重最低,原因是對于非財務信息的披露充分性很難形成統一的標準,所以對于非財務信息的披露上市公司有很大的自主權。一方面投資者越來越重視非財務信息作用,要求掌握更多非財務信息;一方面上市公司不愿主動披露非財務信息,信息的需求和供應有較大矛盾。廣西上市公司對非財務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案例,集中在上市公司對關聯方信息、股東及股權關系披露的不充分。

三、廣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問題的成因

(一)公司的治理結構混亂,日常運行不規范。

1.上市公司獨立性不足。自2011年6月起,廣西證監局一共給予12家上市公司責令整改的行政處罰,其中有7家上市公司存在公司獨立性受控股股東侵蝕的現象。其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共用辦公系統和辦公場所;二是上市公司的財務預算或項目需向控股股東申請批示;三是被控股股東等關聯方占用資金,資產的完整性受到侵蝕。上市公司運作的不完全獨立,讓上市公司受到控股股東的左右,致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客觀性降低,從而影響中小股東的權益。

2.上市公司“三會”運作不規范。證監局的通報中,有8家上市公司被指出存在部分重大事項未履行股東大會和董事會集體決策程序,部分會議審議程序未得到有效執行,出現越權審批的現象?!叭龝甭毮艿牟煌耆l揮讓管理層擁有更大的權限,從而也更易于實現其對會計信息的操縱。

3.獨立董事年報制度未有效執行。被通報的12家上市公司中,2家公司的獨立董事見面會和實地考察事項未得到有效執行,未能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在年報編制期間監督職能。獨立董事的作用是為加強對會計信息的監督,進一步保證會計信息的客觀程度,沒有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監督職能,增加了會計信息客觀性不足的風險。

4.管理層人員未嚴格按公司制度行使職權。通報中有4家公司共計6次存在公司高管職權和審批程序在實際運作中與《公司章程》及配套細則的規定不一致的問題,同時部分公司高管未嚴格依照公司制度的規定正常開展例行的辦公事務。上市公司高管的權責混亂容易導致責任不明確,降低高管違規的成本,從而使高管操縱會計信息的動機更強烈。

(二)與信息披露相關的內部控制不完善。

1.未嚴格落實《內幕知情人登記制度》。通報中有4家上市公司存在11次內幕知情人未及時登記的情況,其中7次是公司定期財務報告公開披露前未對所有內幕知情人進行登記。上市公司對會計信息內部的監督力度薄弱、管理不規范,擴大了信息披露源頭上的風險。

2.未對子公司會計信息進行有效監控。通報中3 家上市公司分別存在:財務信息系統沒有與子公司對接,無法實時獲取子公司的會計信息;與子公司間的會計信息傳遞過程長;長期未對子公司開展內部審計的情況。上市公司薄弱的會計信息獲取能力,使得會計信息的可靠性、準確性和及時性難以得到有效保證。

3.會計信息質量把關不嚴。通報中有 6家上市公司被廣西證監局要求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執行必要的內部審批程序,加強對外報送信息的規范化管理。上市公司不完善的內部控制嚴重制約著對外報送的會計信息的質量水平,也使得信息披露的風險難以得到有效控制。

(三)會計核算不規范。

1.跨期結算,收入提前入賬費用延遲確認。上市公司不及時確認和計量等不規范核算占比最高,通報中7家上市公司共18次違規處理會計業務。不及時的確認和計量使得會計信息喪失及時性和準確性,嚴重時還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上市公司的違規核算可能會誤導投資者的決策。

2.減值測試滯后,減值準備計提不足。通報中有6家上市公司存在這樣的情況,其中食品行業是此問題的高發區。計提減值準備是為降低公司相應資產的風險,減值準備計提不足無疑增加相關資產的風險和公司經營的風險,也使會計信息喪失準確性,增加投資者的投資風險。

3.減少確認成本及費用。通報中4家上市公司通過延遲結轉成本、違規攤銷成本、費用確認不足等方式減少公司報告期內的成本及費用。企業少計成本及費用使得會計信息喪失準確性,同時使企業的盈利水平虛高,可能導致投資者和債權人對企業的預期及評估錯誤而增加風險。

4.錯誤處理會計業務及使用會計科目。通報中4家上市公司存在錯誤使用會計科目的現象,3家上市公司存在錯誤處理會計業務的情形。上述錯誤核算使得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下降,同時也使得上市公司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會對上市公司誠信及投資者的預期產生負面影響。

5.違規使用資金賬戶。通報中共有6家上市公司違規使用資金賬戶,其中2家上市公司利用他人銀行賬戶進行倒賬,形成賬外核算;2家上市公司利用個人賬戶進行部分資金收支。上述錯誤使用賬戶的行為改變了相關經濟業務的內容,使得上市公司的資金核算不準確,也造成會計信息的不準確;同時上述違規核算資金的情況可能損害投資者或債權人的利益。

(四)隱藏關聯方及關聯交易。通報中上市公司隱藏關聯交易的情況十分突出,共8家上市公司存在此現象。關聯交易往來的不透明和不完整,為公司經理層操縱財務數據提供了空間和途徑。公司經理層出于各種利益動機,選擇不披露或不如實披露與關聯企業的交易往來操縱盈余管理,會計信息不能全面地反映企業的真實狀況,使得會計信息失去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充分性,信息披露工作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功能嚴重受損。

四、解決問題的建議

(一)提高上市公司獨立性,規范公司運作。

1.加強對上市公司獨立性的檢查。監管部門應注重對廣西上市公司獨立性的檢查,加強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產的清理,通過對監管的重視來推動上市公司獨立運作的規范化。同時在法規上強化控股股東對保障上市公司獨立運行的責任,對于其占用上市公司資產或干擾上市公司獨立決策經營的行為,通過及時出具責令書等行政處罰,責令其遵守相關法規,落實上市公司“五分開”的治理原則。

2.上市公司要在硬件設施和管理上獨立。廣西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混用辦公場所、辦公系統以及人員的交叉任職,嚴重制約著上市公司的獨立經營。提高上市公司的獨立性,需要其在硬件設施上與控股股東隔離,上市公司應擁有獨立的辦公場所,配置專用的辦公系統和會計信息系統,保障其獨立運作。同時嚴格規范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任職,做到專崗專職,不能在關聯方尤其是在控股方兼任執行職務。

3.改善股權結構,健全董事會運行機制。存在問題的廣西上市公司中一股獨大和家族式控股較為普遍,股權集中使得董事會集體決策的獨立性不足,同時制約著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監督職能的發揮。因此上市公司應優化股權結構,均衡股權,建立制衡機制,均衡“三會”與董事長的權力;改善董事會的構成,提高獨立董事和非執行董事的比例,健全董事會運行機制;提高監事會的法律地位,由股東大會確定監事的任命和薪酬,提高其監管權力和獨立性,同時讓監事會有權檢查各專門委員會的運行情況。

4.強化對獨立董事履職的考核。股東大會在審議中提高對獨立董事履職情況的考核評價的重視程度;在公司章程中明確獨立董事應承擔的責任;在公司定期報告中披露獨立董事履職情況;同時制定相關機制為獨立董事履職創造條件,如:規定獨立董事見面交流和實地考察的次數。

5.加強對高管履職的監管。監事會和專門委員會應定期檢查公司章程和制度的執行情況,認真核查評價高管對公司制度細則的遵守情況和公開承諾的實施情況,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說明。

(二)強化會計信息的內部控制。

1.促進內幕知情人制度的落實。監管部門一方面要重視對廣西上市公司內幕知情人登記制度的檢查;另一方面在法規上細化執行內幕知情人登記的責任,給予制度不全和落實不到位的公司相應的警告和處罰,推動登記制度的有效執行。

2.加強對子公司財務的監控。廣西上市公司應開發或購買專用的會計信息系統,使母子公司會計信息系統規范、統一和有效對接,利用信息技術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水平和傳遞速度,實現實時監控子公司財務狀況;加強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縮短審計的間隔期,增加到子公司實地審計的頻率;將子公司財務人員的人事管理和薪資考核統歸母公司負責,子公司主管只向財務總監負責和報告,減弱子公司管理層控制財務的可能性。

3.健全會計信息的內部控制制度。廣西上市公司要規范和細化會計信息的內部審批流程,制定細則明確權限分配和對應責任,實行多個責任人分權審批,加強對會計信息的復核,杜絕一人或兩人負責全部流程。

(三)提升財務人員的勝任能力,規范會計工作。

1.優化購銷流程,加快票據傳送。內部核算方面:加強對購銷業務流程的管理,提高各流程的效率,加快票據的傳送,促使資金流與業務流的同步匹配;同時財務人員應及時清查業務進度,及時進行業務處理。外部監管方面:監管部門檢查時或注冊會計師審計時應加大對業務憑據的抽檢,將跨期結算作為重點關注領域。

2.重視資產的清查和估值。增加廣西上市公司定期清查資產的次數,及時調整資產規模和估值,保證減值準備的及時計提;提高上市公司重大項目信息披露持續性的要求,在項目中期或發生重大變化時要求聘請事務所進行評估并及時公布評估報告。

3.提升財務人員的勝任能力。廣西上市公司應重視財務工作及人員培養,在政策和資金上鼓勵和支持財務人員提升專業勝任能力。采取諸如:獎勵財務人員技術資格的晉升;組織財務人員參加專業培訓;開展業務技能比賽;組織準則法規學習班等措施,提升財務人員業務處理水平及核算水平。同時財政部門應當改革對財務人員專業勝任能力的考核制度,豐富會計人員資格年度審核體系,提高年審的標準和實質效果,同時將各職稱資格有效期變為保留一定年限,有效期滿需重新考取。

4.強化資金的內部控制。廣西上市公司要將資金的審批使用列為高風險領域,分級細化資金的審批權限,規范資金審批流程的執行,明確規定越權審批的處罰條例,杜絕流程混亂和權責不明;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強化對資金賬戶的檢查,定期檢查資金賬戶的使用情況和審批的記錄。

(四)加強企業對關聯方信息披露的力度。廣西上市公司對于關聯方信息以及關聯關系的披露較匱乏,存在不將實質控制的關聯方納入合并報表的合并范圍等情況。監管部門應要求上市公司定期報告關聯方,并利用政府信息核查和梳理上市公司存在的關聯方,深化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檢查;同時提高上市公司對關聯信息披露的要求,深化其對于關聯信息披露的程度,拓寬其對關聯方信息的披露范圍。

(五)加強信息披露工作責任人對信息披露規范和條例的學習。證監部門一方面應及時責令上市公司改正其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促進信息披露的規范化;另一方面應督促并要求上市公司組織人員學習和開展內部檢查,確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責任人對規范條例的準確理解和有效落實。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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