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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產保護案例范文

2024-01-16

文化遺產保護案例范文第1篇

[關鍵詞]文化線路;文化遺產;遺產保護;遺產

李 林(1970—),女,四川大學歷史文化(旅游)學院博士生,湖北汽車工業學院人文社會科學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遺產與旅游、旅游人類學。(四川成都 610064)

本文為四川大學985工程二期“南亞與中國藏區”研究項目(項目批準號:06JJD85008)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文化線路”(cultural routes or cultural itinerary)是文化遺產體系中出現的一個新概念,也是世界文化遺產的一種新類型。目前已有許多“文化線路”遺產進入了世界遺產名錄,“文化線路”已在國際遺產保護領域引起普遍關注,近年來更成為世界遺產保護界的熱點之一。“文化線路”極大地豐富了文化遺產的內涵,其對遺產進行“整體性”保護的理念更是對傳統遺產保護觀的重要突破,它的出現將對國際遺產保護事業的發展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文化線路”改變了過去世界遺產對人類文明的“點”狀展示,而成為以重大的人類活動為脈絡的“線”性區域性展示,更加真實、準確地反映了人類文化的發展與傳播,也使在世界范圍內構建以“文化線路”為經緯的“世界遺產保護網絡”成為可能。[1]

一、“文化線路”的定義、特點及研究的必要性

西班牙是最早倡導進行“文化線路”研究的國家,1994年在世界遺產委員會批準下,西班牙政府資助召開了馬德里“文化線路”世界遺產專家會議,對“文化線路”等相關問題進行了討論,為其后“文化線路”的研究打下了基礎。1998年“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該理事會為世界遺產委員會的主要咨詢機構之一)在西班牙特內里弗召開會議,成立了“國際古跡理事會文化線路科技委員會”(CIIC,The ICOMOS International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Cultural Routes),會議通過了《CIIC工作計劃》、《CIIC章程》等文件,標志著“文化線路”作為一種新型的遺產理念得到了國際文化遺產保護界的認同。2003年世界遺產委員會在《世界遺產公約操作指南》(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Heritage Convention)中加入了“文化線路”的內容,這在“文化線路”發展中具有重大意義,自此“文化線路”正式成為世界遺產保護領域的一個新類別。2005年10月,在我國西安召開的ICOMOS第15屆大會中“文化線路”被列為四大專題之一,并形成了《文化線路憲章》草案。對“文化線路”的認識,國際上大致經歷了從“概念的提出”到“得到國際遺產界的認同”、進而“受到世界遺產界的普遍重視”這樣一個發展過程。

2003年ICOMOS提交給世界遺產委員會的《行動指南》對“文化線路”定義如下:“‘文化線路’是一種陸地、水道或者混合類型的通道,其形態特征的定型和形成基于它自身具體的和歷史的動態發展和功能演變;它代表了人們的遷徙和流動,代表了一定時間內國家和地區內部或國家和地區之間人們的交往,代表了多維度的商品、思想、知識和價值的互惠和持續不斷的交流;并代表了因此產生的文化在時間和空間上的交流與相互滋養,這些滋養長期以來通過物質和非物質遺產不斷地得到體現。”[2]

與其他文化遺產類別相比,“文化線路”有如下顯著特點:第一,“文化線路”遺產主要呈線性分布,并具有一定的“長度”。文化線路本質是與一定歷史時間相聯系的人類交往和遷移的路線,如果說“文化”是其內在屬性,是其內涵所在,那么“線路”就是其外在表象、是其最主要表現形式,同時呈現出形態的多樣性。第二,“文化線路”遺產的內涵極為豐富,綜合價值十分突出。“文化線路”的內容包括構成該線路的一切組成部分,這些遺產不但類型多樣,而且內涵豐富,既有自然遺產也有文化遺產,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也含有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有個體價值,又有作為線路整體的文化價值,還有承載該線路的自然環境及生態系統擁有的價值。第三,“文化線路”強調線路帶來的各文化社區間的交流和相互影響,與重大歷史、文化事件密切關聯,影響深遠,范圍廣,常體現出跨國、綜合性特點。第四,“文化線路”是整體性遺產,具有動態性和連續性。“文化線路”以動態性表征,包括無形的、空間動力特征,揭示文化遺產的非物質的、富有生機的動態維度,其具有連通古今的生機,歷史文脈與現實溝通互動而為“文化線路”注入新意。其動態性和歷史文脈已經生成并可能仍在繼續生成相關的文化要素[3]。

我國歷史悠久、文化遺產豐富,目前文化遺產保護事業正處于迅速成長時期,一方面文化遺產保護需要借鑒國際先進的保護理念和方法,另一方面也要積極探尋適合我國國情的遺產保護道路。從相關文獻檢索結果看,“文化線路”近幾年已引起了我國部分學者的重視,較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有:李偉、俞孔堅、孫華等對“文化線路”概念及其遺產保護方法的介紹;姚雅欣、劉小方等對“文化線路”內涵進行的詮釋和解析;呂舟對“文化線路”構建文化遺產保護網絡的探析,等等??傮w看來,研究成果數量比較少,并且涉及內容也很有限,有關“文化線路”案例的研究更是屈指可數,僅有關于“京杭大運河”、四川“藏彝走廊”[4]、“川鹽古道”[5]保護的極少數學術文章,可見“文化線路”及其理念在我國還未受到普遍關注,這與我國大量潛在的“文化線路”資源是不相協調的。由于“文化線路”這一課題本身所具有的難度和復雜性都是空前巨大的,目前已有不少有識之士在呼吁,應加大對我國“文化線路”的研究,希望有更多的學者致力于此,從而更快推動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進步。

二、“文化線路”帶來的機遇與挑戰

雖然“文化線路”理念提出較早,然而直到2003年,“文化線路”才開始真正在世界范圍內引起廣泛關注。2003年世界遺產委員會上,一項來自拉美國家的聯合申報項目“印加文化線路”吸引了各國代表的注意,該項目以古老的印加文明為主線,穿越6個國家,把歷史建筑、考古遺址、文化景觀等多種文化遺產串聯起來,而構成了當時內涵超過任何單一類型的文化遺產。[6]“文化線路”一經出現,立即受到國際遺產保護界的普遍關注,并且得到了世界遺產中心的支持,項目申報成功。此后幾年里,一方面在CIIC的主持下,“文化線路”保護日益步入正軌,延續著對1994年馬德里會議中有關“文化線路”的判別、界定和登記等討論,明確了文化線路保護的范圍取決于組成它的各個重要遺產節點元素的保護范圍,界定應遵循空間標準、時間標準和文化標準,同時對遺產的真實性判定、預登記、線路評價標準、線路申報等相關問題進行了更深入的探討,并形成了相關決議;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重視這一類型的文化遺產,在世界遺產的申報名單上,以“文化線路”為主的新類型開始增多。如先后申報成功、引起廣泛關注的2004年列入名錄的日本“紀儀山圣地和朝圣線路”,該項目時間上跨越了1200年,宗教上包括日本傳統的神道教和從中國及朝鮮半島傳入的佛教,保護對象包括山野森林,重要圣跡,朝圣路線;2005年入選的以色列“內蓋夫沙漠和香料之路”起始于南阿拉伯半島最東端,結束于西奈半島的北端,總長度超過2000公里。雖然世界遺產中“文化線路”項目還很少,但這些時空跨度大、影響深遠的遺產項目已開始在國際遺產保護領域發揮作用。

“文化線路”是極富創新性的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和方法,對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推動具有重要意義,為文化遺產保護帶來了空前的機遇。首先,它有利于將更多國家的文化遺產納入到世界遺產保護體系中來,有利于緩和與解決世界遺產分布的不平衡,并且隨著大型線路的保護,將有利于改善世界遺產的保護現狀。隨著締約國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國家要求本國的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自1994年以來,如何建立一個平衡的、有代表性的《世界遺產名錄》就一直是世界遺產中心關注的問題,“文化線路”有利于將線路所涉及的各國均納入遺產保護體系,如2005年入選的“斯塔伏大地測繪體系”就涉及芬蘭、挪威、瑞典、俄羅斯、拉脫維亞、烏克蘭、白俄羅斯等10個國家。其次,作為一種新的世界遺產類型,“文化線路”的出現也為那些跨國跨地區的大型線性遺產聯合申報世界遺產帶來了機遇,這類遺產將“文化線路”作為一個整體申報,遺產價值極大提升,并且聯合申報的模式也將具有更大的影響力,這對項目獲得優先申報權和提高申報成功的幾率都有著重要意義。第三,“文化線路”倡導以線路為紐帶,對遺產進行整體性保護,它使“文化遺產”的內涵更為豐富、遺產的類型更趨多樣,可以有效擴大遺產的保護范圍,也使遺產價值得到全面提升,并且使得跨國跨區域共同保護遺產成為可能,同時為多國合作保護遺產構建了平臺。此外,“文化線路”強調線路的“整體性”特點,如果線路的局部物質形態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并不意味著文化線路沒有真實性,其物質形態上殘缺的部分、真實性存在和價值可以通過非物質的層面追溯出來,即使“文化線路”中有形文化遺產被損毀、消失,但依據線路的“記憶”,仍然可以修復、復原、再建遺產,使之成為新的資源,而且在“線路”的延伸和發展中,甚至創造未來的“文化遺產”也有可能,這為遺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帶來了空前機遇。

然而作為新的遺產類型,“‘文化線路’使得遺產項目變得更具綜合性、更具類型上的廣泛性,這一新概念和新類型模糊了遺產類型的界限,使遺產保護面臨更廣泛和復雜的問題”[7]。因此它也給文化遺產保護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一方面,“文化線路”的大尺度及其對線路實施整體性保護的要求為遺產保護實踐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面對“文化線路”這類跨種族、跨時代、跨地區、跨文化的龐大的文化復合體,可以說任何一個國家政府都無力單獨承擔這樣超大型項目的責任,它不但需要國際性的專業組織發揮作用,更需要建立起跨區域、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新遺產保護體系和相應機制,這無疑對現行遺產保護體系是一個挑戰。另一方面,從跨國合作保護遺產及多國聯合申報世界遺產方面來看,雖然“文化線路”為跨國合作提供了平臺,為聯合申遺提供了可行性和依據,然而“文化線路”項目綜合性大、復雜性強,加上又涉及遺產產權等敏感問題,因此在合作保護及管理、聯合申遺等具體操作層面存在很多困難。以我國著名的兩大“文化線路”申報為例,跨多國的“絲綢之路”項目擬以我國為主進行申報,雖然得到沿線各國及相關國際組織的支持,并進行了多次調研和討論,但終因牽涉面過大而進展不快,又如“京杭大運河”項目申報,僅是國內跨省域的聯合就因為存在許多現實難題而進展不順。此外,“文化線路”有利于文化遺產的開發利用、旅游業的發展,尤其是整體性保護規劃和旅游規劃的建立,但這種跨時空、大維度的規劃在實踐中又存在難度。

作為國際遺產保護界的“新生兒”,“文化線路”自身也還存有明顯不足,如在理論認識方面,雖然有CIIC系列文件、世界遺產組織的相關解釋,但對“文化線路”的界定仍然存有較大爭議、甚至有相互矛盾之處。在我國也一直存在著如長征故道是否屬于“文化線路”的爭議。在實踐方面各國也還缺乏足夠的經驗,可以說無論國外還是國內,遺產保護界都存在著如何面對“文化線路”帶來的機遇與挑戰問題,這是一個亟待解決、也是需要各方去努力研究、極富有挑戰意義的課題。

三、“文化線路”對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啟示

我國擁有豐富的文化遺產,是世界上重要的遺產大國,近年來遺產保護事業雖取得了不少成績,然而受固有體制和傳統觀念的影響,與國際遺產保護運動相比,無論在遺產保護理念還是方法上都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現為:一,長期受“文物觀”、“歷史觀”影響,我們習慣于強調我國是具有幾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慣用文物標準、歷史價值來衡量遺產價值,對遺產的認識長期以來仍局限于歷史文物和風景名勝框架內;二,“遺產觀”明顯滯后,國際遺產保護日益強調對遺產保護范圍的不斷擴大,對文化遺產的認識經歷了從“點”(單體遺產)到“線”(文化線路)、進而到“面”(遺產環境)的拓展,對綜合性、整體性文化遺產日益重視,然而我國目前對遺產認識很大程度上還停留于孤立的“點”及靜態遺產上;三,“文化線路”作為一種新的遺產保護類型和方法,已受到國際遺產保護界和很多國家的重視,我國雖然擁有大量潛在的“文化線路”,但這一新類型和方法還未受到重視,我國既未加入CIIC組織,在相關法律法規中也未涉及這類遺產資源。2004年第28屆世界遺產大會之后,我國第一位獲得哈佛大學設計學博士、景觀類遺產研究專家俞孔堅教授就曾撰文介紹國外的線形文化及影響,并感嘆:“令人遺憾的是,這一重要的遺產種類在我國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還沒有人對這些文化線路進行專題研究,其專業教育是貧乏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中也不包括這方面的內容。”[8]“文化線路”無論作為重新審視人類遺產的新視野和思維,抑或是文化遺產保護的新理念和新方法,還是僅作為新的遺產保護類型,對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都有十分重要的啟示。

首先,應更新傳統的遺產保護觀,樹立“整體性”保護文化遺產的理念。這是“文化線路”為我們帶來的重要啟示之一。“文化線路”具有多維度、大尺度的特性,要求我們從多維視野來重新審視文化遺產,充分認識文化遺產的多元價值特性,在遺產保護中要更新傳統的“遺產”觀,如判定文化遺產價值時不再單純用“文物”標準來衡量,不過于強調其歷史價值,將“文物價值”作為遺產價值的一個組成部分,重視其多維價值及整體價值。同時,“文化線路”的精神屬性和連通古今的可傳承性,要求我們重視文化遺產的連續性和動態性,在遺產保護中要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關注動態、活態的遺產,更要從整體性、多維視野出發,建立新的、關聯性強的遺產保護理念。“文化線路”對遺產實施“整體性”保護,以線路作為紐帶,把線路及其構成部分作為整體資源進行保護,既保護文化遺產自身、也保護其賴以生存的環境,可以有效改變我國遺產保護中長期存在的一系列不平衡現象:如全國上下都高度重視世界遺產,而對那些具有廣泛性、普遍意義,同樣是人類財富的各類遺產多視而不見,“重文化遺產輕自然遺產”、“重物質文化遺產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象也屢見不鮮。同時把一些過去被忽視的遺產資源納入到保護體系中來,有利于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整體發展。

其次,借鑒“文化線路”方法,遺產保護中設立“文化線路”類型,加大對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力度。利用“文化線路”,可以有效擴大遺產保護范圍,加強區域性遺產保護。以著名的京杭大運河為例,這是世界上開鑿時間最早的人工運河,流經6個省(直轄市)及18個市區,連接海河、黃河、淮河、長江和錢塘江五大水系,目前已發現運河沿線共有文物遺存654處,包括古建筑類遺跡227處,古墓葬類遺跡229處,近現代遺跡15處,石刻及其他類遺存60處,運河文化內容豐富,包括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建筑藝術、工藝美術、風情習俗、飲食文化、遺物遺跡等;從地域角度看,又包括吳越文化、荊楚文化、齊魯文化、秦晉文化、燕趙文化等,可謂是中國的“古代文化長廊”[9]??梢灶A見,以大運河為紐帶實施的“文化線路”保護,將有效擴大遺產的保護范疇,不僅可保護運河沿線的物質遺產,還包括了線路自然環境和地理條件而生成的非物質遺產、民族風情等,能極大推動該區域遺產的保護。此外還可借鑒國際上“文化線路”的申報、評審、監督、管理等手段,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起各層次遺產保護的整體規劃等,這些都將有力地促進我國文化遺產事業的進步。

第三,利用“文化線路”方法,促進跨國、跨區域合作保護文化遺產,建立相應保護機制,從而促進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網的建立。“文化線路”具有“跨國界,跨文化,大范圍、大尺度、多維度”等特性,它倡導對這些在空間、時間、類型維度上相互聯系的文化遺產進行“整體性”保護,強調遺產的線性、連續性,并不受遺產的地理、行政區域限制,倡導各國加強對本國(境)內線路的立法保護,同時就跨國線路部分各國進行立法合作,并強調公眾參與。同時“文化線路”以人類重大歷史、文化事件為脈絡,它可構筑起一個新的、完整的包括國家性、地區性和世界性的文化遺產保護網絡,使世界范圍內建立“國際遺產保護網”成為可能,我們可通過“文化線路”來聯結國內的文化遺產資源,形成全國的“文化遺產保護網”,不但可充實原來的“文物古跡網”,還能建立更小的省(市)、區域性的文化遺產保護網,形成以“文化線路”為紐帶的多級國家遺產保護體系。

第四,利用“文化線路”契機,促進我國聯合申報世界遺產項目的工作。當前各國申報世界遺產項目的競爭十分激烈,世界遺產委員會規定:每年大會審議的遺產總數不能超過45項,至2007年加入公約的締約國里有40多個國家還沒有遺產列入,他們在申報上具有優先權。我國擁有世界遺產數已位居世界第三位,但我國尚未有“文化線路”遺產入選,而“文化線路”帶來的跨國申報的可行性,為我國不少大型線路資源的申報帶來了契機,可以積極探索走聯合申報之路。

第五,利用“文化線路”特性,促進我國文化遺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尤其是遺產旅游的發展。“文化線路”因其獨特的資源特征及其與旅游天然的內在聯系,給遺產旅游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機遇。一方面,“文化線路”自身即是極富價值的旅游資源和天然的“旅游線路”,構成線路資源不但內涵豐富、類型多樣,且特色鮮明、具有多功能性,自身還常具有互補性,極富開發價值;“文化線路”的線性特征使眾多“線路”本身即是經典的旅游線路,例如在我國符合標準的潛在“文化線路”,絲綢之路、茶馬古道等也都是著名的旅游線路[10];雖然就“文化線路”自身而言,其旅游功能并非本質屬性和天然使命,然而正因它以遺產保護為目的特性,使以其為基點進行的旅游開發都將著力于遺產的可持續性,這將有利于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和諧共生機制的建立,利于遺產保護與旅游發展的共贏。

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對以“文化線路”為主的大型線性文化遺產保護進行過如下總結:“大型線性文化遺產保護作為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新課題,在中國乃至世界范圍內仍處于起步階段……這種整體保護大型線性文化遺產的方式,以面涵點,以線狀區域內的鋪開帶動線上的各個點,有利于國家宏觀調控,有利于各種社會資源的集中使用。對于文化遺產豐富的發展中國家來說,不失為一種經濟、高效的保護策略。”[11]“文化線路”結合我國遺產保護實踐,對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的促進有著重要意義。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高速發展的社會轉型期,社會價值觀念轉變較快,是遺產資源脆弱性最為突出的階段,此時借鑒國際遺產保護經驗、更新遺產保護理念、加大遺產保護力度的任務十分緊迫,相信“文化線路”在許多方面都能給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帶來啟示和借鑒。

[參考文獻]

[1]呂舟.文化線路構建文化遺產保護網絡[J].中國文物科學研究,2006,(1).[2]李偉,俞孔堅.世界遺產保護的新動向——文化線路[J].城市問題,2005,(4).[3]姚雅欣,李小青.“文化線路”的多維度內涵[J].文物世界,2006,(1).[4]吳其付.藏彝走廊與遺產廊道構建[J].貴州民族研究,2007,(4).[5]趙逵.“川鹽古道”文化線路之研究初探[J].華中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7,(2).[6]呂舟.文化線路:世界遺產的新類型[J].中華遺產,2006,(1).[7]孫華.“文化線路”成為年度關鍵詞[J].中華遺產,2007,(1).[8]俞孔堅.世界遺產概念挑戰中國: 第28 屆世界遺產大會有感[J].中國園林,2004,(11).[9]汪芳,廉華.線型旅游空間研究——以京杭大運河為例[J].華中建筑,2007,(8).[10]劉小方.文化線路辨析[J].桂林旅游高等??茖W校學報,2006,(5).[11]單霽翔.大型線性文化遺產保護初論[J].南方文物,2006,(3).

【責任編輯:彭 勃】

文化遺產保護案例范文第2篇

歷史文化遺產凝結了名族的智慧,對我們現代城市的硬件和人民文化思想的軟件發展有極其重要的指導作用,然而就目前看來,我過的狀況就城市現代化狀況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狀況的矛盾還沒得到良好的解決。就上海來說,具體表現有:許多優秀的上海近代史建筑被拆除;現村的一些文化建筑保護不力;基礎設施依然薄弱等等。

設現代化城市是當今城市發展的普遍追求目標。城市是一種歷史文化現象,因此,城市現代化離不開文化。城市文化是現代化的根基,是城市的氣質。每個時代都在城市中創造與留下自己的痕跡。保護歷史的連續性,保留城市的記憶,保留可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是人類現代文明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具有歷史意義和戰略意義的重大問題。

保護歷史的連續性,保留城市的記憶和歷史文化遺產是人類現代文明發展的必然要求。面對城市化的發展,文化古跡被摧毀不可避免嗎?現代化進程中的保護現狀又是怎么樣的第一章:城市現代化進程中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意義

1.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建設現代化城市的重要內容

一座城市經濟越發達社會文明程度和現代化水平越高,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就越顯重要。因為城市既是文化的產物,又是文明的生成地。城市科技的進步、經濟的繁榮離不開人文創新來引導,現代城市是現代文明和現代經濟的聚集地,一個沒有文化的城市是—個沒有品位的城市,是不太可能持續發展的。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是通過漫長的歷史時期逐步形成和遺留下來的寶貴財富。不要小看城市的一塊磚、一片瓦、一堆石頭,它蘊藏著豐富的文化,反映著城市的歷史、社會、思想的變遷。文化遺產是人類歷史發展的見證,是特定歷史時期的活化石,代表著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和自然風晴,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

2.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建設現代特色城市的基礎

城市的魅力在于特色而特色的基礎又在于文化。城市特色,是指一座城市的內涵和外在表現明顯區別于其他城市的個性特征。城市的危機在于趨同化,失去個性。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是城市特色內涵的重要集中表現,可以表現獨特的城市民俗風隋,它是超越國界和民族的,是^類的共同財富,具有普遍的吸引力。

城市文化氣質與內涵既可以從社會精神文明方面來考察又可從物質環境協調優美、交通井然有序來考察。尤其是建筑風格更容易表現城市的個性,凝聚城市的歷史傳統和風貌,是獨特的人文環境的物化形式。土耳其名城伊斯坦布爾,以完好保持城市輪廓線而聞名,高聳在天際線中的眾多的圓屋頂和清真寺的尖塔(拜占庭和奧斯曼帝國時期的遺跡),在傍晚時,猶如飄浮在暮色蒼茫的天空一樣。在上海,從外灘看浦東黃浦江的兩岸建筑,強烈地表現了上海城市的個性。失去了外灘,也就沒有上海的歷史和上海的特色。

第二章 我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現狀

我國作為一個文化大國,有著5000多年的優秀歷史文化遺產傳承,像明清皇宮(北京故宮、沈陽故宮) 、頤和園、長城天壇、承德避暑山莊、秦始皇陵及兵馬俑坑、大足石刻、莫高窟、布達拉宮、龍門石窟 。這些文化遺存完整地展現了太原歷史的發展脈絡清晰地反映出地方文明的進步歷程,這些歷史文化遺存不僅對現代人是一筆寶貴的財富,對于后代也是不可或缺的。

第1頁

然而,進入20世紀90年

代以來,隨著房地產業的快速

興起,在舊城改造中,開發商

片面追求土地及經濟效益,而

忽視了對歷史建筑的保護,大

拆大建已造成反映太原特色

的居民區幾乎消失殆盡;見縫

插針現象屢禁不止,使原保護

規劃中的視線走廊造成阻礙;

城內部分文保文物歷史建筑

仍被一些單位占有,得不到應

有的保護;周邊建筑在高度、

體量、色彩方面,從不考慮協

調;部分文保單位和歷史街區,因舊城改造的需要而

被當做破舊建筑拆除,如八路軍辦事處、裕德里民居、

上肖墻民居等。

清代的開化寺民居被數十戶居民當做住宅;古關

帝廟、圓通寺、以及散布在市區大量寺廟都處于無人

問津的廢棄狀態,年久失修,日益破損,綠化建設嚴

重缺乏。

在舊城出現的大規模改造熱潮,雖然在一定程度

上改善了舊城居民的居住水平,對城市建設起到了促

進作用,但城市建設在某些方面的短期性致使名城保

護處于被動和消極的狀態。不僅給城市造成了許多社

會問題,而且對舊城的歷史文化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建

設性破壞。

作為省會城市,區域經濟中心城市,其發展速度

較快,城市規模不斷擴張,同時對舊城改造的進程也加速了,在這種背景下,舊城更新中的歷史文化保護就變得尤為緊迫。

第五章 對城市現代化進程中的歷史文化遺產的現行保護措施與建議

目前,中國城市文化遺產保護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沖擊。要科學有效地保護城市文化遺產,使文化遺產為城市發 展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具體而言,應注意以下六個方面。

一、要探索區域整體協調發展戰略,通過實施區域規劃,緩解在城市性質、規模、布局方面過于集中的壓力。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不是城市發展的包袱,而是城市發展的財富、資本和動力。要通過整合資源,在繼續加快發展的同時,促進文化遺產及其環境的保護,將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的理念和要求貫徹到城市規劃的各個層面。

二、在加快城市化的進程中,妥善處理好新城擴建和舊城改造的關系。歷史文化名城在整體保護舊城的同時積極發展新區,是城市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的首選模式。北京市現有的城市總體規劃,

確定了構筑市區與多個新城相聯系的新

的城市形態,有利于保護與建設互不干擾、相得益彰。在整體保護舊城的同時,要對舊城內的傳統建筑加強日常修繕、對基礎設施和生活條件加以改善。特別是要動員社會資金,以自助方式進行小規模整治與改造,這有利于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傳統特色和原有社區結構。

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保護城市文化遺產。一是在重要文化遺產周圍設立保護范圍及緩沖區,像北京的故宮、天壇等均有保護范圍和緩沖區。蘇州則劃定了“一城二線三片”的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范圍,并確定了45個重點保護的歷史地段。此外,中國的南京、法國的巴黎、摩洛哥的菲斯古城等,都嚴格控制建筑高度,并制定控高規劃以保護原有城市空間形態,維護城市景觀的完整性。二是尊重城市原有路網格局。1933年8月,國際現代建筑協會通過的有關城市規劃的《雅典憲章》指出,為保存好代表某一時期、有歷史價值的古建筑,舊城建設用地規模應符合傳統街巷肌理,避免形成超大規模的街坊;在規劃上要防止城市快速路穿越,避免破壞原有的路網格局;嚴格控制舊城內機動車數量的增長,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以形成對舊城未來交通格局的有力支撐。三是加強城市考古研究工作,將城市作為考古的重點對象。

四、遵守文化遺產保護的原則,注重保持和發揚城市特色。文化遺產的保護不是一項簡單的、短期性的建設行為,而是一項高層次的、長久性的文化活動。必須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

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堅持保護真實性和完整性的原則,不改變文物原狀。同時,高度重視城市化的發展帶來文化的趨同問題,重視城市文化的歷史淵源和區域文化的差異,重視文化多樣性的保護。

五、在擴大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同時,重視保護與利用的結合。文化遺產的保護領域不斷擴大,繼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納入保護范疇之后,文化景觀、文化線路、文化空間等新視點又引起人們關注。應繼續加強研究,把更多的反映人類社會進程的文化遺產列入保護之列,其中包括近代工業建筑的遺產。保護文化遺產的根本目的,在于傳之久遠,造福子孫后代。重視保護與利用的結合,就要挖掘文化遺產潛在的文化內涵、社會價值和對城市發展的積極意義,使文化遺產融入人類現代生活,發揮更大作用。博物館等文化遺產開放單位,要積極舉辦各種展覽,搭建多種平臺,宣傳文化遺產保護成就。

文化遺產保護案例范文第3篇

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分析

作者:曾荇

來源:《法制與經濟·上旬刊》2013年第03期

[摘 要]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多樣性、獨特性、豐富性、價值性四個方面特點。近年來,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主要做了依法保護、傳承保護、項目保護等工作。湖南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仍然不盡人意。文章在文化強省背景下,研究湖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問題將為湖南發展提供重要推動力。

[關鍵詞]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

非物質文化遺產源于漫長歷史中人類的精心創造,是人類智慧與勞動的結晶,越來越多的國家和民族認識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對當今時代發展的巨大推動作用。我國歷史悠久,各族人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創造了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些寶貴資源成為聯系民族感情與維系國家統一的重要基礎。湖南省處于長江中游,大部分地域位于洞庭之南,湘江母親河貫穿南北。特殊的地理位置孕育了具有深厚底蘊與特別魅力的“湖湘文化”。再加上境內漢族、土家族、苗族、侗族等民族世世代代居住,使得湖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極其豐富。如,湘繡、土家織錦、苗家歌謠、花鼓戲等等。保護和利用好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提升湖南文化“軟實力”水平,實現湖南科學發展有重要意義。

一、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概況及基本特點

有民俗學者總結了湖南省的五大文化圈:湘北洞庭文化圈、湘東至湘南的湘江文化圈、湘西北武陵文化圈、湘中梅山文化圈、湘西南雪峰文化圈。這五大文化圈中的地域文化孕育出湖南獨具特色、多姿多彩、巧妙絕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全國具有特殊的地位,蘊涵著珍貴的民族學、社會學、歷史學、人類學等科學價值。

總的來說,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四個方面特點:一是多樣性。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繁多,國務院公布的第

一、

二、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湖南就有99項。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外延很廣,按表現形式,可以將其分為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舞蹈、傳統戲劇、曲藝、雜技與競技、民間美術等等。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幾乎可以涵蓋以上各種類型。二是具有獨特性。獨特性是指顯示獨有的區域特點和歷史記憶。如在土家族的“社巴日”祭祀大典中,仍然存在有原始形態的戲劇“毛古斯”的遺存,學者們稱其為原始戲劇的“活化石”。江永“女書”是世界上唯一存在的女性文字,被譽為“天書”。三是具有豐富性。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多彩。僅就民間音樂而言,就有桑植民歌、湘西州土家族打溜子、湘潭縣青山嗩吶、懷化辰溪縣的茶山號子、新化山歌等。四是價值性。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歷史傳承價值、審美藝術價值、科學認識價值、社會和諧價值等。同理,湖南可貴的“活化石”,能為社會和諧提供廣闊的空間;為民族教育提供生動的教材;為歷史研究開辟新的途徑;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文化支撐等等。

二、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現狀

湖南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高度重視,長期以來積累了很多經驗,能為全國其他地區提供樣本意義予以參考。當然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將來的工作中予以加強。

(一)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基本經驗

近年來,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依法保護。依法保護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最有效、最根本的方式。研究者分別從知識產權保護、綜合法律保護、國際法律保護、環境法律保護、人權法律保護、行政法律保護等開展科研,方向雖然不一,但多為理論上的探討。湖南保護的經驗主要集中在行政保護上。早在2005年,湖南就成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委員會”。該省還先后下發了《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關于切實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等文件。指出應積極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加快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試點工作;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體系;積極搶救珍貴非物質文化遺產;建立科學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機制。2006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間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正式實施,這也是湖南首個地州市實施的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在政策法規的推動下,湖南各級黨委政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明顯增強,紛紛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如張家界市將保護與開發民族文化旅游資源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旅游產業、城市建設規劃,建設了土家風情園、大庸府城等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館和民族文化展示場地。

第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傳承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基本規律,恒定性和流變性是它最重要的特征。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文化傳統,有著恒定不變的因素,隨著時代的發展也有自身改變進步的空間。因此,做好傳承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尤其是時代發展的今天,很多傳統手工制作技藝、傳統音樂等有著瀕臨消失的危險。如,梅山儺戲是梅山文化、蚩尤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它歷史悠久,是古梅山人牧漁狩獵、尊祖儺祭等場景的真實寫照。國家級傳承人蘇立文先后培養弟子二十余人,為梅山儺戲的發展與創新作了重要貢獻。在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網上,也能找到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級、省級多名傳承人相關資料。2009年,湖南省文化廳還出臺了《湖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資助暫行辦法》,規范了傳承保護。為鼓勵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湖南一些市州、縣在十分有限的非遺保護專項經費中,拿出部分補貼經費,幫助傳承人建立傳承場所,開展傳承活動。第三,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項目保護。項目保護主要指的是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為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規范化,國務院制定國家+省+市+縣的4級保護體系,要求各地方和各有關部門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

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在這方面,湖南在全省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探索建立了名錄申報工作的具體流程。通過摸底、普查,基本弄清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分布

和保護情況,并進行了檔案整理,在積極申報國家級名錄的同時,建立了省級名錄體系。如,2012年7月,湖南將蚩尤傳說、九市稻草龍、平江皮影戲等9個項目增補列入第三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相關資料顯示,截至2008年,全省出動普查工作人員3580多人次,調查項目涵蓋10大門類2750多項,走訪傳承人17萬多人次,收集實物10800多件,拍攝項目錄像14000多小時、照片86000多張,記錄文字資料3800多萬字,培訓普查工作人員2100多人次。

此外,湖南省還建立了多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博物館、展覽館、“基地”等設施,為保護活動開展提供了很好的硬件基礎。如,2004年以來,湘西自治州被確定為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示范區,永順縣被國家民委確定為國家級民族文化聯系點等等。

(二)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不足及展望

湖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十分豐富,然而湖南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仍然不盡人意。一份調研報告顯示,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存在思想認識不適應、機構隊伍不健全、經費投入不到位、保護體系不完善、理論研究不深入等問題。筆者試圖將問題歸納成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保護資金匱乏、傳承后繼乏人、生存空間萎縮與不合理篡改利用等難題在湖南仍然比較突出;二是行政保護(強調公權力)的模式在實踐中產生了效率較低、地方保護主義及保護方式摩擦等問題;三是自發進行的保護缺乏應有的組織、指導和研究,而且大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沒有申請著作權、商標權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的保護,不利于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創新與發展。

根據國外的經驗,有許多研究者認為應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綜合法律保護體系。他們提出了整體性保護原則、可持續發展原則、保護與利用協調等科學保護原則。在實踐方面,經驗主要有法國的大普查制度、日本的保護民間藝人制度、美國的文化遺產登錄制度、韓國的新鄉村運動等等。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也應盡快形成綜合性法律保護體系,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如非物質文化遺產以知識產權保護有什么優勢以及可利用資源,怎樣完善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地方立法,怎樣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走向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及可持續化的道路等等。

2011年,湖南省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提出了要用國際化的視野來謀劃和推進文化產業發展,大力保護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湖湘文化特色,努力使湖南的文化產業成為全國最活躍、最具競爭力、最具國際化風格、最具湖湘文化底蘊的特色產業。2012年1月,省委正式發布《關于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快建設文化強省的意見》。指出要充分認識文化改革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加快建設文化強省;要明確加快建設文化強省的總體要求,力爭在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中走在全國前列等等。在這種背景下,研究湖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問題將為文化強省的發展提供重要推動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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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rednet.cn/c/2011/10/27/24131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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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國社科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問題研究》,知識產權出版社2012年版。

[4]王平.《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相關問題研究》,載《北京郵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3期。

[5]崔艷峰.《論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正當性——以知識產權的保護原理為視角》,載《學術交流》2012年第10期。

[6]張耕.《民間文學藝術的知識產權保護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曾荇,湖南商學院法學院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

文化遺產保護案例范文第4篇

關鍵詞:中國世界文化遺產 商業價值開發保護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越來越覺得文化遺產的珍貴,近現代工業化過程以及其他人為和自然災害對這世界遺產所造成的破壞,已經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隨著時間的不斷流失,和世界上的所有物種和文化一樣,一些稀有珍貴的東西也會慢慢消失。地球上的東西是億萬年逐漸演變而來,保護世界遺產(自然遺產,文化遺產,物質,非物質遺產等)都對人類對歷史的了解與人類的發展和保護自然環境有著

莫大的關系,保護世界遺產,愛護生命,愛好和平,我們這個藍色的星球才會轉得更久...所以,合理開發與保護世界遺產刻不容緩!確定并保護世界遺產,對于我們今天傳承文明、審視生命、認識歷史、認識自然,進一步改善和創造人類的生存環境,意義重大。它的認識價值絕不是任何文獻資料和用文字寫成的歷史書所能替代的。中國的29處世界遺產,絕大多數已經成為旅游景點,為中國和世界所知,吸引著來自海內外的大量游人,這給國家和地方政府帶來了可觀的收入。但過分開發世界遺產的旅游潛力,又會帶來可怕的后果。 拿敦煌莫高窟壁畫來說,因旅游人數的倍增,呼出二氧化碳增多加速了壁畫氧化。另外張家界景區因為濫建房屋,游人過多,導致植被和自然環境遭到破壞。泰山景區因增加觀光纜車方面引起諸多爭議等等。 早在1998年,中國社科院環境和發展研究中心就寫過“國家風景名勝區不宜上市經營”的報告,有關部門和領導1999年作出了暫停國家風景名勝區上市的決定。中國科學院地理所陶偉博士認為,世界遺產絕對不僅僅是來旅游的,是世界遺產的名聲擴展了旅游資源,而不是本末倒置。我們國家申報的世界遺產很多已經成為旅游的目的地,申報本身帶有功利性,出發點有了變異。時至今日,許多風景點不顧其本身是否達到“遺產”標準,而把旅游的不景氣歸咎于遺產申報未獲成功和不得力。在他們看來,世界遺產是一塊“金字招牌”、一棵“搖錢樹”。已進入《世界遺產名錄》的一些風景名勝

地區同樣如此,都僅從地方的局部、眼前、短暫的利益出發,任意地進行所謂的開發利用。這種竭澤而漁、殺雞取卵的行為,是對世界遺產的這一稱號的褻瀆。

所以我們要從長遠發展的過程看待和實施對世界遺產地的開發與保護 !

由于迄今為止未能建立起國家公園體系,也未能對國家遺產立法,缺乏統一管理和規劃,即使國家已暫停風景名勝區上市,風景名勝區盲目企業化、商業化的趨勢并沒有停止。地方政府存在追求短期政績的行為,普遍認識不到遺產資源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還存在將遺產資源混同于一般經濟資源的錯誤認識。因此,我們既要考慮到社區發展的需要,但更要考慮到保護遺產以滿足千秋萬代發展的需要,切莫為了一時的蠅頭小利而造成寶貴的遺產毀于一旦。“發展是硬道理”絕不意味著短期的局部經濟利益是硬道理,也絕不意味著追求國內生產總值增長是我們的惟一目標,而其他都可以不顧。應該在“保護優先”的前提下,發揮國家風景名勝區的主要功能,推動旅游事業發展,拉動國民經濟增長。

在保護世界遺產的過程中,我們首先要做的是加強立法和執法!目前,中國已經出臺了文物保護法、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森林法、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等。在此基礎上,建議出臺自然文化遺

產保護法,同時特別要加強執法力度。只要在市場化的過程中不斷完善法規體系,加強執法力度,才能確保世界遺產資源按照遺產保護的有關要求,合理開發,永續利用。

我們的新聞媒體要挑起負責任的監督和正確導向的重任。我們要客觀分析正確看待媒體中一些關于開發與保護的報道。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近年來,一些不了解情況的專家和新聞媒體經常忽視旅游業發展對社會經濟和環境改善巨大作用的主流,把旅游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對立起來,把個別地方出現的問題當做全局的問題,經常用一些歪曲之詞加以攻擊。在信息時代,媒體的觀點和導向直接影響到社會輿論的取向,為此,在世界遺產地保護與開發的選擇中,媒體必須以客觀、科學的態度,實事求是地引導輿論,在對世界遺產地負責、對地方經濟發展負責的前提下發揮媒體的監督和促進作用,成為世界遺產地可持續發展的倡導者和推動者,而不是斷章取義,夸大其詞,增加混亂。

對世界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利用,有很強的專業性、政策性和敏感的國外影響,根據我們對《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理解,保護、保存是介紹、利用遺產的前提,也是世界遺產傳承、永續利用的基礎。“利用”主要是利用其價值,如利用其科學價值進行科研、科教、科考活動,利用其美學價值進行游覽、觀賞,利用其文化價值進行考察和傳播歷史文化知識。遺產利用的性質主要是精神與科教

功能,而不是經濟開發功能。因此,對遺產地的保護、利用、規劃和管理,都必須有文化、建設、宗教、林業、園林、旅游等方面的專家參與,否則這一切都只能流于空談。對遺產地的保護與開發,為體現其真實性、完整性的價值,“保護第一,利用審慎”是不容置疑的。我國從定海古城被毀、泰山索道修建,到鄱陽湖污染,都是以保護者的失敗告終。原因在于對“保護第一”方針上存在錯誤認識和法律機制的不健全。我們不希望那種“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壞后重建”,“保護第一限制了資源開發利用”等的“理論”與“實踐”繼續對中國的世界遺產構成威脅。只有堅持“保護第一,利用審慎”,才不致使遺產成遺物、遺憾,才能有遺產旅游的可持續發展。

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獲得的不僅是世界遺產的光環,更是沉甸甸的責

1.蘇全有 ,韓潔《近十年來我國世界遺產研究綜述》,湖南工業大學學報 ,2008年。

2.安定明,張錦《中國世界遺產保護與開發的戰略思考》,2007年。

3.陳述彭《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的思考》,《地理研究》 科學出版社 ,2005年出版

文化遺產保護案例范文第5篇

近幾年來,通過全市文化工作者認真執著的追求和艱苦細致的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文化遺產資源家底,普查整理出了一批重要的文化遺產項目,建立了基本完備的文化遺產資源檔案,編輯出版了一批重要文獻。這些都為徐州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奠定了基礎。那么如何 才能進一步保護?

一是,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工作機制。徐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工作。2004年,成立了徐州市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領導小組、徐州市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專家委員會和徐州市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中心,對徐州市民族民間文化做了一定的調查了解,并出版了一批文獻。2005年,國務院下發《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后,我市在原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機構的基礎上,成立了徐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專家委員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設立了專門的辦公室。各縣(市)、區先后成立了相應的專業機構,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網絡基本健全,為實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

二是,加大經費投入,強化政策保障。自2005年以來,徐州市政府堅持把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當地宣傳文化建設的整體規劃,實行統一籌劃,統一部署,設立了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并逐年加大對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的投入。截至2009年7月底,徐州市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已累計下撥專項資金360余萬元。僅徐州市人民政府5年內就劃撥???40余萬元,用于全市文化遺產資源普查、收集整理、研究、宣傳、保護和民族民間文化藝術人才的培養以及扶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活動的開展。2006年,徐州市出臺文件,要求各縣(市、區)政府設立每年不低于10萬元的專項資金。各級切實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擺上了重要位置。市文化局還專門將原云龍區文化館辦公樓無償劃撥給徐州市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作為辦公場所,并先后投入50余萬元,用于保護中心購置錄音筆、照相機、攝像機、微機、打印機、非線性視頻編輯機等“文化遺產”普查、申報和數據庫建立所需的先進設備。僅市文化局每年撥付給保護中心的日常辦公經費就達5萬多元,有效保證了日常運行經費開支。2009年上半年,各縣(市)區還專門下撥了“文化遺產”普查資料匯編專項經費。各級的財政支持,有力地保證了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有效開展。

三是,加強專業培訓,提高隊伍素質。培養一批高素質的 “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隊伍,是高質量完成“文化遺產”普查和保護工作任務的根本保證。為有效指導全市“文化遺產”普查工作,高標準完成全市 “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全市共組織普查培訓班56期,培訓人員達2525人次,參與的社會力量達到32000余人。僅徐州市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就先后派遣21人次參加了省和國家組織的文化遺產普查培訓,并選派周光雷同志到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學習鍛煉5個多月。僅市文化局組織全市的業務培訓班就達8期,并召開了3期現場會,共發放培訓資料2萬余冊。

與此同時,市文化局還可以經常邀請國家、省、市有關專家和老藝人授課,現場指導工作。先后多次邀請了省文化廳社文處負責 文化遺產工作的領導和省文化遺產專家徐藝乙教授為我們授課;2008年4月,市文化局邀請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常務副主任張

慶善同志,就文化項目申報工作實施了具體的業務指導和幫帶。通過經常性的業務學習、適時組織業務考核、不斷組織業務培訓,全市從事文化遺產保護專業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進一步豐富、工作能力進一步增強。

四是,實施科學指導,提高工作實效。為扎實推進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徐州市文化局一方面注重樹立典型,強化典型引路;另一方面加強跟蹤調度,搞好督察指導。為順利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我市先后召開了文化遺產普查工作部署會、推進會、經驗交流會和現場會等。

2009年4月,徐州市文化局下發了《關于對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資料匯編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采取了分片包干、分項會審等方法,積極組織各地開展普查工作 “回頭看”,做到“不漏一村一社、不丟一類一項”。僅巡回檢查、輔導各縣(市)、區普查資料匯編工作,平均每個縣 (市)、區達到4次以上,并先后舉辦了3期輔導培訓班、召開了1次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資料匯編工作現場會、組織了1次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資料匯編》書稿會審和多次調閱修訂。徐州市“非遺”普查工作始終走在了全省前列。2008年 10月,江蘇省文化廳在徐州市邳州召開了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現場會,徐州經驗在全省得到了大力推廣。

五是,加強傳承工作,擴大社會影響。市政府和文化部門一方面積極鼓勵、資助或推薦文化遺產項目參加市級、省級、國家級或國際上的有關展演、比賽,多渠道培育市場,積極拓展生存空間;另一方面對代表性傳承人,在政策上給予重點扶持,積極鼓勵民族民間藝人帶徒授藝,加強傳承人隊伍建設,培養青少年興趣,使民族民間藝術絕技后繼有人。

2006年以來,充分利用每年的“文化遺產日”和重大節日舉辦各類“非遺”項目的展覽、展演等活動,并把“非遺”項目傳承工作納入課堂教學、納入“送文化”下鄉活動之中。經常組織指導 “文化遺產”專題博物館、傳習所和“非遺”項目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同時,積極組織非遺項目傳承人參加國內外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演活動。2005年,在江蘇省第二屆文物節———絕技展上,徐州市精選的150余件展品受到了與會領導及觀眾的青睞和好評,被省文化廳、省文物局授予優秀設計、創意獎;2008年,組織全市71件攝影作品參加江蘇省文化遺產攝影大展,其中徐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攝影作品獲得了2個銀獎,5個入選獎。王桂英的剪紙藝術曾被上海電視臺與徐州電視臺聯合錄制成專題;剪紙藝人張麗君曾獲得首屆中國民間雕刻、剪紙大賽金獎及江蘇省工藝美術最高獎“大阿福獎”;還有剪紙藝人陳永年、石雕藝人岳喜明、“中華巧女”張桂英等,其作品曾多次獲國內、國際大獎,被國內外博物館、美術館及個人購買、收藏的作品不計其數,為省和國家贏得了較高的榮譽。

此外,徐州市文化遺產的保護還應該遵循文化遺產保護的基本原則:文化遺產保護的原真性原則,文化遺產保護的完整性原則,文化遺產保護的永續性原則。

文化遺產保護案例范文第6篇

(一)河北自然人文概況

河北省,地處華北,北依燕山,南望黃河,西靠太行,東坦沃野,內守京津,外環渤海,周邊分別與內蒙古、遼寧、山西、河南、山東等省毗鄰,海岸線長487公里,總面積達18.77萬平方千米,總人口7034.40萬,現有11個省轄市、23個縣級市、108個縣、6個自治縣、35個市轄區。全省地勢由西北向東南傾斜,西北部為山區、丘陵和高原,其間分布有盆地和谷地,中部和東南部為廣闊的平原。其中壩上高原平均海拔1200-1500米,占全省總面積的8.5%,燕山和太行山地,其中包括丘陵和盆地,海拔多在2000米以下,占全省總面積的48.1%,河北平原是華北大平原的一部分,海拔多在50米以下,,占全省總面積的43.4%。河北省是全國唯一兼有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湖泊和海濱的省份,也是旅游資源大省。

(二)清西陵文化保護區概況及旅游特色 1.清西陵概況

清西陵是清代自雍正時起四位皇帝的陵寢之地,共有14座陵墓,包括雍正的泰陵、嘉慶的昌陵、道光的慕陵和光緒的崇陵。此外還有3座后陵,以及若干座公主、妃子園寢。位于河北省易縣城西15公里處永寧山下,離北京120多公里。周界約100公里,面積達800余平方公里。這里有華北地區最大的古松林,數以萬計的古松、古柏把這一帶裝點得清秀蔥郁,古樸大方。清西陵北依峰巒疊翠的永寧山,南傍蜿蜒流淌的易水河,古木參天,景態雄偉。陵區內千余間宮殿建筑和百余座古建筑、古雕刻,氣勢磅礴。始建于1730年(雍正八年),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清西陵旅游特色

清西陵是中國清朝前期、中期、晚期陵寢建筑藝術的代表作品。4座帝陵建筑規模宏大、布局合理、宮殿輝煌、石雕精美、形式多樣、內涵豐富、保存完整;后紀園寢嚴格按照封建等級制度的規格建造,雖久經大自然的風雨剝蝕,其規模與原貌仍存。親王、公主、阿哥園寢大部保存相當完好,行宮、永福寺雖歷經滄桑,但也比較完整地保存下來,從而使清西陵成為保存最為完整的清代陵寢之一。清西陵以大量的實物形象和文字史料,從不同側面展示了18世紀30年代至20世紀初期中國陵寢建筑藝術風格及皇家宗教的重大發展、變化,對中國古代陵寢建筑藝術的創新與發展有重要貢獻,具有清代以前各代陵寢建筑不可替代的歷 1 史、藝術、科學和鑒賞價值。

二、清西陵文化保護區及其申遺過程

(一)清西陵文化保護區的發展歷程

清西陵是清朝帝王兩大陵寢之一,始建于1730年(雍正八年),歷經18世紀中葉至19世紀初,余緒延至民國年間。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選此為陵址。雍正的陵址本來是選在清東陵九鳳朝陽山,但他認為“規模雖大而形局未全,穴中之土又帶砂石,實不可用”,因而將原址廢掉,命另選“萬年吉地”。選陵址者奏稱,易縣永寧山下是“乾坤聚秀之區,陰陽匯合之所,龍穴砂水,無美不收。形勢理氣,諸吉咸備。”雍正皇帝覽奏后十分高興,也認為這里“山脈水法,條理詳明,洵為上吉之壤”。自此,清各代皇帝便間隔分葬于遵化和易縣東、西兩大陵墓。西陵自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首建泰陵,至公元1915年光緒的崇陵建成,歷經186年,共建有帝陵4座,后陵3座,王公、公主、妃嬪園寢7座,埋葬著雍正、嘉慶、道光、光緒4個皇帝,9個皇后,56個妃嬪及王公、公主等共80人。 宣統皇帝溥儀于1967年去世,最初安葬在八寶山。于1995年遷葬到清西陵的華龍皇家陵園。建筑面積達5萬多平方米,共有宮殿1000多間,石雕刻和石建筑100多座,構成了一個規模宏大、富麗堂皇的古建筑群。清西陵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0年11月,清西陵與清東陵一起,被第24屆世界遺產委員會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二)清西陵申請文化遺產的過程 1.清西陵符合申報文化遺產的遴選標準 (1)清西陵是一件精美的藝術杰作

清西陵規模宏大、內涵豐富,其建筑技藝之精湛、品種之齊全,在中國皇家陵寢建筑中絕無僅有。泰陵是清西陵中建筑最早、布局與形制最符合中國的“風水”觀,規模最大、功能最完備的帝陵。泰陵前3座精美的石牌坊和大紅門構成西陵的總門戶。昌陵建筑與泰陵規制相同,但其隆恩殿內以花斑石漫地非常獨特,有“滿堂寶石”之譽;慕陵隆恩殿、配殿建筑木構架均為楠木,并以精巧的雕工技藝雕刻出1318條形態各異的蟠龍和游龍。祟陵殿宇木構架均為鋼鐵木,質地堅硬,被稱為銅梁鐵柱,其地宮內的石雕佛像精美無比。永福寺、行宮和親王、公主園寢則是清陵建筑中完整保存的珍品。整個清西陵氣勢磅贍,雄偉壯觀,實為中國陵寢古建筑中的精美杰作。

(2)清西陵是中國陵寢建筑最具特色的例證

清西陵402座古建筑,基本上是相沿明代帝后紀陵寢建筑樣式修筑而成,它依據清宮式作法,在嚴格遵守森嚴等級制度的同時,又不拘泥于典制,具有很強的創造性。大紅門前石牌坊一改歷代皇家陵寢均設1架的規制而增加至3架,在

2 用料、工藝上更細膩、精美;慕陵殿宇的楠木雕刻已突破了其他清陵油飾彩繪作法,采用在原木上以蠟涂燙,壯美絕倫。自道光始,在陵寢建筑上稍有衰落,但是裁撤石像生、圣德神功碑亭、明樓、方城等建筑和以石牌坊代替琉璃門,又形成了一個小巧玲瓏的新模式。昌西陵羅圈墻及寶頂前神道產生回音效果,隆恩殿內藻井獨有的丹鳳彩繪,又成為中國陵寢建筑的一個特殊例證。正由于清西陵擁有眾多的獨到之處,從而構成清代陵寢建筑最具特色的例證。

(3)清西陵古建筑及環境具有一定脆弱性

清西陵的古建筑以木、石、磚為主要建筑材料,大木結構易腐朽、易燃燒,磚石結構又易風化、侵蝕,圍繞陵墓的高火險等級古松柏又對陵寢構成了較大的威脅;另外,隨著周邊工農業的發展,如若控制不當,又會對陵寢造成人為不良損害:因此,清西陵作為人類的文化遺產又存在明顯的脆弱性。

(4)清西陵體現了滿清王朝佛教的例證

永福寺是一座專門為陵寢祭祀而修建的皇家御用喇嘛廟,是清代皇帝尊崇喇嘛教的充分體現。在中國2000多年的陵寢建筑史上,由于清東陵的隆福寺及明代帝王陵寢中的佛寺都已不存在,清西陵的永福寺成為明、清皇家陵寢御用寺廟的孤品。同時,水福寺的保存也為滿清王朝尊重、藏傳佛教提供了實物例證。

綜上所述,清西陵完全符合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標準Ⅰ、Ⅲ、Ⅳ、Ⅴ、Ⅵ。 2.清西陵申報文化遺產的過程

2000年11月30日,第24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根據世界文化遺產遴選標準C(I)(III)(IV)(V)(VI),一致通過將“中國明清皇家陵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清西陵作為這一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當之無愧的世界文化遺產。世界遺產委員會評價:明清皇家陵寢依照風水理論,精心選址,將數量眾多的建筑物巧妙地安置于地下。它是人類改變自然的產物,體現了傳統的建筑和裝飾思想,闡釋了封建中國持續五百余年的世界觀與權力觀。清西陵以其無窮的魅力昭示了中華文明的偉大,征服了全人類,在世界文明史上爭得了自己得一席之地。清西陵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標志著清西陵成為國際知名品牌,給旅游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繼清西陵申遺成功之后,2001年1月,清西陵又成功的加入國家AAAA級景區的行列,為進一步促進旅游業的騰飛,清西陵以寬廣的人性化視角,強化服務質量,完善旅游設施,為游客搭建起高效暢通的旅游服務平臺。

三、清西陵旅游現狀、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清西陵坐落在易縣境內,16處古建筑群及15000余株古松分布在西陵鎮和梁格莊鎮。其中泰陵、昌陵、慕陵、崇陵、泰東陵、昌西陵、慕東陵、泰紀園寢、昌紀園寢、妃園寢、端親王園寢、懷親王園寢、公主園寢、阿哥園寢、行宮、永福寺等各座建筑群各具特色和價值。

(一)清西陵旅游現狀

近年來清西陵旅游業保持了較快的持續增長,尤其是近幾年在全縣建設旅游強縣的大潮中,更是呈現出迅猛發展的勢頭。2010年全年旅游人數突破27萬人次,旅游收入突破1300萬元大關,再創清西陵旅游開發以來的最高水平。

(二)清西陵旅游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清西陵由于年久失修,部分單體建筑屋面漏雨,木構件、椽頭嚴重糟朽,地仗脫落、油飾彩畫殘破嚴重,部分石構件風化、嚴重破損。

(三)清西陵旅游業改進措施

從保護的角度來看,“十二五”期間,清西陵文物管理處將計劃完成33個維修項目,項目資金總數6.9億,其中文物本體保護維修項目16個,安防、避雷、消防系統建設工程項目3個,基礎工作項目6個,管理監測項目1個,展示利用項目3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4個。

從發展的角度來看,清西陵應以項目建設為支撐,整合旅游資源,優化旅游環境,完善基礎設施,提升服務質量,叫響世界遺產品牌,爭創“5A”景區。

1.重拳出擊創新路

清西陵文物管理處按照縣委縣政府提出的大西陵景區的思路,并結合張石高速公路的開通,將在泰陵大紅門前建成清西陵綜合服務中心,集餐飲、住宿、購物、展覽、展示于一體,并通過封閉大紅門和古松林,使其成為清西陵景區的總門戶。

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清西陵將改擴建環陵公路;高標準建設綠色環保旅游廁所,徹底消滅旱廁;鋪設方便游客通行的步游路;進一步完善景區標志標識牌,并下大力改造行宮賓館,提升接待水平。使清西陵成為基礎設施完備、功能齊全、市場美譽度高的成熟景區。

2.深挖文化強服務

清西陵文物管理處積極號召,大力支持各大媒體做好大型電視紀錄片“光緒之死”的拍攝工作,同時組織推動雍正、嘉慶、道光、光緒等幾位皇帝的事跡研究,并在相關區域向游客進行展示和播放;利用本土文化資源制作出具有清西陵文化特色的系列紀念品;推出與皇帝祭祀等活動有關的參與性項目,打造濃厚的文化氛圍,使清西陵由文化觀光游向文化休閑度假游轉變。

現在,由清西陵管理處機關各執法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機構,對景區內的經營商戶和人員進行的規范管理,有效治理了旅游業軟環境。

3.攻堅克難促發展

建設大紅門公園是清西陵進行旅游資源整合的重要內容,為此,進行高標準的美化綠化,增設休閑娛樂設施,充分利用馬槽溝清淤蓄起的水面,增設垂釣、 4 觀荷等大眾參與性項目,打造清西陵旅游的休閑娛樂區域,豐富旅游內容,將顯著改善清西陵單一的文化觀光旅游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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