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范文

2023-09-18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范文第1篇

1.1 前期工作不到位

前期工作不到位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問題:第一, 企業缺乏完善的經濟責任審計方案。當前, 雖然我國已經出臺了與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的制度, 且一些行業還制定了諸如《衛計委直屬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等較為詳細制度, 不過還沒有出臺與之相配套的操作細則, 這就使得審計人員工作難以得到很好的開展。第二, 當前不少企業都沒有能夠有效進行專業培訓, 使得部分審計人員專業素質不高, 與實際工作需求不符。

1.2 缺乏完善的審計體系

第一, 缺乏健全的審計指標體系。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活動過程中, 企業未構建標準化、系統化審計指標體系, 未規范審計指標中的相應評價標準, 導致在實際審計過程中, 審計人員能擅自改變審計結果。第二, 審計活動管理不到位。在實際審計環節大部分企業都未構建其科學審計程序, 同時也未對審計報告格式、文書等予以規范, 從而無法準確評價審計結果。

1.3 缺乏合理的審計后配套管理體系

第一, 缺乏完善的審計結果應用管理體系。審計結果上報給企業有關領導或部門后, 如何對該審計結果加以應用, 未確定一個較為規范的管理制度, 企業缺乏懲戒及問責機制, 從而導致審計結果無法在企業得到有效運用。第二, 缺乏完善的審計質量追究制度。在開展審計活動中, 審計組長及審計人員職責不明確, 分工未予以細化, 未啟用審計結果簽章負責制, 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審計結果不準確、審計質量不達標的情況下無法進行責任回溯, 從而難以追究相關審計人員責任。

1.4 審計方式有待改進, 審計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首先, 經濟責任審計并沒得到足夠的重視, 很多企業管理機制往往是先離后審, 或是先提拔后審計, 審計評價與領導干部的任免嚴重脫節, 審計人員覺得審計工作無足輕重, 認識不到審計工作的重要性, 審計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難以發揮審計的重要作用。其次, 在經濟責任審計中, 被審對象職位特殊, 工作涉及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 需要審計人員有較多的綜合知識和較高的專業能力, 需要審計人員嚴守職業道德、謹守職業規范, 以保證較高的審計工作質量, 而在實際中, 受限于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 往往審計證據牽強不足, 審計結論表達不清, 審計定性不恰當, 審計報告語言模糊, 難以做到真正的客觀公正。

2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2.1 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前期工作

第一, 完善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模板。結合實際審計需求, 企業有關部門或審計單位需設計合理審計模板, 包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審計過程以及審計結果等內容, 審計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審計建議、重要事項說明以及審計結果綜合評價是最重要的審計模塊, 在審計報告中, 對上述模塊必須準確、清楚的進行表述。第二, 需制定完整的經濟責任審計方案。在實施審計前, 審計部門要組建專門的審計小組, 明確相關審計流程, 確保審計工作有序、有效執行。第三, 選擇素質過硬的綜合型專業審計人員負責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結合審計人員特長、審計要求、審計任務、審計目標組建相應審計隊伍, 做好專業培訓, 使用信息化工具, 掌握計算機運用技能, 切實提升整體審計能力與水準。

2.2 加大審計過程管理力度

第一, 科學細分審計任務。在實施審計前, 審計小組需對審計人員工作進行科學配置, 按模塊分解審計任務, 對各模塊中的審計任務、需注意事項予以明確, 切實將各項任務細分到個人, 落實到個人, 從而提升審計時效。第二, 加大對審計的監管工作。在實際審計時, 審計人員不單獨接觸企業領導人員, 審計資料審計結果需注意嚴格保密, 直到審計活動完畢。第三, 提供優良審計環境, 防止審計利益相關人員以及被審計對象對審計活動產生干擾, 確保審計工作的獨立性與審計內容的真實性。第四, 做好審計結論復核工作, 在審計結論正式公布前, 審計小組需要認真復核審計結果, 發現重要事項必須論據充分, 資料完整, 在審計報告中清楚明白加以表述, 確保審計結果的公正與客觀。

2.3 根據最佳審計時機, 選擇合理的審計方式

目前, 先離后審的審計方式存在滯后性, 為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作用, 在實際審計工作中, 根據最佳審計時機, 可選擇不同的審計方式。一是“先審后離”方式;二是“先離任后審計再任職”的方式;三是任中審計、年度審計和離任審計結合方式。選擇的審計時機不同, 所起到的作用也存在差異, 選擇何種方式需根據具體情況, 依賴于審計人員經驗和職業判斷。

2.4 做好審計結果的應用管理

第一, 將經濟責任審計納入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監督體系。在企業領導人員監督管理、選拔任用、表彰獎勵、目標考核或在做出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決定時, 將審計結果作為重要依據, 發揮審計工作的重要作用。被審計人違反規定情形的, 視情節輕重, 由有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分別給予警示談話、追責問責、調離崗位、降職、免職處理, 相關部門須將處理結果反饋審計部門。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二, 完善審計結果檔案管理制度, 尤其是完善人才流動檔案管理機制。當前不少企業領導人員頻繁調動崗位, 務必要建立健全審計結果檔案保存機制, 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載入個人檔案。

2.5 加強審計工作培訓和交流, 提高審計人員業務水平和崗位勝任能力

加強審計人員專業技能培訓, 尤其是與企業管理相關的法律、工程、財稅、投資、立項、新法規制度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開展企業內部業務交流, 拓展審計思路, 提高審計人員業務水平和崗位勝任能力。

摘要:本文將結合筆者實踐經驗, 對當前我國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 并在此基礎上探討其有效的應對策略, 以供廣大同行參考與交流。

關鍵詞: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問題,對策

參考文獻

[1] 商曉敏.試論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風險與防范[J].農村經濟與科技, 2016 (6) .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范文第2篇

《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確定了我國將實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這一制度是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法規制度建設、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行為、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科學發展的現實需要, 對于增強領導干部依法履行經濟責任意識、完善領導干部管理和監督機制、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2018年1月12日審計署對外公布《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與2003年3月4日發布的規定相比, 此次做出很大調整, 為國有企業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又奠定了政策基礎??梢灶A見, 隨著《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的有效落地實施, 必將有力促進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 有效促進公司在規范內部管理、完善內部控制、防范經營風險和提質增效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2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目標

一是檢查被審計領導人員任職期間會計信息質量, 核實企業資產、負債情況和損益的真實性, 揭示會計信息質量失真等問題, 維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是檢查貫徹落實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執行企業決策、執行“三重一大”決策程序情況, 檢查降本增效的成果是否顯著, 揭示企業生產運營和項目建設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政策風險, 促進企業合法經營、規避風險, 提高效率。

三是檢查企業內部管理、問題整改及領導人員遵守財經法紀廉潔自律情況, 揭示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中存在的損失浪費與低效率問題, 促進企業規范管理和廉政建設, 提高經營效益。

四是對被審計領導人員任期內的履職情況做出客觀評價。

3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領導干部任職期間貫徹落實企業發展戰略, 以及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的情況;任職期間本人及所在單位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相關規章制度的情況;任職期間所在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健全和運轉情況, 以及財務管理、業務管理、風險管理、內部審計等內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和職務消費等情況, 對所屬單位的監管情況;履行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以及領導干部遵守有關廉潔從業規定情況;對以往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4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思路

基于對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深刻理解,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的豐富經驗, 我們制定了“一個中心、兩個角度、三結合審計策略、四個重點審計領域、五項質量保證措施”的總體審計思路。

一個中心就是以被審計領導干部為中心, 客觀公允地反映任職期間被審單位財務狀況和重大經營決策情況, 提供可靠的績效評價基礎數據和充分的經濟責任認定依據, 對被審計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提出針對性的建議。

兩個角度就是從出資人角度出發, 通過經濟責任審計, 滿足對被審計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全面、客觀和公正評價的要求;

從被審計企業的角度出發, 通過經濟責任審計, 針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企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財務風險, 為被審計企業提供改進內部控制、提高資產質量和防范重大財務風險的建議, 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三結合的審計策略, 其中策略一:以被審計人的決策、管理活動為主線, 將重大經營決策與責任認定相結合, 分析重大經營活動和經營決策的合規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策略二:從被審企業財務信息真實性的角度出發, 將財務效益狀況審核與企業績效評價相結合, 定量分析企業經營業績;策略三:以被審計企業重大財務風險為核心, 將內部控制審核與存在的風險揭示問題分析相結合, 從歷史、全面和客觀的角度, 站在戰略、決策、經營和管理的高度, 如實揭示資產質量、財務風險、內部控制、資金管控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四個重點審計領域就是根據行業和企業經營特點, 我們將審計重點劃分為四個領域:一是重點關注其資金管控制度的有效性, 重大項目合同的真實性, 關注銷售收入和成本結轉分期確認的合理性, 關注應收賬款、訴訟事項導致的財務風險, 關注成本控制模式、成本歸集是否完善、費用分攤是否準確;二是重點關注企業經營過程中的合法合規性, “三重一大”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情況;三是重點關注被審計企業關于年度財務決算、上屆經濟責任審計問題整改情況;四是重點關注重大風險, 對影響企業經營成果的重大風險進行梳理, 分析風險產生的原因, 提出應對措施。

五項質量保證措施。一是突出審前調查, 通過審前調查, 把審計重點、關鍵環節和主要問題找到、找準;二是質量控制前移, 特設負責質量控制的現場負責人, 全過程現場復核、同步跟蹤控制, 隨時發現問題、現場解決問題;三是固定審計人員, 所有現場審計人員保證在審計期間未經批準不變動;四是及時有效溝通:一方面, 通過審計周報定期匯報, 另一方面, 要針對審計中發現的重大事項及時向上級專題匯報、與被審計單位溝通;五是提供后續服務, 我們將對經濟責任審計進行認真總結, 為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為被審計企業如何進一步加強財務管控、完善內部控制等提出可行性建議。

5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策略

5.1 發揮內外部審計各自優勢, 注重揭示重大問題和潛在風險

由內部審計人員任組長, 帶領中介機構開展審計工作, 要發揮內部審計人員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重點, 外部中介機構熟悉企業會計準則、人員年輕精干的特點, 緊密合作, 加強溝通, 審計組長對審計組工作過程加強督導, 更多關注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和潛在風險, 避免將任期審計做成年報審計或財務專項審計, 確保審計方向符合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

5.2 點面結合, 注重業務資料檢查, 注重現場盤點、勘察程序

根據組織架構及部門職責, 公司總部實施宏觀管理、財務管理、采購業務, 所屬單位是業務的具體執行部門, 確定點面結合的審計思路, 在對總部相關業務資料、財務管理資料審計后, 對總部與各所屬單位分別進行現場審計檢查。

5.3 突出資金、業務兩條主線, 綜合運用多種審計手段展開審計工作

以財務賬簿、業務資料作為審計切入點, 突出資金、業務兩條主線, 加大分析性復核和符合性測試, 有針對性對重點項目進行實質性測試。對于資金的審計, 把關聯企業之間資金往來的合規性、真實性作為重點;對于采購、生產、財務等核心業務, 涉及重大決策文件、會議記錄、用章記錄、紀檢監察材料、年度工作計劃、工作報告、工作總結、經營目標及目標實現情況等, 應綜合上述信息、運用多種審計手段開展審計工作。

5.4 充分利用其他審計工作或檢查成果

被審計單位在審計期間接受了一些內外部檢查, 在本次審計工作中, 審計組將積極借鑒以前年度審計工作成果, 具體應用時, 將本著以下原則進行:

(1) 在利用內部審計工作成果時, 應當對被審計企業內部審計環境及內部審計制度的有效性進行適當評估, 以合理確信內部審計結論的可靠性。

(2) 在利用外部中介機構審計成果時, 將采用一定的審計程序進行適當的審計評估, 以合理確信所引用的審計結論的真實性及有效性。

(3) 利用被審計企業及有關部門的紀檢監察工作成果時, 對于已經辦結的案件, 可以在給予必要審計關注的基礎上直接利用紀檢監察工作成果;對于正在辦理的案件, 應當注意與被審計企業及有關部門的紀檢監察機構相互溝通配合。

5.5 加強工作匯報與組內溝通, 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

認真執行周報及重大問題及時匯報工作制度, 使上級部門及時掌握審計情況, 更好的指導審計工作。加強組內溝通, 定期召開審計碰頭會, 掌握每個成員工作進展, 把握審計深度和審計方向, 提高審計效率。

綜上所述, 為了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中的“免疫系統”功能, 國家有關部門也隨著社會環境不斷變化和經濟責任審計不斷發展, 積極完善經濟責任制度建設體系, 以使在開展審計工作時有制度可依。面對審計工作內外部環境的深刻變化, 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增強依法合規經營的意識, 充分認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 積極主動適應國家發展新形勢和公司治理新要求。

摘要:國家從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高度, 提出改革審計管理體制, 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近日, 審計署又公布了新修訂的《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 對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做出了詳細規定, 與《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一起為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操奠定基礎。

關鍵詞:新時代,經濟責任,審計

參考文獻

[1] 鄭玉良.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內部審計, 2011 (3) .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范文第3篇

特色的審計內容。審計評價是否客觀公正,關系到任期經濟責任和工作業績是否真實、準確,并直接影響著這些干部的榮辱升降等問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是基礎,評價是關鍵。本文結合青海銷售公司經濟責任審計實踐,從目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存在的問題、評價原則、評價方式和指標、評價內容以及在評價中應注意的問題等方面談談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認識。

一、目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存在的問題

審計評價是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要內容。評價的質量如何直接關系到對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影響到對干部使用的導向問題;也關系到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的最終實現,因此必須高度重視。由于兩個暫行規定沒有制定具體的評價指標體系及標準,在審計實踐中對被審計者經濟責任的評價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審計評價目的不明確。將經濟責任審計混同于一般的財務收支審計。審計評價就事論事,泛泛而論,只談事實,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重點,即對經濟責任的歸屬采用回避的態度,違背了審計評價的重要性原則。而且對被審計單位對外提供擔保、存在的正在訴訟中的未決經濟案件等可能造成的或有損失,應承擔的或有責任不予披露,不明確責任將影響審計結果的準確性。

(二)審計評價內容不明確。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評價內容過于全面化。表現為:一是充分肯定責任人的成績,如實指出存在的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這種對成績、問題、分析的全面評價實質上是避重就輕的評價,不利于審計目標的實現;二是把被審計單位的社會效益、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納入審計評價內容;三是把被審計單位可持續發展也納入評價內容,增加了審計評價的難度,加大了審計風險。

(三)審計評價及事不及人。由于任期經濟責任的風險較大,審計人員害怕承擔風險,只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進行評價而沒對被審計者在任期內的工作狀況,遵紀守法的情況進行評價或者只反映被審計者任期內所存在的問題,而沒有對所存在的問題的性質、嚴重程度、后果及被審計者對這些問題所負經濟責任進行評價,造成評價主次不分,背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

(四)審計評價超出審計范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因此,審計對被審計者的評價,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從經濟責任的有關內容進行。但在實踐中有的審計報告總想全面評價被審計者的功過是非,從而超越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有效及相關的經濟活動范圍,把不屬于經濟責任的評價的內容加入其中,過多涉及其政治思想和工作事務。比如:“在任職期間,工作勤懇,充分發揚民主精神,為單位的發展壯大做了大量工作”或“在任職期間,被評為先進文明單位”等等,使審計評價脫離了“經濟責任”的范疇,增加了審計的風險,事實上也是不科學的。

(五)審計評價證據不足。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評價應以被審計者所在單位實際發生的經濟事項為依據,不能受主觀意識的支配;對那些未經審計,證據不足或未來的經濟事項不應予以評價。但有的審計報告的主觀意識就較濃,憑自己在審計過程中所形成的感覺進行評價。有些事項的提出也缺乏相應的取證資料佐證,有的不加以分析不加查證照抄被審計單位的年終總結報告或被審計者述職報告的有關內容來評價。

(六)審計人員的素質影響審計評價質量。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特殊,這就決定了審計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強、責任大,必須要求具備有較高的政策水平,較強的業務能力和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目前我司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專職人員較少,審計項目多,都是臨時搭班子,抽到誰是誰,很難保證人員質量,審計評價往往抓不住要害,深度不足廣度不夠,難以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質量。

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原則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問題和審計結果的最終體現,直接影響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效果.它也是一個敏感問題,審計評價結論直接影響到領導人員個人和所屬單位、企業的利益。為了準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更好地監督、評價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必須把握好以下原則:

(一)獨立性、權威性原則。獨立性原則是指審計執法主體在組織機構上獨立、工作行為上獨立和人員及經費上獨立。即審計機構必須是獨立的專職機構;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不存在經濟利

害關系,不參與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審計人員要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做出審計判斷,表達審計意見,提出審計報告;審計機關應有自己專門的經費來源等。權威性原則是指確立審計主體依法行使審計監督、鑒證的地位和權利。審計主體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是相輔相成的。權威性是保證審計獨立性的必要條件,而獨立性則是權威性的基礎。審計主體有了獨立的組織

地位,獨立的精神狀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形象,那么審計的權威性也就樹立起來了。如果在企業領導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不遵守或弱化了審計主體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那么其評價結果就不會客觀和公正。所以,審計主體的獨立性原則和權威性原則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過程中應維護和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則。

(二)客觀公正的原則??陀^公正原則是指以事實為依據,全面評價被審計對象的功過是非,做到成績說夠、問題講透。從當時當地的歷史條件、政策背景、實際工作環境出發去分析問題、評價責任,做到不脫離特定條件,不孤立地看待問題,尊重事實,尊重歷史,既不夸大成績、回避問題,又不脫離實際、妄加評論,做到以理服人。

(三)責權一致原則。責權一致原則是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僅就經濟責任及其履行程度進行監督和評價,不能將企業領導人經濟責任審計等同于同期全部業績的考核評定;同時,企業領導人的經濟責任有廣義的經濟責任和狹義的經濟責任之分,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不能僅限于對被審計者任期內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這一狹義的經濟責任進行評價。要注意考核和評價與宏觀經濟和長遠利益相關的經濟責任。責權一致原則強調在評價經濟責任的履行程度和直接效果時,考慮經濟責任履行過程中客觀環境和條件的變化,分清前任責任與現任責任的界限;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的界限;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的界限;故意與過失的界限(即玩忽職守與工作失誤的界限);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的界限;法律法規不健全、不配套導致工作出現斷層與錯誤的執行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界限。

(四)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原則。經濟目標完成情況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更是對國有企業領導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不可或缺的審計內容。經濟目標完成情況,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該領導人的經營能力。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必須是從量開始,以量分析;同時,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較全面的審計,不僅要對經濟效益情況進行審計,還應對其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性進行審計。財務收支的合規、合法與否,與單位領導人有著直接的關系。區分違紀違規問題的責任,是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至關重要的內容。違紀違規責任問題,對被審計經濟責任人來說應區別情況,進行直接責任或間接責任(即主管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定性分析。所以,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要定量分析性評價和定性分析性評價結合起來,這樣才有助于評價的客觀、公正。

(五)謹慎原則。首先,對超出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審計人員無法取證的事項不作評價;對于審計未涉及到或雖已涉及到但審計證據不充分、證明力不足而又不可能進一步獲取有力證據予以證實的審計事項,要說明情況,據理回避;對審計過程中因種種原因無法審查和核實的事項不作評價;對審計對象評價標準不清或者沒有明確評價標準,可能造成被審計人的責任難以分清的事項不能隨意做出評價。其次,在進行審計評價時,要使用專業、規范和措辭適當的用語,對能用數字說明的問題,盡可能用數字來說明,對不能用數字說明的問題,也要用寫實的手法來反映,切忌夸張和華而不實的描述。再次,對審計取證的全面性、證明材料的充分性、審計證據的相關性、審計事實的完整性進行全面檢查,看證明材料與審計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是否前后一致,有無矛盾和疑點,通過復核把關來減少審計風險;同時,對使用法規的正確性、準確性、時效性、實用性,進行逐條對照,檢查引用的法規在對象、范圍上是否一致,在時間上是否過期失效,對違紀問題的處理是否于法有據,寬嚴適度。

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范圍較廣,涉及到經濟指標的完成,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情況。任職期間遵守財經紀律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促進提高經濟或社會效益而采取的管理措施和成效等;評價方式既有利用非指標的定性評價,又有利用財務指標和數據進行的定量評價。與定性指標相比,定量指標更具體、直觀、準確,既不易產生異議,也便于分析、考核、評價。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指標應通過定性和定量的標準進行考核和評價。

第一,定性標準。定性標準是從性質上判斷被審計者的經濟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要求。它主要包括真實性審計標準、合法性審計標準、效益性審計標準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的考核標準。真實性審計標準是指被審計者任職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必須真實地反映其經濟業務活動。財務真實性分為真實、基本真實和不真實三個層次。合法性可分為合法、基本合法、有違規行為和嚴重違規四種。效益性審計標準是指企業資金的使用能夠實現其計劃中規定的效益目標。效益目標包括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兩部分。經濟效益從三個方面進行評定:一是經濟性和效率性;二是效果性;三是收益性。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考核標準是指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通過對內部控制的評審,審查有關內部控制的健全性、遵循性和有效性,劃出其中的冗余與薄弱環節,并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第二,定量標準。定量標準是指從數量上通過比較分析考核和評價被審計者經濟行為的量化標準。主要是指一些技術經濟指標。

四、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方式和指標

青海公司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時,利用紀檢監察合署辦公的優勢,首先聽取紀檢監察對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人員的意見,了解有無重大舉報事項;其次開展審前調查,摸清被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我們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采用的主要方法有:

(一)業績比較法。主要為縱向比較法,即任職前、后業績比較。如: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變化,流動比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產負債率、資產保值增值率等變化情況。在核實資產真實性的基礎上,結合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部分離任時與任職初的增減變化來進行考核評價,以說明資產是否保值增值,以及增值的幅度。在具體工作中,對任期前就已經存在,任期內入帳的資產(如:加油站投資),在評價資產保值增值情況時應予以剔除。

(二)量化指標法。即運用能夠反映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相關經濟指標,分析其完成情況,進而分析相關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方法。如:利潤、銷售量、噸油現金營銷成本、清欠指標、質量安全環保指標等。我公司在實際工作中將上述指標又分為效益類指標(利潤)、運營類指標(噸油現金營銷成本、清欠、零售量)和控制類指標(質量安全環保)三大類。每年,公司與分公司一把手簽定《關鍵業績指標合同》,將上述三大類指標納入考核范圍,年底通過業績考核審計情況予以兌現獎金。

(三)環境分析法。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行為放入相關的社會經濟環境中加以分析,作出實事求是的客觀評價。因審計相對經濟事項來講具有事后性質,因此在審計中要從事項發生當時當地的歷史條件、政策背景、實際工作環境出發分析問題,評價責任。做到不脫離特定條件,不孤立地看待問題,以理服人。

(四)主觀客觀因素分析法。對具體行為或事項進行主客觀分析,推究其具體的主客觀成因,分析該具體行為或事項是由于領導干部主觀過錯,還是由于客觀因素的影響,進而作出審計評價。

(五)責任區分法。包括區分現任與前任責任、主管責任與直接責任、管理責任與領導責任、集體與個人責任等,正確區分不同責任之間的界限和不同責任人之間的界限,使審計評價做到責任清楚和明確。由集體決策造成的失誤,應由集體負責,由領導者個人決策造成的失誤應由個人負責。在具體工作中我們要查證決策時的書面憑證,如會議紀要、可行性報告等,使責任界定有根有據。

(六)其他有效的評價方法。對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可操作的內控制度(資產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內部牽制制度、財務報銷制度等)作出評價。

五、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

按照審計評價服務于經濟責任審計目的的原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內容必須以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為依據,其評價內容可概括為以下幾點:

(一)審查任期內企業的經營目標及企業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評價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狀況和經營成果,確認任期內的經營業績。

(二)審查企業領導人在任期初和離任前的國有資產、債權債務和資本來源情況,任期內是否適時、適量、適度地籌集到滿足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 并保持合理的資金結構。債權債務是否清楚,有無長期拖欠形成呆賬、壞賬和由于資金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其他重大經濟損失問題。評價企業領導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情況。

(三)審查企業的各項財務收支和經營收支是否合規合法、財務計劃的執行和決策情況是否真實有效;審查職工群眾反映的經濟問題和其他有關經濟責任事項。有無隱匿、截留、濫支亂用企業資金,有無利用職權挪用企業資金、侵占企業資產、收受非法所得,或將企業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以企業資產為其他債務人提供擔保,或授意、暗示有關人員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而損害投資者和企業利益;有無利用職權索禮受賄或內外勾結損害國家利益,牟取私利。評價企業領導人任期內遵守財經紀律情況。

(四)審查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情況。是否合理確定企業的投資方向和投資規模,有效配置資金。評價企業領導人的決策水平和企業的生產發展能力。

(五)通過向被審計單位有關管理人員和當事人詢問有關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及運行狀況,查詢被審計單位有關內部控制方面的文件資料,查閱以前有關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方面的檔案,審查被審計單位是否依據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測試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評價企業領導人任期內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運行狀況。

六、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應注意的問題

(一)要明確評價對象。按照《審計法》的規定和中辦、國辦發布的《兩個暫行規定》的要求,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對象也只能是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及其任職期間的經營管理業績、相關經濟責任和廉潔自律等問題。對被審計單位和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所審計的評價應是審計范圍的經濟行為和經濟責任,重點是直接經濟責任,還包括與其經濟責任有關的主管責任。對于與財務收支行為和經濟行為責任沒有直接聯系的行為和責任,審計機關不予評價。

(二)要劃清責任界限。劃清領導干部任期內與非任期內經濟責任的界限,不能將前任領導取得的成績或存在的問題當成是現任領導的成績或問題。劃清集體決策與個人決策的界限,由集體決策造成的失誤,應由集體負責;由領導個人決策造成的失誤,應由領導個人負責。劃清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的界限,有的問題是由一般工作人員造成的,領導只負主管責任;有的問題是領導直接經手或親自指揮的,領導應負直接責任。在責任人所屬的職權范圍內的經濟行為,根據責任人批準的計劃、制度、決議進行的經濟活動,或責任人直接經辦的事項,都應確認直接經濟責任。非直接決策或直接經管的經濟行為,應確認為主管責任。在審計評價中要將有關問題的責任認定清楚,無論是直接責任還是主管責任都應該有明確的責任人?,F任責任是要審計的責任人的責任,前任責任是責任人的前任所應負的責任。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的經營和經濟活動是連續不斷的,前任遺留下來的問題有可能對現任責任產生較大的影響,致使其任期目標難以實現。特別是接任沒有經過審計的,更要認真劃清界限,否則審計評價的參照系統就不明確,造成責任模糊。要按照有關的規定分清現任責任和前任責任的界限,目的是防止現任把責任推給前任,或者把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推到后任身上。

(三)審計評價用語要規范。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一般要報本級人民政府、組織人事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這些單位不一定了解審計部門的專業性術語,因此評價用語要考慮這一點,在實際的審計評價中不用或少用專業性很強又不容易理解的一些詞語,用語表述要與客觀事實相一致,表意清楚易懂。此外,切忌主觀評語和形容性語言。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范文第4篇

×××經濟責任審計訪談提綱

被訪談人姓名:

現任職務:

性別:

訪談問題(訪談內容應結合企業實際和財務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必要的調整,訪談問題越具體越好)例如:

1. ×××同志任職期間主持開展了那些主要工作。

——戰略規劃、改革改制、內控制度建設、對外投資、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

1.1取得哪些重要成效

——落實國家政策、經營發展能力、資產質量狀況、企業管理方面、抗風險能力等。 1.2存在哪些不足或失誤

——經營發展方面、重組改制方面、投資方面、經濟案件等

2. 您認為公司目前存在哪些突出問題。

——發展戰略、持續發展的劣勢、內控建設與管理、資源使用效率和效益、團隊素質、企業文化

2.1 形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是什么 ——體制問題、不良的經營環境、整個班子問題、個人領導能力與決策能力問題

2.2針對上述問題,您對公司未來發展有何建議

——戰略調整方面、發揮哪些優勢、強化哪些內部控制、需要突出解決的幾個問題等。

3. 請您對×××同志廉潔自律方面做出評價;公司員工在這一方面的反映如何。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范文第5篇

作者:彭國翔 湖北省審計廳

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簡言之,就是在真實合法性審計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標準和規范對企業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審核、分析和評價,并圍繞著提高經濟效益這一目標提出意見和建議的一種經濟評價活動。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包括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報告階段和后續階段,每個階段都應遵循一定的程序,靈活運用恰當的技術和方法。準備階段 審計項目確定后,就要按照審計項目的具體要求,適當配備財會人員、經濟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或有相應技術特長的審計人員,以便發現企業管理、工程技術等方面效益不高的原因,提出改進的對策和途徑。在準備階段中大量使用調查方法,采用抽樣技術,選取調查樣本,對其郵寄問卷、電話調查或者當面詢問。派審計人員到被審計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的財政、稅務、銀行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單位,對被審計單位的歷史、現狀、生產經營管理、人員素質和內部控制等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同時,對相關行業的市場動態、各種可能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發生變化的信息等,都要予以關注。實施階段 實施階段包括詳細調查了解、實施審計測試,收集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醞釀審計意見三個方面的工作。

1、運用訪談等審計方法詳細調查了解,進行初步測試。

在企業效益審計中,審計人員經常需要當面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獲取某些特殊證據,因此訪談就成了效益審計中常用的審計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幫助審計人員加強對所審事項的理解,而且可以當面向訪談對象搞清楚有關事項的來龍去脈。如以訪談的方式詳細調查企業的背景情況,生產經營的組織、方式及現狀,企業的生產工藝特點,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及運行狀況等。同時運用檢查法、實驗法、現場觀察法等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管理制度、質量制度、勞動定額等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抽樣測試。

2、實施審計測試,收集審計證據,分析原因。

首先,開展成本費用效益審計,促使企業減本增利。從成本費用的計劃及開支范圍的制定、控制措施的實施,到考核及評價的全過程,審查原材料和能源的利用效益、勞動力利用效益等,考核成本費用的節約額和降低率,促使企業不斷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其次,審查銷售活動的效益性,促使企業增收增利。從銷售計劃的制定、銷售的組織,到銷售完成的全過程,審查是否達到現有條件下的收入最大化,銷售費用是否節約,銷售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

再次,審查資金使用情況,促使企業合理運用資金。根據資金運動規律,從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到收回的全過程,審查資金的占用情況、周轉情況以及獲利情況,提出合理籌措和分配資金的建議,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最后,審查企業投資情況,促使企業降投入增產出。對固定資產投資要從立項、設計、施工到竣工決算進行全過程監督,審查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計劃、進度、工程質量及工程費用的發生情況??⒐ね懂a后,對工程效益和投產后的使用效益進行全面分析評價。

在實施階段,要設計出能反映所審計項目工作特征和成果的指標,然后尋找評價的標準去進行對比分析。其中的評價標準,需要從不同的渠道獲取,如使用其他類似單位的指標、政府規定的標準、行業公認標準、請外部專家提供標準等。運用實際與計劃或定額比較,本期實際與上期實際比較,本單位實際與同類外單位實際比較,本單位實際與行業、國際先進水平比較等對比方法,找出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差距。

可運用適當的技術經濟分析方法,如因素分析法、平衡分析法、圖表分析法、數學分析

法、預測分析法、量本利分析法等分析方法,分析、計算各項經濟效益指標,分析其投入與產出的比率關系,以考察是否做到了經濟、效率和效果,分析經濟效益欠佳的原因、提高經濟效益的潛力以及改進方案。

3、醞釀審計意見,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當審計證據基本收集齊全,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現狀和提高效益的潛力基本了解時,審計人員應討論、醞釀審計意見,哪些方面應當肯定,哪些地方可以挖潛,并初步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在實施階段還要認真撰寫審計日記,編寫審計工作底稿,詳細記錄審計人員實施審計的具體過程、采取的步驟和方法,它不僅是撰寫審計報告的基礎,也是后續審計的重要參考資料,還可以用來評價審計人員的工作質量。

報告階段 報告階段是對實施階段的總結,通常應包含以下環節:歸納問題、綜合分析、討論審計評價、起草審計報告、征求單位意見、審定報告、做出結論、立卷歸檔。審計人員應核實在實施階段中發現的問題,整理審計工作底稿,鑒定和補充必要的審計證據,評估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提出進一步改善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起草審計報告,討論審計報告,正式發送審計報告。

值得關注的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報告不同于財務審計報告,它的目的不是為了證實財務狀況的真實性,而是為了揭示被審計單位經濟效益的高低及其原因,并做出評價,提出建議或措施。在多數情況下,由于被審計業務的專業性強,往往不能提出直接證據來論證審計報告的結論,為了使審計報告具有充分的說服力,需要廣泛地運用間接證據和推理證據,這都需要在審計報告中加以詳細的說明。審計報告一般應具備背景資料、審計結論、論證結論的證據、改進的建議或措施等內容。

后續階段 后續階段是指審計項目完成,經過一段時間后,對審計建議和改進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回訪性審計的過程。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目的決定了開展效益審計不僅著眼于對被審計單位或審計項目現時的經濟效益進行評價,更注重未來經濟效益的提高。因此,在審計項目完成后,審計人員需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審計建議和改進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回訪性審計,促使被審計單位更好地執行審計建議和改進措施。審計人員到達現場后,可以通過座談、查閱有關資料、現場觀察等方法,檢查審計報告提出的建議措施是否執行,效果如何。對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查明原因,根據被單位執行不力或審計建議不切合實際等不同情況,督促被審計單位嚴格執行或者提出更加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

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范文第6篇

經濟責任審計運用的有效方法

經濟責任審計作為考察了解和監督管理領導干部的一個重要方式,在豐富干部監督管理的內容和信息來源渠道,提高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質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應當看到,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確還存在著一些不足和薄弱環節,比如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尚未實現經?;?、制度化,領導干部“先審后離”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不充分等等。代寫論文現僅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踐中關于審計結果運用的若干問題進行交流和探討。

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現存的問題

1、普遍存在“兩先兩后”的問題。即一是先離任后審計。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一種形式,“兩辦通知”明確規定其審計結果應當作為組織人事部門考核任用干部的參考依據。目前,先離任后審計的現象較為普遍,其不利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審計對象聯系不便,審計核實工作難以進行,直接影響審計工作質量、審計效率和審計人員的工作情緒;其二,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難以落實。前任遺留問題讓后任去處理,繼任者積極性無法調動,措施也不會得力;其三,易形成離任與離任審計不相聯系的局面,使離任審計流于形式,審計成果的轉化作用無從體現,與“兩辦”文件精神相悖。二是先嚴后松。部分領導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伊始強調要查嚴查細、查深查透,待審計出問題后,卻主張大事化月、,小事化無。另外,經濟責任審計涉及對象均為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領導人員,其處理難度就可想而知。

2、紀檢監察、司法與審計部門案件線索移交無既定制度,相互間未能實現案件線索資源共享的高效率運作。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在辦理經濟領域案件過程中,可發現涉及黨政機關領導干部的大量線索,但缺乏相對專業的查證力量。而審計部門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也可發現許多涉案線索,但又苦于缺乏更為有效的手段將違紀事實查深查透。

3、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尚未建立相關制度和衡量標準,審計結果難以適應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的客觀要求。一般性違紀、嚴重違紀、觸犯法律以及政績突出和政績平平等審計結果缺乏統一認識和界定,難以滿足加強干部管理和改革用人機制的需要。

4、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與組織人事制度結合不夠緊密,未能體現應有的監督效果?,F階段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由組織人事部門先下達調任通知,審計部門實施審計。此種審計方式所起作用僅為新任領導摸清了家底,為被審計單位財務移交充當“公證人”,對離任者和新任領導的經濟責任的界定及任職去留原因無任何實際意義,使離任審計流于形式,審計成果的轉化作用無從體現。

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有效方法

1、要積極爭取、贏得領導的重視支持。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是工作有效推開的關鍵,這是中國國情下普遍適用的一條經驗。尤其是經濟責任審計,涉及敏感的干部人事工作,沒有黨政主要領導的重視是很難開展和深人的,也只有得到領導的重視和支持,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才能真正地得到轉化利用。

因此,我們不能被動等待,更主要的是靠大家自身的積極努力,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通過

扎實有效的工作贏得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一是要以多種形式宣傳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只有為經濟責任審計營造出良好的輿論氛圍,才能真正的為廣大群眾及被審計責任人所理解和支持,最終也才能引起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視;二是要多向領導匯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匯報的過程中,讓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更深的了解,只有領導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真正贏得他們的重視和支持。三是要采用多種方式方法取得領導的關注。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及一些熱點難點問題,通過加工、提煉,上升到宏觀的層面,以簡報、審計要情、綜合報告等多種形式向領導報送,從而為領導及有關部門的決策和宏觀管理提供切實有效的服務,進而取得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注。

2、要加強與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涉及面廣、層次高、內容復雜的一項工作,不只是審計部門一家的事。由干紀檢、組織、審計等部門的各自工作目標、重點、手段不同,在實際工作中必然會產生一定的分歧和差異,但作為委托方的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和作為受托方的審計部門,其大的目標是一致的,即審計部門在確保審計質量的前提下,將審計的結果通過紀檢、組織等部門轉化利用到加強干部的監督,管理上。這就需要在各部門之間建立一種良好的協調配合機制。實踐證明,聯席會議制度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有效形式之一。

各部門之間通過制度的形式明確各自的職責,在經濟責任審計進點時,與紀檢或組織部門一同召開進點會;在審計過程中遇到審計手段難以核實的情況和問題,需要紀檢、組織等部門介人的,通過紀檢、組織等手段加以解決。審計結束后,紀檢、組織等部門又將審計結果利用到對干部的廉政監督和選拔任用上來,通過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納人到干部廉政檔案和干部考核檔案中,從而實現“審”和“用”的有效結合。

3、建立紀檢監察部門和審計、檢察機關經濟案件線索的雙向移送制度。

上一篇:西廂記簡介范文下一篇:基礎體溫范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