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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區停車難的現狀

2022-12-29

第一篇:城市市區停車難的現狀

城市市區停車難的現狀、原因及對策分析

多管齊下解決城市市區停車難問題

民建桂林市委秦勝忠

一、城市市市區停車難的現狀隨著汽車在百姓生活中的普及,機動車輛數量增多,機動車停車難問題開始顯現出來。在很多城市的行政單位、商務辦公場所、飯店賓館、餐飲娛樂場所、車站碼頭、電影院、醫院、風景名勝景區、公園、商業購物中心、大型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大型公共場所要么沒有停車場,要么就是車位始終不夠用。不少車主為了找一個停車位常常開著車在一個地方接著一個地方的找。要是到了周末,很多的公共場所就更難找個車位。由于停車問題的不到解決,機動車輛亂停放問題也隨之增加??梢哉f,停車難誘發了不少車主的亂停車行為;反過來亂停車行為也加劇了停車難問題。“停車難”緊跟“行車難”已成為當前困擾很多城市道路交通發展的又一個普遍性的問題。

二、造成城市市區停車難的原因

(一)、硬性規定沒有得到落實,停車車位特別是公共停車位嚴重不足。國家建設部曾對城市停車場與建筑占地面積的比例作了硬性規定:辦公樓每1000平方米建筑面積要建2.5至4.5個停車泊位,商場每1000平方米建筑面積要建2至2.5個停車泊位,普通住宅每100戶要有10個停車泊位。但政府部門對有關市政法律和法規的落實程度不高,對建筑行業的監管上存在漏洞。不少大型建筑在建設時沒有按上述相關規定的配點標準建停車場。一些車位連業主的停車需求都不能滿足,也就無從滿足其他車主的停車了。以小區為例,舊有小區在興建時考慮不周全,沒有考慮到汽車數量的增長速度,因此沒有配備相應的車位,現在若想通過改建停車場或犧牲綠地等都不可行,小區停車難一時難以找到有效的解決方法。

(二)、現有停車車位空間分布過于集中,影響正常停車。很多城市市區現有停車車位主要集中在中心繁華地段。而在人員流動相對較少環線以外的城區,卻很少停車車位。像區域面積較小、地市中心繁華地帶、大型商業網點集中的商業區、行政區,因吸引了大量車流、物流和人流,交通向心力較大,車位緊張,停車難度就更大。越是向市中心靠近,停車難的問題就越是明顯。很多車主在市中心停車遇到停、取時間較長;取車時可能發生由于設施故障而取不出車的情況。

(三)、重建設輕管理,建好的車位被挪用、閑置現象嚴重。目前凡是社會停車場和臨時占用道路的停車場,其管理權歸屬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這些停車場的性質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不得任意改變。作為經營停車場的管理單位,存在著多頭管理、各自為政的問題。

在道路范圍內的臨時停車場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不一致。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內部的停車場無人負責管理,無人監督執行,有的停車場甚至挪作他用,改變了停車場的性質。不少單位車位閑置、挪用現象嚴重,都不同程度存在著停車場挪作他用、改為商場超市和倉庫。一些酒店擁有自用大型地下停車場,滿足自己停車都綽綽有余,但卻沒有向外界開放營業。

此外,部分停車場的管理人員僅限于收取停車費,較少參與停車管理。由于管理人員疏于管理造成停車人的隨意停車,停車場內無序停車、道間停車、彎道

停車的現象比較普遍,使得停車場不能得到有效利用。

(四)、一些車主安法制觀念、公德意識淡薄。有的車主為圖方便在停車場門口上隨意停車,甚至把車停在了通道上;還有的些車主只顧自己停車,往往一個車占了一個半車位,留給其他車主的半個車位,讓后來的其他車主停也不是不停也不是。另外,一些車主把車輛停放在臨時停車點或道路上,去辦事或逛街,甚至停放過夜,長時間占用公共資源,造成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較為嚴重。很多這樣的亂停車行為,不僅影響城市交通,也加劇了停車難問題。

三、解決城市市區停車難問題的對策

(一)、加強規范,出臺鼓勵政策,多元開發,擴大城市停車位數量。

1、規范城市建設行為,嚴格按照供需要求合理建設停車位,也是確保城市建設中的停車位滿足車主需要的必備條件。其中,對行政辦公單位、商務辦公場所、飯店賓館、餐飲娛樂場所、車站、碼頭、大型體育館、運動場、電影院、醫院、福利院、風景名勝景區、公園、游樂園、民居住宅、商業購物中心、服務樓館、大型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倉庫等場所,應該按有關規定要求和需求配建停車場、停車車位。促進商業格局合理化分布,改變中心商業區過于集中的狀態,加強各區大、中型商場建設,促進購物人流分散。

2、建立和完善“停車配套審批、竣工驗收和停車場管理”等法律法規,完善停車業管理系統,為停車業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依據;改建、新建建筑物應提高停車位配建標準;加大對停車配套建設的檢查力度,對已挪作他用的,應要求開發商限期恢復停車場用途。

3、政府部門出臺鼓勵公共停車場建設的政策,采取優惠政策,吸引各方資金渠道,多形式地參與停車場(庫)的建設,扶植停車場建設走產業化的道路,實施“誰投資、誰建設、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政府對經營者實施監督和調控。

4、積極提倡多元化經營,采取融資貸款、土地征用、稅費征收、規劃設計、市政配套等各方面的優惠政策和獎勵辦法,適度引導鼓勵建設停車場點;運用市場觀念和手段,按市場化運作,以融資、招標和出讓經營權等方式建設停車場,積極運用“BOT”(建設—運營—轉讓)或“BTO”(建設—轉讓—經營)等多種建設模式對大型停車場招標建設,籌集停車場建設資金。

5、采取積極措施詳細考察市區各路段路況,在不影響交通和車流人流的情況下,在一些單行線或道路寬廣的路段擴大臨時停車位,方便車主就近停車。建立幾個有公益特點的大型停車場,以超低價吸引消費者,并提高公交車的運行速度和效率,讓車主將車停在市中心以外后換乘其他交通工具。這樣不但有效地保障了停車空間,及時改善了城市中心的交通狀況,降低了道路通行壓力,同時也降低了有車族的用車費用支出。

(二)、發展停車經濟,解決車位閑置和挪用問題。一般情況,地面停車場的平均造價為2.5萬元/車位,其中市區公共車庫為5至7萬元/車位,多層機械立體停車庫6至12萬元/車位,地下車庫高達20萬元/車位。在短期內,很多城市還無法建起一批大型停車場,利用好當前現有的停車資源就成了當務之急。利用好商鋪和商廈周圍建設好的停車場,發展“以車養市”的“停車經濟”不失為解決很多城市停車難問題的“良方”。停車車位缺口越大,“停車經濟”發展潛力越大。如果我們的商家能夠利用好這樣的機會,把很多閑置、挪用的停車車位利用起來,發展停車經濟;那么,無論對于繁榮商業還是對于解決停車難的問題,

都有巨大的幫助作用。

對于停車設施的經營管理,應適時引入和發展適合城市經濟發展的公司制經營模式。

1、現有停車場所在收費價格和管理上應該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進行調整。如商業區的停車場收費,與老百姓的實際生活水平相適應,對確實偏高要適當調整;而小區內的停車場,尤其是閑置的地下車庫,與其高價閑置,不如根據實際情況降低收費標準,以促使更多車主選擇地下車庫,提高現有資源的利用率。

2、停車收費價格應該放開,采取階梯式收費標準來調控停車需求,即城市中心區停車收費標準高一些,非中心區標準低一些,按不同位置、功能等以“位”論價,以“功能”定價。盡可能的解決“有車有位”的問題。

3、按照“路內高于路外,中心高于外圍”的原則,調整占路停車收費標準,建立區域停車分級收費制度,實行計時、分段收費,鼓勵短時停車。對于路內停車在不同的時段和路段,采取不同的停車收費標準,提高停車泊位周轉率和使用率,并將占路停車最大限度地引入停車樓。

(三)、建立制度、科學管理,利用好停車車位資源。在建停車場的同時,也必須加強對停車場的管理,完善現代化管理體系和手段,科學分配好停車車位資源。從宏觀和微觀上,分別保證停車資源得到有效管理。

1、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停車場(庫)管理法規、停車經營管理措施及處罰監督機制,保證在管理及處罰方面有法可依。

2、建立起相關的停車政策保障或靜態管理辦法,允許成立停車場物業管理公司,確保每一個建成的車位都能物盡其用,保證其覆蓋地半徑內的車輛一律可以入場(庫)停放。特別是對于一些臨時停車位管理,要適當采取限制手段,避免一些車主長時間占用緊缺的停車資源。

3、建立多功能、科學化、智能化的高科技停車管理系統,利用現代電子通訊技術,建立停車誘導系統。大型停車場之間要建立應急聯動機制,科學分配和調度停車車位,利用好現有的城市停車資源。

(四)、提高車主的文明意識,倡導文明停車。加大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力度,不僅讓眾多機動車車主,而且讓廣大交通參與者都知曉交通法規常識,并嚴格遵守。另外,要繼續加大對停車違法行為的整治執法力度,從嚴整治違法行為,規范停車秩序;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積極探索加強對違法停車治理的新路子,對違法停車等現象進行專項整治。

第二篇:烏魯木齊市市區停車難與停車收費舉報現狀調查

停車難與停車收費問題該如何解決?

——烏魯木齊市市區停車難與停車收費舉報現狀調查

近些年,老百姓的生活條件好了,買車的人越來越多。然而,車倒是買來了,開著也很順心,可是,卻遇到了一個大難題:停車難,同時引發了收費難。居民小區內車滿為患,甚至占了道;出去購物,商場前汽車卻排起了長龍;驅車上班,有的單位根本就沒處停車。怎么辦?總不能把車停在半空中吧?即便是我們想停在半空中,也要停的上呀。套用一句古文來形容當前停車難的問題:停車難,難于上青天。那么,停車難,又是如何形成的呢?又當如何應對和解決呢?

停車難的形成原因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現有停車車位嚴重不足。車輛增長速度大大超過原先的設計,而且既有建設對車位設置嚴重不足,特別是繁華區域,停車資源建設難以適應容積率大幅度提高的需要。據悉,國內汽車以平均每年15%的速度快速增長,而道路建設里程每年增幅卻僅為3%-5%,車路供需矛盾日益激化。通常情況下,機動車10%的時間在路上走,90%的時間停著。停車難就是一個城市發展所必需經過的一個階段,也是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

二是車位資源尚未充分利用。目前,很多社會單位設立的內部停車場為滿足自身需要,不對外開放,特別是晚間常常是"門里空空,門外滿滿",造成了停車資源浪費。另外很多修建的地下停車場等設施被挪作他用。就拿商場的地下停車場來說,本身地下停車場的修建就是解決停車難的一個好舉措,可是很多商場為了牟利,把停車場變成了“大型超市”、“商鋪”等等。所以,車也就沒有地方停了。

三是停車交通標識設施不足,沒有注明是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還是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找停車場所不便。

四是對車輛亂停亂放的交通執法不嚴格。就是不文明的停車風氣,導致亂停亂放,有的車直接就停到人行道上,有的干脆把店面給堵了。不僅小汽車亂停放,大貨車亂停放問題也比較突出。由于缺乏處罰力度,于是,很多停車資源被浪費掉了。

五是市場經濟杠桿作用未充分發揮。城市繁華地段與其他區域的停車價格差異不大,尚未完全利用停車收費的杠桿和調節作用,來調控停車需求。

基本情況:

現如今,每一個生活在烏魯木齊市區的人,都已切身感受到了這座城市越來越多的車和頻繁的交通擁堵。從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獲悉,目前,烏市機動車

保有量已突破30萬輛。而且,還以每個工作日的新車注冊量平均每天200輛的速度在快速增加。據不完全統計,首府機動車數量年平均增長速度達17.4%,而停車位僅有5萬左右。 每年道路的增長速度還不到4%——車輛增速與道路增速中的不平衡,也使得首府各主干道擁堵現象從點向面擴散。

據交警部門內部分析,302866輛機動車掛新A牌照上路,再加上新B、新C的外地車輛、掛臨時號牌車輛、特種車輛等,在首府道路范圍內流動的車輛在40余萬輛左右,其中,大部分的車輛都集中在主城核心區。因此,逢每日早晚高峰時段,首府各大商業區、住宅區、學校集中路段,都會出現周期性的車輛擁堵。

另外,首府公共停車場、占道停車位、商場門前停車位目前約有1.2萬個,主要集中在天山區、沙依巴克區、新市區、水磨溝區四個中心城區的商業區內,但集中的車流,導致中心城區仍有7~8萬個停車位的空缺。車輛的停放需求遠大于實際的停車泊位量,這也導致中心城區亂停亂放現象嚴重。

為了解決停車難問題。烏市停車場管理中心,今年新增3020個臨時占道停車位,停車泊位都是2.5米寬、5米長的標準停車位。主要集中在天山區、沙區、新市區、水區的36條主次干道、小區周邊、巷道等。

出行停車:熱點變難點

目前,烏魯木齊市區的停車位不足,已給市民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在中山路一飯店吃飯的顧客說:“這條大街路邊一共沒多少停車位,便道上也不讓隨便停車,一到了周末或節假日,來吃飯的人特別多,車也很多,為了吃個飯還得滿世界找停車的地方,太不方便了。”

停車位不足,加上有部分司機亂停亂放車輛,致使街道交通堵塞,而由此引發車輛掛擦等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在大西門和小西門一帶,若在平常的日子里,街道兩邊的車位就會停滿車輛,每到周六周日,很多車都在這里的巷子里不停地繞圈子尋找停車位。盡管交警部門為了解決停車難題,在這寸土寸金的商業區實行單向通行,但時至今日,要找一個停車位比到商店買東西難多了。

停車難引發收費問題:期待破解

停車難,難停車,這是繼行車難之后,在汽車時代留給社區建設和城市管理的另一新課題。與此同時,由停車難順延過來的關于停車收費的問題也因之凸顯,而且大有演化為城市發展必須逾越的一道障礙之勢。如何打破和逾越城市發展中的瓶頸和障礙,已引起社會各界及其相關各方的高度關注與重視。目前我市投入使用的臨時占道

停車場每小時收費1.5元,這是2004年制定的標準,已不適應現在停車收費的需要。 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2004年出臺了《關于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烏發改【2004】56號)規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要求停車收費將明碼標價。按照規定,停車場所應申領由市發改委統一監制的停車服務收費價目牌,明碼標價,并在入口處和繳費地點顯著位置公示服務項目、停車場地點、計費單位、收費標準、計費時段和舉報電話等。對不符合規定的價格違法行為,價格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按照規定,停車服務收費是指依法設立的停車場(位)對車輛提供有序停放和管理服務、維護靜態交通秩序所收取的費用。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由市發改委按照公平、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則和城市交通擁堵狀況劃分區域類別分類制定:機場、車站、旅游景點、固定專用停車場、道路兩旁設有專人或專用設施管理的固定停車位等,收費實行政府定價;住宅區停車場(位)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等建筑物紅線內的配套停車場,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按補償成本、依法納稅、合理利潤的原則制定價格。

今年一至三季度全市共受理各類價格舉報5千余件,其中關于停車收費問題的投訴就占了較大部分,我們對此價格舉報進行了大量的監督檢查,但由于現在實行的收費標準滯后,而且在收費手段落后及收費停車場規模有待提高的前提下,此類價格舉報投訴仍有上升的趨勢,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停車收費:有待政府引導

有這樣一個怪現象:雖然現有停車位嚴重不足,但現有的停車位有時候卻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如某商場現有的地下停車位100個左右,而且該停車場是對外開放的,市民購物時停車非常方便。但是你會發現,諾大的一個停車場里空空蕩蕩,只稀稀拉拉地停了不足20輛車,大部分車位是空著的。而走到商場外面,路邊卻排滿了違規停放的車輛,占用了車行道,阻礙了交通。

由此,從目前烏市一些收費停車場,特別是地下收費停車場里面空空如也的現狀,我們不難看出,大家還是喜歡方便快捷和便宜的停車位。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馬路永遠是最大、同時也是最便捷的“停車場”。因此允許大部分道路路邊停車,制定不同的收費標準,相信廣大車主也能接受,至少比現在每天滿頭大汗地找停車位要強。所以應該分地段,分時段制定不同的停車收費標準。

同時,收費程序以及收費標準應當做到公開透明,讓收費者收得心安理得,交費者交得心服口服,如此才能“打破”停車收費市場制約城市發展“瓶頸”。

按照“一車一個基本車位,15輛車一個公共車位”的國際通用標準測算,我市中心城區至少需停車泊位10萬個左右。但中心城區約有各類停車泊位5萬左右,停車泊位嚴重不足,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大量機動車亂停亂放,道路兩側占路違章停車現象十分嚴重,致使不少新建和拓寬道路通行能力大為下降。

停車收費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收費標準較低,沒有發揮價格杠桿引導出行,緩解中心城區交通擁堵的促進作用。據了解,國內大城市實行計時收費上海市一至三類地區占道停車,每半小時分別為7.5元、5元和3.5元;北京市一類地區占道停車首小時每半小時5元,第二小時后加價50%;廣州市一至三類地區占道停車,每半小時分別為5元、4元和2元。

幾點建議:

一、對公共資源,要充分利用現有的便道和路邊資源,只要不妨礙行人通行,不占用盲道,盡可能地規劃停車位置。而對于非公共資源,鼓勵企事業單位將停車空間向社會開放,鼓勵個人修建經營停車場。對一些將門前空地當作私產,據為已有的單位和商戶,在引導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必要時也應采取一些強制手段,迫使其將被占的公共區域重新開放,作為停車場。

二、適度建設公共停車場,作為配建停車設施的必要補充,提高停車服務水平,對于公共停車設施實行多元化投資體制,具體說,就是改變過去由政府一元化投資的模式,通過出臺支持政策、引入社會資金推進停車設施民營化,實現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形成促進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良性循環,強化科學管理、建立長效機制。當然,政府仍要設立專項基金,帶動停車設施的建設。并規定在不同區域采用不同的建設模式,以配建停車場為主,公共停車場和路內停車場為補充,根據各區域不同的停車需求、用地規劃及道路情況,合理規劃停車布局。其中,城市中心區由于用地資源緊張,公共停車場建設主要利用綠地、人防等設施改建,同時結合核心區內的舊城改造及時新建;外圍區用地相對寬松,應根據停車規劃提前考慮,并且在地區性詳細規劃中預留用地,為后續建設做好準備。

三、重新核定新的收費標準 在停車費收取上,應采用“分地區、分時段、分長短”的計費方法。按照“中心城區停車收費高于邊緣城區停車收費、同一區域道路停車泊位收費高于機動車停車場停車收費”的原則,考慮市民承受力,應采取計時停車為主、計次停車為輔的收費方式,實行不同區域有差別的收費政策,調整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在繁華地段、重要服務場所,十幾分鐘的臨時停放,不允許收取停車費用,鼓勵大家“有事快辦、辦完快走”,充分利用有限的停車資源。而對于私自

施劃“偽車位”或是擅自改變停車場用途的單位或個人,除要求恢復原狀外,還要對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處罰。

同時,要做好規范停車收費行為。一是根據城市發展情況、道路交通運行情況及停車收費政策實施的效果,適時調整差別化收費區域的范圍。二是加強道路停車經營企業管理,健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價格政策,嚴禁隨意少收或多收等亂收費行為。三是規范各類機動車停車場設置,統一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P”牌公示內容,在停車標志牌上標明經營性質、泊位數量、收費標準、時限、編號和監督電話等有關內容,規范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的明碼標價。四是結合城市軌道交通和公交場站建設,在外環線、快速路環線周邊規劃建設一批大型公共停車場,實行低價停車政策,鼓勵市民換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進入中心城區的機動車。

四、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及出租業。讓居民出行方便,隨時可以坐上公交車和出租車,這樣,就會減少私家車進入市區,緩解交通擁堵。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城區交通供需矛盾日趨尖銳,行車難和停車難及停車收費問題將會日益突出,并日漸成為社會廣泛關注。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努力。

第三篇:北京市區機動車停車管理現狀 、問題及對策問題及對策問題及對策概要

城市交通

Urban Transport of China 專稿速遞 1999年第 3期

10 北京市區機動車停車管理現狀 北京市區機動車停車管理現狀、 、 問題及對策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于春全 張偉 一 、 基本情況

據統計,市區現有各類機動車停車位約 48萬

個, 其中公共停車位僅 7萬個, 其余 41萬個為單位、 居民自用停車位,且近 70%分布在單位院內,很難 供私人車輛或無停車位的其它單位車輛停放。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作為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 機關負責道路停車管理,凡屬對社會開放的收費停 車場均由市交管局負責審批。經批準的收費停車場 由工商管理機關核發營業執照,按物價部門規定收 取停車費。非社會停車場由產權單位自己管理。占 路停車位由市交管局統一規劃、統一設置,停車收 費由市有關單位負責。大中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區 配套停車場(庫在規劃時,由市交管局和市規劃 局負責審定,并確定車位數量。

現行停車管理法規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現行停車管理法規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88年國務院發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 交通管理條例》 。

97年北京市發布的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 規定》 。

89年北京市制定的 《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 筑停車場建設管理暫行規定》 , 并附發了 《北京市大 中型公共建筑停車場標準》 。

最近經市政府辦公廳發文對住宅小區配建 指標修訂為:每 10戶配建 3-5個停車位,高檔住宅 和公寓每戶配建一個停車位。

根據《北京市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辦法》 的有關規定, 市交管局先后發出兩個 《通告》 , 在北京市城八區開始實施停車泊位證明制度。

二 、 停車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一機動車停車場地及設施嚴重不足

基本停車位(即自用停車位嚴重短缺。 市區自用停車位只占車輛擁有量的不足 60%。占全 市 68萬輛小客車 54%的私人小客車自己真正有停 車位的廖廖無幾。

市區公共停車位嚴重不足。在僅有的 7萬 個公共停車位中,還有 1萬多個是占路臨時車位。

客貨運輸系統、汽修服務行業等缺少基本 的經營條件。 城八區 800多家出租汽車公司擁有 5.7萬輛車,只有不足 10%的出租車夜間停在公司停車 場內。公共汽車也有相當一部分占用道路停放。

現有停車場(庫被挪用。

(二 停車管理力度不夠, 管理手段相對落后, 管理失控問題較為突出。

管理力量嚴重不足。 交管局警力主要還是以 控制路口為主, 巡邏警力也只局限于一些主要干道, 并以糾正處理車輛行駛違法行為為主。

管理執法力度不夠。 目前違規停車處罰對象 是駕駛員,但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往往難以找到當 時駕駛車輛的駕駛員。而對車輛所有人的處罰尚無 法律依據,造成執法效率大大降低。

對于違反管理法規,私自占用、改變停車場性 質的單位, 處罰力度明顯不夠, 只是罰單位 2000元, 法人 200元,遠遠起不到法律的約束作用。

規劃建設執行缺乏必要監督管理。 規劃審批 的公共建筑、居民小區停車指標,由于建設過程中 不能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竣工后又沒有有效 的驗收手續,造成停車位指標不能完全落實。

專業運輸部門、 汽修行業等單位在申請執照 前,按規定應對本身應配置的停車場在市交管局進 行審批后,再到有關部門辦理執照,但一些主管部 門未能認真履行法律手續,造成事后被動局面。

由于沒有統一的規定,目前, 住宅小區、居 民大院、單位大院對停車的管理較為混亂。 (三停車意識及法制觀念差

相當多的市民現代交通意識和法律意識薄弱。 如許多市民頭腦中依然保留著非機動車“門到門” 的傳統觀念,開車外出辦事或購物,為了圖自己便 利,隨意亂停車。部分單位對內部或配建的停車設 施沒有依法使用,反而違法隨意占用、挪用。 (四停車法規體系尚未健全

缺乏統一的停車管理法規,停車主管機關 在法律上應有的職責和權力未被有效確認。

管理不到位。由于沒有法規規定,公安交 通管理機關對住宅小區、單位大院的停車管理,難 于統一掌握,只局限于政策的咨詢和協調,不能很 好地發揮指導、監督、檢查的職能。

因住宅小區、單位大院的停車主管部門不 明確,管理不規范,造成停車混亂。 停車場的審批和建設一體化在現行法規中 沒有明確規定。造成部分建設單位在配建停車設施

城市交通 專稿速遞

Urban Transport of China

1999年 第 3期 11 時,主管部門無法有效地參與監督、驗收,致使一 些公共建筑停車設施不足或流于形式。

(五停車收費標準低,道路資源浪費,停車 場建設未形成產業化。

北京市現行的機動車停車場收費標準,是 91年經市物價局批準執行的,目前已不能適應經濟發 展需要。偏低的停車場收費標準,不僅使國家投巨 資修建的道路及停車設施,由于停車者無償或低償 占用,導致國有資源流失。而且,由于停車周轉率 低,也造成了這些基礎設施資源的浪費。同時,偏 低的收費標準也妨礙了停車場的建設與發展。 (六停車無序造成治安秩序混亂 夜間許多機動車隨意停在路邊、 居民樓下等處, 缺乏看管而造成車輛丟失,引發了治安、刑事案件 增多。

三 、 停車管理基本對策 (一加快停車設施規劃建設

應遵循布局合理、滿足需求、保留用地、 落實地域的原則,保證城市停車發展的必要空間。

市政府應給予停車場建設優惠政策,將其 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范疇,扶植停車場建設走 產業化的道路。形成政府、集體、個人投資一齊上, 使市區規劃的社會停車場逐步予以實施。

(二加大停車管理力度

逐步規范停車。對市區街道進行停車規范 化管理;對未經批準在道路上劃設停車位的,堅決 取締,對違法停車嚴格管理;對有條件的繁華大街 在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適當劃設一些停車位及設 立準許停車的標志解決購物停車難的矛盾。

借鑒香港、新加坡等發達國家、地區的做 法, 組建正規的道路交通協管員隊伍參與交通管理, 協助交通民警維護停車秩序。目前,市交管局聘用 近 1000名以下崗職工為主的交通協管員, 協助民警 維護停車秩序,同時也解決了部分下崗職工就業問 題,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這些交通協管員的職 責和法律作用還需通過市政府正式授權,同時,這 支隊伍的日常經費,應由市政府在收取的占路停車 費中,以收支兩條線的形式予以撥付。

嚴格按規范要求配建停車場,凡規劃審批 的停車場不能隨意改變性質。規劃、公安交通等部 門要進一步加大對已建成停車場使用的監督檢查, 并與產權單位簽定責任書,凡改變性質的要予以嚴 肅處理,與此同時,對公共建筑及居民區在投入使

用前,應在建委的統一組織下有公安交管部門參加 驗收。凡未予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能投入使用。

為實現“車有其位”的目標,堅持停車泊 位證明的做法。

專業客運、貨運、汽車維修等行業,在申 報營業執照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必須對其是否具 備滯留車輛的停車能力進行資格審查。工商行政管 理部門要堅持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停車設施予 以審驗把關,再辦理營業執照的原則。

各單位要按新實施的“門前三包”責任制 要求,將門前停車秩序納入“三包”范圍,并落到 實處,這也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三健全停車管理法規

1、 有關法規應盡快補充和明確停車管理主管機 關職責和權限;明確交通協管員的職責;明確占路 停車的性質;加大對違法停車車主的執法力度。

2、 修改 《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車場建設管 理暫行規定》 , 同時加大執法力度。 應補充的主要內 容:一是除大中型公共建筑外其他影響交通嚴重的 公共建筑(如餐廳、娛樂場所等 ,也需確定配建停 車位指標;二是配建標準應予相應提高;三是對違 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四是對確無條件配建且經依 法審批的公共建筑, 對缺額部分收取停車位差額費, 以用于公共停車場的建設。

3、 對居民住宅小區配建停車位應盡快立法, 不 能只是作為一般的技術性規范來要求。

(四調整停車收費標準

國內外許多城市的停車管理經驗表明,依靠經 濟杠桿,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對緩解停車難有著 積極的作用。具體收費標準中要體現占路停車收費 高,以減少占路停車行為,保護國有資產的收益; 不同地段的停車費用,按地級差價也應相應不同。 (五利用科技手段和現代化設備管理

目前,北京市使用的停車計時收費系統,使北 京市停車管理產生了多方面的變化:通過規范停車 收費區域,以靜制動,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由過 去單一的收費型向管理型轉變, 停車秩序得以改善; 規范了停車收費行為和收費標準;提高了停車周轉 率,緩解了部分地區停車難的問題。

(六關于停車經營管理

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應本著誰投資誰收益的原 則,按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予以合法經營,在經 營前應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對停車場經營條件予以

城市交通

Urban Transport of China 專稿速遞

1999年第 3期

12 審批后,再由有關部門進行審批。

占路停車收費理論上應是政府財政收入的一部 分,經營單位可以是市、區政府授權一個部門統一 組織收取;也可由市、區政府指定一個單位作為業 主 (政府的代表 , 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一規劃 設定的道路停車位,采取市場競標的方式分路或分 片公開向社會單位招標,所收取費用除支付日常管 理費用及微利外,一律上交同級財政,以防止國有 資產的流失。住宅小區的停車管理,產權單位應確 定物業管理部門并納入安全文明小區建設中,統一

規劃,統一收費標準,統一管理?,F有居民區,有 條件停車的要統一規劃對居民開放,凡條件不具備 的,可結合部分綠地或區內道路開辟停車場地。 (七加強宣傳教育

停車秩序是城市管理和社會秩序的一個重要組 成部分,要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增強車輛擁有者

“車有其位” 、

“停車入位”和“有償停車”的意識, 改變隨意停車的陋習,提高現代化交通意識和遵守 法制的觀念,從而改善首都交通整體環境。

學會工作

中國城市交通規劃學術委員會 1999年年會暨學術研討會

在蘭州市政府、蘭州市規劃土地局的大力支持 和協助下,中國城市交通規劃學術委員會于 9月 13~15日在蘭州組織召開了 1999年年會暨學術研討 會,來自全國各地的 98名委員及代表參加了會議, 建設部原副部長廉仲、國家設計大師任震英、甘肅 省建委主任屠錦敏、蘭州市副市長宋乃嫻、蘭州市 人大副主任丁克勤等領導同志出席了開幕式。 本次年會暨學術研討會是在學委會成立二十周 年之際召開的,為進一步推動我國城市交通行業的 學術發展和技術進步,探索二十一世紀城市交通的 發展道路,促進相互交流和理論研究,學術委員會 在會前組織了以 “邁向 21世紀的中國城市交通” 為 主題的論文征集活動, 從應征的 70余篇論文中評選 出 35篇論文收

錄到論文集,并評選出 10篇青年優 秀論文。學術委員會將在年內正式出版題為“邁向 21世紀的中國城市交通”學術論文集。

會議期間,張啟成主任委員作了題為“努力探 索我國城市交通發展的規律”的主題報告,回顧了 20年來學委會走過的歷程,對下一階段學委會的學 術工作提出了要求。 來自各地的 20余位委員和代表 交流了近年來完成的交通規劃項目和建設實施項 目;香港的 3名特邀委員介紹了香港的城市交通發 展,以及政府、企業和學術團體在香港交通發展中 的作用及協調機制;蘭州市規劃土地局李曙光局長 全面介紹了蘭州城市總體規劃和交通規劃的編制情 況;會議還組織考察了蘭州市的城市建設和交通建 設。

世紀之交召開的本次會議具有兩個明顯的特

點,一是精心組織會議交流的項目和論文,突出了 交流內容的創新性和實用性,增加了項目實施后的 效果評價;二是項目交流采用了多媒體演示,交流 方式直觀、新穎,具有吸引力。與會代表認為,本 次年會暨學術研討會把學術委員會的學術活動推上 了一個新的臺階,拓展了新世紀城市交通研究的思 路。

會議期間,還分組討論了學委會的自身建設, 以及對蘭州市城市交通發展的建議。 同時, 也對 “關 于城市交通發展與交通規劃的建議”初稿進行了認 真的討論和修改。會議通過了增補兩名學術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的決議。

應南京市規劃局的盛情邀請, 學術委員會 2000年的年會將于明年秋季在南京召開。

(建設部城市交通工程技術中心 馬林 資料

中國城市交通規劃學術委員會領導機構名單

主任委員 主任委員:: 張啟成 副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陳曉麗、李秉仁、武涌、王靜霞、

徐循初、錢連和、全永 燊 、夏麗卿、 馮容、戴逢 秘書長 秘書長:: 李曉江 副秘書長 副秘書長:: 馬林、金東星、陸錫明、危素貞 秘書處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010 68343297 (中國城市交通規劃學術委員會秘書處提供

第四篇:關于青島停車難的建議

中國海洋大學

關于青島停車難的建議

1. 見縫插針修建小型停車場

路邊停車雖然不是停車場地的最佳選擇,但可以很大程度上緩解停車用地不夠的情況,但如果管理不善,則會給交通帶來極大不便。青島是座丘嶺起伏的山城,所形成的道路皆沿地勢而修,因而確定了它起伏不定、彎轉、方向不正的格局,因此如坡度過大的道路,重要的交通干道等就不易于路邊停車??梢詫σ恍┖线m的道路進行放坡處理,修建小型停車場。同時充分利用立交橋下、空地等修建小型停車場。 2. 提高地上高空停車場利用率,進一步開發地下停車場。

2011年3月大眾網-城市信報報道:青島立體停車場受冷遇 140多個車位只停9輛車。自2005年青島因為停車難已經建立了數十處立體停車場,但是根據在比較繁華的路段的調查,如人和路立體停車場,中山路立體停車場都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因此針對于這種情況,有以下幾點建議:

1) 加大對立體停車場的宣傳力度 2) 在道路上增加指示牌及廣告牌

3) 利用率低的立體停車場可以先以較低或免費的價格來增加車流量

目前根據調查,青島已經具備地下空間開發的經濟實力,因此可以開發地下停車場,而且在情感上,相比立體停車場,人們更傾向于地下停車場,很多地方都排起了長隊,因此,充分開發地下空間,將會很好的緩解停車難的問題。 3. 裁撤部分小公交路線,規劃道路泊車位

十多年前,為方便市民,青島市開設了走街串巷的小公交,但截止到2010年10月,我市汽車保有量已經達到93.7萬輛,其中私家車總數69.3萬輛,私家車同比增長了25%,私家車數量大大增加,當初便民利民的小公交也帶來了諸多問題。由于缺少停車位,諸多私家車亂停,比如萊蕪一路,僅5米左右寬的道路對開1路和221路,因此政府采取禁停政策,初步緩解交通堵塞的情況,但由于島城停車難已是個大問題,這基本是拆東墻補西墻,使原本不好停車的私家車又少了些停放之地。伴隨著島城的經濟的發展,私家車數量上升,許多小街小巷目前沒有擴建的可能,原來的小公交線路有些已經需要改變,可以裁撤一些小公交路線,使一些小街小巷可以在停放部分私家車的同時又可以在交通方面有所改善。相信我們大家都有過類似經歷,看駕車技術高超的公交車司機在窄窄的又停滿私家車的小路上疾行,確實既容易擁堵又很危險,容易發生摩擦。而且我國關于道路交通的法律規定:第三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

1 中國海洋大學

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4. 合理收取停車費,整頓亂收費

很多私家車都是亂停亂放,很多情況是因為停車費過于貴及亂收費的情況嚴重。主要分兩種情況:停車場收費和小區停車收費。根據新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對于收費情況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同時適當減調了前海一線較貴的停車費,但是違背辦法的亂收費情況依然存在,因此應當加大對這方面的執法力度,減緩亂收費的情況,自然就會少了私家車主為了少納費而亂停車的情況,從而會減輕停車難的問題。而且根據物價局的統計,停車亂收費已經連續兩年登被投訴榜首,因此,該問題亟待解決。很多情況下都是年齡較長的大爺大媽進行收費管理,一定程度上在對法律條例等明確程度不夠,因此建議以下幾點:

1) 對大爺大媽定期進行停車收費培訓,加強其法律意識 2) 招募一批較年輕的收費人員,還可適當緩解就業壓力 3) 加大對非法收費的處罰力度 5. 改善公共交通,發展停車產業

青島目前已經基本具備了發展快速交通的條件。發展快速交通既可以緩解私家車的快速增長,又可以疏散居民,避免過于集中于市中心,可以減輕市區交通、居住、環境壓力。比如正在進行中的地鐵便是很好的舉措。而發展停車產業則既可以增加經濟收入、緩解就業壓力又可以緩解停車難的問題,而且這也是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所必須面臨與解決的問題。

第五篇:市區停車場建設用地管理辦法

為加快推進我市停車行業發展,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交通擁堵等問題,改善城市環境,構建與大連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科學完備的靜態交通體系,建立健全停車場市場化運作機制,推進多元化投資、多渠道建設、規范化經營的停車產業化發展戰略,完善停車場建設用地管理辦法,根據《XX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停車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在XX區、XX區內建設的停車場項目建設用地管理適用本辦法,其它地區參照執行。

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經依法批準,向社會公眾開放、滿足公共停車需求的經營性停車場。

二、供應方式

(一)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

利用市土地儲備中心統一收儲的土地建設停車場或有商業面積的復合式停車場,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供應土地。

(二)協議出讓(租賃)方式。

單一功能停車場用地符合下列情形的,按協議出讓(租賃)方式供應土地:

1、對建設單位在通過出讓或劃撥方式取得的自有土地

1 上建設的停車場項目,需要辦理停車場產權的,原用地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原用地以劃撥方式取得的,不符合劃撥用地政策要求的。

2、社會資本利用公園、公共綠地、市政道路、廣場、學校、醫院等地下空間建設的停車場項目。

(三)劃撥方式。

單一功能停車場用地符合下列情形的,按劃撥方式供應土地:

1、政府或國有公司投資建設的停車場。

2、對建設單位在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自有土地地上及周邊土地建設的停車場項目,需要辦理停車場產權的,符合劃撥用地政策要求的。

3、對建設單位在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自有土地地下空間(包括公園、公共綠地、市政道路、廣場、學校、醫院等)及周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的。

4、鼓勵社會資本參與PPP等方式建設停車場,符合劃撥用地政策要求的。

三、工作流程

(一)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

1、市建委制定停車場建設項目土地收儲計劃。

2、各區政府根據停車場建設計劃負責轄區內停車場項目選址、土地權屬調查、動拆遷等調查摸底和成本測算,

2 制定規劃策劃方案。

3、市土地儲備中心將擬實施收儲的停車場用地根據各區政府計劃安排分批次送市規劃局,各區政府負責將規劃策劃方案送市規劃局,對符合城市規劃的地塊,市規劃局提出規劃條件、儲備用地規劃批復。

4、市土地儲備中心委托各區政府持規劃條件和儲備用地規劃批復送市國土房屋局辦理土地權屬、地類、他項權利查詢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批復。

5、各區政府按照房屋征收工作程序,持相關要件到市政府行政大廳國土房屋局窗口申請辦理房屋征收工作的各項手續。

6、各區政府將經區政府審核通過后的收儲方案報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土地儲備中心會同市財政局召開停車場收儲宗地專項會議,對擬收儲項目成本構成要素的合規性進行復核,形成會議紀要。

7、停車場收儲宗地專項會議審議后,提交市停車行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委員會審定。收儲方案經停車場收儲宗地專項會議審議后,立即進行宗地出讓方案編制工作,與收儲方案一同提交市停車行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8、各區政府根據拆遷屬地化的管理原則,具體負責宗地征收、補償安置、交付凈地、注銷登記等工作。凈地交付后,交由市國土房屋局組織掛牌出讓。

(二)協議出讓(租賃)方式

1、市建委制定停車場建設計劃。

2、區政府或市直部門等停車場建設責任單位(以下簡稱“責任單位”)根據停車場建設計劃負責轄區內停車場項目選址、動拆遷等調查摸底、成本測算,劃定用地紅線,制定規劃策劃方案。

3、區政府按程序委托中介機構對用地紅線內成本進行評估,提出成本測算意見轉市財政局。

市財政局會同市建委、責任單位、市國土房屋局等部門參照評估報告對其中成本構成要素進行復核,由區政府將復核結果并入招商方案報市停車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政府可依據復核結果中的管網遷移工程費用開展招投標工作。

4、責任單位持用地紅線送市國土房屋局辦理土地權屬、地類及他項權利查詢。

5、責任單位將規劃策劃方案和土地權屬、地類及他項權利查詢結果送市規劃局,對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地塊,由責任單位向市規劃局申請辦理規劃條件。

6、責任單位根據土地權屬、地類及他項權利查詢情況,與原土地使用者、他項權利人達成協議,注銷原國有土地使用證,解除他項權利等。

7、市國土房屋局根據規劃條件組織地價評估并會同市建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等進行地價評估結果確認,考慮

4 到地下停車場和機械式停車場有利于節約集約用地,地價按評估結果50%確定;同時制定協議出讓(租賃)、土地登記社會公告內容。

8、責任單位制定停車場項目建設招商方案,包括停車場建設計劃、規劃條件、用地紅線范圍和社會公告內容„出讓(租賃)價格、出讓(租賃)年限、出讓方式等?。

9、市停車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成員單位召開聯席會議,對停車場項目建設招商方案進行現場會商,形成停車場項目建設書面審查意見,并由各成員單位負責人進行會簽。

10、責任單位根據停車場項目建設招商方案審查意見,聯合市規劃局和市國土房屋局等部門發布招商公告(公示),期限為20日。

11、如同一宗地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則進入掛牌交易程序。由市國土房屋局按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有關規定組織掛牌交易活動,掛牌交易時間為10個工作日。最終以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建設單位。責任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停車場建設協議》;利用自有土地建設停車場,按照協議出讓(租賃)方式供應土地的,責任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停車場建設同意意見書》。

12、建設單位向區發改部門申請項目備案。

13、建設單位持項目備案文件、《停車場建設協議》或

5 《停車場建設同意意見書》、停車場項目建設審查意見、規劃條件及附圖等與市國土房屋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合同》,下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批復,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14、建設單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設停車場的,按照協議出讓(租賃)方式供應土地的,不執行本條

10、11款關于公告和掛牌交易的內容,責任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停車場建設同意意見書》后按上述

12、13款執行。

(三)劃撥方式

1、市建委制定停車場建設計劃。

2、區政府或市直部門等責任單位根據停車場建設計劃負責轄區內停車場項目選址,劃定用地紅線等,制定規劃策劃方案。

3、責任單位持用地紅線送市國土房屋局辦理土地權屬、地類及他項權利查詢。

4、責任單位將規劃策劃方案和土地權屬、地類及他項權利查詢結果送市規劃局,對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地塊,在建設單位確定后,由建設單位向市規劃局提出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5、責任單位協調停車場建設單位解決權屬糾紛、他項權利等。

6、責任單位制定停車場項目建設方案,包括停車場建

6 設計劃、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用地紅線范圍、供應土地方式及建設單位等內容。

7、建設單位向區發改部門申請項目備案。

8、建設單位向市規劃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9、建設單位持項目備案文件、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向市國土房屋申請辦理劃撥用地手續,經公示無異議后,市國土房屋局下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決定書和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用地批復,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四、簡化審批流程

(一)發改部門

對社會投資項目,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由區發改部門受理。

(二)環保部門

1、將停車場的環評審批權限全部下放到區環保局。

2、對中小型停車場(停車位個數小于300)項目,直接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實行審批豁免。

3、對于停車位個數小于2000的大型停車場項目,周邊環境無敏感目標的,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實行審批豁免。

4、對于停車位個數大于2000的停車場項目,履行正常審批程序。

(三)國土房屋部門

1、市區停車場土地確權業務查詢集中到一個窗口受理,提高工作效率。

2、土地出讓、登記發證公告合并,并與招商、規劃等公告(公示)聯合發布,避免重復公告,縮短公告時間。

(四)縮短審批時限

1、國土房屋部門7個工作日內完成下發土地批復、簽訂土地合同(劃撥土地的下達劃撥決定書)并登記發證。

2、發改部門3 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備案。

3、規劃部門16個工作日內出具規劃條件(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6 個工作日內出具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五)并聯審批事項

國土部門將土地出讓(租賃、劃撥)和土地登記發證申請同時受理,并同時下發土地批復、簽訂土地合同(劃撥土地的下達劃撥決定書)和登記發證。

五、其他要求

(一)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停車場用地經批準后,可以依法整體轉讓、出租、抵押,但不得分割轉讓,未經批準,不得改變用途;劃撥停車場用地可以整體轉讓,但不得改變用途,轉讓時按規定補辦出讓手續,補繳土地出讓金。

(二)地下停車場建設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享受與國防工程和社會公益事業同等優惠待遇。

(三)對建設單位在通過出讓或劃撥取得的自有土地上

8 建設的停車場項目(含小型、機械式立體停車場、自走式停車場等),不需辦理房屋產權的,可以視為構筑物,自用或合作建設均不需辦理土地手續,按基本建設程序辦理其它相關手續,已批準土地用途不作調整,其建設不受現有用地屬性及規劃控制用地性質限制,無需補繳土地出讓價款。

(四)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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