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報告格式復雜,內容要求簡要明確,很多人對寫作報告,甚是感到苦惱。非常需要一份正確的報告格式范文。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職資助情況自查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篇:中職資助情況自查報告
中職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自貢市錦江職校
關于中職學生資助工作的自查報告
貢井區教育局資助工作檢查組各位領導:
學校接到《自貢市中職資助工作檢查詳細步驟和內容》的通知后,學校十分重視此項工作。學校校長根據通知要求召開專題會議,安排專人對照檢查內容,對學校開展資助工作以來的情況進行認真的自查?,F將學校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制度完善
為了加強學校對貧困生國家助學金的管理,確保資助工作順利實施,學校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和四川省財政廳、教育廳的相關文件要求,于2012年3月重新成立了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校長彭有才任組長,副組長由分管副校長尹財民、辦公室主任陳慶元同志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學校資助辦。為強化督查、督辦工作。
學校成立了貧困生資助辦公室,資助辦由陳慶元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陳樂天、熊海燕同志任干事。資助辦所須經費由學校直接撥給。
為確保國家資助金的落實,學校按照國發[2007]13號和財教[2007]84號文件精神,制定了錦江職?!都彝ソ洕щy學生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管理辦法中明確了國家資助金的標準、資助對象、申請與審核程序及發放程序等,工作規范有序。
二、嚴格管理,堅決杜絕違反政策的情況發生
1、嚴格學籍管理
按照省教育廳的規定,嚴格規范對每個報讀我校的中職學生的學籍申報,及時將流失學生的學籍注銷,保證了資助經費準確無誤地發放到學校全日制學生卡上。由于學校對學籍管理嚴格,杜絕了“雙重學籍”現象出現,(由于在此之前有學校將我學校的在校生注冊到他學校,給我學校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經當面清點核對證實所謂“雙重學籍”的學生是我校的在校學生)。
2、嚴格發放程序
學校嚴格按照省資助中心的要求進行,在申報過程中做到“不虛報、不瞞報、不漏報”,在發放過程中,做到不重不漏。
3、嚴格資金管理
每次上級資助金到位后15日內學校資助辦都能及時、準確、足額地將助學金發到受助學生的卡上。學校嚴格按財務制度對資金進行管理,做到了不擠占、挪用、滯留國家助學金,不弄虛作假,不套取國家財政專項資金,現在的助學金是國家財政直接打卡給學生,我校沒有直接或間接接觸到學生的助學金。
三、嚴格申請程序,實行陽光操作
1、資助工作方面
學校堅持,受助學生本人申請,班級上報,資助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資助金政策界定資助對象。認真負責審查學生資料,對不符合助學金政策的學生及家長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對符合政策的學生進行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方能進行發放。多年來,由于嚴格執行政策,從未受到過學生及家長的投訴,讓黨的助學政策落實到實處。
2、減免學費方面
(1)根據《四川省中職免學費政策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自貢市錦江職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政策實施方案》,嚴格免學費比例,在按班級人數將免學費學生名額下撥到班級。
(2)統一申報程序。首先本人申請,各班級按名額推薦,推薦按公平、公正、公開推薦評選出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學生,交年級評定小組評定后,上報資助辦初審,后交學校資助領導小組審批,審批后資助辦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資助辦上報省資助中心。由于工作程序嚴格有序,公平、公開、公正,從而讓助學金發揮了良好的促學作用,充分體現了黨的溫暖。
四、說明與建議
說明:
1、關于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問題。 事業收入中提出的5%的經費,主要用于困難學生的學費減免及學生學生獎學金等。因我校學生多數來自農村,家庭經濟普遍困難,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學校就用這筆經費針對每個學生的家庭經濟條件,在開學初報名時給學生減免300-500不等的學費。超過國家規定達到16.9%左右(見5%的事業經費情況表)。
2、督查、督辦機制。
由學校校委會負責,資助工作的舉報電話為校委會辦公室電話(0813-3319239)。
3、關于轉學、休學、退學學生的助學金,我們均是從轉學、休學、退學的次日停發助學金(學校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4、對于這次國家免學費的資金,我校在接到上級撥付的資金后積極的聯系學生家長,原計劃想辦法將所有的資金都讓家長來領取,導致領取的時間較長,工作效率不高,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直接關心下,我們改變了工作方向,在一周之內將所有的發放到位,在發放的過程中嚴格審查,對于不能領取的堅決不發放,截止最后沒有發放的資金如數全部退回,沒有占有冒領、挪用助學金等違法行為。
建議:國家助學金可否按月下撥,這樣一來有利于困難學生的生活;二來有利于資助辦按月清理轉學、休學、退學學生,否則給清退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 學校資助管理工作在學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資助政策,規范助學金申請、評審、公示、發放、管理等工作程序,做到發放及時足額,無虛報、冒領、挪用助學金等違法行為。對照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檢查內容,學校嚴格按檢查內容進行了自查,認為我校在資助管理工作方面,能嚴格執行國家政策,無違法違規行為。
自貢市錦江職業技術學校
二〇一三年五月 日
第二篇:資助情況自查報告
東津鎮打伙小學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根據《區教體局關于做好全省基礎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專項檢查迎檢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對2008年秋季—2011年秋季基礎教育學生資助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自2008年秋季以來,我校先后為181名貧困學生提供了食宿資助,共發放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64230元。我校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強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專項資金管理,扎實推進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寄宿生生活費發放的工作步伐,確保了政策的順利實施。實施貧困生生活補助和免費使用教科書工作是一項民心工程,陽光工程,關系群眾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為把好事辦實,實事辦好,我們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一、廣泛宣傳發動:
我們首先認真學習了有關上級文件精神,利用學期開學初和召開的家長會及晨會廣泛宣傳農村義務教育“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和免費教科書的政策和意義,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二、嚴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實施方案。
2、組建了“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領導小組。
3、確定“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范圍和對象。
“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范圍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學生,并優先考慮以下幾類:A、父母雙亡,無任何經濟來源的(孤兒);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難的;C、父母雙殘或單殘,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D、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E、家庭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我校結合實際情況,區別不同貧困程度,每學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優親厚友,不搞輪流享受。
4、我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運行程序。
A、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出具村委會核實的材料;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貧困學生數和“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對象資助條件確定學生名單,并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無異后,學校組織受資助學生填寫《義務教育貧困學生申請表》,建立資助學生檔案,將受助學生名單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
5、發放程序。
受助學生確定后,待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撥付到校后,制定發放花名冊,將補助金一次發放到學生個人,受助學生和家長在發放花名冊上簽名。
三、各學期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發放情況如下:
2008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44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44人,每人及時足額發放貧困生活補助費250元,共計
發放總金額11000元。
2009年春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44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44人,每人及時足額發放貧困生活補助費2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11000元。
2009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41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41人,每人及時足額發放貧困生活補助費2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10250元。
2010年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52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52人,每人及時足額發放貧困生活補助費61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31980元。
2011年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33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33人,每人及時足額發放貧困生活補助費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4750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有待改進的方面
在各級領導的關心與支持下,我校此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
一是我校貧困學生較多,但由于補助名額有限,還有一部分貧困學生卻得不到補助。
二少數群眾見利相爭,給貧困學生評審認定工作正常開展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三是有些學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經濟確實困難卻不能享受補助。
四是“兩免”和“一補”政策的宣傳力度“家喻戶曉”還不夠,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會都關心支持局面。
東津鎮打伙小學
2011年9月5日
第三篇:中職學校學生資助自查自糾
中職學生資助自查自糾情況報告
為加強中職學生國家資助管理力度,確保資助工作順利實施,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開展中職學生資助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85號文件精神,我區對中職學生資助工作進行了自查自糾,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
教育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長為組長的中職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了專門資助辦公室,安排了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機構健全,職責明確,分工合理。
二、資助政策落實情況
(一)資助信息申報與審核
學生資助信息系統數據及時維護,月進度報表和學期報表填報準確及時,申報材料規范完整,證明材料真實齊全,在申報過程中做到“不虛報,不瞞報,不漏報”
(二)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使用管理
1、葉集區地方財政每學期足額安排本級應負擔的資金,確保了資助資金撥付高效及時到位,資助資金結存賬目明晰。
2、學校2012年秋學期發放國家助學金25.5萬元,發放免學費20.7萬元。
2013年春學期發放國家助學金25.5萬元,發放免學費20.7萬元。
2013年秋學期發放國家助學金20.85萬元,發放免學費16.74萬元。
2014年春學期發放國家助學金20.85萬元,發放免學費16.74萬元。
2014年秋學期發放國家助學金11.175萬元,發放免學費8.94萬元。
2015年春學期發放國家助學金15.6萬元,發放免學費18.78萬元。
所有資助資金已全部落實發放到位,無結余。
(三)主要做法
1、教育局及時為資助學生辦理中國銀行學生資助卡,集中辦理統一發放,通過銀行卡發放資助資金,無抵扣,抵頂,擅改資助標準等違規現象。
2、制定了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免學費對象認定辦法,建立了學校助學金評審機制,嚴格執行三級評審認定程序,公示名單需經學校和區學生資助中心審核簽章,嚴格按照申報程序,實行陽光操作。
3、區教育局認真開展月巡視工作和不定期檢查工作,巡視與檢查有記錄,學校設立舉報投訴咨詢電話和信箱,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我們將以此次自查自糾為契機,繼續把此項工作做好,將國家的惠民政策貫徹落實到每一位學生身上。
葉集試驗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4日
第四篇:學生資助工作情況自查報告
江南造船集團職業技術學校
學生資助工作情況自查報告
學生資助工作情況自查報告
一、加強組織系統
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校長為副組長,教務主任、財務室主任、分部負責人為成員的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管理、審核和監督。
二、規范工作流程
1、(1)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老師負責接收本班級學生填報的三類《申請表》和相關的有效證明材料,(低保證明、戶籍證明等)并按相關政策規定予以初審;
(2)各班級班主任組織對本班級進行相關信息采集,匯總裝訂相關材料,將初審結果和相關材料一并送交學生資助工作組進行復審;
(3)學生資助工作組對資助學生申請進行復審,并組織對學生信息匯總,安排進行信息核對,信息核對無誤后,交送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
(4)將經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班主任審核情況單獨告知學生本人,如有學生異議可向學校提出,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將進行最終審核。
(5)由學生資助工作組將全部通過審核學生資助信息導入有關信息庫和提交學生資助管理系統審核。
(6)以班級為單位,按時、足額將國家助學金的發放到學生手中。
(7)將學生的申請表、證明材料、審核結果和資金發放記錄等有關 1 江南造船集團職業技術學校
學生資助工作情況自查報告
材料按歸檔。
四、發放管理情況
審核通過后,請家長和孩子一起到我校領取救助金,并做好簽收工作。自開展幫困助學工作以來,我校認真核實每位學生的申請,詳實核對信息,核對受助學生人數,從未有過弄虛作假、套取財政專項資金或擠占、挪用、滯留國家助學金的情況,我校從未發生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行為。
我校已完全按照市教委要求,設立分項明細,做到??顚S?、專帳核算。
第五篇:學前資助工作情況自查報告
學前資助工作是一項惠及學前困難學生的民心工程,它能最大限度地確保每個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確保學生健康成長。為進一步做好我校的學前資助工作,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順利開展實施。根據《浦北縣教育局關于對全縣2012年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對學前資助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系統。
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我校于2012年秋季學期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為副組長,各年級的班主任為成員的學前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以校長為組長,村委支書為副組長的學前教育資助工作評審小組,負責學前資助工作的管理、審核和監督。2012年秋季學期我校根據“浦北縣教育局轉發《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通知》和《關于印發廣西學前教育資助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學前資助工作的實際需要,制訂了《石涼小學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實施辦法》規范了我校學前資助工作流程,明確的具體負責人員的職責。
二、大力宣傳資助政策。
為使這項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我校努力加大宣傳力度,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做好新學期的貧困生信息的篩查和錄入工作,確保信息真實有效,且無重大缺漏。認真做好貧困生資助工作的宣傳和感恩教育
工作。此項資助政策下來,我校就組織教師開會,明確上級文件精神,教育學生正確面對家庭經濟困難,自強不息,努力學習,改變命運,認真用好黨和政府的關心與資助政策,確保資金用在學習上,能知感恩與回報,能化感恩之心為動力,努力盡綿薄之力,關心身邊其它人,將愛心傳遞給每個需要的人。
三、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重在表現,對資助對象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杜絕不符合條件的對象進入資助范圍。
四、規范工作流程
制定了《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實施辦法》,明確工作流程:
(1)以學校為單位,由副組長陳勇同志負責接收學生填報的《申請表》和相關的有效證明材料,并按相關政策規定予以初審;
(2)學校組織老師對本校學前班受助學生進行相關信息采集,匯總裝訂相關材料,將初審結果和相關材料一并送交安石中心小學進行復審;
(3)經安石中心小學審核后,由副組長陳勇同志根據審核情況單獨告知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如有學生異議可向學校提出,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將進行最終審核。
(4)將學生的申請表、證明材料、審核結果和公示等有關材料整理歸檔。
(5)整個過程中,應注意學生信息的保密。
五、嚴格執行資助工作的流程。申報、公示、上報及受助監護人簽名、學校負責人簽名發放的工作環節,資金一律經由安石信用社直
接打進受助人存折,確保資助款到學生手上。
六、我校今后要進一步用好國家政策,確保經費來源,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傳遞給每一個需要幫助的學生。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有關貧困生的信息,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做到有據可查,筆筆落實。
貧困資助工作是體現黨和政府關懷的民心工程,我校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細致耐心地做好各項工作,為改變每個貧困家庭孩子的命運做出應有的貢獻。
附受助學前幼兒名單: