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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獎懲管理制度范文

2024-04-03

物流公司獎懲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1.0 目的

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做到“獎懲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0 職責

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時收集反饋意見。 4.0 內容 4.1 員工獎勵

4.1.1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特制定以下獎勵辦法。獎勵原則:“貢獻大小”、“獎勤罰懶”以及“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 4.1.2獎勵的種類及方式:

①精神獎勵:指根據不同情況,公司對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績或作出一定貢獻的員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勵的一種方式。具體分以下幾種: 1) 通報表揚。 2) 大會表彰。 3) 頒發《榮譽證書》。

4) 記功(記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質獎勵:

1) 記特等功(獎勵金額:200—1000元)。

2) 晉級(指對獲獎者在原工資或職務基礎上調升工資或職務)。

3) 嘉獎:指對符合條件的員工,除給予精神鼓勵外,還給予一定物質方面的

獎勵(金額:100—500元)。

4.1.3獎勵基金的來源及構成:

①公司各種經營創收按比例計算提獎勵作為基金。 ②公司有償服務按比例計提作為獎勵基金。 ③其他可列為獎勵基金的費用。 4.1.4獎勵權限:

①對部門主任以下人員的獎勵,由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及保安隊長按照規定條件提議(填寫《員工獎勵申報表》并附事跡材料,下同)。經管理處主任或部門經理核實,公司人事行政部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由所在部門或管理處協同人事行政部組織實施。

②對部門主任 (含)級以上人員的獎勵,由各部門經理提議,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 4.1.5獎勵的條件:

①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按程序報批后,可給予記特等功、晉級或嘉獎: 1) 對改革企業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及對公司經營發展作出重大貢獻者。 2) 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聲譽并受到了商戶高度贊揚者。 3) 保護商戶及公司財務(價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損失或事跡特別突

出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者。

4) 管理有方,在員工中具有較高威信并使本部門或本管理處工作業績突出者;

5) 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者。

6) 檢舉揭發行賄受賄及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為公司挽回損失及名譽者。 7) 尊老愛幼、見義勇為、拾金(物)不昧,品行優良者。 8) 年終評比獲優秀員工、優秀管理干部稱號者。 9) 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者。

10) 預防機件故障或搶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證質量者。 11) 公司認為應該獎勵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按程序報批后,可給予精神獎勵: 1) 服從公司(部門)安排,任勞任怨、顧全大局者。

2) 品行端正、作風正派、不搞小集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者。

3) 嚴格照章辦事,工作勤懇、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者。

4) 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不貪污腐化、維護公司形象聲譽有功者。 5) 為商戶挽回較大財產損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戶書面表揚者。 6) 工作效率高,辦事快速、不拖拉推諉者。

7) 眼光敏銳,能及時判斷、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上報,協助解決

取得成效者。

8) 在本職工作中有創新意識,能創造性地完成本職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 遵紀守法,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10) 工作達到質量標準,無差錯、無庇漏、無投訴者。 11) 公司認為應該獎勵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門一定要嚴格按照獎勵條件及權限實施各項獎勵,禁止按平均主義和假申報。否則,對部門負責人及推薦人予以相應處罰,嚴懲者予以降職、撤職或辭退。

4.2 員工處罰: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做到“獎罰分明,有法可依,公正嚴明”,特制定以下規定。 4.2.1員工過失處罰類別:

①“A類”過失處罰——罰款10—100元(以整數計,下同)。 ②“B類”過失處罰——罰款50—500元(同上)。

③“C類”過失處罰——立即予以撤職、解約或辭退,且無任何經濟補償。 4.2.2處罰權限同獎勵權限。 4.2.3處罰的條件:

①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A類”過失處罰(輕者予以通報批評,嚴重者將予以書面警告):

1) 未按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 代(托)人打卡者。

3) 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批準而私自倒班者。 4) 工作時間扎堆聊天,高聲喧嘩或出言污穢者。

5) 工作時間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說、雜志,聽收錄機以及做與工作無關的

事,情節較輕者。

6) 在公司禁煙區吸煙或亂扔果皮、紙屑、包裝廢棄物等者。 7) 怠慢商戶或在與其打過招呼置之不理者。 8) 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及用語者。

9) 私自動用機電設備、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損失者。 10) 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記錄者。 11) 未經批準擅自將公司物品借給他人使用者。 12) 私藏(拿)公司物品占為已有者。

13) 破壞物業轄區內公共設施、設備、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以及損壞公司形

象的行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報者。

14) 上班時間在電腦上打游戲或上與工作無關的網站。 15) 違反規定浪費、損壞、丟失公物者。

16) 違反公司其它規定,適用于“A類”過失處罰情況時。

②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B類”過失處罰(嚴重者予以記過、降級、罰款處理):

1) 一個月受到兩次或一年內累計三次A類過失者。

2) 因工作失誤,工作質量、服務態度不佳引起客戶的有效投訴。 3) 與公司內外各種檢查人員爭吵、狡辯、無理取鬧、干擾執行公務者。 4) 擅離職守2小時以上者,未對工作造成損失者。

5) 上班時間擅自離崗,串崗以及容留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崗位者。

6) 蓄意破壞、損壞、偷竊公物或商戶物品者,或利用公物發泄工作不滿者。 7) 毀壞公司財物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損失照價賠償)。 8) 保安人員非當值時間穿保安制服或攜帶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 公司統一安排值班,不到崗或脫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崗未造成嚴重后

果者。

10) 違反操作規程,情節較輕者。

11) 不接受公司處罰者(必須是合理、合適的處罰時)。 12) 未經批準,私自復印或向外傳播公司文件、資料者。

13) 違反公司其它規定,適用于“B類”過失處罰情況時。

③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C類”過失處罰(立即予以撤職、解約或辭退,且無任何經濟補償):

1) 一個月受到兩次或一年內累計受到三次“B類”過失處罰者。 2) 月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者。 3)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內部團結者。

4) 在公司內打架斗毆、聚眾鬧事、消極怠工、玩忽職守,干擾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5) 散布謠言、謾罵、恐嚇、中傷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有損公司形象者。 6) 發表與公司精神、會議決議以及文件等相違背言論,造成不良影響者。 7) 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頂撞、態度野蠻,不服從管理者。 8) 不服從公司人事安排、崗位調動者。

9) 直接或間接向第三者泄漏有關公司業務、財務、交易事務詳情或任何有關

公司之業務秘密者(即屬“秘密級”以上文件資料;造成損失的予以賠償)。

10) 利用公司資源或利用工作時間干私活。

11)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或《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者。 12) 違反勞動合同者。

13) 惡意毀壞公司財物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損失由當事人賠償)。 14) 直接或間接收受任何與公司業務的任何人士、公司或機構之任何傭金、回

扣、商情(業務)偵察費、賞金、禮物或恩惠,不論是以金錢及其他方式 (情節嚴重者送交當地公安機關依法起訴)。 15) 利用職務之便,搞自己的生意經營者。 16) 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17) 仿效上級簽字,盜用公司印章以及涂改有關證明、工作記錄和搞假材料、假證明者。

18) 貪污受賄,向商戶索取財物者。

19) 違反公司其他規定,適用于“C類”過失處罰情形時。

4.2.4過失處罰權限及執行程序:

①主任級(含)以上管理人員可簽發“A類”和“B類”過失單,經理級(含)以上管理人員可簽發以上三類過失單。

②過失單一式二聯,一聯交過失者本人,另一聯交人事行政部登記匯總(需本人簽名),處罰金由當事人直接交現金。

4.2.5過失單的簽發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公正、公平。嚴禁公報私仇、夸大事實、濫簽濫罰,否則,當事人有權向公司職能部門上訴,一經核實,簽發人將受到相應處罰。

物流公司獎懲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1.0 目的

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做到“獎懲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0 職責

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時收集反饋意見。 4.0 內容 4.1 員工獎勵

4.1.1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特制定以下獎勵辦法。獎勵原則:“貢獻大小”、“獎勤罰懶”以及“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 4.1.2獎勵的種類及方式:

①精神獎勵:指根據不同情況,公司對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績或作出一定貢獻的員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勵的一種方式。具體分以下幾種: 1) 通報表揚。 2) 大會表彰。 3) 頒發《榮譽證書》。

4) 記功(記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質獎勵:

1) 記特等功(獎勵金額:200—1000元)。

2) 晉級(指對獲獎者在原工資或職務基礎上調升工資或職務)。

3) 嘉獎:指對符合條件的員工,除給予精神鼓勵外,還給予一定物質方面的

獎勵(金額:100—500元)。

4.1.3獎勵基金的來源及構成:

①公司各種經營創收按比例計算提獎勵作為基金。 ②公司有償服務按比例計提作為獎勵基金。 ③其他可列為獎勵基金的費用。 4.1.4獎勵權限:

①對部門主任以下人員的獎勵,由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及保安隊長按照規定條件提議(填寫《員工獎勵申報表》并附事跡材料,下同)。經管理處主任或部門經理核實,公司人事行政部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由所在部門或管理處協同人事行政部組織實施。

②對部門主任 (含)級以上人員的獎勵,由各部門經理提議,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 4.1.5獎勵的條件:

①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按程序報批后,可給予記特等功、晉級或嘉獎: 1) 對改革企業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及對公司經營發展作出重大貢獻者。 2) 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聲譽并受到了商戶高度贊揚者。 3) 保護商戶及公司財務(價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損失或事跡特別突

出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者。

4) 管理有方,在員工中具有較高威信并使本部門或本管理處工作業績突出者;

5) 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者。

6) 檢舉揭發行賄受賄及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為公司挽回損失及名譽者。 7) 尊老愛幼、見義勇為、拾金(物)不昧,品行優良者。 8) 年終評比獲優秀員工、優秀管理干部稱號者。 9) 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者。

10) 預防機件故障或搶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證質量者。 11) 公司認為應該獎勵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按程序報批后,可給予精神獎勵: 1) 服從公司(部門)安排,任勞任怨、顧全大局者。

2) 品行端正、作風正派、不搞小集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者。

3) 嚴格照章辦事,工作勤懇、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者。

4) 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不貪污腐化、維護公司形象聲譽有功者。 5) 為商戶挽回較大財產損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戶書面表揚者。 6) 工作效率高,辦事快速、不拖拉推諉者。

7) 眼光敏銳,能及時判斷、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上報,協助解決

取得成效者。

8) 在本職工作中有創新意識,能創造性地完成本職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 遵紀守法,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10) 工作達到質量標準,無差錯、無庇漏、無投訴者。 11) 公司認為應該獎勵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門一定要嚴格按照獎勵條件及權限實施各項獎勵,禁止按平均主義和假申報。否則,對部門負責人及推薦人予以相應處罰,嚴懲者予以降職、撤職或辭退。

4.2 員工處罰: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做到“獎罰分明,有法可依,公正嚴明”,特制定以下規定。 4.2.1員工過失處罰類別:

①“A類”過失處罰——罰款10—100元(以整數計,下同)。 ②“B類”過失處罰——罰款50—500元(同上)。

③“C類”過失處罰——立即予以撤職、解約或辭退,且無任何經濟補償。 4.2.2處罰權限同獎勵權限。 4.2.3處罰的條件:

①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A類”過失處罰(輕者予以通報批評,嚴重者將予以書面警告):

1) 未按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 代(托)人打卡者。

3) 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批準而私自倒班者。 4) 工作時間扎堆聊天,高聲喧嘩或出言污穢者。

5) 工作時間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說、雜志,聽收錄機以及做與工作無關的

事,情節較輕者。

6) 在公司禁煙區吸煙或亂扔果皮、紙屑、包裝廢棄物等者。 7) 怠慢商戶或在與其打過招呼置之不理者。 8) 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及用語者。

9) 私自動用機電設備、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損失者。 10) 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記錄者。 11) 未經批準擅自將公司物品借給他人使用者。 12) 私藏(拿)公司物品占為已有者。

13) 破壞物業轄區內公共設施、設備、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以及損壞公司形

象的行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報者。

14) 上班時間在電腦上打游戲或上與工作無關的網站。 15) 違反規定浪費、損壞、丟失公物者。

16) 違反公司其它規定,適用于“A類”過失處罰情況時。

②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B類”過失處罰(嚴重者予以記過、降級、罰款處理):

1) 一個月受到兩次或一年內累計三次A類過失者。

2) 因工作失誤,工作質量、服務態度不佳引起客戶的有效投訴。 3) 與公司內外各種檢查人員爭吵、狡辯、無理取鬧、干擾執行公務者。 4) 擅離職守2小時以上者,未對工作造成損失者。

5) 上班時間擅自離崗,串崗以及容留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崗位者。

6) 蓄意破壞、損壞、偷竊公物或商戶物品者,或利用公物發泄工作不滿者。 7) 毀壞公司財物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損失照價賠償)。 8) 保安人員非當值時間穿保安制服或攜帶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 公司統一安排值班,不到崗或脫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崗未造成嚴重后

果者。

10) 違反操作規程,情節較輕者。

11) 不接受公司處罰者(必須是合理、合適的處罰時)。 12) 未經批準,私自復印或向外傳播公司文件、資料者。

13) 違反公司其它規定,適用于“B類”過失處罰情況時。

③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C類”過失處罰(立即予以撤職、解約或辭退,且無任何經濟補償):

1) 一個月受到兩次或一年內累計受到三次“B類”過失處罰者。 2) 月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者。 3)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內部團結者。

4) 在公司內打架斗毆、聚眾鬧事、消極怠工、玩忽職守,干擾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5) 散布謠言、謾罵、恐嚇、中傷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有損公司形象者。 6) 發表與公司精神、會議決議以及文件等相違背言論,造成不良影響者。 7) 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頂撞、態度野蠻,不服從管理者。 8) 不服從公司人事安排、崗位調動者。

9) 直接或間接向第三者泄漏有關公司業務、財務、交易事務詳情或任何有關

公司之業務秘密者(即屬“秘密級”以上文件資料;造成損失的予以賠償)。

10) 利用公司資源或利用工作時間干私活。

11)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或《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者。 12) 違反勞動合同者。

13) 惡意毀壞公司財物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損失由當事人賠償)。 14) 直接或間接收受任何與公司業務的任何人士、公司或機構之任何傭金、回

扣、商情(業務)偵察費、賞金、禮物或恩惠,不論是以金錢及其他方式 (情節嚴重者送交當地公安機關依法起訴)。 15) 利用職務之便,搞自己的生意經營者。 16) 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17) 仿效上級簽字,盜用公司印章以及涂改有關證明、工作記錄和搞假材料、假證明者。

18) 貪污受賄,向商戶索取財物者。

19) 違反公司其他規定,適用于“C類”過失處罰情形時。

4.2.4過失處罰權限及執行程序:

①主任級(含)以上管理人員可簽發“A類”和“B類”過失單,經理級(含)以上管理人員可簽發以上三類過失單。

②過失單一式二聯,一聯交過失者本人,另一聯交人事行政部登記匯總(需本人簽名),處罰金由當事人直接交現金。

4.2.5過失單的簽發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公正、公平。嚴禁公報私仇、夸大事實、濫簽濫罰,否則,當事人有權向公司職能部門上訴,一經核實,簽發人將受到相應處罰。

物流公司獎懲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一、考核實行全面檢查和查閱基層臺帳、各類統計報表、調解文書存根與回訪相結合,以查閱檔案、材料為主的方式。

二、考核內容分為:

1、人民調解:主要包括各級調委會組織、制度是否健全,人民調解文書制作、調解案件卷宗裝訂是否規范,調解員培訓、教材是否落實,調解員工作證是否齊全等。

2、民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主要包括排查工作制度是否健全,重大節日和“兩會”期間的重點排查是否落實,有無群眾集體或越級上訪事件,重大矛盾糾紛調處是否及時、有效。

3、安置幫教:主要包括安置幫教組織機構、制度是否健全,幫教隊伍培訓是否落實,刑事解教人員檔案建設是否規范,幫教率、農村安置率和城鎮安置率是否達到上級的要求,“兩勞”回歸人員重新犯罪率是否低于上級規定的標準,排查管理是否按照上級的要求進行落實。

4、普法依法治理:主要包括組織機構是否健全,普法規劃和計劃是否落實,鄉鎮(街道)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普法計劃是否落實,普法教材和普法宣傳員培訓是否落實,協助鄉鎮(街道)是否與村(居)、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簽訂了普法依法治理責任書。

5、社區矯正:主要包括組織機構、制度、職責是否健全,矯正方案、日常監督管理措施是否落實,各類統計報表是否完整、準確、及時,矯正對象的檔案是否建立等。

6、“12348”法律服務專線:主要包括組織機構制度是否健全,

1 值班人員在崗是否盡責、電話記錄是否齊全、上門服務是否及時。

7、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主要包括組織機構制度是否健全,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軍人軍屬涉法案件是否免費提供服務,為軍烈屬上門提供法律服務的措施等。

8、報表報送:主要包括各類統計報表是否完整、準確、及時。

三、考核實行百分制。其中,人民調解為15分;民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為15分;安置幫教為15分;普法依法治理為15分;社區矯正為15分;“12348”法律服務專線為10分;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為5分;報表報送為10分。其他工作屬于加分項目。

四、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三個等次。第一至三名為優秀,最后一至兩名為合格,中間數名為良好。

五、區(縣)局每年對考核為優秀單位的所長和有關人員予以通報表彰。擬向市局報送集體或個人三等功的,其業務考核必須為優秀。

六、連續兩個月考核居末位的,所長和其他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區(縣)局組織的培訓班。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的,本業務工作考核記為0分。

物流公司獎懲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為保證公司各種制度的有效實施,公平、公正地評價每一位員工的工作表現,真正做到有效激勵,獎懲分明,特制定本辦法。

(二)、原則

1、據實的原則 獎勵和懲處要有充分的原因和清楚的事實依據;

1、恰當的原則 獎勵和懲處的輕重要與貢獻的大小或所犯過失的程度相符;

3、激勵的原則 獎勵和懲處后要讓員工知道繼續努力的方向、改進的目標和應遵守的規定;

4、及時性原則 當獎勵時則獎勵,當處罰時則處罰;

5、申訴的原則 對于獎勵或懲處事項有異議進,當事人或有關人員有向上級領導申訴的權力。

(三)、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四)、獎勵工作程序

1、獎勵項目 1)、全勤獎

入職1年以上,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的員工。 2)、優秀員工、優秀團隊獎

季度、評選獎項,用于對員工或團隊的突出表現和高工作標準的褒揚。(不含部門經理及以上員工) 3)、業績貢獻獎

不定期評選獎項,對于為公司帶來(或提供信息)大單客戶,并與公司簽單成功者進行表彰。 4)、優秀管理獎

評選獎項,用于對精通業務,且具備管理意識,能成功帶領團隊取得優異成績的管理人員進行嘉獎。

5)、其他獎勵: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① 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1 ② 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③ 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④ 改進管理成效顯著; ⑤ 培養和舉薦人才。

6)、獎勵分為特別獎和不定期即時獎勵,特別獎須由所在部門推薦,人事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獎勵方式為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狀,獎金。同時公司規定管理人員可對職員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等給予即時獎勵。

2、獎項實施程序

1)、定期評選獎項(如季度、優秀員工獎、優秀團隊獎等)由人事行政部在每季(年)末通知各部門報部門預選人選及提交相關材料。

2)、不定期評選獎項(如突出業績獎)則根據具體實際發生情況,由人事行政部或部門經理倡導開展。

3)、預選人由部門提名,說明員工或團隊獲獎原因及主要事跡,并填寫《員工獎懲表》。

4)、按權限審批:由人事行政部匯總,并報總經理審批。 5)、審批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實施并記入該員工內部檔案。

3、獎勵方式 1)、物質獎勵

① 一次性現金獎勵

適用于各種獎勵項目,由公司根據個人或團隊的貢獻大小來確定(100元-2000元)

② 同職級工資上浮

一年內獲獎三次以上、優秀員工獎、優秀管理獎獲得者,可獲得同職級工資上浮一檔 ③ 晉升

公司管理層崗位空缺時,可提撥業務技能熟練同時有管理能力的員工 2)、非物質獎勵(可視情況與物質獎勵搭配使用或替代使用)

④ 通報表揚:在企業文化宣傳欄發通告表彰

2 ⑤ 技能管理培訓:受獎勵者可參加其它崗位技能培訓、管理培訓及為更高級別員工舉辦的培訓。

(五)、懲處工作程序

1、懲處項目 1)、誡勉

用于懲處輕微過失,由直接上級給予口頭上的警告,及時指出缺點或不足,使其引以為戒。 2)、口頭警告

用于懲處一般實質性質的違規行為和工作表現,使其能充分認識到應負的責任。 3)、書面警告

用于懲處影響惡劣,性質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和工作表現,使其能充分認識到應負的責任,并處以罰款100元—200元不等。 4)、降職、降薪

公司實行末位淘汰制,連續6個月在部門績效評比中均在最后一名的員工,將采取末位淘汰制對該員工進行淘汰。 5)、罰款

對公司造成影響較大,性質較為惡劣的行為,直接或間接影響到企業經濟及社會效益的,除按懲處項目進行懲處外,還要對責任人實施經濟罰款。 6)、辭退

根據懲處條例,達到辭退條件的員工,公司將處以辭退及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2、懲處實施程序 1)、核查事實

發現或知悉員工違紀,直接上級、相關部門、人事行政部應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 2)、記錄確認

查明事實后,直接上級或間接上級應與當事人進行談話,并由人事行政部門作為第三方證人,筆錄結果并經各方簽字確認,記入員工檔案。

3 3)、連帶責任

員工有較重大的過失行為,給公司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或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在處罰直接責任人的同時,要追究直接上級及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或間接責任。

3、具體違紀罰則

1)、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誡勉:

① 儀容不雅或不符合公司著裝要求;

② 行為不檢,對他人不禮貌,有損公司聲譽者;

③ 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打鬧、奔跑、擲物、使用不文明語言的; ④ 在客人面前做不雅動作的;

⑤ 未能保持工作臺或工作場所的整潔。 ⑥ 使用內部電話辦理私人事務。

⑦ 工作時,收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瀏覽與工作無關網站的。

⑧ 隨地吐痰,亂扔垃圾或亂寫亂畫,破壞衛生整潔。 ⑨ 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以內的。 ⑩ 不充分利用工作時間,工作效率較低的。 11 工作時間私人電話較多,時間較長的。 12 浪費辦公用品或材料的。

13 私自傳播影響工作正常運行的負面消息的。

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口頭警告處罰,并處以罰款10元:

① 工作時間帶領小孩來上班的。

② 未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每天下午班后未關閉電腦、飲水機、照明燈等相關設施的所有電源者;未關好門窗者。

② 工作時間睡覺或表現懶散,擅離工作崗位或未經許可在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③ 違反公司儀容儀表規定,穿拖鞋、吊帶衫、奇裝異服者。

④ 未按時完成公司及主管交給的工作;不服從組織安排的,情節輕微者。 ⑤ 工作時間干擾其它員工的工作情緒和工作,情節輕微者。

4 ⑥ 私自讓非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內,或讓非工作人員使用電腦者。 ⑦ 不經檢查或擅自卸載防病毒程序而造成病毒傳播,致使工作電腦系統癱瘓者;

⑧ 使用人和物品監管人將本公司辦公器材、用品,借給非本公司員工使用者。

11. 上班時間不在指定區域辦公內,無公事而私自串崗或脫崗者。 12. 員工之間在工作場所吵架、打架,情節輕微者。

13. 擅自竊取他人機密資料或侵犯他人隱私,任意翻閱不屬于自己負責的文件、賬簿表冊或函件,情節輕微者。

3)、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書面警告處罰,并處以罰款100元(含100元)以下,處罰記錄將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① 故意不服從或不按公司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程序工作,后果嚴重的。 ② 將公司財產(辦公用品,報表)帶出公司,泄露管理級會議內容。 ③ 未經允許,擅自安裝計算機系統服務器軟件、網絡監控軟件或網絡硬件設施,或自行安裝音響、播放器、游戲軟件、娛樂設施者,罰款20-50元。

④ 嚴禁煙火處吸煙者,罰20元。 ⑤ 月曠工達三次者,罰款100元。

⑥ 故意不按時完成公司及主管交給的工作;不服從組織安排的,造成公司經濟及時間損失的,罰款100-200元。

⑦ 工作時間干擾其它員工的工作情緒和工作,犯有任何可能危害其它員工和客戶的錯誤行為或失職情況者,罰款100元。

⑧ 員工之間在工作場所吵架、打架,情節嚴重者,罰款200元。 ⑨ 利用職權收取回扣、賄賂,損害公司利益,情節輕微者,沒收所得并罰款200-500元。

⑩ 當班聚眾鬧事,煽動或參與怠工或罷工,罰款200元。

11 遺失公司財產或損壞公物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況罰款200-1000元。 12 偽造申請或提供不真實的資料,欺騙公司,罰款100-200元。 13 對同事和客戶使用不文明語言的,污辱性的語言(如性騷擾),罰款100-200元。

5 4)、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以辭退處分,公司不承擔任何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同時公司將保留追究經濟賠償的權力。情節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① 年內累計三次書面警告的;

② 員工連續曠工超過七天,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五天者

③ 盜竊公司或同事財物或未經批準挪用公司錢財,查明屬實者,追回公司經濟損失,并同時處以罰款500-2000元;

④ 故意損毀或侵占公司財物(如:偽造報銷單、收據等),給公司造成五千元以上損失,并同時處以賠償損失及罰款500-2000元

⑤ 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報表或數據,同時并處罰款100-500元。 ⑥ 利用職權收取回扣、賄賂,損害公司利益,情節嚴重者,沒收所得并罰款200-1000元。

⑦ 在公司屬地內攜帶或使用麻醉劑、危險品、槍支或其它管制刀具者;吸食毒品者;必要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⑧ 未經公司允許,在其它公司兼職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的; ⑨ 外泄公司之內部政策或其它有關業務商業秘密的; ⑩ 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損害的

11 違反消防規定導致火災,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并處賠償經濟損失。

(六)、辦公紀律管理 出入管理

(1)任何員工外出時(包括公出、出差等)須事前由本人填寫外出申報單,在外出申報單上詳細注明外出事由、地點并寫明外出時間段,內容填寫不明確、無簽字手續的外出單視為無效,其外出作事假處理。

(2)員工外出辦事由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外出由總經理審批,員工外出前將外出單交到人事行政部方可外出。確因領導工作安排、突發事件臨時外出而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時,需在回到公司的4個小時內補全手續并交到人事行政部,否則一律作事假處理。

(3)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員工審簽外出單時,必須嚴格審核,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經查實,對當事人罰款100元,部門經理罰款50元,并通報批評。

6 (4)人事行政部對各部門人員因公外出單的真實性有核實的責任。

(七)、辦公現場管理 1.部門辦公現場管理

各部門應認真維護本辦公室清潔衛生,保證辦公桌面、文件柜、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電話等無灰塵和污漬,無人使用或外出人員的辦公桌由所屬部門其他人員負責清潔整理。 2.個人辦公現場管理

(1)每個工作日上下班前5分鐘為個人清潔時間,必須做到個人辦公現場整潔,避免辦公桌上雜亂無序,在勞動紀律巡查中個人辦公現場不符合要求的,對當事人處以10元/次的罰款。

(2)短時間離開辦公區域或外出,應將桌上物件稍作整理,重要材料放入抽屜中;下班時間將電器類、電源、門窗等關閉后,方可離開,下班未關閉電腦、燈及其他電器者,對當事人罰款10元/次。

(3)員工應愛護公共設施,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4)員工應講究語言文明,在辦公場所內應保持安靜,在商談工作中應盡量小聲或到會議室、接待室進行,不得妨礙他人辦公。

(5)在工作時間內,任何人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或串崗、與他人閑聊或嬉笑打鬧或看與工作無關的資料,違者罰款50-200元/次。

(6)上班時間睡覺、外出閑逛購物等罰款100元/次,上班時間打游戲、瀏覽無關網頁,看視頻、炒股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罰款100元/次,還將視其情節輕重,由公司另行處理。

(7)辦公區域內外,嚴禁亂丟煙頭、紙屑、雜物、隨地吐痰等,一經發現罰款10元/次。

(8)公司辦公區域均屬無煙區,違者罰款20元/次。 3.處罰規定

(1)各項涉及辦公紀律的罰款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開具處罰通知單,由當事人直接交到財務部,并憑交款收據至人事行政部登記銷號。如兩個工作日內不交者,人事行政部直接將處罰通知單交財務部在其工資中少發相應個人收入。 (2)財務部建立處罰登記臺賬,嚴重違反崗位紀律者,由公司另行處理。

物流公司獎懲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

公司每周基本工作時間為40小時,每天8小時,辦公室工作人員的正常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8:00)中間一個小時的用餐時間,其他部門工作人員根據班次的工作安排,做五休二或做六休一。

2、午餐時間:在正常工作日的12:00至13:00 之間。

3、考勤

⑴員工上、下班采取打卡記錄方式??记跁r間紀錄作為考核員工出勤考核的依據。 ⑵主管及以上人員打卡時間為08:45之前、18:15之后

⑶嚴禁代打卡。如有代打卡情況發生,當事人雙方各罰款100元。

4、遲到與早退

⑴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打卡以及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打卡的,一律以缺勤時間處理,最小計算單位為1小時。

⑵工作時間不足8小時的視為早退。如員工事先不請假,事后又不補假或者無正當理由請假未獲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缺勤時間均為曠工。

5、請假

⑴因生病等不得已情況下造成缺勤,應于上班之前2小時打電話向項目營運經理請假并通知您的直接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清楚地說明您缺勤的原因,以及何時才能到崗等情況。到崗后,請及時補填《請假單》由項目負責人交人事行政部備案,如是病假,要提供醫院開據的病假單、掛號單、病歷卡、付款憑證,未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⑵事假可以用年假抵扣,最小計算單位為4小時。

6、曠工

⑴員工上、下班無故不考勤,視為曠工。 ⑵無正當理由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視為曠工。 ⑶請假未經核準擅離職守者,視為曠工。

⑷曠工一律無薪,曠工一天以扣除3天的固定薪資,以此類推。連續3天曠工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者,年度曠工10 天以上則(含10天在內)公司將給予辭退處理。

7、外勤 ⑴員工因公造成遲到、早退、不考勤或上班期間有事外出如拜訪客戶等,均須提前在OA系統里面填寫外出申請,由上級領導同意后轉于人事行政部備案后方可外出。同時請告知身邊同事,若在此期間有外來人員來訪、來電,身邊同事應記下來訪者的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及來訪事由。

⑵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的,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員或者項目營運經理,并于事后補填。未經批準擅自外出又無及時通知者以曠工處理。

8、加班

⑴為顧及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工作效率,無特殊緣由不鼓勵員工加班。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嚴格執行提前申請加班制。如確因經營和工作需要加班時,加班需求提出者需至少提前1小時前,以OA形式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包括加班人,預計加班的時間,加班事由等)。

⑵工作日加班正常下班時間2小時以后以及節假日加班,采用調休的方式進行補償,最小計算單位為1小時。主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加班者需填寫《調休單》,由主管領導簽字后交人事行政部備案,加班時間以主管領導確認簽字的時間為準,累計8小時可以調休一天,調休時間有效期截至當月月底。

9、考勤記錄反映員工對工作的責任心以及遵守勞動紀律的概況,同時被列為年終獎金發放與薪資調整的考核范疇。

二、請假規定

1、請假單使用方法:由請假人詳細填寫姓名/部門/請假類別/事由/期限,請直接主管簽字批準后送至人事行政部存檔。

2、請假1天內由部門主管或經理批準,1天以上6天以下的(含6天在內)由項目營運經理批準;6天以上的有人事行政部經理批準。部門主管請假由項目營運經理批準。合理病假或事假連續2周以上,按不在職處理,可保留其職位; 超過1個月以上部門經理可上報人事行政部經理視情況決定其去留。

三、假別

1、法定假期:元旦、春節、五一節、國慶節、中秋節、清明節、端午節。

2、事假:因事必須本人處理,給予事假。事假必須由部門主管或者經理同意,非有特殊事故,一次不得超過三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

3、病假:員工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須于上班時間去醫院就診,或經醫院診斷須在家休養或住院治療的,可請病假。員工病假以病假工資計算,病假兩天以上(包括兩天)的病假須有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病休或住院證明,無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病假工資計算方法:以薪資制度為準。

4、醫療期:醫療期是指公司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公司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時限。員工實際工作年限決定醫療期的長短: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后,醫療期為1個月,醫療期滿,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用人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5、婚假:正式員工結婚可享三天帶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的初婚夫妻,增加七天帶薪婚假(男年滿25 周歲、女年滿23 周歲的初婚為晚婚。初婚年齡的計算,以結婚證書上批準的日期為準。)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榧俨缓澕偃?,可分段申請,應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12 個月內休完,逾期不補。請婚假需檢附結婚證書?;榧傩柚辽賰芍芮疤岢錾暾?。

6、產假:

⑴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已婚女員工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天;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符合晚育年齡者(女員工年滿24 周歲的初育為晚育。晚育年齡的計算,以孩子出生的日期為準。),增加產假三十天。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產假為連續假,不得分段申請,此產假期間涵括一切節假日,不另補。產假之起始日由員工自行決定,但不得遲于生產日。

⑵男方給予三天帶薪陪產假,享受三天假期的男方必須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過孩子的再婚者。

⑶生育保險:女員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補貼等生育保險待遇的,公司不再支付生育期間的產假工資。如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公司將發放其基本工資。

⑷哺乳假:女員工在嬰兒周歲前每天可享有1 小時的有薪哺乳假。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

⑸一旦懷孕,請立即通知直接主管,并將有關懷孕及預計分娩期的醫院證明提交給人事行政部。產假需于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⑹喪假:員工因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喪亡可請三天帶薪喪假,喪假不含節假日。如需去外地料理喪事,可適當給予路程假。 ⑺年假:員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后第二年可享有帶薪年假。服務滿一年者,給假5天,經理級(含經理級)以上人員享受年假7天,從第二年的1月份開始算,如未到1月份,則從第三年的1月份算起,此后每年增加1天,最多二十天止。年假以不妨礙工作為原則,應于事前依請假程序提出申請。但同一部門不得同時兩人休假,以年資深者優先。為配合休假之有效運用,年假須于當年度休完,逾期未休完之假期作廢,若應公司業務之需求而導致未能如期休完者則可申請延休,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延休之年假須于來年的上半年度前休完。

第四條 獎懲制度

一、獎勵條件:

1、努力鉆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新發明、創造、改革、提高有 顯著成效者。

2、愛司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創造優異成績,被評為年度先進者。

3、努力拓展業務,積極開拓市場銷售,對營業有特殊貢獻者。

4、在為賓客服務中,深入細致,熱情周到,使賓客深感滿意而受到贊揚、感謝、為企 業贏得榮譽者。

5、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超額完成企業指標和工作任務者。

6、忠于職守,廉潔奉公,模范地遵守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表現突出者。

7、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證明行之有效者。

8、拾金不昧,品德高尚者。

9、防患于未然,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堅持原則,見義勇為,敢于與不良傾向和違法亂記行為作斗爭者。

10、在防盜、防火、防各種意外事故中有突出貢獻者。

11、在節約水、電、氣、油等能耗物資和經營費用等方面成績顯著者。

12、幫助賓客解決危難,妥善處理客人病傷,受到客人表揚者。

13、為維護企業利益、榮譽、信譽,致使自身遭受損失或委屈者。

14、相當于以上獎勵條例的其它行為者。

二、 獎勵方式和辦法

1、獎勵方式: ⑴口頭表揚 ⑵通報表揚 ⑶授予獎狀或稱號 ⑷授予獎品或獎金 ⑸授予總經理特別獎 ⑹晉升工資。

2、獎勵辦法: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部門報書面申請至總經辦批準,人事行政部執行。晉升工資資歷,書面上人事行政部審批后實施,表現特別優秀,需用公司名義進行資歷的,由部門根據書面申請,給公司總經理批準確性后,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實。

三、違紀處分

為了加強全面質量管理,確保服務質量和工作標準,保證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 違紀處分種類——違紀處分包括紀律處分和行政處分。

1、紀律處分分為:批評、口頭警告、質檢扣罰、內部通報。

2、行政處分分為:書面警告、記過、留司察看、辭退、開除。

四、過失種類及處罰標準

員工有下列過失行為者,分別按甲,乙,丙三類進行批評和處分。

(一)、甲類過失:按公司全面質量管理體系相關規定,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口頭警告、50-100元的質檢扣罰和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可按乙類過失處分)

1、上班期間利用公司網絡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

2、上班時間違反著裝規定不佩戴銘牌;

3、儀容儀表不整潔;

4、上、下班不打卡到或遲到、早退,擅自離崗位、竄崗時間在10分鐘之內的;

5、當值時間吃東西、看書報、雜志、睡覺,情節輕微者等;

6、上班做私事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培訓工作需要例外)。

8、上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在20分鐘以上的;

9、違反工作餐規定;

10、違反員工集體宿舍有關規定。(嚴重者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處理)。

11、上班時間吸煙,或在禁煙區吸煙(特殊情況除外);

12、無故進入客用房間區域和其它公共場所;

13、未經批準私自帶親友進入營業場所;

14、高聲叫人、吹口哨、唱歌、喧嘩、聚眾聊天、追逐打鬧、勾肩搭背。

15、在可以看到的地方做不雅的動作;

16、吐痰、亂丟紙屑雜物、亂扔火煙頭;

17、丟失酒店財物;(并按價賠償)

18、防疫、安全守則、消防安全規定或崗位職責、操作規章等有關條款。

19、不禮貌、受到賓客投訴情節輕微的;

20、擾斷工作、影響任務完成;(嚴重者可按乙類過失處理)

21、收人禮品或小費或私自處理客人丟下的財物(包括書報)情節輕微的;

22、類似上述性質行為。

(二)、乙類過失:按規定給予內部通報、記過和留司察看,并處100-300元質管扣罰,情節嚴重者可處加倍扣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可按丙類過失處分)

1、當月二次以上犯有甲類過失,仍無明顯改進者。

2、上、下班遲到、早退或擅離崗位,竄崗時間超過10分鐘在30分鐘以內。

3、吵鬧或粗言穢語擾亂經營管理秩序。

4、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公司財產或賓客財物損失、浪費和破壞(并根據情況予以賠償相關損失)。

5、散布虛假或誹謗之言論、 影響公司、客人或員工的聲譽。

6、搬弄是非、破壞團結、引起辱罵、情節輕微。

7、不尊重同事和上下級或不服從管理及不服從工作分配。

8、提供假情況,假報告。

9、私自使用公用設備和設施。

10、私配工作場所鑰匙。

11、上班時間喝酒或帶有醉態。

12、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13、未經同意改換班次和休息時間或不按請假程序請假(調休)。

14、超過工作范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發現公用物品丟失,損壞或其他事故不及時報告。

16、包庇壞人壞事或替他人開脫重大違規行為的。

17、下班前沒有與下一班做好交接工作而撤離工作崗位。

18、偷吃、偷喝、偷拿公用物品、客用品、除處罰外(并按商品最高售價進行賠償)。

19、超越職權范圍擅自作主或無關本職事宜隨便答復造成損失(并賠償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20、有其它類似上述性質的行為。

(三)、丙類過失: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和后果予以扣罰500-1000元并辭退或開除,及解除勞動關系。

1、當月有二次以上犯有乙類過失,拒不改正者。

2、遲到及早退60分鐘(含)以上,當月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

3、曠工當月累計超過3天(含)。

4、偷拿騙取公司、賓客或他人的財物;利用工作之便開黑帳,侵害顧客利益的,價值超過10元的。

5、威脅或傷害上司或同事。

6、毆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聚眾鬧事、煽動并參與斗毆事件。

7、做不道德或猥褻交易。

8、調戲或欺侮他人。

9、在公司內賭博或變相賭博以及進行其它帶有賭博性質的活動。

10、蓄意破壞或浪費公司各種設施、設備、物品和顧客財物。

11、撕毀或涂改各種原始記錄、帳單、單據、發票和利用已付帳單向顧客收費以及故意加收,中飽私囊。

12、私自向外人提供酒店的內部文件以及泄露酒店營銷,財務,人事,管理等方面機密的。

13、借公濟私、相互利用、損害公司利益。

14、對賓客態度惡劣、造成重大投訴。

15、頂撞公司最高管理層、無理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工作調動。

16、因過失引起物資積壓、滯銷,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價值超過5000元者)。

17、因管理不善指揮錯誤,玩忽職守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價值超過 5000元的。

18、違反國家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給予勞教管制的。

19、透漏自己的薪資給其它同事或打聽其它同事薪資待遇的。(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

物流公司獎懲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斗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現設備、安全存在重大隱患,并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1.對發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生輕傷事故后,對發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00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衛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追究設備崗位主管人員及設備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設備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設備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設備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設備的技術人員罰款2000元。視情節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生在企業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設備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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