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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的財務報告范文

2023-09-18

審計的財務報告范文第1篇

關鍵詞:企業,財務報告,審計,思考

財務報告審計是指企業聘請相關人員對其財務報告所反映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進行審計驗證, 做出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 以便使用者進行正確的決策, 監督和控制, 現實中, 主要有如下意義:

一、財務報告審計相關概念

1. 財務報告的定義

財務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

2. 財務報告構成

財務報告審計建立在真實、合法、完善的財務報告基礎上, 因此, 要想做好財務報告審計, 必需了解財務報告的構成, 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其他應在財務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財務報表是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結構性表述。

3. 財務報告審計的構成

財務報告審計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和報表附注的審計。

二、財務報告審計的具體過程及方法

1. 財務報告審計的目標與范圍。

①財務審計的目標。審計目標是審計行為的出發點, 是審計活動要達到的境地, 主要取決于審計授權人或委托人, 主要是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告的以下方面發表審計意見:A.真實性, 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審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變動情況, 相關會計信息與實際財務收支狀況和業務經營活動成果符合程度;B.合法性, 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 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要求;C.效益型, 是指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 具體是指經濟活動是否做到了節約, 效率和效果是否達到了預期目的。②財務報告的審計范圍。A.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進行財務報告審計的企業單位, 如:各類證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B.審計業務約定書約定的被審計單位會計報告期內與財務報告有關的事項, 以及影響注冊會計師做出專業判斷的所有方面, 如: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承諾、虧損合同、未決訴訟或仲裁、債務擔保、環境污染整治等常見或有事項;C.被審單位會計報告期內的會計憑證、賬簿、財務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

2. 審計計劃。

審計主體決定審計計劃, 每一類審計都包括準備、實施和終結三個必經階段, 在財務報告審計中, 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事項、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進行調查、研究和評價的基礎上, 制定出審計計劃, 確定審計程序和方法, 作為實施財務報告審計工作的依據, 以保證及時、有效地進行審計工作。

3. 審計實施。

涉及被審計單位和注冊會計師, 正確處理好兩者關系, 是實施審計的重要保證。①被審計單位在財務報告審計過程中的主要責任。A.及時提供注冊會計師所要求的全部資料, 并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B.為注冊會計師提供必要的條件及合作, 隨時介紹有關情況, 及時解釋注冊會計師提出的問題。C.按照約定條件向會計師事務所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②對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中的要求。A.按照審計計劃, 實施審計程序, 嚴格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審計原則。B.一般采用抽樣審計的方法, 必要時采用檢查、監盤、函證、分析復核等方法, 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C.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對發現的被審單位會計賬目和財務報告中數據、內容或處理方法方面的錯誤, 提出改正意見和調整說明。D.對審計工作認真進行記錄, 認真研究并整理所取得的審計證據, 形成審計工作底稿及時出具審計報告。

三、財務報告審計內部控制測評

內部控制是由各基本要素組成的, 這些要素及其構成方式, 決定著內部控制的內容與形式, 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 監控等五個方面, 主要由如下兩個部分組成:

1. 內部控制主要環節

主要包括:崗位責任控制;編制程序的控制;會計稽核控制;報送時間控制和公司治理層面的控制。其中編制程序的控制由結賬控制、對賬控制、試算平衡控制組成, 會計稽核控制由報表內容控制、編制方法控制和審核控制組成。

2. 內部控制測評

充分運用各種審計方法, 通過審閱公司的帳、表或進行實地監察, 驗證企業所設計的報表編制程序的健全性及有效性, 并檢查各崗位、各環節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分工是否明確, 相互間的制約、協調機制是否合理, 相關責任制是否得到有效落實和執行等。

檢查編制財務報表的準備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是否充分、有效, 會計期間、資產負債表日和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前后是否一致, 是否按規定程序, 認真進行結賬和對賬, 不明原因是否按規定進行調整, 是否進行試算平衡等。

四、財務報告審計的意義

1. 有利于財務報告使用者做出正確的決策

股東 (投資者) 主要關注投資的內在風險和投資報酬, 企業出具的財務報告審計, 能提供有關企業盈利能力、資本結構和利潤分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2. 有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債權人主要關注的是其所提供給企業的資金是否安全, 自己的債權是否能夠如數收回。企業編制的財務報告能著重為他們提供有關企業償債能力的信息。政府相關機構最關注的是國家資源的分配和運用情況, 需要了解與經濟政策的制定、國民收入的統計等有關方面的信息。為此, 財務報告審計提供有關企業的資源及其運用、分配方面的情況, 為國家的宏觀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

3. 有利于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 提高經濟效益

企業管理人員最關注的是企業財務狀況的好壞、經營業績的大小以及現金的流動情況。財務報告審計能提供某一特定期間經營業績與現金流量方面的信息, 并為以后進行生產經營決策、改善生產經營管理提供參考資料。

參考文獻

[1]審計署等,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 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 2010, (04)

審計的財務報告范文第2篇

一、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的區別

1. 要素差異。

從審查的目的來看, 財務審計評價和審查的是財務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公允性, 而績效審計評價和審查的是經濟活動的效果性、效益性和經濟性;從審查對象來看, 財務審計的審查對象是財務收支活動而績效審計的對象是政府機關及其附屬部門和事業單位;從審計方法和技術來看, 財務審計運用的是審閱、查詢、觀察、函證等方法, 而績效審計運用的是調查、分析、統計、采訪等方法;從審計功能來看, 財務審計具有防護性和鑒證性, 而績效審計具有建設性;從審計程序來看, 財務審計的程序分為準備、實施和報告階段, 績效審計的程序除了財務審計的三個程序之外, 還有一個后續審計階段;從審計標準來看, 財務審計的審計標準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認的會計準則, 而績效審計的標準是有關的法律法規、公認的管理實務和規章制度;最后, 從時間導向方面來看, 財務審計注重歷史, 而績效審計注重未來。

2. 審計理念。

財務審計是對過程和問題的導向性審計, 財務審計通過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現象來維護既定的制度, 從而提高績效??冃徲媱t是對結果和績效的導向性審計, 績效審計通過研究實際結果和預期目標之間的差異來找出管理和制度上的缺陷, 從而加強管理和完善制度, 以實現高的績效。當違反規章制度時, 財務審計會對個人和單位作出法律懲罰, 但是在績效審計中, 如果違法規章制度之后, 績效提高了, 那么就不會追究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反而會被認為是一種創新。

3. 切入點和側重點。

財務審計的切入點是被審計單位的資金流, 看被審計單位的資金流入有沒有違背相關的法律制度審查資金的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通過揭露制度和管理漏洞來提高經濟效益。而績效審計的切入點是業務流程, 看被審計單位有沒有正確地執行決策, 通過審查效益結果來揭露監督實效、執行不力和決策失誤等問題。財務審計的側重點是審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等資料;而績效審計的側重點是審查制度規定、審計環境和決策制定等。

4. 對審計人員的要求。

財務審計對審計人員的要求是要熟練地掌握審計知識, 要精通財會知識, 要熟悉財經法紀, 要有一定的審計技術, 并且必須做到思維縝密和作風嚴謹??冃徲媽徲嬋藛T的要求是既要具備財會知識, 又要熟悉工程計量、經濟、計算機和統計知識, 對政府的工作環境要熟悉, 對政府的工作業績能夠提出中肯建議, 還必須具有開闊視野和創新能力, 對問題能夠進行系統的分析??梢钥闯? 績效審計對審計人員的要求要遠遠高于財務審計對審計人員的要求。

二、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的有效結合

1. 結合原則。

我國地域遼闊, 在不同的地方有著不同的審計環境和不同的規章制度, 因此, 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的結合原則不能夠一概而論, 而應該對具體的問題進行具體地分析。

2. 結合范圍。

在我國, 財務審計的范圍要遠遠超出績效審計的范圍, 一般說來, 如果經濟活動涉及到投入產出, 那么就可以對其進行績效審計??冃徲嫷膫戎攸c是公眾比較關注的一些領域, 比如專項資金審計、公共工程審計、公共支出審計和財政預算的支出審計, 對這些方面展開審計活動, 能夠為國家節約一部分資金, 同時也可以提高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

3. 結合方式。

在我國, 績效審計還做得不是很到位, 還需要不斷地積累經驗。對于違法比較嚴重的單位來說, 應該將穿插進行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對于違法現象比較少的單位來說, 應該主要進行績效審計, 然后再輔以財務審計;如果一些單位之前進行過績效審計, 那么就可以直接采取績效審計。

4. 具體實施辦法。

在將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進行結合時, 要合理地選擇審計項目, 對公共工程項目、公共預算的支出項目和公共投資項目進行審計時, 要將績效審計需求考慮在內, 這樣就可以大大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在制定審計計劃時, 要對績效審計進行中長期計劃, 使得績效審計有步驟、有計劃地進行, 同時, 在編制計劃時, 要有重點、有針對性, 并且合理地安排人力資源, 避免將任務進行重復安排, 此外, 還要保存好審計資料。在制定審計準則時, 應該將政府的審計準則分為績效審計準則和財務審計準則, 然后制定各自的報告準則、作業準則和審計內容, 對政府部門實行績效審計, 需要建立科學系統的績效審計體系。

在審計程序上, 如果單純地實施績效審計, 那么就要充分收集以往財務審計中的審計證據;如果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同時進行, 那么除了要收集財務資料以外, 還要搜集各種調查表、決策和各種制度規定。

在審計方法和技術方面, 績效審計可以沿用財務審計的一些方法, 比如分析、計算、觀察和審閱, 對于具體的問題, 審計人員應該做具體的分析。在審計人員方面, 應該加強對績效審計人員的培訓, 使績效審計人員的知識更加全面。

三、總結

在我國, 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是并存的, 財務審計在審計活動中占據主要的地位。在未來, 我國要不斷地加強績效審計, 使得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互相分離, 互相獨立。目前, 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獨立之間的結合只是一種過渡的表現, 審計人員需要在兩者進行結合的過程中找出績效審計的有效方法和經驗。

摘要: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有一定的聯系, 也有一定的區別, 在我國主要是以財務審計為主, 而績效審計是附屬于財務審計的, 它必須和財務審計結合起來??冃徲嬍侵竾业膶徲嫏C關對事業單位、政府機關和其隸屬部門的經濟活動的效果性、效率性和經濟性進行的評價和審查活動。在一些發達國家, 績效審計在國家審計工作中所占的比重非常大, 并且開始獨立于財務審計之外。

關鍵詞:財務審計,績效審計,比較,結合

參考文獻

[1]范開誠.績效審計與財務審計的比較研究[J].審計月刊, 2009 (07) [1]范開誠.績效審計與財務審計的比較研究[J].審計月刊, 2009 (07)

[2]宋迎春.美國的政府績效審計及其對我國的啟示[J].山東工商學院學報, 2009 (01) [2]宋迎春.美國的政府績效審計及其對我國的啟示[J].山東工商學院學報, 2009 (01)

[3]朱曉華.試論財政資金績效審計問題[J].創新, 2009 (03) [3]朱曉華.試論財政資金績效審計問題[J].創新, 2009 (03)

[4]張炎, 汲君.政府績效審計:促成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工具[J].創新, 2010 (05) [4]張炎, 汲君.政府績效審計:促成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工具[J].創新, 2010 (05)

審計的財務報告范文第3篇

關鍵詞:公立醫院,基建審計,營運成本,財務

一、基建審計視角下公立醫院財務審計綜述

(一) 公立醫院基建審計概述

首先, 作為我國醫療服務體系的主體, 公立醫院通常指國營醫院, 即由政府舉辦、納入財政預算統一管理的醫院。而公立醫院基建審計是指公立醫院的基礎設施建設中, 為了有效防止貪污腐敗現象的滋生, 而在基建項目的施工前、施工中, 以及竣工決算過程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 運用各種管理技術, 為了防止出現貪污腐敗的一種措施, 基建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指審計部門及規定, 對基建項目招投標、設計、決策、施工、竣工結算等各階段進行監督審計, 以減少浪費現象, 有效促進公立醫院的基建管理。

(二) 公立醫院基建審計的緊迫性與必要性

1、有效節省公立醫院的營運成本

“看病難、看病貴”一直都是我國政府重點關注的民生問題。與此同時, 醫療體制改革也成為人們廣泛議論的話題。公立醫院作為醫改對象, 除了改善內部管理與醫療服務之外, 整體降低營運成本, 提供服務優、價格低的醫療服務“產品”, 也是其一項目標。近年來,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公立醫院基建投入逐年加大, 因此, 通過提高基建審計力度, 節省基建支出, 能有效節省公立醫院的營運成本。

2、有效防止腐敗現象的滋生

隨著社會的發展與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 公立醫院對基建項目的投入也在不斷加大。目前, 基建項目已逐漸發展為公立醫院的一項主要活動, 基建支出也已成為公立醫院的一項主要支出。在基建過程中, 很容易滋生腐敗現象。為了有效改善與杜絕這一問題, 我國衛生部于2009年下發了《衛生部關于加強和規范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的通知》。通知提出, 我國各醫療單位應加強對基建項目進行審計以降低成本、預防和治理腐敗、提高投資效益。

二、目前公立醫院基建審計的缺陷與不足

(一) 基建合同內容不嚴密

在我國, 公立醫院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通常都需經過招投標環節。該環節的設置是為了保證建設項目能夠獲得較為合理、公平的施工價格。然而, 在實際中, 招投標過程似乎并不真正的合理、公平, 其中不乏“低報價、高結算”現象。究其原因, 除了源于招投標過程中的不規范之外, 還與合同內容制定的不嚴密有關。比如, 合同內容暫定內容較多, 而對施工約定不明確;存在“無底價”招標現象, 導致惡意低價中標。合同內容的不合規、不嚴密, 容易造成基建項目竣工時可能會發生主材變更等現象, 而與原招標內容大相徑庭。

(二) 審計范圍不全面, 審計定位不準

由于公立醫院基建項目周期長, 基建審計往往需要貫穿基建工程的各個環節, 需要從基建項目施工前開始, 直至項目施工完畢竣工決算。因此, 基建審計是一個系統、連續、涉及基建施工全過程的審計。然而在現實情況中, 基建審計往往是在基建項目開始施工之后才正式介入, 對施工前期的工作關注度不足, 審計范圍不全面, 審計定位不準。同時也加重了公立醫院基建項目招投標環節的混亂。而且, 由于前期審計的缺位, 也容易造成基建項目的設計環節、決策環節、招投標環節對整個基建工程造價的影響“無從考證”, “有效控制”更是無從談起。另外, 由于基建審計涉及環節多, 審計時間長, 使得審計人員很容易在審計過程中偏離正確定位, 造成監督作用被人為弱化, 從而喪失了審計監督的意義。

(三) 未執行“全過程審計”

前文已述, 基建審計是一個系統、連續、涉及基建施工全過程的審計。但在現實中, 很多公立醫院的基建審計往往是隨著施工開始甚至竣工決算才正式進行。這種審計在時間上的“滯后性”間接造成審計內容的“表面化”。不僅使前期設計是否出現變更、材料是否更替不易辨認, 而且還容易造成隱蔽工程等現象的發生。在基建過程中所使用的材料眾多、品牌復雜、市場價格相差較大;同時, 由于基建項目周期長、涉及方面眾多, 因此可能出現臨時性工程。這些無疑都會增加審計風險。再者, 某些監理人員或現場管理人員業務水平不一、責任心不等, 工程單價與工程量是否會因此而虛報難以把握。

三、公立醫院基建審計的措施探討

(一) 基建項目施工前的審計

通常, 招標工作是公立醫院基建工程的起點, 而招標合同 (文件) 則是整個基建工作的總說明。招標活動的全部內容, 以及中標后合作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與條件都應嚴格按照招標合同 (文件) 進行。因此, 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說, 審查招標合同 (文件) 極為重要。招標合同 (文件) 內容的設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該環節的審查中, 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款項支付條件的合規性審查;計價取費依據審查;工程維修保障審查等。此外, 全面的招標合同 (文件) , 能夠幫助醫院及時發現基建過程中的紕漏與錯誤, 能夠有效杜絕工程款日后結算中產生的不必要爭議。

此外, 公立醫院基建審計中, 還應關注施工合同的合法性。著重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進行審計。審查施工單位是否存在工程轉包、分包的現象;施工合同的具體條款是否合乎當期相關政策的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是否與招標合同 (文件) 一致。

除此之外, 公立醫院在基建工程正式施工前, 應對工程量準確計算。因為工程量的準確性不僅能影響標底的編制工作, 還能直接影響工程造價。倘若工程量計算不準確, 容易使施工方在報價時鉆空子, 從而造成醫院不必要的損失。在審查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時, 著重檢查是否存在重復計算、小數點錯位、多算、用錯定額等現象。

(二) 基建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審計

基建項目施工過程審計不僅是施工前審計的過渡與承接, 同時, 施工過程審計還是竣工決算審計的基礎?;▽徲嫅煜すこ添椖? 在基建項目施工過程中, 審計人員應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審查。審查內容主要包括:具體施工是否合乎標準;材料價格與質量是否合乎市場價格與相關規定;設計變更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存在隱藏工程等。審查手段主要包括:審計人員參與進具體的施工過程之中, 無論是設計變更還是招標采購, 都及時跟進, 積極搜集和檢查相關資料, 對全過程實施監控, 直至基建工程的竣工決算驗收工作。通過基建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審計工作, 確保項目施工所用材料“質優價良”;確保設計變更真實合規;確保整個工程施工都合乎規范。通過基建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審計工作, 不僅能為竣工決算審計奠定基礎, 提供有力線索與依據;還能及時發現基建工程本身存在的問題, 妥善解決。

另外, 對工程項目投資全過程實施監控對于基建審計工作非常重要。所謂全過程監控就是在工程項目從投資決策形成到工程竣工的整個項目過程實行實時控制, 考核各項管理活動是否都在投資限額之內, 對出現的偏差進行及時的調整, 從而保證投資項目的順利實現。如單位2009年門診樓立面加固及裝修工程, 因招標時設計圖紙沒標注加固工程需向地下注漿, 招標時沒包含此項, 中標價為90.57萬元, 正式簽訂合同價107.10萬元 (包含15.60萬元注漿費用) 。為保證造價在投資限額內, 審計工作貫穿了施工、材料購買、竣工結算等全過程, 最后審計后工程造價99.49萬元, 工程造價沒有超出合同價格。

(三) 基建項目竣工決算審計

首先, 公立醫院在基建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過程中, 應審計合同條款的實際執行情況。主要審查“準確性”。即工程結算的工程量、單價、竣工資料、所用材料的規格型號與品牌等, 是否與合同條款中所表明的資料一致。其中, 倘若已有投標綜合單價, 除了按投標綜合單價進行項目結算之外, 還應根據材料的具體變更情況, 對綜合單價作出相應的價格調整;倘若并沒有標注投標綜合單價, 則應根據施工合同的具體結算內容進行結算。與此同時, 竣工決算審計人員應到竣工現場核對各項竣工資料, 必要時進行實地測量, 再根據實際資料與測量結果計算工程量。

其次, 審計人員應對工程量的計算情況進行審計。首先, 審計人員應對工程量的計算規則進行熟練掌握, 然后結合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記錄等資料, 逐一計算、分別核實各項工程量。

再者, 竣工決算審計中, 還應審計定額套用情況。目前, 隨著社會的發展, 各類新方法、新技術不斷涌現。但是, 方法雖然是活的, 但是定額卻是“死”的。在不斷涌現的新方法的使用下, 與定額不符的現象愈來愈多。因此, 審查定額套用情況也是公立醫院基建審計的一項重點。對此, 審計人員應嚴格審查是否存在重復套用定額或者高額套用定額的現象, 以及審查補充定額的編制依據是否完備;定額的換算是否準確。

參考文獻

[1]夏玉亭.論醫院基建工程項目經濟效益的審計[J].中國衛生資源, 2007;4

[2]王志飛, 王志成.現代醫院建筑設計中的若干問題探討[J].中國醫院建筑與裝備, 2011;3

審計的財務報告范文第4篇

( 一) 碳審計的可行性

1. 環境惡化促使低碳理念被各界重視

近年來,全球環境問題日益突顯,而氣候變化是全球亟待解決的重大環境問題之一。低碳經濟作為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已成為各國保證經濟持續增長的戰略選擇,也引起了各界對低碳經濟推行的關注。隨著低碳理念不斷深入人心,碳減排和碳交易成為學界的焦點,從而引發了對評價溫室氣體排放情況的碳審計的需求。

2. 碳審計報告可給企業帶來競爭優勢

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推行,低碳生產成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新關注點,企業的碳審計報告可向投資者和消費者提供企業 “碳足跡”的鑒證信息,督促企業提高自然資源利用率,幫助企業實現節能減排,樹立企業積極承擔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努力減少碳排放的良好社會形象,可為企業帶來新的競爭優勢,提高企業利潤。

3. 政策制度的完善為碳審計提供保障

目前,我國還沒有企業 “碳足跡”鑒證業務的具體職業準則,但隨著IASE 3410 的發布,國際上已有初成體系的溫室氣體報告鑒證業務準則,我國也有越來越多的學者進行該領域的研究,假以時日,一定可以建立完善詳細的碳審計準則,設計出適合我國企業現狀的碳審計程序。

( 二) 碳審計的概念

碳審計是在全球降低碳排放的背景下產生的,是對傳統審計體系的擴充。其基本內涵就是借助于審計的一般邏輯,從審計學的視角管理碳排放的一種思路。碳審計是企業的各方利益相關者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依據一定的審計準則,運用一系列審計方法,對企業的碳排放以及社會環境責任的履行情況提供一定的鑒證,并出具公允的、合理的審計報告。

二、碳審計與傳統財務審計的比較

( 一) 審計主體和客體

1. 審計主體

審計主體是指接受委托,實施審計的主體,也就是審計工作的執行者。一般包括政府審計、內部審計以及注冊會計師審計三大類。政府審計是指由政府審計機關代表政府實施的審計行為,具有單向獨立、最具權威性和強制性的特點; 內部審計則是指由各單位內部人員對本單位的財務狀況以及經營成果進行檢查監督的行為,僅強調與所審的其他職能部門相對獨立,獨立性最弱; 注冊會計師審計是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是否存在重大錯報提供合理保證,具有雙向獨立、強制性較弱的特點。傳統財務審計的審計主體由政府審計、內部審計以及注冊會計師審計共同構成,三者各司其職、互相補充、互相不可替代。

對于剛剛起步的碳審計,則應該以第三方審計為主導,利用社會審計的獨立性與公允性對被審計單位的低碳政策的實施、低碳技術的推廣以及相關資金的運用進行獨立審計,并利用政府審計的權威性加強對被審計單位監督與監管,以確保低碳審計的有效實施。

2. 審計客體

審計客體是審計實施的對象,即被審計單位。在傳統財務審計中,審計對象涉及國民經濟的各組成部分,包括各行業、各組織、各部門和各級政府。而碳審計的涉及面不如傳統財務審計那么廣,主要是側重于一些重污染或碳排放量較大的行業,包括建筑、電力、燃氣、采礦、交通運輸等碳源行業企業。

( 二) 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是指審計主體對審計客體實施相關的審計活動所期望達到的成效或最終的成果。傳統的財務審計目標主要是鑒證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進行編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以及確定相關活動交易、賬戶余額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

作為傳統財務審計的延伸,碳審計執業人員的直接審計目標主要是鑒證被審計單位的溫室氣體報告是否在所有的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標準編制。此外,通過碳審計,促進低碳政策的落實和改善,促使企業更積極地開展關于低碳經濟的活動,進而保障低碳經濟能夠健康地發展,減緩氣候的變化,使可持續發展政策得到切實、有效的落實是碳審計最根本的目標。

( 三) 審計操作流程

傳統的財務審計流程主要包括準備、實施、報告三個階段,如圖1 所示; 碳審計作為傳統財務審計的延伸,其操作流程基本繼承了傳統財務審計的三個階段,如圖2 所示,但也有其特殊性。

1. 具體審計程序

在傳統財務審計中,注冊會計師主要根據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選擇檢查、觀察、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行、分析程序等審計程序來獲取審計證據。在碳審計中,上述的審計程序依然是適用的,但由于碳排放信息的性質與歷史財務信息有所不同,碳排放信息無法像歷史財務信息那樣被完整、量化地記錄并報告,與歷史財務信息的審計風險也不同,導致某些類型的程序( 如詢問和分析性程序) 不能作為獲取證據的主要手段。

2. 審計報告后事項

對于傳統的財務審計,審計主體在出具正確的審計報告后,審計工作大多可以告一段落。但對于碳審計,在出具了企業碳審計的審計報告之后,還應出具相應的被審計單位低碳減排的建議并與被審計單位保持聯系,定期追蹤回訪,以確保審計效果的維持。

( 四) 審計報告

1. 審計報告的簽發

審計報告是審計主體根據相應的準則規定,在執行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審計對象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傳統的財務審計根據審計主體的不同,審計報告可由內部審計師、政府以及注冊會計師簽發。碳審計的審計工作主要由獨立的第三方,即注冊會計師執行,因此,碳審計的審計報告也應由注冊會計師簽發。

2. 審計報告的內容

傳統財務審計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標題、收件人、引言段、管理層責任段、注冊會計師責任段、審計意見段、注冊會計師的簽章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信息和報告日期,其中,管理層責任、注冊會計師責任、審計意見是審計報告中比較重要的部分。作為傳統審計的延伸,碳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有: 標題、收件人、溫室氣體報告的識別、管理層責任段、有關溫室氣體的量化存在固有不確定性的說明、溫室氣體排放抵減的識別、適用標準的識別、執業人員責任的說明、審計結論、發表非無保留意見的所有理由、執業人員的簽名、鑒證報告的日期、執業地點,除基本要素外,還包括強調事項段、其他事項段以及其他溝通要求。因此,相比于傳統財務審計,碳審計報告有關溫室氣體的量化存在固有不確定性的說明、溫室氣體排放抵減的識別、適用標準的識別等重要內容。

3. 審計意見的形成

審計意見是審計主體以審計過程中獲得的審計證據為基礎,對審計客體的相關狀況形成的結論。對于傳統的財務審計而言,審計意見是指審計主體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進行編制,是否在所有方面公允完整地反映了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等發表的意見。而對于碳審計來說,審計意見則是審計主體對被審計單位的溫室氣體報告是否在所有的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標準編制,被審計單位所提供的企業碳排放的有關材料、數據是否公允、真實、合法地反映了企業在控制碳排放時的真實情況,包括低碳政策的落實與執行,低碳財稅政策運用以及低碳技術的推廣效益等發表的意見。

傳統的審計報告分為標準審計報告和非標準審計報告兩大類型。當會計師出具的是不附加說明段、強調事項段或修飾性用語段的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時,屬于標準的審計報告; 而審計意見中存在強調事項、保留意見、否定意見以及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則屬于非標準的審計報告。這種傳統的審計報告關于審計意見與審計報告類型的分類,同樣也適用于低碳審計的審計報告。

三、碳審計與傳統財務審計比較的啟示

( 一) 審計主體的選擇與培養

碳審計是傳統財務審計的延伸,其內容除涉及傳統財務審計中的法律法規、企業經營、資金運轉外,更涉及大量的低碳產業和低碳技術等方面的專業知識,這對碳審計主體的素質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國很多財會專業人才、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為具有審計專業能力的執業和非執業人員,他們是傳統財務審計主體最主要的組成部分,也將是碳審計主體的主要來源。碳審計主體的選擇應建立在傳統財務審計之上,除了能滿足傳統審計模式的要求外,還應具有碳排放技術、管理、投資、效益等知識儲備。因此,對碳審計主體的培養不能僅注重財經、金融、法律等社會科學,還必須注重環境、生態、工程、機械、物理、化學、地理等其他自然科學知識的培育。

( 二) 碳審計系統的完善

1. 完善碳審計制度法規

目前,我國對企業的碳排放量沒有統一的核算和評價標準,也沒有完善的評價機制和監督體系,對企業的碳審計報告未作強制要求。建立完善的碳審計體系,在出現市場需求后,急需制度法規的推動和引導,因此應盡快修訂《公司法》、《環境保護法》、 《審計法》和 《注冊會計師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充實與碳排放有關的內容和條款,以法律的強制力推動碳審計的發展。此外,還應盡快完善 《政府審計準則》、《獨立審計準則》和 《內部審計準則》等現行的審計標準,借鑒國際社會有關碳審計的規范準則,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碳審計準則體系,為我國的碳審計工作提供指導。

2. 增加企業碳排放控制部門

相比于傳統財務審計,我國碳審計的實施主要面臨的困難除了沒有建立標準和協議外,還在于企業沒有為收集和保留溫室氣體排放所需信息建立必要的流程和控制,導致碳審計所需的資料數據難以取得。因此,為了完善碳審計系統,應要求企業增加專門的部門來收集碳排放相關數據,并進行及時的核算和管理,為碳審計建立審計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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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愛國.我的碳會計觀[J].審計研究,2012(05).

[3] .何晏.淺析碳審計的理論結構[J].企業導報,2015(15).

審計的財務報告范文第5篇

一、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的比較

具體而言,對二者的比較可以從差異性和趨同性來分別展開:

(一)對二者差異性的比較

1、審計對象的差異性

事業單位執行預算會計,從而財務審計的對象應是對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賬面上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等。而績效審計不同,績效審計更加關注事業單位對資金的使用效益問題,而資金使用效益的高低則主要從對資產購置和使用情況、主營業務開展情況中反饋出來??梢?二者的審計對象具有形式上的區別。

2、審計手段的差異性

由于二者在審計對象上的存在區別,所以所實施的審計手段也就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一般而言,財務審計主要借助會計專業知識,來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信息進行稽核,包括會計原始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等。然而,績效審計工作則需要通過走、訪、看、聽等諸多環節類實施,進而就能降低財務審計所面臨的信息不對稱的干擾。

(二)對二者趨同性的比較

之所以使用“趨同性”這一詞語在于,趨同意味著二者之間具有收斂的特質,從而才擁有相結合應用的可能??梢詮囊韵聝蓚€方面來進行趨同性比較。

1、審計目的的趨同性。

從審計制度來看,執行審計的可以是本單位的審計部門,也可以是上級審計部門。但無論是處于哪一級的審計,都在于對被審計單位執行預算管理情況的稽核。特別在當前大力反腐背景下,二者審計的目的都指向了約束經費合規使用的方向??梢?針對事業單位的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就像是一枚硬幣的兩面,它們同時夯實了事業單位審計活動的有效性,所以二者的審計目的具有趨同性。

2、審計職能的趨同性

在權責利相互制衡的機制下,無論是財務審計還是績效審計,都是對事業單位內控績效的審計,本質上是對所有相關責任人的工作績效考核。通過實施二者的審計職能,將能確保國有資產得到有效利用,也能鞭策事業單位更好的向社會提供公益性專業技術服務。

二、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結合的現實意義

以上對二者的比較說明,我們應該發揮它們各自的審計優勢,并通過相互結合來彌補傳統財務審計所存在的劣勢,這樣才能確保財政預算資金的有效配置和利用。由此,以下從兩個方面來闡述二者結合的現實意義:

(一)體制變革背景下的現實意義

我國在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推動事業單位的體制變革成為了其中重要的組成要素。通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體制變革,使其更加有效的服務社會,并降低行政管控狀態下的資源錯配現象。那么在這一過度時期,通過將績效審計納入到審計范疇,這樣便能在績效考核下倒逼單位管理層重視組織資源的配置質量,并著力優化全面預算管理的實施模式。若是基于傳統審計模式來開展工作,那么表面業績則將嚴重制約事業單位內控效果的提升。

(二)組織建設背景下的現實意義

體制變革的外部壓力需要轉變為組織內部的執行動力,只有這樣才能使事業單位適應當前社會生態的演變。通過引入績效審計內容,則能鞭策單位管理者更加重視固定資產的使用問題,以及形成“產出/投入”的比較意識。這樣一來,才能改變當前部分事業單位將昂貴的設施設備當擺設的現象。

三、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結合的思路

根據上文所述,二者結合的思路如下所述:

(一)加強審計準備工作的組織建設

由于將績效審計納入到審計范疇,面對這一新事物首先就需要做好前期準備工作。準備工作的重點包括:人員構成、事項分工、審計結果整合等方面。這里的難點在于如何建立可兼容的審計結果評價機制,即如何將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結果進行綜合評價。需要指出,二者在審計中可能出現審計結果相互背離的現象。因此,在組建建設上還需要分大類進行評分細則,通過各審計子項目的分值所占權重,來完成審計結果的兼容工作。

(二)完善審計現場工作的分工協作

毫無疑問,績效審計的工作范圍較為廣泛,包括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使用績效的考察,以及與有關人員進行小組訪談和個別談話。這時就需要完善審計現場的分工協作事宜,而且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之間有著“預算資金配置績效”作為中介,從而二者之間存在著相互關聯、相互印證的需要。為此,需要將審計人員分為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兩個小組,并建立定期的線下商討會議和時時的線上信息交換渠道。

(三)創新審計工作實施方式和手段

通過筆者長期的工作實踐發現,影響審計工作質量的一個不可忽略的因素便是“信息不對稱”。在財務審計上存在著形式要件掩蓋真實經濟活動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在績效審計上存在著被審計單位突擊“修飾”運營效能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因此,創新審計工作的實施方式和手段,其著力點應在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具體的做法包括:在線上建立事業單位職工的申訴平臺,以及嚴格保密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的具體范圍等。

(四)配合被審計單位做好整改工作

無論是財務審計還是績效審計其都不是最終的目的,最終的目的在于促進被審計單位的成長。在事業單位體制變革過程中,不少事業單位管理者感到外部組織生態發生了變化,使得在應對單位自身發展問題上變得力不從心?!?9歲現象”從過去的貪腐演變為了當前的“無為而治”。因此,審計團隊還需要配合被審計單位做好整改工作,特別在固定資產使用績效的提升,以及管控運營成本方面,向被審計單位提供對策和建議。以學校為例:可建議學校在寒暑假期間,將部分教室與實訓室向社會勞務機構租賃,以配合區域勞動力的培訓工作。在租賃過程中,單位應配專人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進行監管。通過這種模式,實現固定資產的經濟效益。同時,事業單位在未來對固定資產進行購置管理時,應充分考慮該項固定資產的專用性水平。必要時,可以采取以租賃或以整合社會資源為主。

四、結束語

我國現階段,國家審計的主要類型還是財務審計,但在財務審計實踐中卻存在著諸多弊端,如以形式要件為依據則無法對資金的實物轉換形態進行考察,從而也就可能助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配置低效的現象。因此,加強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的綜合應用是當務之急。二者相結合的具體思路包括:加強審計準備工作的組織建設。準備工作的重點包括:人員構成、事項分工、審計結果整合等方面。完善審計現場工作的分工協作。建立定期的線下商討會議和時時的線上信息交換渠道;創新審計工作實施方式和手段。在線上建立事業單位職工的申訴平臺,以及嚴格保密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的具體范圍等;配合被審計單位做好整改工作。配合的重點為:固定資產使用績效的提升,以及管控運營成本方面。目前,績效審計與財務審計的結合只是一種過渡的表現,審計人員需要在兩者結合的過程中找出績效審計的有效方法和經驗。

參考文獻

[1]崔陽.談內部審計對事業單位的重要性[J].財經界,2015,(21)

[2]程志鋒.風險導向審計在事業單位中的實施要點解析[J].北方經貿,2015,(3)

審計的財務報告范文第6篇

1 國家審計質量衡量指標的前提

要想深入研究國家審計下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質量衡量指標, 首先應當充分了解與國家審計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準則, 只有在熟知并有效執行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審計準則的前提下, 結合實際情況, 圍繞審計目標, 突出重點, 深入研究被審計單位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以及各種相關制度規定, 制訂科學合理的審計工作方案和審計實施方案, 實施審計起來才能符合現代經濟發展和審計規律的需要, 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切實可行、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否則會造成方案與實際脫軌, 偏離或妨礙審計目標的實現, 造成審計質量水平的低下或下降, 以致無法探究國家審計質量的衡量指標。

(1) 全面落實《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 按照依法審計的原則, 在法律法規、規章的約束和指導下實施審計工作, 實現審計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如果不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準則的約束, 就會造成各種不規范行為的產生, 給國家財政財務帶來嚴重的損失, 所以一定要按照法律規范行使各種權利, 履行相關義務, 依法審計。

(2) 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要按照國家統一的審計準則開展審計工作, 組織研究小組, 針對現行形勢下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制訂更加科學、完善的審計方案, 用于計劃并指導審計工作的開展。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在實際工作中, 應當時刻按照規定和方案行事, 規范審計行為, 全面提高審計質量, 同時要明確審計責任。

(3) 促進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樹立正確的職業道德意識, 在日常工作中主動規范自身的行為, 避免違法現象的發生, 自覺擔當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 全面促進廉政建設, 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的發展。所以, 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中, 其首要的任務應是發現和糾正被審計單位違法違規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 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

因此, 國家審計質量的水平應該是以國家審計機關實施審計的目標最終是否實現來衡量, 衡量指標為:被審計單位針對國家審計機關審計檢查出的違規行為進行整改的過程體系, 具體包括應糾正違規金額、糾正金額、糾正類型以及糾正率等指標。

2 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下國家審計與社會審計質量衡量指標的分析

自美國審計學家迪安基洛 (DeAngelo) 在1981年首次提出審計質量的概念以來, 許多學者都對審計質量做出了相應的定義, 由于都是根據自己的研究目的而做出的定義, 所以會出現很多的差異, 影響審計質量水平高低的因素也有很多, 尋求了不同的替代指標并對其進行了實證研究。通過對大部分替代指標的研究發現, 有些指標主要是社會審計所具有的特征, 有一定的局限性, 相關定義表述得不是特別完整, 如事務所規模、審計訴訟、審計時間與審計收費、審計市場集中度、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可操控應計利潤等。

2.1 國家審計質量應該可以用一個或一組替代指標來衡量

審計學家多普齊和希謬尼克 (Dopuch & Simunic) (1982) 和迪安基洛 (1981) 都認為, 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是無法衡量的, 但是經研究發現, 可以通過別的方式來代替, 不過只能以替代指標來衡量。由此可以推斷, 國家審計質量同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具有相同點, 通過研究發現其共同點, 進而發現衡量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有關替代指標的有效作用, 也就是以替代指標來衡量國家審計質量可以一定程度地滿足或者符合需要。對照國家審計的總體目標的特殊性, 經對比分析, 得出的結論是, 用來衡量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幾個指標即審計訴訟、可操控應計利潤 (或結余) 和審計時間是可以滿足國家審計質量的指標體系的, 但審計訴訟 (含行政復議、仲裁、訴訟) 的發生本身就顯示了審計認定的事項存在爭議, 審計質量和審計工作也就存在問題, 且國家審計機關發生審計訴訟的可能性很小, 現實狀況也確實不多, 故可忽略暫不予納入國家審計質量指標體系的討論。

2.2 審計時間不宜作為國家審計質量的替代指標

任何一項任務的完成都需要時間, 審計項目的計劃、準備、實施、報告、公告、督促整改需要一定的時間, 審計時間對審計質量的影響不言而喻, 但審計時間對審計質量的影響不好估量, 因此不宜作為國家審計質量的替代指標。

2.3 國家審計質量衡量指標是雙向性的

目前, 通過對國家審計的控制過程研究發現, 質量衡量指標并不是單一性的過程, 其實施過程比較復雜, 包含的內容也很多, 這就要求我們以客觀的態度研究實際問題, 把科學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 進而發現其本質性問題。其過程是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進行控制的雙向過程, 這一點是不容置疑的, 并且要引起審計工作人員一定的重視, 深入了解其本質性問題, 對其過程有深入的探討, 進而在實施審計時, 全面開展各項工作。以金額來替代審計對財政財務收支違規行為控制是一種很好的方案, 具有一定的實際經濟和社會效果。

3 國家審計中衡量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質量的指標

3.1 審計要對違規行為進行審查, 找到因違規所造成的后果

目前, 對于我國的審計工作來說, 審計要對違規行為進行審查, 找到因違規所造成的后果, 這是第一個過程。審計機關審查的力度越大, 則審計機關查出被審計單位的違規金額占應查出的違規金額的比重也就越大, 二者之間有一定的聯系, 并且隱性中相互制約, 不能忽視二者之間的聯系, 否則在審計工作中, 其工作結果是不標準的??傮w來說, 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初步的控制效果較好。但是, 需要注意的是, 不只是這一點能成為衡量質量的指標, 還被第二個過程制約著, 也就是被審計單位的糾正效果。

3.2 被審計單位針對審計機關審查出來的違規行為做出糾正

審計進行監督控制的效果很多沒有達到最終的目標, 原因是因為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查出的應糾正違規行為和金額不進行糾正。這就需要制訂與之符合的解決方案, 將傳統的沒有實際意義的方案改正, 通過多年的研究發現, 有一種效果非常好, 即審計機關對違規行為的控制效果的最終實現還需要被審計單位針對審計機關審查出來的違規行為做出糾正, 這就是第二過程。由此來看, 必須將第一過程和第二過程結合起來, 才能達到最好的審計控制效果, 進而使國家審計質量不斷的提高。

3.3 反映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查出問題所做出糾正力度的質量指標——糾正類型、糾正金額和糾正率

通過分析國家審計署審計結果公告后發現, 被審計單位所采取的糾正類型主要有三種:不糾正、定性糾正和定量糾正。三種糾正類型有不同的作用, 將其發揮到最大優勢, 能對審計工作提供良好保障。定性糾正是指針對審計機關所提出的應糾正違規行為和金額。其特點是被審計單位在規定的整改答復時間內并未進行實質整改的一種糾正行為, 也就是在整改回復中進行了定性說明。通過研究發現, 糾正金額是一個絕對指標, 然而糾正率是一個相對指標, 所以要把握好二者之間的關系和意義。不糾正表示審計質量最差, 定性糾正其次, 定量糾正的效果是最好的。在定量糾正類型中, 需要引起我們注意的是如果糾正的金額越大, 表示糾正率越高, 則國家審計質量就越好。

4 結 論

通過本文的論述, 使我們清楚地了解到在財政政務收支審計下國家審計衡量質量指標的重要作用。在實際工作中, 對審計質量進行綜合分析、全面分析進而得出精確的審計質量綜合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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