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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證據論文范文

2023-03-11

審計證據論文范文第1篇

關鍵詞:內部審計取證

一、研究背景

(一)新形勢對審計取證提出新要求

十九大以來,審計工作得到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黨中央要求改革審計管理體制,將審計監督納入黨和國家監督體系重要組成部分。2018年1月,審計署公布了新修訂的《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審計署第11號令),進一步明確了內部審計工作方向、拓展了職責范圍,同時也要求內部審計必須在職責履行、工作內容、工作質量和整改責任等方面承擔更加艱巨的任務,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新形勢下,內部審計切實履行職責的基礎,在于更深入的發現和揭露問題。隨著管理水平不斷提升,以及持續監督效力的有效發揮,違規行為變得更加隱蔽,違規手段更加復雜,加上被審計單位在常年接受外部檢查和審計的過程中也積累豐富的迎審經驗,審計發現問題的難度日益增大;與此同時,內部審計取證手段受到諸多約束,如審計邊界、審計時間等,且由于缺少處罰手段,審計證據的嚴肅性尚有欠缺。因此,有必要研究取證方法,提高審計證據的充分性、適當性、合法性、合規性。

(二)新技術給審計取證帶來新挑戰

一方面,信息技術、大數據、云計算和區塊鏈等新技術因素,改變了審計證據的內容。審計證據形式更為多樣,突破了傳統紙質審計證據的局限,任何事、物、人都可以成為審計證據的一部分,且電子化程度非常高。在審計實踐中,審計證據數量巨大、種類繁多、來源廣泛,但內在邏輯的統一性尚有欠缺,難以保證審計證據鏈的完整性和系統性,內部審計需要對現有以及或有的審計證據類型進行分析歸類,以便于更好的管理和利用。

另一方面,隨著智能手機、移動辦公、物聯網和自媒體等普及,審計證據取證手段更為多樣,儲存、傳輸、分析更為便利,內部審計在不斷適應大數據時代審計方式的同時,也意識到,新技術、新手段帶來的新風險,如內部審計證據的合法性與合規性問題、內部審計證據獲取策略與方法的恰當性問題等。由于對取證過程缺少制度性、程序性的規定,審計人員大多根據主觀判斷采取行動,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影響了審計的嚴肅性。

(三)資源共享為審計取證帶來新可能

紀檢監察、內部審計同時作為企業的第三道防線,都肩負著監督檢查、維護國有資產安全、促進國有資產增值的責任,雖然各有側重、各有優勢,但從企業整體目標來看,終究是殊途同歸,業務聯合成為的新趨勢。隨著內部審計“政治屬性”的增加,可以和監察部門更大程度的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提高雙方的工作的效率。同時,審計也可以借鑒監察的取證方式,進一步豐富證據來源,提高審計質量。

二、內部審計證據分類與形式

證據是指可以用于證明事實的材料。審計證據是指審計人員獲取的、能夠為審計結論提供合理基礎的全部事實,包括審計人員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情況和對確定的審計事項進行審查所獲取的證據(《國家審計準則》)。審計證據是審計部門出具審計意見和審計報告的基礎,是審計質量的主要保證。因此,明確審計證據的內容、分類、效力等內容,是確保審計質量的關鍵。

根據證據與事件之間的緊密程度,可以將審計證據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根據證據內容和表現形式的不同,可以將審計證據分為言詞證據和實物證據。根據證據出處或信息來源的不同,對證據是否與事件中的行為或活動有關進行區分,可以將審計證據劃分為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根據證據是否來自承擔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可以審計證據分為本證和反證。

內部審計證據根據其自身特征,呈現出不同的形式,不僅僅局限于主要包括書面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和口頭證據。在審計實踐中,我們認為還有過程證據、環境證據。過程證據指進行符合性測試、穿行測試時,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內部管理的有效性進行全過程檢查,形成的綜合性檢查結果。環境證據指軟性的證據,是給審計人員帶來的一種感受,如被審計單位管理人員的素質,管理環境,輿論情況等。

三、內部審計證據獲取策略

(一)自主取得策略

自主取得策略指內部審計在權限范圍內,根據審計目的和要求,積極向被審計單位索要資料。但是,審計活動是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一種博弈行為,通過自主取得策略,審計人員很難獲得大量的、全面的資料,充分性欠佳,因此需要通過聯合獲取策略和共享獲取策略加以輔助。

(二)聯合獲取策略

內部審計證據的聯合獲取策略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相互聯合,相互借勢,使企業部門與部門之間、上級和下級之間、內部和外部的各種資源能夠得到有效整合,從而使監督活動的開展更高效、更高質的一種策略。聯合獲取策略主要適用于重要性水平高的內部審計事項及其取證。實行聯合獲取策略的雙方是相對獨立的主體,最終目的可能并不完全一致,在聯合取證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矛盾和利益沖突,影響聯合工作的效率。因此,主要針對重要性水平較高的事項采用聯合取證策略,避免頻繁的聯合工作,達到成本與效益之間的均衡。

(三)共享獲取策略

信息資源共享是指某一參與方可通過文化、管理和技術等行為利用另一參與方擁有或創設的信息。信息資源共享能夠減少重復性工作、增加信息量,提高信息使用部門的工作質量和效率。由于各個部門據以開展業務的事實基礎是一致的,收集、整理事實基礎信息就成為每個部門必不可少的工作。信息資源共享可以將避免重復性的信息收集過程,提高各個部門的工作效率。就內部審計證據獲取來看,共享獲取策略主要包括紀檢共享、審計共享、專業共享。

四、內部審計證據獲取方法

(一)內部審計證據的獲得渠道

內部審計證據是證明業務活動的資料,其獲得渠道與業務活動本身息息相關。業務活動的參與者、留存記錄、發生痕跡等,都可以作為內部審計獲取審計證據的渠道,主要包括文檔、系統、網站、實物存放地、相關人員等。書面證據主要通過文檔渠道獲得;實物證據通過實物存放地渠道獲得;電子證據通過系統、網站等渠道獲得;口頭證據可以通過詢問、訪談相關人員如經辦人、供應商、客戶等渠道獲得。

(二)內部審計獲取審計證據的技術方式

從技術手段上來看,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內部審計在獲取審計證據時,所能采用的技術方式逐漸豐富起來。除了傳統的復印、口述、函證等,現代化內部審計的取證技術方式還應當包括拍照、截圖、視頻、音頻等。

(三)電子證據的獲取方式

電子數據即電子證據,本質屬于一種電子信息,其感知只能依靠電子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進行播放、檢索或顯示。這種證據易于保存,形式穩定,可以實現精確復制,也可以在虛擬空間里無限快速傳播。

審計人員可以通過打印、拷貝、拍照、攝像、筆錄、鑒定、查封或扣押以及公證等方法來獲取各種類型的電子證據。

(四)實物證據的獲取方式

實物證據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狀、質量、規格、特征等來證明事實的證據。這種證據通過自身的外部特征和自身所體現的屬性來證明真實情況,不受人們主觀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具備較強的真實性。一般來說,收集物證時應當收集原物。除非因物證的自身屬性或其他客觀情況,收集原物確有困難,才可以收集復制品或照片。這時,復制品和照片只是固定和保存原物的方法,作為物證的仍是原來的物品和痕跡,而不是復制品或照片本身。

審計人員在獲取實物證據時,在獲取的方式上面可以盡可能多樣化,來提高獲取證據的數量,也可以提高獲取證據的可靠性,采用如觀察法、外調法、盤存法等方法。

(五)書面證據的獲取方式

因為書面證據內容廣泛,涉及范圍廣,只用一種或兩種方法是不夠的。書面證據搜集的重點是會計資料和經濟活動資料,所以要多用不同的方式來收集證據,如全查法、抽查法、順查法、逆查法、現場檢查法、調賬檢查法、比較分析法、控制計算法、審閱法及核對法等等。

(六)口頭證據的獲取方式

可以采用詢問法進行搜集口頭證據,詢問中要明確詢問的內容、對象、問題、結果等??陬^詢問結果可以用磁帶或書面形式保存。除了詢問外,還可以通過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等方式來獲取口頭證據。

五、內部審計證據獲取注意問題

內部審計人員在取證過程中,應當注意證據的合法性和合規性、證據的充分性、證據的可靠性、證據的經濟性、取證時限、舉證責任和舉證失權等問題。

1.證據合法、合規性,指證據的形式、收集的方法要符合法律、法規及企業相關規定的要求,證據材料轉化為證據須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

2.證據充分性,是就內部審計證據的數據和內容而言。沒有足夠的證據材料,就不能全面、系統地證明內部審計事項,因而對內部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也就很難判斷。光有足夠的數量而沒有足夠說明問題的內容,證據也就沒有說服力。

3.證據可靠性,是指有用的內部審計證據并不等于就是可靠的內部審計證據。要使有用的證據變為可靠的證據,還要進行分析鑒定。

4.證據經濟性,是指取證過程中,一定要考慮取證費用因素,要避免為取證而取證的做法。堅持經濟原則的公式是:內部審計證據的效用>取證費用。內部審計證據的效用是個綜合性指標,既有定性因素,又有定量因素。一般說來,重要的、金額大的、性質嚴重的證據材料,其效用系數就大。

5.取證時限,任何一項內部審計工作,大到行業內審調查,小到查證一個情況,均有較強的時間要求,這就要求內審人員在一定的時限內,完成一定量的內審取證任務,并要預見各種不測的內審證據力的影響因素。由于內審工作一般不存在重復取證情況,所以,確保證據時間性,不僅能保證內審工作質量,而且能節省內部審計工作經費,節省人員。

6.舉證責任包括當事人舉證責任和審計組舉證責任。當事人舉證責任是指與審計事項相關的主要負責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審計組舉證責任是指審計人員在審定審計事項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方法調查收集審計證據。

7.舉證失效是指審計事項的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的相關人員未能按照約定或者規定的時間向審計組人員提交審計證據,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其提交的證據不再予以組織質證,也不能作為認定審計事實的依據。

參考文獻:

[1]呂麗.內部會計控制的現狀和對策[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07,(06)

[2]李旭杰.關于內部審計質量影響因素的研究[J].商業會計,2012,(2)

[3]孫永軍,丁莉娜.審計質量評價研究:基于我國100強事務所的數據分析[J].審計研究,2009,(6)

審計證據論文范文第2篇

【摘要】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企業業務復雜化,使審計難度加大,對審計提出更高要求。為了確保企業經營真實性,以及信息有效披露,就需要執業人員進行重要性判斷,然而這一判斷直接關系到審計風險大小。審計執業活動過程中,重要性及風險評價成為工作核心,兩者缺一不可,研究審計重要性水平及風險,可以有效提升審計工作效率,使執行行為質量得到提高。本文在兩者概念基礎上,對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研究與思考。

【關鍵詞】審計重要性水平;審計風險;審計質量

一、審計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概述

(一)審計重要性水平

重要性水平是指判斷報表信息中存在的錯、漏信息,足以對信息使用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的標準,換句話說,它是重要性經過量化后構成的衡量錯判指標,即審計重要性水平。

不同環境下,對于審計重要性水平判斷不同,實際操作過程中,對于重要性水平的確定,一般以收入、資產確定比重,主要包括計劃、實際、估計重要性水平。由于錯報對于經濟決策正確性產生直接影響,報表信息中錯報信息量決定其對決策影響的大小,對錯報、漏報信息重要性的評價,需要從多方面進行衡量。審計時,執業審計人員應該根據不同的環境,通過自身的判斷,考慮投資者對于信息的需求,進而進行重要性水平判斷。

(二)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是由于審計執業行為結束后,對于報表中存在的重大錯、漏報情況出具了不恰當意見,而產生的執業風險,審計風險包括:固有、控制及檢查風險。目前我國審計執行抽樣方式,這種方式存在客觀性,結果難免存在誤差,且誤差不可以消除,那么當執業人員出具錯誤意見時,就需要承擔相應的風險與責任。隨著經濟發展,各行業間的業務呈現多元化發展,行業間的界限模糊化,各種影響因素對于審計結果產生影響,內控能力差、錯誤評價、財務狀況不好等因素都會造成審計風險不斷。審計風險存在普遍性,貫穿于執業活動全過程,但是審計風險可控,由于審計人員執業過程中的失誤會增加審計風險,那么,可以采取提高審計質量等措施,使可能產生的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

二、研究審計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關系的意義

(一)提高審計質量與效益

經濟多元化,舞弊增加,使得審計風險降低、節約成本、提高效率成為難點。從信息使用者角度來看,重要性水平較低,執業判斷后重要性水平設定高,那么兩者差距大,風險則高,錯、漏報對信息使用者來說越重要,由于不恰當意見而產生的風險也就越大。反之,過度審計會影響審計效率。

審計重要性水平的確定,是為了確定審計目標范圍、重點,對審計風險評估并加以控制,通常情況下審計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會不斷地進行重要性水平確定,以及對自身風險進行評估,是為了可以找到薄弱環節、存在問題的領域。重要性水平的確定,成為審計中確定免審范圍的標準,合理的重要性水平確定可以提升效率,降低風險,在保證審計質量的情況下,提高審計效益。

(二)考慮重要性水平,保證風險可控

審計風險不可以避免,其貫穿于執業行為全程,那么執業人員,對于風險的專業判斷與評估,可以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隨著近年來財務舞弊行為的增加,執業審計過程中產生的審計風險不斷上升,為避免重大損失,業界對于風險關注度越來越高。從成本控制、提升效率、降低風險的角度來看,執業過程必須得到足夠的審計證據,才可以滿足審計判斷要求,那么執業過程收集信息方面,則與審計重要性水平設定相關,合理設定重要性水平可以降低風險、提高效益。以內控與審計風險評估做為依據,對審計重要性水平進行確定,確保成本效益的同時,增加必要的審計程序,擴大實質性審計測試范圍,才可以降低審計風險。同時,提升執業人員執業水平,建立重要性水平為核心的內部管理,合理設定重要性水平,可以兼顧審計風險的可控性。

三、審計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的關系

審計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從不同角度思考問題,前者從信息使用者角度,對報表錯、漏報程度進行衡量;而后者則從執業角度,對未被查處的重大錯、漏報,對于出具審計意見可能產生影響判斷。盡管角度不同,但兩者緊密相關。

(一)審計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正向相關性

審計的執業行為中,審計人員需要考慮工作成本效益,也需要考慮信息需求者的需求及審計風險的大小。而審計會受到各種因素的限制,在審計執業過程中不可能審查出全部的錯、漏報行為,那么此時審計風險就會產生。一般情況下,審計人員降低審計風險時,則需要考慮重要性水平的設定。然而審計人員與信息使用者間,對于重要性水平的要求往往會存在差異,兩者間的差異則產生審計風險。審計對于重要性臨界級別設定較低時,需要審計人員執業過程充分實施審計,此時產生的審計風險減少。當審計人員謹慎評估重要性水平時,重要性水平偏離很小,沒有進行必要審計,也沒有嚴重后果,此時審計風險是可以接受的。相反,審計人員重要性水平高,其實際執行的程序與應該執行程序相比要少,那么執業行為中必然存在未被考慮的影響因素,對審計結果有效性產生影響,增加審計風險。因此從審計執業角度來看,兩者存在正向相關性。

(二)審計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反向變化關系

審計重要性水平的高低,是信息使用者在錯、漏報的情況下,所能承受的心理預期,它的判斷依靠審計人員經驗,其設定過程存在主觀判斷,重要性水平決定與使用者分離,兩者間的出發點與動機不一致,造成兩者間必然存在差異。使用者為做出正確決策,需要對執行審計主體經營、財務有足夠的認識,此時其對審計執業行為要求上升,希望可以通過審計結果揭示出實質性的問題,信息使用者對于重要性水平設定較低時,審計風險增加,相反風險下降。換句話來說,信息使用者對于錯、漏報可以承受的水平越高時,其報表信息中存在的錯誤不會對決策產生不利影響,此時審計執業行為需要承擔的責任就會隨之下降,那么需要承擔的損失也會減少,執業行為需要接受的風險則會較??;相反,審計風險增加。那么從報表使用者角度來看,可接受審計風險與重要性水平兩者之間,存在著可接受度上升,重要性水平下降的反向變化關系。

(三)審計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兩者相輔相成

重要性水平的設定是一種程度設定,它需要對于可以接受的風險進行測試與評估,而審計風險雖然可控但不可避免,然而兩者之間存在雙向、相輔相成、相互關聯的關系。重要性水平的設定,對于審計執業行為中產生風險的大小起決定性影響。一般情況下,重要性水平通過金額大小評估,從報表使用者角度進行重要性水平設定,由于檢查風險不能決策使用者重要性水平,那么信息使用者的重要性水平設定,與審計人員進行檢查風險無關,但是實際審計過程中,需要依靠經驗執業,這一過程執業人員需要發現重要性水平以上的錯、漏報行為,則需要降低重要性水平,即降低檢查風險需要在審計測試中,找到重要性水平以上存在的錯、漏報可能性,此時應加大抽查范圍,即降低重要性水平,其目的在于收集更多證據,使風險降低。這樣來看,審計風險會影響重要性水平確定,但不決定重要性水平設定標準。

例如:在執行對某企業審計時,重要性水平設定為2萬元,那么企業實際產生的1萬元錯、漏報,就會對信息使用者的決策產生影響,那么此時執業人員的實際執行程序少,設定2萬元以下的錯、漏報行為就會使審計行為產生風險。而將審計重要性水平設定為1萬元及以上,較2萬元以上更加容易發現該企業2萬元以上的錯、漏報行為。

四、結論

審計重要性水平是對重大錯報程度的判斷,它是衡量錯報底線的標準,需要從信息使用者決策影響度方面考慮。從實際情況來看,如果要求審計風險較低,在審計效果最佳的情況下,成本會上升,重要性水平估計過于保守,會降低工作效率,那么執行審計時,需要確定程序性質、范圍,正確設定重要性水平。但由于風險是客觀存在并且不可避免的,它不會受到重要性水平設定高低而消失,即使設定較低重要性水平,依然會存在誤報風險,那么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則需要合理定位重要性水平,將評估與客觀水平一致,對固有風險評估后開展審計程序,以便得到更多證據,才可以使審計效益與質量提升,同時使得審計風險降低。

主要參考文獻:

[1]審計重要性概念的應用對策研究[J].許倩.時代經貿.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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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從審計重要性和審計證據解析審計風險模型[J].劉杰穎.電子制作.2014(16).

審計證據論文范文第3篇

◆基金項目:延邊大學2012年教育教學研究課題“關于《審計學》課程開展

‘三結合’教學模式的研究與實踐”(項目編號:延大教發[2012]6號)

摘要:審計學課程是會計學專業的必修課,由于其自身的特點,我國高校普遍存在審計學課程“難教難學”的問題,民族院校尤為突出。本文以延邊大學為例,在對審計學特點進行總結和對民族院校審計學課程教學中存在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就如何提高民族院校審計學課程教學質量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審計學 教學質量 模擬實驗 民族院校

審計學是會計學科體系的核心課程,它以會計學、財務管理知識以及相關的財經法規為基礎,集理論性、綜合性、技術性和實踐性于一體,致使其教與學難度很大。民族院校由于學生漢語水平和師資水平等影響,所面臨的困難就更為突出。如何攻克審計學“四性合一”,突破審計學“難教難學”的困境?本文認為應根據審計學課程的特點和民族院校審計學教學實踐中存在的現實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探索和實踐。

一、審計學課程的特點

(一)理論抽象,邏輯思維嚴密

現代審計學理論源于西方,術語晦澀難懂,理論抽象。20世紀末,審計風險模型的出現,從理論上解決了注冊會計師以制度為基礎采用抽樣審計的隨意性,但同時也加深了審計理論的抽象性。如對“重要性”術語的理解,不僅需要很強的理論基礎,還需要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審計原理邏輯思維嚴密,它從審計目標出發,依次為審計計劃、審計證據、審計抽樣、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等,環環相扣,內容聯系緊密,缺一不可。與有些課程的內容獨立成章不同,審計學任何一章的舍棄,都會影響到邏輯思維的嚴密性。

(二)內容綜合性強,研究對象復雜

審計學是一門涉及多學科、多領域的綜合性課程。因此,在學習審計學之前,一般要求先開設管理學、會計學、企業內部控制、財經法規等相關課程。審計學研究內容不僅包括財務報表審計,還包括經營審計和合規性審計;研究對象不僅包括財務信息,還包括非財務信息,內容廣泛,研究對象復雜。

(三) 專門的技術和方法

美國會計學會認為“審計是一個系統化的過程”(1973,AAA)。在這個“系統化的過程”中如何才能完成審計工作、實現審計目標呢?這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備專門的審計技術和手段。比如,如何根據審計目標制定審計計劃;如何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去獲取充分而適當的審計證據;如何根據所獲取的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如何形成審計意見,出具適當形式的審計報告等。更加重要的是,如何保持客觀性和獨立性。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審計對象日趨復雜,審計技術和手段不斷更新。審計人員不僅需要熟悉財經領域的相關知識,還需要有一定的計算機和統計學基礎,以應對信息技術對手工審計的沖擊,滿足被審計對象規?;儎于厔莸男枰?。

(四)較強的實踐性

審計對象的實務性較強,審計本身就是一項實踐活動。審計活動就是通過實施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獲取審計證據,對審計對象發表審計意見。審計實務特征直接導致審計學課程具有較強的實踐性。通過學習審計學,學生應掌握如何開展審計業務,如何執行審計業務和撰寫審計報告等。這些具體的操作流程和實務,需要學生能夠身臨其境地經歷一遍,才能真正地理解和掌握。而高校學生幾乎沒有任何會計或審計領域的實踐經驗,這無疑加大了教師授課難度,也使得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倍感困難。

二、民族院校審計學課程教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生源復雜,學生漢語水平差異較大,影響學習效果

1.學生的語言差異影響。民族院校招生政策傾向于少數民族考生,招生計劃中有明確的民族要求,如延邊大學要求省內招生計劃總數中50%招收朝鮮族考生。由于長期生活在少數民族聚居區,部分少數民族學生在中小學期間大都接受民族語言授課,而大學中除民族語言專業外均選用漢語教學,對授課語言的轉換需要一個適應過程。而且,相對于會計學科的其他專業課,審計學理論抽象、術語晦澀難懂,這對于部分少數民族學生來講,幾乎相當于讀“天書”,極大地挫傷了他們的學習積極性。

2.生源的地域差異影響。民族院校在招生上體現出區域差異化特征。延邊大學以東三省為主,面向全國招生,江浙、山東以及河南地區考生一般比省內學生錄取分數高。筆者在多年的教學實踐中發現,外地學生一般比當地學生錄取分數高、認知能力強,自主學習能力也較強。這些特點正是學習審計學課程所需具備的基本條件,部分學生在畢業時已經通過了3-5門注冊會計師科目考試。

3.學生的思維習慣差異。由于受不同民族文化的熏陶、不同地域環境的影響,各民族、各地區學生在性格、習慣、思維方式上呈現出明顯差異。這就需要在教學環節中加入感性材料、增加情感體驗環節,以增強學習效果。但由于受到教學學時的限制,往往難以顧及到每個學生的不同特點。生源差異導致學生在學習審計學課程中出現兩極分化的現象。一方面,對于漢語水平高、認知能力強的學生存在“吃不夠”現象,嫌教師講得“過細”,教學進度太慢;另一方面,對于來自民族中學、漢語水平較差的學生則存在“吃不消”現象,對審計學術語、原理等理論理解困難,產生了厭學情緒。

(二)師資結構不盡合理,理論與實踐教學能力亟待提高

1.民族院校高水平審計學教師難引進。審計學理論性強,教師需要有專門的審計學理論研究經歷,以科研帶動教學。這就需要引進高學歷的審計學專業畢業生充實師資隊伍。但民族院校一般地處偏遠地區,教學條件和知名度與名校無法相比,加之審計學博士畢業生數量較少,又有一部分人員進入實務界,民族院校很難引進高水平審計學教師。

2.教師普遍缺乏審計實務經驗。大多數教師都是走出校園直接進入教學崗位,沒有會計或審計方面的經驗積累,這嚴重影響了教學效果。

3.部分教師教育理念急需轉換。理論指導實踐,反過來,實踐的需求又推動理論發展。隨著市場經濟和資本市場的不斷深化,審計學理論和方法不斷演進,風險導向審計越來越受到重視,而一部分長期從事審計學教學的人員一時難以轉變“審計是對會計賬務進行查錯除弊”的認識,固步自封,難以適應實務界對審計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

(三)課堂理論講授過多,教學方法急需改進

審計學課程的特點對審計學教學方法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但目前,由于部分學生的漢語語言理解能力較差,教師不得不反復講解相關理論。教學內容集中于審計程序,介紹審計人員應當實施哪些程序,收集哪些證據,很少有具體過程的模擬。心理學實驗表明,不同感官的記憶效果是不同的。只有讓學生實際操作才能更好地掌握知識。然而,審計學教學忽視了實踐環節的訓練,教師根據教材內容“照本宣科”,學生通過背書、背習題來應付考試,不利于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束縛了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三、提高民族院校審計學課程教學質量的建議與措施

民族院校包括民族學院(大學)和民族地區高等院校兩類學校。延邊州是朝鮮族聚居的地區,延邊大學是典型的民族地區高等院校,在民族院校中有一定的影響力。本文以延邊大學為例,探討提高審計學課程教學質量的建議與措施。

(一)實行差異化培養,發揮學生的個體優勢

1.構建多層次的培養目標。以專業培養目標為統領,結合審計學課程特點、學生的初步畢業去向、學習興趣和目標以及對已修課程的掌握情況等,實行差異化培養。對于漢語水平較差、基礎知識薄弱的學生,要求其掌握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鼓勵其直接就業;對于基礎知識堅實,理解能力較強,學有余力的學生,增加適當分量的課外知識,鼓勵其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或讀研繼續深造。我們利用網絡教學平臺上傳一些教學輔助材料和額外要求內容,并加強與學生的溝通交流和網上答疑。對于這部分內容,旨在增強教學效果,學生可以自愿選擇做還是不做,不計入成績考核。特別強調一點,從2011級學生開始,我們將之前的大班教學改為按照漢語水平程度進行分班授課。

2.實行多樣化的考核方式。在成績考核方式上,重視從單一化向多樣化轉變,運用多種手段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學生成績由平時考核、實驗成績和期末筆試三部分構成(見圖1)。在日??己酥?,特別強調模擬實驗的考核成績。要求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完成本課程的實務操作技能訓練,能夠根據不同的審計目標選用恰當的審計方法和審計路徑,獲取審計證據,并獨立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教師根據學生對實訓的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和評價。

(二)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教師綜合素質

提高審計學教學質量關鍵在于提高師資隊伍的整體水平和綜合素質。

1.盡快引進高層次審計學人才,提高教師理論修養,強調以科研促教學,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機制和獎勵措施。如將科研與教研捆綁一起,作為年終評優或職稱晉級等方面的考核指標。

2.盡快提高審計學教師的實踐能力,鼓勵教師利用課余和假期到會計師事務所實習等方式參加社會實踐,必要時可以直接引進有上市公司審計經驗的注冊會計師充實教師隊伍。

3.鼓勵教師參加國內外進修學習,包括理論界和實務界的相關培訓,開拓視野,轉換思維模式,關注審計熱點問題,緊跟審計學領域前沿。教師的綜合素質是提高教學質量的主導因素,只有提高審計學教師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才能達到理想的教學效果。

(三)改革教學方法,構建“理論教學、模擬實驗、課程實習” 三結合的審計學課程教學模式

綜合審計學課程的內容、特點和教學現狀,我們改革了單純的課堂理論講授教學法,重新構建教學模式。新教學模式由三個教學模塊構成,即理論教學、模擬實驗和課程實習,每個教學模塊有相對應的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成績考核方式(如圖1所示)。

下面分別從各模塊的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成績考核方式等方面予以介紹:

1.教學內容的選擇與設計。理論教學側重于審計基本原理,奠定學生的理論基礎;模擬實驗以企業財務報表審計為重點,側重于實踐性較強的業務循環審計。通過模擬實驗的仿真效果,強化學生對理論的理解和應用,提高學生操作能力;課程實習側重于對審計過程的總體把握,也就是如何展開審計業務,最終形成審計意見。通過課程社會實習,學生接近審計實務,有利于培養職業判斷能力和審計綜合素養。

2.教學方法的改革與實踐。以學生為主體,綜合運用案例教學、啟發式、討論式教學等方法引導學生自主學習,并在實務性較強的業務循環審計環節采用模擬實驗教學。通過對手工審計模擬和計算機審計模擬的優劣進行比較分析,我們發現將二者結合運用效果更好。教學方法改革與實踐的核心是將課堂講授、模擬實驗與社會實習有效結合。

3.學時分配和成績考核。審計學課程課內教學64學時,其中理論講授48學時,模擬實驗16學時;課程實習2周,安排在課程結束之后的假期進行。在成績考核方式上,注重對各教學模塊分別考核,具體如圖1所示。

審計學課程“理論教學、模擬實驗、課程實習”三結合的教學模式實驗效果良好,學生平均成績顯著提高,不及格率大幅下降。模擬實驗的仿真效果和社會實踐的“實戰訓練”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多種教學方法的有機結合改變了學生的學習態度,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有效解決了審計學課程“難教、難懂、難學”的問題。X

參考文獻:

1.雷召海.關于民族院校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的探索[J].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1,(11).

2.宋海斌,閆建敏,孫曉天.民族高校保障師資質量建設的理論與實踐[J].民族教育研究,2011,(1).

3.劉宇.對會計專業開展審計模擬實驗教學的探索[J].商業經濟,2010,(11).

審計證據論文范文第4篇

內黃縣法院規范司法行為

內黃縣法院優化訴訟服務,嚴格依法辦案,切實保護群眾合法權益。嚴格執行程序法和實體法,依法保護當事人的程序權利和實體權益,認真落實“以庭審為中心”的要求,推進庭審實質化,堅決防止庭審走過場,嚴格依法舉證、質證和審查、運用證據,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線,杜絕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違法枉法裁判現象的發生,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趙輝/文

審計證據論文范文第5篇

摘 要:電子政務已逐漸成為政府的主要治理方式,結合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研究電子政務與治理績效的關系尤為重要。選取“首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電子政務分論壇的專家發言材料作為研究素材,運用扎根理論研究方法,提取三個主范疇,即電子政務治理體系、治理能力與治理績效,構建了電子政務治理體系、治理能力與治理績效的關系模型圖,提出了三個基本命題并加以闡釋。

關鍵詞:電子政務;治理體系;治理能力;治理績效;扎根理論

doi:10.19366/j.cnki.1009-055X.2019.04.0010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以信息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統籌發展電子政務,構建一體化在線服務平臺?!?[1]《“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提出,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形成滿足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政務信息化體系”。因此,系統研究電子政務模式下的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升治理績效,成為學者們和政府部門關注的焦點。

一、文獻回顧與綜述

電子政務與20世紀90年代初興起的互聯網同步發展起來,已成為政府治理的新興方式和發展趨勢。尤其是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互聯網+”行動計劃以來,各種信息技術和互聯網被廣泛應用到政府治理中。電子政務的表述形式還包括信息技術、IT、互聯網+、大數據等。在此背景下,近年來,學者們對電子政務及其治理的研究也不斷深入,圍繞如何利用電子政務治理和數據治理來創新政府服務和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在以下五個方面展開了較為系統的研究。

(一)電子政務與公共治理模式的變遷

“在過去100年中, 政府機構的設置經歷了韋伯模式—新公共管理模式—數據治理模式三種模式的變革”[2]。 電子政務和數據治理的理論研究脫胎于新公共管理理論。電子政務治理理論源于四個基礎理論:電子政務成熟度模型、鉆石模型、技術執行框架和利益相關者等理論[3]。我國改革開放40年來, 電子政務經歷了萌芽、起步、建設到創新發展四個階段。在創新發展階段(2012年—),電子政務與新興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的重要條件,也是推動構建數字政府的根本路徑[4]。大數據技術革命驅動著公共治理由后新公共管理模式向“數據治理”模式變革,現在已經或即將進入數據治理模式,并推動政府治理范式的變革。

(二)我國電子政務治理的障礙與瓶頸

在首次全國政務服務體系普查中,發現線上線下平臺融合在建設、管理、資源和服務方面面臨一系列困境[5]。調查表明,我國許多地方建立了政務大數據中心,但部門內部數據整合障礙大,部門之間數據共享動力不足,并存在體制瓶頸,部門顧忌數據共享會失去利益和地位以及承擔數據安全風險責任,“如果政府職責體系不能在數字政府和數據治理中建立起來, 政務大數據平臺的共建共享只能是愿景”,需要加強部門間的協同 [6]。大數據治理的瓶頸因素還包括:思維認識誤區,信息資源部門化與利益化,數據開放深度和廣度有限,數據共享、信息公開和數據開放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滯后[7]。

(三)電子政務治理體系

學者們就電子政務治理體系進行了理論探討,如可以通過采用適當的治理模式、良好的治理結構、有效的治理機制,來提升電子政務項目的實施績效 [8]。我國電子政務存在片面重視信息技術的使用,忽略政府治理的改進,存在政府數據開放不積極、公眾參與不足、信息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需要從內部實現信息共享和整合業務流程,從外部搭建以公眾為中心的技術平臺來推動政府治理現代化[9]?!盎ヂ摼W+政務”政府信息化戰略工程,可以從戰略規劃、體制機制改革、制度安排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升政府治理現代化[10]。政府數據治理可視為對“數據流動”的治理,表現在四個層面,即數字機器層、應用系統層、信息網絡層、信息空間層[11]??梢詮臉嫿〝祿卫眢w系與開放平臺體制機制兩方面來落實數據治理 [6]。為實現政府治理范式的變革,需因應數據治理模式的基本規律,建立一整套系統性行動框架,包括:行動理念、行動工具、行動場域、行動安全[12]。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大數據治理政策,政策的要點集中體現在統籌協調、網絡建設、信息共享、業務共享、安全保密、標準規范、法律法規、數據開放、績效考核等[7]。美國政府也形成了一整套數據(信息)資源存儲、保護、利用和開放的數據治理政策體系和治理結構[13],對我國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四)電子政務治理能力

陳光等人從治理主體、權力運行、組織結構三個方面分析了政府治理能力的現代化[14],并分析了電子政務促進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路徑。電子治理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效途徑和必然選擇,電子治理的發展有效地推動治理能力現代化,而治理能力的價值層面和體制機制的構筑、經濟結構調整發展、社會民主法治觀念的深入、信息技術的發展等為電子治理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15]。用電子政務推進政府治理水平現代化建設的模式是地方政府構建整體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有效路徑[16]。李云新等從科層、競爭、服務和學習四方面論證了“互聯網+政務服務”的平臺建設有助于政府現代化治理能力和政府績效的提升 [17]。薛瀾等指出當前我國學者關于國家治理的研究大多停留在詮釋現象之中,使國家治理的改進缺乏明確導向,未來研究需回歸到國家現行基本政治制度安排的理性基礎,需要價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分析的有機結合[18]。目前,關于國家治理能力的度量尚缺乏統一的認識和標準,制約了國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五)電子政務治理績效

張成福等將電子政務的績效評估劃分為五種模式,即聚焦政府網站績效、基礎設施的技術指標、軟硬件綜合的指標體系、關注全社會的網絡績效和提出基本的評估準則 [19]。王天梅等建立了 IT 治理績效影響因素模型,實證結論表明電子政務治理的結構安排、認知程度、溝通機制對電子政務實施項目治理績效有不同程度的顯著影響[20]。Osman等提出, 電子政務服務涉及不同的利益相關方, 其定量分析框架主要包含成本、效益、風險和機會 [21]。劉偉將電子政務績效評價歸納為制度建設、基礎設施與硬件支持、內部優化流程、外部績效與產出四大類指標體系 [22]。馬亮就國家治理、行政負擔和公民幸福感之間的作用關系提出了相關命題,并采用“互聯網+政務服務”案例進行質性分析,研究了三者之間的關系[23]。李云新等則認為“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績效難以準確量化, 績效評估應兼顧主辦者和受眾群體的直接利益以及社會效益、創新效益等間接利益 [17]。電子政務并非僅僅是政府提高權力運行效率的工具, 更多體現在公共治理的價值[6]。

以往研究對電子政務及數據治理體系、治理能力、治理績效進行了分類的研究,這些研究為我們提供了較好的理論研究基礎。但是,以往電子政務和數據治理理論研究未能夠提供一個相對綜合性的概念框架,不利于理論框架的構建和從整體上把握電子政務治理理論研究,且大多集中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本身的探討上,或者是強調電子政務和治理體系治理能力間的關系。大多數學者都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看作一個整體與電子政務聯系起來,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對電子政務有著不同的作用路徑,二者對績效的影響作用也存在差別。就如何構建電子政務層面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以及三者之間的相互作用關系的研究還很缺乏?;诖?,本文采取質性研究方法——扎根理論來探討電子政務治理體系、治理能力和治理績效之間的關系。

二、研究設計

(一)研究方法

近年,國內越來越多的研究運用扎根理論進行研究。扎根理論最核心和最根本的方法論原則是避免研究者任何主觀的、先入為主的假定,讓研究問題和理論成果從社會過程及對其進行的研究過程中自然涌現[24]。扎根理論采用歸納方法發展出理論,通過對數據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建立科學理論,以數據資料作為研究主導,而不是依賴研究者預定的假設進行演繹。扎根理論涉及理論歸納和理論演繹,包括問題界定、文獻討論、資料收集、三級編碼(開放編碼、主軸編碼、選擇編碼)和建立理論等過程[25]。

(二)資料收集

本研究選取的資料來自2018年在福州舉辦的“首屆中國數字建設峰會”電子政務分論壇的專家發言2018年4月23日 “首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 在福州舉行 ,并舉行“分論壇——電子政務:協同、優化、創新”。分論壇發言人共有17位,本研究的原始素材及文中的典型引用語來自該分論壇實錄:http://live01.people.com.cn/zhibo/Myapp/Html/Member/html/201804/495_1994_5ad819f186ade_quan.html 。國家電子政務專家委員會主任王欽敏、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楊小偉等17位發言人和3位主持人分享了關于電子政務的觀點,其中既有對取得的成就和實踐經驗的總結,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還包括改進措施和對電子政務發展趨勢的展望。發言人均為長期從事電子政務管理、技術開發、學術研究的主要負責人,既有國家部委的主要領導,也有省級信息中心、高校、企業、傳媒等各個領域的主要負責人。具體包括: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負責人5人,省級信息(數據)中心主任3人,省高院院長1人,雜志社社長1人,傳媒總編2人,教授2人,企業高管3人。該論壇發言人具有很高的權威性和廣泛的代表性,他們從不同的領域和角度對電子政務進行了較為全面的闡述,發言內容也較全面,因此本文將17位發言人的講話作為此次扎根理論研究的原始資料。

三、資料分析

(一)開放編碼

開放編碼就是把搜集來的資料進行分解,針對資料里所反映的現象,不斷比較其間的異同,進而為現象貼上標簽,使之概念化與范疇化的過程。開放編碼主要包括若干步驟:賦予現象標簽—發現類屬—命名類屬—概念化類屬。這一過程中需要研究者持開放態度,明確現象、提出問題,并歸納范疇。本文使用NVIVO11為分析工具,對17份發言材料進行開放編碼。首先是“貼標簽”,對17份打散了的發言材料中反映現象的原始語句做標記,并簡化和初步提煉,最終得到兩百多條原始語句及相應的初始概念(“aa + 數字序號”的形式)。其次是“概念化”,進一步提煉初始概念中的相同內容或類似描述,進而將這些概念規范化(“A +數字序號”的形式),抽取概念語句中的同質性描述,將之歸納總結為抽象范疇。最后是 “范疇化”,將第二步中概念化了的屬于同一大類的初始概念整理為同一范疇(“AA +數字序號”的形式)。最終得到了107個標簽、27個概念和17個范疇,如表1所示。

(二)主軸編碼

主軸編碼過程就是構建典范模型的過程。典范模型是扎根理論方法的一個重要分析工具,其作用在于將第一步開放編碼得到的范疇聯系起來,深入分析范疇和范疇之間的關系,得到更抽象的主范疇。利用產生某個事件(主范疇)的條件、事件所依賴的脈絡(即該范疇性質的具體維度指標) 以及在事件中行動者采取的策略和采用的結果,有助于更多、更準確地把握該事件(主范疇)。按照這一模型的分析邏輯,對信息技術開發等17個初始范疇進行分析,最終總結為8個主范疇,包括:“制度體系”“業務內容”“信息資源”“信息技術開發與運用”“為民服務的理念和能力”“政府成效”“人民滿意”和“市場活力”(詳見表2)。

這些范疇都是按照因果條件→理論現象→脈絡背景→中介條件→行動∕互動策略→結果,這一典范模型所得出來的。以電子政務治理體系的構建過程為例,因果條件是大平臺、大數據、大系統的頂層架構的提出,現象是政府對電子政務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性的認知,脈絡是政府的政策支持;中介條件是協同、優化和創新;行動∕互動策略是業務優化協同和信息資源整合;最終的結果是電子政務治理體系的建立。

(三)選擇編碼

選擇編碼是指通過描述現象的“故事線”來梳理和發現核心范疇,把核心范疇與其他范疇系統地聯結起來,搜集新的資料驗證其間的關系,并進一步通過資料與正在成型的理論的互動來完善各個范疇及相互關系,從而建立起概念密實、充分發展的扎根理論[26]。通過進一步分析8個主范疇,可以發現“制度體系”“業務內容”和“信息資源”這三者反映的是電子政務治理制度、治理內容以及電子政務必不可少的信息資源,它們統一于電子政務治理體系中。同理,“信息技術開發與運用”和“為民服務理念和能力”分別反映的是政府內部能力和外部能力,同屬于電子政務的治理能力。最后,電子政務的績效通過三方主體表現出來:“政府成效”“人民滿意”“市場活力”?;诖?,我們可以總結出以下的“故事線”:我國政府通過加

強內部信息技術開發與運用能力和對外服務能力來提高電子政務治理能力;同時,從制度、政策等頂層設計層面、具體業務層面以及貫穿整個電子政務治理過程的信息資源層面構建了電子政務治理體系;作為內驅力的治理能力和外驅力的治理體系相輔相成,發揮作用,得到了政府成效、人民滿意和市場活力三方面的治理績效。

以“故事線”為基礎,本文最終構建了電子政務治理體系、治理能力和治理績效三者的關系模型(見圖1)。該模型中的基本關系準則為:電子政務取得績效與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有密不可分的關系,電子政務治理能力是影響其績效的內驅力,電子政務治理體系是影響其績效的外驅力。兩者不是單獨對治理績效施加影響,而是相互作用、相輔相成地促進治理績效的提升。

(四)理論飽和度檢驗

理論飽和度檢驗是指研究所選取的材料是否揭示了所有范疇,當新增材料不會產生新理論和范疇的新特征時,理論就達到了飽和。本文抽取其中一份發言做理論飽和度檢驗,并未得到新的理論關系和新的范疇,各主范疇內部也未形成新的概念,故本研究最終得到的范疇編碼和關系模型達到了理論飽和。

四、模型闡釋和研究發現

圖1涉及3個主范疇:電子政務治理體系、電子政務治理能力和電子政務治理績效。圍繞這3個主范疇產生3個基本命題:電子政務治理體系治理績效;電子政務治理能力治理績效;電子政務治理能力←→電子政務治理體系。

基本命題1:電子政務治理體系治理績效

該命題從外部因素的角度分析了治理體系作為影響電子政務績效的外驅力是如何發揮作用的,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制度層面:電子政務作為當前政府的新興治理方式,首先要做好頂層設計和出臺相關政策,加強服務的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針對互聯網風險開展防控體系建設,從整體保障電子政務治理體系的協同和平穩運行,為電子政務治理績效提供制度保障。我國已制定了電子政務發展的總體方案,并開展綜合試點,如我國2006年就發布了《國家電子政務總體框架》。近年,國家密集出臺了一系列實施方案,如《“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國發〔2016〕73號)、《“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國辦函〔2016〕108號)、《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國辦發〔2017〕39號)、2017年發布的《“十三五”信息化標準工作指南》等。這些規劃、方案和指南的出臺為解決電子政務統籌規劃不足、業務協同水平不高和提升政務服務不到位等問題奠定了一定基礎,但是信息技術發展日新月異,需要不斷完善國家電子政務統籌協調機制,要使這些頂層設計和政策規劃落地,還需要更多創新性實踐。二是業務層面:電子政務的有效開展需要整合政府職能,優化業務流程,協調好政府內部、政企之間、中央和地方等方面的關系。打破數據孤島,促進數據互通和數據增值利用等,在物理層集中數據資源相對容易,但在業務層面打通數據,實現協同和聯動仍然困難重重。這就需要不斷優化政府職能配置,創新服務模式,簡化辦事流程,優化技術應用和服務平臺,并加強彼此之間的協同。在原始資料中的典型引用語證據為,“海關總署在建設‘互聯網+海關’過程中,通過一套標準、一個平臺實現海關辦事服務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不僅提高了通關效率,也獲得了廣大企業的點贊”“最高人民法院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等先進信息技術建設智慧法院的實踐,相關的工作在服務人民群眾,服務審判執行,服務司法管理和服務國家治理方面應該說產生了巨大的效益”。三是信息層面:電子政務是基于整合信息資源的政府治理方式,信息資源是貫穿于整個治理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因素。通過整合政府信息系統和系統遷移,打破信息孤島,促進信息的互聯互通和共享。完善的信息服務和整合共享的信息系統能為電子政務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從而提高治理績效。

基本命題2:電子政務治理能力治理績效

該命題從政府自身角度入手探討了影響電子政務績效的內在因素,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信息技術開發與運用:信息技術開發與運用能力是政府改進績效需具備的核心能力。在原始資料中的典型引用語證據為“電子政務關系到國家的安全和政府工作的正常運轉,同時也關系到公眾和企業的切身利益,推進相關的IT技術產品的研發及應用,促進電子政務相關產業的發展,實現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設備安全可靠,是實現國家電子政務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關鍵”。政府職能的優化,辦事流程的優化需要通過大數據技術、云計算技術、人工智能等來實現,進而提高政府的服務能力。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中高端服務器的國產化率不到10%數據來源于2007年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原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聯合對我國電子政務重點工程及其設備國產化率所進行的一項專項調查結果。,所使用的信息基礎設施和關鍵核心技術設備大多是國外進口,存在著嚴重的“后門”威脅,因此關鍵核心技術設備尤其是服務器的國產化替代極其關鍵。此外,我國使用的智能終端操作系統幾乎全部是國外進口,給應對漏洞、病毒和黑客攻擊帶來極大挑戰。若用戶信息被外國掌握,將給國家信息安全和經濟安全造成嚴重隱患,因此信息核心關鍵技術自主可控尤為重要,培養一批能真正掌握該技術的科技人才隊伍,實現信息技術產品的國產化,建立信息安全技術保障體系是提高電子政務治理績效的最關鍵因素。在信息技術的利用方面,還存在很多政務服務事項在線辦理流程不規范,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之間政務服務標準不統一,由于標準的差異和數據割裂,給民眾造成新的不便,影響了政務服務在線辦理效能和人民群眾對于政府的滿意度,這就需要盡快建立和完善標準統一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建立統一的在線政務服務標準規范體系,提高政府運行效率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二是為民服務的理念和能力:我國電子政務發展的主要目的是向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在“互聯網+”時代的電子政務,線上與線下結合服務新模式需要以人民的需求為核心創新政府理念,樹立互聯網思維和信息化思維,轉變服務模式,如由被動受理轉變為主動服務、由專業窗口轉變為綜合窗口、由單獨受理轉變為統一受理等。服務型政府理念的提出也對政府為民服務的素質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實踐中提高并鞏固政府的服務能力,多為人民辦實事,是提升電子政務績效的最佳途徑。

基本命題3:電子政務治理能力←→電子政務治理體系

作為影響治理績效的兩個因素,治理能力是內在因素,治理體系是外部因素;治理能力是基礎,治理體系是保障。二者相輔相成,共同作用。其一,要實現政府治理思維的變革和政府治理手段的改進,首先要形成大數據思維和以數據為支撐的治理能力,通過公共管理流程再造,形成開放治理、協同治理、主動服務和精準化服務的治理格局。電子政務需要以新一代技術為支撐,技術支持對電子政務治理具有基礎性的作用,如利用區塊鏈技術可打破政府行政審批部門數據的信息孤島;利用智能合約技術可實現信息安全共享;依托大數據可提供智能化的匹配服務;還有云計算大數據、基于北斗的定位技術、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安全預警防范技術等,治理方式的變化也帶來監管方式和手段的變化。同時,在將技術引入政務的過程中,需要以政府的理念轉化作為前提,建立數據大格局和大服務理念。其二,在國家電子政務治理中,政務信息化存在“資源共享難、互聯互通難、業務協同難”三大痛點,由于電子政務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合作,才能促進技術融合、業務融合和數據融合。在電子政務的建設中,“各自為政、條塊分割、煙囪林立、信息孤島”是提升電子政務治理能力的重要制約瓶頸。這就要打破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夯實體制機制保障,不斷進行流程再造和體制機制創新,如:加強政務信息化標準規范體系頂層設計和相關立法工作;強化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的統籌管理;以“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推進“放管服”等改革任務;推進公共基礎設施統籌;推進跨部門的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健全安全保障工作聯動機制;強化績效管理,健全問責機制,等等。只有電子政務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相互配合,才可能產生正向的治理績效,任何一方缺失都很難實現績效的提升。

五、結 語

本文創新之處在于運用扎根理論方法,通過分析發言材料,從打亂的語句中搜尋同質信息,再總結形成新的結論。這些結論都是從原始語句中總結歸納出來的,保證了結論來源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并且,提出了電子政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對治理績效的影響路徑,以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兩者之間的互動關系。政府成效、人民滿意和市場活力這三方面績效的提升離不開內外驅動力的影響,作為內驅力的電子政務治理能力從信息技術開發與運用和為民服務的理念與能力這兩條路徑來促進治理績效的提升,作為外驅力的電子政務治理體系從制度層面、業務層面和信息層面來為治理績效的提升提供保障。本文也存在不足之處。首先,所選取的材料來自同一場會議的發言,在材料的來源和類型上難免具有單一性,取材方面的多元性不夠明顯。其次,扎根理論的材料分析過程需要筆者從原始材料中找出相關信息,并據此提煉出概念和范疇,這一過程難免具有主觀性,對筆者的總結歸納和邏輯推理能力有較高的要求,難免會影響研究結果的效度?;谝陨暇窒扌?,構建的關系模型的普適性也還有待驗證,未來研究尚需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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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government Governance System, Governance Capacity and Governance Performance

—An Exploratory Research Based on Grounded Theory

LI Liang cheng1 Li Lian yu2

(1.School of Marxism,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 510640, Guangdong, China;

2.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 510640, Guangdong, China)

E government has gradually become the main governance mode of the government. It is especially important to stud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 government and governance performance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modernization of governance capabilities. This paper selects statement by experts from the E government Sub forum of the 1st Digital China Summit as the research materials. Based on grounded theory, it extracts three main categories, namely, e government governance system, governance capacity and governance performance, constructs a model diagram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 government governance system, governance capacity and governance performance, and puts forward three basic propositions with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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